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中心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为使我校学生素质得到更好的更全面的提高,进一步完善__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现将__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方案拟定如下:从2023级学生开始,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将采取10分制,系级活动占6分,院级活动占4分。
其中系级的6个素拓学分需参与相关的系级活动获得,由各系部素质拓展部监督完成,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将不定期对各系部各年级的系级素拓学分进行检查。
院级的4个素拓学分将从两个大的方面进行具体加分:1.各系部的同学可以踊跃的参与院级活动获取院级素拓学分。
每个同学所参与的院级活动根据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拟定的院级活动加分一览表(附件一)进行具体加分。
其具体流程如下:各团支部宣传发动,说明素质拓展学分的重要意义-个人申报,填写“__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电子稿,并上交切实证明材料到团支部素拓委员-各团支部素质拓展小组对本班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进行初查-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并公示-各团支部收集反馈意见,对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各团支部将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上交到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对“__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稿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打回重做-各系(部)将经院素质拓展部审核完后的合格电子稿制成打印稿,并附注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__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打印稿以及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审核-院素质拓展部通知审核合格的系(部)填写证书-各系(部)按照各自备留的已通过院素质拓展部审核的登记表电子稿,如实填写证书-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证书进行最终审核,盖章。
2.各系部的同学通过参与系部组织的公共能力培养与监控活动的相关培训获得院级素拓学分。
各系部的同学需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及“科技·读书节”的活动开展前参与相关比赛的培训,培训是为了提升同学们的信息处理能力、价值判断能力、身心调试能力及专业知识能力,每个同学每完成一个能力的培训即可获得1个院级素拓学分。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12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各年级: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 - 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3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组长:各班班长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经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细则
此项同一级别同类型分值不累计 不同编号可以累加,同一编号不 累加,所有奖学金(不包括助学 金以及励志奖学金)等都划分为 A3004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
由政府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 各类大赛。B11 院级学术竞赛: 院高数竞赛,院低年级程序设计 竞赛等一二三等奖都加0.25。参 与不加分。
B2学 术交 流研 究类
2 2 B2002 研究活动 1 2
B 学术 科技 与创 新创 业 B3论 文、 作品 编著 类
4、3、2 B2003 科学实验 1 3 B3001 发表论文/作品 2 1 4 B3002 出版著作 1—3 B4001 B4002 C1001 C1002 C2001 C2002 专利申请 创业实践 假期社会实践 1 学习兼职实践 学校志愿服务岗 1 其它志愿服务 2 2
教务处安排
第1学年开
校期间必须修满9个必修学分和6个选修学分。
第 6 页,共 6 页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学分分布表项目编号内容学分值考核内容标准评定方式认定部门a1001形势与政策教育2每学年不少于32学时授课与实践a2001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1大一上学期授课a2002职业生涯规划1大一下学期授课a2003就业指导1大三下学期授课a3001国家级4获国家级先进个人奖励a3002省级3获省级先进个人奖励a3003校级2获校级先进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a3004校级1获校级单项奖励a3005院级05获院级先进个人奖励6特等奖5一等奖金奖4二等奖银奖3三等奖铜奖3特等奖一等奖2二三等奖2一等奖1二三等奖4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2一等奖1二三等奖1一等奖05二三等奖学院评定小组学院评定小组校团委学院评定小组由学校学院两级党团组织提供证明以文件为主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同一奖项目按最高标准享受不同获奖项目可累加计算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及《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一)综合考评实行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定量的形式来体现。
1.定量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分三大类。
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定量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的方法。
奖励分、扣分根据学生的突出表现或明显错误按规定标准评定。
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1)班级评测:班级的班长、支书加上班级内部通过投票选出的10名其他同学对每位班级成员的表现进行考量,打出思想政治表现分和文体表现分的基础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评测每项的最后得分。
(2)年级评测: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长、支书对参考班级评测的分数,对部分同学的分数进行讨论后,若认为有必要,可进行调整。
不同班级基础分因各班级同学评分标准不同做适当调整。
2.定性综合考评(1)定性综合考评内容:学生一年来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成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2)定性综合考评办法: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登记表>>中定量考评的有关指标,草拟鉴定或综合评语,由年级辅导员审核,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意后填入<<学生素质综评>>栏目。
(二)几类特殊学生考评积分的处理1.对于具有特殊才能、突出专业特长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学生,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同意后,其毕业总评直接进入优秀等级。
2.因学业成绩原因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其毕业总评成绩不能进入该年级毕业总评成绩的优秀等级。
素质拓展认证文件解读及各项要求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文件解读及各项要求(若有错误,欢迎指出。
若存在疑问,请及时反馈。
再次谢谢大家的支持!)学分认证要点1.我们的学分认证是大一至目前所有素质拓展学分的累加(大学之前的奖励、荣誉、证书等都不算),08、09级在去年填的基础上添加2.活动参与类:1)包括六类活动(十四条),参与是指报名参加或其他参与形式,活动组织者不算2)前四类四年累计不超过6绩点(这点需注意,不要超出范围,不要拼命填)3)参与类与竞赛获奖类不冲突(既参与又获奖的,两处都可加绩点,例:参加全国物流设计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则可在“活动参与类”填“参见第x全届国物流设计大赛”,记1绩点;同时在“竞赛获奖类”填“第x届全国物流设计大赛三等奖”,记16绩点)4)参与类总分不得超过25个(表格附带公式,多填无效)3.争先创优类(十七条、十八条)1)争先创优指获得荣誉称号(XX先进、优秀XX)的活动,比如军训先进个人、校、院“三个十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校星级文明寝室、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团干培训的优秀学员等以发奖盖章级别和选拔级别判定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2)企业奖、助学金划入争先创优范围,按盖章单位和选拔级别判定奖励等级(附录一)3)某项荣誉同时有多个单位颁发证书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例:校运动会获得荣誉,学院为鼓励大家为学院争光,也颁发了证书,则按校级荣誉给5个绩点)4.竞赛获奖类(十五条)1)与争先创优的区别在于决出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2)包括课题立项、学术论文。
课题立项和结题是指学校统一发文证实,有文件佐证(十八条)。
学术论文是指发表在学术期刊(包括学校《探索者》)上的学术性论文,而非散文、小说、诗歌等类型3)在“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不计入内4)绩点判定参照第十五条5.技能证书类(附录三)1)附录所列为我们所承认的专业技能证书范围,获得在此范围证书的不管本人专业是哪个,都按专业技能给学分绩点2)公共技能证书是指除英语四、六级和专业技能证书,例如驾照、计算机二级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等3)判定绩点(十九条)6.学生干部类(十六条)1)每学年只能填一个,按“就高不就低原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是学校本科教育实施学分制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本方案实施后,学生必须同时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专业课程学分和本方案规定的各类素质拓展学分6个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毕业时的学业成绩单和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同时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本方案所涉及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除通识及专业课程学分之外的涵盖了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技能培训及其他、国防教育等六个方面的素质学分。
第四条在校生均须参加大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公益劳动各1周,并至少在素质拓展模块中选修6学分方可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不计入专业学习总学分,但作为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以一个学年为审核认定单位时间,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团委书记、辅导员等组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作为主要评定组织单位。
素质拓展学分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学院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及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年级辅导员为所在年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的责任人。
每学年,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联合对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第六条学生最后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按照各个单项的得分累加计算(评定标准见附件 1)。
在计算过程中,各个单项中,内容相同的项目只计最高分值,得分不累加。
集体项目第一、二、三完成人所取得的学分,按项目相应的折算学分数分别乘以 1、0.75、0.5系数计算,其余参与者乘以 0.25系数计算;当集体项目无法确认第一、二、三完成人和参与者时,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二、读书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
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
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校团委每学期初确定可以授予学分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对各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一.品德修养(5项)最高学分:2.0 (注:每学期申报一次)(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2项)总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校、院团委提供材料,学院认定。
1.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2.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二)学校重大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具有奉献精神的重大活动,经认证每次可获得0.1学分。
(三)志愿者服务总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达到20小时(含)以上,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
1.校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
2.学院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院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
(四)学习习惯总要求:每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及课堂不良行为者,经认证可获得0.1学分。
(五)生活习惯总要求:每学期在寝室检查中获优秀4次(含)以上且无不合格,经认证每位寝室人员可获得0.1学分。
二.科技活动(3项)最高学分:4.0(注:每学年申报一次)(一)学科竞赛总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细则及流程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办法及相关流程创新类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参与或主持完成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听取或主讲学术讲座等获得的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文化竞赛活动,听取或主讲文化讲座,发表文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等获得的学分。
认证办法2.素质拓展学分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等活动。
认证办法认定证明条件1、听取各类讲座、报告,需要创新学分票。
2、主讲各类讲座、报告,由主办单位出具证明,配以讲稿提纲和讲座图片资料,予以认定。
3、对于院里校里活动的做场需要班长证明,由活动主办方核查。
4、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文体比赛以及获得专利、技能等资格证书,以证书原件为证,予以认定。
5、参加赛前专业培训,以主办单位出具的培训合格名单为证,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定。
6、发表论文和文章,以报纸、杂志、期刊等原件为证,予以认定。
7、参加教师科研课题以及学生自主主持并完成科研课题以课题结题报告书或合同书中的参与人员清单(需盖章后)为证,予以认定。
8、获鉴定为科研成果或获得科研成果奖的以证书原件为证,予以认定。
9、参加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主办单位出具的项目成果证明为证,予以认定。
10、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以指导(实验)教师出具的证明为证,予以认定。
11、参加学校推荐选派的赴境外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社会调研等活动,以派出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为证,予以认定。
12、参加学校组织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年度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以主办单位评选结果为证,予以认定。
13、参加学院组织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由院团委出具的证明为证,予以认定。
13、在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过程中,凡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等材料者,一律不予认定。
14、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堂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实习环节获得学分外,还必须取得6个以上(含6个)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类学分不得低于4个学分,方可毕业。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要求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属于非课堂教学,由团委牵头,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科技处协助。
包括由学院、系部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活动的组织,必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由活动组织单位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报团委备案,并正式纳入培养计划后实施。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均可纳入学生课外学分管理范畴。
二、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办公室审核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计算、认定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生每学年所获素质拓展的学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学生奖励评定中G3相联系。
同时,学生在校期间所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与“教学学分管理”中的选修课学分挂钩。
三、项目与学分评定标准(一)、思想品质与道德修养学生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人好事等情况均按有关规定加分;1、做好人好事,视情况加0.5—2分;2、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3、参加学院党校和系部业余党校组织的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1分;4、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团校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0.5分;5、参加系部或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者,加0.5分(二)、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1、进行寒假社会调查并完成任务者,获得1学分;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或调研任务者,获得2学分;获系部表彰或奖励者加1学分,获学院、市、省级表彰或奖励者,加2--3学分。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者,每8小时得1学分,(志愿者服务活动一天计8小时)。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各年级: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2010-2011学年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组长:各班班长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通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及《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一)综合考评实行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定量的形式来体现。
1.定量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分三大类。
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定量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的方法。
奖励分、扣分根据学生的突出表现或明显错误按规定标准评定。
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1)班级评测:班级的班长、支书加上班级内部通过投票选出的10名其他同学对每位班级成员的表现进行考量,打出思想政治表现分和文体表现分的基础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评测每项的最后得分。
(2)年级评测: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长、支书对参考班级评测的分数,对部分同学的分数进行讨论后,若认为有必要,可进行调整。
不同班级基础分因各班级同学评分标准不同做适当调整。
2.定性综合考评(1)定性综合考评内容:学生一年来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成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2)定性综合考评办法: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登记表>>中定量考评的有关指标,草拟鉴定或综合评语,由年级辅导员审核,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意后填入<<学生素质综评>>栏目。
(二)几类特殊学生考评积分的处理1.对于具有特殊才能、突出专业特长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学生,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同意后,其毕业总评直接进入优秀等级。
2.因学业成绩原因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其毕业总评成绩不能进入该年级毕业总评成绩的优秀等级。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细则
项目 A1 思 想政 治主 题教 育 A2心 理健 康与 A 职业 思想 发展 政治 与道 德修 养 A3 学 生个 人评 优评 先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学分分布表
项目编号 A1001 A1002 A2001 A2002 A2003 A3001 A3002 A3003 A3004 A3005 内容 形势与政策教育* 党团组织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心理 指导* 职业生涯规划* 就业指导*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校级 院级 学分值 2 2 1 1 1 4 3 2 1 0.5 6 5 B1001 国家级奖 4 3 3 B1002 省部级奖 2 二、三等奖 一等奖 二、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三等奖 一等奖 二、三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 为准(含电子设计 竞赛、数学建模竞 赛、音体美专业竞 学院评 赛等)。不同的奖 定小组 项可以累加计算, 音、体、美专业等 同 二等奖(银奖) 三等奖(铜奖) 特等奖、一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 为准,同一奖项目 按最高标准享受, 校团委 不同获奖项目可累 加计算。 考核内容标准 每学年不少于32学时 评定方式 授课与实践 认定部 门
获得党校(2分)、团校(1分)(EOC世纪 由学校、学院两级 学院评 精英干部培训学校)结业证书 党团组织提供证明 定小组 大一上学期 大一下学期 大三下学期 获国家级先进个人奖励 获省级先进个人奖励 获校级先进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等) 获校级单项奖励 获院级先进个人奖励 特等奖 一等奖(金奖) 以文件为主 学院评 定小组 授课 授课 授课
1.通过英语4级,1学分; 2.修读双专业学分如果20122013年达到50学分,但20112012学年又有申报达到30学分的 同学,在申报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学分达到50分时,素拓学分填写 1学分。 3.学生学习期间获得,职业准入 证书:如会计证,心理咨询师, 等,行业培训:java、php等专业 培训一周以上并获得证书。普通 话、驾照等不能算。不同行业证 书可以累加。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数理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执行细则一、学术科技方面内容登记1.参加全国、省级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2.参加全国、省级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3.参加学校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进入决赛的;4.参加校(院)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5.参加全国、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的;6.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进入决赛的;7.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8.参与校内外各种科学研究和学术调研、考察的;9.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的(报告会、论坛、学术交流等);10.参加科技类学生社团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11.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类别具体项目学分学术科技国家级第一完成人 2第二完成人 1.5其他参与者 1 省级第一完成人 1第二完成人0.75其他参与者0. 5 校级第一完成人0.75第二完成人0. 5其他参与者0.25 院级第一完成人0.5第二完成人0.25其他参与者0.1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综合性竞赛国家级一等奖 1.5二等奖0.75三等奖0.5 省级一等奖0.75二等奖0.5三等奖0.25 校级一等奖0.75二、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内容登记包括内容:1.参加全国、省级和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演出活动的;2.参加全国和省级体育竞技比赛的;3.参加学校的大学生艺术团组织(如民歌队、舞蹈队等)的;4.参加学校和校(院)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并表现突出的;5.参加学校和校(院)组织的体育竞技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奖的;6.参加各类大学生素质拓展培训、讲座、报告会的;7.参加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为目标的各类心理健康报告、讲座、咨询等活动的。
三、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方面内容登记二等奖 0.5 三等奖 0.25 论文发表核心期刊第一作者2 第二作者 1 第三作者0.5 一般刊物 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5 第三作者0.25 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1.5 获得省级荣誉称号 1 获得校级荣誉称号0.25考研超过国家线 0.5 录取1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内容登记国家级文体活动一等奖1.5 二等奖 1 三等奖 0.75 省级文体活动 一等奖1 二等奖 0.75 三等奖 0.5 校级文体活动一等奖0.75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25 院级文体活动一等奖0.5 二等奖 0.25 三等奖0.1院级及以上艺术团 0.2四、技能培训及其它方面内容登记包括内容:1.参加驾驶员等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或相关有效培训经历证明。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附件2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为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创新性、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课外时间积极从事科研、竞赛、发明制作等活动,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特设立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积极从事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审核认定后被计入的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5个素质拓展学分。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界定
二、学分认定程序
1.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校团委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
各学院分别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不确定的事项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
每学年末,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统一由学院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对学年末未取得学分或累计学分较少者,学院应及时提醒警示,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4.学生毕业前,学院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存档。
5.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超过10学分时,超过部分的学分可以替代相应分数的公选课学分。
三、本办法自201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细则及流程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办法及相关流程创新类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参与或主持完成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听取或主讲学术讲座等获得的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文化竞赛活动,听取或主讲文化讲座,发表文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等获得的学分。
认证办法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值备注学术、文化讲座或报告听取(限2学分)学院组织16次计1学分1、次数不够可以计入下学期累加2、总学分可以以小数计算学校组织8次计1学分组织开展(限4学分)学院范围主讲者1学分/次;参与者1学分/2次(限4人)学校范围主讲者2学分/次;参与者1学分/次(限5人)学科竞赛国际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61、同项竞赛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记学分2、考核认证以证书为准3、赛前专业培训凭证明加分4、若比赛奖项按名次设置,则同一项目在不同级的竞赛中,以最高参赛级别获奖情况记学分;在同一项目中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学分可以累加。
二等奖 4三等奖 3其他参加者 2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 6一等奖 4二等奖 3三等奖 2其他参加者 1省级学科竞赛特等奖 3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其他参加者0.5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其他参加者0.2院级学科竞赛一等奖0.5 二等奖0.4 三等奖0.3 其他参加者0.2学校或学院范围赛前专业培训8个学时记1学分(限2学分)参与教师科研教师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科研课题最多2学分由指导教师认定在学校立项的科研课题最多2学分在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最多3学分在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科研课题最多4学分学生主持完成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负责人8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学院科研科认证市级以上负责人5学分/项;参与者3学分/项校级负责人4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负责人3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院级负责人2学分/项;参与者1学分/项(限4人)非专业性文章国家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 21、以文章出版物原件为依据2、校级文章最多不超过2学分其他 1省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 1其他0.5校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0.5其他0.2论文发表及专利SCI、SSCI第一作者 61、以期刊、相关检索为依据2、在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刊物上发表,指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3、同一篇文章以发表的最高级刊物作为学分认定标准,不重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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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是学校本科教育实施学分制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本方案实施后,学生必须同时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专业课程学分和本方案规定的各类素质拓展学分6个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毕业时的学业成绩单和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同时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本方案所涉及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除通识及专业课程学分之外的涵盖了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技能培训及其他、国防教育等六个方面的素质学分。
第四条在校生均须参加大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公益劳动各1周,并至少在素质拓展模块中选修6学分方可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不计入专业学习总学分,但作为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以一个学年为审核认定单位时间,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团委书记、辅导员等组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作为主要评定组织单位。
素质拓展学分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学院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及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年级辅导员为所在年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的责任人。
每学年,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联合对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第六条学生最后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按照各个单项的得分累加计算(评定标准见附件 1)。
在计算过程中,各个单项中,内容相同的项目只计最高分值,得分不累加。
集体项目第一、二、三完成人所取得的学分,按项目相应的折算学分数分别乘以 1、0.75、0.5系数计算,其余参与者乘以 0.25系数计算;当集体项目无法确认第一、二、三完成人和参与者时,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第七条学生应在每学年末向学院提交上一个学年获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
学院应在新学年开学六周内,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定,依据本方案给予学分。
第八条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闽师学工〔2005〕45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教师,一经发现,按《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14〕82号)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凡本办法中未涉及,但需予以确认学分的项目,可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报相关部门认定。
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在 10个工作日内予以协调解决。
第二章成绩申报与管理第十条申报程序为: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评定、公示、确认。
主要环节包括:学生个人申报:学生个人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班级预审:各个班级在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做好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学生可通过网上素质拓展学分系统随时查询素质拓展学分信息。
申诉更正: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认定,并负责向学生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最终确认: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最终评定。
第十一条由辅导员和教学秘书打印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成绩单一式两份,待审核后,由各学院辅导员交送一份至学校档案馆,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章项目分类及说明第十二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思想政治主题教育该项目包括:团组织课程(A1001)。
党团组织课程包括获得党校、团校(EOC世纪精英干部培训学校)结业证书。
由学校、学院两级党团组织提供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评定。
2.学生个人评优评先该项目包括:国家级(A2001)、省级(A2002)、校级(A2003、A2004)以及院级(A2005)先进个人奖励。
依据学年中获得学生个人评优评先情况,国家级,4学分;省级,3学分;校级,1-2学分;院级,0.5学分。
不同奖励可以累加计算,学生本人提供先进个人奖励证明(以文件为主),由学院评定小组予以评定。
第十三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1.学术科技竞赛类(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奖(B1001)、省部级奖(B1002)、学校奖(B10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正式颁布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国家级,3-6学分;省部级,2-3学分;学校奖,1-2学分。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号),进行具体赛事的认定。
(2)由政府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大赛(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音体美专业竞赛等):国家级奖(B1101)、省部级奖(B1102)、学校奖(B11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正式颁布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国家级,2-4学分;省部级,1-2学分;学校奖,0.5-1学分。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闽师人〔2009〕29号)及《专题会议纪要》(〔2009〕20号)相关项目,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学术交流研究类该项目包括:学术活动(B2001)、研究活动(B2002)、科学实验(B2003)。
以文件、总结报告、正式立项或结题时间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学术活动,1-3 学分;研究活动,1-2 学分;科学实验,1-4 学分。
学术活动类分为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三个等级,需提交论文、报告或相关证明。
研究活动包括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科研小组活动、社会调查报告等。
科学实验类包括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校级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项目,需出示项目结题证明。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3.论文、作品编著类该项目包括:发表论文(B3001)、出版著作(B3002)。
以发表时间所在学年为评定依据。
发表论文按教师专业职称评定标准认定刊物级别,1-3学分。
出版著作按参编字数 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2万字以下分成三个等级,1-4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4.创新创业类该项目包括:专利申请(B4001)、创业实践(B4002)。
以证书出具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专利申请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受理书,创业实践需提供相关创业证明。
专利申请,2学分;创业实践,2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四条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1.实践活动该项目包括:假期社会实践(C1001)、学习兼职实践(C1002)。
以参加学年相关组织证明为认定依据。
假期社会实践,不少于20学时,1学分;学习兼职实践,不少于 20学时,1学分。
实践活动需填写登记表、联系表等作为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志愿活动该项目包括:学校志愿服务岗(C2001)、其它志愿服务(C2002)。
根据参加学年相关组织证明为认定依据。
学校志愿服务岗,不少于 20学时,1学分;其它志愿服务,不少于20学时,1学分。
参照《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师委综〔2010〕24号),由学院评定小组认定。
以一天 8个学时为计算标准。
实践活动、志愿活动项目均至少需提供班级出具的证明。
3.社会工作该项目包括:学生工作(C3001)、社团工作(C3002)。
团学工作需提供聘书或相关证明,1-2学分;社团工作由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出具合格证明,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五条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1.学术讲座(D1001)学术讲座,1-2学分。
参照《关于在校学生听“专家论坛”、“博士论坛”获取学分的规定》(闽师团〔2003〕50 号)执行。
班级出具的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文化艺术和素质拓展竞赛该项目包括:国家级(D2001)、省级(D2002)、校级(D20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学年为认定依据。
国家级,2-4学分;省级,1-2学分;校级,0.5-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3.文体活动该项目包括:国家级(D3001)、省级(D3002)、校级(D3003)。
以参加活动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需提供相关组织(如演出单位)证明,并附相应节目单或秩序册。
国家级,1.5 学分;省级,1 学分;校级,0.5 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六条技能培训及其他1.技能培训该项目包括:外语(E1001)、计算机(E1002)、辅修(E1003)。
以获奖证书或证明颁发学年为认定依据。
修读辅修专业学分由开课学院提供成绩证明。
外语,1-3 学分;计算机,1学分;辅修,1-2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行业培训该项目包括:职业准入证书(E2001),行业培训(E2002)。
职业准入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行业培训要有一周以上并取得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书)。
职业准入证书,1学分;行业培训,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七条国防教育该项目包括:参军入伍(F1001)。
参军入伍,2学分。
军事教研室出具入伍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根据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情况,明确职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后,同时向学生公布,并选派一名干部,担任本单位素质拓展学分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以及各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数据安全。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学分分布表2.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学分分布表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 -20 学年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注:申报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本人签名:班级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