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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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基本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理论与方法学研究,不断开展新的检验项目,积极开展检验教学,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参与临床医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检验单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士)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楚,临床诊断(印象)和检验目的应明确,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样,全名签字。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标本采集和送检等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普通检验:一般于当天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根据时限规定即使发出报告。

(4)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职资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审核签发,院外的标本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人签发报告。

(5)各检验项目应遵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订标准操作规程,并有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对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进行校正,定期修订操作规程,以推进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各项制度,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保存至少3年。

二、检验科工作人员守则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一视同仁,满腔热忱,耐心、细致、周到、认真,尊重患者隐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尽力缩短患者等候报告的时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注意维护知识产权,未经上级同意,不向外泄露本单位保密范围内的技术与资料。

(3)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实验室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与结果;严禁发假报告(将阴性结果报为阳性,将阳性结果报为阴性,或为做实验虚报结果)。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措施,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核查,并与临床联系,不隐瞒工作中的问题和差错,以便及时补救。

(5)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扎堆聊天,不干私活。

(6)努力学习,不断掌握新理论、新技术,并主动与临床联系,介绍和开展新项目。

(7)注意实验室安全,有危险的操作应建立预案。严防失火、中毒、爆炸等各种意外的发生,并提出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专人保管,收、发均严格登记。工作中严防交叉感染,注意对患者和自身的防护。

(8)工作时衣帽整洁,举止端庄,言行文明。

(9)尊重同行,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工作中主动为同事提供方便,把困难留给自己,不推诿责任。

三、检验科值班制度

(1)检验科根据承担的任务在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暂离开,应在值班门上有明显标志的去向牌。

(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如处理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逐级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

(6)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四、查对制度

(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对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和标本的数量与质量。

(4)检验时查对检验标本、检验项目、试剂和应插入的质控物。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理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必要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能简单报告。

(6)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

五、检验科晨会及交接班制度

(1)科室实行晨会制度,及时传达医院和科室的重要通知和其他事宜。

(2)除门诊留守人员、采血室人员及不在岗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参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时,可是将提前通知。

(3)夜班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仪器运行情况,夜班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

(4)在无特殊情况下,夜班人员及时完成标本检测和结果报告,检查剩余实试剂用量及清洁台面和工作环境。

(5)交班人员做好准备和解释性说明,面面交接和签字后方可离岗。

(6)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进行岗位交接和书面签字记录。

(7)接班人员负责承接前班移交项目并为后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正常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和项目:仪器定标和运行状况,室内质控情况,急诊标本检测情况,剩余标本量,剩余试量,检验结果回报情况,欠费追缴情况,不合格标本回退情况,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夜间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等。

(9)交接班签字后,如发生重大问题,将依据文字记录进行处理。

(10)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无交接时,应告知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

(11)无故不按时接班者,科室将严肃处理并提交医院另行处理和安排。

六、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并加强教育,及时处理和整改。

2.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对病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差错。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1)一般差错:

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慎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

②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目的,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病人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

③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

④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

⑤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2)严重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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