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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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一、入队条件
1. 志愿者必须为大学生或在校学生,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
2. 志愿者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愿意为他人服务;
3. 志愿者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帮助。

二、服从指挥
1. 志愿者必须服从队长和领队的指挥,听从组织安排;
2.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其他队员的工作;
3. 志愿者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保护隐私
1. 志愿者在服务对象的家庭和个人信息全程保密,不得外传;
2. 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利用其信息谋取私利;
3. 志愿者不得擅自将服务对象的照片、资料等信息用于商业用途。

四、服务守则
1. 志愿者应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有侮辱他人、损坏公共财产或参与不良行为;
2.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服务对象,不得有歧视、虐待或侵犯服务对象的行为;
3. 志愿者应当尽力提供帮助,不得推卸责任或拒绝服务对象合理的请求。

五、处罚与奖励
1. 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被取消志愿者资格;
2. 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获得组织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其继续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以上是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志愿者能够认真遵守,共同提升服务质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志愿服务队是指一支由志愿者组成的团队,致力于为社区、学校或其他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的队伍。

为了确保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维护队伍的纪律和秩序,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一、队伍宗旨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服务社区、奉献爱心、传播友善。

通过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队员责任1. 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达活动现场,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2. 志愿者要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言行得体,尊重他人,尊重环境。

3. 志愿者应积极学习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和服务能力。

三、队伍管理1. 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负责组织和协调队伍的活动,带领队员开展志愿服务。

2. 队员需服从队长的指挥和管理,执行队内规章制度。

3. 志愿者间要互相尊重、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四、活动安全1. 志愿者参加活动时,需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做危险行为或危害他人的行为。

2. 志愿者参与救援、救助等特殊活动时,要服从现场指挥,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救助。

五、保密原则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和队员资料属于保密范畴,志愿者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有关信息和资料,不得滥用志愿者接触到的任何信息。

六、违纪处理1. 对于不按时参加活动、不履行义务等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将根据违纪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对于严重违纪的志愿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可能向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通报。

七、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

2. 对于在志愿服务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志愿者,将录用为永久志愿者,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志愿者。

2. 针对特殊志愿服务活动,将制定相应的临时规章制度,由队长和相关志愿者共同商定并执行。

以上就是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服务社区,并在志愿服务中享受到成长和乐趣。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一、宗旨和任务志愿服务队是为了响应社会需求,促进社会进步,提供社会公益服务而组织的团队。

本团队的宗旨是传承志愿精神,发扬奉献精神,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本团队的任务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成员资格和要求1. 志愿服务队成员应是在校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热爱公益事业,愿意付出时间和努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 成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队内讨论和活动筹划。

3. 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被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4. 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三、加入和退出1. 学生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需填写入队申请表,经过评审并通过面试后方可加入。

2. 成员需遵守本团队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团队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

3. 若成员不能按时参加活动,需提前请假并得到许可。

4. 对于长期不参加活动、不履行义务的成员,团队有权根据情况决定予以取消成员资格。

四、活动安排和管理1. 志愿服务队将定期组织活动,成员应尽量安排时间参与,并提前告知队负责人是否能够参加。

2. 活动安排将提前通知队员,队员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积极参与活动。

3. 活动期间,队员应服从指挥,做好分工合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活动结束后,队员应及时进行心得体会和反馈,为后续活动改进提供参考。

五、活动纪律1. 正式活动中,成员需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队服装,保持整洁仪表。

2. 志愿服务中,成员应尊重被服务对象,保持礼貌和谦虚,不得有侮辱、歧视或伤害他人的言行。

3. 志愿服务中,成员应保护公共设施和被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得损坏或盗窃。

4. 志愿服务中,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5. 成员不得私自泄露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和被服务对象的隐私。

六、奖励和处罚1. 对于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成员,将给予嘉奖和表彰。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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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一、总则志愿服务队是由一群热心公益、自愿奉献的人士组成的团体,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为了确保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志愿者招募与注册1、招募条件(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队的相关规定。

2、注册流程(1)申请人填写《志愿者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2)志愿服务队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参加志愿者培训。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成为注册志愿者。

三、志愿者权利与义务1、权利(1)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活动。

(2)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3)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退出志愿服务队的自由。

2、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和安排。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3)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和隐私,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保守志愿服务队和服务对象的相关秘密。

四、志愿服务活动管理1、活动策划(1)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服务队的宗旨,制定年度和月度志愿服务活动计划。

(2)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人员安排等。

2、活动实施(1)在活动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物资准备、人员培训等。

(2)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3)及时记录活动过程和服务效果,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

3、活动总结(1)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活动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2)根据总结和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五、志愿者培训与考核1、培训内容(1)志愿服务理念和精神的培训。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1. 服务宗旨志愿服务队旨在积极响应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和平台,培养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2. 服务对象志愿服务队的服务对象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弱势群体、社区、学校、医院、环保组织等。

3. 志愿行动3.1 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行动包括日常服务和特定项目服务。

3.2 日常服务是指志愿者按照自己的时间和能力,参与到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中,如陪伴老人、义务劳动、开展公益宣传等。

3.3 特定项目服务是指志愿者参与组织的有计划、有方向、有目的的服务行动,如团队公益活动、社区清洁行动等。

4. 入队条件4.1 志愿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养,热爱公益事业并具备自愿参与的精神。

4.2 志愿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强度和环境。

4.3 志愿者必须接受入队培训和组织安排,服从队长的指挥。

5. 服务时间志愿服务队的服务时间根据具体项目和服务对象的需求进行安排,参与者需按时履行义务并积极配合。

6. 队员权益与义务6.1 队员有权享受公平、合理的服务安排,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6.2 队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从组织安排,维护队伍的正常运作。

6.3 队员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

7. 队员管理与考核7.1 志愿服务队设立队长及相应职务,负责队员管理和组织工作。

7.2 队员应按时参加队内会议和培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7.3 队员的表现和贡献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表现优异者可获得相应奖励和荣誉称号。

8. 违纪处分8.1 对于违纪者,志愿服务队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撤销职务、暂停参与服务等。

8.2 严重违纪者将按照志愿服务队的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并可面临法律追究。

9. 规章制度的修改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时需经过队员大会的讨论和表决。

志愿者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保障志愿者权益,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公益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志愿者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1.3 志愿者服务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投身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结构2.1 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志愿服务工作。

2.2 志愿者服务队设副队长若干名,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2.3 志愿者服务队设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2.4 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分为注册志愿者和普通志愿者。

注册志愿者需具备一定的时间、精力、技能和责任心,参与队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三、队员权益3.1 志愿者享有参加队内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志愿者培训、咨询、资料等资源的权利。

3.2 志愿者享有对队内工作的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3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4 志愿者享有退出队伍的权利,需提前向队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四、志愿服务活动4.1 志愿者服务队根据社会需求和队员特长,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4.2 志愿服务活动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长期项目至少持续三个月,短期项目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4.3 志愿者可根据个人兴趣和时间选择参加项目,队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队员参与资格。

4.4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期间,需遵守活动规定,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服务质量。

4.5 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培训与考核5.1 志愿者服务队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升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志愿服务能力。

5.2 志愿者参加培训时,需按时到场,认真听讲,积极参与。

5.3 志愿者服务队设立考核制度,对队员的志愿服务活动次数、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估。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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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加入与退出1. 任何符合要求的人士皆可自愿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

2. 新成员应填写入队申请表并接受面试和培训。

3. 队员若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队伍,应提前书面通知队长,并进行交接工作。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1. 队长:- 负责整个志愿服队的组织与管理;-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与相关组织进行协调;- 指导培训新成员,并保证队内纪律与秩序。

2. 副队长:- 协助队长进行队伍管理与组织工作;- 在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3. 部门负责人:- 负责志愿服务队内各部门的管理与运作;- 组织成员参与部门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四、队员权利和义务1. 权利:- 参与队内的决策和讨论;-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2. 义务:- 准守队内规章制度;-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保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

五、队内活动与培训1. 每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活动计划由队长和部门负责人制定。

2. 志愿者需参加培训,提高相关技能和服务水平。

六、纪律要求1. 志愿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2. 志愿者应礼貌待人,尊重他人,互相合作。

3. 不得擅自离队、缺席志愿服务活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4. 保持队内的秩序与纪律,服从指挥。

七、奖惩制度1. 优秀成员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得到奖励。

2. 对于违反队内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取消队员资格。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志愿服务队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2. 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队即视为认可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通过制定和遵守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我们将建立一个有序、和谐的队伍,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的效果和影响力。

希望每位志愿者都能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共同为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引导和管理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是志愿者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志愿服务规章制度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志愿服务是一种无偿奉献的行为,旨在为社会、环境或他人提供帮助。

为了保证志愿服务队的有序运行,并确保志愿者的权益,以下是我们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1. 参加条件- 志愿者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 志愿者需有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 志愿者需具备相关的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

2. 志愿服务活动安排- 志愿者需提前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 志愿者需要准确了解活动内容、时间和地点,做好充分的准备。

- 若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志愿者需提前通知组织者。

3. 志愿服务行为准则- 志愿者需以礼貌友好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尊重他人的隐私和自由。

- 志愿者需保持良好的形象,穿着整洁,不得穿着不当或带来不便的服饰。

- 志愿者需服从组织者的指导和安排,不得私自离开或擅自改变服务内容。

4. 志愿服务安全与保护- 志愿者需遵守安全规定,保证自身安全,不得进行危险操作。

- 志愿者需保护志愿者团队的共同利益,不得泄露志愿队内部信息。

- 志愿者需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

5. 纪律与奖惩机制- 志愿者需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者的指令。

- 若志愿者违反规定,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 志愿者表现优秀者将获得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6. 志愿服务记录与评估- 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将被保存并用于个人评估。

- 志愿者需积极参加评估和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志愿服务能力。

- 志愿者表现优秀和具备潜力者,组织者将推荐其担任更重要的角色。

7. 退队与纠纷处理- 志愿者如需退出志愿服务队,需提前通知组织者,并进行正式的辞职手续。

- 若志愿者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组织者报告,并配合解决纠纷的调查。

以上规章制度旨在保证志愿服务队的正常运行和志愿者的权益。

志愿者通过加入本服务队,将以实际行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奉献爱心,并积极发挥自己的专长和能力,共同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

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志愿服务队 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 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志愿服务队的整体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由一群志愿者组成的具有团体性质的服务组织,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服务社会。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社会和谐、互助友爱的精神。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的标志为一个象征爱心和奉献精神的标志,所有队员需佩戴标志以示身份。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服从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和指挥,服从执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指示。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都是志愿者,具有独立人格、自愿参加,自愿退出的权利。

第八条志愿服务队的成员要严格按照队纪、队规、队章执行,不得擅自决定和执行与志愿服务队宗旨相违背的活动。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志愿服务队设有指导机构和执行机构两个部分。

第十一条指导机构由一名队长和若干名副队长组成,队长负责领导和管理志愿服务队的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第十二条执行机构由若干名部长和干事组成,部长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干事协助部长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遵守指导机构和执行机构领导的指示,服从指挥。

第十四条指导机构和执行机构每季度召开例会,审查工作计划和总结经验,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志愿者的要求和权利第十五条志愿者需具备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投入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志愿者有权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关权益。

第十七条志愿者需服从队领导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队规、队章和队纪。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向队领导反映工作中的问题或建议,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志愿者需尊重其他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社会公德,热爱祖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吃苦耐劳,讲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由部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要事先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安排,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顺利进行。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志愿服务队由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组成。

2. 队长负责整个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日常工作。

3. 志愿服务队成员按照任务和能力划分小组,小组之间需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

三、招募与培训1. 志愿者招募需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由队长和副队长进行面试并筛选合适的候选人。

2. 新加入的志愿者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队的宗旨、礼仪、服务技巧等内容。

3. 志愿者需签署志愿服务承诺书,并主动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四、行为准则1. 志愿者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言行举止,对待待服务对象要有尊重和耐心。

2. 志愿者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个人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或传销推销行为。

3. 志愿者不得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从事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的宣传和行为。

4. 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队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缺席或迟到早退。

五、安全保障1. 志愿者需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和安排,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志愿服务队在进行户外活动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如佩戴防护装备、注意交通安全等。

3. 志愿服务队在遇到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需遵循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疏散和救援。

六、违纪处理1. 若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可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者暂停志愿服务活动的资格。

2. 对于严重违纪的志愿者,可以予以开除,并在一定期限内不予重新录用。

七、奖惩机制1. 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和质量将作为评选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可以给予通报表彰、奖励证书、奖金等形式的物质和荣誉奖励。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志愿服务队所有,并经过队员代表讨论通过后生效。

2. 本规章制度如需修改,需经过队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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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范本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范本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广大市民提供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递正能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资料整理和文件归档。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功能小组,如宣传组、策划组、后勤组等,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队员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服务队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二)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为公益事业付出时间与精力;(三)遵守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积极向上。

第八条志愿服务队通过宣传、招募、面试等方式选拔队员,选拔过程中注重队员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对新队员进行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团队建设等,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服务队根据社会需求和队员特长,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共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确保活动安全,做到预案齐全、措施得当、风险可控。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队员自筹等。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定期公布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策划与实施、队员培训、道具器材购置等。

第六章考核与激励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对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活动表现、团队协作等。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范本

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运作,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和指导老师。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志愿服务。

第二章志愿者第四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热爱志愿服务,有奉献精神;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第五条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队需履行以下手续:1. 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2. 参加志愿服务队的面试和培训;3. 签订志愿服务协议;4. 通过志愿服务队的审核。

第六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2. 接受志愿服务队的培训和教育;3. 享有志愿服务队的各项福利;4. 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和声誉;4. 保守志愿服务队的秘密。

第三章工作人员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3. 熟悉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和协调志愿服务活动;3. 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4. 处理志愿服务队的各项事务。

第十条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决策;2. 享有志愿服务队的各项福利;3. 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和声誉;4. 保守志愿服务队的秘密。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服务队管理,提高志愿服务队成员的组织纪律性,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自愿参加、服务社会、无偿奉献的组织。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关爱他人,传递温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核心价值观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秉持公益、热爱、奉献的原则,履行服务承诺,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领导机构第六条志愿服务队设立队长一名,队长负责队伍的整体工作,管理队伍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设立副队长一名,协助队长管理队伍,充分发挥作用。

第八条队长、副队长由全体志愿服务队成员推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九条队长、副队长除了具备较高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外,还需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二节队伍建设第十条初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需进行面试,通过后方可正式加入队伍。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积极参加队内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

第三章:队员权责第一节权利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公平、公正、公开的会员权益。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成员有参与活动、提出建议、监督队伍等权利。

第二节责任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积极参与队内和队外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成员要爱护队伍的声誉,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队伍的形象。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活动安全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队伍管理第一节活动安排第十九条志愿服务队将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成员需按时参加。

第二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需提前告知队员。

第二节行为准则第二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尊重队伍内外的每一位成员,不得歧视、诽谤或攻击队员。

第二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章:处分制度第一十五节处分范围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队伍规章制度的志愿服务队成员,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开除等处分。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篇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二、队员权利与义务(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4)、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志愿服务规章制度1志愿服务是一种崇高的行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公民高尚情操的表现。

因此作为一名志愿者是高尚的`、光荣的、快乐的,每位社区志愿者都应遵循以下规章制度:一、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以“服务居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遵从志愿者行为操守。

三、传承中华民族光荣传统,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践行志愿精神。

四、尊重他人尊严,尊重他人选择。

以己之长,助人之困,尽力而为,不计报酬,言行自检,思想自律,积极针对社区存在问题建言献策。

五、保证提供服务内容合法,不侵害他人利益。

主动提升知识水平,提高志愿服务技能。

诚实守信,对提供的服务尽职尽责。

六、依托社区活动载体,提供各类志愿服务,贴近社区居民所需,开发志愿服务新领域。

促进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加强沟通,增进交往。

七、志愿者之间积极协作配合,提高志愿服务整体成效。

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美好社区贡献力量。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农高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农村建设,健全和完善农村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是指在村民委员会的倡导和扶持下,从本农村社区村民多元化需求出发,组建以本农村社区村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农村问题,倡导村民互助,共同推动农村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第三条农高区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服务队登记并获得本人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农高区志愿者服务队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五条农高区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口号是:爱心奉献新农村、志愿服务在行动。

第六条农高区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原则是:以人为本、自我服务、因地制宜、自愿参加。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团队合作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队伍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队伍荣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

第三条志愿队伍指导单位应当依法管理、组织和指导志愿活动,保障志愿队伍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志愿队伍应当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管理第五条志愿队伍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组成。

队长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管理,队员积极配合队长和副队长工作。

第六条志愿队伍应当按照各自的任务和分工,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合理安排志愿工作。

第七条志愿队伍应当每年定期召开队伍大会,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新的工作计划。

第八条志愿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志愿队伍应当对队员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条志愿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和分享队员的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志愿队伍队员享有参加志愿活动的权利,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服从队伍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三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保守队伍的秘密,不得泄露队伍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维护队伍的形象,不得参与损害队伍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互相帮助,关心队友的生活和工作。

第四章纪律和处分第十六条志愿队伍队员应当遵守队伍的纪律,服从队伍的管理。

第十七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十八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被除名,不得再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九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志愿队伍指导单位。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和提高志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队伍组织
1. 志愿服务队伍由社区志愿者自愿组成,每位志愿者需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加入。

2. 队伍内设立队长和副队长,由志愿者自行选举产生。

二、服务宗旨
1. 志愿服务队伍的宗旨是服务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

2. 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孤寡老人、照顾残疾人士、清洁环境等。

三、服务行为规范
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务对象,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志愿者应积极参与服务活动,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

四、服务记录
1. 志愿者需在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记录,记录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 志愿者单位需审核并确认服务记录的真实性。

五、安全保障
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从事危险工作或活动。

2. 如遇突发事件,志愿者需立即向队长或副队长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六、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志愿者,队伍可给予奖励或表彰。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队伍形象的志愿者,队伍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队伍内部讨论通过,志愿者需严格遵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更好地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志愿服务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效益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员若干名。

队长和副队长由队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设立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指导队员的工作,协助队长组织活动。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每个学期召开队内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第三章入队与退出第五条愿意参加志愿服务队工作的同学须填写入队申请表,经队长和指导老师同意后,正式成为队员。

第六条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退出志愿服务队:自愿退出、受到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未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

退出队员需向队长提出申请,并经队长和指导老师同意后生效。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队长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制定并执行队伍的工作计划。

队长有权指挥队员工作,协助队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副队长协助队长组织队内工作,协调队员之间的关系,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队员应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按照队长的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条指导老师负责指导队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每学期制定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具体的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

队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材料和装备。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遵守活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随意离队或擅自组织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当尊重被服务对象,遵守社会公德,保护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应迅速报告给队长或指导老师。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出色的队员,可以给予嘉奖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职责的队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记过等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志愿服务队形象,影响正常活动秩序的队员,可以给予开除队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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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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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篇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 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 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4 )、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 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 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 3 )、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 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
宣誓,领取“ 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 1 )、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 接受有关教育 , 培训;( 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 )、提出请求 ,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 4 )、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 5 )、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 1 )、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 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 3 )、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 4 )、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
秘密;
( 5 )、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 6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 7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
(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

准假后方可离开;
(七)、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八)、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九)、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十)、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做安排及其内容;
(十一)、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它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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