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素质学分评定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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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素质学分评定标准表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学分评定标准表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学分评定标准表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值
评定方式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思想政治
主题教育
主题教育
结合星期天晚点名,开展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思想品德教育等主题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
1
由辅导员组成的教研室评定,每学年开设1学分的系列课程,累计4个必修学分
形势与政策
教育
面向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开设,每学年16学时
理科生参加人文社科讲座1次,自然学科讲座2次,并提交总结报告
非学术性作品发表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作品
0.5
提交作品
身心发展
文体活动
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文体活动
2-3
区分获奖与未获奖两个等级。提供获奖证书和秩序单或节目单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1-2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0.5-1
体育俱乐部
后续课
大三、大四开设,自主选择
两项可选其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不少于20学时
1
提交相关组织声明
校外志愿服务
社会工作
学生工作
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且考核合格
1
提供相关聘书
社团活动
一年内参加社团活动不少于20学时
1
由社团出具合格证明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化艺术
学科讲座
文科生参加自然学科讲座1次,人文社科讲座2次,并提交总结报告
0.5
由相关组织单位填写活动记载卡,累计2个必修学分
0.5
以院系表彰决定为主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学术科技
竞赛类
国家级奖
一等奖
4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比赛获奖、全国电子商务竞赛、音体美专业竞赛等)。不同奖项可以累加计算,音、体、美专业等同。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学分评定标准表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学分评定标准表
1
每学年开设1学分的系列课程,累计2个必修学分
技能培训及其他
技能培训
外语
WSK、TOEFL、GRE、雅思考试过线
3
提供有关证明(书)
非英语专业获取英语六级考试
(其中音体美获英语四级考试)
2
获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2
获取其他外语等级证书
1
计算机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
2
计算机等级证书
1
辅修
获取双学位
4
获取辅修证书
党团组织课程
获取党、团校结业证书
2、1
由学校、院系党团校提供
学生日常
行为教育
学年小结
学生在校期间文明素养
与参与集体生活表现
1
辅导员根据小组鉴定情况评定。每学年1分,累计4个必修学分
学生个人
评优评先
先进个人
获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奖励
3
以文件为主,不同奖项可以累加计算。
校级先进个人
2
校级单项奖
1
院系个人先进奖
2
行业培训
职业准入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
2
参加行业培训一周以上取得证书
1
其他
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4
国防教育
军事训练
入学后集体进行
3
由人武部核定,累计 5个必修学分
军事理论
课程
第一学期周末开设
2
研究类
学术活动
论文在学术会议上交流
1—3
分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三个等级。提交论文报告或相关证明。
国外访学并有访学报告
1
研究活动
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项
2
以学校文件为主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华中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鄂价费规〔2011〕67号)精神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以下简称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以下简称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非免费师范专业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学费适用本办法。

本科学制为四年。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根据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注册费之和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的原则,学生学分制学费计算办法为:学分制学费总额=每学年注册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应修课程总学分数每学年注册费标准=(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总学分数)÷学制。

实践教学环节学费计入注册费中收取。

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所选课程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规定各专业学分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此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可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学生毕业时应交学分制学费结算公式为:学生毕业时应交学分制学费总额=每学年注册费×在校实际学习年限+所选课程总学分×100-减免学分学费总和第三章缴费规定第六条学分制学费实行“每学年初交注册费,每次选课结束后缴纳学分学费,每学年及时结算”制度。

第七条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初缴清本学年注册费后,方能注册。

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采取奖、贷、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和选课手续。

第八条学生每学年的学分制学费结算公式为:学生每学年学分制学费结算=本学年注册费+(本学年所选课程总学分-本学年一次免费重修的必修课学分)×100 第九条学生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时允许免费重修一次,再次重修需按照标准缴纳费用。

第十条免修课程,不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一条按合作协议培养的学生在外校学习期间,注册费由学校收取,学分学费按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中学教育三级)

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中学教育三级)

华中师大学师类专业认证(中学教育三级)自评报告学院:专业:完成时间:联系:电子专业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第三级)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本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是专业进行自评工作的参考和依据,请专业按照指导书要求对照认证标准逐条自证达成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1.报告结构依照认证标准顺序,分成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及自选特色项目等九个部分,每一部分包括达标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三方面容。

2.报告容按照指导书要求,紧扣认证标准,逐条用数据和事实举证达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改进措施。

其中,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描述不少于1/3,与标准无关容或不能覆盖全体学生的少数“标志性成果”不列入报告。

3.报告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专业主动开展自评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积极行动整改。

对于回避、掩盖问题和不足的专业,将被要求重新修改自评报告或中止进校考查。

4.报告所列举证数据和事实要求客观真实,以学校填报的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础,与《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相印证,为认证专家进校开展现场考查提供有效支撑。

5.报告要求以“五个度”为主线,明确清晰给出专业自画像,并重点关注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教学主体责任落实、实践教学水平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6.报告各部分支撑材料清单格式见附录,相应原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学文档、教学管理文件、毕业要求和课程评价、问卷调查等放置学校备查。

一、培养目标第一部分:达标情况(请用数据和事实逐条自证标准条文的达成情况。

数据描述以本科教学数据为依据进行分析和达成说明,事实描述以具体明确的文件、制度、行为、效果等进行评价分析和达成说明)1.1 [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须修满8学分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须修满8学分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须修满8学分)序号项目类别认定项目及要求学分类型备注1 社会实践生产劳动 1 必修军训 1 必修三下乡、社会调查活动,提交社会调查报告 1 必修批准立项并完成,由立项部门考核并提供名单参加植树造林、无偿献血等志愿者服务并提交实践报告1 必修提交志愿者时间认证证明文件2 文体活动加入校内各类社团,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1 任选0.5学分/学年,不按参加个数计。

由社团提供审批表复印件及名单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组织负责人,考核达到要求1 任选校、院系级1学分/年,班级0.5学分/学年。

由各级学生会组织部出具考核结果参加或主持校内大型活动 1 任选全校性的活动,参与0.2学分/次;主持0.5学分/次,主要针对组织策划者。

提供活动主办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活动证明参加各类文体竞赛 1 任选指非专业类竞赛,参加0.2学分/次;获奖校及校级以上按1学分/项,院系级按0.5学分/项。

提供获奖证书、文件复印件3 学科竞赛及专业技能比赛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类项目竞赛、四大学科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全国性比赛1 任选参加0.2学分/次;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3/2;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2/1;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0.5/0.5。

竞赛组织部门提供参赛名单参加专业技能比赛 1 任选参加0.2学分/次;获奖校级及以上按1学分/项,院系级按0.5学分/项。

提供获奖证书、文件复印件4各类技术(技能)等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3 任选四级2学分、六级3学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非英语专业)获权威机构颁发各类技能证书 2 任选提供证书复印件获国家颁发各类行业执业(从业)资格 2 任选国家机构或行业协会认证的资格。

提供证书复印件5 科技活动参加学术、文化讲座 2 任选0.2学分/次,各院系考核。

在四大索引收录刊物、国内核心刊物、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6/4/2 任选提供刊物名称、发表日期、索引编号、原文复印件主持校内、校外科研项目及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国家、省、校)2 任选省级以上项目2学分/项,校级项目1学分/项。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活动文件、签到记录及其他证明材料
A4
评先评优
荣获国家、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或相当荣誉称号的,对应计8、4、2、1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A5
好人好事
因好人好事(诸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赈灾等)受到校外单位、校外个人、校内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者,分别计0.6、0.4、0.4分。(注: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若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未获得表彰者,每次可计0.5分。
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以及暑假社会实践登记表
B2
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协会或班级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含社区援助)并完成任务者,每参加一次主题活动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团学组织的活动记载
C
专业技能与
创新创业
C1
专业技能竞赛
(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组织单位记载或留存各类讲座门票
D3
新闻宣传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省级、一般性新闻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发表新闻报道者,每篇分别计0.6、0.5、0.4分。若为非第一作者,每篇分别计0.4、0.3、0.2分。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院媒体(如院报、广播、团学刊物等)刊发、播发新闻报道者,每篇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附件:
模块
编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依据
A
思想教育与
道德素养
A1
理论学习培训
参加省、市、院、系级的党校、青马学校培训或其他类似培训并结业者,每次可计1.0、0.8、0.6、0.4分。(注:同属本项目的每学年至多计1次)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表(模板)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表(模板)

华中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历年学业成绩表学号:200****** 姓名:** 院系:历史文化学院 专业:历史学(**) 学制:4年 学历:本科课 程 名类别 成绩 学分 学期 课 程 名类别 成绩 学分 学期计算机基础 公必 86 3 1 大学英语听力与口语4 公必 70 1 4 高等数学D 公必 88 4 1 现代汉语(2) 任选 83 3 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基 公必 89 3 1 中国古代文学(2) 任选 92 3 4 中国古代史(1) 专必 84 4 1 文学理论(1) 任选 82 2 4 大学英语阅读与写作1 公必 78 3 1 历史科学概论 专必 89 4 4 大学英语听力与口语1 公必 83 1 1 中国现代史 专必 79 4 4 世界古代史 专必 85 4 1 世界现代史 专必 82 4 4 中国历史文选(1) 专必 93 4 1 先秦史 专选 91 2 4 多媒体技术与应用 公必 91 2 2 西方文化史 专选 80 2 4 数据库技术应用 公必 89 3 2 德国史研究专题 专选 87 2 4 中国考选制度史 任选 89 2 2 东南亚研究专题 专选 85 1.5 4 中国古代史(2) 专必 88 4 2 中华元典导读 专选 87 2 4 大学英语阅读与写作2 公必 71 3 2 心理学基础 公必 89 3 5 大学英语听力与口语2 公必 86 1 2 现代教育技术 公必 81 2 5 世界中世纪史 专必 84 4 2 文学理论(2) 任选 81 2 5 中国历史文选(2) 专必 92 4 2 外国文学(2) 任选 83 3 5 中国早期现代化研究 专选 84 1.5 2 中国现代文学(2) 任选 82 3 5 近代中国大学研究 专选 87 1.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专必 83 4 5 西方史学史 专选 80 3 2 世界当代史 专必 91 4 5 中外文化传播史 专选 80 2 2 2-5世纪的中国历史 专选 86 2 5 教育学基础公必 74 3 3 明清史 专选 88 2 5 大学英语阅读与写作3 公必 70 3 3 历史文献学 专选 89 2 5 大学英语听力与口语3 公必 73 1 3 教师专业发展任选 87 1 6 写作概论 任选 82 2 3 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 任选 84 1 6 中国近代史 专必 84 4 3 历史学教学论 专必 81 2 6 世界近代史 专必 86 5 3 历史学教学技能训练 专必 85 1 6 历史人物研究专题 专选 90 1.5 3 儒家文化 专选 92 2 6 中国抗日战争史 专选 88 2 3 德国精神与文化 专选 89 3 3 人类遗传与优生 任选 89 2 3 人与自然任选 87 2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公必 78 3 4大学英语阅读与写作4 公必753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成绩: 学分: 生产实习成绩: 学分: 教育实习成绩: 学分: 教务处审定意见:教务处 2012年**月**日毕业实习成绩: 学分:教学实习成绩:学分:专业课平均学分绩:** 所有课平均学分绩:** 修业结束决: 。

学院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

学院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

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指标体系的分解如下:(一).基础素质基础素质由德育、智育组成。

计算公式为:基础素质总分=德育得分(X×30%)+智育得分(学年度各门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换成百分制)X×70%).(二).发展素质发展素质由组织管理能力、综合技能、特殊表彰三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发展素质总分=∑(各项发展素质加分×权重)。

(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由基础素质、发展素质两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总分=基础素质总分+发展素质总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1.智育测评。

测评年度内各科成绩(必修课)以教务处提供的正式成绩为准,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相关指标分别测算出相应分值。

2.德育成绩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分(60%)及学办评分(40%)组成。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附件1)的标准,在测评年度内学生个人自评小结的基础上对每位学生的德育进行集中评分。

班级评分统计公式如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该生评议分数)某学生班级评分= ——————————————————————[班级评议小组人数]某学生德育评分=班级评分×60%+学办评分×40%。

3.发展素质测评。

各项加分项目以测评年度内所认定(获得)的为准。

由学生本人结合平时在“综合测评系统”所登记的各类获奖、得分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附件2),按时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审定。

附件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测评内容基础素质指标及分值表德育(30%)纪律观念20分热爱学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优(20分);良(迟到早退1-2次、事假2-3次、无故缺席1次15分);中(迟到早退3-5次、事假4-6次、无故缺席2次10分);差(迟到早退5-10次、事假6-10次、无故缺席3次5分;迟到早退及事假10次以上、无故缺席3次以上0分)社会公德及公益活动10分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秩序;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尊敬师长;自觉爱护国家财产和维护校园环境;对他人的不良现象展开批评。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各学院: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一体两翼”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发展思路,发挥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功能,促进各学院进一步重视并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突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其中,对于没有毕业生的新专业和刚恢复招生的专业,只考察部分专项;对于专业交叉培养班,按照一定方式归并到相应专业,接受本次专业评估)。

二、评估原则本次专业评估,贯彻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并坚持以下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根据专业发展和培养目标,在全面分析其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本科专业科学发展。

(二)发展性原则。

注重对专业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进行诊断,并充分进行信息反馈,消除功利心态,提高评估实效。

(三)信息化原则。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反映各专业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强调数据分析,注重事实判断。

三、评估内容本评估方案,是在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国内有关高校专业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而确立的,设有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6项。

具体评估指标及内容如下表所示:四、评估方法本次专业评估,采取数据监测、过程评估、集中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其具体操作方式如下:(一)数据监测。

根据工作安排,各教学单位在业务培训后须登陆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系统,按时进行数据填报。

系统会对采集的数据从本科专业层面进行统计分析,结合教育部及相关专业办学标准,形成专业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对专业状态的数据监测和预警,并辅助校内评估专家开展专业评估。

(二)过程评估。

学校评估专家、教学督导员和教务处人员以本科专业为单位,结合日常教学工作,开展听课、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和课程考试等项目的相关工作,形成初步意见和建议,同时就待查证的指标或质疑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考察的线索,突出评估工作的常态实施和过程效应。

本科生评优综合考评方案

本科生评优综合考评方案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评优综合考评方案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评优评先的相关规定,结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第一条本方案是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各项评优、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对本次“三好学生”的评选原则是自愿申请、奖励优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本方案采取量化的方式,由学习考评成绩(A),道德与身体素质(B)以及民意测评分(C)三部分组成,综合分P=A+B+C,且平均学分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同学才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五条本方案是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评选三好学生的直接依据,三好学生(获奖学金)的人选和获得奖学金的等次,根据评审总成绩排名产生。

第六条三好学生推选名额按照比例分配到各年级各小班,由各班评优评先小组进行评选;积极分子由学生自愿申请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选出最终人选。

各等次获奖学金的名额、奖学金数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学年内专业课、公共必修课成绩有不及格、严重违纪(考试作弊)的同学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八条所有加分项为该学年内所获得的荣誉日期为本学年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

第九条本方案旨在选择以专业素质为核心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考核综合能力,不做单方面的侧重。

第十条本学年内,志愿服务时间达到或超过二十小时的同学方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第十一条本方案由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订,解释权归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二、细则一.评选时间:每年的九月份中下旬二.评选原则: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申请、奖励优秀。

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

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

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奖学金以学生个人(集体)学业成绩和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目的在于鼓励获奖者争取更大进步、促进其他学生(集体)向获奖者学习。

助学金以学生现阶段经济困难程度为主要评定依据,目的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下一阶段学业。

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集体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针对特定群体的政策性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二条奖学金的类型、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奖励标准根据国家确定的标准执行(目前每人8000元)。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排名名列前茅,按规定修完学年素质拓展学分,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可申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奖励标准根据国家确定的标准执行(目前每人5000元)。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按规定修完学年素质拓展学分;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者可申报。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免费师范专业学生不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博雅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博雅金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博雅银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博雅丹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元。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按规定修完学年素质拓展学分,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良好者可申报。

学院自行制定评审规则,确定各奖励等级人数。

(四)树人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树人金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元,树人银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树人丹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500元。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解答1.什么是学分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解答1.什么是学分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解答1.什么是学分制?答:学分制是指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为核心,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修课程,自主选择授课教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2.实行学分制收费有什么意义?答:学分制收费是在学年制收费的基础上,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实行学分制收费,可以增强培养方案的严肃性,让师生明确学习成本,增强教与学的积极性,提升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安排学习进程,科学完成选课工作,提升资源利用效益,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实施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提供制度环境。

3.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政策依据答: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改革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主要有:(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02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中央部属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34号)。

(3)《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鄂价费规〔2011〕67号)。

(4)《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对华中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鄂价费函〔2015〕45号)。

4.本科学分制收费的基本原则和计算办法答:根据文件,《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含大类培养和单专业培养的专业学费,统一简称为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学分制收费的基本原则是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根据此原则,学生学分制学费计算办法为:学分制学费总额=每学年专业学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总学分数每学年专业学费标准=(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总学分数)÷学制。

学分绩点和期末考说明(华师)

学分绩点和期末考说明(华师)

关于学分绩点的一些说明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几个概念吧1.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

2. 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我们学校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分数-50)/103.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4. 平均绩点通常指平均学分绩点,是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学分,也就是学分绩点和除以总学分。

我们上学期各科的学分是:高等数学4.0,基础英语4.0,微观经济学3.0,管理学原理3.0,政治经济学2.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计算机技术基础(网页设计与制作)2.0,大学体育1.0 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一级)1.0,军事技能1.0其次,我举个例子对上面几个概念加以诠释1.小魏的高数老师说平时分占30%,期末考占70%,而且小魏平时每次作业都有交,也没有被点过名,所以老师平时分给了他100分,期末考他考了82分,所以最后的期末总成绩=100*30%+82*70%=87.4,那么他的高数绩点就为3.74。

他的英语82分,体育78分,那么对应绩点就是3.2和2.8了。

2.假如小郑只需修高数(4.0)、微观经济学(3.0)、近代史(2.0)三科,她三科的绩点分别为3.9、3.7、3.5,那么她最后的平均绩点=(3.9*4+3.7*3+3.5*2)/(4+3+2)=X, X大家自己算,总之到最后我们是所有学科加起来一起算。

3.计算机应用基础不算入绩点,军事技能没有期末考,看你军训时表现给分。

关于期末考期末总成绩=平时成绩+期末考成绩。

至于平时成绩占多少,期末考成绩占多少,是取决于老师的。

怎么算上面也举例介绍了。

以下几点要注意的:1.专业绩点:我们大三要选专业,那时候就是根据你的专业绩点排名来决定谁优先选,这里的专业绩点,就是所有学科除掉体育和公选之后的平均绩点。

所以说体育和公选绩点的高低,对大三选专业影响不大。

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同学们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推进“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规范化与程序化,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华中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和我年级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资格确认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年度“三好学生”评选:1.学年内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2.平均学分绩在年级40%以外者3.学生所在宿舍在本学年的宿舍评比中未达标者4.大二学年以后奖学金评定当年未过英语四级者5.未经允许擅自在外居住者6.四次晚点名未到者(两次请假算作一次未到)7.学年内因违纪受学院通报批评及学校处分者注:学年总评成绩以教务处最终学年成绩表为准;平均学分绩算本学年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不含体育课)。

二、奖励加分(一)科研成果评分参加科学研究,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的,按下表加分(包括实践报告获奖)。

不同成果可累加计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集体合作成果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第二作者按70%计分,其他作者均按30%计分。

成果获奖或鉴定等级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认定。

申报教务处、团委等部门的科研立项并获批者,第一、第二申报人分别加0.5分、0.3分,其他申报人加0.1分,院级不加分;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并获批者,第一、第二申报人分别加1分、0.7分,其他申报人加0.3分;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并获批者,第一、第二申报人分别加0.7分、0.5分,其他申报人加0.2分。

(二)发表学术论文评分发表学术论文的,按下表加分。

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原件或录用通知证明,署名必须有“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字样。

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

集体合作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第二作者按70%计分,其他作者均按30%计分。

大学文科常规素质分标准

大学文科常规素质分标准

大学文科常规素质分标准第一篇:大学文科常规素质分标准11综合文科常规素质分标准1、参加院比赛者0.1分/人次,获奖者1-2分/人次。

2、参加校比赛者0.2分/人次,获奖者3-4分/人次。

3、获得省或国家级奖项的同学加3-5分/人次。

(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可以不在其中,因为这个奖项和奖金本身就是一种奖励、光荣)4、文章发表于院的同学者加1分/人次,文章发表于校级以上的同学加2-3分/人次。

5、系小老师、学生会成员、社团等对校、院、班级有特殊贡献的同学加1-3分(学生会主席加3分,各部部长加2分,学生会干事加1分,小老师1.5分)(学生会和社团组织加分以最高响算,获得相关奖项另行加分,院级1分,校级2分)。

细化为:(1)院小老师加1.5分(2)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4分各部部长、副部长加3分干事加2分(3)院学生会、自管会主席、副主席加3分各部部长、副部长加2分干事加1分(4)社团社长加2分副社长加1分成员加0.5分(获得优秀社员者拿到证书加1分)注:以上各项取分数最高者,不可兼得6、每学期班委加1-5分(班长加5分/人次、团支书加5分/人次、副班长、副团支书、学习委员、纪检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加2-3分/人次;各学科代表加1分/人次,宿舍社长加1分/人次,以上不可兼得)7、获得校“文明宿舍”宿舍成员各加2分/人次。

8、被校表扬的宿舍加1分/人次;被院表扬的宿舍加0.5分/人次。

9、被校批评的宿舍扣2分/人次;被院批评的宿舍扣1分/人次;一学期被院批评达4次以上者(含4次)扣3分/人次。

10、观看校、院比赛等活动的同学中途早退者扣1分/人次,未请假缺席者视同旷课,扣2分/人次。

11、常规出勤采取扣分制,早、晚自习及上课迟到、早退者扣1分/人次,早、晚自习及上课旷课者扣2分/人次(该学期的病假去掉不做扣分处理,请假回家自考的同学例外)。

12、早自习在教室吃早饭扣1分/人次。

13、违反校、院就寝规定,迟归者(公假除外)扣1分/人次,夜不归宿者予以处分并扣3分/人次。

高一年级高考学科成绩评定及学分登记表 - 华中师大一

高一年级高考学科成绩评定及学分登记表 - 华中师大一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模块: 班级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出勤情况 (100分) 课堂表现 (100分) 班级:5 完成作业 (100分) 考试成绩 (100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任课老师: 综合 评定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格 学分 特长 学分
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任课老师: 综合 评定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格 学分 特长 学分
4WB0520 4WB0521 4WB0522 4ZG0523 4ZG0524 4ZG0525 4ZG0526 4WG0527 4WG0528 4WG0529 4WG0530 4WG0531 4WG0532 4WG0533 4WG0534 4WG0535 4WG0536 4WG0537 4WG0538 5GB0539 5GB0540 5GB0541 5GB0542 5GB0543 5GB0544 5GB0545 5GG0546 5GG0547 5GG0548 5GG0549 5GG0550 5GG0551 领域: 学号 4ZB0601 4ZB0602 4ZB0603 4ZB0604 4WB0605 4WB0606 4WB0607 4WB0608 4WB0609 4WB0610 4WB0611 4WB0612

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同学们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推进“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规范化与程序化,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华中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和我年级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资格确认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年度“三好学生”评选:1.学年内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2.平均学分绩在年级40%以外者3.学生所在宿舍在本学年的宿舍评比中未达标者4.大二学年以后奖学金评定当年未过英语四级者5.未经允许擅自在外居住者6.四次晚点名未到者(两次请假算作一次未到)7.学年内因违纪受学院通报批评及学校处分者注:学年总评成绩以教务处最终学年成绩表为准;平均学分绩算本学年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不含体育课)。

二、奖励加分(一)科研成果评分参加科学研究,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的,按下表加分(包括实践报告获奖)。

不同成果可累加计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集体合作成果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第二作者按70%计分,其他作者均按30%计分。

成果获奖或鉴定等级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认定。

申报教务处、团委等部门的科研立项并获批者,第一、第二申报人分别加0.5分、0.3分,其他申报人加0.1分,院级不加分;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并获批者,第一、第二申报人分别加1分、0.7分,其他申报人加0.3分;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并获批者,第一、第二申报人分别加0.7分、0.5分,其他申报人加0.2分。

(二)发表学术论文评分发表学术论文的,按下表加分。

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原件或录用通知证明,署名必须有“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字样。

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

集体合作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第二作者按70%计分,其他作者均按30%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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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
1-3
创新创业类
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外观设计
2
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书
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并取得成功经验
2
提供相关创业证明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值
评定方式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实践活动
假期社会实践
两项可选其一,参加各类实践活动
不少于20学时
1
提交相关组织声明
学习兼职实践
志愿服务
学校志愿服务岗
2
有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
科学实验
参加院(系)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践计划项目
2、3、4
结项后给定
完成学校开放性实验并考核合格
1
有考核成绩证明
论文、作品
编注类
发表论文
学科专业核心刊物
1
按教师专业职称评定标准认定刊物级别
学科专业非核心刊物
3
公开发表(含增刊和《大学生学报》)
1
出版著作
独立或主编
4
按参编字书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2万字以下分三个等级
1
每学年开设1学分的系列课程,累计2个必修学分
技能培训及其他
技能培训
外语
WSK、TOEFL、GRE、雅思考试过线
3
提供有关证明(书)
非英语专业获取英语六级考试
(其中音体美获英语四级考试)
2
获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2
获取其他外语等级证书
1
计算机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
2
计算机等级证书
1
辅修
获取双学位
4
获取辅修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学分评定标准表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值
评定方式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思想政治
主题教育
主题教育
结合星期天晚点名,开展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思想品德教育等主题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
1
由辅导员组成的教研室评定,每学年开设1学分的系列课程,累计4个必修学分
形势与政策
教育
面向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开设,每学年16学时
党团组织课程
获取党、团校结业证书
2、1
由学校、院系党团校提供
学生日常
行为教育
学年小结
学生在校期间文明素养
与参与集体生活表现
1
辅导员根据小组鉴定情况评定。每学年1分,累计4个必修学分
学生个人
评优评先
先个人
获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奖励
3
以文件为主,不同奖项可以累加计算。
校级先进个人
2
校级单项奖
1
院系个人先进奖
理科生参加人文社科讲座1次,自然学科讲座2次,并提交总结报告
非学术性作品发表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作品
0.5
提交作品
身心发展
文体活动
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文体活动
2-3
区分获奖与未获奖两个等级。提供获奖证书和秩序单或节目单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1-2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0.5-1
体育俱乐部
后续课
大三、大四开设,自主选择
研究类
学术活动
论文在学术会议上交流
1—3
分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三个等级。提交论文报告或相关证明。
国外访学并有访学报告
1
研究活动
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项
2
以学校文件为主
系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20学时以上)
2
有教师出具的证明
参加科研活动小组活动(20学时以上)
1
提交总结报告
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
0.5
以院系表彰决定为主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学术科技
竞赛类
国家级奖
一等奖
4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比赛获奖、全国电子商务竞赛、音体美专业竞赛等)。不同奖项可以累加计算,音、体、美专业等同。
二、三等奖
3
省部级奖
一、二等奖
3
三等奖
2
优秀奖
2
学校奖
一等奖、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学术交流
2
行业培训
职业准入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
2
参加行业培训一周以上取得证书
1
其他
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4
国防教育
军事训练
入学后集体进行
3
由人武部核定,累计5个必修学分
军事理论
课程
第一学期周末开设
2
两项可选其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不少于20学时
1
提交相关组织声明
校外志愿服务
社会工作
学生工作
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且考核合格
1
提供相关聘书
社团活动
一年内参加社团活动不少于20学时
1
由社团出具合格证明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化艺术
学科讲座
文科生参加自然学科讲座1次,人文社科讲座2次,并提交总结报告
0.5
由相关组织单位填写活动记载卡,累计2个必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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