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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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一、引言在房地产业中,合作开发模式是一种常见的合作方式。

本文将对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进行详细分析,并探讨其中的风险因素。

二、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定义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土地所有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参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销售。

这种模式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例如股权合作、合资合作和合作开发协议等。

三、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流程1. 合作协议签订:土地所有者和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土地资源评估:开发商对土地进行评估,确定项目开发价值和规划方案。

3. 资金筹措: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贷款或者引入其他投资方筹措项目资金。

4. 开发建设:开发商按照规划方案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

5. 收益分配:土地所有者和开发商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方式分配项目收益。

四、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风险因素1. 土地风险:土地所有权纠纷、土地供应不稳定等因素可能会影响项目的开发。

2. 资金风险:资金筹措困难、利率上升等因素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

3. 市场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可能影响项目销售情况。

4. 法律风险:合作协议违约、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可能给项目带来法律风险。

5. 监管风险:政府政策调控变化、行业监管不合规等因素可能影响项目的开发和销售。

五、风险评估及应对策略1. 风险评估:对上述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其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2. 应对策略: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减少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六、结论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合作方式,但其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通过风险评估和应对策略的制定,可以降低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附件:1. 合作协议范本2. 风险评估表格3. 市场调研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作协议:土地所有者和开发商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土地所有权纠纷: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例如土地归属争议等。

地产合作开发多种模式及分析

地产合作开发多种模式及分析

地产合作开发多种模式及分析一、股权合作模式股权合作模式是指两个或多个房地产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同设立一家合作公司来开发房地产项目。

在这种模式下,各方按照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股权,并共同参与项目的决策和管理。

股权合作模式的优势在于各方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可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提高项目的开发效率和竞争力。

然而,由于各方利益的不一致,可能存在决策困难和管理难题,需要通过合理的合同安排和良好的沟通来解决。

二、招投标合作模式招投标合作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作开发企业,由合作开发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开发工作。

在这种模式下,房地产企业提供土地和相应的资金支持,而合作开发企业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双方共同分享项目的经济利益。

招投标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激发市场竞争,降低项目开发成本,但也存在合作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招投标机制和合作协议。

三、联合开发模式联合开发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如金融企业、物流企业等)进行联合,通过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

在这种模式下,双方可以实现资源互补,提高项目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例如,房地产企业可以提供土地和施工能力,金融企业可以提供融资支持,物流企业可以提供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联合开发模式的核心是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合作协调,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四、合作营销模式合作营销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与其他销售渠道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广销售房地产项目。

在这种模式下,房地产企业可以借助销售渠道企业的渠道优势和销售能力,提高项目的销售速度和销量。

双方可以通过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利益分配,共同制定营销策略和推广计划。

合作营销模式的关键是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一致和互利共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地产合作开发有股权合作、招投标合作、联合开发和合作营销等多种模式。

相比独自开发,合作开发可以整合各方资源,降低开发成本,提高项目效益。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四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 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 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第二十五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 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 的,应当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之二
• 以组建项目公司方式进行的房地产合作开发 • 合作各方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作为出资,共同成
立新的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 • 1、土地使用权应过户登记到项目公司名下。 • 2、土地使用权应进行评估作价(《公司法》第27条),
其价值部分作为注册资本金,部分列入资本公积或作为企 业负债。 • 3、项目公司的经营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 4、合作各方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也可以 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法》第35条)。 • 5、原房地产公司在开发新项目时也通常会组建新的项目 公司,以降低原公司风险。
企业所得税
• 《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第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 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 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 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 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 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 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 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 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 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月纳税 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法律风险防范之二
• 结合项目本身及自身条件科学设计合作开发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三种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三种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三种模式在房地产行业中,合作开发是一种常见的模式。

通过不同的合作方式,房地产开发商可以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合作,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三种主要模式,并分析它们的优势和不足。

一、合资合作模式合资合作模式是指开发商与投资方共同出资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共同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和投资方共享风险和收益。

合资合作模式的优势在于:1. 分摊风险:由于投资方共同承担项目风险,开发商能够减少自身的风险,提高项目的可行性。

2. 资金实力:投资方通常会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使得开发商能够更加从容地进行开发。

3. 专业技能:投资方可能具备更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和专业技能,可以为项目提供更加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然而,合资合作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 决策困难:由于合资公司需要双方共同决策,可能会存在意见不合导致决策困难的情况。

2. 利益分配:在项目收益分配上,双方可能存在分配比例和方式等方面的分歧,导致合作关系紧张。

3. 控制权问题:合资合作模式下,投资方通常会要求参与项目的决策和管理,可能对开发商的独立性产生一定影响。

二、合作开发模式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开发商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在这种模式下,合作方通常是具有土地资源或其他资源的企业或个人。

合作开发模式的优势在于:1. 充分利用资源:通过与合作方合作,开发商可以充分利用合作方的土地资源或其他资源,减少自身的投入。

2. 分工合作:合作方可能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专长,可以为项目提供专业的支持,协助开发商更好地完成开发工作。

3. 互惠共赢:通过合作开发,双方可以分享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实现互惠共赢的局面。

然而,合作开发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1. 信任问题:开发商与合作方之间需要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避免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2. 权益保护:合作开发中,开发商需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避免合作方的不当行为对项目造成负面影响。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1]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1]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引言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开发商与土地所有者之间通过协议合作,共同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和利润分配等各项业务。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出现,为项目开发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资金支持,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和政策调整,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对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进行风险分析,以帮助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更好地评估项目风险,并做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决策。

1. 市场风险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市场,市场风险是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市场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水平。

经济下行周期时,购房需求减少,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项目销售风险增加。

- 政府政策调控:政府的政策调控对房地产市场影响重大。

例如,限购政策的出台会直接影响购房需求,销售速度放缓,项目回款周期延长,增加开发商的资金压力。

- 地区房地产市场的竞争程度:地区内多个类似房地产项目的竞争程度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

竞争激烈的市场,开发商需要提供更有吸引力的项目特色和价格优势,否则项目有可能无法顺利销售。

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调整,及时调整开发策略,以降低市场风险。

2. 技术风险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的技术风险主要包括施工质量风险和设计变更风险。

- 施工质量风险:施工质量是影响项目整体品质的重要因素。

开发商需选择具备施工能力和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施工监督和质量检查,以降低施工质量风险。

- 设计变更风险:项目设计变更可能由于技术要求、市场需求、政府规定等原因导致。

设计变更不仅会增加项目开发周期,也可能影响项目的造价和销售计划。

开发商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与沟通机制,督促各方相互配合,降低技术风险。

3. 资金和信贷风险资金和信贷风险是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常见的风险之一。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引言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它通过开发商与土地所有者、政府等合作,共同开发和销售房地产项目。

这种模式具有很多优点,如降低开发成本、分享风险、提高项目利润等。

随之而来的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分析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的一个重要风险,主要包括政府政策调整、政府政策制定不明确等。

政府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导致合作开发项目变得不可行或变得不再有利可图。

政府政策制定不明确也可能导致合作开发项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给项目带来法律风险。

开发商在选择合作开发项目时需要认真评估政策风险,并与土地所有者和政府充分沟通,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土地风险土地风险是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的另一个重要风险,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明、土地用途转换难、土地质量问题等。

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明可能会导致项目产权争议,影响项目的开发和销售。

土地用途转换难可能会导致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土地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开发商在选择合作开发项目时需要对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土地用途转换情况和土地质量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降低土地风险。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的另一个重要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需求下降、竞争加剧等。

市场需求下降可能会导致项目销售困难,项目资金回笼周期延长。

竞争加剧可能会导致项目利润率下降,项目投资回报率降低。

开发商在选择合作开发项目时需要对所在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评估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降低市场风险。

4.运营风险运营风险是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的另一个重要风险,主要包括施工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等。

施工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项目后期出现隐患,给项目带来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售后服务问题可能会导致业主不满意,引发投诉和纠纷。

开发商在合作开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范文

2、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范文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目录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2.制作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应注意问题3.制作和签订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应注意问题4.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条款5.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6.专题一:房地产合作开发概念与类型7.专题二: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的特征及认定8.专题三: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体资格9.房地产公司如何选择开发模式10.房地产合作开发中需注意的问题浅析=本文较长,建议收藏,阅读时间30mins=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1、房地产联建房地产联建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B企业)与提供土地的一方(A企业)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按比例分配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并以各自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

一般适用有提供土地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签立。

双方可以约定:A企业出地、B企业出资金、技术、劳务,双方合作开发。

该方案需要注意的细节是:项目开发需要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向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和各种证件许可。

另外B企业投入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并享有最终一定成果。

同时,A、B双方还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权属的变更手续,依法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分成比例变更登记到B的名下。

项目开发完成后,A企业按照所获得房屋的公允价值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B企业按照分出的房屋公允价值计算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确定土地入账价值。

该方案合作双方都要视同销售,看似没有享受税收优惠,但以A企业为开发主体转变为以A、B双方合作名义上的开发主体,符合开发资质要求,项目经营核算以B企业为主,项目涉及的税金也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避免了以A企业名义开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假如在该项目开发过程中,A企业不需要自用开发产品,哪么除联建方式外,A企业可以考虑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给B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以B企业的名义立项开发销售,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1. 概述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开发商与其他业主、企业或政府合作共同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合作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各方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益。

2. 风险分析2.1 资金风险在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各方需要共同出资进行项目开发,资金风险是其中的关键风险之一。

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包括:合作方未按时足额出资,导致开发进度受阻;合作方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完成开发工作;项目经营不善,无法产生预期的收益,导致资金回报不及预期。

2.2 法律风险房地产合作开发涉及到合同法、房地产法、建设工程法等法律法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纠纷,如违约、合同解除等;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不达标、建筑隐患等;土地权属纠纷,如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等问题。

2.3 市场风险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成功与否与市场环境密切相关,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包括:房地产市场波动,导致项目销售不畅,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政策风险,例如政府调控政策的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按时获得合法手续;竞争风险,即其他类似项目的竞争压力,导致项目销售困难。

2.4 信任风险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需要各方相互信任,但由于复杂的利益关系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可能存在的信任风险包括:合作方不履行合同、承诺或协议,损害其他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某一合作方操控项目,独自获利,损害其他合作方利益;合作方利益分配不公,引发合作纠纷。

3. 风险管理为有效应对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合作伙伴选择机制,尽量选择信誉好、有实力的合作方;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对不同风险进行评估和处理;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合作方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及早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具有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特点,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实现合作方共同利益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1.引言房地产行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定义、特点、优势和不足,并分析其对我国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2.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定义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多方共同参与项目开发,共享风险和回报的一种合作模式。

通常涉及房地产开发商、土地方、投资者、建筑公司等多个参与主体。

3.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特点(1)多方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涉及多个参与主体,包括土地方、开发商、投资者等,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与风险。

(2)共享风险与回报:各方共同承担项目发展的风险,也分享项目成功后的回报。

(3)资源整合:通过合作开发模式,各方将各自资源整合在一起,实现资源优势的互补。

(4)专业化分工:合作开发模式使得各方能够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进行分工合作,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率。

(5)多样化产品:通过多方合作,可以开发多样化的地产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4.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优势(1)共享资源: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2)降低风险:合作开发模式可以将项目风险分散给多个参与主体,降低个体承担的风险。

(3)提高专业水平:各方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长进行分工合作,提高项目的专业水平和品质。

(4)节省成本:通过资源共享和专业化分工,合作开发模式可以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5.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不足(1)协调难度高:房地产合作开发涉及多个参与主体,需要协调各方的利益和意见,协商难度较大。

(2)信息不对称:各方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和信息掌握可能不一致,导致信息不对称,存在信息不对等的问题。

(3)利益分配问题:各方对项目的期望和回报要求可能存在分歧,利益分配问题是合作开发模式中常见的挑战。

6.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的影响(1)促进城市发展: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能够促进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推动城市空间和功能的优化升级。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项目合作模式风险分析房地产合作开发已是普遍形式,其合作开发的模式主要有合伙型联建、成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两种。

两种合作开发模式面临着共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因缺乏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导致合作合同无效的风险、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影响合作合同效力的风险、审批与登记影响合作合同效力的风险、土地使用权瑕疵风险、资金不足风险、以预售款充抵投资的风险以及合作开发的利益分配中房屋分配约定不明、提前购入风险等。

房地产开发经营具有投资数额大、周期长、资金回流慢的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资金有限,而房地产持续运营需要不断地滚动投入,为了项目的正常运行,金融机构已经不再是唯一的融资渠道,更需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另一方面,基于资本的逐利性,大量社会资金亦积极投入房地产行业。

此外,政府这几年逐渐严格控制土地供应,一些开发商遭遇拿地难题甚至频发“地荒”,另外一些企业拥有待开发土地却苦于缺乏资金和资质,合作开发可以使上述企业取长补短,推动了资金和土地的有机结合,盘活了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但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合作风险,尤其是在房地产不景气时,可能会给任何一方带来损失。

一、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房地产合作开发可以简单地说是:当事人各方约定,各自分别提供土地、资金、技术、管理、劳务等,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并于产品建成后按约定比例分取房屋、土地使用权、利润等的房地产开发。

(一)法人型合作开发1、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各方出资或提供土地依法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双方按照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分别承担风险、分享收益,这种以项目公司方式开发的优点显而易见:责任明确、组织机构稳定,人事安排及操作比较规范,如各方守约,可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能同心同力,也就是说,发生纠纷的概率很小。

同时也有其不足之处:组建项目公司需要较长的时间,成立规范的管理机构,前期费用较高,容易错过商机等。

此合作开发的设计至关重要: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将直接影响到项目公司的项目操盘,项目公司成立前后的权利义务的转移,项目公司成立前所发生费用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办理,项目合作建设的规模、速度等事项。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与联营模式分析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与联营模式分析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与联营模式分析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合作与联营模式是常见的合作方式之一。

本文将从合作模式的定义、特点和优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探讨这些模式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应用。

一、合作与联营模式的定义合作与联营模式是指多个组织或个体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进行合作的一种模式。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常见的合作与联营模式包括开发商与房地产公司、开发商与建筑公司、开发商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二、合作与联营模式的特点1.资源共享:合作与联营模式能够实现资源的共享,各方可以通过合作共享资金、土地、技术等资源,降低了项目开发的成本。

2.风险分担:合作与联营模式将风险分担给各参与方,减轻了单个开发商的承担压力。

当项目面临市场风险或其他不可控因素时,各方能够共同承担风险,提高了项目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互惠互利:合作与联营模式能够实现各方的互惠互利,不同参与方可以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高项目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三、合作与联营模式的优势1.整合资源:合作与联营模式能够整合各方的资源,提高项目的综合实力。

通过合作,开发商、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和金融机构等各方能够共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项目的开发效率和品质。

2.降低成本:合作与联营模式能够降低项目的开发成本。

各方可以共同承担土地购置、建设投资和销售费用等,减少了单个开发商的财务风险,同时也能够通过规模化的采购和优势互补降低项目的建设成本。

3.提高市场竞争力:合作与联营模式能够提高项目的市场竞争力。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房地产行业,各方通过合作可以共同开发出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项目,满足市场需求,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四、合作与联营模式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应用案例1.合作开发模式:开发商与房地产公司(如地产集团)之间的合作,将土地和资金等资源进行共享,共同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

通过合作,能够整合各自的资源,提高项目的开发效率和品质。

2.建筑公司参与模式:开发商与建筑公司合作,建筑公司参与到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提供专业的建设服务。

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模式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模式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模式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房地产企业为了实现规模化发展和降低开发成本,往往选择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开发项目。

合作开发项目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合作伙伴风险等。

本文将就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模式项目的风险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如何有效管理和降低这些风险,以提高项目成功的可能性。

1.引言2.1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合作开发项目中最为常见和重要的风险之一。

由于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使得项目在规划、开发和销售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

一旦市场出现变化,可能导致项目的销售周期延长或价格下跌,从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技术风险是合作开发项目中的另一个重要风险。

房地产开发涉及到土地开发、建筑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等技术领域,如果技术实施不到位或出现问题,将严重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甚至导致项目失败。

2.3 合作伙伴风险合作伙伴风险是指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开发时,可能出现的信任危机、责任分配问题、合作伙伴资金链断裂等风险。

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一旦合作伙伴出现问题,将对项目的推进和实施造成严重影响。

3.合作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策略对于市场风险,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市场策略,包括项目选址的合理性、产品定位的准确性、价格策略的灵活性等。

建立灵活的营销渠道和销售模式,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在技术风险方面,房地产企业可以加强对项目的技术管理,包括施工管理的安全性、工程进度管理的准确性、质量管理的有效性等。

建立健全的技术保障体系,如与设计院、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技术监管协议,确保项目的技术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对于合作伙伴风险,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风险应对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伙伴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谨慎,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健全的合作伙伴评估和管理制度。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和注意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和注意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和注意问题合作的风险:当然,不是所有的合作都是一帆风顺的,在合作的过程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以及合作双方对项目的追求点不同,最终导致合作双方反目成仇的例子也不是很少,总的来说,合作失败主要体现在双方在合作之前签订的合同存有很多的漏洞。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内容繁杂,标的巨大,履行期限长,容易引发纠纷。

因此,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一定要谨慎、规范。

实践中,在合作开发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不要约定保底条款联营合同的各方应当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但有很多合作开发合同却约定:不论项目是否赢利,联营的其中一方均要收回投资或收取固定的利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此类条款属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这种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或联营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无效。

2、加强和完善对“共管账户"的管理措施在非法人型合作开发合同履行中,为办理合作开发项目的转账结算、投资资金使用资金收付活动,合作各方常常约定设立“共管账户”,以共同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在实践中,因“共管账户”的管理不规范而产生纠纷的例子很多.有的合作方疏于对“共管账户”的监督管理,“共管账户”完全由另一方控制。

为了保护合作各方的利益,需要合作各方在合作开发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共管账户”的使用管理办法。

尤其是预留印鉴中的财务章和人名章不应由一方掌管,而应由各方分别管理,这样有利于合作各方相互制约和监督。

3、不能借合作开发之名,行借贷之实例如,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方与土地方约定:投资方仅提供资金,不承担其他义务,由对方在项目完工后返还出资方的本金及利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资金收取利息,是被禁止的。

因此,以合作开发为名,而行借贷之实,也是无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出借方只可收回本金,对已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借款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的利息的罚款。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几种方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几种方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几种方式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几种方式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由不同的合作主体共同投资、共同开发、共同经营房地产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合作开发方式也逐渐多样化。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房地产合作开发方式,并对每种方式的特点和优劣势进行分析。

1. 合作开发模式合作开发模式是一种由开发商和房地产公司之间共同合作的方式。

在此模式下,开发商提供土地并承担一部分风险,而房地产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和销售。

通过双方的合作,可以共同分享风险和利润,并在项目开发中发挥各自的优势。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开发商和房地产公司的专业能力,分担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的几率。

然而,由于合作方的关系复杂,可能存在合作纠纷和冲突的风险。

2. 建设运营转让模式建设运营转让模式是指由资金方与开发商进行合作,共同投资并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

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资金方可以选择将项目运营转让给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

这种模式适用于资金方不希望直接参与运营管理的情况。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资金方可以通过转让运营权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同时风险也相对较低。

然而,如果运营管理机构的能力不足或运营情况不佳,可能会影响项目的经营效益。

3. 资产注入模式资产注入模式是指将房地产项目作为一种资产注入到合作企业中。

在此模式下,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权将转让给合作企业,并通过对合作企业的股权或权益进行投资参与。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实现了房地产项目与合作企业的资源整合,可以通过合作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提高项目的价值。

然而,资产注入模式存在转让风险和市场价值波动的风险。

4. 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模式是指通过向特许经营企业授予房地产项目的经营权,以获得经营特许权使用费和经营利润的方式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在此模式下,特许经营企业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并向产权方支付一定的特许经营费用。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特许经营企业的专业管理能力提高项目的经营效益,并实现投资回报。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2.制作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应注意问题3.制作和签订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应注意问题4.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条款5.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6.房地产合作开发系列之一:房地产合作开发概念与类型7.房地产合作开发系列之二: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的特征及认定8.房地产合作开发系列之三: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体资格9.房地产公司如何选择开发模式独立开发联合开发10.房地产合作开发中需注意的问题浅析一、项目合法性考察二、项目开发主体问题考察三、合作形式的选择四、合作项目资金监控问题五、审查项目的当地政府态度六、项目合作合同条款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1、房地产联建房地产联建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B企业)与提供土地的一方(A企业)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按比例分配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并以各自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

一般适用有提供土地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签立。

双方可以约定:A企业出地、B企业出资金、技术、劳务,双方合作开发。

该方案需要注意的细节是:项目开发需要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向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和各种证件许可。

另外B企业投入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并享有最终一定成果。

同时,A、B双方还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权属的变更手续,依法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分成比例变更登记到B的名下。

项目开发完成后,A企业按照所获得房屋的公允价值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B企业按照分出的房屋公允价值计算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确定土地入账价值。

该方案合作双方都要视同销售,看似没有享受税收优惠,但以A企业为开发主体转变为以A、B双方合作名义上的开发主体,符合开发资质要求,项目经营核算以B企业为主,项目涉及的税金也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避免了以A企业名义开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方式及法律风险解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方式及法律风险解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方式及法律风险解析房地产在法律上也称为不动产,是由房产与地产有机结合后形成的一种新的财产形态。

对于房地产开发而言,需要具备开发用地、建设资金、开发资质等基本要素,缺少了任何一个基本要素,房地产开发都无从谈起。

在实际开发经营中,开发建设单位往往不能同时具备这些基本要素,于是,房地产合作开发应运而生。

这种开发方式推动了资金和土地的有机结合,盘活了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一、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法律特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合作建房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必须以合作双方名义办理合建审批手续;二是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三是其中一方应该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据此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实质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出: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法律特征是属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联营。

二、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体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联营主体应当是实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此外,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也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

但是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三、合作开发的模式及法律风险1、非法人型合作开发。

联营可以不组成新的法人,采用这种形式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是非法人型合作开发。

对外承担债务的方式是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各方一般可采取的方式有:(1)联合成立一个项目经理部,合作各方共同作为项目主体进行合作开发。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风险分析一、引言该旨在对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开发商与土地所有权人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和经营房地产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各方共同承担开发风险,分担利益。

然而,这种合作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

本文将对这些风险进行细化分析,以开发商和土地所有权人更好地理解和管理风险。

二、市场风险分析1. 宏观经济风险1.1 经济周期波动风险1.1.1 GPD增长下滑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1.2 通货膨胀风险及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2 利率风险1.2.1 利率上升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2.2 利率政策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3 政策调控风险1.3.1 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3.2 土地政策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2. 供需关系风险2.1 房地产供应过剩对市场的影响2.1.1 新建商品房供应过剩风险2.1.2 二手房市场供应过剩风险2.2 房地产需求下降对市场的影响2.2.1 人口结构变化风险2.2.2 技术创新对需求的影响三、法律风险分析1. 合同风险1.1 合同标的不明确风险1.1.1 合同约定权益分配不明确风险1.1.2 合同履行义务不明确风险1.2 合同解释不一致风险1.2.1 合同解释权纠纷风险1.2.2 合同约定无效风险 1.3 合同毁约风险1.3.1 违约责任划分风险1.3.2 合同履行期限风险2. 土地使用权风险2.1 土地权属纠纷风险2.1.1 土地所有权纠纷风险 2.1.2 土地抵押权纠纷风险 2.2 土地用途变更风险2.2.1 土地用途审批风险2.2.2 土地用途转变风险四、财务风险分析1. 资金风险1.1 资金筹措风险1.1.1 融资成本过高风险 1.1.2 资金供应不足风险 1.2 资金回报风险1.2.1 项目投资回报率风险1.2.2 投资回收时间风险2. 成本风险2.1 施工成本风险2.1.1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2.1.2 人工成本上升风险2.2 运营成本风险2.2.1 物业管理费用风险2.2.2 维修和维护费用风险扩展内容:1、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合作协议样本- 市场调研报告- 合作方财务报表-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合同:双方约定的权益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

1.房地产合作开辟的主要模式 (2)2.制作和签定房地产合作开辟合同应注意问题 (3)3.制作和签定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应注意问题 (4)4.房地产合作开辟合同主要条款 (5)5.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6)6.房地产合作开辟系列之一:房地产合作开辟概念与类型 (7)7.房地产合作开辟系列之二:房地产合作开辟行为的特征及认定 (8)8.房地产合作开辟系列之三:房地产合作开辟的主体资格 (9)9.房地产公司如何选择开辟模式 (10)独立开辟 (10)联合开辟 (11)10.房地产合作开辟中需注意的问题浅析 (14)一、项目合法性考察 (14)二、项目开辟主体问题考察 (14)三、合作形式的选择 (14)四、合作项目资金监控问题 (16)五、审查项目的当地政府态度 (16)六、项目合作合同条款 (17)1、法人型合作开辟:合作开辟各方组成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合作开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项目章程具体明确。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A 土地协议折价入股方式构成合作投资比;B 土地评估作价入股方式构成合资投资比例。

2、合伙型合作开辟:合作开辟各方组成项目公司,以投资各方名义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合作方式、投资及权益分配比例均由合作协议约定。

包括:A 合作开辟涉及一个项目;B 合作开辟涉及几个用地性质规划用途不一的项目;C 合作各方的回报方式有的以分利方式,有的以分房方式,有的以土地补偿方式。

3、合作开辟的其它方式:先合伙后转为法人型的合作开辟4、房地产项目转让:已经获得立项批准的房地产开辟项目,在项目公司股东或者合作开辟的收益人互相之间,或者向他人转让其股权或者合作开辟权益的行为。

5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模式:(1)以项目公司股权并购(兼并或者收购)方式转让房地产开辟项目;(2)以项目合作各方权益比例的变更转让房地产开辟权益:A 权益在合作各方内部转让;B 权益转让给合作各方以外第三人。

6、合作开辟的立项、规划选址、规划用地、建造设计、施工许可,以及项目转让的土地使用人(股东或者权益人) 或者项目功能、用途等变更手续,均系要式的须经批准的行为,均需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或者批准,并持有批准文件或者证照。

房地产投资中的联合开发模式

房地产投资中的联合开发模式

房地产投资中的联合开发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地产行业成为了一个高度竞争的领域。

为了应对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和项目复杂性的提高,开发商们纷纷采用联合开发模式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

本文将重点探讨房地产投资中的联合开发模式,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

一、联合开发模式的定义及特点联合开发模式是指开发商与其他相关方合作,在房地产项目中共同投资、共同开发、共同经营。

这种模式下,各方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在资金、土地、技术等方面进行合理分工和合作,实现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

联合开发模式的特点包括:1.资源共享:各方通过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2.风险共担:各方共同承担开发项目的风险,在风险分散的基础上降低了个体的风险压力。

3.利益共赢:通过合作实现利益最大化,使各方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

二、联合开发模式的优势1.风险分散:联合开发模式可以分散开发商个体的风险,减少投资风险的压力。

各方共同投资,共同承担风险,一方遇到问题时可以得到其他方的支援。

2.资源整合:联合开发模式可以整合各方的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开发商、土地拥有者、投资者等各方的资源优势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3.专业化分工:各方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业务能力进行合理分工,提高了项目的整体水平和效益。

专业的开发商可以负责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土地拥有者可以提供合适地块,投资者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形成合力。

4.市场竞争力:联合开发模式集中了各方优势资源,提高了项目的市场竞争力。

多方参与合作可以提供更多的创新思路和资源支持,使项目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5.推动区域发展:联合开发模式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

通过合作共赢,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三、联合开发模式的挑战1.利益分配:联合开发模式中,各方在利益分配上往往存在争议。

需要通过合理的合作机制和协议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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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风险分析目录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2.制作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应注意问题3.制作和签订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应注意问题4.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条款5.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6.专题一:房地产合作开发概念与类型7.专题二: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的特征及认定8.专题三: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体资格9.房地产公司如何选择开发模式10.房地产合作开发中需注意的问题浅析=本文较长,建议收藏,阅读时间30mins=1.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1、房地产联建房地产联建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 B 企业)与提供土地的一方(A企业)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按比例分配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并以各自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

一般适用有提供土地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签立。

双方可以约定:A企业出地、B企业出资金、技术、劳务,双方合作开发。

该方案需要注意的细节是:项目开发需要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向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和各种证件许可。

另外B企业投入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并享有最终一定成果。

同时,A、 B 双方还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权属的变更手续,依法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分成比例变更登记到B的名下。

项目开发完成后,A企业按照所获得房屋的公允价值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B企业按照分出的房屋公允价值计算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确定土地入账价值。

该方案合作双方都要视同销售,看似没有享受税收优惠,但以A企业为开发主体转变为以A、 B 双方合作名义上的开发主体,符合开发资质要求,项目经营核算以B企业为主,项目涉及的税金也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避免了以A企业名义开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假如在该项目开发过程中, A 企业不需要自用开发产品,哪么除联建方式外,A企业可以考虑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给B房地产开发企业, 完全以B企业的名义立项开发销售,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B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整个开发过程能够名正言顺。

这种方式下A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B企业应当缴纳承受土地使用权契税。

3、组建项目开发公司项目开发公司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的与提供土地的一方以组建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来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这种情形下,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合作人即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

般适用于合作双方都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的情形。

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B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项目开发以项目公司名义立项并办理有关手续。

在合作开发协议中对开发模式、合作开发各方的投资回报的方式及风险的承担、资金监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A土地协议折价入股方式构成合作投资比;B 土地评估作价入股方式构成合资投资比例。

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仍然以 B 企业为主体计算缴纳。

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B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用缴纳营业税;应当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

B房地产企业需要交纳契税.4、整体产权转移已经获得立项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开发的收益人互相之间,或向他人转让其股权或合作开发权益的行为。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模式:1)以项目公司股权并购(兼并或收购)方式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2)以项目合作各方权益比例的变更转让房地产开发权益: A 权益在合作各方内部转让;B权益转让给合作各方以外第三人。

这种方式下,A 企业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不用计算合并环节的清算所得或损失。

B房地产企业不需要缴纳契税。

5、房屋参建房屋参建是指参建人以参建名义对已经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参与投资或预购房屋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参建人通过投资或参与房地产建设而获得部分房产的所有权。

一般适用于房地产项目已进行,但开发方资金不足的情形。

房屋参建行为往往因为没有被政府的主管部门行政批准而被认定为行为无法律效力,因此,不予考虑。

在以上五种方案中,联建开发可顺利立项开发销售,但不能获得税收收益,而且联建开发投资者之间复杂的关系往往无法通过合作协议统一调整,合作投资者之间容易产生纠纷。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权益清楚,但不能获得出让方的相关支持尤其是社会资源支持,也不能获得税收收益。

组建项目开发公司可以通过法人实体明确各股东权益,也可以通过新的项目开发公司获得拟建开发面积所需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也可以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可以免征本环节的企业所得税和契税。

应该是房地产开发较为优越的开发形式,特别是一些大型项目的房产开发中。

在项目公司运营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受让股权或合作开发权益的方式,获得项目全部产权。

合作开发的立项、规划选址、规划用地、建筑设计、施工许可,以及项目转让的土地使用人(股东或权益人)或者项目功能、用途等变更手续,均系要式的须经批准的行为, 均需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持有批准文件或证照。

6、合作开发的其它方式:先合伙后转为法人型的合作开发2.制作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应注意问题1)要明确合作各方的开发资质或取得资质的相应责任;2)约定先合伙或合作、后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其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先后不同;要明确先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办理相应手续的责任主体;3)组成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的,要明确注册资本投入方式以及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差异的处理对策及相应的责任;4)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组成项目公司的,土地使用权须作评估;5)以筹建处或其它名义合作开发的,须使之成为能独立承担权利义务的其它经济组织,并明确合作筹建各方的权利义务;6)合作开发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投资的,应办理土地使用人和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明确有关费用的承担方式和责任人;7)一个地块上合作开发涉及几个性质不同的项目,应分别立项、分别进行审批并办理不同的证照;8)合作开发各方的投资回报的方式,应按是否以开发项目的房屋为标的分别规定权利义务,投资回报系约定分房的,应明确房屋分配的具体办法;投资回报系分配利润的,应约定利润的计取方式;9)合作开发合同应约定建筑面积增加时的政府批准手续和增加面积的成本,增加分担及面积分配方式;10)合作开发合同由于需办理相关手续,往往效力待定,合作合同应具体约定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或不生效时的具体处理方法。

3.制作和签订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应注意问题1)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必须由所有人转让、受让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2)转让项目已有的各种政府批文均必须在合同中列明,包括立项和规划批文等;3)项目转让应符合开发不同阶段的政府有关允许转让的条件;4)已成立项目公司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房地产项目,应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办理房地产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5)成立项目公司的转让方的债权债务要明确,潜在债务的澄清,要约定公告程序;6)未成立项目公司以合作各方的投资权益内部转让全部或部分房地产项目,应按项目土地使用的不同情况,申办变更立项和土地使用的批准手续;转让给合作各方以外当事人的,须获得原合作各方及受让方的一致同意;7)转让的项目如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或虽已办理了出让手续,转让时尚未付清出让金的,应约定办理出让手续的具体责任人及有关费用包括尚未付清的费用的承担方式;8)项目转让时,项目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开发,转让合同应约定补办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手续及具体责任人;9)项目转让时,按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年限已开始使用的,转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应作相应扣除;10)房地产项目转让前已实行预售的,应约定转让双方通知预购业主,并明确因此引起相应责任的处理方法。

3. 制作和签订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应注意问题1)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必须由所有人转让、受让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2)转让项目已有的各种政府批文均必须在合同中列明,包括立项和规划批文等;3)项目转让应符合开发不同阶段的政府有关允许转让的条件;4)已成立项目公司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房地产项目,应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办理房地产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5)成立项目公司的转让方的债权债务要明确,潜在债务的澄清,要约定公告程序;(6)未成立项目公司以合作各方的投资权益内部转让全部或部分房地产项目,应按项目土地使用的不同情况,申办变更立项和土地使用的批准手续;转让给合作各方以外当事人的,须获得原合作各方及受让方的一致同意;7)转让的项目如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或虽已办理了出让手续,转让时尚未付清出让金的,应约定办理出让手续的具体责任人及有关费用包括尚未付清的费用的承担方式;(8)项目转让时,项目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开发,转让合同应约定补办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手续及具体责任人;9)项目转让时,按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年限已开始使用的,转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应作相应扣除;10)房地产项目转让前已实行预售的,应约定转让双方通知预购业主,并明确因此引起相应责任的处理方法。

4.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条款1)合作开发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项目概况(包括:坐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关规划指标等);3)项目现状;A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B、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

4)合作方式;A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方式需约定: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出资比例、时间;组织机构的设立、运作程序、利润分配等;B、合作建房协议方式;需约定:合作各方的投资方式(包括土地投入的评估)、投入期限、投资比例、合作经营方式、运作机构的组成、利益(权益)分配等。

5)项目公司成立前后的权利义务的转移(包括项目公司成立前所发生费用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办理等)6)项目的总投资数额(包括成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的差异)的投入方式;7)项目合作建设计划(规模、进度等)8)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应约定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分担以及合作投资回报的分配方式)9)违约责任;10)解决争议的方法;11)合作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5.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1)转让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项目概况(包括:坐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 关规划指标等);3)项目转让时土地使用权性质,获得方式及使用期限;4)项目现状;A 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B 、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停建、缓建)C 项目涉及的土地或工程的权利限制情况;5)项目转让方式;A 以开发项目转让方式;需约定:转让费用的构成、数额、支付方式,项目的立项、用地、工 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等;B 、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方式;需约定:项目公司概况、股权转让比例、价格、支付方式,现有资产 的认定,需出示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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