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香港证券市场限制股票卖空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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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卖空数据解读

港股卖空数据解读

港股卖空数据解读
近期,香港股市的卖空行为引发了市场的关注。

卖空即投资者借出股票,然后以更低的价格卖出,等待股票价格下跌后再买回来,赚取差价的投资行为。

以下是对香港股市卖空数据的解读:
1. 卖空数据的反应市场情绪
卖空数据反映了投资者对某只股票行情的看法。

如果卖空数据增加,则说明市场对这只股票的前景越来越不看好,投资者认为其股价会下跌。

反之,如果卖空数据减少,则说明市场对这只股票的前景越来越看好。

2. 卖空数据不一定导致股价下跌
虽然卖空数据反映了市场情绪,但并不一定导致股价下跌。

因为卖空需要借出股票,如果借不到股票,则卖空无法进行。

如果市场对某只股票情绪非常悲观,导致出现了借不到股票的情况,卖空也无法进行,此时卖空数据的变化就不再具有参考意义。

3. 卖空对市场的影响
卖空可以促进市场的流动性,但也可能引发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导致股价大幅下跌。

在过去的香港股市历史中,有一些公司因为遭受大量卖空而导致股价暴跌,甚至破产。

因此,投资者要注意卖空数据的变化,但也要做好风险控制。

总之,卖空数据可以反映市场情绪,但不一定导致股价下跌,投资者要保持警觉,做好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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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与遏制并重:美国涉港金融制裁考察

接触与遏制并重:美国涉港金融制裁考察

接触与遏制并重:美国涉港金融制裁考察目录一、内容概要 (2)(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3)(二)文献综述 (3)(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5)二、美国涉港金融制裁的背景与现状 (6)(一)美国对香港的地位与影响 (7)(二)香港金融市场的特点与风险 (8)(三)美国涉港金融制裁的历史沿革 (9)三、接触与遏制 (10)(一)接触策略的内涵与实施 (11)1. 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 (12)2. 金融交流与合作 (14)3. 政策沟通与人文交流 (15)(二)遏制策略的内涵与手段 (16)1. 制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17)2. 财政制裁与出口管制 (18)3. 国际舆论的压力与引导 (19)四、接触与遏制并重策略的效果评估 (20)(一)经济制裁效果的分析 (21)1. 对香港经济的直接影响 (22)2. 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23)(二)政治与外交影响的考量 (24)1. 对中美关系的影响 (26)2. 对香港国际地位的影响 (27)(三)制裁政策的调整与优化 (28)五、案例分析 (29)(一)金融机构类型与特点 (30)(二)制裁措施的具体实施过程 (32)(三)制裁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33)六、结论与建议 (35)(一)主要研究发现总结 (36)(二)政策建议 (36)(三)未来研究方向展望 (38)一、内容概要本文旨在探讨美国对香港实施的金融制裁措施,分析其背后的战略考量,并评估这些制裁对香港经济及金融稳定的影响。

文章首先概述了美国制裁香港的原因和目的,随后详细剖析了制裁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包括对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讨论了制裁对香港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对贸易、投资和金融市场的影响。

文章提出了应对制裁的建议和对策。

在原因和目的方面,文章指出美国对香港实施金融制裁主要是出于政治和安全考虑,旨在削弱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限制中国在香港事务中的影响力。

制裁内容包括对特定金融机构和个人实施资产冻结、禁止交易等措施,以及限制与香港的金融往来。

证券市场卖空机制功能的探析

证券市场卖空机制功能的探析
基本 含 义 ,并介绍 了全球 主要 市场推 出卖空机 制 的时 间和 卖空机 制 的功能 ,即稳 定 市场 、价 格发 现 、调控 工具 和提供 流 动性 四项基 本 功
能 。进 而 重点探讨 了建 立卖 空机 制对 中国证 券 市场 的影 响。
[ 关键 词 ]卖空 功 能 证券 市场
一பைடு நூலகம்

其一 ,卖 空者 以现 行市 价 出售 股 票 ,在 该股 票下 跌 时补 进 ,从而
国家或 地 区 美 国
德 国 瑞 士 英 国
法 国
推 出股指期 货的 时间 卖空机 制建 立时 间 18 4 9 222
1 9 12 9 01 3 1 9 19 9 01 1 8 9 453
财 经 论 坛
证券市场卖空机制功能 的探析
■ 王 菁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 摘 要 ]卖空机 制就 是在 高位判 断市场 将下跌 的情 况下 ,预先借入 别 人的股 票 卖出 ,再在 低位 买回还 给借 方平仓 来 获利的 ,其与现 行的 买股 票通过 上涨获利 是反 向操作 ,由于是通过 下跌 来获利 ,所 以在 熊 市下跌 市道 中将吸 引 大量 资金 入场做 空。本 文首 先介 绍 了卖空的
膨 胀 。而 一 旦 引入 卖 空 交易 机 制 ,就 可 以增 加 相 关证 券 的供 给 弹
2 2
2 3
意 大利
俄 罗斯
1 9 12 9 41 8
1 9 9 73
2 4
加 拿大
18 1 9 41 6
14 90
2 5
希腊
19 7 9 982
2 0 1 0 153
1 8 19 9 81
12 年 前 99

《2024年中美两国证券监管制度比较研究》范文

《2024年中美两国证券监管制度比较研究》范文

《中美两国证券监管制度比较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证券市场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组成部分,其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本文旨在通过对中美两国证券监管制度的比较研究,分析两国在证券监管方面的异同,以期为完善我国证券监管制度提供参考。

二、中美证券监管制度概述(一)中国证券监管制度中国证券监管制度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证券法为核心,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投资者等多方面的监管内容。

政府通过设立证监会等机构,对证券市场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管。

同时,中国还建立了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级监管、行业自律组织等。

(二)美国证券监管制度美国证券监管制度以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为特点,以证券法及相关法规为基础,强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美国证券市场拥有较为完善的自律监管体系,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组织的自我监管。

此外,政府机构如证监会、财政部等也发挥重要作用。

三、中美证券监管制度的比较分析(一)监管主体与职责中国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但也可能导致过度干预和市场反应迟钝。

相比之下,美国更注重市场自律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政府机构在制定法规、监督执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鼓励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法律法规体系中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为证券市场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还需进一步完善细节和配套措施。

美国则拥有较为完善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证券法》、《投资公司法》等多部法律,对证券市场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中美两国都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中国通过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信心。

美国则通过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机制,确保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时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美国、香港证券市场限制股票卖空浅析

美国、香港证券市场限制股票卖空浅析

美国、香港证券市场限制股票卖空浅析夏峰吴松青(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深圳518031)摘要:近年来美国不断加强证券卖空监管,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又采取了包括临时限制金融股卖空以挽救危难中的金融机构,修订证券卖空规则以全面禁止裸卖空,颁布SH表格指令以加强卖空信息披露等限制卖空措施,短期内对市场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其下跌趋势。

香港一直严禁裸卖空,只允许对规定的证券进行“有担保”卖空,本次危机中只进行了调整允许卖空股票名单、提高延误交付证券失责罚金等技术性调节,卖空交易亦未发生异常波动。

禁止或限制裸卖空已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有交收保障的卖空则是证券市场有效运作的必要工具,建立健全的卖空机制可以丰富市场调控手段,完善交易机制。

关键词:证券卖空;卖空规则;美国卖空规则修正案;香港做空机制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US securities regulatory body has been continuously tightening its administration on short-selling activities. During the financial crisis of 2008, SEC released emergency orders temporarily banning short selling of financial stocks and later ultimately halted naked short-selling for all publicly traded securities. SEC also promulgated short selling reporting forms requiring the disclosure of short sales and related position. All these actions are aimed to restore the falling market in a short tern, nevertheless, the effects are negligible.Naked short selling is prohibited in Hong Kong market. Only “covered short-selling” for certain designated securities is permitted.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e crisis, HKex adjusted its “List of designated securities for short-selling”and raised its default fee of failed transactions. There is no irregularity of short-selling activities in Hong Kong market.Either limited short-selling permitted or banned short-selling is the trend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development. Short-selling with guaranteed settlement is the fundamental requirement for an effective and orderly market. Therefore, to set up a short-selling system may well support present trading mechanism in the aim of providing various measures on market administration. Key words:作者简介:夏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

美股做空规则

美股做空规则

美股做空规则什么是做空?在股票市场中,做空是指投资者通过借入股票并卖出,然后在股价下跌后再以更低的价格买入,从而获利的一种投资策略。

做空操作的目的是赚取股票价格下跌的差价利润。

美股做空的规则在美国股票市场,做空是合法的,但是有一些规则和限制需要遵守。

1. 借入股票在美股市场,投资者需要通过券商或者贷款机构借入股票来进行做空操作。

借入股票的数量通常受到限制,而且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借入的股票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持有,但是也有可能被强制平仓。

2. 规定的股票并非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进行做空操作。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定了一些限制,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股票才可以被借出并进行做空。

通常情况下,只有流通股较多且有一定的交易量的股票才能够进行做空操作。

3. 报告要求在美国,做空操作需要进行报告。

根据SEC的规定,投资者需要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向SEC提交做空交易的报告。

这些报告包括做空的股票代码、数量以及交易的价格等信息。

这些报告对公众是透明的,可以帮助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了解市场的做空情况。

4. 禁止市场操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市场操纵,包括利用做空操作来故意推动股价下跌以获取利益。

任何试图通过散布虚假信息或其他手段来操纵市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5. 禁止裸卖空裸卖空是指在没有借入股票的情况下进行做空操作。

在美国,裸卖空是被禁止的,投资者必须事先借入股票才能进行做空。

这个规定是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和市场不稳定。

6. 停牌和涨跌停限制在美股市场中,如果某个股票停牌或者涨跌幅超过限制,做空操作可能会受到限制。

停牌的股票不能进行交易,涨跌停限制可能会导致做空交易无法进行或者被强制平仓。

做空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尽管做空是一种常见的投资策略,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1. 无限损失与做多相比,做空的风险更大。

因为股票价格的上涨是没有上限的,而下跌的空间是有限的。

如果投资者的做空操作失败,股票价格上涨,他们可能会面临无限的损失。

异质信念、卖空限制与股票收益——基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分析

异质信念、卖空限制与股票收益——基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分析

异质信念、卖空限制与股票收益——基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分析朱宏泉;余江;陈林【摘要】本文通过构建换手率分离模型计算未预期交易量,并以此作为异质信念的度量指标,探讨其对股票收益的解释能力.依据异质信念程度高低分组发现,异质信念越大的股票组合当期收益越高、未来一期收益越低,这一差异对小规模公司股票最为明显;将异质信念引入CAPM和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得到异质信念对股票当期收益的影响显著为正、对未来一期收益的影响显著为负;在进一步考虑了流动性、动量效应等因素后,结论依然成立;但针对2010年后允许卖空的股票,异质信念对股票未来一期收益的影响不再显著.本文基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环境,一方面验证了Miller理论的有效性,同时也发现引入卖空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异质信念导致的资产定价偏差.【期刊名称】《管理科学学报》【年(卷),期】2016(019)007【总页数】12页(P115-126)【关键词】异质信念;股票收益;卖空限制;换手率分离;中国证券市场【作者】朱宏泉;余江;陈林【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都 610031;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都 610031;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都 6100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9;F832.5信念即为主观概率,它包括先验和后验两类信念. 先验信念是人们已有的知识储备和看待客观世界的方式,后验信念是在新信息进入之后与先验信念结合而形成的主观条件概率. 传统的资本资产定价理论(CAPM)忽视主观概率的存在,假设投资者具有同质性.同质性假定暗含两个前提:一是所有信息对所有投资者免费且同时到达,二是所有投资者处理信息的方式相同[1]. 这种同质性假定忽略了真实世界中事物间普遍存在的差异特征和不同环境下人们认知的差异性,如个体间原有的知识储备(先验信念)、获取信息的渠道与速度、对信息的解读、风险承受能力,等等. 这些差异均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同一时点上对同一资产有着不同的判断和预期,从而产生异质信念(heterogeneous beliefs). 因此,异质信念无疑是更接近现实的假设. 异质信念也被称为投资者意见分歧或意见差异[2-4].经典的CAPM假定投资者具有同质性,对资产的预期收益相同. 而在现实世界中投资者常常因为信息的渐进流动、有限注意和先验信念的异质性,导致对未来的预期存在差异[3]. 早在1977年,Miller[5]就对异质信念如何影响资产定价进行了研究. Miller通过均衡分析得到,在异质信念和卖空限制的共同作用下,投资者对未来预期的差异将影响股票的均衡价格. 由于投资者的看多意见可以通过买入行为相对容易地表达,而看空意见由于卖空限制无法通过交易自由表述. 因此,股票价格更多地反映了看多投资者的观点,导致股票价格相对其内在价值被高估. 在卖空限制下,当市场参与者异质信念越大时,股票被高估的程度也越大,导致股票当期价格走高、未来收益减小. 即投资者异质信念程度与股票当期收益正相关、与未来收益负相关. 在Miller[5]静态模型的基础上,部分学者对其进行了扩展. Harrison和Kreps[6]、Basak[2]提出了基于异质信念的动态资产定价模型. 在国内,张维和张永杰[4]基于均值—方差分析,通过引入投资者风险厌恶假设,提出了基于异质信念的风险资产定价模型,在理论上证明了资产价格的高估程度与市场中乐观者和悲观者的比例相关. 陆静等[7]基于异质信念和卖空限制,从理论上探讨了A股与H股市场分割的股价异象.在实证方面,Diether等[8]利用分析师预测分歧作为异质信念代理指标,探讨了异质信念对股票收益的影响. 结果显示分析师预测分歧越大,股票当期的收益越高、未来收益越低,该现象在小公司股票和过去一年表现较差的股票中尤其明显. 在默认投资者存在异质信念的前提下,Chen等[9]侧重卖空限制的程度差异对股价未来的影响,结果显示卖空限制越强,其未来收益也越低. Boehme等[10]同时将异质信念和卖空限制两个因素纳入分析框架,发现只有在卖空限制和异质信念共同作用下才会导致当期股价高估、未来收益走低. 即卖空限制是异质信念对股价产生影响的基础. 俞红海等[11]通过实证验证了在中国市场上投资者意见分歧导致IPO首日的高回报.虽然以上文献已经验证了Miller[5]理论的正确性,但在异质信念的测度指标上依然存在分歧. 虽然分析师预测分歧是大多实证分析中常用来测度异质信念的指标,但它存在以下两方面的缺陷. 第一,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会根据分析师的预测进行决策,分析师预测分歧只代表了职业经理人的信念差异,不代表市场中所有投资者的实际判断,特别是在中国证券市场,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在中国证券市场,个体投资者仍是市场的投资主体. 虽然分析师队伍在最近几年有了快速的发展,但相比美国等发达市场,仍有较大的差距. 到目前为止,分析师的预测对象仍未覆盖所有上市公司. 第二,分析师预测分歧含有不确定性. 如分析师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发布的盈余预测普遍高估,导致分析师预测分歧作为异质信念的度量存在偏差[12, 13].此外,研究者还以换手率、买卖价差、超额收益波动率作为异质信念的测度指标,但这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均存在缺陷. 买卖价差常被用来度量信息不对称和资产流动性[14, 15],而超额收益波动率更多地包含了由信息、风险引起的波动,用它作为异质信念的代理变量难以让人信服[16]. 促使换手率变化的因素包括:市场信息、公司特质信念及投资者外生的流动性需求,而投资者异质信念只是导致股票交易的原因之一[17,18]. 因此以换手率作为异质信念的代理指标也会存在偏差. Garfinkel和Sokobin[18]首次提出了利用未预期交易量作为异质信念的替代指标,并基于该指标分析盈余惯性. Garfinkel[19]通过对比分析得到未预期交易量比其它指标(如分析师意见差异、买卖价差、超额收益波动率)能更好地刻画异质信念. 借鉴他们的思想,本文建立换手率分离模型并从中提取投资者异质信念信息. 但与他们工作不同的是:他们将每日原始收益率作为信息的反映,并以此为基础分离换手率;但作者注意到股票收益除了受市场因素影响外,公司规模和价值也是重要的影响因子[20]. 因此,本文首先基于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21]拟合股票收益率,以区分出与市场、规模和价值因子相关的收益,同时将其它因素对收益的影响归到残差中;其次,根据交易对收益的冲击估计出预期交易和未预期交易,未预期交易即是投资者异质信念的测度.实证结果发现:异质信念程度低的股票组合在未来一个月的收益显著高于其它组合,且这一差异对小公司最为明显;在同时考虑了规模和价值因素的情况下,“小公司—价值股—异质信念程度低”的股票组合未来一个月的平均收益(3.09%)远高于“大公司—成长股—异质信念程度高”的股票组合的收益(0.43%). 为了进一步验证异质信念是影响资产定价的重要因素,在CAPM和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中引入异质信念因子,得到异质信念因子与股票当期收益正相关、与未来收益负相关,且均在1%水平下显著. 在稳健性检验中,即使再加入流动性和动量反转等影响因素,无论是时间序列回归、还是截面回归,异质信念均对股票当期和未来一期的收益有显著的影响. 当卖空限制被取消后,异质信念对股票当期收益仍有显著影响,对未来一期收益的影响不再显著.相对于现有的工作,本文的贡献主要有三方面:1)方法上的创新. 一方面基于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构建换手率分离模型,计算未预期交易量,并以此作为异质信念的测度;另一方面,将构建的异质信念指标加入CAPM、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和进一步考虑了流动性、动量效应因素的多变量模型,探讨异质信念的资产定价能力与信息增量提供能力. 结果表明,本文构建的异质信念度量指标,无论在统计上、还是在经济上均是显著影响资产定价的重要因素,具有信息增量提供能力. 2)基于中国证券市场,探讨了异质信念与股票收益的相关性,实证检验了张维和张永杰[4]、陆静等[7]理论模型的有效性. 3)放松卖空限制后,异质信念对股票未来一期的收益不再具有显著的解释能力,表明引入卖空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异质信念导致的定价偏差,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结果既丰富了资产定价理论,同时对投资者、市场监管者在投资决策、政策制定时也具有参考价值.为了从交易活动中分离出异质信念的度量指标,文献[17,18]认为:投资者的交易活动主要由三方面的因素引起:1)投资者外生的流动性需求;2)信息冲击,既有市场层面的信息,同时也有公司层面的特质信息;3)投资者的意见差异(异质信念).流动性需求和信息冲击促成的交易可通过换手率分离模型进行预测,而未被模型预测的部分即是投资者的异质信念. 为此,本文首先基于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拟合个股的日收益(Ri, j-Rf, j)= αi+βi(RM, j-Rf, j)+siSMBj+hiHMLj+εi, j其中Ri,j为个股i在第j日的收益,RM,j和Rf,j为第j日的市场收益和无风险收益,SMBj和HMLj是Fama-French[21]的规模因子和价值因子. 基于方程(1),对个股每月回归一次得到估计系数,记与市场信息相关的收益为i(RM,j-Rf,j),与公司特质信息相关的收益为iHMLj.在对交易(用换手率测度)进行分离时,在每个月,以前36个月的数据估计方程(2),得到参数用于计算该月中每日的预期交易. 换手率分离方程如下其中TOi,j为个股i在第j日的换手率. 由于正、负收益对交易的冲击存在差异[22],故在方程中分别对待. 当为正时,,同时-=0;当为负时,,且+=0. +和-的赋值方式相同.基于方程(2)的估计,截距项i代表流动性需求引起的交易,由信息(包括市场与公司信息)促使的交易为-,而未被流动性需求和信息解释的部分即为投资者异质信念引发的交易. 因此,个股的日异质信念为. 实证中用到的月度异质信念为HBi,j/Ni,t,其中Ni,t为个股i在第t月的交易天数.2.1 数据及描述性统计在1996年末,日涨跌幅限制被引入到中国证券市场. 出于数据结构的一致性考虑,本文选取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1997年—2014年间日度和月度交易数据. 出于稳定性考虑,剔除了股票上市后第一个月的数据和单月交易不足10天的数据. 由于在截面回归时会用到公司的财务指标,故去除金融类上市公司. 另外,由于换手率分离模型是基于前36个月数据确定参数,故纳入样本的个股要求有不少于48个月度数据. 最终样本数为1 716家上市公司、226 361个月度数据和4 473 663条日交易数据. 数据源于CSMAR数据库或RESSET数据库.表1给出了各变量的月度统计特征. 其中HB和R分别为个股的月度异质信念和收益率,RM、SMB、HML分别为月度市场收益、规模因子和价值因子(数据源于RESSET数据库),ILLIQ为个股的月度不流动性指标(依据Amihud[23]的定义而得到. 先计算个股的日不流动性,再计算一个月内日数值的算术平均),ln(ME)为年末公司总市值(单位:亿)的自然对数,BM为公司的账面市值比. 为了去除极端值对分析结果的潜在影响,HB、ILLIQ、ln(ME)、BM抹平了上下1%的数值.表2给出了上述各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括号内为概率值). 从表中数据可知,异质信念与股票当月收益显著正相关,表明投资者异质信念程度越大,股票的收益也越高;不流动性与收益显著负相关,即股票的不流动性程度越高,交易成本则越大,当月收益就越小. 另外,相关系数还体现了股票收益的价值效应和规模效应,即R与BM显著正相关、与ln(ME)显著负相关.2.2 基于异质信念的投资组合策略当市场存在卖空限制时,投资者异质信念程度越大,股票的当期收益越高、未来收益就越低. 中国证券市场在长达20年的时间内均实行严格的卖空限制,直到2010年3月31日才开始90只股票的融资融券试点,随后逐步放开更多股票的卖空限制. 中国证券市场这一特殊的制度变迁,为实证检验Miller的观点提供了可能. 另外,由于换手率分离模型是基于前36个月数据估计参数,因此本文主体部分截取2000年—2009年间的数据,探讨卖空限制下异质信念对资产定价的影响. 在3.2节的稳健性检验部分,再考虑放松卖空限制后的样本.本节通过构建不同投资组合,探讨异质信念程度对资产定价是否产生规律性影响. 首先,仅考虑异质信念单一指标. 在每个月末,将有效样本按个股在该月异质信念程度大小均分为5组(HB1是异质信念程度最低组,HB5是异质信念程度最高组),并持有组合一个月,对比不同组合在当月和下一个月的收益是否存在差异. 表3最右侧一列给出了5个组合当月和下一个月的等权平均收益*表3、表4报告了组合的等权平均收益,也计算了按流通市值加权、总市值加权平均后的组合收益,结果无质的差异. 出于篇幅考虑,本文中没有列出这些数据,但可向作者索取. 后面各部分组合收益的构建也如此.. 数据显示,随着异质信念程度的增大,股票当月收益递增、下一个月的收益递减. 异质信念程度最高组比最低组(HB5-HB1),当月组合收益高出4.17%、下一个月的收益低出1.62%,且均在1%水平下显著.表2中的数据显示,公司的规模和价值既与股票的收益相关,同时也与投资者的意见差异相关. 因此,为了控制公司的规模、价值对股票收益的潜在影响,在按异质信念程度分组前,先按公司的规模和价值分组.在每个月末,先按公司规模(以上一年末个股总市值度量)将有效样本从小到大均分为5组(S1是公司规模最小组,S5是公司规模最大组),在每个规模组中再按异质信念程度大小均分为5组(H1是异质信念最低组,H5是异质信念最高组),总共得到25个组合,每个组合持有一个月. 表3给出了这25个组合在当月(Panel A)和下一个月(Panel B)的平均收益. 表3中的数据表明,在控制了公司的规模后,异质信念程度的高低对股票当月和下一个月的收益均存在显著影响. 对各个规模组合,异质信念程度越高,股票当月收益越高、下一个月收益越低,最高组与最低组(HB5-HB1)当月收益的差异介于2.25%~4.74%,下一个月收益的差异介于-2.47%~-0.51%,在1%水平下显著(在规模最大组,两组间下一个月收益的差异为负但不显著),这一现象对小公司最为明显. 小规模公司当月收益之差为4.74%,下一个月收益之差为-2.47%,大于其它规模组的收益差异. 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股票流动性相关. 表2的数据显示公司规模与股票的不流动性显著负相关(-0.352),公司规模越大其股票的流动性越好. 韦立坚等[24]指出较高的流动性水平意味着较低的交易成本,从而刺激投资者交易. 交易能促使相关信息更快地融入股价,从而减弱异质信念的影响.由于价值型股票比成长型股票具有更高的收益. 因此,为了控制价值效应对股票收益的影响,与表3的分组方式相似,在每个月末先按公司规模由小到大排序将样本均分为3组,在每个规模组合中再按公司的价值指标(以账面市值比度量)由小到大均分为3组;在这9个组合的基础上,按异质信念程度由低到高再均分为3组,共得到27个股票组合,每个组合持有一个月. 表4给出了各个组合在当月(Panel A)和下一个月(Panel B)的平均收益. 从表4中数据可知:在控制了规模和价值因素后,异质信念对股票当月和下月的收益仍具有显著影响. 异质信念程度高的股票组合,其当月收益显著地高于异质信念程度低的组合的收益,但对下一个月收益的影响呈相反的关系.综上所述,若仅根据个股每月异质信念程度的高低构建投资组合,持有一月后低异质信念组与高异质信念组股票收益之差(HB1-HB5)为1.62%;若同时考虑规模因素和价值因素,“小公司—价值股—异质信念程度低”的组合未来一个月的平均收益(3.09%)显著地高于“大公司—成长股—异质信念程度高”的组合的收益(0.43%).2.3 时间序列分析表3和表4的统计结果表明,无论是否控制公司的规模与价值,投资者的异质信念均是影响股票收益的重要因素. 在这部分,基于时间序列,在资产定价模型中引入异质信念因子,进一步检验结果的有效性.由于CAPM和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是最基础、最常用的资产定价模型,众多的改进工作均是基于这两个模型而扩展,如文献[25, 26]. 因此,本文也沿用这一思想,构建以下多变量回归模型,以检验异质信念的定价能力.(Ri,t-Rf,t)= αi+βi(RM,t-Rf,t)+γiHBi,t+ηiHB i,t-1+εi,t(Ri,t-Rf,t)= αi+βi(RM,t-Rf,t)+siSMBt+hiHMLt+γiHBi,t+ηiHBi,t-1+εi,t对每只股票,基于其月收益率时间序列,分别估计CAPM、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方程(3)和方程(4),得到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以及截距项、调整残差平方和(Adj-R2),然后计算所有股票的回归系数、截距项和调整残差平方和的均值、T 统计量,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中CAPM和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的估计结果可知:市场收益、规模因子和价值因子,对个股收益均有显著的影响. CAPM对个股收益的平均解释力度为48.91%,而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的平均解释力度为55.52%. 当加入同期投资者的异质信念(HBt),其回归系数在1%水下显著为正. 在CAPM模型中,HBt 系数的均值为1.073,在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中,HBt系数的均值为0.997. 表明投资者异质信念程度每增加一个单位,股票的当期收益会增加1.073%或0.997%. 若加入前一个月的异质信念(HBt-1),其对股票收益的影响则显著为负. HBt-1在CAPM模型中回归系数的均值为-0.577,在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中回归系数的均值为-0.510. 表明当期投资者异质信念程度每增加一个单位,股票未来一个月的收益平均会减少0.577%或0.510%. 将当期和前一期异质信念同时加入回归模型,结论依然成立. 这些结果进一步验证了投资者异质信念程度越大,股票当期的收益就越大、未来一期的收益也就越小. 另外,在加入异质信念指标后,模型的拟合优度(Adj-R2)均有提高. 表明投资者异质信念在市场、规模和价值因子之上,还有信息增量提供能力.3.1 考虑流动性因素的进一步分析现有文献[26, 27]表明,流动性也是影响资产收益的重要因素. 资产的流动性越好,交易成本就越低,投资者要求的回报也就越小. 当其它条件不变时,资产未来的收益也就越低. 关于股票的流动性,本文采用Amihud[23]的不流动性指标(ILLIQ)测度. 由于该测度指标基于日数据计量,因而可适用于较长时间分析,且在测度资产的流动性和预测资产未来的收益时,具有很好的拟合效果[28].记|Ri,j|为个股i第j日收益率的绝对值,Voli,j为个股i第j日的交易金额(单位:十亿),则个股i在第j日的不流动性ILLIQi,j=/Voli,j. 个股i在第t月的不流动性,,其中Ni,t为个股i在第t月的交易天数.为了检验当流动性存在时,异质信念仍是影响股票定价的因素,在方程(3)、方程(4)中加入个股当月和前一月的不流动性(ILLIQt、ILLIQt-1),重复表5的回归. 结果如表6所示. 表6中的数据显示,在控制了市场收益、规模因子、价值因子和不流动性后,异质信念仍对股票收益有显著的影响. 异质信念对股票当月收益的影响显著为正、对未来一个月收益的影响显著为负. 当月不流动性指标前的系数显著为负、前一个月不流动性指标前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不流动性越大,股票当期收益越低、未来收益越高. 另外,加入流动性指标后,模型的拟合优度也有所增加. 3.2 截面回归分析前面的分组检验和时间序列回归结果均表明异质信念是影响股票收益的重要因素. 从股票分组的结果(表3和表4)可知,公司的规模和价值对股票的收益也有一定的影响. 另外,动量效应也是影响股票收益的重要因素[29, 30]. 为此,构建如下多变量模型,进一步探讨在控制了这些潜在影响因素后,异质信念对股票收益的影响. 其中βi,t为个股的β系数,由个股前36个月收益基于CAPM模型计算而得到. 借鉴文献[8]的方法,定义以下三个控制变量以捕捉股票收益的动量或反转效应. Ri,-1为个股t-1月的收益,Ri,-12:-2为个股t-12至t-2月的平均收益,Ri,-36:-13为个股t-36至t-13月的平均收益. 其它变量的定义同前.表7给出了基于Fama-MacBeth方法[31]的回归结果. 数据显示,在控制了市场风险、规模和价值因子,以及流动性和动量效应因素后,个股当月异质信念程度的大小对其月度收益的影响为正、对下一个月收益的影响为负,且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 另外,加入投资者异质信念指标后,模型的拟合度有较大的提高. 表明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异质信念是影响股票定价的重要因素.3.3 不同时间区间的分析前面基于我国证券市场2000年—2009年数据的分析,在严格限制卖空的市场环境下,验证了Miller[5]关于异质信念影响资产定价的推断. 即投资者的意见分歧越大,股票当期的价格越高、未来收益越低. 但从2010年3月31日起,融资融券试点被引入我国证券市场,随后逐步放开了更多股票的卖空限制. 为了检验卖空限制对投资者异质信念、并进而对股票收益的影响,本小节选取2011年—2014年的数据对比分析限制卖空与允许卖空的股票其异质信念对股价的影响. 首先,在t月末依据个股在t月异质信念程度的大小将样本均分为5组,并持有一个月,然后再重新分组,一只股票在不同月份由于异质信念程度的差异可能被分配到不同的组合中;其次,在每组中再按个股在当月是否允许卖空分为2组,这样在每个月构建了10(5×2)个组合,并计算其组合收益. 对这10个组合的月收益率分别用CAPM或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拟合,截距项表示未被市场、规模与价值因子解释的超额收益[10].表8列出了依据异质信念程度高低和是否允许卖空构建的10个组合在当月(Panel A)和下一个月(Panel B)的超额收益(截距项). 结果显示,对限制卖空和允许卖空的股票组合,随着异质信念程度的增加,组合当月的超额收益逐渐增大,由负变为正. 例如,对于限制卖空的股票组合,月收益经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拟合后,从异质信念最低组(HB1)到最高组(HB5),超额收益由负的-1.674%增大到正的2.405%,二者之差(HB5-HB1)在1%水平下显著大于零. 但对比限制卖空组合与允许卖空组合可知,允许卖空组合的超额收益有较大幅度的降低.Panel B给出了组合下一个月的超额收益,虽然大部分超额收益已不再显著,但对于限制卖空的组合,其超额收益依然与异质信念程度呈负相关关系. 异质信念最高组与最低组收益之差(HB5-HB1),无论是用CAPM还是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拟合,对于限制卖空的组合,其超额收益显著为负,但对于允许卖空的组合,其超额收益虽然仍为负,但不显著. 表明异质信念对限制卖空股票未来收益的影响依然存在,但对允许卖空股票未来的收益,影响已不显著.本文基于未预期交易量的思想构建换手率分离模型,以获取投资者对股票价值的意见分歧(即异质信念). 从交易活动中直接分离出投资者异质信念,一方面确保了获取的异质信念已转化为实际交易并对资产价格变化产生影响,同时也避免了其他外生的异质信念度量指标在测度投资者的意见差异时,存在信息不全或信息重叠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投资者异质信念程度高低对股票收益的解释能力. 得。

【卖空机制】卖空机制概述

【卖空机制】卖空机制概述

/【卖空机制】卖空机制概述卖空是指股票投资者当某种股票价格看跌时,便从经纪人手中借入该股票抛出,日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下落时,再以更低的价格买进股票归还经纪人,从而赚取中间差价。

详细的请看正文介绍。

投资股票、证券的交易者对于一些专用的名词都有所了解,建立卖空机制能够为投资人提供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和避险工具,下面的文章会对卖空机制进行简单的概述,希望大家可以认真的阅读。

卖空机制的概述:卖空机制就是在高位判断市场将下跌的情况下,预先借入别人的股票卖出,再在低位买回还给借方平仓来获利的,其与现行的买股票通过上涨获利是反向操作,由于是通过下跌来获利,所以在熊市下跌市道中将吸引大量资金入场做空。

卖空机制的作用:1、它将更多的信息融入股价里,从而有助于降低股市的投机性与波动性,这是卖空机制最重要的作用。

以长期投资为主的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往往较容易把正面消息反映在股价中。

然而,要是股价只反映正面消息,不反映负面消息,那么股价将高于其真实的价值,投资者最终还是会失望。

基于美国证券市场的研究表明,当卖空由于股票借贷市场的无效性而受到限制时,股票回报率远低于市场的回报率,即当卖空受限制时,投资者将为购买股票付出过高的价格。

尽管开始时股票价格过高似乎很好,但当股价下跌时,许多投资者最终还是受损,并且对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失去信任。

他们将不愿意买任何股票,从而增加了所有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

2、卖空机制有助于增加资本市场的流动性,比如有助于做市商做市。

在美国,做市商作为专业投资者,为市场提供了买卖两方面的对手方,增加了股市的流动性。

然而,当客户买股票时,做市商不一定有货。

如果做市商可做空,那么做市商就可按市价卖给客户。

如果不能做空,股价将会临时跳到一个过高的水平,使得股市波动性更大。

3、卖空机制有助于证券衍生品的价格充分反映衍生品所代表证券的实际价格。

由于存在套利关系,衍生品的价格是与基础证券价格相联系的。

如果衍生品的价格偏离其合理的价格,套利者就会买进低估的证券,卖出高估的证券,这有助于把证券价格推至正确的水平。

美股做空规则

美股做空规则

美股做空规则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美股市场中的做空规则。

在美国股市中,做空操作是合法的,并且有一些规则需要投资者遵守。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则和注意事项:1. 借入股票:在进行做空操作之前,投资者需要借入相应数量的股票。

这是因为做空操作需要投资者卖出尚未持有的股票,因此需要从其他持有者那里借入股票。

在美国股市中,这通常由证券经纪公司提供。

2. 卖空规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卖空操作有一些限制。

其中一个限制是在股票价格下跌时禁止投资者进行大量的卖空交易,以防止市场恶意操纵。

这个规定称为“熊市规定”(Uptick Rule),要求投资者只能在股票价格上涨时进行卖空交易。

然而,这个规定在2007年被废除,目前美国股市中没有这个限制。

3. 做空交易费用:进行做空操作需要支付一些费用。

首先是股票借入费用,投资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借入股票。

其次是利息费用,因为投资者要借入股票,所以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此外,还需要支付交易佣金和其他可能的费用。

4. 风险管理:做空操作具有较高的风险,因为股票价格的上涨潜力是无限的。

当投资者进行做空操作时,股票价格的上涨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出现巨大的亏损。

因此,在进行做空操作时,投资者需要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如设置止损指令和合理的仓位控制。

5. 适当的分析和判断:在进行做空操作之前,投资者需要进行适当的分析和判断,以确定股票价格是否有下跌的可能性。

这可以通过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等方法进行。

投资者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行业趋势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以便做出准确的判断。

6. 时间控制:做空操作通常适合短期交易者,因为股票价格上涨的潜力是无限的,而做空操作的收益潜力是有限的。

因此,投资者需要对做空操作的时间进行控制,避免过长时间持有做空头寸。

总结起来,美股做空操作具有一些规则和注意事项,投资者在进行做空操作之前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

借入股票、遵守卖空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进行风险管理、适当的分析和判断以及时间控制都是进行做空操作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卖空限制对股票市场收益非对称性的影响——基于上海和香港的实证比较研究

卖空限制对股票市场收益非对称性的影响——基于上海和香港的实证比较研究

限 制 卖 空 降低 了 价 格 对 私 人 信 息 的调 整 速 度 , 尤 其 是 对 利 空 信 息 的调 整 很 慢 。当 私人 信 息 被 公 开后 , 制 卖 空 的证 券价 格会 有 较 大 反 应 , 限 对 利 空 信 息 的 反 应 更 大 , 而 出 现 收 益 分 布 的 负 从 偏 现 象 。 HONG 等 基 于 投 资 者 差 异 建 立 信 念
有效市场假说( EM H) 为 , 券 价 格 会 对 . 响 , 展 了 M I 认 证 发 LLER 的 理 论 。在 他 们 的 模 型 中 , 信 息 进 行 快 速 调 整 , 够 及 时 、 确 地 反 映 市 场 能 准 信 息 , 且 在强 式 或 半 强 式 有 效 的 市 场状 态 下 , 而
第 6卷第 8 期
20 0 9年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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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 . . 1 6 No 8
A ug. 00 2 9
Chn s o r a fM a a e n ie eJ u n lo n g me t
卖 空 限 制 对 股 票 市 场 收 益 非 对 称 性 的 影 响
— —
基 于 上 海 和 香 港 的 实证 比较 研 究
袁 怀 宇 张 宗成
( 中科技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华
摘 要 :利 用 改 进 的 B 法 则 划 分 股 市 的 波 动 周 期 , 用 E AR H— D 模 型 比 较 研 究 了上 B 运 G C GE
海和 香港股 票 市场的非 对称性 问题 。通过研 究发 现 , 证综指 的收 益分布从 长期 来看 呈 负偏 , 上 而恒 生指数 呈正偏 ; 熊 市中两个 市场均存 在“ 杆效 应” 在 牛 市 中香港 市场坏 消息 的影响仍 在 杠 , 然更 大 , 而上 海 市场 则存在 “ 反杠 杆 效应” 出现 这一 差异 主要 由于上 海证 券 市场缺 乏 卖 空机 。

《融资融券国内外探究现状文献综述1600字》

《融资融券国内外探究现状文献综述1600字》

融资融券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1.1.1融资融券的国外研究现状最早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名国外研究学者发表观点,市场中不允许卖空交易时,部分投资者被限制进入市场,悲观投资者无法参与市场交易,不能表达悲观预期,悲观信息无法在价格中得到体现,这种情况下股价会被高估。

在八七年国外学者Verrecchia模拟实验研究缺乏卖空交易对证券价格调整速度的影响,他的研究结果证实市场中没有卖空交易会降低证券价格的调整速度,从而使得市场定价效率下降。

从上述这两项研究可以发现,限制市场中的卖空交易不利于股价的稳定,也不利于市场定价效率的提升,反过来说也证明了卖空业务对市场是有利的。

Bris(2007)通过研究证券市场股票价格,研究指出允许卖空交易的国家股票价格波动率较低,股票价格能更快地吸收负面消息,股票价格更能提现投资者全部的情绪,卖空交易有助于稳定股票市场的价格,有助于股票价格的发现。

融资融券交易的实施会提高金融交易体系的运行效率,股票价格的波动也会下降。

然而也有一些外国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融资融券业务会加剧股票价格的波动,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国外学者Allen指出,当市场限制卖空交易时,股票市场是有效的,存在竞争性。

但当允许进行卖空交易时,市场竞争并不充分,风险也会增加,会加剧股票价格的波动更明显,价格下跌也会更严重。

二十一世纪初也有学者提出观点:投资者会因为担忧未来的流动性而抛售手里的股票,这种行为会引发市场恐慌,进而造成危机,因此卖空约束可以减少金融危机的出现,从反面说明了卖空交易会使股市出现更大的波动。

也有学者认为,信用交易不会影响股市的波动。

二十世纪末国外学者Webb 通过研究400只股票,得出结论:融券交易与股市波动的相关性不大,卖空业务对股价波动影响并不明显,股票价格波动性的变化更多取决于信息的变化以及其他经济外生变量。

2010年国外学者Saffi收集了连续三年的全球数据,选取了一万多只股票进行研究,发现市场允许卖空业务的开展与价格不稳定没有关系。

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解释说明

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解释说明

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融券做空是一种金融手段,旨在投资者可以借入股票进行卖空操作。

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融券做空交易所制定的规则和要求。

本文将对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进行比较和评价。

国外融券做空规则主要应用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如美国、欧洲国家以及一些亚洲国家。

这些规则包括了融券做空的执行机构和监管机构、限制和要求等方面内容。

国内融券做空规则则适用于我国的金融市场,根据我国的金融体制和市场发展情况制定。

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探讨对二者的影响和意义。

通过深入分析这些规则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对国外和国内融券做规则进行评价,并给出总结和结论,以期能够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总之,通过对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的细致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评估这些规则的优劣之处,从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全球化的金融市场中,不断完善和优化融券做空规则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市场稳定等方面紧密相关。

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的经验,我们可以吸取借鉴之处,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搭建更加稳健的框架。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国外融券做空规则,包括规则的概述、执行机构和监管、限制和要求等方面。

然后,将对国内融券做空规则进行详细描述,包括规则的概述、执行机构和监管、限制和要求等内容。

接下来,将对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进行比较,分析它们的相似之处以及不同之处,并探讨其对市场的影响和意义。

最后,将对国外融券做空规则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进行评价,并进行综合比较,得出结论。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整篇文章的框架和内容安排。

通过分析国外和国内融券做空规则的异同以及其对市场的影响,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评价。

这样的结构安排有利于读者对文章内容的整体把握,并有助于文章逻辑的清晰和连贯。

香港的股票怎么卖空

香港的股票怎么卖空

香港的股票怎么卖空现时《证券及期货条例》禁止任何人出售本身并无持有的证券,除非卖方在进行交易时拥有,或有充分理由相信自己拥有法律上的权力将证券交给买方。

因此若客户本身并无证券,但先在市场上卖空,而其当天在市场买回已沽出的证券,虽然投资者在结算日不用交收任何证券,但因其卖出时并未持有证券,这可能已触犯了《证券及期货条例》。

一经法院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港元或一年监禁。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联交所容许的卖空是指,卖方并未拥有某一指定可作卖空的证券而合法地出售该证券,但卖方须先借入证券始能出售该证券,而在卖出证券后,卖方也须交付借来的证券或由他人代卖方借来证券,以完成交收。

卖空机制可能产生虚拟的供应和需求表象,导致市场信号失真,从而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香港交易所对卖空股票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监管。

实际操作时,投资者可以在向经纪行支付必要的费用后,通过经纪行进行股票借贷的安排,这样可以保证在T+2日完成交收。

而且,卖空交易必须在交易所的自动对盘系统中成交。

卖方在把沽空盘输入自动对盘系统时,必须标明该盘为沽空盘,即对卖空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即时的。

一般情况下,在沽空指定股票时不可以低于当时“最高沽盘价”进行,这就是所谓的“卖空价规则”。

交易所对卖空交易的监管权力也较大,可无须事先通知就暂停某一证券的卖空交易,随时对卖空数量定出数量限额,可要求某一市场参与者暂时或永久停止对一只或多只证券的卖空活动,可随时要求交易所参与者披露其本身或为其客户所持指定证券的卖空净头寸。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上市股票都可以卖空,香港交易所对于可作卖空的指定股票按一定标准每季作调整,投资者可以查阅香港交易所网站《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名单》。

香港市场除了股票卖空外,还有指定指数套利卖空、股票期货对冲卖空、衍生权证对冲卖空和期权对冲卖空等其它卖空形式,不过,这些与股票卖空监管有所不同。

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颁布卖空交易规则

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颁布卖空交易规则

SHO条例(一)SHO条例解读Ⅰ卖空交易A. 什么是卖空交易?卖空交易的普遍定义是,投资者卖出自己并不持有的某个股票(或仅仅是准备在卖出后,借入股票以实现交割)。

卖空者预期股票价格将下跌,从而获利;或是对冲自己持有的股票的价格波动,以进行套期保值。

和传统的多头头寸不同的是,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可能遭受的损失仅限于其全部投资,而卖空交易则可能产生无限的损失,因为股票价格可能持续不断上涨。

B. 卖空交易如何运作?卖空者一般从经纪商处借入证券,该证券来源可能是卖空者从事交易的经纪商所持有的自有证券、其他经纪商向客户借入的证券(存放于经纪商的保证金账户内用于向其他经纪商拆借)、其他类型的借出者等。

向经纪商借入证券进行卖空属于保证金交易,卖空交易受保证金交易的有关法规约束。

C.卖空交易是否合法?大部分卖空交易都是合法的,但通过卖空交易操纵市场是违法的。

例如,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买入某个股票为目的,通过一系列真实的、或表面现象的卖空交易行为故意打压该证券的价格。

Ⅱ裸卖空裸卖空交易,是指卖空者在没有借入相应的证券头寸、甚至没有进行借入证券的任何安排以确保三个交易日后及时交收的情况下,进行的卖空行为。

裸卖空交易由于没有任何交收保障,因此容易引发交收失败。

裸卖空不违反联邦证券法或监管委员会规则,甚至特定情形下,裸卖空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

例如,做市商通过裸卖空,可以使某些流动性特别缺乏的证券保持连续交易。

Ⅲ.SHO规则2005年1月3日SEC颁布了SHO管理条例,对卖空交易监管办法进行明确表述,该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为:·确立统一的“locate”与“close-out”规定,以防范交收失败、限制裸卖空交易的滥用。

· locate规定:经纪商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从事(代理)卖空交易包括:(1)经纪商已借入证券,或已签订证券借贷协议,或(2)证券商有充分理由确信可以在交收期限(T+3)内借入该证券。

· close-out规定:对于某些连续出现交收失败的证券(此类证券称为“threshold securities“,定期将公布名单)设置更严格的管制。

卖空限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

卖空限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

卖空限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卖空限制(Short Selling Restriction)是指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旨在限制或禁止投资者卖空股票(即投资者借入股票后卖出,再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回购并归还股票,以获利差价)的行为,以防止市场恶意操纵和过度融资。

1. 减少价格的下跌压力:卖空是市场上唯一能够提供自上而下压力的机制之一。

卖空限制可以减少卖空交易的数量,从而减少了价格的下跌压力,有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

2. 保护投资者利益:卖空限制可以保护投资者免受恶意操纵和市场操纵的伤害。

在没有卖空限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会面临由于价格恶意操纵而造成的投资损失。

卖空限制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性。

3. 限制市场流动性:卖空限制可能会限制市场的流动性,因为它削弱了投资者对股票的交易需求。

限制市场的流动性可能会导致市场的悬停和僵化,使得投资者难以买卖股票。

这可能会降低市场的吸引力,对市场参与者造成不利影响。

4. 影响市场评估股票价值的有效性:卖空限制可能削弱市场评估股票价值的有效性。

卖空交易是一种资本市场的重要机制,通过卖空交易,投资者可以公开披露他们对某只股票未来走势的看法。

卖空限制可能阻碍了市场对股票价值进行准确评估的过程。

5. 影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卖空限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被广泛采用,但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则不被看好。

卖空限制可能会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产生影响。

一些国际投资者可能会对卖空限制产生疑虑,并选择将投资资金投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股票市场。

卖空限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是复杂的,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在采取卖空限制措施时,需要权衡各种利弊,确保在维护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不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和国际竞争力。

证券市场卖空机制功能探讨

证券市场卖空机制功能探讨
提要
卖空的历史距今已 0 余年, 有40
卖空机制在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早已推 出并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一二十年在新兴证券市 场也陆续推出. 卖空机制的功能已经得到理论 层面和实证层面的证实, 而在我国证券市场卖 空机制迟迟未见出台. 本文在对既有研究梳理
的基 上, 础 总结 出卖空机制的功能及对我 国股 市的影响 , 再次强调我国证 券市场推 出卖空机
结论表明, 卖空 成交量 的相关系数高达 9%, 1冲销成 交量 7 当3 制来设计一系列 复杂 的交易策略 , 以达到对冲 研 究卖空交易对股价的影响 , 或套利 等 目的。当前 , 多数发达证券市场 已 有 期权上市交易的股票对股价 下跌 的影响较 与大盘成交量的相关系数高达 8%, 大 4 而卖空交
而赚取 中间差价 。卖 空的历 史已有近 40 0 余 特别是对每 日或每 月股价 波动的影响进行 了 国的样 本数据对卖空机制与股 票市场波 动的 年, 在最早 的有组织 的市场——荷 兰阿姆斯特 大量的研 究, 结果普遍认为卖 空交易信息宣布 相关性进行了研究。 丹交易所 中, 卖空就变得很普遍。最初 的卖空 后通常会引发股市价格下跌。 Cna( 9) 如 or 1 4 d9 张 哲章 ( 9) 1 8利用 台湾 证券市场上 的数 9 用 于投 机 , 计当前股价过 高, 即估 通过预先卖 的研究结果表 明, 在公开意料之外信息的情况 据进行实证, 研究台湾加权 指数 同卖空交易额 空股票、 锁定收 益, 然后待股 价下跌后再买 回 下 , 空交易与股价下跌呈正相关关系 , 在 的关系 , 卖 但 结果表明卖空交易额的变动要滞后于 标的股票的买卖操作 。 不公开意料之外信息的情况下, 卖空交易对价 股价的变动, 认为股价可作为卖空交易额的先

股票买卖成交规则详解

股票买卖成交规则详解

股票买卖成交规则详解
股票买卖制度是投资者买卖股票市场上股票的主要操作规则,也是指定买卖股票的主要制度。

在中国,股票买卖规则由证券交易所规定和落实,交易所对买卖股票的规则分为:股价范围、价格限制、交易量限制、卖空限制等。

首先,股价范围是指证券交易所对投资者买卖股票的价格范围,通常是每日波动的价格范围。

投资者买卖股票时,价格必须在这个范围内,否则认为是违规操作,将受到警告或者罚款处理。

其次,价格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对投资者买卖股票的价格上下限制,限制买卖股票买进价和卖出价不得高于一定比率。

即投资者买卖股票时,价格必须在这个范围内,不能超出限制,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交易量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对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数量限制,也是对市场投资者活动的重要保护措施。

一般规定,每次买卖股票的最大数量不能超过100股。

最后,卖空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对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卖出未持有股票的限制,一般是禁止卖空股票,除非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持有该股票,并在交易所实施卖空限制条件下进行卖空操作。

综上所述,股票买卖规则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买卖股票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市场活动的重要保护措施,也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制度。

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买卖操作时应该牢记上述规则,严格遵守交易规则,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投资利益。

卖空限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

卖空限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

卖空限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让我们了解一下卖空交易。

卖空交易是指投资者在不持有股票的情况下通过借入股票并卖出,等待股价下跌后再购回股票归还,从而获利的一种交易方式。

在市场环境动荡的情况下,卖空交易可以加剧市场的不稳定性,导致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甚至引发恶性循环。

为此,我国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卖空交易的限制措施,以维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卖空交易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目前,我国证监会对卖空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了卖空交易的实施和限制条件。

针对卖空交易中常见的操纵市场行为,我国出台了《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打击,对非法卖空交易进行处罚。

这些监管措施的出台,有效地遏制了不法分子利用卖空交易操纵市场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卖空交易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逐渐减小。

在过去,一些公司曾因为被卖空机构攻击而股价暴跌,甚至导致公司的经营困难。

随着我国加大了对卖空交易的监管力度,卖空反击机制也逐渐完善,公司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对抗不当卖空行为。

一些中小投资者也在积极维护自己利益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有效维护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卖空限制措施也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了一定影响。

从整体来看,加强对卖空交易的监管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减少了市场操纵行为的可能性,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投资环境。

对于一些中小投资者来说,限制了卖空交易可能降低了市场的波动性,使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标的时更具有理性。

卖空限制措施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过度的卖空限制可能会降低市场的流动性,加大了市场的风险,限制了市场的活跃度。

卖空限制措施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一些投资者来说,可能无法进行一些特定的投资操作,影响了他们的投资收益。

卖空限制措施对我国股票市场产生了一系列多方面的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这些限制措施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提高了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投资环境。

卖空制度评析论文

卖空制度评析论文

卖空制度评析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3-000-02摘要卖空制度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又成为金融学研究的热点话题。

然而对卖空的支持与反对并存。

本文对卖空的定义及其分类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采用实证证据发掘了卖空操作的动机,表明卖空的动机多种多样。

同时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得卖空的市场操纵动机在交易中所占比例降低。

关键词卖空对冲市场操纵一、前言2008年9月为应对金融市场波动风险,许多国家采取了限制证券卖空措施。

该限制的实施再次激起了对卖空市场功能的争论。

卖空的支持者认为卖空是价格发现机制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boehmer,jones and zhang 2009,kolasinksi,reed and thornock 2009),其在提供流动性和提高金融市场价格发现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果禁止卖空,股价将不能反映所有信息。

低效的价格发现机制意味着经济资源的非合理配置。

卖空通过提高市场中的潜在供应而提高流动性,同时,较大的交易量再次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提高了市场效率。

而卖空的反对者则集中于批评卖空导致的价格操纵(shkilko,van ness and van ness 2008)。

证券卖空是成熟证券市场普遍实行的一项交易制度。

diether,lee and werner(2009a)的研究表明卖空在金融市场中甚为普遍,2007年下半年,40%的交易有卖空者参与。

2008年9月至2008年10月期间世界多国采取了短暂的卖空限制措施。

英美德等国禁止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特定金融证券的卖空,澳大利亚、韩国和中国台湾禁止了所有证券的融券卖空和裸卖空,而日本和新加坡只是加强了裸卖空的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香港和新西兰并没有采取任何限制措施。

有趣的是,此时中国大陆允许投资者融资融券以促进受到量价齐跌重创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查看世界各国卖空制度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大多数情况下是允许卖空的,然而在市场下跌时易被看作危险的投机工具,一般情况下市场萧条伴随着卖空的限制或禁止。

?港股卖空规则:限制卖空范围、提价规则和禁止“裸卖空”

?港股卖空规则:限制卖空范围、提价规则和禁止“裸卖空”

港股卖空规则:限制卖空范围、提价规则和禁止“裸卖空”
港股卖空规则:限制卖空范围、提价规则和禁止“裸卖空”
香港对卖空的监管在全球成熟市场中较为严格。

港股卖空限制主要包括:
1)限制可卖空证券范围:仅允许对718支股票和221支ETF和上市基金进行卖空,虽然相关标的市值、成交额已经覆盖到了全市场的90%以上;
2)卖空提价规则((uptickrule)):只能以不低于当时最佳卖盘价的价格进行卖空,防止股价下跌时卖空对价格的打压;
3)严禁未借入证券”的“裸卖空”:因“裸卖空”可能短时间虚增证券数量,对市场稳定性造成较大干扰,香港1998年起严禁“裸卖空”,最重可被定性为刑事犯罪,而2008年美日等发达市场才开始对此严格限制。

目前港股投资者可以通过互联互通卖空A股,内陆投资者暂不可通过港股通卖空港股,但沪港通《试行办法》中将“港股通禁止融资融券”改为“另行规定”或为内陆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卖空港股预留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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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香港证券市场限制股票卖空浅析夏峰吴松青(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深圳518031)摘要:近年来美国不断加强证券卖空监管,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又采取了包括临时限制金融股卖空以挽救危难中的金融机构,修订证券卖空规则以全面禁止裸卖空,颁布SH表格指令以加强卖空信息披露等限制卖空措施,短期内对市场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其下跌趋势。

香港一直严禁裸卖空,只允许对规定的证券进行“有担保”卖空,本次危机中只进行了调整允许卖空股票名单、提高延误交付证券失责罚金等技术性调节,卖空交易亦未发生异常波动。

禁止或限制裸卖空已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有交收保障的卖空则是证券市场有效运作的必要工具,建立健全的卖空机制可以丰富市场调控手段,完善交易机制。

关键词:证券卖空;卖空规则;美国卖空规则修正案;香港做空机制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US securities regulatory body has been continuously tightening its administration on short-selling activities. During the financial crisis of 2008, SEC released emergency orders temporarily banning short selling of financial stocks and later ultimately halted naked short-selling for all publicly traded securities. SEC also promulgated short selling reporting forms requiring the disclosure of short sales and related position. All these actions are aimed to restore the falling market in a short tern, nevertheless, the effects are negligible.Naked short selling is prohibited in Hong Kong market. Only “covered short-selling” for certain designated securities is permitted.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e crisis, HKex adjusted its “List of designated securities for short-selling”and raised its default fee of failed transactions. There is no irregularity of short-selling activities in Hong Kong market.Either limited short-selling permitted or banned short-selling is the trend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development. Short-selling with guaranteed settlement is the fundamental requirement for an effective and orderly market. Therefore, to set up a short-selling system may well support present trading mechanism in the aim of providing various measures on market administration. Key words:作者简介:夏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

吴松青,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研发部高级经理。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2008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逐渐演化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各主要证券市场均出现大幅下跌。

为稳定市场,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证券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陆续采取了包括限制股票卖空在内的一系列措施。

2008年11月12日,国际证监会组织向20国集团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峰会发表公开信,呼吁各国提高对股票卖空的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滥用卖空行为的查处,并完善监管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了解美国、香港等境外有代表性市场限制股票卖空的情况,或许对我国拟推出的融资融券试点业务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美国证券市场限制卖空情况股票卖空历史悠久,当股票在17世纪初的荷兰出现并开始交易的时候,就出现了股票卖空。

一般来说,卖空是指投资者卖出自己并不拥有的证券的行为。

一项调查研究显示(Anchada & Hazem,2003),早在20 世纪90年代,有64%的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允许卖空,而仅有10%的新兴市场国家证券市场允许卖空;至2002 年,允许卖空的发达国家占到95%,允许卖空的新兴市场国家增加至31%。

根据卖空方是否对证券交收作出安排,卖空可分为有交收保障的卖空(covered short sale)和无交收保障的卖空(即裸卖空)(naked short sale)。

事先已借入证券、已达成借入证券协议、或可以通过期权等合同权利获得证券等确定在交收日前能够收到供交付的证券的情形视为“有交收保障”的卖空;没有安排借入证券或没有确定的途径获得证券则视为“无交收保障”的裸卖空。

由于裸卖空虚增了证券数量,对股价的冲击较大,加之往往导致交收失败,扰乱证券交收秩序,所以在不少国家和地区都被禁止或加以严格限制。

一、美国市场背景1.基本卖空机制(1)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34年,美国通过了《证券交易法》,正式引入了卖空交易机制,并对卖空交易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的稳定,防止由卖空交易引起的市场滥用和市场操纵。

法案中的10a-1专设卖空交易一节,明确规定了卖空交易必须符合“差价标准”,即:(1)卖空的价格高于前一次成交的交易价格,即存在正的价差(plus tick);(2)卖空的价格可以等于上一笔成交交易的价格,但这个价格必须高于再上一笔成交交易的价格,即零的正差价(zero-plus tick)。

(2)2004年的《证券卖空规则》随着美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卖空交易规则也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

2004年美国证监会制定了《证券卖空规则》(SHO规则),对卖空交易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将SHO规则取代原有的《证券交易法》的3b-3,10a-1以及10a-2条款。

SHO规则规定了一系列有关卖空者借券和交付证券的要求,并对那些交付失败持续时间较长的证券施加了更多限制,避免持续大量未能交付证券对市场产生冲击,加大对裸卖空的打击力度。

SHO规则201条款规定,对卖空交易实行统一的价格检验,并且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的证券卖空交易价格必须在最优报价之上。

规则203条款规定了卖空交易的证券定位和交付要求。

证券定位要求规定:在交易商没有事先借入证券或未做好借入证券安排,或未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卖空的证券可通过借入证券进行交付的情形下,禁止进行卖空交易。

证券交付要求规定:交易商必须在交易日后3天(美国为T+3日交收)内完成卖空交易的证券交割;在正常结算日后的10天内,结算参与人必须对未成功交割的门槛证券1进行平仓,且不能继续进行涉及上述门槛证券的卖空,除非已平仓或者有关证券已经借入。

但也规定了例外情形:不溯及既往条款和期权做市商豁免条款。

不溯及既往条款规定,在一只证券成为门槛证券之前产生的未能交付头寸不需要遵照SHO规则的要求在13个连续交易日内了结。

期权做市商豁免条款则允许期权做市商因为已有的期权头寸避险需要,而在了结未交付证券前新增卖空交易。

美国证券交易系统不进行前端监控,卖空前的证券定位要求很难监管,SHO 规则的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行证券交付规定。

美国对于证券交收失败主要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通过证券借贷系统借券解决,二是“收取失败”的会员有权要求强制补购。

美国证券存管清算公司(DTCC)在有关报告中指出,证券借贷系统一般可以解决约20%的“证券收取失败”。

至于强制补购,则需由“收取失败”的会员通知全美证券清算公司(NSCC,DTCC的子公司)要求补购。

由于强制补购程序相当复杂、延迟收取证券的影响又很小(客户完全可以卖出未收到的证券)、以及避免背上强制他人补购的“恶名”等诸多原因,会员实际上提出强制补购的情形很少,约占交付失败笔数的0.1%。

因此,美国约有80%的证券交收失败需要通过延迟交付解决,有时延迟交付甚至长达数月。

SHO规则旨在解决持续大量未能交付的证券对市场产生的冲击,但因对证券交付失败没有有力的惩罚措施,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相关统计结果表明,SHO规则实施后,日均证券交付失败的证券只数下降了6.5%,证券交付失败头寸数量下降了15.3%,但2006年2月以后出现了反弹,2006年9月份又恢复到规则实施前的水平。

2007年6月美国证监会通过了SHO规则修正案,取消了规则中的不溯及既往条款。

但因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期权做市商豁免条款未能取消,只是缩窄了期权做市商豁免范围,即只豁免期权做市商在证券变成门槛证券之前卖空形成的未能交付头寸,不再豁免成为门槛证券之后卖空形成的未能交付头寸。

SHO规则主要是在价格、借券以及交付方面对卖空交易作了规定,但限制并不严格,遇到市场状况发生急剧变化时,对利用利空消息卖空操纵市场的行为难以起到较好的约束作用。

2.市场情况恶化受次贷危机的影响,2008年美国证券市场遭遇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下跌。

截止2008年9月17日,美国标准普尔金融行业指数为244.54,银行业指数为180.32,分别同比下跌204.27点和179.05点,跌幅分别为45.5%和49.8%。

金融行业指数和银行业指数的持续下跌,加剧了金融危机的影响,令投资者对金融市场前景的预期愈加悲观,此时,卖空交易行为频频出现导致市场价格加剧下跌,原有的卖空机制在市场动荡的时候使得状况恶化,维护市场的稳定急需临时限制卖空交易措施的出台。

二、推出限制卖空措施在原有的卖空交易制度的基础上,美国证监会通过颁布“卖空禁令”、修改SHO规则及加强卖空交易信息披露三个主要措施对卖空交易加以管制。

具体措施如下:1.颁布“卖空禁令”,限制对金融机构股票的卖空交易随着市场负面消息的不断涌现,如贝尔斯登公司和雷曼兄弟公司相继破产、交易员卖空联合数据系统公司股票加剧股价下跌以及金融、银行业指数下跌等,美国监管层认为卖空交易可能会加剧市场恶化,对投资者信心造成更加负面的影响,不利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市场迫切需要加强对卖空交易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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