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11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11](https://img.taocdn.com/s3/m/c257710cb52acfc789ebc998.png)
遵守法规,谨慎驾驶
1 安全设施不全的危害 6 欺骗诈保的危害
2 超速行驶的危害
3 超载行驶的危害 4 闯红灯的危害 5 酒驾的五大危害
7 不带安全头盔的危害
8 违法超车的危害 9 无证驾驶的危害 10 肇事逃逸的危害
安全从“头”开始
2010年06月26日15时许,山东省博兴县李某某(男,40岁)驾驶苏JBxxx号中型普通货车沿231省道由 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231省道胜利采油厂调度室门口处时,与行驶至此的山东省垦利县巴某某(男,61岁) 无证、未带安全头盔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致巴某某及乘坐无牌两轮摩托车的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张某 某(男,70岁)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巴某某经医院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欺骗诈保的危害
一、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犯罪威胁到财产保险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二、机动车辆保险欺诈侵害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三、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阻碍保险事业的发展。 四、机动车辆保险欺诈侵蚀社会道德,败坏社会风气。
欺骗诈保的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 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 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
遵守法规,谨慎驾驶
1 安全设施不全的危害 6 欺骗诈保的危害
2 超速行驶的危害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东政办字[2009]102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东政办字[2009]102号](https://img.taocdn.com/s3/m/bf080e95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bb.png)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东政办字〔2009〕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东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成员组成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农机办、市公路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气象局、市旅游局等24个部门,2个市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个县区政府以及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石油大学公安处、济军生产基地办公室组成。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协助分管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长为联络员。
联络员工作组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主要职责(一)联席会议职责。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对发现的交通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并对因整改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研究制定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召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东政任[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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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召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召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东政任〔2012〕18号2012年10月23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陈召华为东营市教育局副局长(原正县级待遇不变);周海林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曹国华为东营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许钦增为东营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徐晓辉为东营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于克强为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局长;王克德为东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巴春梅为东营市外国专家局局长,试用期一年;韩伟为东营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赵会才为东营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蒋俊峰为东营市城乡规划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闫玉兴为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任);王勇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孙军田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局长;张善英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局长;姜涛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富杰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于宪政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常胜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许孝军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韩学君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周剑平为东营市体育局调研员;高雷为东营市体育局调研员(原正县级待遇不变);王德华为东营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车辆违章处理电话
![车辆违章处理电话](https://img.taocdn.com/s3/m/cf88b36a783e0912a2162aaa.png)
7175511
11
交警直属二大队违法处理室
东四路与大渡河路口向西100米
7175539
12
交警直属二大队一中队
东四路与大渡河路口向西100米
7175551
13
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
东四路与大渡河路口向西100米
7175552
14
交警直属三大队
垦利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东首
7175570
广青路与辛河路路口向西300米
6433001
25
河口交警大队一中队
河口区海盛路钻前红绿灯往南500米路西(北星化工集团院内)
3086122
26
河口交警大队二中队
河口区孤岛镇s310与共青团路十字路口
8899122
27
河口交警大队三中队
河口区仙河镇s310滨港路219号
8482301
28
河口交警大队四中队
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兴海路15号
5188606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6564251
20
广饶交警大队二中队
潍高路与青垦路路口向东200米路北
6872629
21
广饶交警大队三中队
新海路与广青路路口向南500米路东
6529222
22
广饶交警大队四中队
辛河路s231收费站向南2公里路西
6282288
23
广饶交警大队五中队
潍高路乐安桥收费站向西500米路北
6564199
24
广饶交警大队六中队
序号
违法处理室名称
(大队、中队)
地址
咨询电话
区号:0546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公布《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公布《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通告](https://img.taocdn.com/s3/m/1b312319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82.png)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公布《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2.10.31•【字号】东公通[2012]90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公布《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通告(东公通〔2012〕90号)《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于2009年5月20日实施以来,已处理轻微交通事故8万余起,在方便群众处理事故,缓解因事故造成交通拥堵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东营市公安局和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对《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东公交〔2009〕37号)进行了修订,报经市政府审查登记,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东营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动车与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每车5000元以下财产损失,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但发动机、车架、底盘、转向、传动等部件未损坏,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
东营违章处理点一览表
![东营违章处理点一览表](https://img.taocdn.com/s3/m/669af816f7ec4afe04a1dfbc.png)
违章处理点:直属一大队违章处理大厅东二路与黄河路220号交警支队院内7272398一大队二中队违章处理大队北二路与西一路路口北100米东教堂西邻7175783一大队三中队违章处理大队东三路田庄收费站7175763一大队四中队违章处理大队东二路105号(八分场路口北3公里处路西)7175767二大队综合中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西三路与嘉祥路东首7272111二大队一中队违法处理大厅商河路17号7175761二大队二中队违法处理大厅淄博路与云门山路交叉路口东30米路北胡同7272302二大队三中队违法处理大厅东营区牛庄镇辛河路25号7175770二大队四中队违法处理大厅郝纯路117号7175773二大队五中队违法处理大厅西四路282号7175775直属三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大渡河路253号7175539直属四大队违法处理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东首7272150高速支队一中队垦利县新兴路东首105室7175570高速支队二中队东营南收费站口7272399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服务厅河口区海盛路钻前红绿灯南500米路西3086122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服务厅河口区S310与共青团路交叉路口8899122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服务厅河口区仙河镇滨港路219号8482301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服务厅河口区312 61公里附近3083122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五中队服务厅河口区六合街道办事处永和路11号3886122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综合服务厅河口区明河路16号3668951广饶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广饶县车管所(新国际汽车城东首)6564270广饶大队一中队违法处理室河辛路与原石村镇政府路路口向西100米路北6920787广饶大队二中队违法处理室潍高路与青垦路路口向东200米路北6872747广饶大队三中队违法处理室新海路与广青路路口向南200米路北6529222广饶大队四中队违法处理室河辛路与李鹊镇政府路口向南500米路西6282288广饶大队五中队违法处理室潍高路与定安路路口向北500米路东6564198广饶大队六中队违法处理室河辛路与广青路路口向西300米路北6433001垦利大队一中队综合服务大厅垦利S231省道胜利黄河大桥收费站南路东300米6098571垦利大队二中队业务大厅永安镇经二路11号6098578垦利大队三中队综合服务大厅垦利县胜坨镇镇政府西2公里6098587垦东派出所办公区黄河口管理站北200米8583925垦利大队五中队综合服务大厅和盛路与安园路口北侧2389688垦利大队违法处理室中兴路106号6098520利津大队车管所违章处理岗利津县津二路356号5183746利津大队一中队违法处理室利津县北宋镇驻地(220国道8公里处)5183455利津大队二中队违法处理室利津县津二路356号5183784利津大队三中队违法处理室利津县盐窝镇永馆路与新盐路交叉路口5183468利津大队四中队违法处理室利津县陈庄镇驻地5183470。
东营“六位一体”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东营“六位一体”快速处理交通事故](https://img.taocdn.com/s3/m/272932f9af45b307e971971c.png)
东营“六位一体”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作者:暂无来源:《农家科技·城乡统筹》 2012年第8期文/特约记者黄庆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周期长、积案多,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增多,对此老百姓烦心、政府部门头疼。
山东省东营市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建立起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六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探索破解难题。
2009年5月以来,东营市交管部门处理发生在中心城区的交通事故理赔案件3万余起,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
遇到交通事故,处理起来很麻烦。
不少人有过这样的体会:一起轻微的剐碰事故,要在三四个部门之间跑上好几天,如果碰到“矫情”的肇事者不配合,或者肇事者没有赔付能力,麻烦事还更多,更让人烦心恼火。
如今在山东东营,“六位一体”的机制,让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一站式”处理、“一条龙”服务。
群众不用跑来跑去,省时省力;出现分歧及时面对面解决,公开公平;有了纠纷依法化解,避免车祸再酿“人祸”。
一通牢骚引发的创新刘春艳,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整天与事故车和当事人打交道,对交通事故处理难曾经有过深刻的体会。
那是2008年春天,在东营做小本生意的蔡先生驾驶机动三轮车在路上被张某驾驶的捷达轿车撞倒受伤。
蔡先生住院期间,肇事者张某拒绝交纳高额的治疗费。
虽然后来法院判决张某承担所有医疗费,但张某已将贵重财产转移,可执行的财产对需要高额治疗费的蔡先生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不得已,蔡先生放弃了治疗,最终落下了残疾。
蔡先生始终咽不下这口气,他拖着伤残的身体往返于交警、保险、法院等相关部门求公道、讨说法。
在一次交警支队领导接访时,蔡先生声泪俱下地说:“你们知道俺整天跑这儿、跑那儿,找了多少部门?咱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蔡先生一通牢骚,深深刺痛了东营市交警支队民警的心,也让大家意识到,近年来汽车数量越来越多,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然而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往往要跑多个部门,办理很多繁琐的手续,本来遭遇交通事故心里就不痛快,再让他们跑来跑去,自然容易“上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d55ee7f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2b.png)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东政办字〔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22〕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新修订的《东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5日东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海上突发事件风险分析1.6与其他预案的关系2组织体系2.1市海上搜救中心2.2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2.3县级海上搜救中心2.4专家组和咨询机构2.5水上搜救力量3预警预防3.1海上风险预警等级3.2信息监测与通报3.3发布海上风险预警信息3.4预警预防行动3.5解除海上风险预警信息4应急处置4.1水上突发事件分级标准4.2接警与核实4.3报告与通报4.4先期处置4.5分级响应4.6现场指挥4.7水上搜救行动中(终)止4.8善后处置4.9媒体应对和信息发布4.10搜救后评估4.11水上搜救应急处置流程图5应急保障5.1人力保障5.2资金保障5.3装备物资保障5.4安全防护保障5.5医疗保障5.6交通运输保障5.7通信保障6预案管理6.1编制修订6.2宣传教育6.3预案演练7附则7.1名词术语7.2预案解释部门7.3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全市防范和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搜救水上遇险人员。
1.2编制依据1.2.1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ae4a8504b52acfc789ebc994.png)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线监控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公示各潜在供应商: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线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项目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技术参数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意见应于 2011年11月17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交至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三楼采购二部(1)(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联系人:耿女士联系电话:(0546)8902302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11月15日机动车检测线监控系统项目说明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10]201号)和《2011年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重点工作》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查验和安全检验的监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建设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
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实现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检测站的联网运行,通过对检测过程视频监控(监控图像需传送到市车管所)、检测数据监控(计算机自动完成检验报告和数据的审核)、远程查验或外观检验监督审核、异常数据监督、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远程打印(实现远程现场挂牌等车辆登记业务)监督审核和操作,并实现机动车查验数据、图片等资料信息的统一存储、审核、计算、管理等。
一、建设目标1、提高对安检机构监管水平,通过检测数据与车管数据实时比对,有效杜绝车辆年审受托检验、不上线或检测不合格就发检验合格标志的现象,同时对违规业务进行预警,从技术上减少了车辆检验的随意性。
2、规范机动车检测流程所有车辆检测线采用统一标准和统一流程,检测标准更加科学,工作流程更为规范。
3、提高检测报告真实性对车检数据和过程进行监测,自动完成检验报告,对车检数据和异常业务进行审核,并实现对异常、问题数据的过滤和警示,有效预防虚假检测报告的产生,提高检测质量。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字〔2016〕42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字〔2016〕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b6f11c9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34.png)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字〔2016〕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推进多种形式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发展,强化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4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乡镇交通管理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乡镇交通管理员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适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组建乡镇交通管理员队伍,协助公安交通民警加强农村地区及县乡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构建覆盖乡镇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群众出行安全提供保障。
二、严格规范管理(一)职责任务。
乡镇交通管理员是公安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使用,并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依法聘用的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交通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接受群众求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集基础信息、排查安全隐患、受理窗口业务和管理文书档案等,不具有执法权。
(二)聘用主体。
县级公安机关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负责研究提出购买服务范围和计划,机构编制部门审核购买服务范围,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审核意见审批购买服务计划。
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根据购买服务合同承担有关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服务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乡镇交通管理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档案并依法保障乡镇交通管理员的合法权益。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d17ebe2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c0.png)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分县局,市局相关处室队:现将《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营造东营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新生态,持续深化以“一次办好”为重点的“放管服”警务改革,全力推进惠民警务提质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市局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动更高水平的东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以'“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创建工程为龙头,以“转观念、重规范、强服务、提效率”为标准,以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立足工作创新,坚持数据驱动,倒逼理念、机制、体制、作风等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新流程,培育新品牌,塑造新风貌,树立新形象,纵深推进东营公安“放管服”改革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创建形式按照“全面创建、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按条线在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审批职能警种部门组织推动,集中推出一批“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单位。
三、创建标准创建“放管服”警务改革示范工程主要围绕权限下放、流程再造、管理机制、标准规范、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推动东营公安高质量发展新跨越。
总体标准要求如下:(一)转观念。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到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 除法定市级办理的事项外,其他服务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下放分县局、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实现“极简审批”;坚持靠前一步、主动服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服务工作前置,工作重心下沉;坚持“管理无感知、服务有温度”,把群众获得感作为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持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实现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
从本案析机动车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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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案析机动车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发布日期:2009-08-19 文章来源:互联网【编者按】机动车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对于这一问题,无论是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认识都存在一定分歧。
本文从一则有关机动车纠纷的案例入手,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出发,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深入分析了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明确解答了我们在理论认识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模糊和分歧,文章具有较高的司法参考价值。
案情原告:东营市东营区大明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明五交化”)。
被告:东营市泰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坊建材”)。
被告:孟建民,男,1958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滨州市黄河二路616号。
第三人: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
2001年5月18日大明五交化购买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雅阁轿车一辆。
2001年8月份该公司与两被告泰坊建材、孟建民口头约定将该车借与两被告使用,借用期间随该车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大明五交化可随时要求返还车辆。
2001年9月份,大明五交化要求两被告返还车辆,但两被告至今拒不返还车辆。
经查明,2001年9月17日被告孟建民为履行滨州市人民法院(2001)滨经初字第397号判决书,将该雅阁轿车作价271 200元抵给本案第三人,用于偿还在第三人处的借款,现在该车辆在第三人处。
审判法院判决第三人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农村信用合作社返还原告东营市东营区大明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本田雅阁轿车。
评析庭审中原告提供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查询单一份,以此证明自己为该轿车的合法所有权人,因此,主张对于该车只有原告才有权处分。
而第三人认为其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应为善意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原物所有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可归结至一点,即机动车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对于这一问题的认定,具体涉及以下几方面的民法理论及相应的法律规定:一是善意取得的制度内涵及适用条件;二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法律效力。
东营市公安交警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地址
![东营市公安交警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地址](https://img.taocdn.com/s3/m/fb2e1a14844769eae109ed13.png)
3661949
9
广饶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广饶县潍高路960号
机动车业务:除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进口车以外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补换领登记证书、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领临时号牌、转出业务、查封、解封、“四小”机动车所有业务;
驾驶证业务:补换证、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受理学习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受理学习考试、延期申请、满60岁年度体检、变更备案、申请校车驾驶资质、取消校车驾驶资质、 “四小”机动车驾驶证所有业务。
2381610
7
利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利津县津二路356号
机动车业务:除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进口车以外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补换领登记证书、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领临时号牌、转出业务、查封、解封、“四小”机动车所有业务;
机动车业务:除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进口车以外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补换领登记证书、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领临时号牌、转出业务、查封、解封、“四小”机动车所有业务;
驾驶证业务:补换证、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受理学习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受理学习考试、延期申请、满60岁年度体检、变更备案、申请校车驾驶资质、取消校车驾驶资质、 “四小”机动车驾驶证所有业务。
2011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网上报名情况公示
![2011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网上报名情况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dfc66a0c52ea551810a687df.png)
57 33 48 5 41 57 12 8 29 23 57 30 26 1 48 57 0 1 89 0 20 41 52 0 0 26 215 2 0 3 45 121 31 13 2 31 35 21 8 81 12 11
17 2 15 0 8 13 9 2 4 8 17 9 9 0 15 21 0 0 22 0 4 13 17 0 0 10 60 0 0 2 18 49 7 6 2 6 13 6 1 22 4 5
21 1 12 44 39 20 10 59 12 66 53 132 348 12 0 19 29 24 13 7 6 19 226 1 26 30 38 72 26 118 0 48
6 0 4 21 15 7 4 28 4 22 23 44 156 6 0 10 13 7 8 3 2 10 81 0 15 6 6 26 14 6 7 14 20 13 10 14 146 9 30 0 15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大王镇、稻庄镇、花官乡) 普通管理职位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丁庄镇、陈官乡) 垦利县直机关工委 垦利县委老干局 垦利县信访局 垦利县物价局 垦利县经信局 垦利县财政局 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垦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垦利县计生局 共青团垦利县委 垦利县垦利街道办 垦利县垦利街道办 垦利县垦利街道办 垦利县兴隆街道办 垦利县兴隆街道办 垦利县兴隆街道办 垦利县胜坨镇政府 定向考录职位 党建科员 文秘科员 法律科员 财会科员 信息科员 财会科员 网络管理科员 城建科员 计生服务科员 公共管理科员 旅游管理科员 财会科员 普通管理职位 农技科员 普通管理职位 定向考录职位 财会科员
法律科员 定向考录职位 法律科员 财务科员 经管科员 城建科员 安监科员 信息管理科员 水利科员 医政科员 文秘科员 英语翻译 普通管理职位 定向考录职位 安监科员 经管科员 财务科员 城建科员 法律科员 统计科员 水利科员 文秘科员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6e084ce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aa.png)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30•【字号】东政办字[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东政办字〔2008〕55号)东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为使行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实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整改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建立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为“平安东营”、“和谐东营”建设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力度,解决交通违法行为“多”的问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解决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弱”的问题;科学组织道路交通,解决城区交通秩序“乱”的问题;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解决交通安全保障“差”的问题;加强交通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公安部门配合,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报道整治情况,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ac6b1ec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7a.png)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3•【字号】东政办字[2013]77号•【施行日期】2013.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3〕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3日东营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目录1 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海上溢油应急事件分级1.5 适用范围1.6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体系2.2 市应急指挥中心2.3 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2.4 成员单位职责2.5 专家咨询组2.6 现场指挥部3 预防和预警3.1 信息监测3.2 信息报告3.3 预警3.4 评估4 预案应急响应启动5 应急处置行动5.1 启动部门处置预案应急响应并成立现场指挥部5.2 制定应急行动方案5.3 应急行动的组织与实施6 应急保障6.1 应急设备保障6.2 应急队伍保障6.3 医疗卫生保障6.4 后勤(物资与交通运输)保障6.5 通信保障6.6 资金保障6.7 技术保障6.8 人员防护7 预警支持系统7.1 应急通信系统7.2 监视与监测系统7.3 信息支持系统7.4 预测系统8 新闻发布8.1 新闻发言人制度8.2 新闻发布内容8.3 新闻发布形式8.4 新闻报道9 后续处置工作9.1 善后工作9.2 索赔工作10 应急处置工作总结11 宣传、培训和演练11.1 宣传11.2 培训11.3 演练12 预案管理和修订13 奖励与责任追究13.1 奖励13.2 责任追究14 预案的解释15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目的建立东营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反应职责,科学应对海上溢油事件,规范应急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损害,保护海域环境和海洋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
马广利、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马广利、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389b36f4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10.png)
马广利、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2【案件字号】(2021)鲁05行终2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蒋建功马曰全张晓丽【审理法官】蒋建功马曰全张晓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马广利;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事人】马广利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事人-个人】马广利【当事人-公司】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马广利【被告】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扣押管辖鉴定结论质证合法性新证据重新鉴定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马广利于2020年5月26日21时19分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提取血样鉴定,马广利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98.96MG/100ML,达到醉酒状态,被上诉人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
经庭审质证,被上诉人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报告有鉴定人员签字,鉴定人员有资格证书,提取血样制作了录像资料,并经上诉人签字确认,鉴定程序合法。
被上诉人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只是对现场查获的违法人员进行初步检测,被诉行政处罚决定采信的是上诉人的血样检测结果,而不是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测试结果。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对交通标志标线一些问题
![对交通标志标线一些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2a7c8b83d0d233d4b14e69f6.png)
对交通标志标线一些问题的探讨[摘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无论百姓出行还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公路上驾驶车辆,都应了解公路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们的安全出行。
由于交通标志、标线在公路建设工程上的广泛应用,涉及公路交通的安全性,所以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改善公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的正常通行。
同时应加强日常交通标志、标线管养力度,确保了公路路产路权完整,公路安全畅通。
[关健词] 公路标志标线前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
公路运营总里程接近400万km,其中高速公路超6万km,居世界前列。
但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和建设资金的制约,大多数公路为分期或分段建设,使得部分公路路段的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存在一些问题,如路线名称混乱,标志信息的选取缺乏层次性、关联性,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相互矛盾,交通路权不明晰等,严重影响公路网功能的发挥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1交通工程标志、标线的重要性交通工程标志、标线是公路必不可少的重要附属设施,现在越显得非常重要,如设置不当或没有设置都将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事后的法律纠纷。
2004年12月28日17时30分许,马xx驾驶小型客车沿东港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19公里+750米处时,因躲避施工后遗留在路面上的锥形筒,驶入路右侧的沟中,车辆侧翻,导致马xx当场死亡,乘车人顾xx受伤的严重事故。
施工方没有尽到保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法定义务,造成危害后果的发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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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车型
证芯编号
注销原因
裁决机关
注销时间
李庆宇
370500431802
C1
3780043897916
再次饮酒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02.27
张民
370500092002
A2
3760038291350
交通肇事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济宁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11
罗立强
370500272964
C1
3790026671326
肇事逃逸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22
岳超
370500180273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C1
3770024602169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8
张华光
370500242302
C1
3760031527183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作废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现公告其作废。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3月2日
姓名
2018.2.8
丁蒙蒙
370500000112
A2
37X0043835558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27
胡金福
370500524900
C1
3770017416971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27
高磊
370500680630
B2
3770033030088
魏洪磊
370500139259
C1
37X0022371432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27
裴秀平
370500191945
B2
3760033044425
交通肇事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22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1.22
孙俊园
370500422625
C1
3780050335720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23
侯安冰
370500530534
C1E
3770031537722
醉酒驾驶吊销未收回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