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接地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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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能忽视重复接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能忽视重复接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能忽视重复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第4.3.2条“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第4.1.3.1规定“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线)应作重复接地”。

规范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重复接地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而施工现场的实际现状却远远达不到规范的要求,除了在总配电箱处必须做一组重复接地以实现TN-C向TN-S接零保护系统转换外,其他部位是否装设重复接地没有被重视。

1. 不设重复接地,没装设漏电断路器,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带电时的状况。

当用电设备外壳带电,且低压断路器没能切断故障电流时,其故障电流沿电路的走向如图1所示。

图1 1:工作接地M:用电设备电流流经回路必然产生电压,这时金属外壳的对地电压就是设备外壳接地点到地电位的压降。

显然这电压降是故障电流经线路及工作电阻上的压降,这个压降值将超出安全电压值,是不安全的。

随着PE线路长度的增加,金属外壳的对地电压值也将增加。

2.情况同1,设置了重复接地装置以后。

由于有了重复接地装置,故障电流的途径就与没有重复接地不同了(见图2)。

故障电流除了流过原回路外,还应当流经重复接地电阻和工作接地电阻的回路。

有了这个分路就必然在两个接地电阻上产生分压作用。

从电路原理分析,有了分压作用真电压降一定比原来没有分路时的电压降低,这就是设置重复接地的作用。

其结果就是降低了触及已带电设备外壳的电压值,当人不慎触及带电设备外壳时,降低了触电的危险性。

以上只是定性分析,随着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的不同,电压降会有变化。

但不管怎样变化,触电的危险电压总是比原来的小了。

当然重复接地电阻值不能太大,通常规定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上边讨论的是在用电设备前没装设漏电断路器。

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规范要求

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规范要求

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进行设计,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为确保用电安全,现场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必须严格分开,严禁混用、并用。

根据要求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两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结合现场情况重复接地时采用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黄绿双色软线就近与建筑物的接地系统进行可靠连接,接地完毕须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该测试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总配电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其他部位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挂钩。

保护接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

1.配电系统分为TN-C-S,TN-S;
2.TN-C-S系统送出的是PEN线,到用户前需先重复接地,再分为N和PE,N线不允许再接地,PE线可以再接地;
3.TN-S,推荐的做法是总接地箱连接到接地网上,再由总接地箱到电气柜的PE母线,再由PE母线一点接到N母线,N母线再与变压器中性点连接。

除此以外,N线不应再与PE线连接,即不允许再接地。

PE线可以多点接地,多一点好。

TN-S系统接地方式中重复接地

TN-S系统接地方式中重复接地

TN-S系统接地方式中重复接地的探讨【摘要】文章明确了tn-s系统的重复接地的针对性,通过对tn-s 系统重复接地的简要分析,指出重复接地对tn-s系统的作用和重要性。

【关键词】 tn-s系统 n线 pe线重复接地1.tn-s系统重复接地的针对性在低压配电系统中,tn系统中“重复接地”是对n线重复接地还是对pe线重复接地一直存在理解误区。

在《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第7.2.1规定“当建筑物内未作总等电位联结,且建筑物距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距离超过50m时,低压电缆和架空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保护线(pe)或保护中性线(pen)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10ω。

”另外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设计规范中均未提及n线重复接地的概念和规定,由此可见,各标准和规范中针对的重复接地并非为“n线重复接地”。

对于tn-s系统来说因n线与pe线是除中性点外分开敷设并且彼此是相互绝缘的配电系统,同时与电气设备外壳相连接的是pe线而不是n线,因为我们所关心的更主要的是pe线的电位,而不是n 线的电位。

另外,tn-s系统重复接地只能与pe线连接,工作零线不得作重复接地,否则漏电保护器产生误动作而无法使用。

所以,在tn-s系统中重复接地不是对n线的重复接地,而是对pe线的重复接地。

2.tn-s系统重复接地概述tn-s系统对于电气设备导电外壳采用接pe线保护的供电系统,当其带电部分碰壳时,短路电流经过相线、pe线、外壳形成回路。

此时设备的对地电压等于中性点对地电压和单相短路电流在pe线中产生电压降的相量和。

显然,pe线阻抗的大小直接影响到设备对地电压,而这个电压往往比安全电压高出很多。

为改善上述情况,在设备pe接地线再加一组接地装置,可以降低相线碰壳接地时的对地电压,这个接地就叫重复接地。

如下图1:图1 tn-s 重复接地系统图3.tn—s系统中pe线的重复接地的作用1)降低故障点的接地电压当tn-s系统中发生单相碰壳短路故障时,假设c相电源电压为220v,ra是c相导线电阻,r0是pe线的电阻,由等效电路图可以得出故障点对地电压为:当pe线的重复接地时tn-s系统中发生单相碰壳短路故障时如图2,如果在pe线上加一组重复接地装置,r1为中性点接地电阻,r2为重复接地电阻,r2=10ω,由图3等效电路图可以得出故障点对地电压:由电路原理可知:r0、r1、r2的等效电阻必小于r0 或( rl+r2)值,而必然小于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规范一、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规范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避免因接地不良导致的电气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以下内容将详细阐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复接地的相关规范。

二、用电管理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应采用TN-S接地系统,确保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零线(PE线)分开设置。

2. 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用配电柜(盘),对用电设备进行集中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用电安全。

三、电工1. 电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规范。

2. 电工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查和维护工作。

3. 电工应定期对重复接地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电工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巡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接地可靠。

四、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与周围环境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因接触外电线路和设备导致事故。

2. 安全距离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用电设备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 用电设备与外电线路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用电设备与外电设备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3. 当安全距离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 对外电线路和设备进行绝缘处理;- 在外电线路和设备周围设置防护设施。

4.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外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电缆线路1. 电缆线路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电缆类型应根据使用环境和负载要求选择。

2. 电缆敷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敷设前应检查电缆外观,确认无损伤、老化等现象;- 电缆敷设应避免机械损伤、高温、潮湿等不利环境;- 电缆敷设应保持平直,不得有扭曲、交叉等现象;- 电缆终端连接应牢固可靠,并进行绝缘处理。

生产现场接地规范标准

生产现场接地规范标准

生产现场接地规一、目的:规接地的正确方法,统一接地标准,消除静电隐患,保证人员安全和产品质量。

二、适用围:本规规定了生产现场所有的设备、仪器、测试环境装备及工具在安全接地中应遵循的要求(包括和设备、仪器相连的附属仪器等),注意事项以及其它各项要求。

三、容:1.接地1.1一般规定1 )用电设备接地及安全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发展规划和地质特点、操作维护情况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2)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接地,除另有规定外,宜采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对其他非电力设备(电讯及其他电子设备)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也可以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3)电气保护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姆。

防静电接地母线与之间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姆,防雷保护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

1.2接地分类将电气装置的任何金属部分经接地线和接地体与土壤之间做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

接地按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工作接地: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或事故的情况下安全运行,而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接地。

(2)防雷接地:避雷针、避雷器和保护间隙等的接地。

(3)防静电接地:为防止静电对产品等危害而设置的接地,防静电地线供静电工程器具和人体泄漏静电荷使用,但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也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4)重复接地:在低压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为改善防雷性能,减轻零线断线的危害,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将零线上一处或多处再接地。

(5)电气保护接地:为防止电器装置外露导体的漏电对人员、仪器造成损害,对电器装置的外露导体进行保护接地。

注:本规主要讲述电气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

1.3电气保护接地1.3.1电气保护接地形式生产现场保护接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配电(注: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分开,N线属称工作零线,作用只用来通过三相不平衡电流和单相负载电流。

PE线为电气保护地线,电器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与配电系统的PE线可靠连接,正常时PE线无电流)。

施工现场直接接地的电力线重复接地规范

施工现场直接接地的电力线重复接地规范

施工现场直接接地的电力线重复接地规范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

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铝线不少于16㎡,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6㎡绝缘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8.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9.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生产车间接地线安装要求规范

生产车间接地线安装要求规范

某某科达电气某某生产车间接地线安装规X文案大全文案大全某某科达电气某某2013年10月文案大全某某科达电气某某生产车间接地线安装规X一、适用X围本规X适用于科达电气所有使用的电机、控制柜与其操作台等所有用电设备。

二、编制依据标准《GB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X》〔2011〕《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1979〕《GB/T 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如此》〔2008〕《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X》《人工接地体接地电阻的计算》三、总如此1、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使用合格的接地线。

2、电机接地线采用50mm长度3m钢管制作。

3、接地线的连接部位不能有锈蚀或污物,螺栓、螺母必须有足够的紧固,在有振动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弹簧垫圈防止松动。

4、接地线不准接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也不能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和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与轨道上。

四、接地线制作安装技术标准人工接地体可用垂直埋置的角钢、圆钢或钢管,以与水平埋置的圆钢、扁钢等。

当土壤有强烈腐蚀性时,应将接地体外表镀锡或热镀锌,并适当加大截面。

水平接地体一般可用直径为8~10毫米的圆钢。

垂直接地体的钢管长度一般为2~3米,钢管外径为35~50毫米,角钢尺寸一般为40×40×4或50×50×4毫米。

人工接地体的顶端应埋入地外表下0.5~1.5米处。

这个深度以下,土壤电导率受季节影响变动较小,接地电阻稳定,且不易遭受外力破坏。

接地电阻的计算土壤电阻率土壤电阻率是决定接地电阻的主要因素。

根据土壤类型与其所含水分的性质和多少,土壤电阻率在很大X围内变化。

通常可采用实测来确定土壤电阻率,假如无实测数据,可参考表1 所列数值进展替代计算。

土壤电阻率在一年中是变化不定的,设计中采用的计算值为ρ=ρ0φ。

式中ρ—土壤电阻率, Ω·m;ρ0 —实测土壤电阻率, Ω·m; φ—季节系数,见表2。

接地电阻测试标准

接地电阻测试标准

接地电阻测试标准(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 (12.4. 1-1)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 (12.4.1-2)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 (12.4.1-3)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按本规范公式<12.4.1―2)、(12.4.1―3)计算时,接地故障电流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但应符合本规范第12.6.1条的要求。

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困难时,可采用网格式接地网,但应满足本规范第12.6.1条的要求。

配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向建筑物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符合公式(12.4.3)要求且不超过4Ω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网。

生产现场接地要求规范

生产现场接地要求规范

生产现场接地规范一、目的:规范接地的正确方法,统一接地标准,消除静电隐患,保证人员安全和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现场所有的设备、仪器、测试环境装备及工具在安全接地中应遵循的要求(包括和设备、仪器相连的附属仪器等),注意事项以及其它各项要求。

三、内容:1.接地1.1一般规定1 )用电设备接地及安全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发展规划和地质特点、操作维护情况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2)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接地,除另有规定外,宜采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对其他非电力设备(电讯及其他电子设备)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也可以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3)电气保护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姆。

防静电接地母线与大地之间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姆,防雷保护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

1.2接地分类将电气装置的任何金属部分经接地线和接地体与土壤之间做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

接地按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工作接地: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或事故的情况下安全运行,而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接地。

(2)防雷接地:避雷针、避雷器和保护间隙等的接地。

(3)防静电接地:为防止静电对产品等危害而设置的接地,防静电地线供静电工程器具和人体泄漏静电荷使用,但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也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4)重复接地:在低压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为改善防雷性能,减轻零线断线的危害,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将零线上一处或多处再接地。

(5)电气保护接地:为防止电器装置外露导体的漏电对人员、仪器造成损害,对电器装置的外露导体进行保护接地。

注:本规范主要讲述电气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

1.3电气保护接地1.3.1电气保护接地形式生产现场保护接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配电(注: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分开,N线属称工作零线,作用只用来通过三相不平衡电流和单相负载电流。

PE线为电气保护地线,电器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与配电系统的PE线可靠连接,正常时PE线无电流)。

(完整版)机房接地规范

(完整版)机房接地规范

机房接地规范接地系统是机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机房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机房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还起到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用。

接地系统是由接地体、接地引入线、地线盘或接地汇接排和接地配线组成。

接地系统的电阻主要由接地体附近的土壤电阻所决定。

如果土壤电阻率较高,无法达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的要求,就必须采用人工降低接地电阻的方法。

1、机房接地系统设计目标在采用分散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要求如下:(1)工作接地电阻≤2Ω(2)保护接地电阻≤4Ω(3)防雷接地电阻≤10Ω我公司接地系统要求:1、计算机系统直流直接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2、计算机系统直流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3、交流工作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4、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和静电接地小于2欧姆5、防雷保护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2、接地的种类工作接地:利用大地作为工作回路的一条导线保护接地:利用大地建立统一的参考电位或起屏蔽作用,以使电路工作稳定、质量良好,特别是保证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重复接地:将零线上的多点与大地多次作金属性连接。

静电接地:设备移动或物体在管道中移动,因摩擦产生静电,它聚集在管到、容器和贮藏或加工设备上,形成很高电位,对人身安全及对设备和建筑物都有危险。

作了静电接地,静电一旦产生,就导入地中,以消除其聚集的可能。

直流工作接地(也称逻辑接地、信号接地):计算机以及一切微电了设备,大部分采用CMOS集成电路,工作于较低的直流电压下,为使同一系统的电脑、微电子设备的工作电路具有同一&quot;电位&quot;参考点,将所有设备的&quot;零&quot;电位点接于同一接地装置,它可以稳定电路的电位,防止外来的干扰,这称为直流工作接地。

防雷接地:为使雷电浪涌电流泄入大地,使被保护物免遭直击雷或感应雷等浪涌过电压、过电流的危害,所有建筑物、电气设备、线路、网络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金属护套、避雷器以及一切水、气管道等均应与防雷接地装置作金属性连接。

重复接地的规范要求

重复接地的规范要求

重复接地的规范要求12.2.1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可分为TN、TT、IT三种系统,其中TN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形式。

12.2. 2 TN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 在TN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

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采用保护导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与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相连接。

2 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接地,且应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地。

对于高层建筑等大型建筑物,为在发生故障时,保护导体的电位靠近地电位,需要均匀地设置附加接地点。

附加接地点可采用有等电位效能的人工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等外界可导电体。

3 保护导体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可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

4 保护导体单独敷设时,应与配电干线敷设在同一桥架上,并应靠近安装。

12.2.3 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

12. 4.9 架空线和电缆线路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的PEN导体或PE导体应重复接地。

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在每个建筑物的进线处,宜按本规范第12.2.2条的规定作重复接地。

在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的PEN导体不允许设重复接地。

除电源中性点外,中性导体(N),不应重复接地。

低压线路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在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l0Ω的电力网中,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30Ω,且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

22.8.9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导体应重复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4.1.3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4.1.3.1 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 线)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4.1.3.2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

施工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要求及规范

施工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要求及规范

施工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要求及规范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某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系统、用电设备等。

工程地点位于XX市区,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安装、绿化等。

施工期间,为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施工临时用电重复接地要求及规范。

二、用电管理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的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

3.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操作规程、用电线路检查制度、电工岗位职责等。

4.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电工1. 电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持证上岗。

2. 电工应熟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掌握各类用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3. 电工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用电线路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线路无破损。

4. 电工应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对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满足以下安全距离:(1)架空线路与地面距离:一般不低于2.5米;(2)架空线路与建筑物、构筑物距离:一般不低于1米;(3)架空线路与树木距离:一般不低于1米;(4)电缆线路埋地深度:一般不低于0.7米。

2. 施工现场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外电侵入:(1)架空线路应设置绝缘支架,支架与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安全距离;(2)电缆线路应穿管敷设,管口应进行密封处理;(3)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外电设施;(4)施工过程中,发现外电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五、电缆线路1. 电缆线路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敷设,确保线路走向合理、安全。

2. 电缆线路敷设前,应进行现场勘察,避开地下管线、外电线路等障碍物。

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

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

目前规范中对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规定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GB50116-985.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5.7.1.1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5.7.1.2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JGJ16/T-92老民规中:14.7.4 电子设备接地14.7.4.1 电子设备一般应具有下列几种接地:(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4.7.5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接地14.7.5.1 电子计算机应有以下几种接地:(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

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14.7.5.2 电子计算机的三种接地装置可分开设置。

如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装置中最小一种接地电阻值为依据。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则接地电阻值应≤1Ω。

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1)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Ω、30Ω;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

重复接地的作用与要求

重复接地的作用与要求

重复接地的作用与要求
重复接地的要求:
1.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用2根以上的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用铝导体或螺纹钢。

两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以5m为宜,接地体以
2.5m长较好,接地极埋深以顶端距地≥0.6m为宜。

2.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纳焊接,焊接必需坚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纳镀锌螺栓连接。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纳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处理。

3.在使用重复接地时还应留意以下事项:①从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以后,不许在线路或设备的任何点与工作零线连接。

不允许经过任何开关。

当配电箱或开关内设端子板时,工作零线端子板必需与金属箱体之间实行绝缘措施。

②施工用电移动或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结实的支架上,严禁在地面上拖拉。

③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爱护器。

通过牢靠的施工用电重复接地爱护,达到施工用电系统平安稳定的牢靠运行。

①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

②降低三相不平衡时零线上消失的电压。

③当零线发生断线时,减轻事故的危害性。

④缩短漏电事故时间。

⑤改善线路的防雷性能。

重复接地的规范要求

重复接地的规范要求

重复接地的规范要求规范要求重复接地的形式分为TN、TT、IT三种系统,其中TN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形式。

在TN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采用保护导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与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相连接。

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接地,且应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地。

重复接地点应均匀设置,可采用人工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

保护导体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可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

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的PEN导体或PE导体应重复接地。

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在每个建筑物的进线处,宜按规范中的要求作重复接地。

在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的PEN导体不允许设重复接地。

除电源中性点外,中性导体(N),不应重复接地。

低压线路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在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l0Ω的电力网中,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30Ω,且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导体应重复接地。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中,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线)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

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在lkV以下配电线路中的零线,应在电源点接地。

在干线和分干线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在引入大型建筑物处,如距接地点超过50m,应将零线重复接地。

对于总容量为100kVA以上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该不超过4Ω,而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也不应该超过10Ω。

而对于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该超过10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也不应该超过30Ω,并且至少需要有3个重复接地装置。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收藏!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收藏!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收藏!为了主要目的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公司电气事故发生,控制公司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失,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接地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系统、新建扩建、检维修、改造、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电气线路接地规定。

2、术语和定义电气系统配置保护方法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

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

与大地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

3、接地概念及种类(1)防雷接地: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

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

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 线)接地。

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

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

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混接;也不能与 PE 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

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有PE 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 线与N 线连接。

(4)直流接地:为了使各个电子设备的准确性好、稳定性高,除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

可采用较大截面积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智能化大楼内电子计算机机房干燥环境产生的静电对电子设备的干扰而进行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屏蔽接地:为了防止外来的电磁场干扰,将电子设备外壳体及设备内外的屏蔽线或所穿金属管进行的接地,称为屏蔽接地。

关于重复接地的标准条文

关于重复接地的标准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The rural low-voltage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deDL/T499-20013.4. 6采用TN-C系统时应满足如下要求:a)为了保证在故障时保护中性线的电位尽可能保持接近大地电位,保护中性线应均匀分配地重复接地,如果条件许可,宜在每一接户线、引接线处接地。

3.4.44在TN—C系统中,各出线回路的保护中性线,其首末端、分支点及接线处应装设保护接地。

3.4.55与高压线路同杆架设的TN—C系统中的保护中性线,在共敷段的首末端应装设保护接地。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65-83第4. 2. 2条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采用接零保护时,零线宜在电源处接地,但移动式电源设备除外。

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公里处,零线应重复接地。

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但距接地点不超过50 米者除外)。

若屋内配电屏、控制屏有接地装置时,也可将零线直接连到接地装置上。

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

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欧,但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

零线的重复接地,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J26—89第2. 2. 4条交流供电变压器高压及低压侧均应设保安装置,当专用变压器离局(站)远时,交流中性线(零线)应按规定在入户处作重复接地:当专用变压器安装在局(站)院内时,应将变压器的接地体与大楼的接地体连通。

交流供电线中的无流零线应与大楼内的接地总汇集线连通,连接方式如图2. 2. 4所示;当专用变压器安装在大楼内时,其接地系统可合用大楼的接地装置。

大楼内所布放的交流供电线路中的中性线(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交流配电屏上的中性线(零线)汇集排应与机架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绝缘。

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规范要求

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规范要求

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规范要求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和人身安全,配电箱的接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接地线的重复使用是为了满足电流传递的需求,并保证接地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规范要求。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的规范要求是根据电流大小和距离来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配电箱的重复接地线截面要求为16平方毫米(或10平方毫米)铜线,距离50米以内。

当距离超过50米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线路电阻的影响,可能需要增加截面的大小。

其次,在进行配电箱接地线截面设计时,还需要考虑到环境条件、故障电流和接地系统的类型等因素。

在湿度较高的环境中,应适当增加接地线截面,以确保电流的正常传递和接地系统的可靠性。

同时,对于高压、大电流系统,应选择更加粗大的接地线截面,以提供更好的电流传输能力。

此外,不同类型的接地系统(如单点接地、多点接地、直接接地等)也会对接地线截面提出不同的要求。

另外,还需要注意配电箱接地线截面的连接方式。

一般情况下,接地线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方式。

在选择连接方式时,需要考虑到接地线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质量和稳定性,确保接地线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能够形成良好的接触和导电性能。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设计和安装配电箱接地线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建议寻求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还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接地系统,确保接地线的正常运行和连接状态的良好。

总之,配电箱重复接地线截面的规范要求是根据电流大小、距离、环境条件、故障电流和接地系统类型等因素确定的。

在设计和安装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确保接地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建筑工地钢筋加工区重复接地规范

建筑工地钢筋加工区重复接地规范

建筑工地钢筋加工区重复接地规范
在工地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所有的开关箱和用电设备都安装了接地极(棒),并连接了重复接地线。

询问现场管理人员和电工,为什么要这么做,依据那个规范?大部分的回答是,这是业主或监理的要求,不做不行,会扣分罚款。

个人以为,施工现场全部是接零保护的TN系统,此类的重复接地,没有必要做,没有什么保护效果。

接地极使用直径12毫米的镀锌圆钢,长度500毫米左右,打入地面以下大约400到500毫米的深度。

现场测量,单个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为80欧姆到200欧姆之间。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的主要依据是,国标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建设部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在建设部的标准中,要求“TN系统中,除必须在配电室和总配电箱除做重复接地以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

”并不要求对每一台的开关箱和用电设备都要做独立重复接地。

这种的接地棒,从安装的方式看,完全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从工频阻值看,远远高于规范要求的10欧姆,起不到保护作用;在TN系统中,如果设备没有做好保护接零,而是只做了重复接地,就会形成部分接零保护、部分接地保护的现象,对系统安全产生不利影响;花钱费力,起不到保护作用。

在TN系统中,规范做好保护接零对于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起
到决定性的作用。

必须高度重视,禁止出现不做保护接零的设备。

施工现场的重复接地,按照规范要求做就足够了。

毕竟电线路电缆中的保护零线,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路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况且在系统末端的重复接地,起到了防止保护零线断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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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可分为TN、TT、IT三种系统,其中TN系统又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形式。

12.2. 2 TN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TN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

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采用保护导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与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相连接。

2 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接地,且应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地。

对于高层建筑等大型建筑物,为在发生故障时,保护导体的电位靠近地电位,需要均匀地设置附加接地点。

附加接地点可采用有等电位效能的人工接地
极或自然;接地极等外界可导电体。

3 保护导体上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可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
断开的接点。

4 保护导体单独敷设时,应与配电干线敷设在同一桥架上,并应靠近安装。

12.2.3 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
并,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

12. 4.9 架空线和电缆线路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的PEN导体或PE导体应重复接地。

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在每个建筑物的进线处,宜按本规范第12.2.2条的规定作重复接地。

在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的PEN导体不允许设重复接地。

除电源中性点外,中性导体(N),不应重复接地。

低压线路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在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l0Ω的电力网中,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30Ω,且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

22.8.9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导体应重复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1.3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线)应作
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

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2005
12.0.8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lkV以下配电线路中的零线,应在电源点接地。


干线和分干线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lkV以下配电线路在引入大型建筑物处,如距接地点超过50m,应将零线重复接
地。

12.0.9 总容量为100kVA以上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lO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1.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
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
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
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
于10Ω。

5.3.3 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条文说明:5.3.2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C.B14050规定的原则,对TN系统保护零线接地要求作出的规定。

其中对TN系统保护零线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的规定是考虑到一旦PE线在某处断线,而其后的电气设备相导体与保护导体(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又发生短路或漏电时,降低保护导体对地电压并保证系统所设的保护电器可在规定时间内切断电源,符
合下列二式关系:
Zs·Ia≤Uo
≤Uo
Zs·I
△n
式中 Zs——故障回路的阻抗(Ω);
Ia——短路保护电器的短路整定电流(A);
I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A);
△n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
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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