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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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一)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1.聘用条件(1)单位有相应的空缺岗位。

(2)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所聘岗位任职条件。

(3)现等级岗位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取得一次优秀。

在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4)必要时可进行考试。

2.聘用原则(1)第一次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不得直接聘用到单位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第一次最高可聘用的岗位分别是: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十级职员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七级职员岗位,少数特别优秀的人员和后勤服务型事业单位可适当放宽。

(3)聘用到管理岗位后,再竞聘高等级岗位必须符合竞聘上岗规定的相关条件。

(4)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时,对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干部,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前的职务或岗位,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内聘用相应等级岗位。

(二)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1.聘用条件(1)单位有相应的空缺岗位。

(2)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等级岗位条件。

(3)现等级岗位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取得一次优秀。

在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2.聘用原则(1)首次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时,对未取得经人事(职改)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聘用制干部,不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上。

(三)相关问题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择优聘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织部分,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要在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级负责,稳步实施。

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目的、范围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2.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必须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逐步建立起竞争、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用人机制。

3.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二、聘用权限、条件及程序1.聘用各类人员,必须按照国家下达的人员计划,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范围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及岗位限额内,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任用,可根据行业和单位实际,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层领导成员,由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模板范本:一、背景介绍甘肃省作为我国西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事业单位在其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事业单位岗位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本进行了全面研究和调查,分析了甘肃省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以期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

二、统计方法与调查范围本所涉及的数据来源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采集统计,调查范围包括甘肃省所有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和人员统计情况,时间跨度为近五年。

三、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分析3.1 高层管理岗位比例高层管理岗位通常是指行政、部门主管等职位,对于一个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甘肃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岗位平均占比为15%。

3.2 技术支持岗位比例技术支持岗位主要是指科研、工程技术等职位,对于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数据显示,甘肃省事业单位的技术支持岗位平均占比为30%。

3.3 基层执行岗位比例基层执行岗位主要是指从事具体业务执行工作的职位,是事业单位中重要的基础人员。

据统计数据显示,甘肃省事业单位的基层执行岗位平均占比为55%。

四、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的建议4.1 加强高层管理岗位选拔和培养事业单位应加强对高层管理岗位的选聘和培养,注重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提高高层管理岗位的专业化水平。

4.2 加大对技术支持岗位的扶持力度事业单位应加大对技术支持岗位人材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的提升,提高事业单位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4.3 培养和激励基层执行岗位的人材事业单位应注重培养和激励基层执行岗位的人材,提供更好的晋升机会和发展平台,激发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附件列表本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甘肃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统计表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表六、法律名词及注释:(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3.27•【字号】甘政办发[1998]17号•【施行日期】199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1998年3月27日甘政办发〔1998〕17号)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量大面宽,任务艰巨。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改革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抓好试点,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为加快我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出发,按照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要求,以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为目的,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基本思路。

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要有别于党政机关,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再用行政级别来确定;根据各类事业单位职能、经费来源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扩大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效地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把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真正搞活。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18•【字号】甘政办发[2005]122号•【施行日期】2005.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2005年10月18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对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一)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是指聘用单位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必须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单位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各市州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实施。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平稳顺利实施。

对于实施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一、《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三、《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四、《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二○○八年八月十一日附件一: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一)确定依据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三、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的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2项,或第1条业绩1项、第2条业绩2项,或第2条业绩4项。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1、为适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类改革的需要,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管理机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用人机制,不断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员聘用制度,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3、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4、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和人员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中的全部岗位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人员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和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3)已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6、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四、岗位类别设置和岗位总量7、本实施意见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3.18•【字号】甘人社发[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甘人社发[2010]27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则》、《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议规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文处理规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保密规定》,已经2010年3月8日厅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切实履行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准则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改革创新、统筹兼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领导职责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行厅长负责制。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1、为适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类改革的需要,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管理机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用人机制,不断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员聘用制度,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3、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4、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和人员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中的全部岗位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人员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和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3)已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6、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四、岗位类别设置和岗位总量7、本实施意见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1、为适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类改革的需要,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管理机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用人机制,不断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员聘用制度,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3、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4、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和人员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中的全部岗位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人员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和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3)已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6、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四、岗位类别设置和岗位总量7、本实施意见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三、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的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2项,或第1条业绩1项、第2条业绩2项,或第2条业绩4项。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岗位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岗位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敦煌市**中学岗位设置内部岗位等级晋升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准确地评价和选拔优秀教师晋升岗位,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08)28号文件(以下简称“5+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一、二级岗位)任现职(聘为中学高级教师)以来,取得“5+1文件”规定的相关业绩条件,由本人提供相关业绩条件的原件,学校统一报送至敦煌市人社局并由敦煌市人社局报送甘肃省人社厅审核,依据甘肃省人社厅审定结果的批复进行岗位晋升。

二、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一、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一、二级岗位)任现职(聘为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以来,取得“5+1文件”规定的相关业绩条件,由本人提供相关业绩条件的原件,学校统一报送至敦煌市人社局并由敦煌市人社局报送酒泉市人社局审核,依据酒泉市人社局审定结果的批复进行岗位晋升。

三、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岗位比例依据“5+1文件”规定,专业技术十一级与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

(二)晋升办法1、依据“5+1文件”规定,已评为中级职称但未聘任的人员直接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一级。

2、剩余十一级空岗按下列项目及分值计算,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岗位晋升人员。

(1)教龄,每满一年得1分。

(2)任现职年限,每满一年得1分。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年得0.5分。

中学中层、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参照本条计算。

(4)年度考核,每获1次优秀得1分,累计加分。

(5)县市级骨干教师加1分,县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州级骨干教师加3分,市州级学科带头人加4分,省级骨干教师加5分,省级学科带头人加6分。

(6)业绩条件:A、任现职以来,本人独著或合著中作为第一顺序撰稿人在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县市级得1分,市州级得2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4分。

高台三中:岗位设置方案模版

高台三中:岗位设置方案模版

高台县第三中学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08〕28号)和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张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人事〔2008〕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根据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高机编办发〔2008〕78号),高台三中为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教体局管理。

〘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高台县第三中学编制的通知〙(高机编〔2011〕5号),核定我校事业编制126名,现有人员情况:现有正式在册人员126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均为兼职(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3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3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126人(副高级19人,聘任10人;中级95人,聘任71人;初级12人,聘任12人)。

主要职责和任务是:承担黑泉乡全部、城关镇和巷道乡部分学龄人口的初中教育,主体工作为初中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制度、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岗位设置根据核定的单位职能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本单位拟确定为专业技术型的事业单位。

结合单位实际,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2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兼),专业技术岗位126个。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1、为适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类改革的需要,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管理机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用人机制,不断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员聘用制度,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3、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4、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和人员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中的全部岗位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人员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和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1)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3)已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6、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四、岗位类别设置和岗位总量7、本实施意见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的通知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甘肃省事业单位的发展与改革,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在人员安排上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促进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办法》,制定了本《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本文 ms to establish and regulate the ratio of positions in public institutions in Gansu Province, as well as to ensure the rational and scientific arrangement of personnel in public institutions, and to promote the sustnable development of public institutions.二、岗位结构比例的定义和意义1.岗位结构比例的定义: 岗位结构比例是指一个组织内各岗位的数量和比例。

2.岗位结构比例的意义: 合理的岗位结构比例可以保证各职能部门的均衡发展,合理分配资源,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岗位结构比例的确定原则1.需求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和人员需求,确定不同岗位的数量和比例。

2.公平原则:保持各部门和职位之间的公平,防止某部门或某职位过于庞大而导致资源浪费。

3.灵活原则:岗位结构比例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管理办法1.组织机构设置:明确事业单位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2.岗位编制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和人员需求,合理确定各岗位的编制数,确保编制数与岗位结构比例相符。

3.人员配备管理:根据岗位结构比例和编制数,制定人员配备方案,安排人员到各个岗位上。

4.监督检查与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确保岗位结构比例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2008年8月11日甘人发〔2008〕28号)各市州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实施。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平稳顺利实施。

对于实施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一、《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三、《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四、《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附件一: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为了确保事业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在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时,客观准确地确定三类岗位的岗位等级,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变动后岗位等级的认定(一)岗位变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主要包括,同类岗位内部的高聘或低聘、三类岗位之间的岗位转换。

岗位变动后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发生实质性变化,岗位等级、岗位工资和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相应变更。

在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调整,岗位职责、岗位任务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不视为岗位变动。

(二)岗位变动的途径1.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要再取得比现岗位更高等级的岗位,或在三类岗位之间转换岗位,必须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办法取得。

竞聘上岗办法暂由各单位制定,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可以采取不同的竞聘办法。

2.聘用期满的岗位续聘现岗位必须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通过竞聘不符合现岗位要求的,可兑聘较低等级的岗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岗位等级逐级竞聘。

对少数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破格竞聘:(1)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层级岗位的人员。

(2)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跨内部等级岗位竞聘的人员。

(3)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破格竞聘,须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现行政策规定。

(三)岗位等级认定的主要内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在审核和认定岗位等级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有无空缺岗位,与《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记载是否一致等。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的通知
一、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省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管理,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甘肃省所有事业单位。

三、基本原则
1:合理配置比例:事业单位应根据组织结构和工作需求合理配置岗位结构的比例,确保各岗位的职能分工和协作配合达到最佳状态。

2:人才选拔和培养: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的要求,选拔和培养适合各岗位的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监督和评估: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岗位结构比例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四、岗位结构比例的管理步骤
1:制定岗位结构比例方案:事业单位应根据组织架构和工作需求,制定岗位结构比例方案。

2:岗位需求分析:事业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人员编制计划,分析各岗位的需求情况。

3:岗位结构调整:根据岗位需求分析结果,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结构进行调整。

4:人员选拔和培养: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结构比例方案,选拔和培养适合各岗位的人才。

5:监督和评估:事业单位应建立岗位结构比例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岗位结构比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调整。

五、附件
本文档涉及附件一份,具体包括: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
1:事业单位:指由国家、地方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目的,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组织。

2:岗位结构比例:指事业单位中各类岗位的人员数量比例。

七、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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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比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甘肃省各级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比例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应当合理、适度、稳定,既能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又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岗位结构比例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岗位结构比例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规模、职能和岗位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薪酬和福利待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职工的内部调配,同时鼓励和支持职工外部流动,以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事业单位整体竞争力。

第三章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要求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应当包括领导、管理、专业技术、普通工勤四类,比例参考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八条领导岗位主要负责事业单位的决策、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应当保证适度、稳定。

领导人员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九条管理岗位主要负责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应当根据事业单位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管理岗位的比例应当与领导岗位相适应。

第十条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负责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根据事业单位业务特点和人材需求进行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应当与领导、管理岗位相适应。

第十一条普通工勤岗位主要负责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工作,应当根据事业单位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普通工勤岗位的数量应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四章岗位结构比例的调整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职工利益与事业单位发展相统一。

第十三条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和沟通商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且须向甘肃省人事厅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甘肃省人事厅负责监督甘肃省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工作,并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加规定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甘肃省人事厅所有。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释:
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内部调配、综合素质、领导、管理、专业技术、普通工勤、公平、公正、合法、职工利益、监督管理等。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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