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办法

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办法
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办法

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办法

(1988年2月2生日电子工业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备分级归口管理

第三章设备购置、验收及移交生产使用的程序

第四章设备的登记、建帐、立卡与统计

第五章关键设备的管理

第六章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更新改造

第七章事故管理

第八章闲置和封存设备的管理

第九章设备的出租和调拨

第十章设备的报废

第十一章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报表

第十二章教育培训

第十三章奖惩

第十四章附则

附件一:关键设备划分标准

附件二:动力运行事故分类表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电子工业的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电子工业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中外合资企业可参照执行。二、电子工业企、事业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设备,是电子工业生产、科研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对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企业现代化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列入企、事业的固定资产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单价在规定标准(企业单位单价为800元,事业单位单价为500元)以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可在此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做出补充规定,以便于对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

四、《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设备,系指基本建设完工验收交付生产、专项基金及自筹购置、自制、有偿和无偿调入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设备。

五、设备管理与维修要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制造与使用维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动力设备的管理并要贯彻“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方针。

六、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电子工业企、事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

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事业的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七、全民所有制电子工业企,事业单位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修好设备,是企、事业领导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在厂长的职责和责任目标中,都必须列人设备管理的目标和考核指标,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设备分级归口管理

八、设备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所谓分级管理,即分为企、事业单位、省(市)电子局(公司)、部三级,电子工业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电子工业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办法、工作规划等;

2.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工作主管部门执行国家、电子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3.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设备改造、检修的新技术,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和有关设备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

4.直接领导部属企、事业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九、各省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应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干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管理工作的计划与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培训和交流、推广经验等工作.

十、企、事业厂长(经理、所长)要对本单位设备管理全面负责,对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做出决策。在厂长(经理、所长)任期目标中,要求实现设备管理的下述指标: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保持稳定,不得下降;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到90%;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停机率在1.5%以下;没有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主管设备的副厂长协助厂长具体领导和组织企业的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企、事业必须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并充实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保持相对稳定。

十一、企、事业的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固定资产设备,并负责主管各种生产、科研设备,包括:金切、锻压、铸造、木工、动力、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等。企、事业中不属于上列生产设备的其他固定资产设备,可根据企业规模和不同情况,由其他部门分管。

十二、企、事业的设备使用部门接受设备主管部门的指导,负责设备的保管、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建立台帐,做到帐物、帐卡、帐帐相符,并及时填报有关设备的各项计划、统计、移装、调动、封存、启用和报废更新等报表。

第三章设备购置、验收及移交生产使用的程序

十三、为贯彻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必须加强设备的购置管理工作。企业领导要明确规定设备主管部门参与外购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自制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工作,提出有关维修手段和设备可靠性要求。重要生产设备的购置,要在厂长或总工程师主持下,组织计划、机动、基建、生产、技术、使用、财务等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技术论证。

十四、要建立设备购置工作的经济责任制。设备购置计划实施后,要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取得经济效益。凡因主观原因造成设备购置中不应有的失误,诸如设备不能使用、设备不符要求、利用率低等,应对责任者给予适当经济或行政惩处。

十五、要特别重视进口设备购置的经济技术论证工作,加强对进口设备管理。必须及时开箱、验收、调试,经过一定时间的生产考验,以便在索赔期内或保证期内处理发生的问题,避免经济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对技术资料要组织翻译、消化;对操作人员要组织培训,进口设备所需的维修配件,应本着立足国内自制生产;对制造难度大、批量小、国内制造不经济确需进口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渠道申请供应。

十六、凡未正式移交生产的设备,使用部门一律不得开动使用。

十七、设备移交生产时,由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安装、使用、设备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代表,按下列程序办理交接:

1. 按设备装箱单清点核对技术资料、说明书、出厂检验单、附件清单及所有随同设备购置的备件和工具等。以上应全部进行登记,以备核查。其中,设备附件及工具应点交给使用部门保管,其余全部由设备主管部门接管。

2.进行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和验收,包括外观及安装正确性检查,安装精度及设备精度性能检验,空运转及负荷试验等。

3.完成上述资料清点及技术状况检验工作,并证明全部合格即可正式办理移交手续。由购置部门填写设备移交生产验收单,由参加验收的有关部门签章,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后生效,并送财务部门转帐。十八、在验收过程中,对不属于项目内规定的或不合格的设备,一律不得验收和移交生产。

十九、企、事业自制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设备正式移交生产使用时,应由计划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技术、设计、生产、使用和财务部门等单位,除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进行交接外,并要着重审核以下条件:1.设计合理,经济效益好,能满足产品工艺、质量和安全操作的要求;

2.零部件齐全;

3.经过三至六个月试生产实践证明,设备技术性能稳定适用。

4。图纸资料、技术说明书齐全;

5.核定的资产价值合理。

二十、设备移交生产后,企业应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其使用年限,并计算折旧。

第四章设备的登记、建帐、立卡与统计

二十一、企、事业要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在验收移交生产后,设备主管部门应即按照设备分类目录认真进行资产登记和建帐,要有准确的原始记录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1.填写“设备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交使用部门,一份自存,作为财产核算及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

2.填写设备台帐明细表册,作为本单位设备数量及变化情况的总台帐;

3.制订设备编号标牌,并固定在商标附近的明显处;

4.设备的台帐、卡片及标牌,不得涂改或丢失,设备编号不得重复、挪换和交替。

二十二、设备验收移交生产后,设备主管部门对5个复杂系数(机械设备以机械复杂系数为准,电器设备以电器复杂系数为准)以上的设备应建立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及装箱单;

2.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单、试验记录及移交生产凭证;

3.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4.设备历次精度检验记录及性能试验记录;

5.设备历次修理记录和检验单;

6.设备事故报告单及处理结论;

7.设备封存和启用单;

8.设备改进、改装申请单及验收单。

二十三、凡设备档案袋内不易存放的档案资料,应由设备主管部门资料室(组)统一保管,包括:

1.设备外文、中文说明书;

2.设备基础安装工程施工图纸;

3.设备修理图册及修理工艺文件,备件图册;

4.设备改进、改装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二十四、企、事业对固定资产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清查,由主管副厂长组织设备主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进行。要做到四清(数量清、质量清、用途清、价值清)、三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如发现不清和不相符的问题,应查清原因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以及汲取教训,改进管理。

第五章关键设备的管理

二十五、为加强对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简称关键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关键设备划分标准(附件一)。凡达到关键设备标准的设备,各企、事业必须严格管理,单独建立明细表册,每年年终进行清查核实。部属企、事业(含已下放企业,下同)每逢双年向部报送关键设备明细表册1份,同时报送所在省(市)电子局(公司)1份。各省市地方企业每逢双年向省市主管部门报送1份,各省市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部。关键设备的管理是省部和市主管部门设备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十六、凡属关键设备,都应挂牌,有明显标志。关键设备的操作工人,更需要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领取操作合格证以后才能上岗位操作。凡未按规定使用设备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企、事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责任。

二十七、各企、事业根据本单位的生产性质、质量要求、生产条件等,可评选出对产品产量、质量、成本、交货期、安全和环境污染等影响大的设备,划为企业重点设备。

关键设备及企业重点设备是企业维修和管理工作的重点。企、事业要分别按型号规格制订专门的使用维护规程和评分标准,认真做好“四定”:定使用人、定检修人、定规程制度、定备件。

第六章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更新改造

二十八、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企、事业必须建立、健全操作、维护规程和保养制度。

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集体使用的设备或机组由机长(或班组长)负责。

二十九、要把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列为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内容,由设备管理部门定期考核。设备维护保养的情况,应按月、季、年定期检查考核,作为奖惩的依据。通过检查评定,开展“红旗”设备、先进岗位、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活动。

三十、企、事业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动力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十一、企、事业要制订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制度,建立润滑站,配备专职的润滑技术人员和工人,切实搞好润滑管理工作和设备的防漏等专项工作。

三十二、设备修理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遵守检修规程,坚持质量第一,缩短停修时间,降低修理成本,挖掘设备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效能。

1.要按照设备预防维修的原则,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编制不同类别的修理计划。对直接影响生产的关键重点设备,应积极发展以及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式。

2.设备大修理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和财务计划的组成部分,必须保证完成。其完成情况要列为设备管理的考核指标。

三十三、要加强设备大修理基金的管理。设备大修理基金是专项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财务部门应负责监督。结合大修进行改造的设备,其大修费用可同设备更新改造基金合并使用。

三十四、企、事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作为企业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企、事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把设备改造和更新作为企业设备管理的重要任务,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具体实施。设备的改造与更新应认真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根据经济效益确定。设备更新不能简单地按设备役龄线划分对关键设备的更新,应按分级管理规定报批,属于下列情况的设备一般应予更新。

1.设备磨损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不能满足工艺要求;

2.设备磨损虽在允许范围之内,但技术性能落后,效率很低;

3.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设备运行时,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禁止规定淘汰的设备流入市场。

三十五、为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积极提倡结合设备大修进行设备改造。企业要按照《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管理。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是企业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主要资金来源。对设备新度系数很低的老企业,不仅应当把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大部分用到设备的改造与更新上,而且还应当从企业生产发展基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更多的资金,切实用于老旧设备的改造与更新,迅速改变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的面貌。

第七章事故管理

三十六、设备事故分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

1.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修复费用)在3O0元以上、30O0元以下;

2.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3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

3.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5万元以上。

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计算公式:

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 = 需要材料费十单位小时工时费(元/时) X修理工时

动力运行事故的划分标准见附件二。

企业在设备发生事故后,必须查明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部直属企、事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特大设备事故及关键设备的一般事故后,24小时内电报(电话)上报部,5天之内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所在省(市)电子局(公司)和部;地方电子企业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后,24小时内电报(电话)上报省(市)电子局, 5

天之内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所在省(市)电子局(公司)和部,必要时主管部门和部应派员参加事故分析处理。

第八章闲置和封存设备的管理

三十七、本单位不适用的固定资产设备列为“闲置设备".

1.闲置设备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不宜入库的应就地封存;

2.企业的闲置设备,在办理退库手续后,应停止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3.部属企、事业对闲置设备应编制明细表,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查后,于每年 1月 15日报部 1份,同时抄送省(市)电子局(公司)1份。

三十八、企、事业因生产任务不饱满造成全停产和半停产的生产线的设备。应封存严加管理。

1.连续停用 3个月以上者,为暂时封存;连续停用1年以上者为长期封存。

2.凡列为封存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填写设备封存单(格式自拟),经企业设备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企业长期封存的设备,应编制封存(启用)报表一式1份,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凡已批准封存的设备,必须停止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4.经批准封存的设备,应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负责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设备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在库封存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5.封存的主要生产线设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用,必须保持生产线的完整性。

三十九、封存设备的启用,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启用单(格式自拟),经企业设备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并报主管部门注销。设备启用后,设备主管部门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

第九章设备的出租和调拨

四十、企、事业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设备可以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由企业设备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出租合同(格式自拟)。一般设备由企业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关键设备应报主管部门审批。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设备在租出期间需要修理时,其修理费用由租用单位负担。租赁期满,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回。

四十一、企、事业不需用固定资产设备的调拨,应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手续:

1.部属企、事业的关键设备调拨事宜,由部生产司审批,办理调拨手续;一般设备调拨,企、事业自行办理;

2.各省市地方电子企业的设备调拨事宜,按各省(市)电子局(公司)规定办理。

四十二、设备调出企、事业时,包括设备的附件、卡片、技术档案及有关资料,应全部移交给调入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依据固定资产调拨单注销固定资产设备帐卡。

四十三、调拨固定资产设备,要合理作价。原则上,新的固定资产设备按国家现行或略低于现行同类产品的价格;凡是安装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设备,应结合使用年限按质论价。调出固定资产设备所得价款,应用于企业的设备更新。

四十四、部属企、事业属于下列情况的,经部批准可无偿调拨:

1.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调整,企、事业与企、事业的一部分改变隶属关系的;

2.工业改组中企业合并、分设,或生产车间隶属关系改变,部分设备在企业之间进行调整的;

3.支援新建工业基地,人员或建制调动,设备随着转移的;

4.其他经部批准的。

第十章设备的报废

四十五、企、事业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应按下列情况审批办理:

1.部属企、事业单位的设备报废事宜,报部生产司审批;

2.地方电子企业的设备报废,按当地省(市)电子局(公司)的规定办理;

3.已下放的部属企业,一般设备的报废,按当地省(市)电子局(公司)的规定办理;关键设备的报废事宜,报部生产司审批。

四十六、设备报废条件: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其他应当淘汰的。

四十七、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主管部门会同财务、技术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逐台进行技术鉴定,

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4份,按本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十八、工业锅炉报废须经当地劳动部门鉴定;汽车报废须经当地车辆监理部门鉴定。

四十九、设备经批准报废后,企、事业设备主管部门应将有关报废凭证转交财务部门。报废的设备所取得的残值价款减去发生的清理费用,应用于企、事业的设备更新。

第十一章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报表

五十、为了提高设备管理工作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各种数据资料的统计和考核。根据企业的生产特性和现阶段水平,为了衡量和比较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成果,考核如下指标(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指标具体数值根据各个时期的情况另定:

1.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

主要生产设备——复杂系数≥5的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总台数——包括在用、封存、退库和已列入大、中修的所有主要生产设备。

2.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率

h——全年主要生产设备实际开动台数;

H——全年按规定班制主要生产设备应开动台数。

H按下列情况分别计算:

(1)金切机床、锻压设备

H= 15.5小时 X n1 X 制度工作日数-设备实耗计划检修台时数

n1——已安装的金切、锻压类主要生产设备总台数。

(2)电子工业专由设备及其他生产设备

H=HW X n2X制度工作日数-设备实耗计划检修台时数

一班制:HW=8小时

二班制:HW=15.5小时

三班制:HW=22小时

n2——已安装的主要专用设备及其他主要生产设备总台数。

( 3)流程设备

H=24 X n3 X 制度工作日数-设备实耗计划检修台时数

n2——己安装的主要流程设备总台数。

3.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

全年设备平均原值=(年初设备原值十年末设备原值)/2

4.净产值设备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率

全年设备维修实耗费用包括设备大、中修(项修、局部修)及一、二级保养、修理前的预检、定期换油、预防性试验和润滑,事故修理等费用的总和。

5.设备大修理计划完成率

6.设备事故率

7.设备新度系数

五十一、企、事业为了实现各项设备管理工作的指标要求,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在企、事业内部对设备主管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下达并考核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五十二、部属企、事业在每单年 1月 15日前(即两年一次)向部报送关键设备明细表册1份,每年 2月15日前向部报送机动设备综合指标1份,同时报送省(市)电子局(公司)各1份。

第十二章教育培训

五十三、部负责组织协调电子工业设备管理业务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省(市)电子局(公司)内主持设备管理工作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省(市)电子局(公司)应制订设备管理干部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对在职设备管理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业务教育与培训。

企业主管设备工作的厂长、总工程师和设备管理人员,都应当有计划地接受设备管理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凡未经设备管理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设备管理和维修领导工作。培训考核成

绩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提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五十四、对现有维修人员要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文化水平。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劳动人事部门,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奖励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章奖惩

五十五、部和省(市)电子局(公司)定期举行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主管部门、企业、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企业应对评为设备管理先进的集体、个人和对设备管理与维修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显著贡献者给予奖励。企、事业内隶属设备管理工作的奖励事宜应由设备主管部门主持,奖励应与设备管理和维修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奖惩要分明。

五十六、设备维修工作要求知识面广、技术复杂程度大、培养时间长,企业对设备维修工人的待遇和奖励,应视同生产工人一样对待。

五十七、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省(市)电子局(公司)应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或有关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所在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附则

五十八、省(市)电子局(公司)应结合本地区的情况,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五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1983年8月部颁发的《电子工业部设备管理暂行条例》即行废止。

本办法由部生产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键设备划分标准

一、金属切削机床

1.立式车床,工作台直径1600毫米及以上者。

2.端面车床,直径2000毫米及以上者。

3.数控车床,数控装置八位穿孔纸带及以上者。

4.卧式镗床(包括落地镗床),镗杆直径110毫米及以上者。

5.外圆磨床,加工直径500毫米、长2000毫米及以上者。

6.平面磨床,工作台宽500毫米、长2000毫米及以上者。

7.导轨磨床,磨削面宽1100毫米、长2500毫米及以上者。

8.滚齿机,加工直径1000毫米及以上者。

9.插齿机,加工直径1000毫米及以上者。

10.伞齿轮加工机床,加工直径1000毫米及以上者。

11.龙门铣床,四轴以上者。

12.龙门刨及单臂刨,台面长6000毫米及以上者。

13.其他机床,按同类设备确定。

二、锻压设备类

1.水压机(锻造、拉伸),压力在500吨及以上者。

2.四位式万能液压机,压力在50O吨及以上者。

3。粉末制品液压机,压力在400吨及以上者。4.闭式单点压力机,压力在250吨及以上者。5.双点压力机,压力在250吨及以上者。6.带侧滑块压力机,压力在1000吨及以上者。7.精压机,压力在10O0吨及以上者。

8.双盘摩擦压力机,压力在500吨及以上者。9.塑料注射成型机,2000克以上者。

三、高精度机床

1.丝杠车床,加工精度达到1级者。

2.卧、式滚齿机,加工精度达到3~4级者。3.全部单柱座标镗床。

4.全部双柱座标镗床。

5.全部座标磨床。

6.全部齿轮磨床。

7.全部螺纹磨床。

8.其他精密机床,相当于同类设备精度的。四、引进生产线进口设备

设备单台购置价值在20万美元及以上者。

五、动力设备

锅炉,出汽能力在20吨/小时及以上者。

六、专用设备

单台购置价值在1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

七、计算机

单台购置价值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

附件二动力运行事故分类表

备注、三线地区因网路引起工厂停电、停水者,虽超过上述标准,亦不按事故处理,但企业应将事故造成的生产损失专题报告主管机关。

[据电子工业部文件(88)电生字0033号]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 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 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 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 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 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 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 单价在2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 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 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 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 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 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 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 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 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 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 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01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凡达到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仪器设备就属大型精密仪器,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10万元)。 2、单价虽不满10万元,但一个完整的系统价格在十万元以上的设备。 3、国家科委指定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 第二章计划、论证、审购和验收 根据我院建设规划、发展方向、技术条件和经费可能,必须配备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各系和院设备主管部门制定计划逐年实施,以提高我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院各教研室(组)、研究室在学院下达的经费范围内,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添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事先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采购。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要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凡低、中档大型精密仪器能满足实验需要的,不应购置高档大型精密仪器;凡能购买重要部件装配的,不要进口。整机凡国内可以生产、又能满足用户需要的,不再进口。 必须建立验收制度,任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经验收不得正式投入使用,从批准申购开始,就要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使用部门担任高级职务的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主持,由操作人员及设备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 进口设备验收与安装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的问题时,应在索赔期(一般是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三十天通知商检部门出证,送订货主管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第三章常规管理 必须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审购设备审批表、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及附件、进口免税批件、商检报告、验收记录报告,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技术开发记录、使用维修记录以及添置的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等有关资料。技术档案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共同建立,分别保管。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精选

1.总则1.1.制定目的 由於各项技术图面种类、尺寸大小、张数甚多,为使图面整 理、分类、编号、归档等事项,均能合理的管理,特订定本 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使用之技术图面管理,悉依照本规章所规范的体 制管理之。 1.3.权责单位 研发部为本规章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主管经承认单位授权 ,负责本规章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规章之规范作业。 2.技术图面种类 2.1.原稿 1)由研发部开发、设计、制作、修正和归档,其间之图面 编号,由研发部自行填写管理。

2)除电气的线路图需提供厂商制作样品外,其余原稿图面 ,均不对外借用,以确保原稿之完整性。 2.2.第二原稿 系由原稿复制制作之,此图面供线路图标注尺寸用,并提供 厂商制作样品後,归还研发部保管,以防原稿污秽和遗失。 2.3.试作图面 1)零件之开发、设计,均需经过试作与检讨等过程,以降 低模具之修改机会,缩短开模後之检讨时间。 2)试作图面共计三份,研发部自留一份存档,另交采购单 位二份(乙份给厂商),图面上须盖试作图面之图章及 发行图章。 3)试作图面注明要项: (A)主办: (B)签设计者之名。 (C)试模数量:

(D)###PCS(填写需求数量)。 (E)需要日期: (F)即试作零件需求日期之注明。 【注】以上三项,均由研发部填写。 2.4.开模图面 1)零件经过试作及检讨合格後,即可发出开模图面,以利 大量生产。 2)此图面共计三份,研发部自留一份存档,另交采购单位 二份,图面上须盖开模图面之图章及发行图章。 【注】注明要项同试作图面。 2.5.检验图面 1)即模具制作完成後所生产的模具品,由厂商提供给采购 单位,再交给研发部详细的检讨,其结果若不通过,则 发检验图面二份,乙份研发部存档做追踪用,乙份由采 购单位交给厂商,依图面修改之,其修改後之样品,再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

奖励。 第二章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施工的基础实施: 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各土建施工现场(项目部)按基础图和要求如有各类锚固,底脚螺丝、螺栓等铁器加工,应提前委托加工,交提交加工图纸,加工完毕按图纸复验查收。 3、基础浇捣完毕后,应有必要的养护期,并对基础端面进行水平测量,设备底脚螺栓的位置正确性必须复核后进行基础验收,详细填写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方可交付安装。 第五条施工机械的安装实施: 1、施工项目部应在机械安装的附近设备电箱一只,并要求具有单独100A空气断路及YC3×35+1×10mm3电缆线供使用。另外还对安装该机的接地打地极接线,然后进行测试表测试,要求不大于4欧姆规范。

精密仪器及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贵重、大型、稀有仪器设备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搞好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为了管好用好这批设备,提高其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最佳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科技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范围 1、原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见附件)。 2、凡是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国内外仪器设备。 3、单价虽不足十万元,但属于配套仪器设备或国外进口的精密、稀缺仪器设备。 第二条管理权限 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的仪器设备,不论用何种经费购置教务处(后勤处)有权进行调剂、检查、鉴定和考核等项工作。 2、凡属购置本办法管理范围的仪器设备,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填写可行性论证书,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内容: ①必须详列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及配备实验室以及开设课程(增加、更新、配备、新开实验题目),否则不予列入购置计划。 ②必须提出有技术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工作量),设备选型,安装及使用的环境条件和技术力量,效益预测等,经教务处(后勤处)审批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3、决定购置精、贵、大、稀仪器设备的同时,申请单位应同时安排安装条件,配备和培训操作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开展消化技术资料等工作。保证在设备到货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设备到货后,由教务处(后勤处)及使用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在到货后尽快完成技术验收并投入使用。进口设备的验收必须有单位领导、维修人员、管理人员、档案员和商检局、海关人员参加,共同拆箱、验收,并做详细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退手续和索赔手续,并写出验收报告;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管理,明确经理部与各工区机械管理职责,提高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好用活以设备形态存在的资产,提高设备资产经营效益,根据《中水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及所属各单位。 1、机械设备管理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的方针,坚持“实物管理、技术管理与价值效益管理相结合,优化配置设备资产增量与盘活设备资产存量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处置相结合,购置、自制与集约运用相结合”的原则,以机械装备的技术进步配合促进工程施工的技术进步。 2、机械设备管理模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工区物资设备部两级管理。 3、管理职责划分 物资设备部职责(机械管理方面): 3.1.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机械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3.1.2负责审核项目机械配备方案及临时用电方案,并监督落实。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 3.1.3指导、检查所属工区机械使用、保养、修理、机械使用成本控制及机械安全情况。 3.1.4根据设备配备方案及设备进场情况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使用和分布动态。 3.1.5积极推行现代管理办法,认真作好现场服务,监督、协调、指导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解决机械设备在使用中的重大问题。 3.1.6按时收集汇总上报规定的机械管理统计报表。 工区物资设备部职责:

3.2.1组织实施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结合本单位情况补充实施细则。 3.2.2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机械设备配置方案及施工用电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2.3负责新购设备的验收、鉴定工作;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标识、记录工作;并负责重大非标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2.4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生产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3.2.5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的养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2.6负责设备台帐登记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分析并及时准确上报。 3.2.7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的应急预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3.2.8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上级部门作好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3.2.9开展机械使用费的核算工作,为科学使用、配置设备提供依据。 参与机械设备技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机械设备检查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机械设备大检查,并根据检查评比情况进行奖罚;重点大型机械设备是检查重点,每次必须检查。 4.前期管理: 机械设备资源配置 4.1.1机械设备资源配置实行“弹性配置,动态进出、随用随进、用完即撤”。设备资源配置要满足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4.1.2各工区是设备资源配置的责任主体; 4.1.3机械设备采购程序,执行中水集团公司机械设备购置管理规定执行;利用集团优势,项目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降低采购成本。 4.1.4大型专用设备配置应履行投标书承诺。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以及证件不符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工作和独立操作;遇有违章指挥和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现场指挥、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均有权制止或停止使用设备。 第二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有一定技术业务能力的设备使用、维修人员,并保持这些人员相对稳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到“三懂四会”(懂原理、构造、性能和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各个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制订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到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 第三条、所有在用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施工单位《设备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包机制,搅拌站、柴油发电机组、、挖掘机、装载机、及其他运输设备等大型固定设备由施工单位落实到人,定人定机,责任到人。 第四条、认真规范填写运转日志、检修记录,发现一次漏填、没填、填写不规范情况,罚款 元, 天后复查,如未整改,加罚 元;对工作责任心强、设备使用维护得当、各种记录齐全、正常保持设备在完好状态正常运行,每半年奖励 元。第五条、认真执行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规范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人机固定,保养保修”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和定保养;

为了加强操作维护人员责任心,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机械设备操作维护奖罚制度如下: 首先保证机械设备的外观清洁、完好、无缺损、做好使用后的清理、润滑、日常检查工作,设备不准带病运行,发现一次罚款 元, 天后复查,未整改,加罚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月,无人为原因(个人失职,脱岗,玩忽职守)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月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季度,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个季度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年,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除每季度奖励外,加奖 元。 因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不认真操作失误,造成机械设备损坏,首先扣除押金 元,同时根据损坏情况追加罚款。 第六条、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及时上报缺损配件计划,如条件具备,配件齐全,待修设备超过 天不维修,或累计 天经过维修达不到完好标准又不上报说明情况的,罚款 元。 第七条、各个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机运队队长、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其管理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每月出现 次以上人为原因影响生产的、或影响时间超过 小时的,

贵重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确保贵重仪器在科研及特殊检测项目作业中的正确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所属各专业实验室的所有贵重仪器(贵重仪器按医院仪器科制定标准定义)。 3.定义 无 4.职责 由中心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实施对各项仪器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的登记、检查。中心实验室主任指定的专人负责的贵重仪器按厂商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手册执行。 5.工作程序 5.1贵重仪器设备和软件(包括环境条件) 5.1.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校准(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 处理和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检测和测量设备(主要指贵重 仪器设备)。 5.1.2 贵重仪器设备和软件应达到所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 校准相应的规范要求。在投入工作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 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 5.1.3 贵重仪器应由经过培训或授权的人员操作。使用操作手册应便于 有关人员取用。 5.1.4 设备的安全处置、运输、存放,应符合国家实验室认证的有关规 定,以确保其功能正常防止其污染或性能退化。 5.2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 5.2.1 使用前预先中心实验室的负责专项仪器的人员取得联系,方可安 排实验。 5.2.2 贵重仪器要通过专职人员指导严格按操作手册进行。

5.2.3 使用结束,在贵重仪器的使用登记薄上记录当天仪器的使用情 况(包括开机、关机时间、运行时间,使用中是否出现故障, 何种故障等)。 5.2.4 出现故障后,立即与仪器科人员联系,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5.3 贵重仪器设备的校准 ` 实验室应制定大型贵重仪器校准计划和程序。 5.3.1 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所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包括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显著影响的辅助检测设备(如衡器、量器、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 5.3.2 校准由仪器生产厂商或国家计量管理部门定期来实验室实施。 5.3.3 实验室控制下需校准新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标准日期和失效日期。 5.4 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与报废 确保贵重仪器设备正确运行,必须按质量标准规定严格维护管理。 5.4.1 当天运行过的贵重仪器,结束时一定要进行洁净度维护。 5.4.2 贵重仪器不是每天运行的,要定期给予通电保养,防霉、防潮, 避免电源短路。 5.4.3 贵重仪器需要检修时,应填写申请单,通知仪器科到现场检修。 5.4.4 超洁净实验室(含超净台)过滤网应定期更换。 5.4.5 贵重仪器故障不能解除,无法维修或更新的,应填写贵重仪器 报废申请表,经医院仪器科审批确认后方可报废。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7. 记录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产权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的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购置固定资产要到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建账,建卡。没有学校设备主管部门验收签章,学校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维护、维修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管理,井对其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四、学校仪器设备实行账、卡、物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实验空的资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建立并做好固定资产流水帐和分类总帐。学校设备主管部门与校财务,会同使用单位每年对账一次,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物相符。 五、学校制定报废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对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维修费用过高,以及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统一进行处理。 六、学校制定仪器设备损坏与丢失的赔偿办法,以规范和完善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一般仪器设备的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八、本制度细则见广西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财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仪器设备的保管与借用制底:划定科学;严格的仪器操作规招。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低值品的损坏和丢失。 二、仪器设备及低值品(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届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三、由于下列主观原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制度办事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器材;尚未掌据操作技术和了解仪器性能及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操作错误或保管不当,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的应予赔偿。 四、因管理不善丢失,属于单位责任的,应由单位赔偿:因工作不负责任,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优质、高效、低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建立和完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组织机械设备的采购,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指导直属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直属单位物资设备部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机械设备“养、管、用”及操作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第四条设备材料分公司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承接集团公司起重设备和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和检测,以及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自有机械设备较集中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机务副经理。 第二章机械设备购置管理 第六条每年度的1月份,直属单位编制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由物资设备部审核汇总并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分批次实施。

第七条机械设备购置权限 (一)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机械设备,经审批后由直属单位组织采购。 (二)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组织采购;单台价值超过200万元以上的,直属单位须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物资设备部组织专家评审,由物资设备部组织采购。 (三)公务车辆的采购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划外购置的机械设备除按本条第(二)、第(三)款执行外,需提供专项报告说明购置理由及具体情况。 (五)除直属单位授权外,项目经理部无权采购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经授权采购的设备,必须将采购款项列账回所属单位,机械设备所有权属于直属单位,并以列收租金形式收取项目经理部费用。 第八条采购和合同签订程序 (一)直属单位依据机械设备购置权限,严格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招标管理办法》和《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组织采购招标。 (二)原则上,采购合同应使用集团公司的标准合同范本。合同经评审后,由申请采购单位与供方签订购买合同,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承包部所属各个项目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设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并及时向各项目部传达、落实; 3.2安保部负责定期组织对各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3安保部、技术质量部参加各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检测; 3.4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各分包方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安全管理: 4.1大型设备(塔吊、外梯、电动吊兰) 4.1.1项目部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塔吊、外梯、电动吊兰的型号数量,并要求各分包方按此组织机械设备进场; 4.1.2项目部负责审核由分包方提供的供货方企业资质、机械租赁资质、产品合格证、机械检测报告、起重机械统一编号、特种人员操作证等,并复印存档; 4.1.3项目部责成各分包方在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4.1.4由各分包方和供货单位共同编制塔吊/外梯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方案,并报项目部审批; 4.1.5安装(拆除)时,由项目部安排各分包方设置警戒区域标志,设专人监护,并由安装单位负责填写《北京市塔吊统一检查表格》(8张表)、《北京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检验记录》(6张表),报项目部备案; 4.1.6安装后,由项目部组织工程承包部有关部门及各分包方、供货方参加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2中小型机械(搅拌机、空压机、砸夯机、砂轮机、弯曲机、切割机、

电焊机、圆盘锯、平面刨等) 4.2.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中小型机械的产品合格证; 4.2.2项目部协助分包方组织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分包方及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2.4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2.5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2.6固定机械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4.2.7搅拌机、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4.2.8机械应专人专用,严禁私自操作。 4.3 手持电动工具(手钻、冲击钻、云石机、手锯等) 4.3.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手持电动工具的产品合格证; 4.3.2分包方或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工具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3.3手持电动工具按要求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3.4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3.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就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就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与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与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与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与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与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与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

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管理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设备总价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学校及教育部根据国家规定明确为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购置 第三条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就下列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 1、必要性及工作量(使用率); 2、技术力量及实验室条件; 3、设备操作管理专职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候选人情况: 4、运行经费及以后日常维护渠道; 5、与同类仪器设备性能价格比较; 6、附件、零配件、消耗性材料补充的渠道及维修条件;

7、设备对外开放服务方案; 8、投资效益预测。 第四条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主管部门,经专家组论证后,报学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才能办理有关采购事宜。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原则上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负责执行,需自行采购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自行试制大型仪器设备,需按照购置一样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还必须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成熟程度以及经济合理性进行论证。制作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鉴定。 第三章验收 第七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后,由实管处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应配备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主持验收工作,并对仪器性能质量全面负责。仪器设备的专职操作管理人员应参加验收工作。直接由国外进口的大型设备还须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请海关派人共同开箱验收。 第八条仪器设备到货后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锈蚀、受潮、霉变等,应对其进行拍照存档备查。在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厂家确认无误后开箱,按合同和装箱单检查仪器设备和有关附(备)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相关资料须向校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使用单位如果需要可以向校档案管理部门长期借用。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促使本公司因生产所需之治工具管理能有所依循,特订 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用於生产制品所用之治工具之管理,悉依照本规 章办理之。 1.3.权责单位 制造部为本规章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主管经承认单位 授权,负责本规章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规章之规范作 业。 2.管理规定 2.1.管理方法 2.1.1.申请制作 申请制作程序方法如下: 1)申请时机: (A)制造新制品时。 (B)补充所需要治工具时。 (C)其他有需要新制作治工具时。 2)申请使用单位填制治工具制作申请书,并将其使用 目的简要说明,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向生技 单位委托设计制造。 3)生技单位做成治工具设计图後,与申请使用单位检 讨确认之。 4)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开始制作。 2.1.2.改造修理 改造修理的程序方法如下: 1)使用申请单位之治工具需要改造或修理时,填制治 工具改造修理申请书,并将其改造修理目的简要说 明,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向生技单位委托改

造修理。 2)生技单位做成治工具改造修理图後,与申请使用单 位检讨确认之。 3)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开始改造修理。2.1.3.治工具废弃 1)废弃时机: (A)治工具因破毁或耗损,致不能使用且不能修理 时。 (B)该制品停止生产,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C)因制品设计变更,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D)因生产方式改善,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2)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废弃并通知生技单 位。 2.2.治工具帐卡 1)生技单位应设置『治工具帐卡』。 2)在新制作完成的同时,填制『治工具帐卡』,并於 改造、修理、废弃时记录其有关事项。 【见】【附件1】表单:T04-T01『治工具帐卡』。3.附则 3.1.制修废与颁布实施 本规章属於管理规章,经『经营会』审议後,呈请总经 理核准承认後,交由权责单位颁布公告实施;修订或废 止时亦同。 3.2.编号、版本、日期、页次/页数 本规章之项类、标题、编号、版本、实施日期、公司名 称、文件页次/页数等项,见本规章之页首与页尾。 4.附件 【附件1】表单:T04-T01『治工具帐卡』。

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

嘉定风荷丽景尚城(六期)项目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5)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选用表 (5) 四、设备交接验收控制: (6) 五、机械设备进场和安装时的控制: (6) 六、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控制: (7) 七、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控制措施: (10) 八、机械设备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2) 九、机械设备污染源控制措施: (2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风荷丽景尚城(六期)。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新城D12地块,北侧为宝塔路、西侧为永盛路、南侧为伊宁路. 3.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鼎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4.建筑概况: 1)、本工程二栋商业办公楼及一、二层沿街商业、K型站及两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41468.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182.90平方米,地下面积13285.92平方米; 2)、本工程的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高程(吴淞高程系统)5.05m,室内外高差0.45m。 3)、本工程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场地类别Ⅳ类;单体按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结构抗震等级:各单位的地下室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其他为三级。

4)、商办楼均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均采用框架结构。 5)、本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承压桩、抗拔桩),基础均采用桩基+承台(承台梁)+筏板形式。 6)、地下室:车库底板厚为600mm,承台厚度为700~1800mm,地下室外墙厚为400mm、500mm两种,剪力墙厚为200~400mm;地库基础底板面标高为10.15m,顶板标高为-1.95m;地下室顶板上覆土厚度为1.5m。 7)、项目设计指标如下: 8)、基坑规模:基坑总面积约7205 m2,总延长米约为372m.;9)、基坑开挖深度:本工程的±0.000m相当于绝对标高5.05m,场地平整后自然地坪相对标高约为-0.95m,普遍区域基底标高为(10.150+0.6+0.15=-10.9m),为此地库普遍区域开挖深度为9.95m;承台区域开挖深度为10.75m;集水井区域开挖深度为12.10m等。10)、根据设计要求本工程的基坑安全等级:二级,环境保护等级: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减少资源损失、浪费,保证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员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司仪器设备,各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章赔偿界限 第三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测量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属于责任事故,均应予以赔偿。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测量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仪器设备致损; 3、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5、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造成丢失; 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第四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由质量

部经理牵头组织鉴定确认,并报分管高层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1、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导致损坏的不可预见性; 3、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第三章赔偿原则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的20%。最高3000。 第六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造成整个部件报废的,赔偿30%,造成连带整机报废的,赔偿金额按下列规定计算:使用时间未满1年以内的赔偿50%,2年以内赔偿50%;第3年起按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至原价的20%时不再递减。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当事人填写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调查核实情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机械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企业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机械设备管理是对企业机械设备从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改造、报废及费用的支出、收入(包括摊提)等事项所进行的管理工作。 2 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 2.1机械设备的单机价值在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2.2机械设备的管理 2.2.1机械设备的购置,应进行技术、经济和使用上是否适用、可靠的咨询论证,择优选购,确保设备的投资效益。 2.2.2购置机械设备应根据资金来源,结合机械设备规定和生产施工需要,由购置单位提出购置申请,工程管理部和分管领导审批批准。 2.2.3 大、中型机械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小型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购置。 2.2.4 在公司范围内,同一机种设备,尽可能选择同一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便于备品配件的采购和维修时互换使用。 2.3机械设备购置后的验收 2.3.1机械设备购置后,未经组织验收,任何人不得开箱使用。 2.3.2机械设备开箱验收后,有关技术资料由技术质量部收集保管,并向有关使用人员提供技术资料复印件和查阅有关资料的便利;由机管员填写验收清单,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2.4机械设备的领用单位,原则上应在办理入帐手续后隔月,开始按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费。 3 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3.1机械设备的使用 3.1.1 投入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应首先确定其周围道路畅通,配套设施齐全,场地整洁,不得有积水和障碍物等影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生产使用的因素存在。 3.1.2应检查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随机工具、附属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保护装置是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12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或应急救援设备入库前,必须经分公司或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申请表一一进行核对,对规格、品种、型号、数量、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厂家、随机配件、工具、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进库设备按

仓库保管制度进行存放,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物资不得入库。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大型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的防附装置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大型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双笼电梯卸料平台的两侧边必须封闭严实规范,安全门要规范化、定型化;通讯联络装置规范。 8、所有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工、塔吊司机、挂钩指挥、电梯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勤检查,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记录。 10、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禁止无证作业。

(管理规定)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开展协作共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工作原则 1.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由分管实验室和设备工作的校长领导,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效益的综合考核及管理。 2.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规划,坚持全校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壹般、合理配套、发展特色、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3.为保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必须配备相应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且且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二、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范围 1.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 2.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 3.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壹)。 4.单价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但属于教育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计划管理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点建设,制定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配备方案,做到合理布局。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前,必须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关联学科的专家进行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且提交论证方案。 2.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购置审批程序:申购单位提出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