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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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关于《辅助用药及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管理规
定》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助用药的管理,促进临床医生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我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一、管理组织
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和医务部承担辅助用药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培训;
3、对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4、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的定义
辅助用药是一类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包括中药和西药),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疾病的辅助治疗。
三、辅助用药及中药注射剂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有的药物甚至会发
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同时药物会对机体功能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因此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化验指标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
3、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
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管理办法
1、我院对辅助用药及中药注射剂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在疗效、临床适应症是否明确以及药品
价格等因素,将辅助用药及中药注射剂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药品:疗效确切、适应症比较明确,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Ⅱ类药品:安全有效、价格稍高的品种,应控制在临床的广泛使用。Ⅲ类药品:临床适应症广泛、药品价格昂贵者,应严格控制使用。
2、我院辅助用药及中药注射剂必须由具有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开具,其中住院医师处方权限为Ⅰ
类药品;主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和Ⅱ类药品;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Ⅱ类药品和Ⅲ类药品。
3、医师越权开具药品时,必须有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临床应用疗程超过7天或三种辅助用药,必须进行科内讨论并经科室主任批准,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4、医务部每月随机对科室辅助用药及进行督导,依据药品说明书,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无适应症或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2)存在用药禁忌症;(3)医师越权限使用。(4)联合应用三种辅助用药或疗程超过7天,无主任审批意见。
5、我院现有辅助用药品种及分类目录见附件。
三、奖惩措施
1、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进行管理在日常用药分析及督导检查。
2、对在一年这的督导检查中,未查出不规范用药的科室予以2000元奖金的奖励。
3、对存在不合理使用辅助用药及中药注射剂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对科室的处理: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一次不合理用药的科室予以院内公示,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两次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扣发科室主任一个月职务津贴;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三次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扣发科室奖金2000元,科室主任两个月职务津贴。
(2)对医师的处理: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一次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院内公示、院内公开检讨;
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两次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扣发奖金的处理,扣发奖金额度为所认定的不合理用药的药品总金额;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三次不合理用药的医师,扣发奖金额度为所认定的不合理用药的药品总金额的双倍。
四、本规定于 2017 年12月15日起执行。
附件:医院辅助用药目录
中医医院
2017年12月15日
主题词: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通知
中医医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中医医院辅助用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