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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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
双58-51井勘探项目竣工(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4月25日,佳县环境保护局在榆林主持召开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双58-51井勘探项目竣工(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佳县环境保护局、佳县环境监察大队、佳县环境监测站、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项目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会前,验收组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的介绍和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内容汇报。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佳县隆兴寺乡梁家岔村,工程属天然气勘探井项目,不涉及天然气开采运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钻前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钻井设备安装等)、钻井工程(钻井和固井等)、完井作业、完井作业后的废弃物处理以及井队搬迁。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设完成,植被恢复时间2016年3月,泥浆池固化时间2015年12月---2016年1月,目前项目具备验收条件。
2015年3月1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长油[2015]72号文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双58-51井勘探项目进行了立项;2015年8月,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双58-51井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0月26日,佳县环境保护局佳环发[2015]94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810万元,环保投资为62.50万元,占环保投资的7.71%。其中固废治理措施20.50万元,占环保投资的32.8%。
4、验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本次验收范围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其成效。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建设和原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实施过程未有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钻井废水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循环利用,废弃泥浆等靖边县庆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就地固化,安全填埋。
2、本项目钻井废水、作业废水、岩屑和废弃泥靖边县庆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就地固化,安全填埋;项目废矿物油及废棉纱集中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交榆林市清源保洁有限公司清运,现场无遗留垃圾。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建设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及生态恢复保护措施,项目总体上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建议项目竣工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井场维护,开展固化池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
2、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强化地方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
3、项目勘探井已转为生产丼,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办理勘探井转产环保手续。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
验收组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