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合集下载

最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最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 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l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 .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l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 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北京绿化标准

北京绿化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完整word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完整word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Plant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CJJ/T 82-99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8月l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 苗木运输和假植;8.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最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资料

最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资料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工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1、前言《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总则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Ⅰ、单选题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A)1-2个;(B)2-3个;(C)3-4个;[正确](D)4-5个。

2、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

(A)1% ;(B)3% ;(C)5% ;[正确](D)10%)。

3、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大灌木、深根乔木分别为()。

(A)30cm、45cm、60cm、150cm ;(B)30cm、30cm、60cm、 90cm;(C)30cm、45cm、60cm、90cm ;(D)30 cm、30cm、60cm、150cm。

[正确]4、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5-10cm ;(B)10-15cm ;(C)25-30cm ;[正确](D)40-50cm。

5、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A)2.0m ;(B)2.5m ;(C)3m ;[正确](D)3.5m。

6、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A)1/4 ;(B)1/3 ;[正确](C)2/3 ;(D)3/4。

7、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

()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

(A)5-10 cm ;(B)10-15cm ;[正确](C)15-20cm ;(D)20-25cm。

8、草坪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后轻压,然后喷水。

(A)0.1-0.3cm ;(B)0.3-0.5cm;[正确](C)0.8-1.0cm;(D)1.0-1.5cm。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CJJ/T82-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Plant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CJJ/T 82-99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8月l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 苗木运输和假植;8.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设兵团 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 修
订项目计划 建设部部分第一批 的通知 建标
号要
求 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经审查 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编号
自年
月 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
研究院管理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主编单位 天 津 市 园 林 管 理 局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年月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通知
建标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计划单列市建委 新疆生产建
的灌水土堰 堰应筑实不得后应根据当地情况及
时补水 北方地区种植后浇水不少于三遍
粘性土壤 宜适量浇水 根系不发达树种 浇水量宜较多 肉
质根系树种 浇水量宜少
秋季种植的树木 浇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干旱地区或遇干旱天气时 应增加浇水次数 干热风季节
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雾 宜在上午 时前和下午 时后进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 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 泥炭等保湿透
气材料
落叶乔木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时 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
以下技术措施
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 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
器假植等处理
苗木应进行强修剪 剪除部分侧枝 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
短截 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 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 但不得伤害幼芽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地方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地方标准)
3.9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பைடு நூலகம்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
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
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
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浸穴
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成活率
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非植树季节植树
4.6重点材料的准备
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4.7做好现场准备
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8其它注意事项
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5植物材料和种子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5.1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5.2种子
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以上。
6种植前土壤处理
6.1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6.1.1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CJJ/T82-99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CJJ/T 82-99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Plant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CJJ/T 82-99主编单位:市园林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8月l日中国建筑工业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的通知建标[1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1999年2月2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本规的主要技术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 苗木运输和假植;8.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是: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市园林局、市园林管理局、园林文物管理局、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来源: 作者:佚名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Plant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CJJ/T 82-99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8月l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 苗木运输和假植;8.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CJJT_82-99_《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_82-99_《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 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1 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 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 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 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 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 规则式种植Formal Style Planting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 自然式种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 土球SoilBall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 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总则1.0.1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规则式种植Formal Style Planting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自然式种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土球SoilBall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0.10假植Plant for Casual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2.0.l1修剪Pruning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0.I2定干高度Determine Height of Stem乔木从地面至树冠分枝处即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0.13树池透气护栅Tree Grate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篦等构筑物。

2.0.14鱼鳞穴Fish Scaly Hole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壮的土堰。

2.0.l5浸穴Soak HoIe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施工前准备3.0.1城市绿化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

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3.0.2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

当有不符之处时,应提交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3.0.3根据绿化设计耍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3.0.4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计划书应包括下列内容:l.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2.各工序的用工数量及总用工日;3.工程所需材料进度表;4.机械与运输车辆和工具的使用计划;5.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6.施工预算;7.大型及重点绿化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0.5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应在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

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汁要求。

4.0.2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规定。

4.0.3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

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3.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4.0.4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4.0.5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4.0.6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lmm,种子分布应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应大于95%。

4.0.7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

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5种植前土壤处理5.0.1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5.0.2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园林植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表5.0.2植被类型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土层厚度(cm)30304560901505.0.3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5.0.4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

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种植穴、槽的挖掘6.0.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6.0.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

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6.0.3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6.0.3-l~5的规定。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1树高土球直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15040-5050-6080-90150-25070-8080-90100-110250-40080-10090-110120-130400以上140以上120以上180以上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2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330-4040-605-660-7080-903-440-5060-706-870-8090-1004-550-6070-808-1080-90100-110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3冠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0070-9090-11010060-7070-90竹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4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盘根或土球深20-40比盘根或土球大40-60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表6.0.3-5苗高深×宽种植方式单行双行50-8040×4040×60100-120 50×5050×70120-150 60×6060×806.0.4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6.0.5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8.0.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8.0.2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待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

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

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用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4.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5.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6.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8.0.3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l.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2.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3.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4.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6.攀缘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

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8.0.4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l.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3.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9树木种植9.0.1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