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竞价谈判评审办法
竞价谈判评审原则一、评审原则1、遵循公平、公证、诚信的原则,评审小组将对每份报价书的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审查并综合评议。
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某一报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资料,澄清或解释某些问题,报价方不得拒绝,否则视为不响应本谈判文件。
但报价方所提供的补充资料、澄清或解释不能造成对原报价书内容作实质性的更改。
3、报价方必须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
二、评审小组1、评审小组由建设单位派出5名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三、评定中标标准承建方所提供材料在满足谈判条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承建方的资信、履约情况、财务状况、施工组织设计,根据符合本工程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四、谈判程序(一)谈判内容:1、工程项目:2、工程内容:3、工期:4、建设地点:(二)竞价谈判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三)谈判程序1、谈判文件发给3家以上合格的施工单位;2、谈判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3、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成员与单一参与谈判的施工单位分别进行。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15分钟)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
5、谈判过程由项目业主方记录、整理谈判纪要,由谈判小组确定施工单位,并说明理由。
6、谈判纪要经谈判领导小组签字后交由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后,由项目业主向中标施工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高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程序及定标原则
高标谈判程序及定标原则一、确定维修、保养人员各企业要结合本项目的规模、完成时间等情况,确定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需要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名单、简历及其所参与实施业绩,要求项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考核评定、颁发的有关测绘方面的施工、管理方面的有效岗位证书。
二、制定工程施工规划和实施细则1、工期要求提供调查底图之日即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08年12月20日。
2、本工程工期紧,质量标准要求高,所以,各投标人要根据本项目的工期、规模等要求,制定系统的、全面的工程施工规划和实施细则;要形成规范的书面材料;要确定能够保证项目质量的、整体素质较高的实施队伍。
项目施工人员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减少和调整,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三、承诺工程报价参与谈判的企业应按该谈判文件约定,对本工程项目做出详细、准确的承诺。
各企业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现场情况为基础,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及以下要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在本工程的报价。
1、供应商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测绘位置、道路、工作空间、活动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谈判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临时设施、检测、实验、验收、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与本项目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
3、标书价格按1:5000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建库、基本农田资料上图与建库、后备资源调查与建库、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库和县级成果资料(文字报告、图件等)分别标明单价和总价。
4、项目结算时,除变更、暂定价调整、重大偏差和现场签证引起的价款变化外不予调整。
任何企业都不得以低于其企业费用成本骗取中标(成交),否则,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资格。
四、谈判的具体内容及谈判程序: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分为两轮,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增加谈判轮次。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竞争性谈判是商业谈判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它通常涉及到多方参与者,旨在争取最有利的交易条件。
在进行竞争性谈判时,评分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参与者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更好地制定谈判策略和达成最终协议。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以供参考。
1. 价格。
价格是竞争性谈判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
在评分标准中,可以设定不同的价格区间,并根据参与者的报价进行评分。
同时,还可以考虑到价格的灵活性和可议价空间,以及对于长期合作的价格优惠等因素进行评分。
2. 交货期。
除了价格之外,交货期也是竞争性谈判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参与者的交货期是否能够满足需求方的要求,是否能够保证及时交付,这些都可以作为评分标准的一部分。
3. 质量。
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影响交易结果的重要因素。
在竞争性谈判中,可以根据参与者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过往的质量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以确定最终的合作对象。
4. 技术支持。
对于某些产品或服务来说,技术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在评分标准中,可以考虑参与者的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质量、以及技术团队的实力等因素,从而确定谁能够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5.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也是竞争性谈判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参与者是否具有创新能力,能否为需求方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这些都可以作为评分标准的一部分。
6. 综合实力。
除了以上几点之外,综合实力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参与者的资金实力、生产能力、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可以作为评分标准的一部分,以帮助需求方更全面地了解参与者的综合实力。
综上所述,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参与者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更好地制定谈判策略和达成最终协议。
通过合理设定评分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可以帮助需求方选择到最适合的合作对象,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
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评审方法1、谈判项目的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对本谈判项目进行评审。
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谈判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价格评审。
3、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4、评审以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本着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精神,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谈判供应商。
(二)技术商务谈判1、谈判小组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排序。
谈判排序确定后,谈判小组首先阅读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据此与谈判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内容的澄清、修正和谈判。
谈判中发现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资料不齐和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
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该报价将会由于不符合谈判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
2、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排序的顺序逐一与谈判供应商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
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谈判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谈判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4、谈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安装调试、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招标评分标准
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招标评分标准引言概述:在商业交易中,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是常见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方与多个供应商进行谈判,以获取最优惠的合同条件;而公开招标则是通过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吸引各方供应商竞标,以选择最优质的供应商。
在进行公开招标时,招标评分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采购方客观、公正地评估各个供应商的投标方案,选择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一、竞争性谈判1.1 确定谈判目标:在进行竞争性谈判之前,采购方需要明确自己的谈判目标,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1.2 制定谈判策略:采购方需要制定合适的谈判策略,包括谈判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以确保谈判的顺利进行。
1.3 谈判结果确认:在谈判结束后,采购方需要与供应商确认谈判结果,达成最终合作协议。
二、公开招标2.1 制定招标文件:采购方需要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以吸引合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2.2 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采购方需要通过合适的渠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吸引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2.3 评标及中标:采购方需要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各个供应商的投标方案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招标评分标准3.1 技术要求:评分标准中应包括对供应商技术实力的评估,确保中标供应商具备满足采购方需求的技术能力。
3.2 价格因素:价格是招标评分中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采购方需要合理设定价格评分标准,确保选择到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3.3 经验与信誉:评分标准中还应考虑供应商的经验和信誉等因素,以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实力,确保合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公正公平4.1 透明公开:招标评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各个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标,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4.2 严格执行:采购方应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执行评标程序,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3 申诉机制:为了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采购方应设立申诉机制,供应商可在评选结果出炉后提出异议,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
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招标评分标准
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招标评分标准竞争性谈判与公开招标招标评分标准引言概述: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采购方式。
在进行采购决策时,评分标准的制定对于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采购过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的概念、特点以及招标评分标准的制定。
正文内容:1. 竞争性谈判1.1 概念: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一种协商过程,旨在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合同。
在谈判过程中,采购方可以与多个供应商进行沟通和交流,以获取最有利于采购方的合同条件。
1.2 特点:1.2.1 灵活性:竞争性谈判允许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灵活的讨价还价和条件协商,以满足采购方的特定需求。
1.2.2 保密性:竞争性谈判通常需要保持一定的保密性,以避免信息泄露和竞争扭曲。
1.2.3 高度专业化:竞争性谈判需要采购方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以确保达成最有利于采购方的合同条件。
2. 公开招标2.1 概念:公开招标是一种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最终选择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的采购方式。
2.2 特点:2.2.1 公平性:公开招标确保了采购过程的公平性,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2.2 透明度:公开招标的过程和结果都应当公开透明,以便监督部门和公众能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2.2.3 法律依据:公开招标通常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招标评分标准的制定3.1 概念:招标评分标准是在公开招标过程中,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和优先考虑的因素,制定的用于评估和比较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的一套标准和指标。
3.2 制定原则:3.2.1 与采购目标一致:招标评分标准应与采购方的目标和需求一致,确保评分标准能够真实反映采购方的优先考虑因素。
3.2.2 公正公平:评分标准应当公正、公平,避免对任何供应商有利或不利的情况。
3.2.3 可度量性:评分标准应具备可度量性,以便能够对供应商的投标进行准确的评估和比较。
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一、评标办法采用的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二、评标方法及程序:(一)、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谈判主持人:何芳(二)、谈判小组组成:1、采购人代表1人2、有关专家4人(三)、监督机构:(四)、谈判步骤:1、第一轮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为供应商第一次报价.2、第二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该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
3、第三轮为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
4、第三轮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等,则以材料预算价格较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五)、谈判程序:1、谈判主持人宣读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2、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监督人员公布检查结果;4、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认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程序的投标供应商,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投标供应商顺序,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的各投标供应商就技术、价格、交货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付款方式等技术和商务条款进行谈判。
对技术和商务条件与谈判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承诺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6、向进入最终承诺的投标供应商发放<〈最终承诺报价单〉〉,参与最终承诺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向谈判小组报出自已最终承诺报价。
7、谈判小组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承诺报价。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每位成员均需推荐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8、经谈判小组认真审议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竞争性谈判是商业谈判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它通常发生在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旨在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和条款。
在进行竞争性谈判时,评分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双方更加客观地评估谈判结果,确保谈判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评分标准体系。
首先,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合理、公正的评分标准能够确保谈判的公平性,避免双方因为主观因素而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同时,评分标准也能够帮助双方更加客观地评估谈判结果,找出双方共同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体系对于竞争性谈判的成功至关重要。
其次,一个有效的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应当包括多个方面的考量。
首先,价格是谈判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评分标准中应当包括价格的合理性和可接受程度。
其次,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评分标准应当包括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评估标准。
此外,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也应当纳入评分标准的考量范围。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建立一个全面的、多维度的评分标准体系能够更好地帮助双方达成谈判结果。
最后,建立一个有效的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需要双方共同努力。
供应商和客户应当在谈判前就评分标准达成一致,明确各个方面的权重和评分标准,避免在谈判过程中出现分歧。
同时,评分标准的建立也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只有双方共同努力,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体系,才能够更好地推动竞争性谈判的进行,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综上所述,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的建立对于谈判的成功至关重要。
一个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体系能够确保谈判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帮助双方更加客观地评估谈判结果,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因此,供应商和客户应当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全面的、多维度的评分标准体系,推动竞争性谈判的进行,实现双方的共赢。
竞争性谈判 定标原则
竞争性谈判以及定标原则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公开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定标原则一(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方式):公开招标通过评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即供应商,招投标中评标方式的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定标原则二(竞争性谈判确定供应商方式):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并邀请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个被邀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竞争性谈判是商业谈判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它要求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充分展现自己的实力,力争在谈判中取得最大的利益。
在竞争性谈判中,评分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评价双方谈判表现的标准,也是决定最终谈判结果的重要依据。
下面将介绍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谈判目标的明确性。
在竞争性谈判中,双方应该明确自己的谈判目标,包括谈判的最终结果、利益分配、合作方式等内容。
评分标准将根据双方谈判目标的明确性来评价双方的表现,明确的谈判目标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把握谈判的重点,避免偏离谈判主题,从而提高谈判效率。
二、信息的充分性。
在竞争性谈判中,信息的充分性对双方的谈判表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评分标准将根据双方提供的信息的充分性来评价双方的表现,充分的信息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从而更好地制定自己的谈判策略,增加谈判的成功几率。
三、谈判策略的灵活性。
在竞争性谈判中,双方的谈判策略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评分标准将根据双方的谈判策略的灵活性来评价双方的表现,灵活的谈判策略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应对谈判中的变化,从而增加谈判的成功几率。
四、谈判过程的合作性。
在竞争性谈判中,双方应该展现出一定的合作精神,能够在谈判过程中与对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评分标准将根据双方的谈判过程的合作性来评价双方的表现,合作的谈判过程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解决谈判中的矛盾和分歧,从而增加谈判的成功几率。
五、谈判结果的公正性。
在竞争性谈判中,双方应该在谈判结果的达成上展现出一定的公正性,能够尊重双方的利益和需求。
评分标准将根据双方谈判结果的公正性来评价双方的表现,公正的谈判结果可以帮助双方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合作共赢。
总结。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是竞争性谈判中的重要依据,它将根据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表现来评价双方的能力和水平。
在竞争性谈判中,双方应该注重谈判目标的明确性、信息的充分性、谈判策略的灵活性、谈判过程的合作性和谈判结果的公正性,从而提高谈判的成功几率,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则(点滴)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则(点滴)在政府采购五种采购方式中,竞争性谈判属于非招标采购方式,也是最灵活,程序最有争议的一种方式。
说它灵活,它可以更多地体现采购人的意图,由于在不同品牌之间竞标,很难用一种科学、合理的方式来评分,对中标品牌的选择人为主观性强。
说程序有争议,具体谈判中各位竞标者有几次谈判的机会,谈判按怎样的顺序进行,如果给某一竞标者多一次谈判,是否合理,目前财政部对招标程序管理较多、较细,对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却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笔者根据在工作中的体会,整理、总结了下列程序:一、基本程序1、检查竞标文件密封情况。
2、请各竞标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
3、各竞标人退场。
4、启封竞标文件,谈判小组初步合规性检查。
5、唱各竞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有必要宣读的其它内容。
6、谈判小组仔细审阅标书情况,汇总问题。
7、依抽签顺序,先请竞标人介绍该款产品,与其他竞标产品之间比较有何优势与劣势。
再请谈判小组对标书情况进行提问。
最后请竞标人根据提问情况,调整或提出最终报价。
8、谈判记录请竞标人签字。
9、一轮谈判后,谈判小组讨论谈判情况,如有必要,再进行新一轮谈判,但报价机会应该同等。
10、根据谈判情况,谈判小组提出成交排名。
11、由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提名,确认成交供应商。
二、定标原则1、统一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没有方案深化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明显低于成本的,排除在外,但实际操作中,评委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评判低于成本)2、不同品牌之间,或方案有深化要求的1)采购单位对参与的品牌都认可的,报价分部分最低价最高分。
2)采购单位对参与的品牌有倾向性的,性价比法。
(具体性价比法的打分规则应如何确定,待以后详述)竞争性谈判基本程序以上,如有心得,适时补充。
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2022版(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审查资料)
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一)评标原则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供应商。
2、按照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标、定标。
(二)评标办法一、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二、谈判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三、资格性审查。
谈判开始后,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谈判的资格。
四、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在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技术规格要求、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五、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满足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谈判的具体内容。
七、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各供应商谈判顺序按签到顺序进行谈判。
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该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九、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公开唱价。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视同退出谈判。
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发布时间:2020-05-26竞争性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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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成员研究过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以后,在谈判小组组长的组织下讨论、通过谈判要点和谈判方式。
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谈判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澄清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投标)。
对于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这样一个重大决定,笔者认为“谈判小组过半数同意”不具有说服力,如引入修改宪法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原则比较合适。
要求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是为防止某些供应商因未中标而恶意投诉,声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谈判文件已做过实质性调整。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2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确定成交的标准。
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采用类似于最低评标价法的标准,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而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一、评标办法采用的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二、评标方法及程序:(一)、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谈判主持人:何芳 (二)、谈判小组组成:1、采购人代表1人2、有关专家4人(三)、监督机构:(四)、谈判步骤:1、第一轮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为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2、第二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该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
3、第三轮为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
4、第三轮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等,则以材料预算价格较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五)、谈判程序:1、谈判主持人宣读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2、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监督人员公布检查结果; 3、4、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认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程序的投标供应商,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投标供应商顺序,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要求及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的各投标供应商就技术、价格、交货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付款方式等技术和商务条款进行谈判。
对技术和商务条件与谈判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承诺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6、向进入最终承诺的投标供应商发放<<最终承诺报价单>>,参与最终承诺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向谈判小组报出自已最终承诺报价。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_谈判技巧_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竞争性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
下面小编整理了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供你阅读参考。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成员研究过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以后,在谈判小组组长的组织下讨论、通过谈判要点和谈判方式。
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谈判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澄清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投标)。
对于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这样一个重大决定,笔者认为“谈判小组过半数同意”不具有说服力,如引入修改宪法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原则比较合适。
要求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是为防止某些供应商因未中标而恶意投诉,声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谈判文件已做过实质性调整。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2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确定成交的标准。
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采用类似于最低评标价法的标准,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而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文档
2020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文档Document Writing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成员研究过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以后,在谈判小组组长的组织下讨论、通过谈判要点和谈判方式。
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谈判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澄清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投标)。
对于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这样一个重大决定,笔者认为“谈判小组过半数同意”不具有说服力,如引入修改宪法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原则比较合适。
要求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是为防止某些供应商因未中标而恶意投诉,声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谈判文件已做过实质性调整。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2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确定成交的标准。
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采用类似于最低评标价法的标准,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而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竞争性谈判报价技巧
件的规定和要求,就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议,由评委会最终评价出成交
候选单位。
10、评委对本人的评标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篇二:浅谈投标报价
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评标原则及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招标、投标方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委会由专
9、采购单位在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要、质量和服务相等
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上确认签
字。
三、谈判结束,主持人公布谈判结果。
四、谈判中的注意事项:
1、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
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任何形式,将评标情况和投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6、从开标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投标人不得与评委、采购单位
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
标的,中标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1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doc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成员研究过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以后,在谈判小组组长的组织下讨论、通过谈判要点和谈判方式。
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谈判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澄清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投标)。
对于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这样一个重大决定,笔者认为谈判小组过半数同意不具有说服力,如引入修改宪法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原则比较合适。
要求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是为防止某些供应商因未中标而恶意投诉,声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谈判文件已做过实质性调整。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2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确定成交的标准。
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采用类似于最低评标价法的标准,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而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之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缺陷对政府采购来说,除了应遵循《政府采购法》所确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外,还应考虑采购成本和采购效率,这是无法回避的两大问题,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中关于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规定,显然有缺陷。
评标原则和定标办法
评标原则和定标办法(一)、谈判小组的设立采购单位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组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及采购单位代表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原则1.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谈判小组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竞票方式决定。
(三)、评标的依据采购文件、竞标文件和竞标答疑。
(四)、评标的办法竞标文件的评审:(1)竞标文件的内容符合性评审:包括技术符合性和商务符合性鉴定。
竞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和保留。
(2)技术性评估:包括施工方案的可靠性评估和关键工序评估;劳务、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措施评估以及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的评估。
谈判小组按照工程施工招标技术标评分办法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3)商务性评估:1)审查入围(通过竞标文件内容符合性审查且技术部分可行)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2)因本工程的特殊性,谈判小组可以通过答辩澄清,要求竞标人就谈判小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对其竞标文件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正补充,而且这种修正补充,不会对其他竞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其修正后的内容接受与否,由采购人决定;3)谈判小组通过对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审查后,依照评标办法确定成交人原则按排序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人;(五)、成交人的确定本次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竞标文件,在符合性鉴定通过、工期合理,技术评审合格,报价有效的情况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2-3家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竞标报价相等时,则在技术标分数合格基础上,技术标得分最高者为优;如投标报价、技术标得分都相同时,由业主从中择优选择一个投标单位作为成交单位。
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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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
定标原则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一、评标办法采用的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标方法及程序:
(一)、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谈判主持人:何芳
(二)、谈判小组组成:
1、采购人代表1人
2、有关专家4人
(三)、监督机构:
(四)、谈判步骤:
1、第一轮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为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2、第二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该
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
3、第三轮为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
4、第三轮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等,则以材料预
算价格较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谈判程序:
1、谈判主持人宣读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
2、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监督人员公布检查结果;
4、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认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
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程序的投标供应商,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投标
供应商顺序,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要求及谈判供应商提
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的各投标供应商就技术、价格、交货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付款方式等技术和商务条款进行谈判。
对技术和商务条件与谈判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承诺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
6、向进入最终承诺的投标供应商发放<<最终承诺报价单>>,参与最终承诺
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向谈判小组报出自已
最终承诺报价。
7、谈判小组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承诺报价。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要求,谈判小组每位成员均需推荐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8、经谈判小组认真审议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出具<<
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告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采购单位在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要、质量
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告书>>上确认签字。
三、谈判结束,主持人公布谈判结果。
四、谈判中的注意事项:
1、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
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
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评标原则及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招标、投标方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委
会由专家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3、评委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询私情,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4、评标工作接受水城县财政局、水城县审计局的管理和监督。
5、评标期间,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情况和投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6、从开标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投标人不得与评委、采
购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
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7、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和经评委会审核的投标
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它任何资料。
8、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
面方式予以确认。
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标接受。
但不允许对技术、商务、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9、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依
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后。
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议,由评委会最终评价出成交候选单位。
10、评委对本人的评标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