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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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刑释解教人员是指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人员。

这些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往往面临着重新融入社会、重建家庭、就业创业等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为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促进他们的社会适应和心理健康,制定和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帮教目标。

1. 促进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生活。

2. 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

3. 关注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减少再犯率。

三、帮教内容。

1. 就业培训,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各类就业培训课程,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2. 创业扶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资金支持等帮助,鼓励他们通过创业实现自我价值。

3. 社会适应,开展社会适应能力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适应社会生活,提高社会交往能力。

4. 心理辅导,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机制,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

四、帮教方式。

1. 个性化帮教,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2. 社会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服务网络,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3. 家庭关怀,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关系,加强对其家庭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家庭和睦稳定。

五、帮教效果评估。

1. 建立健全的帮教效果评估机制,对帮教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帮教工作。

2. 通过跟踪调查、问卷调查、社会反馈等方式,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效果,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六、帮教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加强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帮教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刑释解教人员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制度中国的刑释解教人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矫正手段,旨在通过刑释解教人员的指导、帮助和监督,促使刑释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并在社会中融入。

这一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

一、制度背景和意义刑释解教人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和矫正政策的重要一环。

刑释解教人员作为一支专职队伍,专门负责刑释人员的帮教和矫正工作,具有以下意义:1. 社会稳定维护:通过刑释解教,可以减少刑释人员再次犯罪的机会,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 人道关怀体现:刑释解教人员倾听刑释人员的心声,给予他们情感支持和积极引导,体现了对刑释人员的人道关怀。

3. 个人成长机会:刑释解教人员通过个体化的指导和辅导,为刑释人员提供了重返社会的机会,帮助他们实现个人发展和成长。

二、制度职责和权限刑释解教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个体化帮教方案:根据刑释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帮教方案,包括就业、学习、社交等方面的指导和安排。

2. 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要倾听刑释人员的心声,提供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帮助他们稳定情绪,摆脱过去的阴影。

3. 社会融入指导:刑释人员在刑释后面临着回归社会的挑战,刑释解教人员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社会融入指导,帮助他们适应社会环境。

4. 日常行为监督:刑释解教人员要对刑释人员进行日常行为监督,及时纠正不良行为,防止他们再次堕入犯罪的圈子。

三、制度运行与措施刑释解教人员制度的运行离不开相关的措施和机制的支持:1. 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其业务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2. 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相关社会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刑释人员的真正融入社会。

3. 效果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通过对刑释解教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四、成功案例和启示刑释解教人员制度在中国取得了一系列成功案例,为今后的改进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1. 强化个体化服务:针对不同刑释人员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个体化的服务和帮助,增加融入社会的成功率。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衔接工作制度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开释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中心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五日内,应详细把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形,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刻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中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形,同时填写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

档案要紧内容有:a通知书b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c回访、谈话记录d跟踪考察表e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形,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开释后的情形,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四、政治法律学习制度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

村安置帮教小组每月许多于半天,认真组织两劳开释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安置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章,持续提升他们的政治素养,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刑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刑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刑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1、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要做到热情、耐心、及时、准确;2、凭刑释解教人员的释放证明书和通知,及时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建卡,做好安置帮教工作;3、对两劳回归人员坚持做到:随到、随办,不推诿、不拖拉;2、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人员督促安置单位要派专人到监所接回;4、创造条件办经济实体,建立安置基地;5、协调公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三、帮教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以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核心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实处;2、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突出,心中有数;3、努力协调理顺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疏通安置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经常督促责任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考察,常抓不懈,并根据其思想状况与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帮教;5、同村司法所签订责任状,保证各项帮教措施到位到人。

四、回访制度1、对待“两劳”回归人员的来信来访,认真登记,并分类做好自办、转办、交办工作;2、建立回访登记薄,每回访一次,应做到有情况登记,有笔录,有结果;3、在回访中,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随时掌握思想动态,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反馈情况;4、在回访中,对两劳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及要求,要认真加以分析,帮助或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5、密切掌握两劳回归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动去向,努力做到不脱管、不失控。

五、统计制度1、确定专人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收集情况,负责统报工作;2、认真做好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统计工作;3、按时、按质、按规定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和报表;4、按统报要求,做到认真负责,准确无误;5、坚持各种统报数据,领导审查,个人负责的原则。

六、情况反馈制度1、提高对情况反馈工作的思想认识,自觉做好反馈工作;2、坚持每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向上级安置帮教部门用书面报告一次;3、经常调查、收集、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地综合、分析、总结;4、做到反馈情况有记录,实事求是,并准确无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整理)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整理)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一)衔接1、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与有关监狱、看守所和劳教所加强联系,掌握本地籍服刑、劳教人员基本情况,为安置帮教作好预测。

2、市、区安帮办(司法局)接到监狱、看守所、劳教所释放、解教人员通知后,以书面形式逐级通知镇、街道安帮站、刑释解教人员原工作单位、居(村)委会及其家庭。

3、镇、街道安帮站(司法所)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认真做好接收接待工作,如实登记造册。

(二)安置1、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安置。

2、原工作单位有限制条件(如政法机关、行政机关、执纪执政党政机关)和原无工作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由安置帮教组织引导和扶持就业。

3、有一技之长的鼓励其自谋职业。

4、既无工作单位,又无技术特长或无家可归的,积极创办过渡性经济实体进行临时安置。

5、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确定赡养、抚养人和无基本生活来源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或给予临时救助。

(三)帮教镇、街道办事处与村(居)委会要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责任人。

对外出务工和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帮教联系和形式,定期帮教。

(四)管理1、市安帮办(司法局)掌握全市四个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人数、安置、帮教人数、重新犯罪人数、脱管人数,以及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政策的情况,实行统计报表的数字管理。

2、区安帮办(司法局)既要掌握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安置、帮教、重犯、脱管人数,以及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各项政策的情况,登记造册,还要将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寄送的释放和解教通知书,分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人头档案,进行档案管理,实现电脑管理规范化。

3、区安帮办、镇(街道)安帮站要建立健全报到登记、档案管理、例会、检查考核奖励、协调配合等相关制度。

4、镇、街道安帮站(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报到登记工作,建立回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簿和外出务工等流动人员造册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个人档案,实行建簿建档的管理。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解决犯罪问题,中国司法系统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之一是刑释解教。

刑释解教是指对被刑释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和引导,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

2.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目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帮助被刑释人员尽快恢复社会角色,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具体目标包括:•提供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被刑释人员的就业能力;•提供心理辅导和社会融入指导,帮助被刑释人员适应社会环境;•促进被刑释人员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增强他们的社会支持网络;•培养被刑释人员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防止再次陷入犯罪行为。

3.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3.1 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应该接受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的学习和实践。

他们可以参加各种职业培训课程,比如技工培训、电脑操作培训等,提高其就业能力。

此外,还应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帮助,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并给予就业机会。

3.2 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刑释解教人员常常面临心理困扰和社会适应问题。

因此,需要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内心问题,调整心态,重新树立自信。

此外,还需组织社会支持小组,为他们提供社会支持和互助平台,帮助他们适应社会环境。

3.3 家庭和社区联系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和社区联系非常重要。

因此,帮教方案应注重加强家庭和社区的联系。

可以组织家庭活动和社区活动,帮助他们与家人和社区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

此外,还应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家庭问题,增加家庭凝聚力。

3.4 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培养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还应注重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

可以通过开展道德教育课程、组织行为规范培训等方式,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再次犯罪的危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样本)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样本)

荣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与各乡镇签订如下工作目标责任:一、健全安帮网络。

乡镇设立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挂帅,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文化、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安置帮教工作站,做到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有一名专职人员,社区、村(居)委会设立安置帮教工作小组。

二、完善安帮机制。

一是登记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办理有关安置帮教手续;二是谈心制度。

帮教责任人与刑释解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谈话,掌握其思想情况、家庭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帮助教育,巩固改造成果;三是排查制度。

每个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县安帮办;四是例会制度。

乡镇安帮站每季度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帮教责任人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五是档案管理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必须做到一人一档,且档案资料要齐全、规范。

六是信息汇报制度。

要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收集典型案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三、开展帮教活动。

深入开展以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妇联、老党员或老干部、刑释解人员亲属参加的“多帮一”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总结,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创新安帮方式,推介安帮经验。

四、落实经费保障。

乡镇要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得到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五、抓好基地建设。

以乡镇为单位逐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过渡性安置解决当年刑释解教人员。

六、控制重新犯罪。

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做到年度内无重新违法犯罪发生。

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

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本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安帮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学习研究会,主要是集中学习一些与帮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研究通报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

二、各帮教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二帮一”的帮教措施,通报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和近期主要表现.。

三、社区安帮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集有关帮教工作人员和帮教对象召开座谈会,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信息反馈制度
一、各单位指定一名同志(可以兼任)为帮教信息联络员,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各帮教小组对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十五天内必须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送社区安帮办备案,及时把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就业出路、后续改造等情况反馈到村安帮小组。

三、社区安帮小组将针对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各单位反馈的帮教信息,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开展帮教工作。

四、各单位帮教小组对帮教对象出现的入党、入团、提职、见义勇为等进步表现或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村安帮小组汇报,安帮小组也应将重要情况及时整成资料向镇安帮办汇报。

融侨城社区。

街道司法所刑释解教例会制度

街道司法所刑释解教例会制度

**街道安置帮教工作例会制度
1、安置帮教工作每月23日召开一次会议。

2、会议由街道司法所长召集,全体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领导参加,指导工作。

3、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有本人出具书面申请,主管领导签字,会议召开前1小时内由本人或他人将书面材料交司法所备案。

4、如重要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可由社区书记、副书记或其他相关人员代替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汇报工作情况、讨论研究安置帮教工作难点重点、交流工作经验、检查工作中的缺点。

5、如遇有紧急情况需研究处理或临时需要,司法所长可随时召开会议解决。

6、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

7、如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司法所提前1小时通知。

8、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街道司法所所有。

**街道司法所。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
第一,出狱前的准备和辅导。

在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前,帮教人员可以进行法律常识和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醒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自信心,让他们有积极的心态面对未来。

第五,社会融入和法律知识普及。

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后往往对社会环境和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触犯法律。

帮教人员可以通过举办相关讲座、座谈会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教育,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再犯罪的发生。

第六,康复教育和社会化培训。

对于一些特定的刑满释放人员,如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可以进行康复教育和社会化培训,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康复身心健康,恢复正常社会生活。

第七,建立刑释解人员帮教机构。

为了有效实施刑释解人员的帮教措施,可以建立专门的帮教机构,配备专业的帮教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帮教服务。

这些机构可以与相关部门、社区和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为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最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要以人为本,关注刑满释放人员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采取个性化的帮教方式,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

通过多方面的综合措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可以更好地促进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适应和再就业,减少再犯罪的风险,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刑释解教人员(以下简称“教员”)是指被解除监禁或服刑期满后,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被聘任为刑释解教工作人员的人员。

这些教员在矫正监管领域中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协助监狱管理机构和司法机关,帮助犯罪人员恢复社会功能,开展帮教工作。

然而,教员的工作也具有一定的挑战和难度,包括如下的方面:1. 环境适应、职业认同和职业自我效能感问题。

教员经过长期监禁后,回到社会工作可能存在环境失衡、人际交往不流畅、职业认同不足、自我效能感欠缺的问题。

2. 个体差异、社会能力和文化素质问题。

不同的教员具有不同的个体差异、社会能力和文化素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个性化的适应方案。

3. 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问题。

教员需要具备专业化的矫正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刑释教工作,因此需要进行系统的培训。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解决教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制定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是必要的。

一、教员安置方案教员安置方案主要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社会适应帮助。

解除监禁的教员需要进行社会适应训练,包括社会文化知识、人际交往、情绪管理、心理调适、职业生涯规划等。

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可组建教员互助小组进行心理疏导和经验交流。

2. 职业认同战略。

教员应明确自己是一名教育工作者,重要的是要对自己的岗位有明确的职业认同。

同时,建立一套适合教员的职业自我评估和自我管理体系,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享有感。

3. 专业技能培训。

教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如组织管理、心理咨询、拟定方案、撰写报告等方面的技能。

培训应满足现实工作需求,提高教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4. 个体化方案。

个体化方案是为单独教员制定的,考虑到其个人情况、家庭状况、健康状况、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

通过了解教员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适合自己的方案。

二、教员帮教实施方案教员帮教实施方案主要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预帮教。

帮教工作制度

帮教工作制度

衔接工作制度1.学校接到安置帮教工作站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学校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2.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3.帮教人员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到家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建档要求:一人一档,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签订帮教工作责任书。

4.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登记为重点帮教对象。

5.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6.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谈心谈话记录制度1.帮教小组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校领导与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接受他们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了解他们释放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帮教工作。

跟踪考察制度为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帮教工作,帮教工作小组每季度对本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检查考核制度学校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帮教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考核内容:1.机构是否健全,协调作用发挥如何;2.制度是否完善,具体落实怎样;3.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按要求建立“一人一档”;4.与公安等部门配合是否紧密,具体作用发挥如何;5.帮教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有何新的做法和典型事例。

政治法律学习制度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

帮教小组每月不少于半天,认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主席“八荣八耻”理论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与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人员基本要求一、能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任务;二、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三、要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临机决断能力。

四、要做到“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外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一、报到登记制度1、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报到时,基地帮教机构应进行登记。

2、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机构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报到后,应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实行一人档,分类管理。

3、对未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报到登记工作要求1、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来基地报到就业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2、在接待中应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生活等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3、报到登记时,应准确填写报到人员所犯罪行、家庭住址、监狱现实表现及个人特长、爱好。

4、对接待中掌握的重点人员,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二、访问谈心制度1、过渡性基地帮教责任人每月至少找帮教对象谈心一次,重点帮教对象应每半月谈心一次。

2、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访:婚丧时必访、生病时必访、有纠纷时必访、有困难时必访、有突发情况时必访。

3、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谈:犯错误时必谈、受挫折时必谈、思想有问题时必谈。

三、结对帮教制度1、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时,基地帮教机构应指定专人为其帮教责任人,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安置帮教基地领导、基地帮教机构和县区司法局帮教办各执一份。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背景刑释解教人员是指已经服刑完毕,被释放出狱、解除劳动教养等刑罚措施,但因生活困难、思想不健康等原因,需要继续接受帮教帮扶的罪犯。

为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稳定就业和生活,防止其再次违法犯罪,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安置帮教机制。

目的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追踪和监督,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实施内容本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安置、帮教和监督。

安置在刑释解教人员未被释放出狱之前,司法机关应根据其人员性质、表现、适应能力及相关司法政策加以评估,制定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计划。

安置计划应包括安置时间、安置地点、安置工作等内容。

在制定安置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刑释解教人员的喜好、职业技能、社会背景等因素。

安置地点应选取社区内比较稳定、治安相对较好的区域,并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吸纳刑释解教人员从事社会性工作和就业,增加其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帮教帮教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的核心内容。

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知识普及等活动。

同时,还应密切关注刑释解教人员的身心健康状况,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促进其融入社会、妥善处理家庭、邻里矛盾,避免再次犯罪。

监督刑释解教人员属于社区矫正的一类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应戒骄戒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追踪和监督,定期评估和检查其行为表现和适应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和心态,防止其再次违法犯罪。

实施措施为了落实上述主要目标和内容,本方案实施以下具体措施:1.改进工作机制。

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做好信息记录和管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跨机构协作。

2.加强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舆论一视同仁,支持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强化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适应能力培训,增加其就业和收入。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一、概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指对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安置和帮教,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走上正常生活和工作轨道。

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可以促进罪犯的改造和重返社会的成功。

二、目标1. 促进刑释解人员的思想觉悟提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2. 帮助刑释解人员培养正确的生活习惯和道德观念。

3. 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为刑释解人员提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4. 促进刑释解人员与家庭的重建和社会融入。

三、实施步骤第一步:刑释解人员入所教育刑释解人员在刑满释放前,需要进行入所教育,加强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劝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同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逐渐消除犯罪倾向和心理障碍。

第二步:刑释解人员安置1. 提供住所:对刑释解人员提供住所,可以是集中居住区或单独的安置点,确保他们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

住所应该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2. 提供生活补助:在刑释解人员无法工作或就业前,提供生活补助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补助额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同时鼓励刑释解人员通过自身努力逐渐摆脱对补助金的依赖。

3. 提供医疗照顾:刑释解人员在安置期间应享受到基本的医疗照顾,包括体检、疾病治疗和疫苗接种等。

第三步:刑释解人员教育培训1. 提供职业培训:根据刑释解人员的特长和兴趣,提供各类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学习一项技能,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基础。

培训内容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增加刑释解人员就业竞争力。

2. 提供教育机会:帮助刑释解人员获得继续教育的机会,包括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

通过提供教育机会,可以提高刑释解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加他们回归社会后的就业机会。

第四步:刑释解人员就业安置1. 职业介绍与咨询:为刑释解人员提供相关行业的介绍和咨询,帮助他们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和趋势。

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建议,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

2. 就业推荐与辅导:为刑释解人员提供就业推荐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制作简历、面试技巧和职业规划等。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一、加强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

我镇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负起对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实施与监督的责任,促进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建设。

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组织、指导安置帮教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全镇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要有针对性制定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善于总结和推广经验,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

3、加强帮教安置队伍建设。

分层次加强对司法助理员、协管员和基层帮教组织的培训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把矫正协管员纳入帮教安置队伍,明确职责,加强指导,严密帮教安置组织网络。

二、集中排查清理,保障安置帮教专项活动取得实效1、要明确排查清理工作的对象和重点。

认真组织排查清理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分类动态管理。

2、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

集中排查清理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排查资料的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

安教办根据监狱、劳教所、市安置帮教办寄、转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收集基层情况。

第二阶段为排查清理阶段,4月份完成。

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由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对照解教通知书,逐一进行核对,填写登记卡、逐人建立管理档案,对五年内刑释人员和三年内解教人员逐一回访,初录或修改有关信息、填写上报统计表。

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阶段,5月中旬完成。

主要分析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动态和工作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对策和管控措施,同时,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范文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范文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刑释解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身素质,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推动其自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因服刑期满或假释解教出所的刑释解人员。

第三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目标是:使刑释解人员依法依规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应遵循稳定、适应、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证刑释解人员的权益和利益。

第二章安置帮教机构建设第六条建立全国统一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分设中央和地方两级。

(一) 中央安置帮教机构负责对刑释解人员进行综合管理和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安排就业岗位,并协助其进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二) 地方安置帮教机构由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供刑释解人员的安置岗位和帮教服务。

第七条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生活区域,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二) 有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包括安置帮教人员、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

(三)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刑释解人员的权益和利益。

(四) 有定期培训机制,提高安置帮教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八条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应与司法、公安、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应注重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互动,积极争取其支持和参与,共同促进刑释解人员的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

第三章安置帮教服务第十条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应提供综合性的安置帮教服务。

(一) 生活保障:为刑释解人员提供住房安置、基本生活用品、医疗保健和相关社会保障等。

(二) 就业帮扶:为刑释解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就业岗位安排等,帮助其实现自我价值和经济收入。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工作考核制度
一、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帮教工作。

二、对刑释人员排查摸底、登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托管漏控。

三、及时与社区民警协调配合,积极做好衔接管理工作,健全帮教档案。

四、对帮教对象进行档案管理,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去向。

五、确保帮教工作落实到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在1%以下。

六、宣传党和政府对人员安置帮教优惠政策,积极创建安置就业实体。

使刑释解教人员获得岗位和落实社会保障。

七、如有刑释解教重新犯罪,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综合评比及不得上报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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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通过法制宣传做好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规劝及亲属的思想工作,和接茬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安置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协同公检法三机关做好保外就医、假释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控工作。

四、积极协助上级司法部门和“释解”机关下发的通告和通缉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追捕人犯的工作。

五、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做到每季度回访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登记造册,掌握情况,防止重新犯罪。

北京路司法所
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减少犯罪率,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一、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形势,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人信息情况,研究对策,制定预案,预防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区帮教组织要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收集掌握释解人员中不稳定信息,随时向帮教组织上报。

三、帮教组织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辟信息渠道,定期到重点人、重点户走访,及时准确掌握不稳定信息。

四、对掌握的释解人员,特别是重点人中各种不稳定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帮教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反馈给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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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胶管失控,全面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情况,做好接茬工作。

二、定期走访谈话,与“回归”人员及时签定帮教协议,安置帮教组织要做到“三有”即:有释解人员名册,有帮教计划,有帮教责任人。

减少胶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在做好邢释解教人员接茬工作的同时,根据回归人员的技术特长及时帮助安置就业,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回归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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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全面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安置帮教工作全面上水平,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特制定办事处安置帮教工作培训制度。

一、社区帮教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二、社区帮教组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活动,安
置帮教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

三、安置帮教培训内容要围绕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四、社区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组织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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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措施
一、负责对本辖区帮教对象全面情况的调查、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主要社会关系和社会重点人的来往,注意其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

二、帮教人员应坚持掌握与帮教对象谈话,征求其意见,走访其家属亲友,取得协助和支持,做好帮教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其对新生活和努力工作的信心。

三、定期组织“两放”人员学习政策法律知识,解答政策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四、要及时掌握本辖区从业的“释解”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情况,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要积极同“释解”人员所在单位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五、在本辖区“释解”人员调出或调离时,帮教人员应协调接收单位做好“释解”人员的帮教措施落实工作。

六、各社区帮教小组定期召开帮教对象座谈会,随时总结帮教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并坚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成果。

北京路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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