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集团装修材料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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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乙供材料环保检测方案

一、检测机构选择:

1、根据辽宁公司统一签订的检测协议,检测机构为: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

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

2、施工单位送到别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检测机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

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

③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对外文件;

二、材料见证取样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

4、《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

三、乙供材料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方案:

为了预防和控制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业主健康,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公司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本工程部特制定了乙供材料见证取样及检测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

1、执行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37-2001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4)《建筑材料放射性元素限量》GB6566-2010

(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粘结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8

2、建筑材料分类

所涉及到的送检材料分别为:防水涂料、胶粘剂、石膏板、砖、石材、内墙腻子、板材、内墙涂料等。

对于上述涉及到的乙供材料类别,要求各施工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下月材料进场计划上报于工程部相应工程师处,各工程师将该材料计划统一汇总于工程部材料计划专员处,由材料计划专员上报至技术部。

3、乙供材料的验收要求

(1)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在其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注明其有害物质水平类别;企业销售产品,应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检验报告;

(2)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必须进行复验,复验报告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标准;

(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代表性房间的5%,如样板间检测合格的,抽检数量可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4、砖类(抛光砖、抛釉砖、瓷片、仿古砖、洁具陶瓷等)、石材放射性指标限量

取样:随机抽取样品两份,每份不少于1kg,一份密封保存,另一份作为检验样品。测定项目:

(1)内照射指数

(2)外照射指数

建筑材料放射性限量指标

5、石膏板放射性指标限量

取样:随机抽取样品两份,每份不少于1kg,一份密封保存,另一份作为检验样品。测定项目:

(1)内照射指数

(2)外照射指数

6、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的检测

本工程所用人造板材料有:细木工板、胶合板、木饰面、刨花板、纤维板等。

(1)产品标志要求

产品应有产品标志,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产品原产地、产品规格、型号、等级、甲醛释放限量标识等。

(2)抽样方法及数量

①用穿孔萃取法测定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甲醛释放量和用(9~11L)干燥器法测定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试件数量为10块。

②用40L干燥器法测定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时,试样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胶带密封,被测表面积为450cm2,密封于乙烯树脂袋中,放置在温度20±1℃的恒温箱中至少1d。用气候箱法测定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的抽样,在同一地点、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随机抽取3份,并立即用铝胶带将样品四边密封。在生产企业抽取样品时,必须在成品库内标识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样品,在经销企业抽取样品时,必须在经销现场或成品库内的产品中抽取样品;在施工或使用现场抽取样品时,必须在同一地点的同一产品中随机抽取。

③试样:表面积为1m2(双面计)。例如:长1000±2mm,宽500±2mm的1块;或长500±2mm的2块。有带榫舌的突出部分应去掉,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胶带密封。

(3)检验项目

甲醛释放量及样品含水率(含水率按物理方法检验)。

(4)取样方法

在施工或使用现场抽取。随机抽取同一地点、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人造板及其制品3份,立即用不会释放或吸附甲醛的包装材料将样品密封后待测。每份样品10块,试件尺寸为:长l=150±2mm,宽b=50±1mm。

(5)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及限量值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及限量值

注:1、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2

、E 1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 2必须饰面处理后才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6)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在随机抽取的3 份样品中,任取1份样品按本标准的规定检测甲醛释放量,如测定结果达到本标准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测定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对另外2份样品再进行测定。如有1份或2份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类别、等级、生产日期、检验依据标准、检验结果和结论及样品含水率。

(7)产品质量验收要求

木门窗工程、木隔墙工程、细部装修工程所使用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7、涂饰工程涂料中有害物质的检测

本工程所用涂饰材料有:防火涂料、防水涂料。 (1)产品标志要求

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按规定在包装标志上明示,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2)取样数量与方法

样品分为2份,一份密封保存,另一份作为检验用样品。

产品交货时,应记录产品的桶数,按随机取样方法,对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包装的产品进行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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