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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代码

组织结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工作。

如同居民的身份证一样,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统一赋予的单位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系统覆盖范围广泛,对申领代码单位的资质审核也有数字档案(档案数字化)作为凭证,可以动态追溯每一个组织机构的历史发展变化。

从2016年1月1日起,各地质监机构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184号),正式废止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代码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退出了历史舞台。

中文名组织机构代码外文名organizing institution bar code类别资质证书功能单位身份证明目录.1意义.2管理部门.3编码规则.4代码字符集.5相关事件.6重大改革.7退出历史舞台意义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实施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兴起的一种新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二十世纪末,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实行了代码标识制度,例如欧洲企业注册处始建于1992年,参加EBR的国家已多达20个,通过EBR可以查到欧洲15个国家2000多万企业的基本信息 [1]。

我国实施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不仅有利于计算机的自动化管理,实现信息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而且有利于政府各部门、社会各行业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整体效能,从而保证社会活动和积极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有效地促进地方国家经济的发展。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代码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代码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代码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财政部•【公布日期】1994.03.10•【文号】计价格[1994]287号•【施行日期】1994.03.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4月9日实施日期:2003年5月1日)废止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代码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1994年3月10日计价格[1994]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申领代码证书及证书副本收费标准问题,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先后下发过《关于统一代码标识证书收费问题的通知》([1992]价费字447号)和《关于代码证书副本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1993]费字24号,司发文),两个文件在执行中出现一些混淆。

根据各地的要求,现将代码证书收费标准重新明确如下:一、代码证书正本50元,副本30元。

正、副本收费标准中均包括证书、表格、防伪标志制作工本费和条形码标签制作、代码数据查询、代码计算生成等技术服务费。

申领代码证书副本,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

二、对因机构变更换领新证的,按首次发证时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不得挪作他用。

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统一代码标识证书收费问题的通知》([1992]价费字447号)和《关于代码证书副本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1993]费字24号,司发文)即行废止。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实行“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这项改革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举措,对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作为,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基本要求(一)简化准入。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要求,将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企业直接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所涉及被整合证照事项。

(二)动态管理。

整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第一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3
5
质检总局贯彻落实 “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的 通知(国质检标函 [2015]538 号)
1. 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 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2. 要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备的数据回传、接收与核查机制,并积极创造 网络条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登记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回传 至相关质监部门;确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应确保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传至相关质监部门。 3. 各地质监部门要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等相关系统,及时 采集和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查,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报送 至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1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 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 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 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 号)
2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 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的通知(国发 [2015]50 号)
1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0 号)
1. 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 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 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各项工作, 做好实施 “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 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 2015 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 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 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 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3. 加强协同推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 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 营业执照、 “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 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海南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事项清单(20项)

海南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事项清单(20项)

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商务部门
7
国际货运代理企 业备案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 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 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商务部门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
海南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事项清单(20项)
序 号
事项名称
事项内容
依据
主管部门
1 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已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 施意见》(琼府办〔2016〕213号)整合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模式。
4 社会保险登记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 〔2014〕181号)、《道路旅客运输 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82号)第二十五条、《交通 省级或市县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管 部令2014年第10号)第二十四条和《 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4年第648号)第九条 至第六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管理方法》
住建部门
18
艺术品经营单位 备案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在领取营 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文体部门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
字〔2014〕181号)、《道路货物运
19
货运代理(代 办)备案
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 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 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简化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一照一码”指每家企业只需拥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一个企业基本信息码,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传统的企业登记制度繁琐而复杂,需要办理多个证件和申报各种信息,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就是为了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以及方便监管。

在组织机构代码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并证照:将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

这样一来,企业只需办理一份证书,就可以完成工商、税务等多个方面的登记手续。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记时将统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个代码由18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可以唯一标识一个企业,并记录其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等。

这样一来,每家企业只需要一个代码,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3.信息共享: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这样一来,企业的基本信息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快速传递和查询,减少了企业重复填写信息的重复劳动,提高了办理效率。

4.电子化管理:后的登记制度更加注重电子化管理。

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登记手续,无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方便性。

组织机构代码的目标是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和方便监管。

通过“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可以大大减少办理手续的时间和成本,方便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同时,这也对政府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监管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组织机构代码并非仅限于企业,还包括了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福建莆田中考改革方案:两考合一体育纳入计分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

福建莆田中考改革方案:两考合一体育纳入计分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

福建莆田中考改革方案:两考合一体育纳入计分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嘿,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大家聊聊福建莆田中考改革方案。

这个方案可谓是史无前例,独具匠心啊!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一点一点地剖析这个改革方案。

咱们来说说“两考合一”。

所谓“两考合一”,就是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为一次考试。

这样一来,考生们只需参加一次考试,就能决定自己的未来。

听起来是不是很爽?确实,这样既减轻了考生的压力,也提高了考试的效率。

那么,如何实现“两考合一”呢?其实很简单,就是将原来的两次考试内容进行整合,形成一套全新的考试大纲。

这个大纲既要涵盖初中阶段的知识点,也要兼顾高中阶段的需求。

这样一来,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就能更好地掌握知识点,为高中阶段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咱们再来说说“体育纳入计分”。

这一点可是改革方案中的亮点!以往的中考,体育只是作为一个参考项目,不计入总分。

但这次改革,体育成绩将直接计入总分。

这意味着,考生们在体育方面也要下功夫了。

那么,体育如何计入总分呢?我们采取的是“三证合一”的方式。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体育达标证、体质健康证和运动技能证合并为一个证书。

考生们在初中阶段,需要通过这三个证书的考核,才能获得相应的分数。

这样一来,考生们既要注重体育锻炼,也要提高运动技能,全面发展。

咱们来说说“组织机构代码”。

这个改革方案的实施,离不开各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进行,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改革进程。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系统,对考生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这样一来,无论是考试报名、成绩查询,还是证书发放,都能做到高效、准确。

这个改革方案的实施,将会对福建莆田的教育产生深远影响。

它不仅有利于考生们的全面发展,也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

当然,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但无论如何,这个改革方案都是值得期待的!好了,今天关于福建莆田中考改革方案的介绍就到这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41号)以及《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X〕1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着力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和动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印章准刻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自X年9月1日起,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特种行业备案》《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寄卖业特种行业备案》《二手机动车交易特种行业备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特种行业备案》《机动车维修业特种行业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备案》《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经营备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备案》《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分公司设立备案》《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中涉及市场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29 个登记、备案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基层代码管理机构设置与改革初探

基层代码管理机构设置与改革初探
要 。 不 足 之 处 在 于 不 在 正 规 机 构 设 置 行 列 , 人 员 无
编 制 ,现 有 人 员 均 从 局 机 关 下 属 各 事 业 单 位 借 调 、 拼 凑 , 以 只 是 相 对 的 独 立 。这 种 情 况 下 人 员 流 动 所
行 行 无 如 果 把整个 代 码事业 比做一 棵参 天大 树 , 基 性 大 , 政 执法 、 政 管理 缺乏 力度 和合 法性 , 法 那
三是 设 在 其他 部 门 : 种 方 式 下 , 码 工 作依 这 代
附 于其 他科 室 , 于从属地 位 , 不到应 有 的重 视 , 处 得 人 员不 能 保 证 , 理工 作 也 跟 不 上 , 本 处 于应 付 管 基 日常 工 作 状 态 , 谈 不 上 代 码 工 作 的 发 展 。 更
从 行 基 层 代 码 管 理 机 构 数 量 庞 大 ,在 全 国 2 6 4 6个 室 , 行 政 执 法 、 政 管 理 角 度 来 说 具 有 较 大 优 势 和说 服 力 , 搞 好代 码工 作 的基础 。 足之 处在 于 , 有 不 由于标 准科 ( ) 务 员 编制有 限 , 般 市局 仅有 编 股 公 一 制 3人 , 要 做 好 任 务 繁 重 的 标 准 化 工 作 , 要 做 既 又 好 同样繁 重 的代码 工作 , 有 编制 人数 根本 无法 满 现 足 工 作 要求 , 时借 调 别 的单 位 人 员 , 法 保 证代 临 无
维普资讯
代码 1 铂雨 I }

杨 华 李 辉
(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400 ) 508 ( 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10 1 ) 003
管 理 ; 是 设 在 市 局 办 公 室 、 测 中 心 或 其 他 科 室 三 检 里 面 。在河 南省 和北 京 市参 与调 查 的 9 6个 基 层 管 理机构 中 , 3 有 7个 为 独 立 部 门 , 3 % ; 4 占 8 有 4个 在 标 准 科 ( ) 占 4 % ; 其他 部 门 ( 计 量 测 试 股 , 6 在 如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
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证照,并引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该的目的是为了简化企业登记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市场经济发展。

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传统上,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时需要分别办理多份证件,手续繁琐且耗时。

后,企业只需要一次性申请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实现三证合一,极大简化了企业登记手续。

二、引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过去,企业在工商、税务和组织机构等不同部门登记时使用的是不同的代码,造成了信息孤岛和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后,统一使用社会信用代码,不仅有助于提高信息共享和数据一致性,还方便了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优化企业注册流程:后,企业只需在一个窗口进行注册,而不再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大大简化了企业注册流程。

同时,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资料和手续,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注册服务。

五、加强信用管理:后,社会信用代码将作为企业的唯一身份标识,关联企业的信用信息将被整合到一个系统中,形成企业信用档案。

这将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和评价,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形成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总的来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是中国政府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背景下,为企业减轻负担,提供便利,推动市场化、法治化程度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同时,也加强了对企业的信用监管,提升了市场的规范化水平。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标准化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标准化

第19卷标 准 化 报 道Vol.19第6期REPORTING OF ST ANDARDZATION No.6 1998代码工作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标准化徐 钧(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兰州 730030)摘 要 论述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常见差错和解决措施,提出采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规范管理工作,并实现有序化发展。

关键词 组织机构 代码管理 标准化 有序发展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性工作,它体现了技术监督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为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完善国家信息化基础工作,提高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加强统一管理,确保代码质量,大力促进应用”的工作方向和“统一管理,统一规则,统一发证,统一收费标准”的代码工作统一性原则,实施标准化管理是确保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科学、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方法。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是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分。

它同样需要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去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减少差错和失误,实现规范化操作和标准化管理,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奠定基础。

1 组织机构代码的含义“组织机构代码”就是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法人和非法人)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并且通过政府部门在有关业务工作中的强制应用,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收稿日期的档案,以实现管理的社会化和现代化。

同时,建立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是国家发挥监督管理整体效能、强化管理的一项改革。

2 组织机构代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2.1 信息管理的技术手段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社会经济的管理和监督作用,积极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体系与制度的建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是国家运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方法,加强宏观管理所采取的一项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措施。

最新-关于三证合一的公告

最新-关于三证合一的公告

最新-关于三证合一的公告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政府提倡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三证合一的公告,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三证合一的公告范文一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x〕51号),广东省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现就改革实施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二、改革实施的时间和适用范围:自20xx年9月1日起,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不实施此项改革。

三、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从20xx年9月1日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回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申明。

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

组织机构代码制度的利弊及其调整措施

组织机构代码制度的利弊及其调整措施
的 电子 信 息 即 可 , 本无 需 换卡 , 却强 制换卡 , 更 有 甚 者更是 每 年一换 , 试 问如 此 众 多 的 I c 卡 去处何 在 ? 除此 之 外, 在年 检 中将年 检 费用和各 种 费用绑 架 , 出 现 了一 些 乱 收 费 的 现 象 , 这 些 腐 败 的 现 象 是 社 会 的毒 瘤 , 并 且 隐藏 在 管 理部 门的各 个 角落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制 度 的 实 施 无 论 是 登 记 还 是 年 检 都 应 极 力
册, 通过 审核 后获得 审批证 书 , 这 种 审 批 证 书
制 度 在 当 时 有 其 重 大 的积 极 意 义 , 这 是 不 能
否 认 的, 笔 者 因 而 反 对 一 味 否 定 此 项 制 度 的
也 就是 营业 执照 , 是 工 商 部 门 通 过 审 核 后 准 许 其 进 行 经 营 活动 的凭 证 , 这 就 肯 定 了企 业
了严重浪费, 笔 者将从 现 行 组 织机 构 代码 制度 的利弊入手, 探 求其调 整措 施 , 使之 焕 发 新 的活力. 成 为为民
服务 的新 法宝。
[ 关键词】 组织机构代码制度 ; 利弊; 措施
1 改 革 开 放 之 初 的 积 极 作 用
我 国的组 织 机 构 代码 制 度 于 1 9 8 9 年 实 行, 由政 府 代码 管 理 部 门 为社 会 团体 、 企 事业 单位 及各 个机关 发放 , 并 且它 在 全 国范 围 内
避 免 这 种 现 象 的 扩 大 、发 展 , 严厉 打击 此类 现 象 , 切实 做到 取信 于民 、 服务 于民。
范围 内也是 唯一 的, 这 是 不 是 已经 起 到 了代 码 证 的 作用 , 那 么 再 让 所 有 登 记 的 各 个 组 织 机 构 从 相 关 部 门获 得 代 码 证 这 显 然 是 重 复 行 政 审批 过 程 的 重 复 ,

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省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公章备案,深化登记制度改革。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登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标准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互认、流程简化优化、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拓展至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公章备案等更多领域,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构建一站式服务模式。

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现阶段,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先行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公章备案,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登记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负责保管企业登记形成的“一套档案”以及相关信息公示和归集等工作。

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统计登记和公章备案。

根据登记制度改革要求,逐步拓展“多证合一”范围,加快实现“多证合一”网上办理。

(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

依托省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审核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传输方案,加快推进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改造升级,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息在各部门间的交换传递和共享应用。

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登记部门要实时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传输至省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审核系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衔接的应对措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衔接的应对措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衔接的应对措施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6年第1期文/李小清高蕾红“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顺利展开,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10月8日,全国累计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新工商营业执照28万多张。

这项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务院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改革向前迈进了关键的一大步。

这项改革从“三证合一” 试点过渡归结到“一照一码”,“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代码),统一代码共18位,包含了8位有含义码和9位无含义的主体标识码和一位校验码,9位主体标识码即组织机构代码,因此,统一代码包含了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稳定性,同时还具备兼容性和全覆盖的特性,成为今后法人和其他组织唯一身份标识。

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工商、质监、税务等相关部门对统一代码标准制定、三部门网络建设、人员培训等方方面面均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改革实施至今一直十分顺利,然而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顺利实施只是“统一代码制度”改革的开始,根据国发[2015]33号文件要求,2015年底前还应完成民政、编委等十多个登记管理部门实施“从源头赋码”(统一代码)的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为下一步其它登记管理部门的赋码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作为组织机构代码的基层工作人员,对统一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衔接过程进行了分析,发现出现的几点问题虽然不影响改革大局,但还是想提出问题并分析,希望能对今后统一代码的管理和其它十多个登记管理部门的赋码改革有所裨益。

个体工商户的办理问题一、应不应该给个体工商户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织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的经济改革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有的个体户在生意做大后雇佣了许多员工,甚至超过100人,年业务规模超过1000万元,基本已经形成小型企业的稳定规模,但只要没有注册公司,在统计意义上他或她就依旧是个体工商户。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工具。

这两个代码在营商环境的培养、企业信息的管理以及政府监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定义、由来、运用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的定义和由来组织机构代码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编制和管理的一种组织标识代码。

它是由全国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发放,用于标识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是一个包含字母和数字的18位代码,在标识企事业单位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组织机构代码的由来可以追溯到1982年,当时我国对企业的管理开始发生转变。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我国引入了组织机构代码的概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发展,组织机构代码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

二、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的运用1. 营商环境建设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在营商环境建设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注册成立时就需要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这个代码将作为企业的唯一标识。

在办理各类企业事务时,企业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进行验证。

这样的举措能够有效减少企业的重复注册和虚假登记。

同时,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是唯一的,因此可以减少企业之间的混淆和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2. 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是企业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的重要工具。

企事业单位在进行信息登记和资料存档时,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这样一来,相关部门就能够更好地进行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

政府机关能够对企业的注册情况进行管理,及时了解企业的规模、产业结构、所属地域等信息。

这对于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定义和由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编制和管理的一种新的企业标识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在组织机构代码的基础上进行扩展而来的,它是一个18位的代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制度,提出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现有主要机构代码构成。

我国现有机构代码分为两类。

一是“原始码”,即由登记管理部门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的代码,主要包括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及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等。

二是“衍生码”,即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后,相关部门发放的管理码,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总局的纳税人识别号等。

1.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包含本体代码(8位)和校验码(1位)两个部分。

2.工商注册号。

工商部门编制的工商注册号共15位,包含首次登记管理机关代码(6位)、顺序码(8位)和校验码(1位)三个部分。

3.事业单位证书号。

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的事业单位证书号共12位,包含举办单位类别(1位)、核准登记的机关(6位)、同一机关辖内不同事业单位(5位)三个部分。

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民政部门编制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是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

5.机构信用代码。

人民银行编制的机构信用代码共18位,包含准入登记管理机构类别(1位)、机构类别(2位)、行政区划(6位)、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标识位(8位)、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

6.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部门对已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编制的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包含行政区划码(6位)和组织机构代码(9位)两个部分。

(二)现有机构代码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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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2.统一代码中的9位主体标识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先按5年需求(含存量),一次性向国家登记管理部门预赋足量、连续的组织机构代码码段,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按规则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时赋统一代码,赋码后将统一代码及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统一代码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其他部门共享。
3.本方案实施后,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底。在过渡期内,统一代码与现有各类机构代码并存,各登记管理部门尽快建立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保证信息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实现互联共享,同时对本方案实施前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换发统一代码,逐步完成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未转换的旧登记证(照)在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1.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做好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2015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要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备的数据回传、接收与核查机制,并积极创造网络条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回传至相关质监部门;确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应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回传至相关质监部门。
3.各地质监部门要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等相关系统,及时采集和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查,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报送至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3.加强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改革内容
1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1.法人和其他组织由现行的注册登记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分别申领办理,改为一次申领办理,取得唯一统一代码;由现行自愿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改为源头赋统一代码,形成准入登记与赋码同步完成机制,确保统一代码覆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5
质检总局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标函[2015]538号)
1.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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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5〕46号)
1.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代码办证窗口要做好相应公告、解释和说明工作。
2.要及时与当地工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备的数据回传、接收与核查机制,并积极创造网络条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回传至代码管理机构;确实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应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回传至代码管理机构。
4
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1.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2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1.推进商事服务便捷化。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共享整合各地区、各领域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服务。在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简化办理程序。建立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形成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
2.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统筹衔接有序,确保平稳过渡。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各地要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尽快完成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要与统一代码过渡期相衔接,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相关证照。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3.要积极配合当地工商部门,主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和企业注册号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批量转换工作。
4.通过数据回传方式及其他方式采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相关信息,要及时完成代码基础数据核查,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至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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