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国家审计模式比较
国内外绩效审计对比分析
国内外绩效审计对比分析提要:绩效审计于20世纪40年代在西方国家开始发展壮大,我国绩效审计发展时间较短,但也已经发展出了一套适用与我国国情的审计体系。
对于国内外绩效审计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绩效审计的运行方式,进一步理解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与独到之处。
关键词:绩效审计;对比;分析绩效审计目标是审计活动的既定方向和要达到的预定结果,也是审计理论联系审计实践的桥梁。
审计目标是审计与外部环境的纽带,它直接反映社会环境的需求,影响和制约审计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对审计目标提出调整要求,进而引起审计实践的变革。
同时,审计目标对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也有直接影响,有什么样的审计目标就有什么样的审计责任。
一、国外研究现状有关于绩效审计,国外有多种定义。
据统计,有关绩效审计的提法多达20多种,例如: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管理业绩审计(management performance audit)、效率审计(efficiency audit)、效果性审计(effectiveness audit)、“3E审计”(economy,efficiency & effectiveness auditing)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审计部门规范了绩效审计在本国的称谓,比如美国的绩效审计、英国的货币价值审计、加拿大的综合审计、澳大利亚的效率审计、中国香港的衡工量值审计,最高审计机关称为效率审计。
国外绩效审计起步时间长,发展较为完善,但是各国绩效审计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尽相同,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水平对绩效审计的影响也不一样,因而各国所进行的绩效审计从内容、重点和形式也存在差异。
美国是最早开始发展绩效审计的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其绩效审计逐渐走向准则化和法定化。
1972年,美国审计总署根据立法所赋予的权限制定了《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Standards For Audit Of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Programs,Activities And Functions)。
国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比较研究
国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比较研究作者:张颖来源:《管理观察》2020年第33期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换代升级提供了新的导向。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特有的审计制度,在经验积累上仍有所欠缺,相应的西方先进国家的审计实践经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文通过系统梳理和比较美国、英国的具体做法,发现两个国家在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审计方式与审计结果上呈现出差异性特征,但都对我国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结果;经验借鉴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审计制度,但当前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积累不足,在有效应对新时期社会经济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与新矛盾等方面存在乏力问题。
梳理各国审计模式的具体内容与突出特征,从中抽取出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借鉴意义的可行经验,是当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迫切要求。
整体来看,国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普遍以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管理需要为导向,监督经济的发展。
其中,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审计制度产生于19世纪后期,并在20世纪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
由于国情差异,不同国家的审计责任模式呈现出较大区别,具体表现在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审计方式与审计结果等四个层面的差异上。
1 审计依据比较明确的审计依据是审计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保障。
审计依据既是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法律保障,也构成了审计工作的指导方向与工作原则。
总体而言,国外审计工作开展的依据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工作手册,但不同国家在具体内容上也存在一定差异。
其中,美国审计署的审计依据是相关审计准则与法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机关的权限职责、国有企业的监管以及审计行为规范等方面。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按审计主体分类(1)政府审计(2)民间审计(3)内部审计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类(1)财政财务审计(2)财经法纪审计(3)经济效益审计按审计范围分类(1)全部审计(2)区域性审计(3)专项审计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1)事前审计(2)事中审计(3)事后审计按审计执行地点分类(1)报送审计(2)就地审计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型别:(1)受本单位主计长(相当于我国企业的总会计师,一般由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兼任)领导。
(2)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
(3)受本单位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4)受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主计长双重领导。
简述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的主要型别国家审计体制的主要型别1.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最高审计机关称国家审计署,它独立于政府部门,隶属于立法机关议会,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立法型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协助立法机构对政府进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立法机构的决策。
它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完全不受政府的干预。
2.司法型审计体制司法型审计体制下,最高审计机构称审计法院,属于司法系列或具有司法性质。
在这种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拥有最终判决权,有权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任何事项和人进行处理。
其审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
司法型审计体制将审计法院介于议会和政府之间,成为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处置和处罚的权利,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3.独立型审计体制独立性审计体制下,国家审计机构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外,它与议会没有领导关系,也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能,只对法律负责,不受议会各政党或任何政治因素的干扰。
但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没有处理权,而交与司法机关审理。
国内外审计报告比对分析
国内外审计报告比对分析自2003年正式实行审计公告制度以来,我国政府审计机关针对实施的审计事项,陆续出具了一系列审计公告,掀起了一次次审计风暴,不仅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而且扩大了政府审计的社会影响。
在汶川抗震救灾等公共危机审计中,审计机关更是实施了审计公告的适时披露,在很多方面有了创新,例如此次抗震救灾审计中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连续发布4个公告,及时更新审计结果;先后两次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并开通了免费长途举报热线,尽可能为审计工作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但是由于我国审计公告制度推行时间较短,与发达国家审计公告相比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本文以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公告、美国国际开发署/巴基斯坦地震审计报告和加拿大地震预防审计报告三个公共危机审计案例为例,对审计公告进行比较,以对完善我国审计公告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一、审计案例简介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北川遭遇了8.0级地震,成为建国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的一次地震。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8年7月24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确认69197人遇难,374176人受伤,失踪18209人,死亡67551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人民币。
在事发之后有关部门积极投入营救的同时,5月14日审计机关发出各地审计机关全面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同日派驻临时审计小组进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随后审计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立即部署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
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北部发生里氏7.6级地震,造成74000多人死亡,585所医疗设施和15000所教育建筑被毁,超过350万人无家可归。
其他命脉如水、电路和桥梁等设施也被损坏。
为此巴基斯坦建立了震后重建和恢复委员会来协调和监督重建活动。
为了帮助巴基斯坦快速恢复,并能及时深入到受灾地区,2006年1月21日,美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共同签署了由美国政府赠予的价值2亿美元特定用途的资金用来支持巴基斯坦震后重建项目的协议。
欧美国家审计体制
欧美国家审计体制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审计环境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端日渐显露出来。
本文试图通过了解学习不同的国家审计体制,希望可以从中得到启示,以期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改革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关键词:审计体制国家审计审计体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审计体制是指审计监督机构的总体构成、隶属关系、社会地位、机构设置、上下级关系和各自相对的职权范围;狭义审计体制是指国家审计组织的隶属关系和审计组织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制度。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的国家审计大体可划分为几种模式。
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全独立于政府,主要审计政府财政。
这种模式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十分普遍,是目前世界审计制度的主流。
英美两国比较典型。
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显示了国家对法治的强化。
因而,被西欧和南美一些国家采用。
法国、意大利、巴西是典型的代表。
审计机关不隶属于任何权力部门。
以德国为典型代表,设立了联邦审计院,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外,直接对法律负责。
审计机关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家行政系列,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目前,实行这种模式的主要有瑞典、沙特等少数国家。
审计和监察职能合一。
如韩国、蒙古等。
主计审计长模式。
如印度等国,设立了独立的主计审计公署,负责财政决算编制、国家财政审计。
下面具体介绍欧美国家具代表性的审计体制。
一、英国审计体制英国是近代审计的发源地,早在13世纪就建立了王室财政审计制度。
英国国家审计署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代表议会对政府公共开支进行审核,监督政府运作,向议会报告工作。
它所审计的对象不仅包括从中央到地方所有政府部门和政府机构,还包括逾半数使用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并负责审计所有“国家贷款基金”(即国债资金)账目,此外,英国国家审计署还凭实力承担了国际劳工组织和欧洲农业指导与基金保障组织的审计工作。
不同审计模式比较研究
不同审计模式比较研究作者:高珊杨馥羽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21期[摘要]由于各国政治体制与国情的不同,各国的国家审计模式也不尽相同。
目前,专家学者的研究普遍将各国国家审计模式依据体制隶属关系,将其大致归类为四种模式,即: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分析了四种审计模式的优缺点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国家审计;审计模式;优缺点[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1 各种审计模式介绍。
目前国际学术界对审计模式的分类方法稍有不同,但是最为流行的分类方法是将国家审计模式为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独立型审计模式和行政型审计模式四类。
其中,立法型审计模式的设立开始于英美,现在大部分国家都采用立法型审计;司法型审计模式起源于欧洲,而采用司法型审计模式的国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其他还有希腊、土耳其等等二十多个国家;独立型审计模式应用的国家以德国、日本和荷兰最为典型;采用行政型审计模式的国家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以亚洲居多,中国、泰国等国家较为典型。
1.1 立法型审计模式立法型审计模式的最初成形是在英国,之后被美国学习,并在美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因此美国是立法型审计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国家。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审计模式采用的是立法型审计模式。
立法型审计模式下审计机关具有很强的独立型,原因在于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是由议会直接领导的。
审计机关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律所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利,对国家的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各项活动行使审计监督权。
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直接对议会负责并向议会汇报工作。
在此模式下,审计人员通过国家立法决定。
其中主审计长由国会参议院、众议院和两党议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推荐人选,由总统选择一人,最后综合参议院的评议结果正式任命。
同时,主审计长不得连任,主审计长的罢免也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
这样的规定使得总统无法对主审计长进行威胁,方便主审计长客观、公正的主导审计工作。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摘要: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目前世界上有四种国家审计模式,各国政治制度不同,采用的国家审计模式也不同,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区别。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模式;独立性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一般是指国家组织和实施的审计,确切的讲是国家专设的审计机关所进行的审计。
国家审计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实质是通过监督,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为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服务。
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主要指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当今世界各国几乎都实行了国家审计制度,但是,由于各国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地域、民族、历史存在巨大差别,各国的国家审计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
目前,国家审计模式有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行政型审计模式和独立型审计模式。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审计监督的“生命之水”。
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机关在组织上、人事上和经费上与被审对象无依存或利害关系。
国家审计模式不同,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差异。
一、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亦称英美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最早在英国建立并实行起来,后在美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并为英联邦国家和其他国家所效仿。
在这种国家审计模式下,国家审计机构隶属于立法部门。
1861年英国即在议会内设立决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决算和向议会提出报告。
1866年6月28日伦敦议会通过《国库与审计法》。
并依此法于1867年成立了国库审计部。
《国库与审计法》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
1983年英国议会成立了国家审计署。
由议会专项拨付审计经费,负责审计政府所有部门和公共机构的账目。
审计长由议会提名国王任免,为终身制。
受英国的影响,1921年美国总统签字颁布了《预算和会计法案》,该法案由国会提出,其主要内容是在国会之下,设独立于国家行政机构的审计机关——美国会计总署(GAO),负责对政府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有公共资金的收入、支出和运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其结果向国会报告。
中国和美国的国家审计法律制度比较
国家审计制度作为行政监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国家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体制与管理模式、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与教育发展水平等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中美两国在上述社会环境因素方面存在着差别,使得中美国家审计制度也存在不少的差异,本文是从这两种国家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区别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一、审计机构的隶属模式中国的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审计署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国的国家审计制度属于“行政模式”的国家审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91、10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根据《审计法》第8、9、28条的规定,中国国家审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管理体制。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范围内的有关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上级审计机关也可以对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审计。
美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审计总署( th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直译为政府责任办公室,简称gao)隶属于国会,审计总署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美国的国家审计制度可以说是“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典型代表。
根据美国1921年《预算与会计法》第301条规定:“应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即审计总署,其独立于行政部门,在审计长的监督和指导下工作”。
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地方自治的分权原则,所以审计总署与州、地方的审计机关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各州、地方的审计体制也有差别,如纽约州审计长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其地位与市长、市议会议长平行,直接对选民负责;华盛顿特区的审计办公室则属于特区议会,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西方国家审计模式比较
中西方国家审计模式比较李辉【摘要】我国加入WTO后,由于国内法律的调整,经济运行模式的改变,以及国内经济组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经济运行等一系列新的变化,在为我国国家审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方面、全方位的挑战。
本文试图通过中西方国家审计机构、范围、准则等方面的比较,来探讨构建新时期国家审计的思路。
【期刊名称】《时代经贸:中下旬》【年(卷),期】2007(005)10X【总页数】2页(PP.72-73)【关键词】国家审计;立法审计模式;行政审计模式【作者】李辉【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辽宁大连【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其他厂—一Economic& TradeUpdateVol.5Sum.No.820ct.2C07————]中西方国家审计模式比较李辉(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辽宁大连)【摘要】我国加入 WTO 后,由于国内法律的调整,经济运行模式的改变,以及国内经济组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经济运行等一系列新的变化,在为我国国家审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方面、全方位的挑战。
本文试图通过中西方国家审计机构、范围、准则等方面的比较,来探讨构建新时期国家审计的思路。
【关键词】国家审计立法审计模式行政审计模式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现有的审计模式在许多方面都阻碍了审计机关职能的行使和审计目标的实现,审计独立性得不到充分保证,因此,本文试对中西方国家审计的模式进行比较,期望能借鉴西方国家的审计模式,来促进我国国家审计的不断完善。
1国家审计及国家审计模式 1.1 国家审计的概念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审计。
国家审计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审计总目标侧重点是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
审计是独立于管理者之外,不参与具体的管理活动,不履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职能,对财政、财务收支专司监督的例行行为。
中美两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中美两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一、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研究视角的比较政府审计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许多国家宪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三者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分。
而在我国,人们一般将国家审计等同于政府审计。
可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政府审计制度,即使有,也只是政府的内部审计。
不仅名称如此,而且其审计体制构架也大致如此。
在我国,至今仍然没有在正式文件中出现过“政府审计”这一称谓,取而代之的是已经使用了二十多年的“国家审计”。
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政府审计”这一术语的认识并没有达成一致,对于如何构架我国政府审计体制尚存在较大的争议。
把“国家审计”转变为“政府审计”决不是名称转换的问题,而是整个审计观念转变的问题,即政府审计的对象究竟是政府部门以及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包括数以万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建立政府审计还是建立政府内部审计。
相比之下,美国是世界上政府审计制度最发达的国家,1921年制定的《预算及会计法》是美国成立最高审计机关“审计总署”的法源(萧英达等,2000)。
该法明确规定审计总署为政府设置的独立机构,超然于行政部门之外,受国家审计长的指挥监督。
在这一时期,美国国会甚至把审核联邦政府所属机关的财务收支视为政府审计的基石。
在美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沿革具有历史性,是美国三权分立政体,以及文化和传统习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事实上,美国审计总署目前的大部分工作是对联邦政府进行业绩审核、项目评估及政策分析等。
很明显,我国“国家审计”的概念受前苏联的影响很大,已发表论文中关于“国家审计”的概念明显地套用了中国审计学会在1984年提出的“国家审计”的定义。
而审计署有意识地将有关文件限定在“国家审计”的范围,除了行政权限的考虑之外,也表明我国在政府审计制度及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不同意见。
政府审计与政府内部审计的关系既不是从属关系,也不是同一关系。
国外政府审计法制比较与借鉴
表 国家 所实 施 的审计 。 为上 层建 筑 的 作
重要 组 成部 分 ,其 随着 国家 的 产生 、 发 展 而逐 渐形 成 。 现代 政府 审计 制度 是 在 西方 资 产 阶级革 命完 成 之后 确立 。 并在 其后 相 当长 的发 展过 程 中逐 步完 善 的 。 16 8 6年 , 国议 会 通 过 了《 英 国库 与 审计
拿破 仑 通 过 法 律 的形 式 建
法 、8 3年意 大 利宪 法 、8 8年加 拿 大 13 17
宪 法 ,以及 1 6 8 6年英 国 《 政 和审 计 财
律责 任 。然而 , 非 每个 国 家 的审计 法 并 律规 范都 包括 上述 四个 方 面 。 据对 四 根
种 典 型 审 计模 式 代 表 国家 的审 计 法 律 规 范 的 比较研 究 , 所有 国家 的审 计法 律
序 以及 复 议 、 讼 程序 等 ; 诉 四是 审计 责 任 及 审计 机关 违 法 失 职 应 当承 担 的法
审计官 , 负责 审计各 政府 机 }
簿 , 分 别于 1 1 和 1 9 并 8 7年 8, 《 公共 账 目迅速 结清 法 》 j 和《 法 》 1 2 年 颁 布 的《 算 和 ;9 1 预 美 国审计 法 的核 心 , 明确 了t 地位 、 组织 和权 限等 。在 法 巨
21年 01
1 0
一
、
引 言
政 府 审 计 是 指 由 国家 审 计 机 关 代
模式 : 法模式、 立 司法 模 式 、 政 模 式 、 行 独立模 式 。各 国 由于政 治 体制 、 经济 制
阶级革 命 完成 之后 确立 , 并 长 的一 段 发展 过程 中逐 步完 国. 这种 转变 最重 要 的标 志j 由主要 对 国王 负责 , 为 主 变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在改革开放中诞生的中国内部审计,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
作为社会主义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都分,内部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加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双增双节”,提高经济效益及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内部审计不仅广泛吸取了工业发达国家内部审计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而且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辟出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也为内部审计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繁荣作出了贡献。
本文拟从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方式、内部审计的发展过程、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等方面与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作些比较,以求教于国内外会计、审计界的朋友。
1.中国内部审计发展的简单回顾80年代初期,根据《宪法》中国恢复了审计制度。
经过几年筹备,98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署创立初期,面临着艰巨的国家审计任务和人力不足、素质不高、体制不健全等各种严重的困难。
但在这种情况下,署领导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勤俭建国方针的需要,在开展国家审计的同时,把开展内部审计提上了议事日程。
组织了专门的班子探讨内部审计的理论,并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组建、内部审计的实施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进行指导。
从1983年起在国务院各部委和国营大中型企业陆续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内审监督。
198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使内部审计有了较快的发展。
到1985年底,全国共建立了一万个内部审计机。
1986年底则发展到了三万三干多个。
1987年1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同志签发命令,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工作条例》。
《条例》对军队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其主要任务和职权、审计工作的程序部作了明确的规定。
邓小平同志亲自签发解放军《审计工作条例》,不仅引起了军队及全国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同志Z十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
国家审计模式国际比较
国家审计模式国际比较一、引言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国家审计模式有四种,即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与行政型。
在不同的国家体制下,国家审计机关所关注的领域不同,但其最主要的任务仍然是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率性进行审计;其传统职能就是监督财政预算收支是否按照标准执行,同时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
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审计的功能也在发生变化。
蔡春等学者认为国家审计产生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其根本目标在于保证和促进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因此,当服务国家治理成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时,国家审计的目标就应包含服务国家治理,并充分发挥审计功能。
在国家治理大系统中,国家审计所具有的免疫系统功能,应该是对监督、评价、鉴证等传统功能的延伸和扩展,具体表现为四项功能,即:揭示功能、抵御功能、改进功能和预防功能。
从单独的账项审计,发展到实现国家审计的前瞻功能,可以发现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国家治理秩序。
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审计机构设置、职权设置、管理模式及其运行效率的总称,是国家审计组织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从国家审计管理的实践看,它的各项活动主要围绕增强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组织审计项目的有效实施而展开。
目前我国国家审计存在着审计主体独立性弱、权力制衡不合理、职能划分不明确、审计结果透明度不高,反馈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如何定位国家审计决定了未来国家审计模式的改革方向。
本文主要从组织结构、服务国家治理范围与审计结果公告机制等方面,选取运用这四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进行比较分析,探索优化我国国家审计模式,从而更好地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二、不同国家审计模式服务范围比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审计介入国家治理的范围不断扩大,其产生的作用也日益明显。
现代国家审计的实践以查核相关资料为主要手段,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主要内容。
中国与美国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家审计。国家审计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对垂直财政关系
和国有资产的监督, 来保证国家财政收支的正常运行和国 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所以国家审计组织是由国家权力机 关, 根据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而设立的。我国的审计机 构设立在国务院下, 由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 各级地方政 府审计组织则由本地的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 民间审计。 一般由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 —通常指注册 会计师, 经过政府管理部门批准, 以一定组织方式形成的 审计机构。 民间审计组织一般为合伙制、 有限责任制、 股份 制以及独资型企业。我国民间组织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任务是接受委托, 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他相 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发表意见。 $"内部审计。一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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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较 与 借 鉴
中国 与 美国 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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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 促进了经济管理层次的增 多, 加快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扩大了各方 面的经济责任关系, 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现代审计制度的发 — 展。然而, 尽管世界各国的审计制度在同一经济条件—— 即商品经济下发展、 成熟, 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 自然就 建立了各自独具特色的审计制度。 正是由于各国的审计制 度既有特性又有共性, 所以各国之间在审计制度方面存在 着相互借鉴和相互吸收的可能性。 我国建立现代审计制度 的时间不长, 要发展我国的审计制度不仅要从实践中摸索 适应我国国情的东西, 而且也要与世界接轨, 符合国际发 展趋势, 即吸收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经验。本文从几个 方面, 把我国与美国的审计制度进行了阐述和比较。 一、 关于审计组织体系 审计组织体系又称审计模式, 是指担负着不同审计业 务的审计组织之间结成的相互联系、 互为补充的整体审计 系统。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 审计组织体系也有所不 同, 他们随着各国的经济体制以及政治体制的变化而 变 化, 中国和美国的审计模式虽然相似但也有所不同。 两国的审计组织体系均由三部分组成, 分别为国家审 计、 内部审计、 民间审计。中国的审计模式的具体内容是: 在部门或单位内部, 受部门或单位负责人领导的专职审计 机构。内部审计组织的内容灵活, 我国目前的内部审计组 织主要是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内部的审计机构和国有 大中型企业、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内审组织的任务是 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进行 审查和评价, 提出审计报告、 意见或建议。 美国于 !%#! 美国的审计模式具体内容是: !"国家审计。 年 根 据《 预 算 会 计 法 》建 立 了 总 审 计 局 , 议会先后陆续通 过法案对总审计职能加以补充。后改名为审计署, 隶属于 议会并协助议会是其重要的职能之一, 可在以下的几个方 评审和研究。 面协助议会工作: ! 按照法律进行特别调查、 提供咨 " 在议会听证会上作证。 # 在制定和起草法案时, 询服务。 $ 在制定和起草法案时, 委派职员直接协助议会 的有关委员会工作。 % 向议会提供有关政府工作和政策的 各种信息。 审计署的审计范围已经从财务会计逐步扩大到 经济审计、 效率审计和效果审计。其中审计署分为两个系 统: 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包括三个司局, 计划办公 室、 政策办公室、 质量保证局。二是审计作业系统。包括七 个司局, 按行业分为会计和财务审计局、 国防事务审计局、 卫生福利审计局、 民政和社会投资审计局、 政府事务审计 局、 技术业务审计局、 电脑和信息管理局, 这充分体现了美 国审计机关的权威性、 独立性和适应性, 各个部门各尽其 责, 缺一不可。 #"民间审计。美国的民间审计机构为注册会 计师协会, 其职责是保护注册会计师和增强其职责, 制定 和贯彻会计标准, 开发普及会计制度。 它下设四个部门: ! 审计标准部门。 负责制定民间审计标准。 负 " 会计事务所。 主要负 责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注册登记。 # 职业道德部。 责职业道德标准工作。$ 质量控制监察部。负责检查注册 会计师质量。至今,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有 &’ 万成员。 $" 内部审计。 ! 美国政府内部审计机构为稽查室, 设稽查长 一人, 不考虑党派, 只关注个人品质和实践工作能力。 "公 私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为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强调
国内外审计国内外审计要点和实践经验的对比
国内外审计国内外审计要点和实践经验的对比国内外审计要点和实践经验的对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跨国公司的数量日益增加,国际间的贸易活动也日益频繁。
在这种背景下,审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内外审计的要点和实践经验成为了研究的热点。
本文将就国内外审计的要点和实践经验进行对比,以期进一步了解国内外审计的异同。
一、国内审计要点和实践经验国内审计作为一种管理工具,主要关注企业的财务形态和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其要点和实践经验可总结如下:1.财务报告审计:国内审计主要关注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通过审查收入、支出、资产负债表等方面数据的真实性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
2.内部控制审计:国内审计侧重于内部控制审查,即审计员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和监督,以确保企业内部程序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3.税务审计:国内审计还包括对企业纳税情况的审查,以确定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要求履行纳税义务。
4.合规审计:国内审计关注企业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的合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国内审计的特点是综合性强,关注面广,注重企业内部控制和合规性。
然而,在国内审计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信息不对称、人员缺乏独立性等。
二、国际审计要点和实践经验相较于国内审计,国际审计注重的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特点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其要点和实践经验表现为: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国际审计主要关注企业是否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跨境审计:国际审计涉及到多国辖区的企业,审计员需要跨国合作,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审计要求,确保审计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3.风险导向审计:国际审计注重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审计员需要根据公司的风险内容和程度,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4.国内外关联交易审计:国际审计需要关注跨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得到保护,防止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进行资金转移和避税。
国际审计的特点是跨境性强,注重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应用。
各国审计法律制度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制度。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的国家审计大体可划分为几种模式。
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全独立于政府,主要审计政府财政。
这种模式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十分普遍,是目前世界审计制度的主流。
英美两国比较典型,是国会名副其实的“牧羊犬”。
美国除了国会设有审计机构外,在联邦政府各部门还另设有监察长办公室,相当于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审查所在部门的业务活动、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的合法性。
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显示了国家对法治的强化。
因而,被西欧和南美一些国家采用。
法国、意大利、巴西是典型的代表,它们设立审计法院,享有最高法院的某些特权,可以对违法或造成损失的事件进行审理并予以处罚。
审计人员多为法官,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国家财政。
同时,负责管理财政部派出的公共会计。
审计机关不隶属于任何权力部门。
以德国为典型代表,设立了联邦审计院,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外,直接对法律负责。
这种模式从形式上看是独立于三权之外,实际上它更偏重服务于立法部门。
审计机关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家行政系列,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但从发展趋势看,它也越来越多地在为立法部门服务。
目前,实行这种模式的主要有瑞典、沙特等少数国家。
审计和监察职能合一。
如韩国、蒙古等。
韩国设立了独立于政府的审计监查院,受总统直接领导,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主计审计长模式。
如印度等国,设立了独立的主计审计公署,负责财政决算编制、国家财政审计。
在上下级审计机关领导体制方面,各国也有较大区别。
印度、葡萄牙等少数国家只设一级审计机关,地方不设相应的审计机关,对地方的审计工作由其派出机构负责。
在分级设立审计机关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关系也不尽相同。
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之间一般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没有业务指导关系,两者完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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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模式
最高审计机关隶属关系
最高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关系
审计机关基本职能
审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督范围
审计监督权限
代表国家
立法模式
议会
无领导关系
审计
政府及政府各部门
评价和报告
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大部分国家
司法模式
独立(以审计法院的形式存在)
无领导关系
审计兼司法
行政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具有部分司法审判权
法国
行政模式
政府
无领导关系
审计兼负责政府会计和部分管理工作
政府及政府各部门
评价和报告
瑞典
独立模式
独立(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
无领导关系
审计
政府部门、联邦法院、议院和总统直属机构
检查、评价和报告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