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规定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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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考核规定
拟制:技术室
审核:
批准:
2015年1月1日发布 2015年1月1日实施
技术管理考核规定
以系统设计为依据,并结合投产初期实际情况,对生产工艺指标进行合理有效控制,最终达到生产连续稳定运行的目标。
一、综合
1、技术室全面掌握备料、熔炼、精炼、制酸、制氧、热工的生产工艺控制、产品产量、质量、使用原燃料数量及库存情况,相关数据由各相关单位提供,上报数据不及时者扣款20元,弄虚作假者经查实扣款200元。
2、各生产单位技术人员开展好日常工艺管理工作,详细记录每天产品质量、工艺条件、定额、消耗等情况,周汇总,并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上报技术室;各生产单位每月对本单位技术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交技术室。周工艺汇总表及月技术总结逾期不交者扣款50元。
3、技术例会迟到者罚责任人20元,无故缺席者罚责任人50元。
4、工艺事故处理根据专项技术分析会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5、对生产、工艺贡献较大者,如及时杜绝生产事故发生、解决生产上长期存在的难题等,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报告,技术室请示领导后给予200~500元嘉奖。
6、本规定解释权归技术室,今后根据生产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指标范围和考核办法,原未调整规定仍遵照执行。
二、工艺操作管理
1、检查方式
日检查:技术室专业工程师负责,各作业区专业工程师协调配合本单位的检查。
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厂性的工艺检查,技术室专业工程师、各作业区专业工程师参与检查。
检查项目:
⑴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
检查结果:以技术室专业工程师记录及原始记录为准。
考核制度:实行周考核制,指标不合格每项扣责任单位20元。连续三个班检查不合格,责任单位必须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及调整办法,否则加倍处罚。
三、技术指标考核
技术指标考核实行周考核制,以化验日分析报表及原始记录准。
备料作业区:
1、混料(以配料单为基准):S/Cu值偏差<0.05,Pb+Zn<0.5%,SiO2<1.0%其中一项不合格视为不合格。
合格率:夏季95%±1% ±20元,冬季90%±1% ±20元
熔炼作业区:
1、渣型:Fe/SiO2 1.2~1.4 CaO 4~6% ,Fe3O4<10%其中一项不合格,
视为不合格。合格率:95±0.5% ±20元
2、冰铜品位:48%~55% 合格率:98±0.5% ±20元
精练作业区:
1、转炉直产率:90% ±0.5% ±20元
2、送风时率73%±2% ±20元
硫酸作业区:
1、转化率:99.5% ±0.05% ±20元
2、吸收率:99.8 % ±0.05% ±20元
3、循环酸浓度合格率:80±1% ±20元
热工作业区:
1、炉水水质合格率:98%±1% ±20元
2、蒸汽质量合格率:98%±1% ±20元
四、定额指标管理
定额指标根据集团公司下达任务,按分厂考核规定执行。
五、质量管理
1、92.5%酸优级品率:100%;-1% -100元
2、粗铜化学成分合格率:>99.5%(以不低于粗铜三级标准为准);±0.1% ±50元
3、粗铜合格率:98% ;±0.5% ±100元
六、取样、计量管理
1、分析日报表报出及时准确,未按时报出每次扣20元。
2、临时交待分析任务(在具备分析条件的情况下)一次不到位扣50元。
3、化验室分析数据偏差较大(与原样抽检数据偏差较大),误导生产,每次扣责任人50元。
4、化验员做假样或篡改分析数据,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元。
5、仪表维护无论白天夜间接到检修指令后,无特殊原因15分钟之内必须到达现场,否则一次扣责任人30元。
6、仪表准确度,若因检查不到位,造成仪表指示偏差大,影响生产,一次扣责任单位20~50元。
七、物料堆放管理
1、各种中间物料要回收及时,并按照要求定置堆放,物料场有明显标识牌,无特殊原因不得混合存放,否则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2、车队在物料捣运过程中造成物料洒落应及时回收,所在责任区单位应及时联系车队处理。如检查发现有物料散落无人处理每次扣车队50元,扣物料洒落地所在单位20元。
3、各收尘器必须及时开动,确保各部烟尘及时回收,收尘器放尘口周围不得有尘堆积物料,否则发现每次扣责任单位20~50元。
4、无特殊原因,各工序中间物料结存月末盘点时不得上升,否则扣相关责任单位100-500元。
5、每月工厂盘点及分厂每周对各物料盘点时,要求盘点时物料成堆成方,袋装物料应摆放有序,以便于测量计算、统计,否则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八、能源管理
1、能源管理要求
⑴能源管理以集团公司最新相关文件规定为标准。
⑵各作业区直属班组设立兼职能管员,负责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每个能源使用点或区域都必须明确责任人。
⑶能源管理责任区划分、浴池开放时间、照明开关时间见附表。
2、检查与考核
能源检查工作白天由技术室能管员负责,夜间及节假日由当班调度员负责;本考核规定与集团公司规定出现异议,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并由责任单位负全责。
(一)水
⑴所有水管路、用水设备及生活用水点,杜绝有“跑、冒、滴、漏”现象,否则每点扣款100元。
⑵浴池在规定时间内开放,浴池内设施必须完善,淋浴喷头齐全。各单位所属浴池的水箱冒水及喷头跑水,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200元,没有淋浴喷头的,每点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⑶各蓄水池、水箱排污时必须有人看护,排污结束后要及时关闭,无人看护排污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300元。
⑷严禁私设浴池,执行集团公司处罚决定。
⑸锅炉汽包、除氧箱等要严格控制水位,严格执行排污制度,发现满水及大排水操作,罚责任单位200元。
⑹取样器冷却水在非取样期间应关闭,发现一次长流水扣责任单位200元。
(二)电
⑴严禁非法用电取暖、做饭等,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⑵设有空调的操作室、微机室,使用空调时必须关好门窗,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