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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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央银行的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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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央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
依据所在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体制以及历 史传统等,中央银行的权力、职责和范围等也 有所不同。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业 务方针和主要干部的人事任免以及规章制度方 面的权力可以分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各国中央银行体制不同,如何行使上述权限可 以分为高度集中和相对分离两种模式。


行政(总局) 钞票(局) 通讯(局) 律师向执行局 欧洲央行在华盛顿的代表 经济学(总局) 金融的稳定与监督(局) 人力资源,预算及组织(总局) 信息系统(总局) 内部审计(局) 国际与欧洲关系(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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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伊森贝赫
前任主席—任期 1998年6月1日-200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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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对分离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行使决策、 执行和监督权。在世界主要国家中,日本、法国、 德国采取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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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日本银行政策委员 会,其主要职责是:改变再贴现率和存款准备金比 率;调整金融市场运行规则以及日本银行主要职能 机构的变更等重要事项。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由9名 委员组成,包括日本银行总裁和2名副总裁以及来自 外部的6名委员,全部由内阁任命,国会批准,任期 5年。
25
抢答题
中央银行国有化的原因?
26
第二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组织结构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权力分配结 构、内部职能结构和分支机构设置等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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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权力机构设置的原则
(1)独立性原则。一是对商业银行的
超然;二是对政府特别是对财政保持 一定独立。 (2)对社会负责原则 (3)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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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中央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中央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依法从事有关的金融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

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设13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司、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国际司、内审司、人事教育司。

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设立了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设2个营业管理部,9个分行,326个中心支行,1827个县(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总行的授权,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印制总公司、清算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货币政策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条法司会计财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统计司支付科技司银行监管一司国际司人事教育司银行监管二司内审司(一)办公厅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后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后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消了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省级分行,成立了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大区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内容1998年11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九家分行。

人民银行设立的九个跨省区市分行分别是: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分别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和总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非分行所在地省会城市由原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合并重组;非省会城市所在地级城市人民银行统一要更改名字;与此同时,在各省会设立以城市定名的监管办事处,各监管办事处直接隶属所在区域分行领导,主要承担对所在省区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之职责。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担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组织下,陆续划归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

二、央行分支机构改革的评价大区行体制是按照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的,与以往的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相比具有明显的进步性,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征。

大区行体制实施十多年来,在增强央行独立性,加强监管,以及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特有的作用,实现了设置的初衷目的。

一方面,大区行在认真研究、分析辖区内的经济金融形势的基础上,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提供了大量切合实际的建议。

另一方面,大区行监管的独立性减少了地方干预,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

再有,相对于以前的按行政区划分分支机构的体制,大区行体制深入到基层,根据辖区内的经济金融形势提供金融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4.02.25•【文号】国办发[1994]32号•【施行日期】1994.02.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外汇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1994年2月25日国办发〔1994〕32号)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留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强化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使人民银行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将货币政策的制订和操作主要集中在人民银行;加强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各种数据的监测反馈工作,建立并完善调查统计体系和货币政策预警系统;将原来的金融管理部门按行业分解为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等,加强对金融业的分业管理;加强金融立法和稽核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外资金融机构和中国驻海外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支付结算系统;加强金融职工队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各类金融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

需要转变和弱化的职能:从主要依靠信贷规模管理,逐步转变为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不再办理对非金融机构的经营性业务,逐步将目前人民银行管理的专项贷款业务移交给即将成立的政策性银行管理,将黄金配售指标管理逐步改由黄金市场进行调节;将部分后勤服务职能从行政机构中分离出去,成立机关服务中心。

2020人民银行招聘,你需要了解的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设置

2020人民银行招聘,你需要了解的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设置

2020人民银行招聘,你需要了解的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设置了解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工作职责,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到底需要在什么类别的机构下工作,需要做什么样的工作内容。

中公金融人带领大家来看看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和工作内容。

根据人行的工作职责,中国人民银行设19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综合、应急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发布等工作。

承办人民银行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条法司。

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拟订或组织拟订、审核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规章;负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货币政策司。

拟订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组织执行;提出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存款准备金率及差别准备金率的调整;拟订本外币利率政策、管理办法、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币公开市场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及宏观调控部门协调机制的有关工作。

(四)汇率司。

拟订人民币汇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并实施外汇市场调控方案,调控境内外汇市场供求;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协助有关方面提出资本项目兑换政策建议;跟踪监测全球金融市场汇率变化;研究、监测国际资本流动,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金融市场司。

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办国务院决定的信贷结构调节管理工作。

(六)金融稳定局。

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企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承担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机构重组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6.04.10•【文号】银发[2006]111号•【施行日期】2006.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银发[2006]111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馈。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机制及动态过程,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的信息及其沟通、对内部控制的监控五个要素。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文机构。

第四条分支机构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障本单位依法、正确、有效履行职责;(二)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作;(三)保障各类资源有效利用和各项资产安全完整;(四)保障各类业务和管理信息真实可靠。

第五条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准确识别和积极防御风险,促进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正常规范,防止资产和声誉的损失,保持履行职责的公正性,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各个方面,完整贯穿业务运行或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三)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优先定位于业务运行或管理活动的首位,坚持“内部控制先行”,从源头控制风险,并根据各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

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和职能

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和职能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和职能内容提要本章分别介绍中央银行制度的形式、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和机构设置、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作用等内容。

学习本章的目的是从多个方面了解一般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中央银行制度的形式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几种形式1.复合的中央银行制。

是在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和职能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职能集于一家银行来执行。

此种类型的中央银行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几乎集中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全部业务和职能于一身。

混合式中央银行制既设中央银行,又设专业银行,中央银行兼办一部分专业银行业务,一部分业务由专业银行办理。

2.单一的中央银行制。

就是在一个国家内单独设立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作为发行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执行金融政策的银行,全权发挥作用。

它又分成一元中央银行制,是一国只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执行其职能,它是由总分行组成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制。

二元中央银行制的国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地方级机构也有其独立的权力。

3.跨国中央银行制。

与一定的货币联盟相联系,是参加货币联盟的所有国家共同的中央银行,而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

4.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

或者是一个通货局,不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也不要求商业银行交存款储备金;或者是介乎通货局与中央银行之间的机构。

二、决定中央银行体制选择的主要因素1.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与信用发达程度。

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与信用发达程度高的国家,大多数趋于实行单一的中央银行体制。

2.经济运行机制。

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多实行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多实行复合的中央银行制度。

3.国家体制。

联邦制国家多实行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单一型集权国家多实行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和机构设置一、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1.资本全部为国家所有,即国有化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公告(1999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新设立的派出机构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在全国设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9个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分别设立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承担原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所在地城市原市分行撤销,其职责和原省级分行营业部的业务,均由新设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承担。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机构除外,下同)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金融违法违规案件。

(二)管理辖区内金融监管办理处和中心支行的人事、财务工作。

(三)管理辖区内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业务。

(四)对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区域金融风险进行分析。

(五)对辖区内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进行管理。

(六)协调辖区内中心支行的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金融统计等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8.09.03•【文号】银办发[2008]219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实施办法》的通知(2008年9月3日银办发[2008]219号)各司局、党委各部门: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实施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实施办法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总行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转正任职定级、职务升降工作,合理确定科级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文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文印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以下公务员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级以下公务员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二章首次任职定级第四条新录用到总行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

第五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5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24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22级。

(二)新录用的具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工作经历满3年的(不含试用期,下同),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任命为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工作经历满3年的,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任命为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286.28 200.82 发行债券
12461.87 11501.49 其他负债
509.4 242.57 负债合计
511.52 464.34 少数股东权益
74.67 95.3 所有者权益
421.57 256.09 实收资本
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66.42 26851.1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银行信贷与结算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的、制定和 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的职能部门,是国家机关。
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石家庄成立,1984 年1月1日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它的基本职能是:
1、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币值的稳 定
表1·1·8 项目
国外资产(净) 储备资产
准备金 库存现金 中央银行债券 对中央政府债权 对其他部门债权 对非货币金融部门债权 对非金融部门负债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储蓄存款 其他存款 对中央银行负债 对非货币金融机构负债 债券 实收资本
存款货币银行资产负债表 *
(期末余额)
单位:亿元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发行金融债券 向中央银行再贷款 境外筹资 国家开发银行只设总行,不设分支机构,
信贷业务由建设银行代理。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
1994年5月成立
为大型机电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提 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办理贴息及出口信用担保。
中国进出口银行只设总行,不设营业性分支机构
3027.7 5334.5 7334.2 6972.1 7077.7 6856.7 7334.2

第三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第三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办理金融机构业务往来的部门、货币政策操作部门、负 责货币发行的部门、组织清算的部门、监管部门等
(二)、提供咨询、调研和分析的部门
统计分析部门、研究部门等
(二)、提供保障和行政管理服务的部门
行政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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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三、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 (一)、按经济区域设置 (二)、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与计划经济
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是合并由一个机构来行使还是分立 由几个机构来行使主要是由各国中央银行的传统决定, 对央行行使其职能并无实质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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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二、中央银行的内部机构设置
中央银行内部机构的设置,是指中央银行 总行或总部机关的职能划分及分工。
13
中央银行的内部机构设置
(一)、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直接相关的部门
前苏联 1990年以前的多数东欧国家 1983年前的中国
6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 定义:不设通常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 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 能,并授权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的中央银行制度 • 特点:这种制度通常在国土狭小而经济开放度又比 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实行 • 代表性国家(地区):中国香港、新加坡、沙特阿 拉伯等
3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定义:一国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行使 中央银行的权力和履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 特点:权力集中、职能齐全、分支机构众多 代表性国家:英国、法国、日本
• 英格兰银行,总行设在伦敦,在全国设立8个分行 • 日本的中央银行日本银行,总行设在东京,并在 全国各地设立33家分行和12家办事处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行使最高决 策权(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处于中心地位。 各副行长在行长领导下,按各自的分工协助行长 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负 责讨论货币政策事项并提出建议,性质是咨询议 事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全)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全)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作者:中国人大网来源:中国人大网编辑:信息中心发布时间:2008-3-17 10:50:12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机关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进行过多次精兵简政。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机构图1951~1953年1951年12月,政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精兵简政工作。

其主要内容有:(1)调整紧缩上层,合理充实下层;(2)合并分工不清和性质相近的机构;(3)精简机构,减少层次;(4)明确规定干部与勤杂人员的比例;(5)要求划清楚企业、事业机构和行政机构的编制和开支;(6)严格编制纪律。

这次机构改革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

到1953年底,政务院工作部门增加到42个。

1954年国务院组织机构图1954~19561954年,随着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确定和各级政权机关的建立,从当年底开始,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

中央一级机关的精简包括:(1)在划清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层次;(2)各级机关根据业务需要,紧缩了编制,明确了新的编制方案;(3)妥善安置精简下来的干部。

地方各级机关也进行了精简,专员公署和区公所分别是省、县政府的派出机关,精简比例较大。

以后,随依法成立的国务院开始增设机构,到1956年,机构总数达81个,形成了建国以来政府机构数量的第一次高峰。

1956年国务院组织机构图1956~1959年1956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

这是第二次较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以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为主要内容,通过国务院精简所属工作部门,下放权力,以达到扩大地方自主权的目的。

这次改革一直持续到1960年。

1858年,撤销合并了国家建设委员会等10多个单位。

经过调整,国务院部委减少8个,直属机构减少5个。

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概述

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概述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体制都采取这种形式。 如英国、法国、日本、中国、瑞典等。
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
大区分行
大区分行
中心支行
中心支行
中心支行
中心支行
县市支行
县市支行
县市支行
县市支行
图1.1
中国人民银行:一元式中央银行组织形式
(二)二元中央银行体制
二元中央银行体制是指在一个国家内设立一定数量的地方 中央银行, 并由地方银行推选代表组成在全国范围行使 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从而形成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 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央银行体系。 一般来说,采取此种中央银行体制与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体 制有关,如美国、德国。
第一章
中央银行制度概述
中央银行的概念
是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的金融机构或组织,统 领一国金融机构体系、控制全国货币供应、实施国家货 币政策的最高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是商业银行发展到一 定阶段之后的产物。 威尔•罗杰斯:“自从开天辟地以来,曾经有三件伟大的 发明:火、轮子以及中央银行”。 有一句格言:“新诞生的国家,需要树立一面国旗,谱 写一曲国歌,建立一家中央银行。”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 银行的双重职能,是复合式中央银行,并在金融业中具 有高度的垄断性。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 职能。84年后中国人民银行是属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 1986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 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规定了中央银行 的性质、地位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 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美联储与中国人民银行

美联储与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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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间关系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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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
• 美联储是一个独立性相当高的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特别是独立于财政 部。 • 法律上的独立性,美国央行根据国会立法建立,直接向国会负责与总统和 政府不存在隶属关系。总统只有在国会授权时才可干预其活动。 政策上的独立性,美国央行独立制定有关金融政策,履行自己职责时美国 央行无须政府批准,即使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相对立时,美央行仍可以维 持政策不变。 • 资金上的独立性,禁止美国央行直接购买国债,为政府财政性发行货币提 供方便。 • 组织上的独立性,美国央行的7名理事须经国会批准后由总统任命,且其 任期长达14年远长于总统任期。 • 财务上的独立性,美国央行的行政费用开支,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负担。 独立于财政部,美央行没有支持财政部发行债券的义务。
美国联邦储备局为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负责保管商 业银行准备金、对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联邦储备券。FED共分 三层组织,最高为理事会,旗下是12个联邦储备银行和各储 备银行的会员银行。美联储是私有制银行,全部股份为私人所 有。。
FED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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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 PBOC)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 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是政府部门,全部为公有制。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 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 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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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 货币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再按照国务院规定 的发行额,组织年度的货币发行。

自考05678-金融法-知识点

自考05678-金融法-知识点

第一编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第一章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央银行法概述1.中国人民银行是主管金融市场的政府部门,是中国的中央银行。

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

1995年3月18日,八届人大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十届人大第6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较大修改,以确认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与宏观调控职能的分离。

根据该法第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该法的立法目的: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

该法的特点:明确了国务院对中央银行的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央银行的监督。

这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及其管理的历史和现状,体现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特色。

2.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

它专门负责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并通过调控金融市场的运行维持我国金融稳定。

它的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列入中央预算单独管理。

它从事公开市场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形成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库。

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多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依法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金融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完成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4.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即稳定货币币值是基础,发展经济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或者说稳定币值的目的是发展经济,稳定币值就是要促进经济的发展。

央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与支付清算服务

央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与支付清算服务

央⾏的负债业务、资产与⽀付清算服务第⼀章央⾏制度的⾏成发展(1)中央银⾏:即是为商业银⾏等普通⾦融机构和政府提供⾦融服务的特殊⾦融机构,⼜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融业和规范⾦融秩序,防范⾦融风险和维护⾦融稳定调控⾦融稳定和经济运⾏的宏观管理部门。

(2)央⾏的三个基本属性:发⾏的银⾏,银⾏的银⾏,政府的银⾏央⾏的职能:1、制定和执⾏货币政策2、对⾦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和维护⾦融稳定3、组织参与和管理⽀付清算。

具体体现有1、作为发⾏的银⾏,集中和垄断货币发⾏权2、作为银⾏的银⾏,集中存款准备⾦,充当商⾏等⾦融机构的“最后贷款⼈”,组织参与管理全国的清算3、作为政府的银⾏,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发⾏,为政府融通资⾦提供特定信贷⽀持,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代表国家政府参加国际⾦融组织和各项⾦融活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管⾦融业维护⾦融稳定,为政府提供经济⾦融情报和决策意见向社会公众发布⾦融信息(3)央⾏制度的基本类型:1、单⼀式中央银⾏制度,包括⼀元式中央银⾏制度(中、英、法、⽇)和⼆元式中央银⾏制度(美、德)2、复合式中央银⾏制度(落后国家)3、准中央银⾏制度(新加坡、斐济、沙特、阿联酋)4、跨国中央银⾏制度(西⾮货币联盟、东⾮货币联盟)(4)央⾏分⽀机构的设置:1、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机构2、按⾏政区域设置分⽀机构3、以经济区域为主、兼顾⾏政区划设置分⽀机构。

⽬前中国⼈民银⾏的分⾏是按照经济区域设置的,⽽中⼼⽀⾏则按⾏政区域设置的。

作为了解的部分1央⾏的资本组成:1、全部资本为国家所有的中央银⾏(⽬前⼤多数国家采⽤英、法、德)2、国家拥有部分股份与民间股份混合所有的中央银⾏(⽇、墨西哥)3、全部股份⾮国家所有的中央银⾏(意⼤利、瑞⼠)4、⽆资本⾦的中央银⾏(韩)5、资本为多国所有的中央银⾏。

央⾏的权⼒分配结构:央⾏的最⾼权⼒可归并为决策权、执⾏权、监督权。

三权在有些国家的央⾏中是合⼀的(美、英、菲律宾),在有些国家的央⾏设⽴不同机构⾏使权⼒(⽇、瑞⼠)2央⾏的内部机构:1、与⾏使央⾏职能直接相关的部门,包括办理与⾦融机构业务往来的部门、货币政策操作部门、负责发⾏货币的部门、组织清算的部门2、提供咨询调研分析的部门,包括统计分析部门、研究部门3、提供保障和⾏政管理服务的部门,包括⾏政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

四、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

四、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
பைடு நூலகம்



2.抵押银行 是专门从指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抵押贷款 的专业银行 不从事一般的商业银行存款业务 资金来源一般是发行不动产抵押证券、债券及 短期票据 贷款业务有两大类:办理以土地为抵押的长期 贷款;办理以城市房屋为抵押的长期贷款



3.投资银行 专门为工商企业提供证券投融资服务和办理长 期信贷业务的银行 实属非银行金融机构 区别于商业银行的显著特点: 其一,资金来源(主要靠发行股票和债券筹 集); 其二,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区别于商业 银行的标志
(三)各类专业银行

指专门经营指定范围的金融业务和提供 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
现代专业银行的类别主要包括:
1.储蓄银行
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并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 资金来源除自有资本外,主要是吸收居民储蓄存款, 还通过货币市场借入资金 资金运用主要是为居民提供消费贷款、对市政机构贷 款、购买政府债券等 近年来与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五、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我国金融机构的建立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是新中国金融体系诞生的标志。 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了官僚资本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 民族资本银行和私人钱庄采用了保存、监督和逐步改造的 办法。在农村按照农民自愿互利和平等的原则,逐步建立 起农村信用合作社。
到1953年前后,我国已基本上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 为核心和骨干,少数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辅助 与补充的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中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 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督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监督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 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监管境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 货业务。 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 口管理证券业协会。 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 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 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中央银行学习题及解答

中央银行学习题及解答

中央银行学习题及解答一、名词解释1.中央银行2.准中央银行制度3.跨国中央银行制度4.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5.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二、单项选择题1.1984年以后,我国中央银行的制度是()中央银行制度概述A.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B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C.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D.准中央银行制度2.下面哪家中央银行是由政府出面直接组建的()A.阿姆斯特丹银行B.美国联邦储备体系C.英格兰银行D.瑞典银行3.中央银行之所以成为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A.集中存款准备金B.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C.充当“最后贷款人”D.代理国库4.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是()A.1905年满清政府的户部银行B.1912年成立的中国银行C.1928年南京政府的中央银行D.1948年新中国的中国人民银行5.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有不同机构的中央银行是。

()A.美国联邦储备体系B.英格兰银行C.日本银行D.菲律宾银行三、多项选择题1.属于准中央银行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有()A.中国香港B.新加坡C.沙特阿拉伯D.英国E.苏联2.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有()A.单一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B.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C.准中央银行制度D.跨国式中央银行制度E.单一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3.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A.权力分配结构B.内部机构设置C.结算机构D.监管机构E.分支机构设置4.中央银行的资本组织类型包括()A.全部资本为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 B.股份为国家与民间混合所有的中央银行 C.全部股份非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 D.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 E.资本为多国共有的中央银行5.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有()A.瑞士中央银行B.新西兰储备银行C.韩国银行D.法兰西银行E.英格兰银行6.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原解放区的()的基础上建立的。

A.中国农民银行B.北海银行C.华北银行D.西北农民银行E.交通银行7.采用混合所有制中央银行的国家有()A.中国B.日本C.英国 D.瑞士 E.比利时四、判断且改错1.目前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除美国和德国之外,其分支机构都可以看作为中央银行总行或总部的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02•【文号】•【施行日期】2019.01.1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领导,承担金融委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具体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问责办法并承担督导问责工作等。

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金融委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统筹协调。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

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四)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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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授权,对辖 区内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机构除外,下同)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依法查处辖区内金融违法、违规案件。 (三)对辖区内金融风险进行分析研究,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四)分析、研究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为人民银行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 依据。 (五)负责管理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货币信贷政 策业务工作。 (六)协调辖区内中心支行的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金融统计、金融科技和安 全保卫等业务。 (七)对辖区内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八)管理辖区内金融监管办事处和中心支行的人事教育、财务会计工作。 (九)对辖区内金融监管办事处和中心支行进行内审检查。 (十)领导、管理并直接经办分行所在省(直辖市)的各项中央银行业务和外汇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是建立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充分发挥登记咨询系 统的作用,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 打下基础。 五是加强利率管理,建立利率监测系统,重点监测利 率实行浮动制后,对经济运行带来的正负效应,以及 对金融业、证券业等带来的影响,可以促进经济健康 运行。
(三)提供金融服务 人民银行三大职能中,服务是基础,支行担负的账户管理、结算、征信管理、 经理国库等服务职能。
二是实施货币政策反馈制度,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三是强化窗口指导功能,促进辖区金融健 康平稳运行。根据上级行货币政策要求,结 合辖内经济金融运行特点,制定出支持辖区 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借助行政手段,可积 极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做好信贷营销;运用再 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提升辖内金 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能有效促进地 方经济发展。
(二)维护金融稳定 一是加强反洗钱管理,打击洗钱犯罪,积极维护辖区 正常的经济秩序。反洗钱是人民银行法赋予央行的一 项新职能。 二是加强人民币管理,对流通中人民币的监测,主要 包括对流通中的人民币的票面结构,不宜流通人民币 的标准、票面结构需求、破旧人民币的回收、假币收 缴、人民币管理违规违法情况的处理等,确保人民币 的正常流通。 三是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重点监测道德风险、支 付风险,以确保金融平稳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设置
之分支机构设置及功能
中国中央银行机构设置
分支机构:2个营业部、9个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北京市的金融机构 重庆营业管理部:负责重庆市 天津分行:负责监管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 治区的金融机构 沈阳分行:负责监管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上海分行:负责监管上海、浙江和福建 南京分行:江苏、安徽两省 济南分行:负责监管山东、河南 武汉分行:负责监管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 广州分行:负责监管广东、广西、海南 西安分行:负责监管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成都分行:负责监管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一)传导货币政策 一是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监测及协调机制,疏导政、银、企三方面联系渠 道,有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是职能转换后 央行货币信贷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级人民银行作为政府银行的代言人, 通过定期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金融工作汇报会、金融运行分析会、金融联 席会、银行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构建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全方位的信 息交流平台,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货币政策措施、金融运行、金融风险等 情况,提出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调整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 险的意见,通过多边交流和共同协商,互相沟通,增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 和企业执行货币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可以有效实现银行、企业、区域经 济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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