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分红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干股分红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户籍地址:
甲方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公司发展业务,现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经甲乙双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即乙方可以获得公司年度之净利润的%,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本协议所约定年度净利润指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产生的净利润,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注: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扣除公司所有成本、费用、税金后公司的利润留成。签订本协议即认同公司的财务及利润结算报表。
二、甲方应在次年4月1日将分红款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干股分红指定收款银行账户,收款账户名:
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
三、乙方知悉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的股东,所持有的干股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其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乙方不得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还债等;乙方干股分红所有权仅限乙方本人所有,其家人、亲属等均不享有任何所有权、继承权。于此对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也不得要求乙方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四、双方认可:乙方基于自身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五、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如乙方辞职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将不再享有干股分红权。
六、本协议期限为三年,从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七、协议解除情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因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并终止本协议;
A、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滥用职权;
B、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C、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D、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E、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F、侵占公司财产;
G、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H、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机密信息;
I、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公司资产为自己或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J、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K、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八、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