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新规范简)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区域综合地质图的比例尺可选用1∶50万~1∶10万,区域综合地质图的
范围应满足规划方案的要求 。
h
4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1.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1、预可研阶段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的内容
(1 )区域构造背景研究 :是一项评价所有工程地质问题的基础工作,也是地震安全性 评价中潜在震源区划分的基本依据之一 ;
地质构造、区域性活动断裂、现代构造应力场、重磁异常等地球物理场、第四纪 火山活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Ⅱ、Ⅲ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划分, 并分析其稳定性 (属第一层次工作,侧重区域构造的背景分析,主要以搜集资料 为主,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复核 );
(2)查明坝址近场区25km (原规范为20~40km)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断裂活动性
3、活动断层活动性质鉴定的内容:包括活动断层的识别,最新活动年龄,活动性质, 全新世滑动速率、位移量和现今活动强度等的判定。具体技术要求可参照现行标 准《活动断层探测方法》DB/T15的规定执行 。
h
6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1.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续)
4、活动断层的直接判定标志:
(3)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褶皱和断裂的类型、产状、规模和构造活动史, 历史地震情况和地震动参数等;
(4)大型泥石流、滑坡、喀斯特、移动沙丘及冻土等的发育和分布情况;
(5)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等区域水文地质特征。
✓ 上述内容是分析河谷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
✓ 不同流域的详细内容可根据具体区域地质特征有所侧重。如:在可溶岩地区,重
(1 )在搜集和分析已有的各类最新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编绘规划河流或 河段的区域综合地质图。当河流或河段缺乏区域性地质资料时,应进行
卫片或航片解译和路线地质调查,编绘区域综合地质图。目前,国内大 部分地区已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测图,少数地区已完成1∶5万区域地 质测图。大多数省已出版了区域地质志。不少地区还进行过区域工程地 质编图、环境地质编图和灾害地质编图。这些资料都是进行河流区域地 质研究的基础资料。但是这些图出版年代不一,物理地质和水文地质的 最新资料不足,不完全能满足规划阶段的需要。因此,河流或河段区域 综合地质图的编图应以已有资料为基础,缺什么资料,补充什么资料; 补充调查方法可采用遥感地质方法和路线地质调查方法 ;
ຫໍສະໝຸດ Baidu
点应放在喀斯特发育和水文地质条件上,调查潜水的埋深,泉水的出露高程、类
型及流量等;在地震活动性较强地区,要特别注意地质构造和断裂活动的情况;
h
2
在第四纪沉积地区,要重点了解沉积物的类型、河流发育史和阶地发育情况等 。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1.1 规划阶段(续) 2、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工作的要求
(3)在区域地质、地震和重大物理地质现象勘察研究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 地质条件对规划河流或河段进行地段划分。工程场址宜选在有利地段,
避开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根据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 计规范》(DL5073-2000),工程选址时应依据场地岩土条件、地震及断 裂活动性、重大物理地质现象进行地段划分,原则是选择有利地段,避 开不利地段,未经充分论证不得在危险地段建设 ;
(2)活动断裂活动性质鉴定 :是评价坝址和其它建筑物场地构造稳定性以及进行地震 安全性评价的主要依据 ;
(3)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工程抗震设计的重要依据,必须确定工程区的地震动参数及 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 。
2、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分层次进行)的基本要求
(1)搜集坝址周围不小于150km(原规范为300km)范围内的地层岩性、表部和深部
(属第二层次工作,重点是近场区构造h 的活动性调查与研究) ;
5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1.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续)
2、区域构造背景研究的基本要求(续)
(3)临近区域性活动断裂时,应进行坝址及5km (原规范为8km)范围内的专门性构 造地质测绘,鉴定对坝址有影响的活动断层(属第三层次工作,重点是场地范围 内活动性断层的判定,以保证坝址避开有可能直接破坏大坝的活动性断层 );
5、活动断层的判定时限:活断层的时间下限是争议较多的问题。主要有:Q以 来有活动的断层、70万年以来的、50万年以来的、10万年以来的、1万年 以来等各种时限。原规范确定的时限为10~15万年,是根据当时我国第 四纪构造运动、地应力场变迁和地质年龄测定等研究成果确定的,但由 于年限跨度较大,且也未规定上、下限使用的条件,因此实际应用过程 中有时会产生歧义。1992年,国家核安全局与原国家地震局联合举办了 能动断层专题研讨会,认为“目前对我国东部地区,可以把一条断层Q3 或约10万年以来没有发生过运动迹象,并证明另一条已知能动断层的运 动不会引起该断层的运动,那么这h 一断层可视为非能动断层,反之为7 能 动断层”;
(4)在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和近场区构造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区域综合构造地质和震中 分布图,编图范围至少应包括Ⅱ、Ⅲ级大地构造单元及其邻近地区;区域性综合 地质测绘编图比例尺宜选用1∶100万~1∶50万,近场区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 1∶25万~1∶10万,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10万~1∶2.5万。
h
3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1.1 规划阶段(续) 2、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工作的要求(续)
(2 )收集国家地震区划资料、相关省区地震研究资料和邻近区工程地震安全 性评价成果,编绘区域构造与地震震中分布图,按国家现行标准《中国
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各梯级地震动参数 ;
(1)错动晚更新世(Q3)以来地层的断层;
(2)断裂带中的构造岩或被错动的脉体,经绝对年龄测定,最后一次错动年 代距今约10万年及小于10万年;
(3)根据仪器观测,沿断裂带有大于0.1mm/a位移;
(4)沿断层有历史和现代强震震中分布,或有历史地震地表破裂,或有晚更 新世以来确切的古地震遗迹,或有密集而频繁的近期微震活动。
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勘察
主讲:陈志坚
必修课 3.5学分
h
1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1 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
§3.1.1 规划阶段
1、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的主要内容
(1 )区域的地形地貌形态、类型、阶地发育情况和分布范围;
(2 )区域内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的分布范围、形成时代和岩性岩相特点, 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组成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