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家庭暴力及道德与法律在解决该问题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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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案例

道德与法律案例

道德与法律案例道德与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和互相影响。

本文将围绕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选取一个具体案例,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案例选取的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身体、言语、性或经济方面的伤害或威胁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尊严和自由,也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从道德角度来看,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违背道德伦理、败坏人伦关系的行为。

家庭成员间应该相互尊重、倾听、互助和关心。

然而,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加害者通过施暴行为获得权力和掌控感,剥夺了被害者的尊严和自由。

这种伦理上的败坏导致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关系,甚至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如婚姻破裂、失去子女抚养权等。

因此,道德上,家庭暴力应被坚决反对,并努力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帮助。

法律对于家庭暴力也有明确的规定,是对此类行为进行制约和处罚的重要手段。

在大部分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和保护的措施。

例如,中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家庭成员对于家庭暴力的申请保护、警告、限制、排除和救助等权益,并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予以惩罚。

这些法律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强化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然而,法律仅仅是一种框架,而如何真正实施法律,保护受害者,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还需要从道德层面进行引导和教育。

首先,社会应该加强家庭伦理的教育,让人们认识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尊严和平等是重要的,不能通过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其次,需要向公众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反对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激发人们对此的警觉与反思。

此外,也需要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辅导和帮助,提供及时的保护和救助渠道。

综上所述,道德和法律在家庭暴力案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从道德角度来看,家庭暴力严重违背了道德伦理的原则,损害了家庭成员的利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各国都制定了相应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予以打击和保护。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随着第一部反家暴法的正式实施,我省第一个家暴庇护所也成立了,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这无疑是多了一种庇护的方式,是一个可以暂时缓解伤害的驿站。

更重要的是,对于反家暴法的有效实施,这也是一种积极的实践,是一种社会化的救济途径。

有此庇护,善莫大焉。

其实,从全国来看,近几年,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各地都在建设,有的省份甚至已经有近百个反家暴庇护所,可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却并不理想,一些反家暴庇护所数年内的受助人次仅有十来次,这与逐年增加的家暴投诉、家暴案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而在家庭暴力的认识上,整个社会的重视程度很低,公共部门也无法强制实行干预,家暴受害者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大多选择默默承受,实在不行就让亲人调解,很少有人会向政府寻求庇护,更不会诉诸法律。

这不但纵容了家庭暴力的滋长,更是家庭暴力难以有效干预解决的症结所在。

如此看来,家庭暴力庇护场所的成立只是初步,要让家暴受害者真正免予伤害,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还需要依靠法律解决。

首先,法律制度必须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起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反家暴的舆论共识。

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并未意识到可以向亲人以外的诸如社区、妇联、派出所等公共机构进行求助。

这就需要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加强道德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扭转人们的错误认识,使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干预模式,不同体系形成合力。

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哪个部门和个人能够单独解决的,社区、妇联、工会及诸多社会公益团体,均是反家暴的主要力量。

这就需要建立起防范家庭暴力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和机制,只有多管齐下,方能有助于反家暴的不断推进。

更为关键的是,在审判实践中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给家庭暴力案件量罪定刑,使其真正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仍然受到“举证难”“取证难”以及“认定难”等现实因素的制约,这就需要进一步制订细则,一方面,明确家暴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调查取证的对象、范围和手段,同时规定对于因遭受家暴而面临生活紧急困难的当事人,该如何进行司法救济,以及反家暴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衔接运用等等。

浅谈家庭暴力法律论文

浅谈家庭暴力法律论文

浅谈家庭暴力法律论文《浅议家庭暴力及其法律规制》摘要:家庭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基本单位,因此家庭成员内部的和谐相处不仅关系到内部成员的身心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

但随着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导致家庭中因家庭暴力出现很多问题,本文中笔者试从家庭暴力的问题出发,提出相应对策,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暴力给受害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家庭暴力; 法律规制;法律界定一、家庭暴力的现状一家庭暴力的具体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家庭暴力的界定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理论上,我国的法律学者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也主要根据<婚姻法>解释一做出的,认为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暴力,还包括精神上的压迫。

笔者认为,关于家庭暴力的理解应对家庭和暴力两个概念分别进行广义理解。

所谓家庭,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基于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长期居住的共同体。

而且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家庭的出现,还包括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非婚同居家庭、同性恋家庭、单亲家庭与继父母家庭等等。

所谓暴力,从受害者的角度看,暴力指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暴力、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暴力。

暴力,从概念上讲包括身体的暴力、精神的暴力、性方面的暴力。

因此,我认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性方面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

二我国法律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部门法,目前我国对家庭暴力法律规制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或政策性文件中。

我国的现有法律对家庭暴力的规定主要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刑法》《行政法》《地方性法规》。

三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首先,几千年的封建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历史原因。

封建思想中的男尊女卑、女子必须遵守的三从四德思想,使得家庭的男人处于主导地位,促使了家庭暴力的产生。

反对家庭暴力重要意义

反对家庭暴力重要意义

反对家庭暴力重要意义
1. 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家庭暴力通常会给家庭成员带来生命、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尤其是妇女和儿童更容易遭受欺凌和暴力。

反对家庭暴力可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维护他们的尊严和安全。

2. 维护社会稳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如果家庭中存在暴力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和不稳定因素。

反对家庭暴力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 倡导人类文明进步:反对家庭暴力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有助于弘扬人类文明的道德观念,提高文明程度。

4. 促进家庭和睦:家庭是人生的港湾,是每个人获得情感关怀和培养人格的主要场所。

反对家庭暴力可以促进家庭和睦,使人们在家庭中获得安心、温暖和幸福。

5. 增强人类尊严:反对家庭暴力有助于唤起人们对尊严的敬重,提高对暴力行为的反感和抵制能力,增强人类尊严。

家暴法律案件观后感(3篇)

家暴法律案件观后感(3篇)

第1篇在这个充满爱与和谐的社会中,家庭是人们最为温暖的避风港。

然而,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却像一颗定时炸弹,潜伏在许多家庭中,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期,我观看了一起家暴法律案件,内心深受触动,对家暴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这起家暴案件让我看到了家庭暴力的残酷性。

在这起案件中,男方因为家庭琐事对女方进行了殴打,导致女方多处受伤。

这种暴力行为不仅给女方带来了肉体上的痛苦,更对她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矛盾,更是对家庭和谐的破坏,对受害者的摧残。

其次,这起案件让我认识到了家暴问题的普遍性。

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每年有数百万家庭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其中受害者以女性为主。

这些家庭暴力事件不仅影响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

这让我深感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再次,这起案件让我认识到了法律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

在这起案件中,女方勇敢地站出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依法判决男方赔偿女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并对男方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在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观看这起家暴法律案件,我深刻体会到了以下几点:一、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伤害是全方位的。

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肉体上的痛苦,更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这种伤害往往难以愈合,甚至会影响受害者的一生。

二、家庭暴力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

家庭暴力不仅关系到家庭成员的福祉,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法律是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

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救济。

四、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社会各界要关心关爱受害者,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家庭自身也要加强道德修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是什么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是什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是什么篇一: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

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1、婚姻家庭的社会性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婚姻家庭关系还受当时的上层建筑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如道德,它是一种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

可通过舆论发挥作用。

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婚姻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

具体表现为: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

婚姻家庭的性质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

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

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法的特点(1)广泛性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

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

(2)伦理性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3)强制性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篇一一、引言《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为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自该法实施以来,对于保障我国公民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深入,我们也必须正视《反家庭暴力法》在实践中所遭遇的困境,并寻求相应的完善对策。

二、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1. 法律宣传与普及不足《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对法律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然而,目前仍有部分地区、部分人群对法律的认知度不高,导致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困难。

2. 执法力量不足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等特点,使得在查处过程中,往往存在取证难、定罪难的问题。

加之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使得家庭暴力事件的解决往往力不从心。

3. 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已经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足。

如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不够明确,对施暴者的处罚力度不够等,都影响了法律的执行效果。

三、完善对策1. 加强法律宣传与普及要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认知度,需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普及法律知识。

如通过媒体、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2. 增强执法力量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应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调查、取证、定罪等一整套工作机制,确保在查处家庭暴力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3. 完善法律制度(1)明确家庭暴力的界定:应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进行明确和细化,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各类形式,以便于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准确判断和处理。

(2)加大处罚力度:对施暴者的处罚应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以达到惩戒和预防的效果。

同时,对于多次施暴或情节严重的施暴者,应加重处罚。

(3)建立保护令制度: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如颁发保护令、提供临时住所等。

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暴力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因种种原因而产生的暴力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家庭暴力问题中,女性的比例占了很大
部分。

家庭暴力不仅会严重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同时也
会破坏家庭和谐,扰乱社会秩序。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
方面进行思考和解决,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法律问题。

1、加强法律意识
首先,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需要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家庭暴力受害者应该清楚自己的权利和法律保护,即使他们是弱者,并且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

他们需要了解属于自己的个人保护措施,例如申请限制令或禁制令等。

针对家庭暴力,法律应该尽可能的给
予受害人充分的保障与帮助。

2、加大法律惩治力度
其次,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惩治力度,是我们应该重点思考
的问题。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应该加大,对于家庭暴力犯罪
分子,应该依法给予制裁。

通过加大打击力度来遏制家庭暴力问题
能够让暴力犯罪者落在法律的制裁下,同时也能够对整个社会起到
一个震慑效果。

3、加强社会教育
此外,家庭暴力问题还需要通过政策和社会教育来解决。

我们
应该加强对全社会的家庭暴力知识普及,特别是针对青少年。

这将
1。

谈谈家庭暴力及道德与法律在解决该问题中的作用

谈谈家庭暴力及道德与法律在解决该问题中的作用

谈谈家庭暴力及道德与法律在解决该问题中的作用软开0936班周雨家庭暴力,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折磨、推残和压迫等方面的强暴行为,其手段有殴打、捆绑、残害身体、凌辱人格、限制人身自由、遗弃以及性虐待。

家庭暴力,古已有之。

比较出名的有宋朝时期的女词人李清照,曾经就有过类似的经历。

而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暴力的数量也在逐渐增长。

家庭暴力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是人类文明的大敌,它不仅给受害者本人造成摧残,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消极影响,对家庭和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它已成为人们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从网络上得到的资料可知:家庭暴力大体上可分为情感暴力,性暴力,躯体暴力和家庭冷暴力。

以上情况若单独发生被称为单一家庭暴力;两种或两种以上暴力同时发生被称为综合暴力。

其大致具有四种具体特征:首先就是它的性质具有非法性;然后是它的方法具有多样性;再就是它的时间具有不特定性;最后是它的危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

正是由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诸多特征,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每年有大量的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分崩离析;每年有大量的犯罪事件于此有关;给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带来难以估量的恶劣影响;家庭暴力严重侵害了受害方的生命健康权,使受虐方的身心遭受到极大的伤害和摧残,更为残忍的是剥夺了受害方的生命。

现代的家庭暴力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产生是有着深刻的社会的根源的。

就我所经历的生活及所见所闻来说,我觉得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受害方都是妇女,这跟我国古代人民所受儒家思想以及其后更残酷的朱程理学分不开。

儒家思想讲究“三纲五常”,其中就有一条:夫为妻纲。

在这种错误思想影响下的男子,大部分人有“大男子主义”倾向。

有这种倾向人在处理家事时喜欢独断专行,这时候矛盾是很容易产生的。

朱程理学所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仅此一条,就把女人死死的锁在了“深牢”之中,得不到性解放与自由。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意义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意义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意义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意义在于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和意义,推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促进全社会形成对家庭和谐、反家庭暴力的良好风气,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

具体来说,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提高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度和认识度:通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家庭暴力现象的存在,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和重要性,促使人们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和认识度的增加,进而形成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高度敏感度。

2.增强家庭和谐意识:通过宣传活动加强家庭观念,倡导家庭和谐、和睦相处的理念,形成“美好家庭、幸福人生”的社会氛围,让每个家庭都成为温馨安全的港湾。

3.推广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意义:反家庭暴力法是维护家庭稳定、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通过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对该法律的了解和认识,让人们清晰知道自己在家庭暴力事件中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推动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

4.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宣传活动强调每个人应该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扮演好反家庭暴力的角色,形成人人自卫、人人助人的良好风气,再次强调家庭和谐、健康的重要性和意义。

综上所述,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的意义非常广泛,既可以推动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知和关注,也可以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进而建立健康、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以道德促进法律的案例(3篇)

以道德促进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日益紧密。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保障。

本文将以一起道德促进法律执行的案例,探讨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案例描述2019年,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因道德困境引发的案件。

被害人王某在一家公司担任经理,因其个人原因,多次挪用公司资金。

在王某被公司发现后,公司决定报警处理。

然而,王某的妻子李某得知此事后,主动找到警方,表示愿意承担丈夫的罪行,以减轻丈夫的刑罚。

李某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道德的引导下,李某选择以道德的方式,促使法律得到执行。

以下是案例的具体过程:1. 李某得知丈夫挪用公司资金后,深感愧疚。

她认为,丈夫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违反了道德底线。

于是,她决定主动向警方报案。

2. 李某找到警方,表明自己愿意承担丈夫的罪行。

她表示,丈夫的行为是出于个人原因,与公司无关。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她愿意配合警方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某的行为确实出于道德考虑。

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警方决定对李某的行为给予肯定,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她的贡献。

4.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到李某的道德行为,对王某的刑罚进行了从轻处理。

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刑期相对较短。

5. 案件结束后,李某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许多人对她的道德品质表示敬佩,认为她的行为为道德与法律的结合提供了生动例证。

三、案例分析1.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

李某在得知丈夫挪用公司资金后,主动报案,体现了道德的力量。

道德的引导使得李某能够以道德的方式,促使法律得到执行。

2. 法律是道德的保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考虑了李某的道德行为,对王某的刑罚进行了从轻处理。

这表明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道德因素。

3. 道德与法律相互促进。

李某的行为不仅促使法律得到执行,也提升了社会道德水平。

这为道德与法律的相互促进提供了有力例证。

家庭暴力分析及防治的法律思考(一)

家庭暴力分析及防治的法律思考(一)

家庭暴力分析及防治的法律思考(一)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法律工作的热点。

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是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是一方动用武力和权利来控制另一方的行为。

其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女性。

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

2000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中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已经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

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危害成因群防群治一、家庭暴力的内涵及特征一)国外和国内的不同认识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已经有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有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

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暴力〃主要指男性对女性实施的有害行为。

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二)社会学的认识社会学者认为: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要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必须在修改现有法律的同时,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家庭暴力公众运动通过培训、宣传等社会手段改变传统文化中的性别歧视,转变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道德向法律转化案例分析(3篇)

道德向法律转化案例分析(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日益紧密。

道德是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而法律则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

在某些情况下,道德观念会逐渐转化为法律规定,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本文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例,分析道德向法律转化的过程及其意义。

一、案例背景家庭暴力是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不仅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还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

在我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强调“家和万事兴”,反对家庭暴力。

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家庭暴力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标志着我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道德向法律转化的过程1. 道德观念的普及与倡导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之前,我国社会普遍存在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和忽视现象。

通过媒体宣传、教育普及等途径,道德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开始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呼吁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2.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在道德观念的推动下,我国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从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提出“禁止家庭暴力”开始,到《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我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3. 法律实施与监督《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形成了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格局。

三、道德向法律转化的意义1.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道德向法律的转化,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人们认识到家庭暴力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这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2. 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的道德与道义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的道德与道义
道德道义提升家庭暴力法律保护的社会认同度
通过道德教化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对家庭暴力行为的道德谴责,提高法律保护的社会认 同度和实施效果。
展望未来家庭暴力法律保护与道德道义的发展趋势
法律与道德的互动融合
未来家庭暴力法律保护将更加注重与道德道义的互动融合,通过道德教化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共同营造 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的 道德与道义
REPORTING
目录
• 引言 •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的道德基础 •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的道义责任 •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与道德道义的互动关系 •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中道德道义的实践应用 • 结论与展望
PART 01
引言
REPORTING
家庭暴力的定义与现状
家庭暴力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通过身体、精神、经济等手段对另一方实施 伤害、威胁或恐吓的行为。
社会舆论
道德通过社会舆论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谴责和监督,形成强大的社 会压力,促使施暴者自我反省和改正。
道德教育与法律宣传相结合
通过道德教育和法律宣传的有机结合,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行为的 道德认识和法律意识。
道义是法律的延伸和升华
道义责任
除了法律责任外,施暴者还应承担道义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 刻的道德反思和谴责。
多元化保护机制的建立
针对不同类型和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将建立多元化的保护机制,包括法律制裁、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等,以全方位 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安全。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加强
家庭暴力是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未来各国将加强在家庭暴力法律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分享 经验和资源,推动全球家庭暴力问题的有效解决。
法律不仅关注事后惩罚,更重视 事前预防,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 政策,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

家暴案例法律分析论文(3篇)

家暴案例法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家庭暴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还破坏了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

本文以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为切入点,分析家庭暴力的法律特征、法律适用及法律责任,旨在为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提供参考。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案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对社会风气和家庭和谐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保障受害者权益,维护家庭和谐,有必要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法律分析。

二、家庭暴力的法律特征1. 主体特征: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包括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等。

2. 客体特征:家庭暴力侵犯的客体是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格权等。

3. 主观特征:家庭暴力具有故意性,施暴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害者造成伤害,却故意为之。

4. 行为特征:家庭暴力表现为身体伤害、精神折磨、经济控制、性侵犯等。

三、家庭暴力的法律适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该法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制止、救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1. 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施暴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涉家暴案件法律问题研究(3篇)

涉家暴案件法律问题研究(3篇)

第1篇摘要家庭暴力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本文旨在分析涉家暴案件的法律问题,探讨我国现行法律在预防和处理家暴案件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引言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近年来,我国涉家暴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然而,在预防和处理涉家暴案件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二、涉家暴案件法律问题分析1. 法律适用问题(1)现行法律对家暴的定义不够明确。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

然而,这一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标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家暴行为的认定存在争议。

(2)家暴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交叉。

在涉家暴案件中,可能涉及《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但各法律法规之间的适用关系尚不明确,容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

2. 证据收集与鉴定问题(1)证据收集困难。

家暴案件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受害者往往因恐惧、羞愧等原因不愿报警或寻求帮助,导致证据收集困难。

(2)鉴定机构不足。

我国目前鉴定机构数量有限,且部分鉴定机构缺乏专业能力,导致家暴案件鉴定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3. 保护措施落实问题(1)临时保护令制度实施不力。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临时保护令的申请和执行存在诸多问题,如申请人难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院审理速度慢等。

(2)受害者庇护所不足。

我国目前受害者庇护所数量有限,且分布不均,导致部分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救助。

三、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1)明确家暴的定义和范围,提高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2)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法律法规之间的适用关系。

2. 加强证据收集与鉴定工作(1)完善证据收集制度,提高受害者举证能力。

(2)加强鉴定机构建设,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对策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对策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对策作者:孙海东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9期摘要: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围内共同面对的疑难问题,考虑到家庭在生活中所处的地位,防治家暴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在当前,我国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家暴问题都做出了规定,对于防治家暴起到一定作用。

但是由于现实的复杂性,我国防治家暴还有种种问题,立法不足、维权障碍等现象还大量存在,这就要求在认清本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对家暴问题进行有效的防治。

关键词:家暴;婚姻法;冷暴力一、家庭暴力概述1.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最早的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在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3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并且在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称《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这是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权威规定。

2.家庭暴力的特征根据《婚姻法解释(一)》条文的规定并结合实践,家庭暴力具有如下特征:首先,方式多样。

《婚姻法解释(一)》中规定了几种较为常见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方式,如殴打、捆绑、限制自由等,并且为了防止有所遗漏,又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或者其他手段”。

这种列举加兜底的模式,能够有效的对家庭暴力进行打击。

其次,后果涵盖范围广。

家庭暴力造成的影响,不仅仅包含身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伤害。

当前由于人们的知识水平,个人修养都已经得到提高,传统的肢体暴力减少,言语暴力等精神伤害的暴力形式增加。

和身体伤害相比,精神伤害造成的影响更加长远和严重。

二、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立法现状和不足1.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范围的问题,世界各国立法都对此做出了规定。

我国对防治家庭暴力法律规制也相当重视,不仅在《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中对家暴问题做出了规定,还专门对此进行了立法,制定了《反家暴法》。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篇一:法律与道德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问题探析法律与道德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问题探析——以泸州遗赠案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为例摘要:法律与道德是上层建筑中两个紧密相关的部分,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法律只调整与人们利益最直接、最重要的社会关系,需要以国家权力进行干预的社会关系;而道德所调整的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许多不由法律调整的问题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等只能由道德调整。

但是这个范围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生变化,原本属于由法律调整的问题可以转化为只由道德来调整;原来属于由道德调整的问题,可能转化为要由法律来加以调整。

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是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

社会道德和法律共同规范着婚姻家庭关系。

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手段和领域不同。

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某些领域界限明确,可分别调整;但在另一些领域难以明确界定自己的调整范围,道德和法律可从不同层次规范。

在法律和道德结合的最紧密,冲突最多的就是婚姻家庭社会领域,如何才能找到最合适的定位和标尺,即法律和道德所要寻求的契合点,让法律与道德携手并进,优势互补,确需经过长期的探索。

关键字: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调整道德调整一、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因道德与法律调整所引发的社会现状(主要介绍泸州遗赠案)本案被告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斌于1963年6月经恋爱登记婚姻,婚后夫妻关系一直较好。

但是妻子蒋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

这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面积为5l平方米。

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米住房一套作补偿安置给了蒋伦芳,并以蒋个人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994年,黄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

家庭暴力法交流发言稿

家庭暴力法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家庭暴力法这一重要的社会议题。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损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也破坏了家庭和谐稳定,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的治理,近年来,反家庭暴力法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此,我想就以下几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家庭暴力法的意义家庭暴力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类型,为打击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施暴者形成震慑。

再次,家庭暴力法强化了对受害者的救助和保护,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二、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1. 家庭暴力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2. 家庭暴力类型: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冷暴力等。

3. 法律责任: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 救助和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获得法律救助和保护,包括申请保护令、报警、寻求法律援助等。

5. 家庭暴力预防和教育:家庭暴力法强调预防和教育,要求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家庭成员共同参与,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三、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与完善1. 加强执法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确保受害者权益得到保障。

2. 完善法律援助体系: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发生。

4. 建立健全救助机制: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心理疏导、医疗救治等救助服务。

5. 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法院、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家庭暴力的合力。

拒绝家庭暴力,共筑幸福家园

拒绝家庭暴力,共筑幸福家园

拒绝家庭暴力,共筑幸福家园
拒绝家庭暴力,共筑幸福家园。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社会单位,需要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和爱护。

然而,家庭暴力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感。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中发生的身体、心理或经济上的虐待行为,常常由家庭成员之间产生。

这些暴力行为不仅伤害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更使他们感到恐惧、无助和绝望。

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

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自身对权力的滥用、情绪压力的释放,或者是受到社会、文化观念的影响。

无论原因如何,我们都应该坚决反对和拒绝家庭暴力的存在。

为了共筑幸福家园,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教育意识:提高家庭成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大家对建设健康家庭的意识。

要培养尊重、关爱和友善的家庭氛围,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和谐。

2. 法律保障:加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暴力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惩罚。

同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保护,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3. 心理支持:建立健全的心理咨询机制,为暴力受害者提供及
时、有效的心理帮助和支持。

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创伤,重建自信和振作起来。

4. 社会宣传: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拒绝家庭暴力的行动中来。

通过媒体、教育、宣传等渠道,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形成社会共识,共同努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拒绝家庭暴力,共筑幸福家园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为每个家庭成员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为幸福家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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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家庭暴力及道德与法律在解决该问题中的作用
软开0936班周雨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折磨、推残和压迫等方面的强暴行为,其手段有殴打、捆绑、残害身体、凌辱人格、限制人身自由、遗弃以及性虐待。

家庭暴力,古已有之。

比较出名的有宋朝时期的女词人李清照,曾经就有过类似的经历。

而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暴力的数量也在逐渐增长。

家庭暴力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是人类文明的大敌,它不仅给受害者本人造成摧残,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消极影响,对家庭和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它已成为人们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从网络上得到的资料可知:家庭暴力大体上可分为情感暴力,性暴力,躯体暴力和家庭冷暴力。

以上情况若单独发生被称为单一家庭暴力;两种或两种以上暴力同时发生被称为综合暴力。

其大致具有四种具体特征:首先就是它的性质具有非法性;然后是它的方法具有多样性;再就是它的时间具有不特定性;最后是它的危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

正是由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诸多特征,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每年有大量的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分崩离析;每年有大量的犯罪事件于此有关;给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带来难以估量的恶劣影响;家庭暴力严重侵害了受害方的生命健康权,使受虐方的身心遭受到极大的伤害和摧残,更为残忍的是剥夺了受害方的生命。

现代的家庭暴力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产生是有着深刻的社会的根源的。

就我所经历的生活及所见所闻来说,我觉得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受害方都是妇女,这跟我国古代人民所受儒家思想以及其后更残酷的朱程理学分不开。

儒家思想讲究“三纲五常”,其中就有一条:夫为妻纲。

在这种错误思想影响下的男子,大部分人有“大男子主义”
倾向。

有这种倾向人在处理家事时喜欢独断专行,这时候矛盾是很容易产生的。

朱程理学所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仅此一条,就把女人死死的锁在了“深牢”之中,得不到性解放与自由。

第二,家庭经济基础薄弱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这也算是我的深有体会的一点了。

我是农村的孩子,小时候,家里种的那一亩三分地管饱都成问题,更莫说供我读书上学了。

父母就常常为我的学费吵架。

家庭战斗也偶有发生,而我妈妈绝不可能是爸爸的对手,战斗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我们也时常听到某某某又被丈夫打了什么的,这类消息也是常有的。

第三,感情也是很重要的一块。

有句很有道理的话叫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为什么这么说呢?正是因为一旦恋爱双方结婚之后,由于在一起无法适应,所以感情会慢慢变谈,很容易闹矛盾。

这时候,因为现实的残酷与美好的理想有冲突,家庭暴力是很容易产生的。

第四,我觉得跟夫妻双方的不协调性生活有关系。

卡耐基曾经在《人性的弱点》中提到过:“促使一个人做某件事的原因,归根究底只有两点,那就是:利益与性。

”由此,我觉得家庭暴力正是由于夫妻双方不能很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在产生矛盾后唯一的解决手段。

上述几个理由就是我认为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

当然,问题既然产生了,就必须解决。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找到根源,然后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根治家庭暴力。

总结分析上述几个原因,我觉得很多问题都不是问题。

不管是思想上的,还是感情上的,只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婚姻家庭管理相关法律,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家庭暴力自古就有,而且在我国古代就有了判定家庭暴力的法律。

早在公元前3世纪,我国的法律就规定,倘若丈夫殴打妻子,乃至撕裂她的耳朵,或折伤她的四肢,与一般人互相斗殴导致伤人颜面躯体一样要处以剃头的髡刑。

倘若一般人斗殴,造成伤害,处罚“权一百”,用木棍打一百大板。

但是丈夫殴伤妻子,只要处罚八十大板;妻子殴打丈夫,不论丈夫有没有受伤,都先处罚一年的徒刑,如果丈夫受重伤,那么妻子的处罚要再加三等。

然后,不论夫妻谁打谁,如果打死了人,都要偿命。

而现代,跟家庭有关的法律也是日益完善与增多。

虽然我不懂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但是我知道,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国有国法。

在整治家庭暴力方面,要制定严格的律法,保护受害方。

家庭是伦理的实体,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是一部带有鲜明伦理色彩的重要法律,它所规定的义务,像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一切形式的包办强迫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采取暴力,则触犯刑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家庭道德也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及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给人们传统的、本土的思想、文化、观念、习俗带来了挑战,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一些人思想迷失了方向,道德观念特别是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错位。

特别是一些人,他们凭借自己一下子鼓起的腰包,视在外包“小姐”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甚至在外与“第三者”长期非法同居,而回到家则对妻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使妻子“左右不是”,他们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和因有外遇而嫌弃自己的妻子,从而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

一个人只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会真正的改正自己的错误。

道德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没有期限的,准确说来是伴我们一生的。

对于解决家庭暴力而言,良好的、正确的婚姻道德观,既可以让施暴者在平时规范自己的个人行为,同时也会去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

那么施暴者在施暴前肯定会受自身道德观影响而停止自己的暴力行为。

当然哪怕他当时没有停止,但是在施暴之后也会反思自己的行为,甚至因此产生强烈的愧疚感,最后定会痛定思痛,改过自新,努力弥补自己所犯的错,使家庭和睦稳定,也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让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

同时对于受害方而言,家庭道德观也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物理学上讲的一句话——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句话在家庭暴力中也同样适用。

家庭暴力是双方的事,不仅跟施暴者莫大的有关系,同时跟受害方也有很大的关系,甚至还有很少一部分家庭暴力的产生源自于受害方的无德行为。

所以受害方在树立良好的道德观之后亦会反思自己的日常行为,同时利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家人,毕竟:人之初,性本善!这样,一定能够很好得解决好家庭暴力!
现在,家庭暴力虽然仍在上演,但随着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及各种婚姻保
护法的出现,已经渐渐缓解。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当观念真正的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的时候,家庭暴力将会逐渐消失,我们的社会也将变成一个平等、文明、民主、和睦、稳定的和谐社会。

针对以上,我有理由相信:道德与法律缺一不可。

国家在实行法律的同时还实行婚姻自由,也就意味着家庭要以爱为前提,感情才是缔结和维系婚姻的道德基础。

道德是基础,法律是保证,法律不是万能的。

如果把本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纳入法律规范,就会降低道德的权威性,法律执行起来也失去了基础;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道德,其影响力也将大打折扣。

二者关系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只有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中,道德和法律缺相依相伴,只有在约之以法的同时束之以德,才会使千千万万个婚姻家庭更加和谐美好,社会更加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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