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规范运行方案工作实施方案集团公司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规范运行方案范文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从公司实际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抓手,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2.坚持依法治企。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建立完善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及制度,依法厘清董事会及相关方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优化管控模式,完善责权体系和授权管理体系,构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授权体系。

(三)主要目标

1.建设规范董事会。健全董事会组织机构,完善董事会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实现董事会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标可鉴。

2.建设高效董事会。建立董事会工作流程体系,明晰董事会及相关主体职责权限,细化董事会活动规则和程序,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活动有序组织,重大决策及时作出,重点工作及时布置,沟通协调及时进行,保障服务及时到位。

3.建设协同董事会。完善董事会沟通协调制度,建立董事会与出资人(股东)、监事、党委会、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董事、总经理之间,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之间,董事会秘书与相关方之间的沟通互动机制,确保董事会内外沟通顺畅、互相支持、协同配合。

4.建设决策型董事会。围绕公司投融资、预决算、资产处置、风险防控、经理层激励等重大事项承担决策责任,做到“议”必有方案、“论”必有程序、实施有措施,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施效率,真正使董事会成为发展的决策中心和推动主体。

二、规范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

(一)公司章程

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明确董事会、党委会、监事、经理层职权,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二)董事会设置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兼总经理1人、外部董事3人。

(三)明确董事会职能定位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作用,按照职权和有关规定,对企业经营方针、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及调整方案、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重大的投融资、资产重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作出决定,或审议后报股东批准,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董事会具体决策事项由《董事会决策及授权事项清单》确定。

(四)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

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从制度上明确会议召集、会议组织、议案准备、议案审议、表决、会议决议、记录起草、决议执行及董事会授权作出规定。

(五)建立董事会授权机制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建议公司结合实际,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论证、合理确定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额度,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不得授权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企业重大、非主业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前置研究讨论。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一般应当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一般采取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形式研究讨论,决策前一般应当听取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

研究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董事会决策及授权事项清单》,对董事会授权予以规范。

(六)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强度较大的所属企业应当设立投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战略、提名、合规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建议公司设置设立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责一般应包括:督导内部审计、风险、内控、合规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法治央企建设;督导公司加强法治建设和防范法律风险;研究董事会授权决策制度和方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一般应包括:研究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及方案;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责一般应包括:研究并评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内部重大业务重组和改革事

项;研究须经董事会审议的战略规划相关制度,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项;研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含投资融资计划)、预算方案、资产负债率上限及其调整方案;研究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投资、并购、融资和债券发行方案;研究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处置。

制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工作程序。

三、董事会运行支持保障

(一)外部(专职)董事会履职保障

建议公司向外部(专职)董事开放电子办公、数据报告等信息系统,提供行业发展信息、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信息、财务数据等其他重要信息,并为外部(专职)董事及时阅知有关文件提供条件;邀请专职董事出席企业的工作会、规划研讨会或评估会等重要会议,列席月度经营分析会等。

专职董事履职服务支持保障按照公司专职董事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二)董事会运行支持机构

1.董事会秘书

建议董事会设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事务。设董事会秘书1名,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治理研究,组织落实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管理相关事务;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准备议案和相关材料并对其完整性进行把关,据实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