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规定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https://img.taocdn.com/s3/m/82f0ee34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21.png)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概述劳务用工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劳务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了规范劳务用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制定并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合作,用人单位在需要雇佣劳务工的情况下,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三、用工数量和期限1. 用人单位在需要劳务用工时,应提前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用工数量和期限。
2. 用工数量和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3. 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努力安排合适的劳务工。
四、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签订。
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工和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用工期限、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五、用工管理1. 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劳务工的日常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有责任向劳务工传达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2.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工作场所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务工的工作安全和劳动保护。
3. 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务工的工资待遇,不得拖欠或变相减少劳务工的工资。
4. 用人单位应落实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确保劳务工享受与本单位员工一样的待遇。
5. 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务工档案,记录劳务工的基本信息、工作时间、薪资发放等情况。
六、合作与纠纷解决1.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务工的权益。
2.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
七、制度执行及监督1.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8b5cd356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78.png)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二条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经细化、分解后形成。
用工计划的编制工作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需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或单位在确定用工需求后,必须提前向用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内容包括:用工数量、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条件等。
第四条用工审批:用工管理部门根据用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劳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工执行:用工管理部门要做好用工计划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用工计划,确保用工的及时、充足与合理。
第三章劳务供应商管理第六条劳务供应商资质审查:用工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评估其用工管理能力、经营信誉和劳务人员素质等情况,制定《合作协议》。
第七条劳务供应商管理:用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劳务供应商的用工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用工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八条劳务人员管理:劳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企业的用工管理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劳务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安全生产等事项。
第四章劳动保障第十条工资支付:劳务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并及时向用工管理部门提供工资支付明细。
第十一条休假假期:劳务人员享有与企业员工一样的休假假期,劳务供应商要做好劳务人员休假的安排和记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劳务供应商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劳务供应商要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四条劳务供应商绩效评估:用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劳务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用工质量、用工效率、用工安全等。
劳务合同用工时间规定
![劳务合同用工时间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c38da50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4e.png)
一、前言劳务合同用工是我国劳动用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用工时间规定1. 工作时间(1)标准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制。
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制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因工作性质或者职责限制,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2. 加班时间(1)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
3. 休息日与法定休假日(1)休息日: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安排补休,不予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 带薪年休假(1)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违反用工时间规定的处理1.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17df78a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e2.png)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证劳务用工质量,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劳务用工日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及辅助生产业务外包协议的劳务公司,驻派至公司机关或基层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及业务外包人员;3 引用文件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劳务派遣暂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4 管理内容总则4.1.1劳务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个人保险情况,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4.1.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劳务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录用4.2.1劳务人员分类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现我公司的劳务人员分为两类: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劳务人员;4.2.2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4.2.2.1每年12月10日前,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年生产情况上报翌年劳务用工计划,包括劳务岗位工种、用工人数、用工起止时间、月均劳务工资标准、年度劳务费总额预算及用工理由等,统一填写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经工程部审核确认后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上报至大连港集团人事组织部;4.2.2.2劳务用工计划的填报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集团人事组织部;4.2.3劳务人员招聘与录用4.2.3.1劳务人员来源a.公司综合部根据年度劳务用工计划和具体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在告知其用工需求计划后,由劳务公司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供审核、聘用;b.劳务人员在上岗前,由劳务公司提供个人简历或个人基本资料必须有从事专业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至综合部,以便审核该人员是否符所在劳动岗位的任职要求;4.2.3.2劳务人员任职要求a.劳务用工人员年龄限制在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必须持有近期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证明;专业技术人才可酌情放宽至男65周岁以下;勤杂人员女55周岁以下、男65周岁以下;b.业务外包现场管理人员五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施工管理、质检员等工程技术相关管理岗位,需持有相应任职资格证书;对无证件者,应及时督促劳务公司调整人员;因应急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无证人员,应于劳务公司明确,人员工资的支付标准应按其所在岗位工资的80%执行,直至其考取相应资格证书再行恢复;c.业务外包技术工种岗位人员高中以上学历,本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业务水平满足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从领导,持有作业岗位所需的从业证件,必须持证上岗;d.勤杂人员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从领导;4.2.3.3业务外包人员的审核a.机械设备操作司机、技术管理员、施工管理员、测量员等技术、管理型劳务人员,由劳务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并负责组织人员至公司综合部参加人员资格审核;综合部将会同工程部及其他业务有关联的部门,统一进行人员的会面、审核;b.劳务人员的审核,应有劳务人员所在外包项目的主管或经理参加,反馈聘用意见;c.参加审核的劳务人员,按要求提供学历、身份证、驾驶执照、技术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以备核实;4.2.3.4劳务人员报到程序a.经面试、审核合格的劳务人员,由用工的基层单位或部门上交书面申请至工程部;由工程部审核批准后,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人员入职申请和人员信息材料,或外包人员的业务外包劳务人员准入审核和审核材料整理,上报至综合部;见附件-2工程部批准引入后,由综合部管理人员将其报到时间告知劳务公司,并核对其个人信息和健康情况;确认信息无误后,通知劳务人员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并协调、督促其及时与劳务公司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b.已确定聘用的劳务人员至综合部报到时,应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c.劳务用工基层单位或部门,负责安排劳务人员上岗,告知其具体的工作内容和作业要求;d.每增加一名劳务人员,综合部劳务人事管理人员需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由安全部统一进行安全培训;4.2.3.5劳动合同及试用期a.劳动合同的签订由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外包人员签订普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劳动派遣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b.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考核评定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间,由基层用工单位或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试用期劳务人员考核表见附件-4;考核过程,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综合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将考核管理办法运用至实际,并细化为分数,最终得出一个量化、有效的劳务人员考核评定结果;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需求,根据劳务人员试用期考核评定结果,由基层用工单位决定是否留用,并将考核评定结果上报至公司综合部;c.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续签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由基层用工单位或部门决定继续聘用;需在该人员合同到期前30天内,以书面说明或报告的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并通知公司劳务人事管理人员;待批准审核通过后,该劳务人员可到所在的劳务公司办理相关手续;d.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变更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e.劳务人员流失,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其中,劳务人员个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基层单位或部门的主管人员,一并提交个人的辞职申请见附件-8;主管人员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及综合部,提交劳务人员的辞职申请;如公司基层单位或部门需要与劳务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务人员本人,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和综合部,陈述原因并明确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偿金金额;4.2.3.6劳务人员录用管理a.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劳务人员招聘录用的责任部门,任何单位、部门不得私自使用外来劳务人员;b.未到综合部报到的外来劳务人员,尚未提交劳务人员入职申请或业务外包人员准入审核见附件-2文件,亦无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在公司、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生产作业;c一经发现擅自使用外来劳务人员进行生产作业,公司将给予该用工单位负责人通告批评处分一次,且该单位职能部门月度考核表见附件-5中,综合部考核部分所得分数为零;劳务人员薪酬管理4.3.1劳务用工形式和支付形式4.3.1.1劳务人员用工形式包括:劳务派遣用工,辅助生产业务外包用工;4.3.1.2根据企业的施工生产任务变化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采取相对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4.3.1.3工资支付形式:劳务派遣人员按其所在岗位工资标准支付;业务外包人员的工资,由劳务公司进行支付;4.3.2工资标准4.3.2.1固定和无固定期限的用工:采取底薪制且月薪实行封顶,施工淡季支付底薪为1530元/月;4.3.2.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不执行底薪;各用工单位按本单位考核细则进行工资支付,但实行月薪封顶;计时工工资按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按各单位内部考核办法进行核算、支付;4.3.2.3采取何种用工形式,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岗位的实际用工情况自行选择,上报至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4.3.2.4用工单位在设定劳务人员岗位工资时,应参照公司劳务人员工资标准表详见附表–6,确定施工淡季工资和最高工资;若实际工作中出现附表中未写明工资标准的岗位,或个别岗位工资需拟定高于现有工资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务人员协商确定岗位工资,并由用工单位以书面说明形式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4.3.2.5试用期工资劳务人员在试用期期间设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亦不可高于公司岗位工资标准中该岗位工资的最高值;4.3.2.6加班工资由于施工企业的工作性质,日常及公休日加班工资已在月工资支付标准中充分考虑;对国家法定节日,单位确需加班的,需提前将加班申请上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支付标准为实行底薪的以底薪和本岗位标准上限的平均数折成小时工资后三倍支付、不实行底薪的以当月工资折成小时工资后三倍支付;4.3.2.7交通补贴劳务人员月工资中已含50元交通补贴;4.3.3福利待遇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足额按时缴纳劳动保险,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4.3.4工资核算与支付4.3.4.1劳务人员工资核算a.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核算各用工单位每月12日前须按要求上报劳务工资申请,提供劳务人员考勤情况、劳务工资明细、节日加班等相关资料;每个月份相应的劳务费用,由用工单位首先进行核算;核算工作,应按照公司职能部门月度考核表中要求的具体时间和进程完成;根据用工单位核算工作完成情况,由综合部根据月度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估,并填写各单位所得评分;b.劳务外包人员成本核算由劳务公司进行核算后,将成本明细发送给公司综合部;由综合部审核后每月将费用支付给劳务公司;4.3.4.2劳务费用支付核算工作完成后,由公司劳务薪酬管理人员录入集团人力资源系统,上报至大连港集团人事组织部;待人事组织部批复后,打印相关报表,并由综合部及主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财务部以支票或网银形式支付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于每月30日前将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劳务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管理4.4.1日常管理4.4.1.1用工单位要将劳务人员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根据劳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经常进行厂规、厂纪和安全生产教育;4.4.1.2用工单位要重视对劳务人员日常管理,对在工作期间违章违纪、消极怠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的劳务人员严格予以辞退;4.4.1.3用工单位要关心和爱护劳务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劳务用工管理;4.4.1.4严格劳务人员的考勤管理,就餐补助和驻外补助核算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支付,如发现营私舞弊者,对该单位主管领导通告批评一次,该单位劳务管理人员应予以扣减当月奖金处罚;a.劳务人员应执行公司的作息时间规定b.劳务人员休假管理劳务人员均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除法定休假日外,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参加生产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需提前向其岗位主管请假;申请时,应提供书面假条明确请假时间、原由,并附加相关请假凭证,事假需明确请假期限,病假需提供医院所开的诊断证明,产假需提供人员办理生育保险时的保险单据;如在请假期限结束后,出现人员未返回公司,且未补交持续休息的请假单据、相关依据的人员;主管人员应明确原因,督促其完成;若出现人员不说明缘由拒绝补交假条,甚至不接听管理人员电话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劳务人事管理人员,由其告知劳务公司第一时间通过EMS邮寄限期返岗通知书,并在其签收后复印单据留做凭证;在限期返岗期限过后还未返回单位报到的人员,应上报公司劳务人事管理人员,由其告知劳务公司再次通过EMS邮寄旷工违纪解除通知书,并在其签收后至邮局复印单据留做凭证;当所发单据无人签收,且无法联系上劳务人员时,由劳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送达;c.对于旷工的劳务人员,旷工的期限超过1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未超过15天者,对其个人处罚遵照公司在职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d.基层用工单位及部门的劳务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劳务人员的日常考勤;考勤内同应真实有效,如遇人员有特殊状态的应按照表格下放要求,标记在考勤表中如加班、病事假、产假,旷工等;每月12日前节假日顺延基层用工单位或部门将考勤记录上报综合部,并留存备案;4.4.1.5劳务人员要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按岗位要求进行作业,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4.4.2劳务人员年度考核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填写劳务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7,并将考核结果上交公司综合部;该考核结果将用于该劳务人员续签、调职,以及年度优秀劳务人员等奖项的评定工作;4.4.3考核管理4.4.3.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各岗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上报至综合部审批、备案,如遇调整,应及时上报;4.4.3.2所有考核及考勤要有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4.4.3.3各单位劳务人员的出勤、绩效工资人员的考核、工资支付要如实上报;劳务用工要切实符合生产要求;岗位和薪资标准要严格相符;4.4.4.4劳务人员在工作中确有突出贡献的,要将事迹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综合部,综合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将嘉奖建议上报公司领导班子,由公司领导班子决定是否嘉奖及嘉奖额度;4.4.4奖罚4.4.4.1劳务派遣人员如劳务派遣人员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基层用工单位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至综合部;由综合部将人员退还至劳务公司,解除与我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4.4.4.2劳务外包人员如劳务外包人员在我公司工作期间,未通过综合部的审核,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规范要求者;基层用工单位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至综合部等相关部门,由公司对劳务公司下达停工、整改、处罚等决定,并依据劳务公司明晰的管理制度,督促其对违章违纪者给与相应的处罚;4.4.4.3如因劳务人员个人行为对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离职与辞退4.5.1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公司,由所在劳务公司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4.5.1.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5.1.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5.1.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4.5.1.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4.5.1.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4.5.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5.2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劳务公司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4.5.2.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5.2.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公司培训或者经用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5.2.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5.2.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4.5.2.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4.5.2.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4.5.2.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4.6.1根据劳务派遣暂行管理规定公司所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总用工人数的10%,请各基层单位合理分派劳务派遣岗位数量,如未经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不要擅自纳新;4.6.2各用工单位要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合理安排劳务用工,对劳动力市场紧缺的部分岗位做好技能人才培养、相对固定用工的工作;4.6.3本办法由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调整劳务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自行废止;4.6.4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其他由劳务公司负责的管理事宜由劳务公司负责解释;5.附则相关资料附件1劳务派遣需求计划表附件2劳务人员入职申请模板、业务外包劳务人员准入审核附件3劳务人员登记表附件4试用期劳务人员考核表附件5职能部门月度考核以主管部分实时更新版本为准附表6劳务人员工资标准表附件7劳务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8辞职申请模板附件1劳务派遣需求计划表单位:说明:1、劳务费总额:劳务工资管理费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奖金加班工资其他经费2、用工理由:经办人:领导签字:年月日附件2XX公司或XX项目部劳务派遣人员入职申请公司综合部:第一部分:XX公司或项目部因何原因申请劳务,写明工程、具体情况;第二部分:劳务人员具体情况表格x xx公司或xxx项目部单位或项目部公章二〇一六年x月xxx日申请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公司工程部准入意见:公司综合部部长签字: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劳务用工制度(6篇)
![劳务用工制度(6篇)](https://img.taocdn.com/s3/m/cdbfa8f3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9b.png)
劳务用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____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____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
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
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https://img.taocdn.com/s3/m/c68f6113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88.png)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用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厂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规定本厂的人力配置具体管理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实施、甄试、员工录用、试用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异动、离场等。
第三条权责:本厂的用工统一由厂部管理。
第四条招聘计划1、用人部门(车间)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员时,可向厂部口头提出招聘申请。
⑴因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需要补充的;⑵因工作量增加、产能增加导致的定员增加的。
2、厂部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编制、配置情况,检查厂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并依“内部调整优先”的原则作如下处理:若内部调整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进行内部调整。
若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招聘实施1、厂部根据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条件、工作要求,作如下处理:⑴属“内部调整优先”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动调整;⑵属对外招聘的,应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渠道:①大规模、多岗位招聘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参展人才交流会等。
②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在厂大门及附近道路侧发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猎头厂推荐招聘。
2、厂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⑴招聘广告,包括本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⑵厂的宣传资料如《员工手册》、《产品图册》、产品成果简介等资料。
⑶用于面试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⑷安排面试的《面试通知》小条纸(外出参加招聘会才用)。
3、招聘时,厂部(或现场招聘人员)收集求职者的应聘资料,并作以下处理:⑵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试;⑶对初步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安排其到厂参加面试;⑷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当面致谢或婉言拒绝,并将其应聘资料集中处理或退还。
第六条甄试1、甄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或操作考试。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bcbd916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5b.png)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为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标准用工行为,确保劳务用工引入、使用、培训、考核、奖惩、退出标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劳务用工是指为弥补劳动力缺乏而使用劳务人员或劳务企业的用工行为,是对所有协助本队完成施工消费任务的社会资的统称,一般分为混岗劳务用工和整建制劳务用工两种形式。
第二条劳务用工管理坚持“八个一样”和“五同”:“八个一样指”政治权利一样、思想教育一样、管理要求一样、技能培训一样、权利维护一样、经济利益一样、生活环境一样、文化娱乐一样;“五同”指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管理。
第三条劳务用工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准确掌握用工情况,合理安排劳务人员,标准建立劳务工花名册并实时动态更新;〔二〕标准劳动关系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劳动关系明晰、真实、合法、有效;〔三〕施行全员培训管理,制订劳务工培训方案,将劳务工培训纳入员工培训管理;〔四〕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劳务工持证上岗情况。
为劳务工考证、取证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劳务工持证上岗率满足要求;〔五〕制订用工需求方案,建立并坚持劳务工请销假制度,上报劳务工离场审批表,施行劳务工内部调剂、岗位调整、考勤考核,监视劳务工工资发放;〔六〕抓好职业安康平安管理,为劳务工提供符合平安、卫生标准的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防护用具;〔七〕认真施行延伸管理。
指导并催促整建制劳务队伍抓好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等工作,动态掌握其用工主体资格及用工构造和数量;〔八〕积极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采取有效的鼓励约束措施,稳定劳务队伍,培育劳务工骨干,实现劳务关系管理“三无”〔无劳动纠纷、无经济纠纷、无工伤诉讼〕。
第四条队长对劳务用工管理负主要责任。
技术主管负责劳务工的施工技术交底、平安技术交底;劳资员负责劳务用工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平安员负责牵头施行劳务工的平安教育培训及平安检查;材料员负责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领工员负责统筹劳务作业及劳务用工的现场管理,消费组织、指挥、协调;班长负责本班劳务工的消费组织、考勤考核、日常管理,并及时上报劳务工异动情况及用工需求方案。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bcec504d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3d.png)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
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
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三章招聘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现场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现场劳务用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69c8468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e5.png)
现场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目的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履约、实现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过程监督管理,降低劳务纠纷,落实好管理分工,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
不断提高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和提高劳务分包方的素质,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
对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定如下管理规定2 范围公司基层单位及劳务分包商。
3 引用文件《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4 管理内容4.1管理要求4.1.1公司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是公司准入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列入合格劳务分包商。
凡未经考评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各基层单位严禁使用;以往与公司有过劳务纠纷诉讼,发生过农民工讨薪等极端群体事件的劳务队伍坚决不予使用。
4.1.2选择的劳务分包方需具有合法正规资质,其营业执照范围应与劳务分包工程相对应,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不符合劳务分包范围的承包项目一律不得以劳务分包形式签订合同。
4.1.3劳务分包项目计价方式按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形式计价,原则上不允许以零星用工方式计价。
4.1.4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考察、选用严格执行《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4.1.5劳务分包定价要严格执行公司《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按规定进行招标定价,严禁将工程项目肢解,规避招标。
4.1.6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外,劳务分包方要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向公司提交履约承诺书,在承诺书中亦要明确因劳务分包方和变动人员或因人员变动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工期、质量等问题并给用过单位造成损失,用工单位有权要求索赔,并交纳合同价款5%-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7在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各基层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允许劳务分包队伍进驻施工现场,一经发现追究基层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4.1.8劳务分包合同发生增项增量,超过原合同价款的10%,基层单位要提交书面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就增结算书严禁代签或不签,更不得私自涂改。
公司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1a2b831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66.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公司、劳务人员以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劳务用工管理活动,包括劳务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福利、解聘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劳务人员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劳务用工招聘应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薪资待遇等。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依法进行,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录用。
第七条录用后,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使用第八条公司应制定劳务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对新入职的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在岗劳务人员进行技能提升、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一条劳务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第四章考核与薪酬第十二条公司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解聘等依据。
第十三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具体标准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要求确定。
第五章福利与解聘第十四条公司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基本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劳务人员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劳务人员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劳务用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4d73b7b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17.png)
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用工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劳务用工行为,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
第三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确保用工规范、公平、透明。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对员工的用工合同、薪酬、绩效等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和记录。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用工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员工投诉、纠纷,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用工流程管理第六条企业在招聘时应严格按照招聘流程进行,不能有以任何形式歧视或排挤应聘者的行为。
第七条企业要严格审核招聘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料,确保雇用的员工符合企业用工要求。
第八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培训计划,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员工,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第十条企业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确保员工的收入合理、公平。
第十一条企业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合理设置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第三章用工合同管理第十二条企业要与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企业要根据员工具体岗位、工作内容等要求,制定具体的用工合同,不能有不合理的条款。
第十四条企业要确保用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要建立用工合同管理系统,定期审核用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调整合同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要建立用工合同变更和终止的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工纠纷。
第四章用工纠纷处理第十七条企业要建立用工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纠纷,确保用工平稳、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企业要重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员工疑问,畅通沟通渠道,消除员工不满情绪。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c048510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6f.png)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用工单位和用工人员的权益,促进合法、有序、稳定、可持续的劳务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劳务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在劳务用工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 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其所招用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由派遣公司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
2. 用工单位: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接收劳务派遣员工工作的组织或者单位。
3. 派遣员工: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培训后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
4. 派遣期限: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商议一致的派遣时间段。
5. 技术岗位:指需求较高的技术性质工作岗位。
第二章劳务派遣管理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的条件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1. 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3. 有稳定的用工来源和合理的用工渠道;4. 有能够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培训的机构或者人员;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经济补偿水平较高的工资,并按期支付到员工个人账户的能力;6. 有良好的信誉记录和声誉。
第五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派遣期限等事项,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订立书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 派遣员工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派遣期限;2. 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和培训等情况;3. 责任承担及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程序;4. 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工作质量的要求及管理措施;5. 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等事项。
第六条派遣员工的条件派遣员工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 具备从事所派遣的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或者技能;3. 具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格。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ee8fbe1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60.png)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用于管理劳务用工制度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务用工招聘管理:规定劳务用工公司或中介机构的资质、合规要求,明确用工需求和需求方的责任,加强对招聘程序和过程的监管。
2. 用工合同管理:规定劳务用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工资、工时、福利、社会保险等权益的保障,加强对合同执行的监督。
3. 用工关系管理:规定劳务用工与需求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加强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4.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劳务用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标准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劳动环境、职业病防护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5.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劳务用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维权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福利水平。
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规范的用工行为指南,促进劳务用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劳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e103653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d1.png)
劳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劳务用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体目标为了更好地管理劳务用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氛围,我们制定了这套规章制度。
劳务用工不仅关乎公司和派遣公司之间的合作,还涉及到员工的日常管理,这可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部分。
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希望能确保劳务用工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这个制度适用于所有通过劳务派遣进入公司的员工,无论是短期项目工还是长期合作的劳务人员,都得遵循这套规则。
涉及劳务派遣的部门也要根据这些规定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符合行业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第三章法律依据这套规章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确保我们的管理措施合法合理。
公司在劳务管理的过程中,得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我们的管理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
第四章劳务用工管理准则4.1 招聘与选择在招募劳务人员时,各个部门需要明确岗位需求,提供详细的职位说明,并和劳务派遣公司好好沟通,确保找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在这个过程中,背景调查也是不可少的,确保候选人具备所需的技能和资质。
4.2 劳动合同的签署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需要签署正式的劳务派遣合同,清晰地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人员入职前,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及其他相关条款。
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合同中还应包含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4.3 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通常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他们也享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权,公司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
同时,合同中会明确休假政策,确保劳务人员了解自己的权利。
4.4 薪酬与福利劳务人员的薪酬必须按照国家的最低工资和行业标准支付,绝不能低于法定标准。
公司会定期和劳务派遣公司沟通,确保及时支付工资和福利。
我们也可能为劳务人员提供一些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工作技能。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80c8a0b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01.png)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劳务用工是一种常见的雇佣方式,即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或中介机构,向其派遣需要的劳动力。
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我国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并于2014年修订完善,同时制定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办法》,下面就是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用工需求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经营需要及岗位要求,提前制定用工计划,并确定劳务用工需求的时间、数量、岗位和条件。
二、劳务派遣公司的选择和管理用人单位应当选择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有良好信誉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定期对其服务进行评估。
劳务派遣公司也应当依法履行责任,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三、招聘信息公开劳务用工的岗位招聘和选用,应当公开与非劳务用工同岗位的招聘信息相同的信息,包括薪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名称和劳务派遣公司名称等,且不得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恶意隐瞒。
四、劳务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同时,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应当明确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劳动者、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保和福利待遇、培训安排、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五、劳动用工期限劳务用工期限应当明确,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的期限。
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替换被派遣劳动者从事与原劳动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
六、劳动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向其投保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并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并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七、劳务用工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定期与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沟通和反馈,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的跟踪管理和信息分享机制。
以上就是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实行规范化管理,对维护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用工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7c8b80f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3e.png)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施工生产需要,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京沈客专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使用外部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坚持依法用工,合法用工,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使用的原则和条件第一条使用外部劳务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
坚持以企业自有职工为主体,以自带劳务工为辅助的形式,有计划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
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是落实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项目管理机制的要求之一。
项目分部要根据工程特点结合施组方案,合理配置劳力资源,用工管理要立足企业内部,优先解决内部职工上岗就业问题,要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管理增效和增加职工收入的目的。
只有企业内部劳力资源不足时才可进行必要的劳务用工补充。
第二条使用劳务工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年龄在40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禁止使用童工;2、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符合施工所在地劳动力使用管理的规定。
3、招用劳务工从事技术工作的,必须持有相应专业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管理模式第一条劳务管理主要采用两种管理模式。
一种是劳务队管理模式,一种是架子队管理模式。
第二条劳务队管理模式。
由项目分部选择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自带机械设备,对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编制。
采用清包方式,由劳务队进行工费、机械费承包施工,如基础打桩工程。
第三条架子队管理模式。
将劳务工人员直接补充到各工班,纳入内部队伍直接管理,如隧道、桥梁上部、涵渠工程。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一条用工单位不论使用何种类型的劳务工,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并严格执行规范性合同文本。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e5908a6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05.png)
目录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一)管理依据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务人员..(二)劳务管理目的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项目分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经理副组长:副经理成员:工程技术科、质检科、设备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科..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3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各分部、架子队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5检查审核各分部与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及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分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1)项目分部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2)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6)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部门职责分工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架子队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3、为劳务队伍、架子队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4、组织对劳务队伍、架子队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5、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物资设备部门负责6、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物资设备部门负责7、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物资设备部门负责8、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9、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10、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11、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12、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13、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14、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15、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安全质量管理部门1、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2、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3、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4、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5、负责和劳务队伍、架子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6、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7、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8、参与对劳务队伍、架子队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综合部门1、参与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制订以及对劳务工资的验工计价、劳务费结算工作..2、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3、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的稳定..4、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5、督促、指导劳务队伍、架子队确定专人负责治保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和义务消防队;制定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6、负责对从事爆破等危险品作业的劳务队伍、架子队的监督、检查、防止丢失、被盗和其它事件发生..7、配合有关部门对所用劳务人员进行保密、保卫;增强民族团结;尊重宗教信仰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8、对劳务人员定期进行清查;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嫌疑人混入劳务人员中;预防和减少犯罪..财务部门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2、负责劳务队伍和架子队的劳务费结算工作..3、根据劳务队伍、架子队提供的劳务人员上月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四)管理流程使用原则: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在集团公司发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录选用;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选用:1在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2长期合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或建立战略联盟的;3通过“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的..(五)过程要求和控制劳务的使用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象管理自己的企业员工一样管理好劳务队伍;对待劳务人员应做到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工作上严加管理;分配上按劳取酬..凡在本项目从事施工劳务作业活动的劳务队伍;均要在各自工程技术部门办理资格审查、登记备案手续..劳务队伍进场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分部使用劳务时;呈报项目分部备案..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工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各分部负责制定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合同管理本项目对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各分部必须按项目分部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建好各种台账..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杜绝先施工后签合同;边干边签的现象..各分部应按照项目分部制定的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范本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有关条款..劳务队伍在退场时;除结清劳务人员工费外;还要认真清查劳务队伍和当地政府、百姓之间的债务;不得留有后遗症;并与各劳务使用单位签订清算协议;确保劳务使用方不受损害..项目分部在劳务合同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对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铁路施工的基本理论、重要性、施工工艺操作注意事项、安全、质量、环保有关知识等;提高劳务队伍的施工技能及安全、质量、环保意识;从人员素质上保证施工质量..培训合格记录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劳务队伍在内部劳动组织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设“中间合同层”;确保劳务队伍法人代表与劳务人员的直接经济关系..各分部要为劳务队伍的党、团员组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场所;确保党、团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验工计价和财务结算劳务队伍和架子队的劳务费支付按月及末次分阶段计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进行结算..劳务队伍的劳务费以现场完成的工程量和国家现行的及铁道部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适当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进行确定;工日消耗量和工日单价水平不能超过铁道部现行的预算定额水平;本项目外的临时用工及各分部、架子队使用的签证工费用单价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依据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约定的劳务费单价和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编制结算单经现场质检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相关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计量支付..劳务队伍编入架子队的劳务人员工资;分部替劳务队伍给劳务人员代发后;在给劳务队伍的工费结算中直接扣除..劳务费用结算与拨付按照“严格验工、按期拨付、严禁超拨”的原则办理;应支付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六)考核制度和评判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考核:如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完成当月计划的100%;按计件指标给予劳务费和机械使用费;如未完成计划或超计划完成;则按计划完成百分比相应减增劳务费和机械使用费..各分部每季度对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核评价;报项目分部备案..凡不合格者;当季进行清算;以后不得在本项目以各种形式承担劳务作业任务..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队劳务管理工作进行季度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劳务管理不善或违规使用劳务的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处罚..本办法由项目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附件:劳务用工管理标准一、劳务用工管理标准1、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2、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在各队备案..3、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对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作业证件、从业经历进行详细核查;核对身份证件、家庭住址..4、劳动合同应盖劳务队伍单位公章并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双方各持一份..6、劳动合同签订后各单位须及时登记劳务人员从业信息..7、施工现场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人员、普工..8、上岗人员统一佩戴用工单位制发的岗位胸卡..9、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10、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岗位证书自动失效..二、工人权益保护:1、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切实维护劳务人员权益..2、用工单位应在保证劳务人员权益知情权..使之明白岗前培训、工资发放等内容..3、用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严禁拖延、克扣..4、工资应直接发放到工人本人手中;严禁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5、项目经理为工人工资发放的第一责任人..用工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负直接责任..用工单位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劳务费和工人工资..项目分部监督各架子队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本人..。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2c7a539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46.png)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健康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劳务使用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及其之间产生的劳务合同关系均应遵守本规定。
劳务分包单位是指经公司评审合格、为劳务使用单位整建制提供劳务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工是指劳务使用单位短期使用的、与劳务分包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三)对外进行劳务分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自有基本施工队伍相对稳定,而施工任务实际需要;2、工种配套不全,而公司内部工程处之间又无法调度余缺;(四)公司对本单位的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负总责,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和其它下设用工机构负责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工的直接管理,但不享有劳务分包权、劳务工招工权。
(五)公司工程部是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进行协调、指导与服务。
二、劳务分包单位(六)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资质、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国有、集体或其它经济成份的建筑施工企业;2、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力量齐备,管理严格,企业资信和声誉良好;3、有相对固定的劳务工来源和较强的劳务工培训能力;4、近两年内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集体劳资纠纷;5、无其它不良经营记录。
(七)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劳务使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在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与劳务使用单位保持密切合作。
(八)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劳务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持证率和高、中级工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
(九)劳务分包单位不得进行劳务再转包或再分包,不得就地私招滥雇扩编队伍。
(十)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与劳务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投保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务工不得向劳务用工单位提供;不得因劳资纠纷而影响劳务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声誉。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ef5692c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58.png)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定义.
第四条主体责任.
第五条法律适用.
第二章劳务派遣用工的条件与程序
第六条劳务派遣用工的条件
第七条劳务派遣用工程序
第八条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第九条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
第三章劳务派遣用工的权益与义务
第十条劳务派遣用工的权益..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用工的义务..
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用工的禁止行为..
第五章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与处理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用工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其它相关规定..
附件:劳务派遣用工协议样本
注释:
1.劳务派遣:指以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
遣协议为依据,由劳务派遣单位对其所招用的劳动者按劳务派遣单位
确定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劳务派遣期限进行管理、组织和使用,并向
用工单位收取相应劳务派遣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2.劳务派遣用工:指劳务派遣单位将其所招用的劳动者派遣到
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并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管理、组织和使用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约定
了双方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4.劳务派遣费用:指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劳务合同用工规定
![劳务合同用工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7845f42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54.png)
《劳动法》用工合同规定是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和劳动者建立起了劳动关系,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
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
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龙开口施工局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暂行)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施工局劳务用工管理,降低劳动使用成本,理顺劳动关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加有利于于生产、有利于有效控制成本,合理配臵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本办法所指劳务是指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劳务工与劳务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人员。
一、劳务用工原则:
1、施工局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施工局与劳务工之间是用工关系,安排具体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由施工局代发劳务人员的工资。
2、施工局有关工区、机关部门需使用劳务工,按照谁使用谁承担成本的原则,实行计划用工、动态管理。
二、劳务工录用条件:
1、劳务工须责任心强,敬岗爱业,遵守施工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2、劳务工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影响行为能力的疾病,能胜任安排的各项工作,年龄在18周岁~45岁之间的男性。
3、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需持有相应作业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有效证件。
三、劳务工进场程序及安排:
1、劳务单位提供的人员进场后先在施工局劳资部进行人员登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反映其工作经历并进行初步的技能登记,劳务派遣单位需向劳资部门提供其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书同复印件。
2、施工局对录用的劳务人员由安全部、质量部牵头,按批次有计划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及质量教育培训,并据实登记备案。
3、由后勤统一对录用的劳务人员进行住宿安排,对其生活用水、电安表计量。
施工局提供床上用品,按220元/人的标准收取押金,办理退场手续后经验
收无损坏给予全额无息退还。
4、由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填报《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明确劳务用工的工种、数量、工作经验、技能要求和进场时间等,并报施工局局长批准。
5、管理工区按照审批意见,根据劳资提供的劳务人员结构情况(技能)进行初步的班组划分。
6、划到工区的所有劳务人员有半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按合同中普工标准执行,半个月后工区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技能情况进行技能等级鉴定(与合同对应),也可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技能进行重新编排班组。
7、编排到工区的劳务人员,管理工区负责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合理工作安排,工区根据每个人的上班情况严格考勤制度(对应合同以小时为单位),考勤表单位负责人签字栏必须是劳务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8、管理工区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外协队由于施工作业人员配臵不够需调入劳务进行突击配合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9、若管理工区责任范围外的其他工区需要劳务支援配合,需要的工区需进行书面申请,报告中注明需要的人员数量(各工种数量单列)、计划施工时间、施工部位及被支援的外协队名称,主管生产局长批准后给予安排,施工部统一协调,人员移交后使用单位做好考勤记录,执行单价同上。
10、若施工局管理范围内外协队由于人员配臵不足,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施工局下达的施工任务,管理工区对其未完成的工序有权安排劳务进行突击完成,劳务人员执行单价同上;若需完成的量较大,则可按工程量计量计算,单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11、用工单位(工区)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及技能水平,每季度负责对所管理的劳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或降级(工资等级)通知(发通知单),考核优秀的劳务工工区可申报施工局,经局长同意后可给予晋升(手续需在劳资备案)。
12、劳务工必须遵守施工局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施工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需请假、休息的需征得相关管理工区的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月旷工累计超过5天予以辞退。
四、劳务工退场程序:
1、凡不符合施工局劳务工使用条件、面试不合格、考核试用不合格的直接退回分包单位。
2、劳务工本人A、违纪违法;B、要求退场;C、擅自离岗不归;D、不服从工作安排;E、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已完工的,由用工单位及时提供书面退场材料报综合部,并通知劳务工本人到综合部办理退场和结算手续。
劳务工本人不在的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
3、有退场人员时劳资部负责向劳务分包单位交送《劳务退场通知单》。
五、劳保用品配臵:
1、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安全帽、工作服、雨鞋、雨衣、解放鞋等。
2、折旧年限:凡领用上述劳保品的劳务工,劳保用品归个人所有,如未达到使用年限、劳务工提前退场,则按施工局有关规定折价处理给本人,在劳务工退场结算时折价扣款。
六、工作时间及工资单价:
1、劳务工实行两班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遵守施工局的作息时间,否则管理工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每周或每月应适当安排劳务工轮休,用工单位按实际工作时间记录考勤。
2、劳务工请假手续由用工单位负责审批和办理,并建立请销假台帐。
请假缺勤期限不得超过45天,超假者按自动退场处理。
3、劳务的工资单价由工区主任核定。
用工单位要定期对劳务工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发挥好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4、工资单价
经与劳务分包单位协商一致,劳务工资标准按小时工资或结合完成工程量计算(均折合成小时),实发工资包含各种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资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13个档次:
工资单价表
,休息日上班(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为相应工资单价×200%,法定节假日上班为相应工资单价×300%。
6、从事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务工(仓库保管、装卸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安全警戒人员、收费(售票)员、清洁卫生员、后勤服务员、厨司等),按650-1500不等实行月工资包干。
7、每月30日前将考勤表统一上交至综合部劳资核算工资,完成劳务工资结算,8日至10日代发劳务工资,工资表签字后工区存档一份,综合部将劳务用工结算汇总表报送合同部。
合同部对分包单位办理劳务分包管理费结算,财务部办理资金支付。
七、劳务工伤保险:
劳务人员的工伤保险按劳务分包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规定:
1、用工单位应做好劳务工日常管理工作,每月按时向综合部报送经工区、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勤表、试用定级表、员工奖惩表(三表)。
2、综合部、财务部应按规定做好劳务工的工资结算、统计台帐、费用结算以及劳务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禁止劳务工的无序流动,劳务工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单位不得再使用。
4、施工局纪检、工会、安全部、综合部、财务部要定期对各劳务用工单位的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进行整改。
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冒领少发、损公肥私、从中牟利者,一经查实,给予其单位作假金额10倍的罚款,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2倍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5、对现已使用的劳务工必须按照本规定补办各项用工手续。
九、本规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劳务用工管理流程图、使用表格
二O一O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