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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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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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银行市场风险的全面管理,有效提高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以及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规范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是指x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对具体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组合或者产品组合,按照关键风险指标设置的风险暴露上限或下限。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是指x银行运用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工具,将市场风险承担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对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报告、调整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五条x银行进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要遵循“合理设定、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及时报告”的原则:(一)“合理设定”原则,即要兼顾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的发展需要,设定市场风险限额。

(二)“严格执行”原则,即要严格遵守限额管理的要求,保证限额管理的严肃性。

(三)“动态管理”原则,即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限额的执行情况,对市场风险限额进行动态管理和适时调整。

(四)“及时报告”原则,即要及时将限额执行的情况向风险管理部门、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总行和经总行授权开展本外币资金交易和投资业务的一级分行及境外分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总行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直接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提请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有权审批人审批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政策、全行市场风险限额。

(二)监督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管理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管理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批准全行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建议。

(五)批准新产品、新业务市场风险限额建议。

第八条总行风险管理部承担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职责,包括:(一)拟定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政策,包括:具体办法、流程、计量标准等。

(二)拟定全行市场风险限额。

(三)提出、审查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调整建议。

XX农商行银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XX农商行银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国外实践
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等积极推动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应用,许 多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已将压力测试纳入日常 风险管理流程。同时,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 监管组织也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市场风险压力 测试的指引和标准,为各国金融机构提供参 考和借鉴。
03
XX农商行市场风险现状分析
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
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结合压力测试需求,完善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 流程。
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
加大对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执行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 督力度,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提升员工风险意识
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银行员工对市场风险的认识 和重视程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推动业务创新和发展战略落地
分类
根据测试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可分为综合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综合压力测试 旨在全面评估机构整体市场风险抵御能力,而专项压力测试则针对特定风险或业务进行深入分析。
原理及作用
原理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基于历史模拟、蒙特卡洛模拟等统计和计算方法,构建反映极端市场环境的情景假设,并据此 评估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变化。
支持业务创新
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压力测试结 果为银行业务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优化产品定价策略
根据压力测试结果,调整银行产品定价策略 ,提高市场竞争力。
助力发展战略实施
将压力测试纳入银行发展战略规划,为银行 长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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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情景法
基于专家判断或经验假设构建压力情景,分析潜在风 险因素。
蒙特卡洛模拟法
通过随机抽样和概率分布模拟市场风险变化,评估银 行风险承受能力。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我行避免遭受到因承担了超越我行风险偏好而产生的不可预测的损失,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所承担的一切市场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的制定基于以下目的:(一)股东的长期风险调整收益最大化;(二)依据风险容忍度和谨慎性限额来管理整体市场风险;(三)有效地支配风险敞口以协助在利率变动中获利。

第四条本办法是由我行金融市场部拟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再经行长同意及我行的董事会予以批准。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年审定本办法与配合业务发展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及法规上的要求相匹配。

本办法的所有变更必须由我行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行长同意后再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我行的风险管理自上而下由董事会通过行长实施。

为了使风险管理更为有效,风险管理权限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至各业务部门,风险权限组织如下:第六条风险承担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之间存在明确的责任分割。

各部门的具体权责如下:(一)董事会我行的董事会是我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同时决定我行的风险偏好。

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董事会职责主要包括:1、明确我行市场风险管理目标。

2、批准我行的风险管理和策略,以及风险管理构架,其中包括组织结构、管理层的职责、风险管理相关事宜的授权、风险鉴别与度量,风险监管与控制及管理风险收益率及风险组织结构和市场风险结构的管理。

3、制定企业策略和资产负债可承受的风险水平,批准限额以管理我行的市场风险。

4、决定我行有关部门审核的风险限额和政策,但不包括程序上的操作的改变。

任何程序上的操作上的改变由我行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

通过对政策遵循的复审及审计报告监管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辅助我行市场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是风险控制委员会。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首先,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这包括建立市场风险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和权力;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定市场风险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及时发现和评估市场风险。

其次,商业银行需要进行市场风险的测量和评估。

在市场风险管理中,风险测量和评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各种风险度量模型,比如价值敏感度模型和历史模拟模型等,对不同种类的市场风险进行度量,并评估其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的影响。

第三,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市场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

监测和控制是市场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

商业银行应该及时监测市场风险的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商业银行还需要建立市场风险警报机制,设定市场风险容忍度限额,确保市场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最后,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市场风险报告和沟通机制。

市场风险报告是向银行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提供市场风险信息的重要手段。

商业银行应该及时准确地编制市场风险报告,并向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解释,以便得到及时的指导和支持。

总之,市场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科学、规范的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对于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保护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上述基础上,商业银行还需要实施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来有效管理市场风险。

首先,商业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类体系。

通过建立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分类标准,将不同类型的市场风险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以便更准确地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可以按照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等方面进行分类,并根据每种风险的特点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

其次,商业银行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量化和测算方法。

通过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如价值敏感度、风险价值、杠杆比率等,来对市场风险进行量化和测算。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历史数据和模型法进行风险测算,以便更好地评估市场风险的程度和影响程度。

农商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是指用于有效控制金融产品市场风险损失的限定额度值,是本行市场风险偏好的具体量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是指本行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对市场风险指标设置限额,并据此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市场风险限额种类、市场风险限额设定、市场风险限额监控、市场风险限额调整以及市场风险超限额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包括:(一)确定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二)确定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架构和体系;(三)审批市场风险限额设置;(四)审批市场风险限额调整申请;(五)审阅市场风险限额报告;(六)审批市场风险超限事宜;(七)高级管理层权限内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本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二)拟定市场风险限额设置;(三)监控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四)提出市场风险限额调整申请;(五)编制市场风险限额相关报告;(六)沟通、监控市场风险超限事宜;(七)审核市场风险超限处理方案;(八)高级管理层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事项。

第七条本行计划财务部作为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协助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拟定市场风险限额设置;(二)提出市场风险限额调整申请;(三)协助审核市场风险超限处理方案。

第八条本行市场风险相关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拟定市场风险限额设置;(二)提出市场风险限额调整申请;(三)编制市场风险超限处理方案;(四)在既定市场风险限额内开展业务。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高质量发展,促进本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治理机制,实现风险管理由零散、粗放向全面、精细化管理转型,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全面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集中度风险、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大额风险暴露以及其他类别风险。

同时,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等关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将廉洁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范畴,具体要求按照省行党委《关于印发<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对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以上类别风险进行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本行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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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和体制,完美全面风险管理系统,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推行,依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引导》,并联合本行实质,拟订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钱(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钱)的不利改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经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能够蒙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利润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第四条本行应该充分辨别、正确计量、连续监测和适合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保证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重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肩负的市场风险水平应该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般配。

第六条为保证有效实行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辨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议和财务估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联合,并与本行整体财产欠债管理策略相般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安分派应依据董事会确立的资本总数及分派方法,审定市场风险的资安分派总量,并在本行肩负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派。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构造第八条本行应成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美的、靠谱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含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有关实行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肩负对市场风险管理实行监控的最后责任,保证全行有效辨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肩负的各种市场风险。

详细职责包含:(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立全行能够蒙受的市场风险水平;(二)敦促高级管理层采纳必需的举措辨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三)按期获取并批阅对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四)监控和评论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状况。

董事会可受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执行以上所有或部分职能。

XX银行债券交易市场风险管理细则

XX银行债券交易市场风险管理细则

XX银行债券交易市场风险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债券投资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稳健发展,根据《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指引》和《XX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债券交易市场风险系指因市场价格(利率)的不利变动,使交易账户内的债券投资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本细则通过限额管理避免或有损失的产生。

第二章岗位及职责第四条债券交易市场风险管理由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共同实施。

第五条金融市场部负责在市场风险限额范围内落实具体的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第六条金融市场部负责人职责(一)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对副总经理初审后的市场风险限额进行审核。

(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负责市场风险限额的初审。

第七条金融市场部风险中台职责(一)牵头提出市场风险限额申请。

(二)公布经核定审批的市场风险限额,并监控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业务需求及风控需要,提出调整市场风险限额的建议。

(四)定期向风险管理部报送债券交易市场风险信息及报告。

第八条金融市场部交易账户交易员职责(一)配合风险中台提出市场风险限额申请。

(二)在规定的市场风险限额范围内开展交易,不得超限额交易。

(三)定期向风险中台提供交易台账、交易策略及其他业务资料。

(四)负责债券评级、类型等相关系统录入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负责对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市场风险管理进行指导,监控债券投资业务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和债券交易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第十条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战略意图,核定债券交易市场风险加权风险资产限额,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

第三章市场风险限额第十一条债券交易市场风险限额根据实质重要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设定,通过设定各类限额将交易账户内债券投资业务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第十二条债券交易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一)市场风险加权风险资产限额。

市场风险加权风险资产限额系指经计划财务部核定后,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的债券投资业务年度市场风险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推动本行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系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按照引发风险的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市场风险可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系指由合格的人员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

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是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文件,是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其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技术手册等涉及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职责分工第五条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是以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为决策核心,以本行高级管理层为实施主体,以风险管理部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为执行单元,以市场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持部门为支撑,各方紧密联系的市场风险管理决策和实施体系,以本行监事会,稽核、监察部门组成监督体系,共同构成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第六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对本行市场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一)负责审定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与相关制度。

(二)根据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形势与变化,结合本行业务发展情况,合理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敞口、金融工具、投资方式、保值和风险缓解策略,负责审批或授权审批涉及重大市场风险的重大经营活动。

(三)督促高级管理层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

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七条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有权获得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关于市场风险管理的任何议案和报告,并对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的合规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2024年商业银行法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商业银行法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商业银行法实施细则商业银行法最新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____商业银行法》、《____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____境内发生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据《____商业银行法》和《____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银行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收费方式向其客户提供的各类本外币银行服务。

第五条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提供银行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应以银行客户为中心,增加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禁止利用服务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为:(一)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

除前款规定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调整。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告行的,由其主报告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

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个人和企事业的承受能力。

第十条商业银行办理收付类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不得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大额取款业务、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除外。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 构建市场风险防范体系,保障业务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依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职责划分、控制管理方法、相应模型、管理流程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的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带来的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市场风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董事会对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责:(一)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二)确保本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三)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等;(四)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五)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六)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获得授权的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职责(一)负责审查市场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二)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三)负责监督市场风险管理和执行状况。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第八条计划财务部职责如下:(一)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二)组织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三)监测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报告超限额情况;(四)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制定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流程;(五)组织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六)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提供市场风险相关信息;(七)其他有关职责。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全面风险管理纲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市场风险是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

第三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管理理念是:(一)自上而下、共同参与。

即强调建立自上而下、垂直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科学设定在市场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在此基础上自上而下设定和分解市场风险管理目标。

并强调市场风险管理全过程所涉及的每位员工都能够正确理解和有效履行其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

1(二)全程管理、动态管理。

即强调市场风险管理是由识别、计量、监测,到控制市场风险的循环往复过程。

同时,在经营策略、业务规模、风险管理能力等内部影响因素和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监管环境和风险管理技术等外部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适时调整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策略,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确保市场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三)科学管理、量化管理。

市场风险管理具有高度专业化、技术化、数量化的特征,在市场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尽可能确保专业人员使用科学的、量化的管理手段和工具,采用合适的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择取恰当的模型和参数,进行定量化的计算和监测,采用限额管理的方式实现对市场风险的有效管理。

(四)管理风险、创造价值。

管理风险并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实现收益是金融机构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手段,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法人机构可承受范围内,实现风险可控基础上的收益最大化。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为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活动提供基本准则和导向,指导本行市场风险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指标2体系和管理工具与手段的建立与完善,确立适合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高质量发展,促进本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治理机制,实现风险管理由零散、粗放向全面、精细化管理转型,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全面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集中度风险、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大额风险暴露以及其他类别风险。

同时,按照XXX、省纪委、XXX党委等关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将廉洁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范畴,具体要求按照省行党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对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以上类别风险进行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本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四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本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考虑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审慎评估各类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防范跨境、跨业风险。

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是指为实现风险管控目标而建立的有用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一)风险治理架构;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三)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四)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五)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

第五条推行稳健的风险文化,形成与本行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理念、价值准则、职业操守,建立培训、传达和监督机制,推动全体工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第六条本行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保障制度执行,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自我评估,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存在于本行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第三条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债券投资业务、债券承分销、债券现券交易、公开市场交易、债券回购业务(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信用拆借、外汇即期交易。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职责第五条风险XX部职责(一)负责拟定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和程序,提交经营管理层审议。

(二)负责拟定本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申请、审批、调整及超限额处理流程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

(三)负责市场风险限额的监测、报告。

每日监测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当出现超过限额预警线或超限额时,及时通知业务经营部门和资产负债管理部,并向经营管理层进行报告。

(四)每日利用系统对交易账户债券投资进行市值重估;(五)定期利用市值重估、久期和敏感性分析等方法对本行市场风险进行计量、监测。

(六)定期设计并实施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七)每月将市场风险监测情况汇总形成市场风险管理报告上报经营管理层。

第六条资产负债XX部职责(一)负责组织市场风险业务的经营授权管理。

(二)拟定本行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划分政策、规则和程序,明确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划分标准或内容并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负责拟定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限额,并负责组织各类限额的申请、审批、调整及超限额处理工作。

市场风险限额的类别、结构及额度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审批。

市场风险限额应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量限额、敞口限额和止损限额。

X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X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X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第10号),以及《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风险限额系指本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交易账户中具体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组合,按照关键风险指标设置的风险暴露上限或下限。

本办法适用于交易账户项下市场风险限额管理。

第三条本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系指运用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工具(如交易限额、风险限额和止损限额等),将市场风险承担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通过限额管理避免和降低或有损失的产生,并对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报告、调整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四条通过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可量化的限额指标,传导本行市场风险偏好,对市场风险暴露状况进行识别与衡量,对市场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基本原则(一)可行性原则。

市场风险限额指标必须是现实可行的,同时能反映风险与收益关系。

(二)适用性原则。

根据管理需要,结合不同业务特点及风险特征,采用不同的市场风险限额指标进行管理。

(三)统一性原则。

交易账户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实行全行统一管理。

(四)有效性原则。

市场风险限额指标的选择应与市场风险计量水平相适应,并通过清晰的授权确保有效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市场风险水平,审议市场风险限额方案和控制目标,评判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

第七条金融市场部(一)负责拟定市场风险限额方案和控制目标,提交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并严格执行市场风险限额;(二)负责按资产组合、金融工具类型,将拟定的限额指标进行报备;(三)定期向风险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报告部门限额的执行情况;(四)负责拟定超限额处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五)提出全行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建议和新产品、新业务市场风险限额建议。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一)负责拟定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政策;(二)审核金融市场部提交的市场风险限额指标后,报计划财务部;(三)参与执行市场风险限额管控工作;(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独立监测、预警和报告等工作;(五)参与超限额情况的处理;(六)负责定期对限额使用情况、限额审批和授权进行监查。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保康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6〕44号)等相关文件,并借鉴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保康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保康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一)信用风险。

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保康农商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等)的不利变动而使保康农商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是指因保康农商银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

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五)合规风险。

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风险。

(六)声誉风险。

指由各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各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包括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第四条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匹配性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与风险状况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保康农商银行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

(二)全覆盖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个业务条线,包括表内外业务;覆盖所有分支机构、附属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三)独立性原则。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范本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范本

市场风险管理办法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XX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要求,旨在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促进和保障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

3.定义、缩写和分类3.1定义1)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与负债的结构和期限不一致的情况下,由于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所导致银行净利息收入损失的风险。

3.2缩写:无3.3分类:市场风险可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4.职责与权限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统一领导、责权明确、科学监督、严格控制的原则。

1)统一领导:本行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市场风险实施统一领导和监控;2)责权明确:建立有分工明晰、责权明确的市场风险管理程序;3)科学监督:针对本行资产负债结构特点和不同业务品种选择合适的市场风险衡量方法和风险限额,对经营活动的市场风险敞口进行实时监测和合理调控;4)严格控制:对市场风险管理程序设立必要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5.2基本规定无6. 管理操作规定别和衡量和衡量不准,未能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导致市场风险发生。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措施:选择合适的识别方法以及保证计量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控制部门/岗位:资金业务部/统计分析岗6.2利率、汇率风险限额设定相应风险限额,根据内外部条件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风险描述:人员对市场利率敏锐性不高,风险限额设置不合理,导致市场风险发生。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控制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合理设定风险限额。

控制部门/岗位:资金业务部/统计分析岗6.3风险的检测和控制1)事后检验。

事后检验是指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发生的损益进行比较,以检验计量方法或模型的准确性、可靠性,并据此对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的一种方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xx总发〔xx〕384号,xx年12月1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和规避市场风险,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提高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如农产品、矿产品和贵金属等)价格的不利变动带来的风险。

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风险。

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交易性市场风险是指因风险驱动因素的变化(如利率的变化、发行体信用的变化等)导致投资组合或单笔交易的价格发行变化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非交易性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结构(如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币种结构等)的不完全匹配,当利率、汇率等发生变动时,银行收益产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

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统一全行市场风险偏好,促进业务流程的持续优化,在市场风险可控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收益率的最大化,从而提升本行的价值创造力。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市场风险管理应涵盖本行表内外、本外币、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各类业务。

(二)平衡性原则。

对各项业务、产品和经营管理活动所蕴含的市场风险应充分识别,制定适当的程序和方法有效管理风险,保持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三)审慎性原则。

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应与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涉及市场风险的业务开展规模和市场风险敞口应与交易员和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能力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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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存在于本行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第三条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债券投资业务、债券承分销、债券现券交易、公开市场交易、债券回购业务(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信用拆借、外汇即期交易。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职责
第五条风险XX部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和程序,提交经营管理层审议。

(二)负责拟定本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申请、审批、调整及超限额处理流程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

(三)负责市场风险限额的监测、报告。

每日监测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当出现超过限额预警线或超限额时,及时通知业务经营部门
和资产负债管理部,并向经营管理层进行报告。

(四)每日利用系统对交易账户债券投资进行市值重估;
(五)定期利用市值重估、久期和敏感性分析等方法对本行市场风险进行计量、监测。

(六)定期设计并实施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七)每月将市场风险监测情况汇总形成市场风险管理报告上报经营管理层。

第六条资产负债XX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市场风险业务的经营授权管理。

(二)拟定本行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划分政策、规则和程序,明确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划分标准或内容并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负责拟定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限额,并负责组织各类限额的申请、审批、调整及超限额处理工作。

市场风险限额的类别、结构及额度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审批。

市场风险限额应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量限额、敞口限额和止损限额。

(四)根据限额执行情况、压力测试结果适时向经营管理层提出调整各账户资产、负债的规模和期限结构等的建议。

(五)负责本行市场风险资本管理,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要求,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计提充足的资本。

第七条业务经营部门职责
总行同业XX部、国际XX部是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主要业务经营部门,在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中职责如下:
(一)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各类
市场风险,以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最大化。

(二)负责在经营授权的范围及限额内进行相关的业务经营,同时为承担市场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市场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等得到有效执行,细化落实相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及风险指标。

(四)当出现系统出现无法进行估值的情况时,负责按相关要求进行市值重估,并将估值方法、数据来源和估值结果报风险XX部进行审核。

(五)当系统无法提供数据时,向市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市场风险监督、分析所需数据,并负责提供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数据。

第三章报告体系
第八条有关市场风险情况的报告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管理部门提供。

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

第九条风险XX部定期向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市场风险管理报告应包括:市场风险指标情况及限额执行情况、估值情况、敏感性分析情况、压力测试情况以及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可能对全行市场风险指标产生的影响等。

第十条资产负债XX部定期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情况、市场变化对本行市场风险资本的影响及相关调整建议。

第十一条业务经营部门定期向主管副行长报送业务运营中市场风险控制报告,并抄送风险管理部和资产负债管理部。

报告内容包括:超限额处理情况、涉及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情况、交易策略以及经济形势、
金融市场的变化对我行承担的市场风险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第十二条当出现重大市场风险事项时,风险XX部、资产负债XX 部应及时向经营管理层报告,业务经营部门应及时向主管副行长报告。

市场风险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出现超过本行内部设定的市场风险限额的严重亏损;
(二)金融市场发生的引起市场较大波动的重大事件将对本行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产生的影响;
(三)交易业务中的违法行为;
(四)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第四章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同业XX部和国际XX部作为业务经营部门应当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对冲、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降低市场风险水平,以及相关市场估值无法取得时采取的措施,并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和测试,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

各相关部门应配合科技部建立针对自然灾害、银行系统故障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或者备用系统、程序和措施,以减少本行可能发生的损失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XX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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