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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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更高层次的需要。 7.社会保障的目的,是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 即通过物质利益的调解,使各种社会关系处于 一种相对稳定和谐的状态,避免社会成员收 入差距过大引起社会动荡。
第二节
社会保障体系及其内容
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结构 1.定义:社会保障体系就是由其各个层次的诸多项 目构成的整体。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复杂系统, 分为几个层次,各个层次又有许多项目构成。 2.基本结构:把这些项目从保障对象、保障目标、 资金来源、给付方式等方面归类,有三种不同的 保障形式: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社 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社会福利 (Social Welfare)。它们是社会保障的三个基 本组成部分。
二、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界定
(一)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时的定义
我国1986年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第七个五年计 划中,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一词。 其定义为: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 收入进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由于年老、疾 病、伤残、死亡、失业及其他灾难发生而使生存出现困 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 需要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公平”是指它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安全”是指它可以为遭受不测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 的生活保障。
(二)日本 1. 森井利夫《社会福利事件事典》:在国 民生活中出现收入中断,或永久丧失时, 国家为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收入而制 定的综合措施或制度。 2. 这一定义中,仅把社会保障限定为收入 保障,具体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
(二)本书(孙光德、董克用)的“社会保 障制度”定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 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 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 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点
1.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别。 社会保障是一种行为过程。这一过程包括社会保 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社会保障基金的分配 过程(筹集、支付)、社会保障的管理过程(基 金的投资及其管理)。 社会保障:是国家或政府为了保证社会稳定,通 过立法和行政措施,为失去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 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行为。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社会保障的各种规范总称。
(三)英国
1. wk.baidu.com国人将社会保障看成是一种公共福利 计划。 2. 认为通过这种计划的实施,可以使国民 在遭受失业、疾病、衰老及其丧失劳动 能力和收入来源的风险时,其基本的福 利水准得以维持。
(四)美国
美国社会保障总署编写的《全球社会保 障》,把社会保障界定为:
“系指根据政府法规而建立的项目,给个人谋 生能力中断或丧失以保险,还为结婚、生育 或死亡而需要某些特殊开支时提供保障。为 抚养子女而发给的家属津贴也包括在这个定 义之中”。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又译 为“社会安全”。在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 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首次 提出。 迄今为止,国外学者对社会保障概念有30多 种解释。可见,这是一颇有争议的领域。
(一)德国 1. 19世纪80年代,德国就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 法规。它是最早由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为公民提 供全面保障的国家。 2. 定义: 基于特殊性原则,强调个人的责任,认为社会保 障即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
社会保障概论
公共管理学院
耿嘉川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三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社会保障体系及其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和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了解德、英 、美等国家及国际劳工组织对
社会保障的定位。
掌握本书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一、国外社会保障及其制度的定义
(五)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的界定,在内涵 和外延上有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 1. 1942年的解释:
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 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 保险金、预防和治疗疾病、失业时资助并 帮助找到工作。
2. 国际劳工局1985年的界定: 一个社会在出现规定的事件或在规定情况下, 向其成员提供的保护。目的有四: 尽可能防止使收入丧失或收入锐减的意外出现。 当意外确实发生时,尽可能提供医疗并对引起
2.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说是代表国家 的政府。
这说明,社会保障是由国家提供的,保障方式、保 障标准等都由国家确定。而其他保障(家庭保障) 的主体,则是个人和其他微观经济单位。
国家是社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执行国家 权力的行政机构。只有政府能够通过国民收入再分 配、对全体人民实行社会保障。
3.社会保障的实施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 配。 4.社会保障的对象(受益者),主要是失去收入 来源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即对特定收 入阶层的保障。 5.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保障资金 的提供者与受益者往往是分离的,立法的强制 性、便是国家实施社会保障的重要条件。
6.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遭遇困难时的 基本生活需要,包括最低的生活需要,而不
的后果提供财政保护。 尽可能为遭受意外者的身体健康和职业恢复提 供便利。 尽可能为抚养儿童提供福利待遇。
3.国际劳工局1989年《社会保障导论》 (Introduction to Social Security)中的定 义:
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向其成员提供的 用以抵御因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 老和死亡而丧失收入,或收入锐减引起的经济和 社会灾难的保护,医疗保险的提供,及有子女家 庭补贴的提供。
3.国际劳工组织1952-1982年间,认为社会保
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国家财政 收入资助的福利补贴、家庭补助,以及储蓄基 金,还有雇主规定的补充条款和围绕社会保障 而发展的各种补充方案。
4.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1)《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 的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 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 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第二节
社会保障体系及其内容
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结构 1.定义:社会保障体系就是由其各个层次的诸多项 目构成的整体。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复杂系统, 分为几个层次,各个层次又有许多项目构成。 2.基本结构:把这些项目从保障对象、保障目标、 资金来源、给付方式等方面归类,有三种不同的 保障形式: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社 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社会福利 (Social Welfare)。它们是社会保障的三个基 本组成部分。
二、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界定
(一)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时的定义
我国1986年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第七个五年计 划中,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一词。 其定义为: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 收入进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由于年老、疾 病、伤残、死亡、失业及其他灾难发生而使生存出现困 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 需要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公平”是指它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安全”是指它可以为遭受不测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 的生活保障。
(二)日本 1. 森井利夫《社会福利事件事典》:在国 民生活中出现收入中断,或永久丧失时, 国家为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收入而制 定的综合措施或制度。 2. 这一定义中,仅把社会保障限定为收入 保障,具体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
(二)本书(孙光德、董克用)的“社会保 障制度”定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 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 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 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点
1.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别。 社会保障是一种行为过程。这一过程包括社会保 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社会保障基金的分配 过程(筹集、支付)、社会保障的管理过程(基 金的投资及其管理)。 社会保障:是国家或政府为了保证社会稳定,通 过立法和行政措施,为失去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 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行为。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社会保障的各种规范总称。
(三)英国
1. wk.baidu.com国人将社会保障看成是一种公共福利 计划。 2. 认为通过这种计划的实施,可以使国民 在遭受失业、疾病、衰老及其丧失劳动 能力和收入来源的风险时,其基本的福 利水准得以维持。
(四)美国
美国社会保障总署编写的《全球社会保 障》,把社会保障界定为:
“系指根据政府法规而建立的项目,给个人谋 生能力中断或丧失以保险,还为结婚、生育 或死亡而需要某些特殊开支时提供保障。为 抚养子女而发给的家属津贴也包括在这个定 义之中”。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又译 为“社会安全”。在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 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首次 提出。 迄今为止,国外学者对社会保障概念有30多 种解释。可见,这是一颇有争议的领域。
(一)德国 1. 19世纪80年代,德国就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 法规。它是最早由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为公民提 供全面保障的国家。 2. 定义: 基于特殊性原则,强调个人的责任,认为社会保 障即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
社会保障概论
公共管理学院
耿嘉川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三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社会保障体系及其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和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了解德、英 、美等国家及国际劳工组织对
社会保障的定位。
掌握本书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一、国外社会保障及其制度的定义
(五)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的界定,在内涵 和外延上有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 1. 1942年的解释:
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 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 保险金、预防和治疗疾病、失业时资助并 帮助找到工作。
2. 国际劳工局1985年的界定: 一个社会在出现规定的事件或在规定情况下, 向其成员提供的保护。目的有四: 尽可能防止使收入丧失或收入锐减的意外出现。 当意外确实发生时,尽可能提供医疗并对引起
2.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说是代表国家 的政府。
这说明,社会保障是由国家提供的,保障方式、保 障标准等都由国家确定。而其他保障(家庭保障) 的主体,则是个人和其他微观经济单位。
国家是社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执行国家 权力的行政机构。只有政府能够通过国民收入再分 配、对全体人民实行社会保障。
3.社会保障的实施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 配。 4.社会保障的对象(受益者),主要是失去收入 来源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即对特定收 入阶层的保障。 5.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保障资金 的提供者与受益者往往是分离的,立法的强制 性、便是国家实施社会保障的重要条件。
6.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遭遇困难时的 基本生活需要,包括最低的生活需要,而不
的后果提供财政保护。 尽可能为遭受意外者的身体健康和职业恢复提 供便利。 尽可能为抚养儿童提供福利待遇。
3.国际劳工局1989年《社会保障导论》 (Introduction to Social Security)中的定 义:
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向其成员提供的 用以抵御因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 老和死亡而丧失收入,或收入锐减引起的经济和 社会灾难的保护,医疗保险的提供,及有子女家 庭补贴的提供。
3.国际劳工组织1952-1982年间,认为社会保
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国家财政 收入资助的福利补贴、家庭补助,以及储蓄基 金,还有雇主规定的补充条款和围绕社会保障 而发展的各种补充方案。
4.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1)《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 的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 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 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