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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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5•【字号】郑政文[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郑政文〔2008〕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实现郑州工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在国内外影响大、行业领先、市场占有率高的重点企业或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集团在全市科学发展、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中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将郑州宇通企业集团等100户工业企业和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市重点扶持的工业企业。

现将企业名单通知如下:一、郑州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1.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2.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河南郑州供电公司5.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6.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7.河南中烟工业公司8.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9.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郑州市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1.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12.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河南明泰铝业有限公司14.河南永顺铝业有限公司15.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16.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7.郑州永通特钢有限责任公司18.白象集团19.巩义市第二电厂20.河南省电力公司21.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2.郑州正星科技有限公司23.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24.中国长城铝业公司25.郑州华德永佳地毯有限公司26.中铝郑州冷轧厂27.郑州金苑面业有限公司28.河南粮油阳光油脂有限公司29.河南鸽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31.河南耕生耐火股份有限公司32.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33.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34.河南鑫旺集团有限公司35.郑州龙祥铝业有限公司36.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7.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38.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40.新郑市福华钢铁有限公司41.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42.郑州市荣达集团公司43.新密市三明纸业有限公司44.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45.郑州华驰薄板科技有限公司46.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47.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48.河南省荥阳六零集团有限公司49.郑州沃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0.郑州四维机电股份有限公司51.河南省新密京华耐火材料实业总公司52.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3.郑州东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4.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55.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56.国投煤炭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7.河南金驹实业有限公司58.郑州中牟良诚建材有限公司59.郑州那威高肥业有限公司60.郑州卫华钢结构有限公司61.郑州高压阀门厂62.河南日钢天宇钢构工程有限公司63.巩义市第五耐火材料总厂64.河南上蝶阀门股份有限公司65.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66.郑州市郑蝶阀门有限公司67.郑州安耐克实业有限公司68.郑州新登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9.河南郑州蝶阀股份有限公司70.郑州三棉有限责任公司71.郑州天地人面粉实业有限公司72.河南宏展实业有限公司73.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74.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75.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76.郑州锅炉有限责任公司77.郑州水工机械厂78.郑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79.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80.河南奥克啤酒实业有限公司81.郑州祥和集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82.金誉(河南)包装有限公司83.郑州水晶股份公司84.郑州黑马阀门有限公司85.新郑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86.巩义碱业有限公司87.郑州领袖服饰有限公司88.郑州长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89.郑州龙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0.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1.郑州渡森服饰有限公司92.郑州市娅丽达服饰有限公司93.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94.河南金芒果印刷有限公司95.河南银湖铝业有限公司96.河南瑞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97.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98.郑州纺机自控设备有限公司99.河南红革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郑州经纬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二、郑州市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1.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生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河南华南医电科技有限公司6.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7.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郑州机械研究所10.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11.郑州安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2.河南康泰制药集团公司13.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14.河南富耐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15.郑州新富华实业有限公司16.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河南海力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18.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19.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0.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21.河南天海科技有限公司22.郑州新开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3.河南新天科技有限公司24.中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5.郑州市华禹天源印刷感光材料有限公司26.河南四方超硬材料有限公司27.郑州向心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8.郑州市钻石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9.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30.巩义市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1.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郑州瑞龙(集团)制药有限公司33.郑州博大面业有限公司34.郑州市翱翔医药包装有限公司35.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36.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37.郑州华旗助剂有限公司38.新密市金鑫机械有限公司39.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40.河南商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1.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42.郑州大方桥梁机械有限公司43.河南永丽化工有限公司44.河南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5.郑州桑达能源环保电子有限公司46.林肯电气(合力)郑州焊材有限公司47.河南一德电气有限公司48.郑州开开特星光锁系统有限公司49.郑州郑控电气有限公司50.河南三中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2010年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2010年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2010年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郑开管[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2010年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郑开管[2010]39号)各局、办,石佛、沟赵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高新区2010年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一○年六月七日郑州高新区2010年目标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区“项目攻坚年”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五大攻坚项目”及各项目标任务,以有效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考核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拉高坐标,克难攻坚,紧紧围绕“项目攻坚”这一主线,突出“五大项目攻坚”,实施“五抓五打造”,奋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升级跨越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奖罚分明的原则,营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正确导向,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目标考核内容及考核对象(一)各部门2010年工作目标(特别是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对象为签订目标的45家部门。

(二)各部门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核对象为签订目标的45家部门。

(三)十大开工项目(含“5+1”重点攻坚项目)完成情况,考核对象为项目指挥部或分包责任人。

(四)十大创新项目完成情况、十大实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其他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象为分包责任人。

(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考核对象为有关单位。

三、组织领导目标考核工作在党委、管委领导下由管委会目标考评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目标考评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目标考核工作的管委会领导担任,成员由管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及相关目标牵头部门负责人组成,目标考核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运行管理。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新批准研发机构的通知-郑开管[2012]50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新批准研发机构的通知-郑开管[2012]50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新批准研发机构的通知正文:----------------------------------------------------------------------------------------------------------------------------------------------------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新批准研发机构的通知(郑开管[2012]5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郑开管〔2011〕22号)“第三条(三)设立研发机构奖励资金”有关规定,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14家新批准研发机构进行表彰,并对所在公司给予奖励,请获奖企业凭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领奖手续。

附件:2011年度新批准研发机构奖励名单二○一二年五月二日附件:2011年度新批准研发机构奖励名单序号企业名称研发机构名称奖励金额(万元)1郑州欧丽信大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人防警报设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502正星科技有限公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3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4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5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工程实验室106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市级国民经济电源车辆动员中心37河南新中基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8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9快乐屋(郑州)服饰有限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10郑州众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11河南泉舜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12郑州经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市级工程研究中心313郑州博特硬质材料有限公司市级工程研究中心314郑州铁源电气器材科技有限公司市级工程研究中心3合计117——结束——。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Zhengzhou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Zhengzhou

郑开管文〔2019〕59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表彰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优秀金融机构
和企业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2018年郑州高新区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持续完善金融服务链条,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创新,着力引导集聚各种金融要素,构建“一体两翼六平台”科技金融体系,不断提升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为高新区国家自创区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全面推进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围绕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奋斗目标,以“四链一城”为实践路径,发挥
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重要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7〕23号)的有关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65家优秀金融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高管予以奖补,合计奖补资金2559万元。

希望受到奖补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

全区各级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金融意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金融创新等工作,为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奖补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名单
2019年2月24日
附件
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奖补金融机构和
科技型企业名单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4日印发。

2023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可以享受的补助政策

2023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可以享受的补助政策

2023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可以享受的补助政策
大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奖励政策还是很关注的吧,毕竟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级的项目,申报成功了不仅有奖励还能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价值价值,今天小编整理河南省郑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奖励政策,大家有感兴趣的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公司,我们有专利的高新项目老师可以全程辅导咱的企业能够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023年河南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政策
对首次和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配套奖补;对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参考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2023年郑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梯次奖补,其中对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下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 (含)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含) 至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

参考依据:《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注:成功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省市区(县)三级补贴,以上内容为省市两级补贴政策,如果想了解更加详细的补贴政策可咨询小编。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7年修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7年修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7.12.06•【字号】郑开管[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开管[2007]35号)各局、办,石佛、沟赵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示范作用,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现印发《关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把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平台、产学研的基地、新产品、新技术、新企业、新人才的试验区和示范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示范作用,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本政策主要适用于已经在高新区注册并纳税一年以上的企业;个别条款适用于新引进和注册的企业。

第二章扶优扶强工程第三条加强产业培植力度,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占当年财政预算的4%),用于支持高新区特色产业发展,对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优扶强项目、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奖励名优产品、总部基地建设和企业上市等。

第四条强力培植以软件、电子仪器仪表、网络通讯、轨道交通电子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及以超硬材料、精密金属为主的新材料产业,管委会将从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拿出50%左右用于支持上述两个特色产业(每年支持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25%用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25%用于支持超硬材料产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评选高新区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评选高新区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评选高新区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8.01.05•【字号】郑开管[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评选高新区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郑开管[2008]1号)区内各有关单位:2007年,高新区各单位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高新区党委、管委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比例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为:高新区管委会各局办、所属企事业单位、石佛办事处、沟赵办事处、市直派出机构,名额按参评单位的20%确定。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上述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名额按参评人数的15%确定。

二、评选组织成立2007年度高新区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建国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翟幸福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委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评先工作具体事务,沈文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1.积极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

2.为基层和企业服务的指导思想明确,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

3.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和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4.精诚团结、识大体、顾大局、整体观念强,和兄弟单位、部门配合好。

5.勤政廉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二)先进个人1.努力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勇于开拓进取,创新创业,争创一流。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郑开管文[2008]91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开管文〔2008〕91号)各局、办,石佛、沟赵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高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郑州高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进程,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8〕20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清理工作使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相一致,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清理范围2007年12月31日前,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全面清理。

三、清理标准规范性文件中存在下列问题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废止或修订:(一)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项目的;(二)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影响环境和资源保护,影响节能减排,含有“零地价”、“零执法”、“挂牌保护”内容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及超国民待遇内容的;(三)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影响执行效力的;(四)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自规范性文件生效之日起满5年的;(五)规范性文件内容属布置阶段性工作且工作已经结束的;(六)其他已经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应当予以废止的四、清理工作分工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清理,管委会有关部门配合。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8.08.30•【字号】郑开管文[2008]157号•【施行日期】2008.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开管文[2008]157号)各局、办,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三十日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细化、量化管理职责,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评定管理绩效,高新区管委会决定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考评,为确保检查效果,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郑发〔2007〕21号)文件精神,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适应我区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通过科学组织、统一标准、明确责任、认真考评、严格奖惩等举措,不断提高各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领导为保证考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政局组织实施。

组长:时连渠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尹辉市政管理局局长成员:高彦夫行政执法分局局长孙君甫建设环保局局长王军亮规划局局长王彬房管局局长韩松教育局局长、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李向珍爱卫办主任周云声工商分局副局长李建国公安分局副局长崔键国土资源分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验收。

尹辉任办公室主任。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50家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50家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50家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19•【字号】郑政文[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50家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知(郑政文〔2006〕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我市组织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编制了科技发展规划,并进行了专家论证,选择了50家企业作为我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

一、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市已将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纳入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积极创造条件,优先支持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要推动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促使其成为研发、投入和产业化的主体。

二、加强科技投入。

市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计划资金支持。

各县(市)、区要对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创业(风险)投资资金与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结合,扩大企业融资渠道。

三、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支持在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支持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促进企业关键技术的改造升级。

四、加强动态管理。

各企业要将科技发展规划细化至年度计划,市科技局每年年终对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计划的,不再作为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对新发现的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要及时补充。

附件:1.郑州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郑州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报表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附件1郑州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一、光机电体化(13家)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机械研究所河南华南医电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郑州锅炉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玛纳建筑模板有限公司郑州大方桥梁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生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方尚武食品机械有限公司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河南上蝶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二、电子信息(11家)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信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新开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新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长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新易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众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新材料(12家)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富耐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正力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新郑麦滋尔糖业有限公司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才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河南大有塑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威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郑州豫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联合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四、生物医药(14家)郑州康泰药业有限公司郑州市生物化工厂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兴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郑州瑞龙(集团)制药有限公司郑州民众制药有限公司河南宏展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仲景保健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郑州海缔邦林制药有限公司附件2郑州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时间:单位:万元、万美元、人┌───┬─────────┬─────┬───────────┬─────┬───┬─────────┬─────┐│企业名││ 通讯地址││ 企业性质││ 所属高新技术领域│││称││││││││├───┼───┬───┬─┴─┬───┴─┬─────┬───┼─────┼───┼───┬─────┴─┬───┤│法人代││ 学历││专业││ 电话││联系人││电话│││表││││││││││││├─┬─┴───┼───┴─┬─┴─────┼───┬─┴─┬─┴─┬───┴─┬─┴─┬─┴───────┼───┤│基│ 职工总数││科技人员││研究开││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本│││││发人员│││││││情├─────┼─────┼───────┼───┼───┼───┴─────┼───┴───┬─────┴───┤│况│年末资产总││固定资产││资产负││注册资本││││值││││ 债率││││├─┴─────┴─────┴───────┼───┼───┼─────┬───┴─┬─────┼───────┬─┤│主导产品│技术水│专利情│有无自知识│ 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创│││平│况│产权││││汇│├─────────────────────┼───┼───┼─────┼─────┼─────┼───────┼─┤│││││││││├─────────────────────┼───┼───┼─────┼─────┼─────┼───────┼─┤│││││││││├─────────────────────┼───┼───┼─────┼─────┼─────┼───────┼─┤│││││││││├─────────────────────┼───┼───┼─────┼─────┼─────┴───────┴─┤│近期投产暨在研产品│技术水│专利情│有无自知识│ 投产日期│经济效益预计│││平│况│产权│├─────┬───────┬─┤││││││年产值│年利税│创│││││││││汇│├─────────────────────┼───┼───┼─────┼─────┼─────┼───────┼─┤│││││││││├─────────────────────┼───┼───┼─────┼─────┼─────┼───────┼─┤│││││││││├─────────────────────┼───┼───┼─────┼─────┼─────┼───────┼─┤│││││││││├─────┬───┬───────┬───┴─┬─┴───┼─────┴───┬─┴─────┴─┬─────┴─┤│“十一五“│ 年度│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 销售收入│净利润│上交税金│出口创汇││ 经济概况├───┼───────┼─────┼─────┼─────────┼─────────┼───────┤││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郑开管〔2019〕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郑州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奖励办法为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核心区建设,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激励企业转换发展动能,快速做大做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2025年建成千亿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1.高成长奖励: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年增长率达到一定标准给予的奖励。

2.首次达到规模奖励: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首次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给予的奖励。

3.首次入库奖励: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首次纳入“四上”统计单位名录库给予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1.企业在高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已纳入“四上”统计单位名录库,依法报送企业各类报表。

3.工业企业年总产值3000万元(含)以上;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年建筑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年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企业年营业额2000万元(含)以上。

4.企业当年规模和增速达到奖励标准且上年度正增长。

(见附件1-5)5.与高新区主导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备企业、金融机构,或建有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为高新区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到50%以上,经管委会研究,可酌情放宽企业规模条件。

6.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7.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增速是奖励的基本条件,除此之外,需综合参考企业当年纳税、科技投入、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等情况。

三、奖励标准1.根据企业规模、增幅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给予企业5万元-1500万元不同级别的高成长奖励,其中奖励资金的30%以上作为对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决策层成员的特别奖励。

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省科技厅关于推荐(或自荐)社会发展领域高新技术高成长性企业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省科技厅关于推荐(或自荐)社会发展领域高新技术高成长性企业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省科技厅关于推荐(或自荐)社会发展领域高新技术高成长性企业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省科技厅关于推荐(或自荐)社会发展领域高新技术高成长性企业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市、邓州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适应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调整及对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给予扶植的新政策,建立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我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社会发展领域(包括新能源与节能,资源综合开发与高效利用,环保,化学制药、中药和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等相关领域)里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以便全面掌握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扶植政策,为"十一五"期间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提供参考。

企业可以采取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将企业的真实情况填写规定的表格后(见附件),于5月15日前发送到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吕华山、李锦辉联系电话:*************(李锦辉)*************(吕华山)E-mail:shfzkjc@附件:企业情况调查表┌─────┬───────────────────────────────────────┐│企业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负责人││年龄││学历││手机││├─┬───┴──────────┴──┼──┴───────┴──┼───┴───────┤│人│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总人数││员├───────┬──┬──────┼─────────────┼───────────┤│情│高级│中级│初级││││况├───────┼──┼──────┤│││││││││├─┴───────┼──┴──────┴─────────────┴───────────┤│企业情况│□已被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被省认定为科技企业│││□已被国家或省认定为创新型试点企业│││□企业的产品已被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请说明哪种产品、哪年认定)│├─────────┼─────────┬──────┬──────┬───────┬───┤│总资产││流动资金││固定资产││├─────────┼─────────┼──────┼──────┴───────┴───┤│05年销售收入││利税││├─────────┼─────────┼──────┼──────────────────┤│06年销售收入││利税││├─────────┼─────────┼──────┼──────────────────┤│主导产品││市场占有情况││├─────────┼─────────┴──────┴──────────────────┤│在研项目(新产品)│││简介││├─────────┼───────────────────────────────────┤│承担科研课题情况││├─────────┼───────────────────────────────────┤│获奖情况││├─────────┼───────────────────────────────────┤│已获专利情况││├─────────┼───────────────────────────────────┤│下步发展方向││└─────────┴───────────────────────────────────┘二○○七年五月八日——结束——。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对企业发展给予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对企业发展给予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对企业发展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郑开管[2012]6号
【发布部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2.01.19
【实施日期】201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对企业发展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政策
(暂行)的通知
(郑开管[2012]6号)
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高新区对企业发展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关于对企业发展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暂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投资带动,加快高新城建设攻坚,有效发挥政府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缓解企业当前普遍存在的融资贷款难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在2012年“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支出”预算中安排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付贷款贴息补贴。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13]1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13]1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1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2日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条为助推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郑州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助推行动计划(2012-2016)的通知》(郑工科安〔2012〕32号)遴选、认定的600家初创型、种子型、成长型和龙头型科技企业。

第三条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培育成长指标监控体系,对600家入选科技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技术、经济、管理及运行情况全面评估,将不重视科技创新、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较差、成长不明显的企业调出重点培育对象,择优补充新企业。

第四条进一步加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力度。

面向成长型企业和龙头型企业,每年安排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第五条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政策性引导作用,逐年增加资金规模,强化资助力度。

按照《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型企业、种子型企业、成长型企业承担市级创新基金项目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技术标准战略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技术标准战略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技术标准战略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1.06.22•【字号】郑开管[2011]63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技术标准战略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开管[2011]63号)各局、办,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高新区技术标准战略资助奖励资金管理方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标准战略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区有关单位创制技术标准,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快建设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郑政〔2007〕30号),管委会设立技术标准战略资助奖励资金(以下简称“标准资助奖励资金”)。

为规范标准资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郑州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单位,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标准资助奖励资金。

第二章资助的条件和范围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标准化项目可申请标准资助奖励资金:(一)符合郑州高新区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相关科技成果的标准化、产业化。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

(三)有利于促进郑州高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四)有利于提升郑州高新区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五)有利于保护人身健康、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

(六)标准的实施能给我区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郑开管[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郑开管[2009]24号)为积极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减轻外部环境变化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发展,努力保持我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根据郑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一、设立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为与企业共渡难关,强力支持企业发展,管委会2009年安排1亿元作为“企业服务年”和“项目攻坚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二、支持企业做强做大2.设立经济突出贡献奖,根据其对区级贡献及增幅,分别给予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50-200万元不同级别的奖励;设立特殊贡献奖,对为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给予特殊贡献奖励(详见附件1)。

3.设立高成长型企业奖,对经营业绩优良、增幅明显且潜力较大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根据其增幅、规模、贡献,分别给予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10-200万元的奖励(详见附件2)。

4.实施名牌战略,对当年创国家标准,国家名优产品、驰名商标,省名优产品、著名商标等特殊荣誉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5万、3万元的奖励。

三、促进项目加快建设5.对2009年新开工工业项目、工业企业扩大再生产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的厂房建设,根据实际投资规模,按1%-3%给予财政补贴。

6.2009年新开工项目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当年实际完成工程量(面积)部分,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热力、燃气费除外)。

7.对新入驻的非征地项目、总部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投资规模,分别给予5000-10000元/年的房租补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奖励激励的意见(暂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奖励激励的意见(暂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奖励激励的意见(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郑开管[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奖励激励的意见(暂行)(郑开管[2008]21号)各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充分调动高新区企业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推进高新区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均衡、持续增长,结合高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立突出贡献奖对发展迅速并持续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本级税收达到300万元的企业,根据其对本级税收贡献的额度分别给予20-100万元不同级别的奖励。

具体如下:(一)对于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本级税收增速超过20%的企业,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二)对于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本级税收增速超过25%的企业,给予40万元的奖励;(三)对于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本级税收增速超过30%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四)对于年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本级税收增速超过40%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设立企业总部奖对于新引进的设在高新区的企业总部,且本级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其当年所形成的本级税收收入5%-15%的奖励。

三、设立特殊贡献奖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对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企业,一事一议,给予特殊贡献奖。

四、企业由于改制所补交的各项税收不享受该奖励政策。

五、本意见与《关于奖励企业做强做大办法(暂行)》并行,不重复奖励,企业按照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六、本意见由管委会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管委会以前制发的文件如有与本意见相抵触的内容,以本意见为准。

二○○八年三月十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8.11.10•【字号】郑开管[2008]74号•【施行日期】2008.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开管[2008]74号)各局办,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试行)》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制定以下奖惩办法(试行):(一)在高新区管委会《高新月报》设城市管理工作专栏,管委网页上设城市管理专题,编撰简报,对在城市管理中涌现出的先进人员、典型事例在专题和专栏上予以表彰,对做的不到位、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曝光。

(二)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终目标考评,考评结果在年终目标考评中占有一定的分值。

(三)完善奖惩措施,奖励按综合排名情况实施。

1、郑州市城市管理考核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在日常管理活动中被上级领导提出批评,既未及时整改、又未能说明客观原因扣分的单位,通报批评;出现两次,给予黄牌警告,同时向管委主任办公会做书面检查。

经三次以上督查仍未解决问题的单位,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2、在区考核办组织月评中,排名第一的单位奖励3000元,排名第二的单位奖励2000元。

根据考评奖惩实施办法,在年终考核中评出的最后一名,单位一把手向管委会主要领导作书面检查,对情节严重并对全区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政府金融办,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31日
——结束——。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7修订)【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郑开管[2007]35号【发布部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日期】2007.12.06【实施日期】2007.12.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开管[2007]35号)各局、办,石佛、沟赵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示范作用,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现印发《关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把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平台、产学研的基地、新产品、新技术、新企业、新人才的试验区和示范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示范作用,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本政策主要适用于已经在高新区注册并纳税一年以上的企业;个别条款适用于新引进和注册的企业。

第二章扶优扶强工程第三条加强产业培植力度,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占当年财政预算的4%),用于支持高新区特色产业发展,对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优扶强项目、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奖励名优产品、总部基地建设和企业上市等。

第四条强力培植以软件、电子仪器仪表、网络通讯、轨道交通电子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及以超硬材料、精密金属为主的新材料产业,管委会将从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拿出50%左右用于支持上述两个特色产业(每年支持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25%用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25%用于支持超硬材料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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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开管〔2019〕6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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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核心区建设,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激励企业转换发展动能,快速做大做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2025年建成千亿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1.高成长奖励: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年增长率达到一定标准给予的奖励。

2.首次达到规模奖励: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首次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给予的奖励。

3.首次入库奖励: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首次纳入“四上”统计单位名录库给予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高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已纳入“四上”统计单位名录库,依法报送企业各类报表。

3.工业企业年总产值3000万元(含)以上;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年建筑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年商品销售
额、住宿餐饮业企业年营业额2000万元(含)以上。

4.企业当年规模和增速达到奖励标准且上年度正增长。

(见附件1-5)
5.与高新区主导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备企业、金融机构,或建有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为高新区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到50%以上,经管委会研究,可酌情放宽企业规模条件。

6.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7.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增速是奖励的基本条件,除此之外,需综合参考企业当年纳税、科技投入、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等情况。

三、奖励标准
1.根据企业规模、增幅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给予企业5万元-1500万元不同级别的高成长奖励,其中奖励资金的30%以上作为对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决策层成员的特别奖励。

(见附件1-4)
2.依据工业企业总产值、建筑业企业建筑业总产值、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批发零售业企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企业营业额,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见附件5)
3.对首次纳入“四上”统计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给予推荐的园区运营中心,每推荐1家奖励2万元。

4.当年有计划总投资超过500万元(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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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且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企业,额外给予2万元奖励。

5.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奖励资金,资金发放方案须报管委会备案。

6.第1条、第2条奖励不叠加,以最高奖励金额为准。

7.同时符合郑州市工信委《郑州市三年倍增计划》和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企业,奖励不叠加,以最高奖励金额为准。

四、其他支持
针对高成长企业,优先解决扩大再生产用地指标,优先解决企业职工保障性住房,优先支持企业的上市挂牌融资工作。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三年。

2018年度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具体事宜由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负责解释。

原《郑州高新区高成长奖励办法》(郑开管〔2015〕271号)自行废止。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2.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3.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4.批零住餐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5.不同行业企业首次达到规模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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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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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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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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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批零住餐企业高成长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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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不同行业企业首次达到规模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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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感谢你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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