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委托配送工作战略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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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烟草公司巴中市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巴中市分公司

卷烟委托配送工作战略合作框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有效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经四川省烟草公司巴中市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巴中市分公司两家单位反复协商,探索实践和科学论证,并报请各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特对巴中市部分卷烟零售客户所订购的卷烟实行委托配送。为加强战略合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特制订本战略合作框架。

第二条实行卷烟委托配送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管理体制下进行,必须遵循物流配送行业的服务规范和烟草行业卷烟物流配送管理作业标准;必须以满足烟草零售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

第三条卷烟委托配送的指导思想是“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委托配送、合作双赢”。烟草公司将部分烟草零售客户的配送工作委托邮政进行配送,达到企业降本增效的目的;邮政公司利用现有资源,按照烟草公司的工作要求,在邮件配送时一并将卷烟配送到客户,从而实现企业扩展业务增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卷烟委托配送的原则是:流程标准化、程序管控化、服务规范化。有效建立烟草、邮政、零售客户三方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章组织构架

第五条邮政、烟草两家单位在市级层面成立“卷烟委托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邮政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两家单位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资源整合、委托配送的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两家单位分别明确一名相对稳定的联络人员,加强日常联系。

第六条卷烟委托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烟草、邮政两家单位抽调熟悉基层工作和物流配送业务的人员进行联合办公,负责委托配送工作中的调研分析、线路优化、信息交换、服务监管、沟通协调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为确保委托配送工作顺利开展,邮政部门委派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到烟草物流中心现场办公,具体负责清点当天货物、完善相关手续;收取并传递相关数据和信息;分解邮政部门内部配送任务,进行车辆调派和人员安排;结算当日卷烟货款等工作。

第八条卷烟委托配送按“探索实践、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通过测试、试运行,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探索方法、优化流程,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

第九条卷烟委托配送一旦试点成功,双方签订正式经济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合作方式、费用支付等方面具体事项。

第十条为化解工作风险,增强双方人员工作责任心,卷烟委托

配送工作实行保证金制度,由邮政部门向烟草部门存入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烟草部门权利和义务

(一)同邮政部门一起进行配送线路的规划设计及优化,并向邮政部门提供准确的客户信息、卷烟配送信息。

(二)对邮政部门从事卷烟委托配送人员开展工作流程、服务规范、作业标准、工作纪律要求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三)对委托配送的卷烟按烟草行业作业标准打码到条、塑封到户,或利用周转箱分拣到户,并提供配送任务的相关票据。

(四)对卷烟零售客户变动,或线路、配送日程调整等信息提前告知邮政部门。

(五)除涉及商业保密外,主动做好两家单位的信息交换。

(六)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委托配送费用。

第十二条邮政部门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卷烟委托配送人员的管理、培训。

(二)卷烟委托配送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烟草行业的行业法规、内部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不得出现服务责任方面的属实投诉。

(四)在与烟草物流中心交接卷烟以及与零售客户清点货物时,应履行相关手续,完善签字程序。

(五)在卷烟委托配送中,应将卷烟与邮件包裹隔离或分装运输,防止串味和卷烟污损,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卷烟商品的安全性、完整性。

(六)负责卷烟在途的人、财、物安全。如因邮政卷烟配送人员工作过失,导致卷烟商品差损,或导致商品质量问题客户拒收,应当落实责任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七)负责向现金结算的零售客户收取货款。

(八)因邮政卷烟配送人员违反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给烟草行业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邮政部门应当根据烟草部门建议或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客户信息和卷烟商品信息泄露第三方。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会议联席制度。卷烟委托配送工作联席会议,按季度由双方轮流主持召开一次,主要总结工作、通报情况、查找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必要时任何一方可临时动议,提请卷烟委托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

第十四条信息共享制度。双方对卷烟委托配送中的人员信息、相关数据等资料在确保安全和商业信息保密要求前提下,适时进行交流,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探索或研发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新型委托配送方式。

第十五条应急处理制度。如在卷烟委托配送中出现影响工作的

紧急事项或发生与客户有争议纠纷事件,双方应尽快进行协调处置。

第十六条客户沟通制度。邮政部门在卷烟委托配送工作中应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积极了解客户需求、征求客户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烟草部门。

第十七条信息告知制度。邮政部门的卷烟配送人员或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应将相关信息提前告知烟草部门。邮政部门在工作中如果发现客户信息与配送信息不符或发现卷烟零售客户有违规经营行为,应当立即告知烟草部门,相应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过错追究制度。双方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影响卷烟委托配送工作正常开展,或导致客户财产损失,应当各自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其处理结果应通报对方。

第十九条业绩考核制度。烟草部门在次月5日前按时将每条线路当月配送量、工作动态等相关数据通报给邮政部门,邮政部门内部应建立业绩考评机制,奖勤罚懒、扶优惩劣,有效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积极性。

第五章委托配送模式

第二十条邮政部门在进行卷烟委托配送工作中利用现有资源实施三级配送模式,即市邮政分公司利用干线车辆从物流中心接受货物后,配送到各县邮政分公司,县公司根据当天线路、网点情况进行分拣后,利用自有车辆配送分发到各邮政支局,支局的固定配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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