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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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版本: A/0 协议编号:DS20150706-01

协议类别: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A、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B、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导致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内容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但不包括由于不可抗拒的之自然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C、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D、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E、本协议所指的加工产品为:MID 、一体机等相关电子产品

F、本质量协议之解释权归属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品质保证体制:

1.1 乙方应严格贯彻ISO9001:2000 质量体系,以保证充分满足甲方所需求的产品

品质;

1.2 乙方需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在工厂内积极推广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引领全体员工

持续改善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3 乙方需定期展开质量培训与考核、建立质量目标、制定品质改善计划与实施、积

极组织各项品质革新活动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4 乙方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需满足甲方关于MID、一体机等产品生产制造要求

并定期保养及校正,以达到最佳状态;

1.5 乙方需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提升员工满意度等条件来满足甲方的产品生产制

造要求;

1.6 甲方有责任提供品质及技术成熟的机型委托乙方生产,对于设计不成熟导致量产

困难的,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实施改进;

1.7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品质的实现过程进行培训、指导与监督,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甲、乙双方有责任为产品质量的提升不断努力;

1.8乙方应不断完善生产工艺、建立内部体系审核机制, 确保来料、制程、出货得到

严格有效的控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来提升产品质量。

1.9 乙方务必需定期组织品质周例会、品质月度例会,总结来料、制程、出货的品质

问题,查出问题根源并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纠正与预防;甲、乙双方必须最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品质检讨与革新会议,对于甲乙双方反馈且达成共识的问题,责任方必须严格执行!

2、技术质量保证:

2.1 原材料的质量保证:

2.1.1 甲方有责任提供给乙方BOM、ECN、样品承认书等技术资料,乙方检验时参

照执行。对于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零件,甲方应提供检验方法。

2.1.2 乙方的来料检验必须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如

GB2828.1-2003正常一次抽样Ⅱ(AQL:致命缺陷CRI:0;主要缺陷MAJ:0.4;次要缺陷MIN:1.0)。乙方必须建立一套来料检验标准和方法,该标准和方法需征得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1.3乙方要对检验结果负责。当乙方发现原料品质不良超出正常标准时,应立即通

知甲方品质人员。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2.1.

3.1属于设计、样品的问题: 甲方承担责任, 包括由此产生的必要的相关费用;2.1.3.2属于供应商来料问题: 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最终判定退货、返工、让步接

收等对策处理:生产紧急时,乙方可落实有偿返工,返修用的补料由甲方提供(工

厂采购的物料除外)。如果涉及加工/返工难度过大或工时过长,乙方提出异议后,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出最佳解决方案。

2.1.

3.3属于乙方检验过失问题: 乙方承担责任, 包括由此产生的费用、涉及的半成品和成品的返工费用以及迟延交货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等。

2.1.

3.4乙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如不良率大于10%且生产出不良品达100PCS以上)

导致甲方的损失扩大的,甲方有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问题反馈时,一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如一个工作日之内未作回复乙方可转拉,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2.1.4 乙方的仓储区域必须严格区分良品区、不良品区、ROHS区、呆滞料区并标识

清楚,确保可追溯,确保存储环境/安全满足物料的质量要求并妥善保管、使用。

特别对于静电、潮湿敏感物料,开封后剩余的物料必须立即按原包装要求处理;

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原材料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甲方的原材料成本的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其它因此而带来的损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2.1.5 甲方应确保物料来料到工厂(结构料)批次合格率≥90%,电子料合格率≥95%,

低于目标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供应商检讨、辅导,连续3个月仍达不到目标时,甲方应对供应商作出处罚甚至淘汰措施。

2.1.6 甲方品质检验过的物料,如有对某种缺陷判定特采的,乙方则按甲方判定结果

使用,不能对同种缺陷作退料处理。因此若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任何特采必须让供应商因此付出特采的代价。

2.1.7 对于乙方检验不合格物料,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处理完,须退货的物料甲方应

责令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取走不合格货物,经甲方确认后的制程来料不良物料应责令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

2.1.8因甲方提供物料持续发生不合格,造成乙方检验成本增加,由甲方责令供应商

承担;同一批次物料需检验3次(含3次)以上,甲方对供应商按每批次扣款200 元。

2.1.9由于供应商来料不良过高、生产紧急的情况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乙方有义

务协助甲方挑选加工物料特采上线,但由此产生的工时费用经驻厂工程师确认,由甲方责令供应商承担;

2.2 制程质量管理:

2.2.1乙方务必确保车间所有员工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特别是关键岗位)、定期开展

作业技术培训并考核。乙方生产线员工必须做到自检、互检,做到互相监督共同参与过程品质管理。

2.2.2乙方须建立明确的产品QC 工程图/PFMEA、生产流程图、作业指导书等各类

作业指引,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员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甲方对乙方的生产工艺文件提出意见或优化要求时,乙方应积极分析并配合改善。

2.2.3乙方的PIE、QE、生产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每天跟进生产、优化生产工艺

流程、跟进不良品的确认与纠正,确保生产顺畅;

2.2.4甲方的驻厂工程师、乙方IPQC每天必须对首件、生产工艺、物料、设备、过

程不良品进行监督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生产过程得到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2.2.5 乙方须建立生产和测试以及维修相关品质记录,按要求提供给甲方;并按甲乙

双方约定的统计手法,进行制程品质的统计、监控、分析和改善;

2.2.6 甲方对乙方制程进行确认或稽核时,乙方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提出的制造过程

问题点,乙方应积极分析并进行改善,如果乙方不配合改善导致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让乙方全部承担。

2.2.7生产中任何设备、工具必须有专人调试、每天必须有点检记录,包含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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