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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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人们的健 康。
详细描述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管道漏水、暖气不热、排水不畅等。这些 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人们的健康。
电气安装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
详细描述
电气安装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电线老化、电路短路、开关插座安装不规范等。这 些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
通风与空调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节能效果,同时也会造成 一定的环境污染。
详细描述
通风与空调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通风不畅、空调效果不佳、 噪音超标等。这些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节能效果, 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要点一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对施工设备、机具的维护保养,对施 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的审查等。
要点二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 制
包括对各分项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质量控制,对隐 蔽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关键过程的质 量控制等。
要点三
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对工程 质量的自检、专检和互检,对不合格 品的处理等。
02
开展质量通病统计分 析
针对记录在案的质量通病,进行统计 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措施 。
03
强化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将质量通病防治的有关信息向上 级管理部门反馈,以便采取更加有效 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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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住宅工程的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然而,在实际工程中,存在着许多的质量通病,如钢筋不符合标准,混凝土强度不足等。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也会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因此,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质量问题的主要分类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以分为建筑物质量问题、构件质量问题和材料质量问题三个方面。

1.建筑物质量问题:建筑物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设计、测量和施工过程中的失误,如结构不稳定、地基沉降、水电管道漏水等等。

这些问题需要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加以纠正和预防。

2.构件质量问题:构件质量问题主要是指建筑材料的质量不达标准,如混凝土强度不足、钢筋质量不好、梁、柱之间的连接不牢固等问题。

3.材料质量问题:建筑材料质量问题比较广泛,包括钢筋质量问题、水泥和砂、石料的质量问题等。

由于材料质量问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所以要格外重视。

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1.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建立住宅工程的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项目的前期,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规划,明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要求和标准。

对关键工序的质量管理要进行重点监管,确保质量要求的实现。

2.加强施工组织力度住宅工程的施工需要力量的配合。

因此,在实施建设时需要严格按照建筑图纸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并要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3.强化施工技术控制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标准化工艺流程,建立检测体系,把控施工中涉及的关键节点。

同时在施工现场建立各项技术标准,实现质量管理的系统化。

4.加强建设单位自我管理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督促,保证施工单位的人员都了解质量标准和操作规范。

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破坏、变形、变质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

5.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监理队伍是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要的排查、整改和控制的力量。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

第二条本实施导则合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等)。

第三条本实施导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

第五条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导则的规定。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导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殊要加大对经济合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

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一) 应当贯彻执行实施导则,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二) 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浮现的问题。

(三) 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经济控制性指标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充分依据;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

第九条设计单位(一)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当按本实施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三)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我们工程界来说一向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

虽然现在我国注重保障住房建设,但仍有很多住宅工程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给业主和开发商带来极大的损失和困惑。

为此,在此我向大家介绍一些住宅工程通病的防治措施,希望能对大家提高住宅工程质量起到一定的帮助。

1. 基础问题住宅工程基础问题十分关键。

无论是平整场地,还是基底垫层、基础沉降控制,都必须要重视。

特别是草地和泥土地基层,保证基底稳定不沉降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建议:1.在基底垫层期间,需要经常调整基底,保证其水平和光滑度,否则容易产生表面凹凸不平、无法妥善安装隔离层、保温层和防水层等问题。

2.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深度,需要考虑到基础工程的稳定性和开挖的深度,以及填土的质量和厚度。

2. 墙体问题住宅工程的主体建筑结构以墙体为主,保证墙体的质量对于房屋整体的性能和寿命影响极大。

因此,墙体砌筑必须非常的严谨,需要保证每一个混凝土模块的规格标准统一、每块模块之间的水平和垂直都必须非常严密。

建议:1.严格控制砖块悬挂的状态,墙面应该保持整洁和干燥。

2.建筑墙体的砌筑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如果出现砖块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

3. 楼板问题住宅工程楼板的问题也非常关键,保证楼板的质量对于房屋的性能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建议:1.对于使用SCC或流动混凝土的楼板,如果控制不好会造成表面不平整和空心现象,此时需要及时施工岗前培训和督导等控制措施。

2.在楼板设计和施工分析过程中,需要对于控制有关的荷载、混凝土的气孔、楼板板厚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4. 细节问题住宅工程中的细节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小,但往往会影响到整体工程的效果。

建议:1.在建筑材料的选用和过程中,需要对于电路、管道等要素进行深入分析。

2.房屋墙体上的门窗必须按照地震防灾的要求进行配置,缝隙、差异等都必须严格控制。

3.对于建筑材料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如各种涂料、胶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不仅需要对外观、色彩进行严格掌控,还要保证其质量和耐久能力。

住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住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住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一、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1、墙体开裂:常因设计、施工和材料质量不过关造成。

2、水泥外墙开裂:常因施工过程中忽略预防和施工技术不到位所致。

3、屋面渗漏:常因屋面材料选用不当、工艺施工不规范以及未能及时维修所致。

4、楼梯裂缝:常因设计、施工要求和操作要领不当造成。

5、家居电气火灾:常因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和后期维护管理不到位所致。

二、预防和治理方案1、加强设计和施工过程监管。

工程设计阶段,应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操作和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操作符合规定,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3、加强材料管理。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保证材料的品质,防止使用劣质材料。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提高施工质量。

5、加强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检验,确保工程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6、加强后期维护管理。

业主、物业公司应加强对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房屋的安全和舒适度。

7、强化建筑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建筑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引导和规范工程建设过程。

8、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关注度,促使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结语工程质量通病不仅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也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对工程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在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才能有效预防和治理工程质量通病,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南京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1总则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导则。

1.2本导则实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在住宅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5.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安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设计单位3.2.1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施工单位3.3.1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1. 引言住宅工程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然而,近年来宁夏地区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频发,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不便。

为了提高宁夏地区住宅工程质量,本文将针对目前常见的通病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导则,以指导住宅工程的建设。

2. 通病问题分析在宁夏地区的住宅工程中,存在以下几个常见的通病问题:2.1 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一些住宅小区在建设时,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例如道路、排水系统等方面存在问题,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2.2 施工质量差一些住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差的问题,例如墙体开裂、水电安装不规范等,影响了住宅的使用和安全。

2.3 材料质量不合格一些住宅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例如水泥、钢筋等,存在安全隐患,给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2.4 施工进度延误一些住宅工程存在施工进度延误的问题,导致住户无法按时入住,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3. 防治导则为了解决宁夏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问题,我们提出以下防治导则:3.1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住宅工程建设前,要做好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包括道路、排水系统等,确保住户的生活便利和安全。

3.3 控制材料质量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建立健全材料供应商的准入制度,确保使用的建材质量合格。

同时,加强对建材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建材的生产和销售。

3.4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施工工人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质量。

3.5 加快施工进度建立健全住宅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制度,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住户能够按时入住。

对存在施工延误的情况,要及时调查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工程实例五: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案例
总结词
电气线路设计不合理,电气设备安装质量差,防雷接地系统不完善。
详细描述
某住宅小区,在交付使用后,发现电气线路设计不合理,电气设备安装质量差, 防雷接地系统不完善等问题,给住户带来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
06
总结与展望
Chapter
总结
1 2 3
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1. 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 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
3. 对主体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 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 隐患。
装饰装修工程预防措施
总结词:加强材料质 量控制和施工工艺管 理,提高装饰装修工 程的耐久性和美观度 。
详细描述
1. 对装饰装修材料进 行严格把关,确保材 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源自2工程质量通病分类与原因分析
Chapter
地基与基础工程通病
总结词
不均匀沉降、基坑(槽)回填土沉陷
详细描述
地基承载力不足导致不均匀沉降,基坑(槽)回填土沉陷,影响上部结构安全性。
主体结构工程通病
总结词
混凝土开裂、钢筋锈蚀、砌体裂缝
详细描述
主体结构构件出现开裂、钢筋锈蚀、砌体裂缝等损伤,影响结构承载能力和耐久 性。
给排水工程治理方法
总结词
安全可靠,使用便捷
详细描述
在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用质量可靠的管材和 配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安装。同时,加强施工 过程中的质量检测,确保给排水工程的质量。
电气工程治理方法
要点一
总结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符合规范的电线、电 缆等材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安装。同时,加强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确保电气工程的质量。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是保障人民居住安全和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住宅工程的品质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改善住宅工程质量,提高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制定一套适用于南京市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导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和工程监管方面,探讨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法与策略。

一、施工工艺1. 完善施工计划要加强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确保按照科学规划、合理组织、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施工。

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方案,明确施工工序、工艺及施工方法,避免施工期间出现随意修改和无序施工的情况。

2. 加强施工技术控制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合理选用施工技术,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

加强对施工中关键工序的监控,确保工序符合规范要求,防止施工差错和通病产生。

3. 提升施工人员素质建筑企业应重视对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管理。

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施工质量。

二、材料选用1. 严格按照规范选材在进行材料选用时,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杜绝使用劣质材料。

建筑企业应加强对材料的检验和验收工作,确保选用的材料具备良好的质量和性能,杜绝低劣材料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2. 强化材料质量监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材料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材料质量跟踪追溯制度。

加强对材料的抽样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材料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持续稳定。

三、工程监管1. 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住宅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加强质量验收在住宅工程竣工时,应进行质量验收工作。

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检查,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其他工程可参照适用。

第三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第四条实施本导则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当在施工图设计中,按本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在实施中应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监理细则中提出监控措施,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根据本导则,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情况。

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1总则1.1为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规定适用于我市新建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质量通病防治,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3住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活动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设计单位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相关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底。

2.4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5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2.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容。

2.8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或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推广证。

2.9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所规定的以外,还应将住宅2.10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是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10.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 1 )2.10.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容总结报告》(附录2)。

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1总则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新建的其它建筑依照本导则带“*”条文要求执行。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工程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的技术措施。

1.4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2.3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2.4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5 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细则》。

*2.6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8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8.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2.8.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8.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3.1设计3.1.1工程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天然和复合地基的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20mm。

3.1.2砌体工程的各层在窗台标高处应按开间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其中顶层(不含阁楼层)四周套通,高度不小于90mm,纵筋顶层和底层不少于3φ10,其它层不少于3φ8,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墙体裂缝设计—1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

2砖混结构长度大于50米时,应设置变形缝。

3砌体工程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钢筋砼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C20砼;顶层砌体房屋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宜沿高度每隔400~500㎜设不少于3Φ6的纵向钢筋,与端开间两侧构造柱可靠拉结;顶层砌体房屋两端墻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

4砼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砼砌块等用于框架填充墙的轻质墙体,宜增设间距不大于4.5米的构造柱,墙高大于3.5米时,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高度不小于120㎜的钢筋砼水平系梁。

砌体无约束端应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宜采取砼框加固。

(一)在两种不同基体材料及预埋管线处,应采用18号以上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管线槽口边缘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二)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三)建筑物外墙应满足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1、施工(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砂。

(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炉停放期宜为45d (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3)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再抹灰。

并不得少于30d.(6)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7)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8)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并用与砌块强度相近的混合砂浆嵌实。

(9)文体与阳台栏板之间必须连接牢固。

(二)、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设计(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建筑形状突变。

宜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宜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宜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1 总则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 2)。

2.5.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 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 建设单位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引言•工程质量通病概述•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现状分析•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工程实例分析•建议和展望01引言背景与意义通过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防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体验1目的和范围23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明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目标、原则、措施和方法规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主要问题和内容如何确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类型和特点?如何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体系?如何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如何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措施和方法?02工程质量通病概述工程质量通病是指住宅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

这些质量问题通常会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功能、寿命和结构安全。

工程质量通病定义按工程部位分类可分为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电气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按产生原因分类可分为因设计不当、材料不合格、施工工艺不合理、验收不严格等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通病分类设计不当设计单位考虑不周全、设计过于复杂或过于简单、设计参数选取不合理等。

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材料规格型号不匹配、材料性能不达标等。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顺序颠倒、操作不标准等。

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等。

环境因素、气候条件、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也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

工程质量通病产生原因材料不合格验收不严格其他原因施工工艺不合理03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现状分析2015-2019年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投诉量统计:投诉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9年投诉量达到峰值。

各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投诉情况:武汉市投诉量最多,其次是襄阳市和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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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目录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6楼地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7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8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9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0变形缝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1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2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13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4 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5 通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1 为规范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1.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4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5 提倡积极运用“四新”技术,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1.6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导则。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设计单位应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2.5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

2.6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6.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6.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6.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3.1.1 组织建设各方成立通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技术管理。

3.1.2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3 督促建设各方制定相关的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细则。

3.1.4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1.5 保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1.6 应将各专业分包纳入总承包管理。

3.1.7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将通病防治列为验收内容。

3.1.8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防止二次装修损坏建筑物。

3.1.9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3.1.10 建设单位在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的前提下,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制度。

3.2 设计单位3.2.1 提出通病防治的具体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做法。

3.2.2 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进行相应的设计交底。

3.2.3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明确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3.2.4 参与工程质量通病问题的分析,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3 施工单位3.3.1 在开工前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3.3.2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必要时,应进行相关的检测与论证工作。

3.3.3 做好通病防治技术交底工作。

3.3.4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3.3.5 做好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实体检查和检测工作。

3.3.6 做好卫生间、屋面及易产生渗漏部位的蓄水试验工作。

3.3.7 做好通病防治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3.8 总包单位应审核分包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并负责检查其实施情况。

3.3.9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3.4.1 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

3.4.2 编制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3.4.3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与检验工作。

3.4.4 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

3.4.5 做好通病防治部位的隐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6 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

3.4.7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4.1 设计4.1.1 住宅的地基基础设计必须以控制变形值为主,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天然和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50mm。

4.1.2砌体结构住宅构造要求:(1)顶层和底层应在窗台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压板,高度不宜小于60mm,纵筋不少于2φ6,箍筋φ6@3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2)其它层次每500mm墙高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2φ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3)斜屋面应在檐口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4)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4.1.3框架填充墙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时,构造柱间距除满足设计要求外,砌体无约束的端部还应设置构造柱;每层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1~2道,配筋不少于2φ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4.1.4 悬吊于梁下的外墙混凝土装饰板,不论整浇或后浇,均应设置足够的抗裂纵筋。

4.2施工4.2.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2.2砌筑砂浆的拌制、使用及强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2.3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宜大于40d);必须控制好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蒸压灰砂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砌筑前,应适当洒水湿润,施工时含水率宜<15%,尽量避免雨期施工淋湿砌块。

4.2.4 蒸压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磕碰,防止缺棱掉角。

4.2.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4.2.6 砌筑内外墙时采用满铺满挤法砌筑。

铺浆长度不大于700mm。

按排好的尺寸,先砌两端的第一皮,然后挂线砌墙身。

铺一块砌块长度的砂浆砌一块,揉挤密实,并校正水平及垂直位置。

砌块上下皮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一般为砌块长度的1/2,不得小于砌块长度的1/3。

4.2.7 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

当竖向灰缝大于20mm,应灌C20细石混凝土。

竖向灰缝宜用灌缝,应插捣密实,竖向灰缝饱满度得不应低于80%,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灌竖缝应在每皮砌块校正后即进行,并采用先灌缝,后勾缝,勾缝深度距墙表面为3~5mm。

4.2.8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靠连接,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拉结筋未端应有90°弯钩。

4.2.9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6m以内。

4.2.10 当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15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60°,并用砌体同级砂浆填满挤实。

4.2.11 砌块与门窗的联结。

采用后塞口时,将预制好埋有木砖或铁件的混凝土块随洞口两边同时砌筑,预制混凝土块间距600~700mm左右(离门洞上下端约30mm左右);安装门框时用手电钻在边框预先钻出钉孔,然后用钉子将木框与预埋木砖钉牢;采用先立口时,在砌块和门框外侧均涂抹粘结砂浆5mm厚挤压密实,同时校正墙面的垂直度、平整度和位置,然后再采用可靠方式与砌块固定。

4.2.12 斜屋面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2.1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用设置加强网等防止开裂的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250mm,并应位于抹灰层中部。

墙面抹灰应在墙体砌筑30d后方可进行,外墙抹灰面应设分格缝。

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4.2.14 顶层框架填充墙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加强网粉刷等必要的防裂措施,加强网应位于抹灰层中部。

4.2.15 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必须开洞、开槽时,应采用专用机具钻洞、切槽,避免捶击、打凿;管线埋设、回填应采用适当的材料,保证密实牢固,抹灰层设置加强网等防裂措施。

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1 设计5.1.1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0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建筑外转角处的室内角部板块和井式楼盖的角部板块,其板厚不宜小于120mm。

建筑物平面刚度突变处的楼板宜适当加厚。

5.1.2 当楼板内需要埋置管线时,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00mm,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

管线不宜立体交叉穿越,并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下表面各加设一道φ4@100宽600mm的钢丝网片作为补强措施。

5.1.3 在房屋下列部位的现浇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内应配置抗温度收缩钢筋:(1)当房屋平面有较大凹凸时,在房屋凹角处的楼板;(2)房屋两端阳角处及山墙处的楼板;(3)房屋南面外墙设置大面积玻璃窗时,与南向外墙相邻的楼板;(4)房屋顶层的屋面板;(5)与周围梁、柱、墙等构件整浇且受约束较强的楼板。

5.1.4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的温度收缩钢筋。

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

5.1.5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

5.1.6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0,且不宜大于C40。

5.1.7 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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