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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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开口施工局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暂行)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施工局劳务用工管理,降低劳动使用成本,理顺劳动关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加有利于于生产、有利于有效控制成本,合理配臵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本办法所指劳务是指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劳务工与劳务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人员。

一、劳务用工原则:

1、施工局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施工局与劳务工之间是用工关系,安排具体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由施工局代发劳务人员的工资。

2、施工局有关工区、机关部门需使用劳务工,按照谁使用谁承担成本的原则,实行计划用工、动态管理。

二、劳务工录用条件:

1、劳务工须责任心强,敬岗爱业,遵守施工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2、劳务工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影响行为能力的疾病,能胜任安排的各项工作,年龄在18周岁~45岁之间的男性。

3、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需持有相应作业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有效证件。

三、劳务工进场程序及安排:

1、劳务单位提供的人员进场后先在施工局劳资部进行人员登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反映其工作经历并进行初步的技能登记,劳务派遣单位需向劳资部门提供其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书同复印件。

2、施工局对录用的劳务人员由安全部、质量部牵头,按批次有计划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及质量教育培训,并据实登记备案。

3、由后勤统一对录用的劳务人员进行住宿安排,对其生活用水、电安表计量。施工局提供床上用品,按220元/人的标准收取押金,办理退场手续后经验

收无损坏给予全额无息退还。

4、由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填报《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明确劳务用工的工种、数量、工作经验、技能要求和进场时间等,并报施工局局长批准。

5、管理工区按照审批意见,根据劳资提供的劳务人员结构情况(技能)进行初步的班组划分。

6、划到工区的所有劳务人员有半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按合同中普工标准执行,半个月后工区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技能情况进行技能等级鉴定(与合同对应),也可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技能进行重新编排班组。

7、编排到工区的劳务人员,管理工区负责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合理工作安排,工区根据每个人的上班情况严格考勤制度(对应合同以小时为单位),考勤表单位负责人签字栏必须是劳务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8、管理工区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外协队由于施工作业人员配臵不够需调入劳务进行突击配合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9、若管理工区责任范围外的其他工区需要劳务支援配合,需要的工区需进行书面申请,报告中注明需要的人员数量(各工种数量单列)、计划施工时间、施工部位及被支援的外协队名称,主管生产局长批准后给予安排,施工部统一协调,人员移交后使用单位做好考勤记录,执行单价同上。

10、若施工局管理范围内外协队由于人员配臵不足,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施工局下达的施工任务,管理工区对其未完成的工序有权安排劳务进行突击完成,劳务人员执行单价同上;若需完成的量较大,则可按工程量计量计算,单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11、用工单位(工区)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及技能水平,每季度负责对所管理的劳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或降级(工资等级)通知(发通知单),考核优秀的劳务工工区可申报施工局,经局长同意后可给予晋升(手续需在劳资备案)。

12、劳务工必须遵守施工局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施工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需请假、休息的需征得相关管理工区的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月旷工累计超过5天予以辞退。

四、劳务工退场程序:

1、凡不符合施工局劳务工使用条件、面试不合格、考核试用不合格的直接退回分包单位。

2、劳务工本人A、违纪违法;B、要求退场;C、擅自离岗不归;D、不服从工作安排;E、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已完工的,由用工单位及时提供书面退场材料报综合部,并通知劳务工本人到综合部办理退场和结算手续。劳务工本人不在的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

3、有退场人员时劳资部负责向劳务分包单位交送《劳务退场通知单》。

五、劳保用品配臵:

1、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安全帽、工作服、雨鞋、雨衣、解放鞋等。

2、折旧年限:凡领用上述劳保品的劳务工,劳保用品归个人所有,如未达到使用年限、劳务工提前退场,则按施工局有关规定折价处理给本人,在劳务工退场结算时折价扣款。

六、工作时间及工资单价:

1、劳务工实行两班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遵守施工局的作息时间,否则管理工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周或每月应适当安排劳务工轮休,用工单位按实际工作时间记录考勤。

2、劳务工请假手续由用工单位负责审批和办理,并建立请销假台帐。请假缺勤期限不得超过45天,超假者按自动退场处理。

3、劳务的工资单价由工区主任核定。用工单位要定期对劳务工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发挥好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4、工资单价

经与劳务分包单位协商一致,劳务工资标准按小时工资或结合完成工程量计算(均折合成小时),实发工资包含各种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资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13个档次:

工资单价表

,休息日上班(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为相应工资单价×200%,法定节假日上班为相应工资单价×300%。

6、从事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务工(仓库保管、装卸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安全警戒人员、收费(售票)员、清洁卫生员、后勤服务员、厨司等),按650-1500不等实行月工资包干。

7、每月30日前将考勤表统一上交至综合部劳资核算工资,完成劳务工资结算,8日至10日代发劳务工资,工资表签字后工区存档一份,综合部将劳务用工结算汇总表报送合同部。合同部对分包单位办理劳务分包管理费结算,财务部办理资金支付。

七、劳务工伤保险:

劳务人员的工伤保险按劳务分包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规定:

1、用工单位应做好劳务工日常管理工作,每月按时向综合部报送经工区、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勤表、试用定级表、员工奖惩表(三表)。

2、综合部、财务部应按规定做好劳务工的工资结算、统计台帐、费用结算以及劳务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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