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汇编精选
3311粗铜冶炼行业纳税评估模型2
3316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2
3411金属结构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3500通用设备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3541泵加工纳税评估模型2
3544摩托车缸体铸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3551轴承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案例2
3576包装机械行业纳税评估模型2
1、美国的纳税评估判别系统
美国国内收入局(IRS)下属各级检查部负责纳税申报资料准确性、真实性的评判工作,首先由西弗吉尼亚州的计算中心自动对申报资料分类,然后通过筛选过程(Tax Return Selection Processes)去核实纳税人是否正确,并以此估算其税款。具体由5种常用方法:
(1)判别函数系统(Discriminant Function System,DIF):此为计算机实现的模型系统,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选出最可能有不遵从行为的纳税人。
0810铁矿采选业纳税评估模型2
0810氧化球团冶炼行业评估模型2
09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纳税评估模型2
1010土砂石开采行业纳税评估模型2
1310谷物磨制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2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2
1370脱水蔬菜加工业纳税评估模型2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纳纳税评估模型2
1410焙烤食品制造业评估模型2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业评估模型2
1450罐头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1521白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1522啤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1524葡萄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1530软饮料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2
1532罐装饮用水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2
基于FCFF模型和B-S模型的煤炭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基于FCFF模型和B-S模型的煤炭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肖月瑶;李朝红
【期刊名称】《商业会计》
【年(卷),期】2024()5
【摘要】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煤炭企业响应国家政策逐步实现绿色转型升级,全面准确地评估煤炭企业的价值显得尤为重要。
文章构建了通过灰色预测法改进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评估煤炭企业的现有价值和B-S模型评估煤炭企业因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潜在价值,并通过案例进行验证。
研究结果表明:在对煤炭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除了要计算企业现有价值外,也要考虑潜在价值;灰色预测法的引入改进了预测主观性的问题,提高了预测的准确性。
【总页数】4页(P61-64)
【作者】肖月瑶;李朝红
【作者单位】西南林业大学会计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相关文献】
1.基于FCFF模型的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以Z公司为例2.科创板生物医药企业价值评估研究-基于修正的FCFF模型3.基于B-S模型的新三板文化类企业价值评估研究4.基于FCFF-RI模型的陕西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研究5.基于FCFF模型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改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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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资源税】煤矿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案例分析-资源税】煤矿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案例简介】某煤矿成立于2003年3月10日,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1688万元,从业人员729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销售,产品成本主要由原材料、专用工具、工资、电缆等构成。
企业的煤炭产品主要包括精煤、混煤、煤泥和矸石次煤等。
年开采能力30万吨/年。
【案例简介】合日常税源监控信息,对2007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及企业财务报表进行详细的案头对比分析,制作《纳税评估分析底稿》。
①税负率分析企业2007年增值税税负9.47%,2007年全市同行业税负率10.25%,全区同行业税负率11. 23%。
该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低于全市、全区同行业税负水平0.78%、1.76%,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或虚抵进项税额情况。
企业2007年所得税贡献率5.15%。
2007年全市同行业所得税贡献率6.96%,全区所得税贡献率7.03%。
该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低于全市、全区同行业1.81%、1.88%,可能存在虚列成本或费用、价格偏低或不计收入现象。
②销售毛利率偏低2007年毛利率15.62%,全区该行业的销售毛利率16.23%,可能存在虚列成本或费用现象,视同销售行为不计提销项税额以及不计收入的现象。
③成本同比分析根据企业重点税源月报,从三个方面推断企业可能存在销售原煤未申报纳税的疑点:一是企业2007年吨煤单位成本262.69元,其中吨煤耗电14.49元,吨煤耗用原材料61.67元,吨煤增值税税额39.91元,而全区吨煤单位成本254.94元,吨煤耗用原料高于全区3.35元,吨煤耗电高于全区2.14元,吨煤增值税税额低于全区1.47元;二是企业生产工人2007年的工资总额为1042.3万元,井底工人单位工资35元/吨,由此倒算出2007年产煤量是29. 9吨,2007年原煤销售市场供不应求,那么相应的销煤量也应是29.9万吨,而账面销量只有29.72万吨;三是井底运煤用电是指用绞车从井底吊上来,再用煤车运出来所耗用的电。
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模版
行业(产品)纳税评估模型模版
一、行业(产品)介绍
(一)行业(产品)定义
介绍该行业定义、概况、属性以及编号。
(二)企业类型划分
对该行业(产品)企业具体划分类型,并加以说明。
(三)工艺简介
简要介绍该行业(产品)的主要工艺流程及特点。
二、行业(产品)生产经营规律及涉税管理难点
(一)行业生产经营规律
描述该行业(产品)的主要经营规律。
(二)涉税管理难点
详细列举评估可能存在的难点。
三、评估方法
结合该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经营规律、涉税管理难点,详细列举主要评估方法。
每种评估方法不是孤立存在,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应运用二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测算,相互比对和印证。
具体的评估方法包括以下部分:
1.原理描述
2.评估模型
3.标准值参考范围
4.数据获取途径
5.疑点判断
6.应用要点
四、印证案例
选取若干典型案例对评估模型进行验证。
验证案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数据采集来源及内容
3.确定疑点列举
4.实地核查情况
5.测算税收差异情况
6.评估约谈
7.评定处理。
煤炭洗选业评估模板
煤炭洗选业加工行业——煤炭洗选业产品评估管理模板煤炭洗选业分为烟煤和无烟煤洗选业、褐煤洗选业等,我们主要对烟煤和无烟煤洗选业进行了调查和概括。
一、煤炭洗选业业概况及特点属资源加工业,产品品种少,行业技术含量不高,固定资产投入大,产品受煤质影响较大。
其副产品主要是末煤、煤泥、矸石,根据企业技术投入,中煤、煤泥可经二次加工,进入精煤。
其所属行业名称为“煤炭洗选业”,行业代码为0610。
该行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单条生产线(包含厂房建设)投资一般在生产前(二)生产线由技术人员根据企业的资金状况组装设计,生产工艺流程较为复杂,其生产能力一般较为固定,且与设备先进程度有直接关系。
购进生产设备较为先进的,产能较高,实现收入和税收的能力较高。
(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料的投入与产出有较为固定的数量关系。
(四)生产占用资金较大二、生产工艺(一)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情况1、主要生产设备:主要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煤炭洗选生产线分为四个工段:1、原煤运输到洗煤厂2、原煤给煤运输3、跳汰洗选4、矸石、中煤、精煤分离其他各项系统为生产线的辅助系统。
2、主要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主要原材料为:原煤主要辅助材料:柴油、滤布、筛网原煤热值范围:≤5000大卡(二)生产工序名称及说明1、原材料投入2、初步筛选三、影响产量和税收收入的因素分析从行业特点和税收收入的关系角度分析,主要影响因素有:(一)投入产出率。
一般情况下,生产正常时企业的投入产出率是稳定的,但不同的热值下,和不同设备性能,会导致产量的差异。
另外,投入产出率的高低受到企业生产设备的使用时间、先进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二)生产线的设计线速。
不同的生产线,对产品产量上影响很大。
(三)原料和产品价格。
受大市场的影响较大,原煤市场下挫,焦煤市场运行弱势,动力煤市场变动,直接影响洗煤行业。
四、增值税管理的重点、难点通过对典型企业的调查了解,结合日常管理经验,分析该行业增值税管理的重点、难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原煤质量差异较大。
煤炭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煤炭开采业纳税评估模型一、行业介绍(一)行业定义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B类行业即采矿业目录下子行业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的行业内容,分类代码为06。
煤炭开采主要包括地下、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以及一般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不包括煤制品的生产和煤炭勘探活动。
(二)企业类型划分目前,煤炭生产企业主要由以下三类组成:一类是部属/省属重点煤矿企业,主要为矿业(集团)公司或矿务局,其前身大多为国家统配煤矿,所属煤矿为公司的二级核算单位;二类是市县属煤矿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煤矿等,生产规模相对较小,财务核算也比较健全;三类是乡镇煤矿及各类小煤窑(含非法开采的小煤窑)。
由于生产管理混乱,乡镇煤矿大部分因不具有开采条件而被关停,其余部分按照煤炭管理部门推行整合小煤矿的要求,逐步被国有煤矿整合,并向大型煤矿集团集中。
(三)行业特点1.开办煤炭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生产原煤许可证、开采证、矿长证和复工通知书等;2.煤炭企业是国家限定开采的能源支柱行业,该行业投资大、成本单一,企业财务核算工作量大且要求正规;3.煤炭企业煤田的煤质相对固定,销售价格与煤质的高低成正比,目前受市场行情影响,变化较大,产量一般是通过以销定产进行推算,即通过“期初库存+自用量+销售数量-期末库存”来推算本期产量;4.产品增值额大,行业利润率和理论税负率高;5.巷道掘进、采面回采与使用的坑木、梢子量成正比,原煤开采量与人工费用成正比,生产原煤耗用的电能和原煤产量成正比,且投入产出比基本稳定;6.企业经营效益差别大。
由于受地质、地貌、煤层深浅、机械化程度、煤质等多种因素影响,各煤炭生产企业的投入产出比和原煤价格都有较大的差别。
(四)生产经营流程1.地下煤矿的开采流程矿井设计→巷道开采→放工作面→开采煤层→运输传送→提升成煤→筛选产品。
具体来说,首先根据区域煤储量的特点,进行煤井设计,确定煤炭生产基础设施,相应地投入地下掘进、开采、通风、提升和安全措施所必需的设备,进行地下机械化建设。
煤炭行业税收分析报告
煤炭行业税收分析报告1. 概述煤炭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而在煤炭的开采、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涉及到各种税收政策和措施。
本报告旨在对煤炭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以期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参考。
2. 煤炭行业税收政策2.1 煤炭资源税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它针对的是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煤炭资源税政策各有不同,一般以煤炭的产量、销售价格或价值为依据进行计算征收。
2.2 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政策。
在煤炭行业中,煤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都会涉及增值税的征收。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煤炭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和计算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2.3 企业所得税煤炭企业在取得盈利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会有所差异,一般会根据企业的利润额进行计算并征收。
2.4 其他税收除了上述主要税收政策外,煤炭行业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税收,如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这些税收根据具体的地区和国家的政策而定,对煤炭企业的经营和利润也会产生影响。
3. 煤炭行业税收分析3.1 煤炭资源税对行业发展的影响煤炭资源税的征收对煤炭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资源税政策,可以激励煤炭企业进行高效利用和环保开采,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过高的资源税税率可能对企业盈利和投资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权衡各方利益,制定合理的资源税政策。
3.2 增值税对行业利润的影响煤炭行业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都会受到增值税的影响。
高额的增值税税负可能对企业盈利和产品价格产生压力,降低行业的竞争力。
因此,在制定增值税税率时,需要综合考虑煤炭行业的特点和市场需求,确保税收政策的平衡性。
3.3 企业所得税对行业投资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是煤炭企业盈利后需要缴纳的税收,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意愿和资金回报率。
较高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能会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影响到行业的投资和发展。
因此,针对煤炭行业制定合理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非常重要。
关于对煤炭行业纳税评估的探索与实践
关于对煤炭行业纳税评估的探索与实践关于对煤炭行业纳税评估的探索与实践今年以来,吕梁市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强化税源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选择煤炭重点行业着力实施纳税评估,取得了初步效果。
现将我们的做法介绍如下,与大家商榷。
一、确定重点评估行业,实施税源有效监控纳税评估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一下子在所有行业全部开展难度较大,难免顾此失彼。
因此我们确定了“选择重点行业、选定重点县市,探索开展,逐步推广”的方针。
首先选择了煤炭行业,对孝义、汾阳、柳林等几个产煤县市开展了纳税评估的探索与尝试。
选择煤炭行业的理由如下:一是煤炭产业是我市主导产业之一,煤炭生产企业的发展和贡献在我市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均起着至关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不懈地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煤炭产业的结构优化、规模扩张。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合法煤炭生产矿井341个,其中100万吨以上煤矿已达9座,全市原煤产量达到4120万吨,税收贡献率达到20.13%。
煤炭产业作为市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为我市重点税源的地位仍然举足轻重,不可或缺,其税收收入的增减变化,直接影响到全市税收收入计划的完成。
因此,煤炭产业的税源监控和管理始终是我局着力加强的重点工作。
二是原煤行业税收管理难度大,需要更加有效的评估方法和手段才能防止税款流失。
由于煤炭生产属地下开采,生产产量、销售数量、用工人数难以监控,各家煤矿因煤层、煤质的不同以及矿井开采深度的不同,其吨煤所耗料工费也不同,与产量的配比关系也不同,税负率也不同。
而且,多数煤矿为私营经营或个人承包经营,生产经营规模不大,难有完整的产量、销量日报记录,申报纳税很难真实,即使一些煤矿有一些原始凭证资料,如煤炭工人工资表、每班出煤统计等资料,但在检查过程中,煤炭业主一般都推诿拖延不愿提供或者提供不全,因而难以取得准确的征税数据,难以调查核实。
因此税务机关只有制定更具适应性的管理办法,采取更具科学性的评估手段,才能实现煤炭税源有效的监控。
最新中债资信中国煤炭企业信用评级模型
评级技术主体规范编码:P-J-Z-0019-M中国煤炭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模型(2013年1月版)中国煤炭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模型说明中债资信煤炭企业信用评级模型是以公司评级基础技术规范之《信用评级模型》为指导,以煤炭企业评级方法为依据,用于测度煤炭企业信用等级的数学工具。
中债资信采用专家经验和数理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煤炭企业评级模型的指标和具体指标的评价标准,依据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初步确定各指标权重,并依据专家经验对权重进行了适当微调。
由于行业因素会对行业内所有企业的信用品质造成影响,因此中债资信在分行业评级模型建设过程中不单列行业因素。
对于不同行业信用品质本身的差异,中债资信通过调整具体行业评级模型指标的评价标准差异给予解决。
评级模型是评级方法在操作层面的数量化实现工具,评级模型的建立可以减少评级过程中的主观判断因素,提高评级结果的客观性、统一性和准确性,但评级模型不可能涵盖影响受评企业信用水平的所有因素和指标,其使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一些特殊的企业可能存在评级模型处理结果和企业实际信用风险差异显著的情况,因此,评级模型只是级别确定的辅助工具。
中债资信重视评级模型在级别确定中的参考作用,但不会完全依赖评级模型处理结果确定受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在参考评级模型处理结果的基础上,中债资信还将考虑影响煤炭企业信用品质的其他考虑因素,并依据公司信用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最终确定受评主体的信用等级。
本文主要包括四部分,分别为:一、模型形式及算法二、模型指标三、模型指标评价标准和权重四、模型外级别调整因素一、模型形式及算法中债资信采用打分卡的模型形式构建企业信用评级模型。
该形式采用了线性加和形式,具有易解释、易调整、直观透明的优点。
按照中债资信工商企业评级方法总论,中债资信对工商企业进行评级时,以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综合平衡确定受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中债资信认为在同一行业内,不同经营风险程度的企业所能容忍的财务政策激进程度不同,因而经营风险对信用等级的影响程度存在显著差异。
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指标体系
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1、烟煤和无烟煤采选行业分析模型通用限制条件(1)建立煤炭采选行业指标体系。
所谓分行业指标体系,是对该行业进行纳税评估时较为有针对性的分析模型的汇总集合。
指标体系应按分税种、分地区的方式建立,对于采选业,所含的税种至少应有资源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有些税种目前没有分析模型,也要预留接口)。
(1) 分行业分析模型计算行业均值时,其取数范围应为设区市。
计算行业均值时对分母为零的纳税人数据不予采用。
在疑点问题提示中应显示市级行业均值,在相应查询功能模块中应能查询到省级、市级行业均值。
(2) 测算分析模型峰值一般采用“标准差”方法(主要针对变动率指标、变动系数指标和均值指标):“样本标准差”计算公式为:“总体标准差”计算公式为:(3) 均值分析模型(横向比较分析模型)与变动率、变动系数分析模型(纵向比较分析模型)峰值一般采用“行业均值加减一倍标准差”或“行业均值加减两倍标准差”或“自定义峰值”三种方式之一(三者只能事先选择一种);比率分析模型和配比分析模型(勾稽类分析模型)峰值一般采用“自定义”峰值方式。
(4) 可列为待评估对象纳税人前提条件:开业或停业私营以上烟煤和无烟煤采选行业纳税人(djzclx_dm<>('175' '410' '420' '600' '700'));计算单个纳税人某一分析模型评估数据时,分母为零,不再继续计算,针对该分析模型不再将该纳税人列为待评估对象。
2、 铁矿采选行业分税种分析模型◆行业通用分析模型(1) 单户总体税负与行业总体税负差异①单户总体税负(A )= 单个纳税人各税种申报应纳税额合计/营业(主营业务)收入×100%行业总体税负(B )=(行业纳税人各税种申报应纳税额合计/行业纳税人营业(主营业务)收入×100%②数据来源:各税种申报应纳税额合计来源于征收信息表(sb_zsxx )中税额(se )合计;营业(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来源于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新表)或主营业务收入(旧表)期末累计数。
煤炭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及提升路径
建议未来研究进一步拓展数据来源, 全面涵盖全国各地的煤炭产业,提高 研究的普遍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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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煤炭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的有效性得 到了实证检验,表明该模型能够较为 准确地评价煤炭产业的竞争力水平。
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煤炭产业 竞争力的比较分析,发现我国煤炭产 业在资源禀赋、生产成本、市场区位 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技术创新、管 理水平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存在劣势。
实证结果表明,煤炭产业竞争力的提 升与资源禀赋、技术创新、管理水平 和政策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
政策环境因素
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对煤炭产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环保政策
环保政策对煤炭产业的生产和销售有重要影响。
安全政策
安全政策对煤炭产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04
提升煤炭产业竞争力的路 径与策略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现资源节约型开采
02
煤炭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 的构建
煤炭产业竞争力的定义与内涵
煤炭产业竞争力是指在全球经济环境下,煤炭产业通过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等 方面的能力,实现持续增长和发展的能力。
煤炭产业竞争力的内涵包括资源保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品牌影响力等多个方面。
煤炭产业竞争力评价的指标体系
生产成本较高
由于某地区的煤炭品质一般,采选成本较高,这使得该地 区的煤炭价格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产业结构单一
某地区的煤炭产业结构单一,主要以原煤开采和洗选为主 ,缺乏多元化的发展方向。
环保压力大
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某地区的煤炭产业面临着越来越大 的环保压力,这使得该地区的煤炭产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 和成本增加。
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建立的基本理念---------- ----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的相互结合1、实行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必要性(1)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效率性和针对性。
(2)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透明性和公平性(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互补性和协作性。
(4)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纳税人更具税法遵从性,纳税服务更具普惠性。
2、企业税务风险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一、税务风险潜伏阶段1、企业财务比率波动较大2、税款计算不够准确3、经常被动纳税申报4、税收政策了解较少5、内部控制制度有限二、税务风险发展阶段1、税收因素重视不够2、纳税申报准确率较低3、未关注外界税收政策变化4、偶尔拖欠税款5、税企关系不和谐三、恶化阶段1、长期被动纳税且申报数额异常2、税务机关将其作为重点监控3、有偷逃税嫌疑4、业务显示异常5、缺乏有效税收筹划四、爆发阶段1、企业被立案侦查2、有证据表明偷逃税3、遭受巨额罚款4、追究管理人员行政及刑事责任5、信誉扫地6、企业破产筛选、整理、测算、分析,归纳出行业经营特点、经营规律,并建立以若干个行业指标和公认指标峰值的税控预警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形成对该行业纳税人进行评估分析的指导。
二、建立行业评估模型的意义(一)有效破解基层税源监控的瓶颈采集数据有的放矢,避免盲目、重复,参照建立税源监控台帐,加强动态管理(二)税收分析的有效补充提供精确参考,及时筛选虚假申报资料,确保分析的实效性(三)能充分展现行业经营规律,同时有利于核实税基,提高对现有税源、潜在税源的掌控能力,加强行业税源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上的漏洞,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增强税务管理的效能。
(四)揭示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数据指标的配比关系,反映行业涉税共性问题,实现税源的长效管理,同时加强了纳税评估选案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减少重复、无效劳动,提高评估的精准度。
X煤矿纳税评估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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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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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XX煤矿2010年和2011年两年 的增值税税负均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评估 人员将其列为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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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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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私营合 伙企业
成立时间:2005年8 月
注册资本:200万 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和销售
评估税种:增值税
为协调关系,无偿提供原煤未计销售收入。 2010年为2965吨,2011年为167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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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结论
评估补税
2010补税115641.51元, 滞纳金27869.60元
2011年补税65286元, 滞纳金3590.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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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数据还原
调整后与同行业税负对比表
年度
销售收入
应纳税额
税负率
名称 火工产品
电力
坑木 平均推算产
量
年度 2010年 2011年 2010年 2011年 2010年 2011年 2010年 2011年
耗用金额 64965.48元 67851.61元 497318.35元 676243.54元 482044.00元 462918.60元
吨煤耗用量 2.83元/吨 2.90元/吨 21.60元/吨 26.40元/吨 20.03元/吨 20.15元/吨
销售收入
5980449.91 6397946.33
市场价格
290-305 290-305
推算产量
19608-20622吨 20977-2206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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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锁定
少计销售收入、多抵扣进项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现将《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疑点纳税人清册》2.《纳税评估清册》3.《特定纳税评估对象清册》4.《纳税评估工作底稿》5.《纳税评估分析表》6.《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7.《纳税评估自查报告》8.《举证资料签收单》9.《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10.《纳税评估实地调查核实记录》11.《纳税评估报告》12.《纳税评估移交单》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第三条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发起纳税评估工作任务.第四条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确定纳税评估对象、评估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评估处理、审核归档等工作环节.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的主要数据来源包括:纳税人涉税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第三方信息、宏观经济数据.纳税人涉税信息包括:税务登记信息;各项涉税核定、认定、审批信息;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经营规模、煤田及主要煤产品基本信息,生产工艺、煤炭生产销售情况、主要生产成本要素(生产用电、民用爆炸物品、主要生产工人工资等)耗用情况等.第三方信息是指煤炭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坑口产量监控信息、煤炭产品销售计量信息、民用爆炸物品专营公司销售信息、电力企业提供的煤炭生产用电信息等.宏观经济数据是指统计部门公布的煤炭生产相关经济指标、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行业监控数据及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等.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六条省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岗的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负责全省煤炭生产行业税负监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和指标预警值测算.(三)负责对纳税评估结果进行综合性分析,提出加强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建议.(四)负责制定完善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五)定期对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六)负责收集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典型案例.第七条市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岗的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全市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负责全市煤炭生产企业纳税评估计划、复评、考核等工作.(二)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行业税负监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指标预警值测算和制定评估工作指导意见.(三)负责上报本市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典型案例.第八条县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岗的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区)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评估工作.(二)负责筛选本级纳税评估对象,接收上级下发的评估对象清册.(三)负责上报本县(区)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典型案例和工作总结.(四)负责按程序报送稽查案源,接收稽查反馈信息.(五)负责相关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六)负责评估指标参数的收集工作;(七)负责对本县(区)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评估分析、实地核查情况,以及纳税评估实施人员拟定的纳税评估处理建议.第九条县级税务机关应组织人员实施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岗的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和拟定纳税评估处理建议.(二)负责收集整理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典型案例.(三)负责收集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整理并归档纳税评估资料.第三章纳税评估工作流程第一节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第十条县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可依据评估模型和参数生成《疑点纳税人清册》(附件1),经过人工分析筛选的疑点纳税人,生成《纳税评估清册》(附件2);也可根据税源管理部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确定疑点纳税人,生成《纳税评估清册》.省级或市级税务机关可根据相关涉税数据分析确定疑点纳税人,生成《特定纳税评估对象清册》(附件3).第十一条县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岗负责将《纳税评估清册》和《特定纳税评估对象清册》发至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岗.第十二条纳税评估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因特殊原因需取消或终止评估的,由评估实施岗向评估管理岗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下达评估任务的税务机关审批.第十三条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时限由发起纳税评估任务的部门设定,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对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纳税评估工作时限的,经增值税管理部门审批可适当延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第二节评估分析第十四条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根据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充分利用涉税信息、第三方信息和可比区域内煤炭生产企业的煤炭产品价格等相关信息,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对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审核分析,并制作《纳税评估分析表》(附件4).经审核分析确定的疑点问题,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在《纳税评估工作底稿》(附件5)中予以记录.第十五条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在填写《纳税评估分析表》时,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一)疑点全部被排除且未发现新的疑点;发现评估对象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的,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分别处理.(二)纳税人申报的应纳增值税额小于评估分析判断的应纳增值税额,且差异率超过20%或差额大于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三)属于其它情形的,转入约谈举证环节.第三节约谈举证第十六条根据评估分析结果,需约谈举证的,由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6),并告知评估对象约谈的方式、时间、地点,需要说明的问题及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第十七条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约谈的,应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延期,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延期约谈.延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第十八条约谈可以采用当面交流、书面说明等方式.采用当面交流方式的,应有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参加,由专人负责记录.第十九条约谈举证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也可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第二十条约谈过程中,纳税人应对疑点问题说明举证,对一般性违规行为可选择自查自纠.说明举证、自查自纠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第二十一条选择自查自纠的纳税人,应填报《纳税评估自查报告》(附件7),说明自查情况,附报相关证据资料,并自提交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补税申报.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制作《举证资料签收单》(附件8),并在《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附件9)中记载后传递给申报征收部门.申报征收部门征收补缴税款后,应将补税情况反馈给纳税评估实施人员.第二十二条约谈结束后,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制作《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转入纳税评估处理环节.但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转入调查核实环节:(一)纳税人拒绝约谈的.(二)纳税人就约谈问题未作说明或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三)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的.(四)其它需调查核实的情形.第四节调查核实第二十二条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评估对象具体的核查时间、需准备的有关资料.调查核实应有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参加.第二十三条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根据纳税人的疑点问题确定核查内容,对评估对象的生产工艺流程、经营特点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进行调查、核实,确认疑点问题.第二十四条评估对象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核实的,或者以各种方式阻挠调查核实工作的,纳税评估实施人员记录事实后,转入评估处理环节.第二十五条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据实填写《纳税评估实地调查核实记录》(附件10).第五节评估处理第二十六条根据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和调查核实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按照税收法律性文件的规定,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就评估对象的疑点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制作《纳税评估报告》(附件11).第二十七条《纳税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二)疑点问题及审核分析情况.(三)采用的评估方法及参照的指标标准值.(四)约谈举证及调查核实情况.(五)评估处理意见.第二十八条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根据纳税评估的结果,拟定评估处理意见: (一)疑点全部被排除且未发现新的疑点,拟定无问题处理意见.(二)评估对象选择自查自纠并已补缴税款,且补税数额与评估结果基本一致的,拟定有问题,已自查补税的处理意见.(三)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后,评估对象疑点问题确实存在,应分不同情况拟定以下评估处理意见:1.属于纳税人计算和填写错误、对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拟定有问题,需补缴税款的处理意见.2.涉及行政处罚(行为)的,拟定相应处理意见.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定有问题,建议移交稽查处理意见,并制作《纳税评估移交单》(附件12).(1)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接受虚假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虚抵增值税嫌疑的.(2)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或有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3)拒不接受约谈、、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阻挠调查核实的.(4)选择自查补税,但未在规定限期内补缴税款且无正当理由的;自查补缴税款小于评估分析判断的应纳税额且差异较大的.(5)其他需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的情形.第二十九条县级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管理岗应审核《纳税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资料.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纳税评估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评估所涉文书资料是否齐全、规范.(二)评估分析和约谈举证环节对疑点问题是否都予以分析、说明.(三)评估处理意见是否准确.(四)需审核的其他内容.第三十条县级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管理岗应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批.(一)评估资料不全的,应退回并限期补正.(二)疑点问题分析、说明不清的,应退回并限期补正.(三)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第三十一条县级税务机关主管局长认为评估程序违反规定、疑点未排除、证据不足,以及依据的税收法律性文件不准确等需重新评估的,应发回重新评估.需移交稽查的,县级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管理岗在主管局长审批同意后的3个工作日内移送稽查部门,并填写《纳税评估移交单》.第三十二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管理.第三十三条纳税评估管理岗、纳税评估实施岗对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增值税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或漏洞,还应提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建议.第六节审核归档第三十四条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结束后,由纳税评估实施人员按照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纳税评估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第四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市级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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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开采业纳税评估模型一、行业介绍(一)行业定义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B类行业即采矿业目录下子行业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的行业内容,分类代码为06。
煤炭开采主要包括地下、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以及一般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不包括煤制品的生产和煤炭勘探活动。
(二)企业类型划分目前,煤炭生产企业主要由以下三类组成:一类是部属/省属重点煤矿企业,主要为矿业(集团)公司或矿务局,其前身大多为国家统配煤矿,所属煤矿为公司的二级核算单位;二类是市县属煤矿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煤矿等,生产规模相对较小,财务核算也比较健全;三类是乡镇煤矿及各类小煤窑(含非法开采的小煤窑)。
由于生产管理混乱,乡镇煤矿大部分因不具有开采条件而被关停,其余部分按照煤炭管理部门推行整合小煤矿的要求,逐步被国有煤矿整合,并向大型煤矿集团集中。
(三)行业特点1.开办煤炭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生产原煤许可证、开采证、矿长证和复工通知书等;2.煤炭企业是国家限定开采的能源支柱行业,该行业投资大、成本单一,企业财务核算工作量大且要求正规;3.煤炭企业煤田的煤质相对固定,销售价格与煤质的高低成正比,目前受市场行情影响,变化较大,产量一般是通过以销定产进行推算,即通过“期初库存+自用量+销售数量-期末库存”来推算本期产量;4.产品增值额大,行业利润率和理论税负率高;5.巷道掘进、采面回采与使用的坑木、梢子量成正比,原煤开采量与人工费用成正比,生产原煤耗用的电能和原煤产量成正比,且投入产出比基本稳定;6.企业经营效益差别大。
由于受地质、地貌、煤层深浅、机械化程度、煤质等多种因素影响,各煤炭生产企业的投入产出比和原煤价格都有较大的差别。
(四)生产经营流程1.地下煤矿的开采流程矿井设计→巷道开采→放工作面→开采煤层→运输传送→提升成煤→筛选产品。
具体来说,首先根据区域煤储量的特点,进行煤井设计,确定煤炭生产基础设施,相应地投入地下掘进、开采、通风、提升和安全措施所必需的设备,进行地下机械化建设。
其次,地下建设完成后,开始掘进至工作面采煤,主要通过爆破、人力凿掘等方式将煤层化整为零。
同时将掘进、采煤过程中涌出的地下水采用提水排灌的方式排出地下巷道到地面上。
最后,通过直接提升或者传送皮带将散煤输出地面进行筛选销售。
2.露天煤矿的开采流程穿爆→采装→运输→排土→机械开槽→装车,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剥离: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根据矿及埋藏地地形条件,以采坑、台阶和露天沟通等组成。
在开采过程中有穿爆→采装→运输→排土四种工艺。
具体是指:(1)穿爆工作:(选型)潜孔钻机,135cm—170cm不等,爆破采用深孔爆破或潜孔爆破、局部二次破碎。
(2)采装:挖掘机及铲车。
(3)运输:汽车运输,采用往返式行车。
(4)排土:排土机排土。
二是采煤:在采场内根据作业规程,剥采比为4:1-5:1。
自煤层顶板往下,每层以0.5米-0.6米的厚度逐层采掘,(分为人力撬板及铲车、挖掘机装车)根据煤质的工业品位逐层(2-5米不止)定价销售。
每层工作面采用机械割槽,便于采掘。
回采率为90%。
采煤工序分为机械开槽→装车。
具体是指:(1)机械开槽:采用902、802型改制锯煤机械开槽。
(2)装车:人工装车及机械装车(挖掘机及铲车装车)。
二、行业生产经营规律及涉税管理难点(一)行业生产经营规律原煤生产成本主要是工人工资、电力、煤产品及其它材料,产品产量与主要成本消耗成正比,同规模的企业同类产品成本消耗有一个稳定的变动幅度。
另外,煤炭开采许可证上注明的开采能力与实际生产情况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两者之间也具有一定的联系。
正常情况下,煤矿企业经营规律为:1.黄煤矿:(1)年设计能力6万吨以下:吨煤生产人员工资28-38元,吨煤电费: 6-10元,年实际生产能力约为年设计能力的70%。
(2)年设计能力6-9万吨:吨煤生产人员工资28-34元,吨煤电费:9-12元,年实际生产能力约为年设计能力的80%。
(3)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吨煤生产人员工资28-34元吨煤电费: 6-10元,年实际生产能力约为年设计能力的90%。
2.一三煤:吨煤生产人员工资28-38元,吨煤电费为:6-12元,年实际生产能力约为年设计能力的60%。
3.烟煤:吨煤生产人员工资28-36元,吨煤电费为3-6元,年实际生产能力约为年设计能力的60%。
另外,每掘进一米巷道,须用坑木6-8根,能够生产原煤6-8吨,即煤矿企业每投入1根坑木能够生产1吨原煤。
吨煤生产成本:根据机械化程度的不同,成本在50-80元,利润率在40-50%。
4.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矿管局以销售额作为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依据,征收率为1%。
地税局以销售量作为计算征收资源税的依据,吨煤资源税1-1.2元。
(二)涉税管理难点1.行业税负不均衡。
由于受资金、规模、资源、纳税人类型等因素影响,煤炭生产企业发展极不平衡,税负差别较大。
煤炭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煤矿建设一次性投入过高、煤炭生产风险高、隐性成本高的情况;同时,由于煤炭开采业劳动力成本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主要是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的钢材、木料、水泥、电费等,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较低,煤炭开采过程中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再加上劳动生产率偏低、投入产出率低等特殊情况,造成煤炭生产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对较高。
一般纳税人平均税负在8%左右,有的高达10.5%,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为6%。
由于税负的差异,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即使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也不积极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2.煤炭开采方式不一,生产数量不易掌握。
根据煤矿地质结构及开采条件,有的煤炭生产企业采用综采设备开采煤炭,有的采用炮采方式开采煤炭。
由于行业生产的特殊性,税务机关受管理手段的限制,煤炭生产企业的数量不易掌握,如是内部管理比较规范,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的企业,煤炭的产销量可从企业的帐簿中查到,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型煤炭生产企业来说,税务机关要掌握其生产数量就存在一定难度。
3.煤炭销售运输方便,造成煤炭销售数量难以控制。
由于现在交通运输比较发达,煤炭的销售可以通过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多种方式,就目前运输行业状况看,除铁路运输数量比较容易掌握外,公路、水路运输存在大量私人运输企业或个体户,发票的开具尚未完全规范,运输数量难以真实确定。
就煤炭销售对象而言,除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外,对煤炭的其他用户,特别是个体经营者,大多不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
对于一些非一般纳税人的企、事业单位,不需抵扣进项税额,一般也只要求销售方开具普通发票即可,目前普通发票不能像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发票开具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以上种种原因造成煤炭销售数量难以控制。
4.煤炭采选业开采成本差异较大。
由于地质条件、企业规模、生产设备和技术上的差别,使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开采成本差异较大。
即使是同一企业的不同矿井之间开采成本都有很大差异,吨煤耗用的主要材料、电力、生产人员工资、劳护用品、火工产品等难以确定,即使确定,也只能以每个的矿井为单位分别确定,给煤炭行业的各项财务税收数据的横向比对分析造成难度,不利于税收管理。
5.煤炭行业偷逃税款的数额大。
目前煤炭行业偷逃税款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有少记销售收入、扩大抵扣项目或虚假抵扣等。
由于有防伪税控系统的监控,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抵扣的情况一般相对较少,对于少数扩大抵扣项目的情况,从企业的财务记录及原始凭证上可以查出。
不好把握的主要是企业现金交易不记销售收入的部分。
而煤炭行业的特点又决定了企业一般都是以销定产,如果煤炭产品没有销路,那么生产出来的煤炭堆积久了就会自燃。
因此,煤炭行业纳税评估的重点应放在核实煤炭的生产数量上。
三、评估方法结合该行业的生产流程和经营规律及涉税管理难点,本模型建立了多种评估方法,每种评估方法不是孤立存在,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应运用二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测算,相互比对和印证。
根据行业经营特点和规律,构建以下评估数学模型实施对该行业的监控管理。
(一)能耗测算法1.原理描述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
其中耗电、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等第三方取得核实,相对较为客观。
2.评估模型(1)电费成本模型。
根据生产耗用的电量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因为每个煤矿的地质条件、电机配置、电机马力、非生产用电等用电指数一般稳定不变,单位产品产量所耗用的电量基本稳定,以此为评估依据推算以下测算公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耗用电费金额÷吨产品耗用电费金额;评估期产品销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产品月初库存量-评估期产品月末库存量;评估期产品销售额测算数=评估期产品销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1+征收率或税率)使用此模型测算原煤产量时,评估期耗用电费应扣除抽水、通风用电。
(2)工资成本模型。
煤炭生产企业实行管理人员固定工资、生产人员效益工资制度,计提的工资和原煤产量成正比。
煤矿每月所发放的工资可以从企业提供的工资花名册上取得,或者到采煤包工队了解。
计算公式:评估期原煤产量=评估期所计提生产工人工资÷吨煤工资评估期原煤销量=评估期原煤产量+评估期原煤月初库存量-评估期原煤月末库存量评估期原煤销售额测算数=评估期原煤销量×评估期销售单价÷(1+征收率或税率)评估期所计提生产工人工资=评估期所计提工资总额-管理人员工资(3)原料成本模型。
煤矿企业投入生产的的坑木和其生产的原煤掘进的巷道成正比,掘进的巷道和原煤产量成正比。
(在收购坑木时,实行报验制)。
计算公式:评估期原煤产量=评估期所耗用的坑木根数÷吨煤所耗用的坑木根数评估期原煤销量=评估期原煤月初库量+评估期原煤产量-评估期原煤月末库存量评估期原煤销售额测算数=评估期原煤销量×评估期销售单价÷(1+征收率或税率)3.标准值参考范围注:工资成本模型中的吨煤工资参数参考本地煤炭生产企业劳资部门确定的工效工资(吨煤人工费)确定。
4.数据来源(1)评估期耗用炸药数量根据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炸药(雷管)”帐户的贷方发出数量采集。
(2)评估期耗用雷管数量根据企业评估期“原材料——坑木”帐户的贷方发出数量采集。
(3)评估期耗用电量电费耗用金额根据企业实际应支付评估期的电费单据采集。
(4)评估期生产人员实际发放工资根据评估期“工资发放表”生产人员应发放工资数采集。
(5)若纳税人帐面记载收入与实际有差异,可从公安、电力等部门采集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