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要求及方法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⑵蒸馏滴定法
稀释与接种法 温度计法
GB/T 7478
GB/T 7488 GB/T 13195
一、排水水质和排放量监测
续-表4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项目 总铅 总汞 方法名称 ⑴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⑵双硫腙分光光谱法 ⑴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脱硫废水、冲灰水 ⑵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 解法 总铜 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⑵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 钠分光光度法 脱硫废水、冲灰水 适用范围 脱硫废水、冲灰水 测试方法 GB/T 7475 GB/T 7470 GB/T 7468 GB/T 7469 GB/T 7475 GB/T 7474 GB/T 7473
BOD5
总铅 总汞 总镉 总铜 总硬度
尽快测定(不超过2h),或2℃~5℃冷藏
采样后盐酸加至pH<2 保存方法取决于分析方法 采样后加盐酸至pH<2 采样后加盐酸至pH<2 过滤后加盐酸将滤液酸化至pH<2
尽快
1月 14d 14d 1月 数月
1000
100 100 100 100 200
G
P,BG P,BG P,BG P P,BG
•三、工频电场与磁场的监测 •四、噪声监测 •五、无组织排放监测
增加了对燃煤火电厂中颗粒物和氨、燃油火电厂中非甲烷总烃、燃气火电厂 中甲烷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的监测。
•六、固体废物及贮存场环境监测 •七、监测质量保证及数据处理
增加了不确定度评估,以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不准备讲)。
本标准的实施,将统一全国火电厂的环境监测技术,使火电厂 环境监测与国家环境监测的要求一致,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可靠性和可比性,以适应电力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
⑴红外分光光度法
⑵重量法 ⑴离子选择电极法
地面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GB/T16488
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一、企业基本情况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原为一家国有大型二类企业,创建于1968年,2009年6月由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两面针纸品有限公司与广西柳江造纸厂共同出资成立的制浆造纸综合性公司。
公司位于柳州市东北郊,南距柳州市中心26公里,水路可直达梧州、广州及港澳等地;北距湘桂铁路干线约2公里。
公司占地面积908675平方米,其中厂区面积758575平方米,建筑面积180679平方米。
原厂筹建于1968年,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不断对制浆、造纸生产线进行填平补齐改造和设备技术的更新换代,目前公司拥有多条造纸生产线;两条制浆生产线:一条年产2.5万吨漂白化学竹浆制浆生产线;另一条年产5.5万吨漂白化学竹浆制浆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吨漂白机械磨木浆生产线;一套日处理90吨黑液固形物和一套日处理280吨黑液固形物的碱回收生产线,以及配套的供热、供电、供水系统,已形成了年产各种纸和浆17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即年产9万吨文化用纸、生活用纸,年产8万吨漂白化学竹/木浆的生产能力。
二、监测依据1、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0号令《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年;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9号令《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7年;3、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4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2013年;4、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文件环发〔2013〕14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2013年;5、《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13223-2011);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GB13271-2014);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其他制浆和造纸企业标准(GB3544-2008);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GB12348-2008)。
企业如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如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从2013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以来,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及生态资源部《关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情况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7】2032号)要求,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依法依归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需要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如何编制一份高质量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谈如何编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编制自行监测方案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HJ821-2017)。
二、编制行监测方案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系统设计,全面考虑。
开展自行监测方案设计,应从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梳理,考虑全要素、全指标,进行系统性设计。
(2)体现差异,突出重点。
监测方案设计时,应针对不同的对象、要素、污染物指标,体现差异性,突出重点,突出环境要素、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
(3)立足当前,适度前瞻。
为了提高可行性,设计监测方案时应立足于当前管理需求和监测现状。
三、自行监测方案内容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
四、监测方案制定监测内容中应该包含污染物排放监测、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关键工艺参数监测。
(1)污染物排放监测包含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或无组织)、废水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或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及噪声污染等。
对以上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技术、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分别制定。
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要求及方法
建设安装
燃料类型 燃煤 燃油 20t/h 或14MW 及以上 锅炉或燃气轮机规模 污染物指标 颗粒物、SO2、NOX 颗粒物、SO2、NOX 连续监测 监测频次
燃气注
NOX
注:仅限于以净化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其他气体燃料的锅炉或 燃气轮机组参照以有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
设备技术要求
周边环境质量
监测频次:
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管理文件有明确要求的, 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频次按照要求执行。 否则,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地表水每年丰、平、枯水期至 少各监测一次,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 一次,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土壤、 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对周边环境质 量造成明显影响的,或周边环境质量相关污染物超标的,应 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试行)》(HJ/T 75)和《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 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76)等相关规范要求,建议选用“烟尘烟 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CEMS )认证检测合格厂家 名录”内的产品。
建设安装
废水排口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日直排工业废水量30立方 米及以上的,应安装流量计并开展流量自动监测, 监控项目至少包括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脱硫废水排放口:处理设施排放口和总排放口 安装相应的一类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砷、铅、镉、 汞)或水质自动采样器。 直流/循环冷却水排放口:流量自动监测。
废气有组织排放
主要排放口符合以下条件的为主要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或烟尘/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 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蓄对人类产生长远不良 影响的有毒污染物指标(存在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 污染物相关名录的,以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为准);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
污水处理中的废水排放标准与监测方法
资源化利用
将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回收 利用,如用于农田灌溉、 城市绿化等,以实现水资 源的可持续利用。
02
废水排放标准
国际排放标准
欧盟排放标准
欧盟为成员国制定了严格的废水 排放标准,涵盖了多种污染物指
标,以确保水体的生态安全。
美国排放标准
美国环保局制定了国家污染物排 放消除制度,规定了废水排放的
浓度限制和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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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中的废水排放标准与监测 方法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4
目录
• 污水处理概述 • 废水排放标准 • 废水监测方法 • 排放标准的执行与监管 • 污水处理技术的新发展 • 案例分析
01
污水处理概述
污水的来源与分类
01
02
03
工业废水
来自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废水,含有各种化学物 质和重金属。
立法规定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废水排放标准和 监管要求,为执行提供
法律依据。
行政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 和管理废水排放,确保 企业或个人遵守排放标
准。
经济激励
通过税收、收费等经济 手段,激励企业和个人 采取措施降低废水排放
。
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和媒体曝光有 助于提高废水排放标准
的执行力度。
排放监管的挑战与对策
05
污水处理技术的新发展
高级氧化技术
臭氧氧化
臭氧具有强氧化性,能够有效地氧化分解废水中 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离子,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
芬顿反应
通过过氧化氢和亚铁离子的反应,产生强氧化性 的羟基自由基,用于降解有机物。
光催化氧化
利用光能激发催化剂,产生具有强氧化性的自由 基,降解有机物。
昱光电厂自行监测方案
昱光电厂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称:山西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15年1月16日一、企业概况(一)企业情况简介山西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金海洋工业园区,占地面积421.16亩,建设规模2×300MW,由山西国际能源和中煤金海洋合资建设,共有68名员工。
行业类别属火力发电。
2009年4月1日,国家环保部以环审[2009]171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的环评报告书,2010年4月15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9]1777号文对该工程进行了核准。
工程于2010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5月份双机168小时试运转结束。
2012年6月12日,山西省环保厅以晋环函[2012]1189号文件批复了试生产。
2013年7月11日,环保部以环验[2013]154号文对项目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批复。
(二)介绍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1、废气综合治理昱光电厂采用效率为99.95%的高效电袋组合式除尘器,两级电除尘装置、三级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具有高效性和稳定性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烟尘排放浓度稳定在30mg/Nm3以下,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2014年7月1日起要执行的标准。
脱硫设施采用设计效率40%炉内循环硫化床锅炉炉内掺烧石灰石的脱硫技术以及采用效率90%的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总效率达到94%。
目前锅炉所燃煤种含硫量在1%左右,净烟气中的SO2含量可稳定在100mg/Nm3以下。
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2014年7月1日起要执行的标准。
烟气脱硝主要利用循环流化床机组低温燃烧技术特性,把锅炉床温控制在860℃~920℃之间,有效的控制了氮氧化物的生成,使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稳定控制在100 mg/m3以下。
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2014年7月1日起要执行的标准。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该怎么做?应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监测⽅案该怎么做?应包括哪些内容?近⽇,佛⼭市三⽔区⼀企业因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规定开展⾃⾏监测、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及管理台账记录等⾏为,合计被罚21.7万元。
案件经过2021年5⽉7⽇,佛⼭市⽣态局对该企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作情况进⾏检查时,现场负责⼈未能提供国家排污许可证上要求记录的“⽣产设施及污染物防治设施运⾏情况”等环境管理台账,亦⽆法提供2021年第⼀季度的⾃⾏监测报告、监测单位资质、⼈员上岗证、仪器校准证书以及原始监测记录和公开记录,并且没有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记录及上传执⾏报告。
处理结果 该企业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规定开展⾃⾏监测、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及管理台账记录等⾏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根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企业下发⾏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1.7万元罚款。
法条链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九条第⼀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条第⼀款:排污单位应当建⽴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业⾃⾏监测⽅案该怎么做? 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第五⼗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产地址、联系⽅式,以及⽣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式、排放⼝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情况; (四)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要求及方法
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要求及方法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废水排放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
火电厂作为重要的能源生产企业,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尤为重要。
为了减少废水对环境的污染,火电厂应当进行废水自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本文将从火电厂废水监测的要求以及方法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的要求1.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火电厂必须进行废水自行监测,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排放指标要求:火电厂废水排放指标主要包括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浓度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火电厂废水排放指标应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自行监测要求:火电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废水自行监测系统,包括监测设备、监测方法和监测人员的配备。
同时,监测数据要进行及时、准确地记录,并报送给相关环保部门以备查阅。
二、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的方法1.监测设备: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需要使用相关的监测设备,比如水质分析仪、溶解氧仪、pH计、浊度计等。
这些设备可以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进行准确的检测和分析。
2.监测方法:火电厂废水监测方法主要包括采样和分析两个步骤。
采样时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采样点要选择在废水排放口的附近,并根据不同的污染物确定采样容器和采样量。
分析时则需要根据不同的污染物,采用相应的分析方法进行测定。
比如对于化学需氧量的监测,可以使用标准滴定法或者光谱法进行测定。
3.数据分析与处理:监测数据的采集后,还需要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统计和比对,可以及时发现废水排放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此外,为了方便数据的管理和查询,可以将监测数据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
火电厂废水自行监测的要求及方法能够有效地帮助火电厂保护环境,减少对周围水域的污染。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和采取科学的监测方法,可以更好地掌握废水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火电厂环保验收废水监测问题探究
火电厂环保验收废水监测问题探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火电厂作为重要的能源生产单位,产生的废水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减少废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火电厂在环保验收过程中也越来越重视废水的监测和治理。
本文将围绕火电厂的废水问题展开讨论,探究火电厂环保验收废水监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火电厂废水存在的问题火电厂废水具有复杂的性质,含有大量的悬浮物、有机物和无机盐等,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也较为复杂。
火电厂废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水量大,处理成本高火电厂的生产规模较大,年产生的废水量很大,一般需要通过废水处理厂进行治理。
然而,废水处理成本高昂,需要借助一定的设备和能源投入,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成本。
2.难以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火电厂废水存在大量的有机物和重金属,这些废水中的有机物和重金属难以降解、难以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3.强酸性或强碱性火电厂的废水通常会存在强酸性或强碱性,这些废水对于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更大。
在环保验收过程中,废水监测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然而,火电厂环保验收废水监测也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
1.数据质量不稳定由于温度、流量等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火电厂废水监测数据质量不稳定,不能真正反映废水的实际情况。
2.废水监测频率不足有些火电厂废水监测频率较低,不能及时掌握废水的变化情况,容易导致排放超标和环境破坏。
3.监测手段不科学一些火电厂在废水监测中采用的仪器和设备不够科学,不能有效地反映废水的实际情况,不能对废水的处理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
为了解决火电厂环保验收废水监测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借助新技术在废水治理中,可以借助新的技术手段,如微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协助处理废水。
2.提升监测手段加强废水监测手段,使用更加科学和准确的仪器和设备进行监测,提升监测的精度和稳定性。
国电滦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国电滦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2021年)国电滦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1.前言国电滦河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位于河北省承德市西郊双滦区滦河镇以东约1.5km处,距市区约18km。
中心经度117°45′10″,中心纬度40°56′33″。
国电滦河发电厂先后经历了六次扩建,一、二期工程建设的1台容量为25MW的机组、2台容量为50MW的机组已于2009年5月正式关停;三、四期工程建设的2台容量为100MW的机组(6、7号机组)已分别于2012年11月2日、12月2日关停;五期扩建工程建设的2台330MW的供热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08年08月、11月投产,2009年3月通过国家环保部的验收;六期工程建设的1台330MW的供热机组(3号机组),于2012年10月底通过168小时试运,11月进入试生产,2014年3月通过环保部验收。
六期工程建设时,投资方变更,成立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机组完成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5年10月完成备用层催化剂安装,达到了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15)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机组均在混合烟道处安装了由北京雪迪龙公司提供的U23烟气在线监测仪,可显示烟气进出口数据,并与承德市环保局、河北省环保厅联网。
根据《关于转发环保部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56号文件及《关于我省2月份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情况的通报》中要求,发电企业须开展环保自行监测并及时在重点企业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2.监测依据2.1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2.2 《关于转发环保部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56号2.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2.4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2.5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2.6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企业排污许可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电集生〔2017〕236号2.7集团公司火电企业自行监测技术导则3.工程概况3.1工程概况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共1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3万千瓦。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414-91)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414-9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414—91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12-02批准1992-04-01实施1总则1.1制定依据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参照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按《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的要求而制定。
1.2制定原则本规范的制定既考虑技术先进性,又考虑现实可行性,力求使规范内容与我国火电厂的环境特征、技术水平和装备条件相适应。
1.3制定目的1.3.1掌握我国火电厂环境质量现状,建立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档案,分析研究其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2统一全国火电厂环境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和代表性。
1.4适用范围电力环境监测总站、中心站、厂监测站及其他从事电力环境监测的单位或部门。
1.5人员要求1.5.1监测人员必须经过学习或培训并考核合格。
1.5.2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熟悉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等。
1.5.3保证监测数据的清晰、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1.5.4注意保守机密。
1.6解释权限本规范由能源部电力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2排水水质和排放量监测2.1监测目的对火电厂外排水实施常规监测,对临时性排水实施应急监测,以反映火电厂排水现状。
2.2监测对象常规监测对象为下列各类外排水:a.灰场(灰池)排水;b.厂区工业废水(包括含油工业废水);c.化学酸碱中和池排水;d.生活污水;e.其它可能对受纳水体产生污染的排水(其它废水)。
应急监测对象为下列临时性排水:a.露天煤场排水;b.用于化学清洗和停炉保护等的临时性排水。
2.3采样原则采样应具有代表性。
采样前必须了解各系统排水的排放规律和排水中污染物在时间、空间和数量上的变化情况。
常规监测应在采样的同时测定排放口处排水的流量;临时性排水采样时,应同时记录该次排水总量。
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考核的相关要求
【监测方案】:监测频次增加
监测频次增加的确定原则: (1)国家或地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及其批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中对排污企业监测指标的监测 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企业主要生产过程或生产设备应增加监测频次。 (3)主要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或排放变化较大的污染物应 增加监测频次。 (4)污水排向敏感水体或接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废气排向特定的环境 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应增加监测频次。 (5)间歇排放、季节性生产的监测频次可适当增加。 (6)某些方面有关联的参数应在同一时间内采用统一的监测频次。 (7)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需要增加监测频次。
【监测方案】:编制准备
▪ 分析产排污节点、对周边环境潜在的影响 ▪ 确定监测点位(总排口、处理设施进、出口等) ▪ 确定执行的排放标准(国家、地方、特定要求) ▪ 确定监测项目(排放标准、环评报告及批复等) ▪ 确定监测频次(依据本办法、排放污染物数量、
排放超标情况等确定) ▪ 确定监测方法(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等)
【监测方案】:废气监测点位的确定
▪ 确定废气主要污染源及排污口。符合以下条件的废气污染源为排污单 位的主要污染源:1)排放有毒污染物的排放源;2)20 蒸吨以上锅 炉;3)重点行业的工业炉窑(水泥窑、炼焦炉、熔炼炉、焚烧炉、 熔化炉、铁矿烧结炉、加热炉、热处理炉等);4)化工类企业的反 应设备(化学反应器/塔、蒸馏/蒸发/萃取设备等);5)其他与2)、 3)、4)中所列污染源相当的污染源。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排放源的 排污单位,可不列主要污染源。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 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 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自行监测方案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自行监测方案2021年1月1、企业基本情况××××2、监测依据2.1××市生态环境局转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全面开展排放废气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函〔2019〕12号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2.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2.4××××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5《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3、污染源及治理措施3.1污染源热电厂污染物主要是锅炉产生的烟气,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
锅炉产生的原烟气经过低氮燃烧、脱硝装置脱去氮氧化物、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经过脱硫装置脱去的二氧化硫,然后达标的净烟气经由高210米的烟囱排入大气。
3.2厂区平面图见图1。
3.2工艺流程见图2。
3.3废气工艺流程图:见图3发电机变电站汽轮机凝汽器石灰石制浆系统引风机烟气湿式脱硫除尘器脱硝水处理系统矿排水和城市中水脱硫石膏 渣仓中和池原煤仓封闭煤场灰库烟囱冷却塔锅炉磨煤机 燃煤废水处理回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后至喷入脱硝前烟道噪声酸碱废水▲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烟气排放噪声 低压蒸汽高压蒸汽 噪声噪声噪声 供热电网脱硫工艺 生产工艺产污流程图及监测点位示意图3.4排污节点分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表3-1 排污节点分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13.5监测点位,见图4.23图例:▲噪声监测点;◎废水监测点、废气监测点;○无组织监测点主厂房#5凉水塔升压站锅炉 锅炉工业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含煤废水处理煤场含油废水处理脱硫岛◎汽车卸煤沟 老机 组 区 域氨灌区○办 公 楼#6凉水塔#6凉水塔材料仓库、检修厂房中水处理区锅炉补给水处理区燃油区电厂约47m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约400m▲2▲1▲3▲4○1○2○3○44、评价标准4.1监测执行标准表4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限值一览表5、监测内容5.1污染物监测表5-1 污染物浓度监测布点、频次、内容一览表5.2比对监测备注:废水不外排。
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
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为指导排污单位如实标记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保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制定本规则。
1 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如实标记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测异常的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已投入运行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或相应地方标准的排污单位,包括独立火力发电(供热)厂和企业自备火力发电(供热)厂(车间),不包括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已投入运行且执行、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或相应地方标准的水泥厂水泥窑;执行、参照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或相应地方标准的造纸厂。
其他行业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数据标记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则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使用本规则时,上述标准规范中涉及数据标记内容与本规则不符的,统一以本规则为准。
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3.1 自动监控系统自动监控系统,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通信传输网络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生产或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数据采集传输仪(以下简称数采仪)、烟气参数或炉膛温度等运行参数的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或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等仪表和传感器设备。
自行监测方案编制要求
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年月日
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产品名称、规模、产能、项目立项及项目环评及批复情况,项目验收及批复情况。
二、监测依据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
(2)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
(3)执行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1)及其他标准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电发电厂》
(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行业》
(6)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
(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三、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企业污染源及环保治理措施及生产工艺环节流程图,监测点位示意图,污染物最终排放去向等
四、评价标准
给出执行标准名称、编号、标准限值、污染物、单位、类别。
五、监测内容
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式、监测
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监测仪器等。
包括废气(组织、无组织)、废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厂界噪声(排污许可暂不需要)、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根据需要而监测)。
六、监测质量保证
监测人员、监测仪器、监测方法、质量控制、数据整理及处理、三级审核等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措施。
七、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
自动或手工监测结果信息公开平台名称、查询地址;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八、其它
自动、手工监测信息记录要求、自动监测系统联网情况、运维情况、委托监测情况等。
自行监测方案范例
/tabid/360 /InfoID/2956/frtid/405/Default.aspx。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厂解释
图 2-1 全国火电厂情况
火电厂在全国均有分布,其中占比居于全国前八的省份共占 56.5%,详见表
2-1。
排序 1 2 3 4 5 6 7 8
合计
表 2-1 火电厂主要区域分布情况
省份
机组数量(台)
江苏
475
山西
406
山东
382
内蒙古
318
河南
239
辽宁
212
新疆
198
广东
189
2419
占全国比重(%) 11.1 9.5 8.9 7.4 5.6 5 4.6 4.4 56.5
污染源较简单、管理基础较好的火电行业,需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排污许可证 制度。开展自行监测将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奠定基础。
自行监测作为许可证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判定废水、废气各污染物是否超标 的有效手段。
4
2.4 火电厂自行监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1 火电厂自行监测开展现状
(1)监测指标
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火电厂根据燃料类型
4 标准研究报告............................................................................................................... 8 4.1 适用范围............................................................................................................ 8 4.2 监测方案制定....................................................................................................8 4.2.1 废气排放监测........................................................................................ 8 4.2.2 废水排放监测........................................................................................ 9 4.2.3 厂界噪声排放监测................................................................................9 4.2.4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9 4.3 信息记录与报告................................................................................................9 4.4 其他.....................................................................................................................9
废水自行监测方案例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5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一、企业概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2008年12月无锡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针对太湖流域提标减排要求,在洛社镇杨市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内的新建企业,该项目由政府(园区管委会)投资建设,总投资超过3500万元,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于2010年4月建成并投入运行,2012年7月通过环保部门“三同时”验收。
公司设计日处理量为3000吨,现实际处理量为2000吨左右,采用香港生产力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对电镀尾水进行深度提标处理,主要处理项目为COD、氨氮、总氮和总磷。
二、自行监测内容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本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确定自行监测的内容包括: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厂界噪声监测。
三、自行监测开展的方式本公司的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其中手工监测项目全部由公司内部实验室承担,公司内部实验室具备监测能力。
四、监测点位在废水总排口设废水监测点位一个;在厂界四周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四个;在厂界设噪声监测四个。
监测点位见下图1、2、3五、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监测方法和仪器等(一)废水监测1、监测指标主要有:PH、SS、CODcr、氨氮、总氮、总磷、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总氰化物。
2、监测方式采用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CODcr、氨氮、总磷指标安装有在线自动监测仪。
3、监测点位和频次见表1表1 废水监测点位、频次和项目水样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出水T14 1 PH、SS、CODcr、氨氮、总氮、总磷、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总氰化物CODcr和氨氮的监测频次为每天上午1次,其他因子为每月开展监测一次。
4、监测点位图图1 水质监测点位5、监测方法和仪器见表26、执行排放标准及限制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32/T1072-2007)表3电镀工业中以下指标的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PH 6-9,SS 30 mg/L,COD 50mg/L,氨氮5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六价铬0.1mg/L,总铬0.5mg/L,总镍0.1mg/L,总铜0.3mg/L,总锌1.0mg/L,总氰化物0.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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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0系列标准
ISO14000 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从环境管理 和经济发展的结合上去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 组织的环境行为,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和节约资源, 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维持和持续改善人类 生存与发展的环境。
《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十二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 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 存原始监测记录。 第五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 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 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 社会监督。
背景情况
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排污单位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 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 指南 造纸工业》三项环境保护标准,用于指导企业 自行监测活动,要求地方政府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 应参照相应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企业自行监测提 出明确要求,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载明,依托排 污许可制度进行实施。因此,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 排污许可制度的主要技术支撑文件。
主要排放口的界定
仅废气排放分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确定 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排放口;废水排放不区分。
主要污染源的废气排放口;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确定的主要排放口; 对于多个污染源共用一个排放口的,凡涉主要污染源的排放口均为主 要排放口。
符合以下条件的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 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保证监测 设备正常运行,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污染物排放未实行自动监测或者自动监测未 包含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 定,定期进行排污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自行监测一般要求
自行清查
• 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
编制方案
• 确定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和频次等
组织监测
• 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排污单位可自行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建立台帐
• 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通过自有渠道(如企业网站、厂门口大屏幕等)和市环保部门建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
火电企业锅炉烟囱和燃气轮机组烟囱等有组织 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
废气有组织排放
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所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 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 中间及最终产品,确定是否排放纳入相关有毒有害 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它有 毒污染物指标,这些指标也应纳入监测指标。
2
如何开展自行监测?
依据技术标准,结合自身实际
背景情况
《环保法》和《环境保护条例》都明确了企业 自行监测的义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 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由企业“自证守 法”;环保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明确了自行监测要求是排污许可证重要的载明事项。 排污单位尤其是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对此非常 重视,但在开展自行监测过程中如何结合企业具体 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等 实际问题上面临着诸多疑问。
火电厂自行监测要求及方法
2017年11月
1
为什么要开展自行监测?
是责任也是义务
责任
义务
责任:社会赋予排污单位 义务:法律赋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所承 担的社会责任,企业环境责任包括企业在保护环境 方面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信息公开
公开平台开展
自行监测方案基本内容
1 2 3 4 5 废气排放监测
废水排放监测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其他要求
自行监测方案具体要求
监测方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 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 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 际排污行为之前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及相关准 备工作。
(HJ819-2017 )
自行监测的定义 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 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上海市的要求
实施主体: 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取得计量认证) 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已备案)
上海环境-网上办事大厅-其他行政办理事项-环境监测社会化 服务机构备案 http://219.233.250.34:8086/Company/result.aspx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820-2017 )
适用范围: 适用于独立火力发电厂和企业自备火力发电机 组(厂)的自行监测,及排污单位对锅炉的监测; 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和 锅炉。 提出了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废气有组织排放
监测频次:
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 主要排放口的监测频次高于非主要排放口; 主要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高于其他监测指标; 排向敏感地区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排放状况波动大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 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 监测成本应与排污企业自身能力相一致,尽量避免重复监 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 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本标准执 行。 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 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 响开展监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废气有组织排放
主要排放口符合以下条件的为主要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或烟尘/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 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蓄对人类产生长远不良 影响的有毒污染物指标(存在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 污染物相关名录的,以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为准);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