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通过法制宣传做好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规劝及亲属的思想工作,和接茬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安置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协同公检法三机关做好保外就医、假释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控工作。
四、积极协助上级司法部门和“释解”机关下发的通告和通缉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追捕人犯的工作。
五、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做到每季度回访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登记造册,掌握情况,防止重新犯罪。
北京路司法所
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减少犯罪率,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一、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形势,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人信息情况,研究对策,制定预案,预防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区帮教组织要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收集掌握释解人员中不稳定信息,随时向帮教组织上报。
三、帮教组织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辟信息渠道,定期到重点人、重点户走访,及时准确掌握不稳定信息。
四、对掌握的释解人员,特别是重点人中各种不稳定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帮教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反馈给上级部门。
北京路司法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胶管失控,全面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情况,做好接茬工作。
二、定期走访谈话,与“回归”人员及时签定帮教协议,安置帮教组织要做到“三有”即:有释解人员名册,有帮教计划,有帮教责任人。减少胶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在做好邢释解教人员接茬工作的同时,根据回归人员的技术特长及时帮助安置就业,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回归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北京路司法所
按照市、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全面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安置帮教工作全面上水平,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特制定办事处安置帮教工作培训制度。
一、社区帮教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二、社区帮教组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活动,安
置帮教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三、安置帮教培训内容要围绕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四、社区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组织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北京路司法所
帮教措施
一、负责对本辖区帮教对象全面情况的调查、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主要社会关系和社会重点人的来往,注意其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
二、帮教人员应坚持掌握与帮教对象谈话,征求其意见,走访其家属亲友,取得协助和支持,做好帮教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其对新生活和努力工作的信心。
三、定期组织“两放”人员学习政策法律知识,解答政策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四、要及时掌握本辖区从业的“释解”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情况,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要积极同“释解”人员所在单位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五、在本辖区“释解”人员调出或调离时,帮教人员应协调接收单位做好“释解”人员的帮教措施落实工作。
六、各社区帮教小组定期召开帮教对象座谈会,随时总结帮教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并坚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成果。
北京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