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松鹤延年(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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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声明: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分红保险的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保险的投资策略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臵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红利与红利分配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预定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由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优于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本公司红利分配采取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的红利按照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本公司红利分配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分红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盈余。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泰康各险种佣金计提比例(2007.12)

泰康各险种佣金计提比例(2007.12)


年缴 年缴 上缴
1
4%
6%
8%
10% 20% 30% 35% 2.5%
2
1%
2%
3%
4%
6%
9%
15% ——
3
—— 1%
2%
2%
3%
4%
5%
——
4
—— —— 1%
2%
3%
4%
5%
——
5
—— —— —— 2%
3%
4%
5%
——
6.《泰康附加世纪长乐重大疾病保险》: 佣金比例同《泰康世纪长乐 2003 终身寿险(分红型)》
10%
——
保单年度
1
2
3
4
5
基本保险费
20%
6%
3%
3%
3%
追加保险费:3%
29、《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
保单年度 趸缴 5 年缴
10 年缴 15 年缴 20 年缴
1 2.5% 10% 20% 30% 35%
2 —— 3% 4% 5.5% 9%
3 —— 2% 3% 4% 5%
4 —— 2% 3% 4% 5%
2%
3%
——
15 年缴 25% 7% 4% 4% 4%
20 年缴 30% 10% 4% 4% 4%
19、《泰康永利两全保险 A 款(分红型)》、《泰康永利两全保险 B 款(分红型)》
缴费年期 1Yr 2Yr 3Yr 4Yr 5Yr
缴费年期 1Yr 2Yr 3Yr 4Yr 5Yr
趸缴 2.5%
保险期间 10 年 3 年缴 6% 2% 1%
10-14 年 20% 6% 3% 3% 3%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书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书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书声明: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分红保险的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保险的投资策略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红利与红利分配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预定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由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优于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本公司红利分配采取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的红利按照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本公司红利分配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分红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盈余。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保险利益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月交。

交费期间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交费期间与保险期间相同。

保险期间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佣金比例明细表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佣金比例明细表
30年趸交
3年、5年、
8年趸交
第一年
35%
30%
20%
2.5%
1.5%
第二年
15%
10%
6%
第三年
5%
4%
2%
第四年
4%
4%
2%
第五年
4%
4%
25
附加险、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险种名称
佣金比例
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少儿)
6%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附加)
15%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2
3%
2%
3
4%
3%
2%
4
5%
4%
2%
2%
5—9
10%
4%
2%
2%
2%
10—14
16%
5%
3%
3%
3%
15—19
25%
9%
4%
4%
4%
20+
30%
12%
5%
5%
5%
趸缴
2.5%
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保险年度
3年交
4年交
5-9年交
10-14年
15-18年
一次交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20RR.2)
缴费年期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2
4%
1%
3
6%
2%
1%
4
8%
3%
2%
1%

《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金利两全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

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也可能为零。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性质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在发达国家已运用两百多年的分红保险,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不但能够提供传统保单下的保障功能,还可以给投保人提供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的机会。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二、产品特色短期交费,轻松快捷采用1年、3年、5年的短期交费方式,缓解长期交费给投保人带来的压力。

三年一付,快速获益生存保险金每3年一付,折算成年支付额度达保险金额的4%,既兼顾了支付频率,又兼顾了支付比例,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提前领取,人性选择在被保险人60周岁时,考虑到被保险人在这个年龄段的养老及其他资金支出需求,特别提供了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功能。

享受分红,分享利益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在通过3年一返获得收益的同时,投保人还有可能通过从该产品获得的分红实现资金的增值。

三、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

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也可能为零。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性质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在发达国家已运用两百多年的分红保险,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不但能够提供传统保单下的保障功能,还可以给投保人提供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的机会。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二、产品特色三年给付收益高百岁健在领红包生存金每三年给付保险金额的9%,活到老领到老,活到一百岁可以领取保险金额作为祝寿金。

红利分配有回报红利领取自己选可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留存在公司的红利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集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于一身,可在被保险人享受保障的同时,使投保人有机会享受分红收益。

分配红利时,投保人可选取现金领取、累积生息两种方式。

垫交减额和贷款享受权益有人性投保人在交费期间有保费垫交、减额缴清、保单贷款功能,保险功能人性体现,保单的现金价值还可以灵活变现,起到了应急的作用。

三、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三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保险金额的9%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佣金比例明细表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佣金比例明细表
30年趸交
3年、5年、
8年趸交
第一年
35%
30%
20%
2.5%
1.5%
第二年
15%
10%
6%
第三年
5%
4%
2%
第四年
4%
4%
2%
第五年
4%
4%
25
附加险、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险种名称
佣金比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少儿)
6%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附加)
15%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
住院医疗保险特约
4%
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第一年
15%
续期
12%
松鹤延年两全保险
保险年度
20年交
10年交
趸交
第一年
30%
20%
2.5%
第二年
14%
6%「
第三年
5%
3%
第四年
5%
3%1
第五年
5%
3%
佣金领取日期为次月
1.当月业绩截止日前交单
2.问题单于补全截止日内处理完毕
3.保单送达书于次月10日前交回受理台


第一年
4%
5%
10%
20%
30%
第二年
3%
4%
4%
6%
9%
第三年
2%
2%
2%
3%
4%
2.5%
第四年
2%
:2%
3%
4%
第五年
2%
3%
4%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佣金比例明细表

国泰康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国泰康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5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倍身故保险金
产品介绍
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范围:18——65周岁,身体健康 保险期间:生效之日起至60、70、80周岁(三选一) 疾病免责期:180天 保险责任:1、重大疾病保险金
2、提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3、主合同保险费豁免
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保险金(36种重大疾病)
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附加绿舟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附加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舟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利益演示
险种名称
保险金额类型
请选择投保时被保险人所在的年龄范围(其
中,61-65周岁仅适用于本卡的续保)
国寿附加绿舟重大 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额
国寿绿舟意外伤害 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提前给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30% (每种特定疾病限申请1次,最多3次)
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保费豁免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对于选择分期交 付方式的被保险人,若重大疾病确诊日在交费期内,则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日以后的各 期主合同的保险费,并视同投保人已经交纳了重大疾病确诊日以后的主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 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天的限制。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并 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豁免重大疾病确诊 日以后的主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仅发生了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则本公司不豁免被保险人特定疾病确诊日以后的各 期主合同的保险费。

保险大全责任

保险大全责任

二、身故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 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按如 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 .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 大者: 大者: (1)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 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 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 )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 .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 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 所载的保险金额。 所载的保险金额。 三、 红利
二档 515 245 154 308 380 563 983 1431
三档 722 344 217 434 535 798 1401 2049
四档 828 396 252 501 622 942 1669 2468
60-64*:续保有 : 效
少儿保险篇
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 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
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 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个人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本保险的保障分为四档(见表 ),投保时所选档次一经确定, ),投保时所选档次一经确定 本保险的保障分为四档(见表1),投保时所选档次一经确定,在该保 单年度内不得变更。 单年度内不得变更。 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因意外伤害住院, 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因意外伤害住院,所有责任 无等待期;因一般疾病住院,所有责任的等待期为30天 无等待期;因一般疾病住院,所有责任的等待期为 天;因重大疾病 住院,所有责任的等待期为180天;连续投保无等待期。 住院,所有责任的等待期为 天 连续投保无等待期。 对等待期内发生的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 对等待期内发生的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无论是否 延续至等待期后,保险人均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延续至等待期后,保险人均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住院( 对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住院(含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 30天内的住院),根据投保人的投保选择,保险人承担下列相应的保 天内的住院),根据投保人的投保选择, 天内的住院),根据投保人的投保选择 险责任: 险责任:

泰康人寿分红资料

泰康人寿分红资料

实际派发金额:612.33元,仅低于高档分红11.67元 高档分红接近率:98.13%
产品:新天寿 生效日期:2003.9.24 投保年龄:9岁 年缴保费:910
新天寿独立分红账户 折算产品利率为:9.59% 注意:不是一次性缴,而是 缴了7年的
松鹤延年独立分红账户 折算产品利率为:11.32% 注意:不是一次性缴,而是 .9.24 投保年龄:9岁 年缴保费:910
保单年度第七年 中档累计红利:375元 高档累计红利:624元
产品:新天寿 生效日期:2003.9.24 投保年龄:9岁 年缴保费:910
金利B独立分红账户 从该数据上显示 含生存金给付后 投资回报率36.58%
演示表中第三个 年度高等分红累 计565元,中等 分红353元
实际分红 544.02元
仅低于高档分红20.98元 高于中档分红191.02元 高档分红接近率96.3%
智慧宝贝独立分红账户 从该数据上显示 分红折算利率为:6.03%
产品:松鹤延年 生效日期:2005.7.11 投保年龄:42岁 年缴保费:20000
保单年度第五年 中档累计红利:6568元 高档累计红利:10492元
产品:松鹤延年 生效日期:2005.7.11 投保年龄:42岁 年缴保费:20000
实际派发金额:11324元,超过高档红利832元
产品:松鹤延年 生效日期:2005.7.11 投保年龄:42岁 年缴保费:20000
实际分红 736.56元
低于高档红利 3.44元 高档分红接近率99.53%
新天寿独立分红账户 从该数据上显示 含生存金给付后 投资回报率37.53%
演示表中第三 个年度高等分 红累计1516元, 中等分红866 元
实际分红 1498.81元

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康悦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泰康康悦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康悦豁免”)产品提供轻症豁免、重疾豁免、身故豁免保障。

❖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例:李女士(30岁)为儿子小王(0岁)投保一款年金保险的同时为自己投保了康悦豁免,李女士为康悦豁免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 基本保险金额(即被豁免合同的年交保险费):1850元❖ 保险期间:10年❖ 交费期间:10年 ❖ 交费方式:年交❖ 每期保费:28.90元若李女士在交纳2期保险费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则李女士享有的保障如下:保障内容豁免金额豁免条件1豁免保险费豁免年金保险剩余8期保险费14800元,年金保险继续有效李女士发生合同约定的30种轻症疾病之一李女士发生合同约定的70种重大疾病之一 李女士身故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1豁免条件具体请见“1.4保险责任”。

泰康人寿[2018]疾病保险116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1我们的保障 3 案例说明2 名词解释条款目录1我们保多久、保什么 5 如何退保附件一轻症疾病定义1.1 保险期间 5.1 犹豫期1.2 基本保险金额 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3 等待期1.4 保险责任1.5 我们所保障的疾病列表2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6 其他权益附件二重大疾病定义2.1 责任免除 6.1 现金价值3如何交纳保险费7 合同的构成与生效3.1 保险费的交纳7.1 合同构成3.2 宽限期7.2 合同成立及生效3.3 效力中止3.4 效力恢复4如何申请豁免保险费8 需关注的其他事项4.1 保险事故通知8.1 效力终止4.2 豁免保险费申请8.2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3 投保年龄8.4 年龄性别错误8.5 合同内容变更8.6 争议处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康悦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康悦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本合同所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为同一人,其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青春飞扬,幸福绵长,本险种特别适用于关注个人风险和理财储蓄的朋友。

意外,谁也不能回避;老年,谁也阻挡不了,不论岁月变幻,都应该拥有自尊、自立、快乐的生活。

既有人身保障,又有良好收益性和资金安全性的分红保险是我们新的选择。

[投保年龄范围]出生30日至60周岁;[两全保障]在您70周岁前提供身故保障,70岁满期时提供生存满期保险金,两全选择,何乐不为;[保险期限灵活]可长可短的保险计划,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科学安排资金;[红利]借助专业化的投资理财服务,实现个人资金的稳健增值保值;[借款]如果紧急需要资金,可以凭借保单获得借款。

[保险费]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年交又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投保时保费由业务员当场收取并开具收据。

[投保示例]投保年龄35岁,缴费期间1年,即一次性交清,基本保险金额10000元,年交保费5873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保险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10000元,并给付累积红利8090元(按假定中等红利计算)。

如果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不幸身故,保险公司至少按保险金额10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和相应的累计红利。

[备注]1.红利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红利金额是不保证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各项保险利益以条款内容为准;2.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利率由中国人寿每年宣布;3.本险种可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4.中国人寿是全国保险公司,保险关系可转移到您去的地方,转移费20元。

5.收到保险单后的十日内可无条件撤消保险,领回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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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寿险比较分析报告

保险学寿险比较分析报告

南京财经大学通识选修课课程论文考试(封面)2014 ——2015 第 1 学期课程名称:保险学任课教师:骆桂娣学生姓名:李霖哲班级:劳社保1201学号:2120122904论文题目:五家保险公司人寿养老保险产品比较报告内容摘要:对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新华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安康五家公司的人寿保险产品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人寿保险、保险利益、保险责任五家保险公司人寿养老保险产品比较报告比较分析一览简表保障范围中国人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1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2身故保障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3满期祝寿若合同满期依然生存,则可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祝寿金。

4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5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金色夕阳养老保险养老金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为55和60周岁两种,年领养老金标准为基本保额的10%。

金色夕阳让您在退休后每年获得充足的资金保障,拥有高品质的幸福生活。

高额身故保险金如果您在领取养老金之前遭遇不幸,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6倍保险金补偿,维持您家人的正常生活。

如果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不幸身故,我们按从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至10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与已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之差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单借款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松鹤养老保险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数额较高的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后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依约定于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三、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起,被保险人生存每届满10年,本公司另给付敬老祝寿保险金,首次给付标准为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50%,以后每次的给付标准在前次给付金额基础上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50%增加。

泰康松鹤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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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鹤延年两全保险 (分红型) 条款
• 投保条件 : 满10周岁—65周岁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 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及投保时所选择 的交费方式、交费金额和领取年龄等确定, 具体标准详见费率表。 • 缴费方式 : 一次性交付或按年交付
• 缴费期间 :一次、10年、20年
• 保险费 :一次性交付每份5000元 10年交付每份1000元 20年交付每份500元
• 满期生存保险金领取日 : 分别是55、60、 65、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可任 选其中一种作为本合期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 可一次性领 取,或者按年或按月领取。领取期间分为 10年、20年、30年。领取金额见“年金 领取金额表”。
红利领取方式
• 1、现金领取
年金领取金额表
每1000元生存保险金 领取期间 领取方式 领取金额 年领 108.14 10年 月领 9.1 年领 60.06 20年 月领 5.06 年领 44.3 30年 月领 3.73
• 2、累计生息
保险责任
• 1、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 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交保险 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2、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 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交 保险费之和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 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交纳,本 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 予投保人。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08.18•【文号】财税[2001]118号•【施行日期】2001.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8月18日财税〔2001〕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管理,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02号,以下简称“002号文”)中有关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字〔1994〕42号)的精神和保险企业核算制度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二、对保险公司开办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具体险种,凡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并列入免税名单的可免征营业税,未列入免税名单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保险公司新开办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具体险种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免征营业税以前,保险公司应当先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免征营业税以后,可从其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扣,抵扣不完的由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普通人寿保险1.国寿少儿两全保险(二)养老金保险1.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2.国寿养老年金保险3.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4.国寿分红终身保险5.国寿分红两全保险6.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7.国寿团体终身寿险8.国寿团体定期寿险9.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10.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11.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12.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3.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14.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15.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三)健康保险1.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2.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3.国寿母婴安康保险4.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5.国寿病员安康保险6.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7.国寿团体医疗保险8.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9.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0.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1.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2.人身意外伤害急救保险13.国寿意外伤害急救保险14.国寿全家福保险(B)15.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16.国寿辉煌人生保险17.国寿医疗急救保险18.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19.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20.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21.国寿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22.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健康保险23.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24.附加三大特定疾病保险25.团体补充医疗保险(A型)26.团体补充医疗保险(B型)27.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一)普通人寿险1.金色童年两全保险2.子女教育保险3.喜洋洋消费借贷者定期寿险失业特别附约4.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两全保险(C)5.团体人寿保险(1999年6月)6.企业负责人太平保险7.青年英杰8.少儿幸福安康保险9.少儿定期还本终身保险10.太平精英卡保险11.泰安人身保险12.老年平安长效还本保险13.老板卡保险14.简易人身两全保险15.金婚银婚保险16.美满婚姻保险17.公安干警人身平安保险(二)养老金保险1.员工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2.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3.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4.团体附加终身寿险5.幸福伉俪联合寿险6.学生综合险7.养老金还本保险8.福寿双全保险9.妇女人身权益保险10.个人定额人寿保险11.学生平安长效还本保险12.团体累积型养老保险13.老有所养年金保险14.团体人寿保险15.个人累积型年金保险16.美满人生保险17.一生安康保险18.小福星终身寿险19.团寿双全保险20.爱子女年金保险21.长寿安康保险22.长寿还本综合保险23.长寿平安保险24.长效平安保险2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定额终身养老年金保险27.定期定额人寿保险28.独生子女康宁储蓄保险29.儿童养老金30.投资分红寿险团体儿童定额还本寿险31.团体个人理财32.先进科技工作者补充养老保险33.乡村干部养老金保险34.养老附加险35.养老金保险36.个人投资分红人寿保险37.个体劳动者综合养老保险38.购物养老39.孤儿教育安康保险40.洪福养老保险41.红太阳42.还本养老金保险43.家庭幸福还本保险44.康乐养老保险45.跨世纪终身保险46.少儿教育、婚嫁、养老综合保险47.双全寿险48.太平洋双全寿险49.太平洋人身定额还本保险50.义务兵及父母人身平安保险51.义务兵团身险52.永安人身保险53.幼儿平安保险54.员工综合保障保险55.职工双全寿险56.职工特约养老保险57.子女备用金保险58.综合养老保险59.三八红旗手补充养老保险(三)健康保险1.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附加住院医疗保险3.团体补充医疗保险4.附加团体雇员综合保险健康保险5.附加太平盛世疾病保险6.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7.附加团体健康保险8.附加门(急)诊医疗保险9.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10.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1.输血意外团体疾病保险12.输血意外个人疾病保险13.附加团体长期疾病保险14.妇女团体健康保险15.城镇职工补充团体短期医疗保险(B)16.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999年6月)17.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1999年6月)18.师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999年6月)19.师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999年6月)20.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1.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2.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附约23.子女安心团体短期医疗保险24.婴幼结核病医疗保险25.特种医疗保险26.少儿住院保险27.少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28.九华健康保险29.育龄妇女肿瘤康复保险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一)普通人寿保险1.少儿终身幸福平安保险转换条款2.少儿终身平安保险(新)转换条款3.少儿终身平安保险〔9712〕转换条款4.平安鸿利终身保险(分红型)5.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6.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7.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8.平安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9.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A)10.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B)11.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C)12.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2000〕(二)养老金保险1.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2.平安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3.平安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三)健康保险1.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2000〕2.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2000〕3.平安世纪安康十年期住院津贴保险4.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以(A)款5.平安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6.平安附加团体生命尊严提前给予条款7.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团体医疗保险四、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一)养老金保险1.养老金保险(旧)2.养老金保险(新)3.小松树教育年金保险4.递增养老年金保险5.团体养老金保险6.瑞丰年金保险7.终身还本人寿保险8.少儿终身保障保险9.吉庆有余两全保险10.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二)健康险1.重大疾病保险2.个人、青少年团体疾病住院医疗保险3.幼儿、青少年团体疾病医疗保险4.高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5.团体住院医疗保险6.个人住院医疗保险7.重大疾病还本保险8.重大疾病保险(A)9.团体大病医疗保险(A)10.团体住院补充医疗保险11.团体综合医疗保险12.防癌终身保险13.安康重大疾病定期保险14.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5.团体高额医疗保险16.瑞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7.重大疾病保险(B)18.安康重大疾病终身保险19.重大疾病还本定期保险20.重大疾病还本终身保险21.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2.个人高额医疗保险23.个人住院医疗保险24.瑞宁团体医疗保险25.健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6.瑞龙定期团体特定疾病保险27.瑞龙终身团体特定疾病保险28.意外伤害医疗特约保险29.疾病住院医疗特约保险30.医疗救助团体医疗保险31.附加医疗救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32.附加医疗救助高额补充医疗保险33.附加医疗救助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34.附加医疗救助门诊团体医疗保险五、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普通人寿保险1.小博士计划保险2.小博士计划保险(B)3.小博士计划保险定期保险特约4.希望英才教育保险5.世纪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6.世纪之星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7.世纪之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8.松鹤延年两全保险(分红型)9.团体定期保险10.吉祥相伴定期保险11.投资连结保险(二)养老保险1.永相伴终身保险2.常青树终身保险3.常青树终身保险(B)4.常青树终身保险(C)5.指数化年金保险6.投资连结型年金保险7.还本终身保险8.新世纪终身保险9.泰康养老年金保险10.泰康两全保险11.团体增额型养老年金保险12.终身保险特约13.世纪长安终身保险14.世纪永安终身保险15.世纪英才终身保险16.福寿两全保险17.松鹤相伴养老年金保险18.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19.年金转换特约20.真情2000两全保险21.团体人寿保险22.团体终身保险23.团体定额型养老年金保险24.团体新一代养老年金保险25.泰康2000团体年金保险26.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三)健康保险1.重大疾病终身保险(A)2.重大疾病终身保险(B)3.重大疾病保险特约4.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5.重大疾病分红保险6.女性安康保险7.女性安心保险8.手术、麻醉安康保险9.介入诊断、介入治疗安康保险10.女性疾病保险11.妇女节育环安全保险12.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1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特约14.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15.世纪泰康团体住院医疗保险16.世纪泰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17.高额无忧团体医疗保险Ⅰ型18.高额无忧团体医疗保险Ⅱ型19.高额无忧团体综合医疗保险Ⅰ型20.高额无忧团体综合医疗保险Ⅱ型21.附加健康关爱疾病住院个人医疗保险22.附加健康关爱意外伤害住院个人医疗保险23.住院医疗保险特约2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25.团体医疗保险特约26.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c30542--011123xjk。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03.31•【文号】财税[2004]71号•【施行日期】2004.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4]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接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和有关保险公司请示,要求对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下同)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下同)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险种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险种见附件。

对附件中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保险险种业务在本文下发之前缴纳的营业税,可从其以后缴纳的营业税税款中抵扣,抵扣不完的由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请遵照执行。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民生长裕两全保险2、民生长宁终身保险3、民生长顺两全保险4、民生长乐两全保险5、民生金榜题名两全保险6、民生众悦团体年金保险7、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8、民生金喜年年两全保险9、民生安康定期保险10、附加每日住院给付保险1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2、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3、高倍给付特约保险14、提前给付特约保险15、民生康吉重大疾病保险16、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17、附加团体每日住院给付保险18、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9、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两全保险2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2、民生团体年金保险23、民生消费信贷保险24、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25、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26、附加特种疾病每日住院给付保险27、民生关爱特种疾病定期寿险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世纪泰康特定疾病医疗保险2、世纪泰康特种定期寿险3、世纪泰康特定疾病团体医疗保险4、世纪泰康特种团体定期寿险5、世纪泰康社会统筹团体医疗保险6、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7、附加世纪泰康特需医疗金团体医疗保险8、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个人医疗保险9、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2003)10、附加世纪泰康防癌个人疾病保险11、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2、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13、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14、泰康世纪之星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15、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16、泰康松鹤延年(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17、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18、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19、泰康附加少几特定疾病保险20、附加世纪泰康少儿住院个人医疗保险21、放心理财投资连接保险三、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信诚附加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2、信诚“运筹”慧选投资连结保险3、信诚附加“运筹”慧选投资连结保险4、信诚[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5、信诚[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6、信诚附加[创未来]润泽提前给付长期疾病保险7、信诚[储易保]两全保险8、信诚附加[储易保]提前给付长期疾病保险9、信诚附加特别住院津贴长期医疗保险四、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海尔纽约人寿附加额外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五、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3、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4、平安重疾团体疾病保险5、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六、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海康双福还本两全保险2、海康明日之星教育金两全保险3、海康步步高增额两全保险4、海康附加定期寿险5、海康幸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6、海康附加手术补贴医疗保险7、海康附加住院费用补贴医疗保险(A型)8、海康附加住院费用补贴医疗保险(B型)9、海康福满多还本两全保险10、海康福满堂还本两全保险11、海康安心365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2、海康康顺两全保险13、海康富利宝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14、海康附加非典卫士医疗保险15、海康长福终身寿险(分红型)16、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17、海康福康两全保险(分红型)18、海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七、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联众恒利两全保险2、联众恒祥终身年金保险3、联众恒益终身年金保险4、联众锦绣前程分红年金保险5、联众恒悦重大疾病保险6、联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7、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附加合同8、联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9、联众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0、住院补贴附加合同11、联众附加少儿医疗意外伤害保险12、豁免保费附加合同13、联众附加女性疾病健康保险14、联众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类15、联众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类16、定期保险附加合同17、联众附加少儿住院补贴医疗保险18、联众福寿如意A类两全保险(分红型)19、联众福寿如意B类两全保险(分红型)20、联众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八、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金利来两全保险(分红型)2、安安年金保险(分红型)3、福禄寿两全保险九、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附加防癌终身健康(2003)保险2、平安附加开心果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3)3、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4、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5、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6、平安千禧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7、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8、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9、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10、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2000)11、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2000)12、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2000)13、平安育英才保险14、子女教育保险(B)(1999)15、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16、平安世纪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7、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保险(新)18、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死亡保险19、平安航空意外保险20、平安交通意外保险21、平安旅行意外保险22、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3、平安附加千禧平安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保险2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2)25、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2)26、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27、平安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28、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9、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30、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31、平安千禧安康住院津贴健康保险32、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33、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34、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35、平安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36、平安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37、平安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2003)38、平安附加开心果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3)39、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40、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41、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42、平安千禧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43、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44、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45、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46、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2000)47、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2000)48、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2000)49、平安育英才保险50、子女教育保险(B)(1999)51、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52、平安世纪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53、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保险(新)54、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死亡保险55、平安航空意外保险56、平安交通意外保险57、平安旅行意外保险58、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9、平安附加千禧平安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保险60、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2)61、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2)62、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63、平安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64、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65、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66、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67、平安千禧安康住院津贴健康保险68、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69、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70、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71、平安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72、平安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73、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E)74、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75、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十、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健康保险1、太平怡康长期健康保险2、太平益康长期健康保险3、太平少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4、太平特定疾病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5、太平抗非典附加健康保险6、太平真爱附加女性疾病保险7、太平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保险8、太平真爱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9、太平真爱附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10、太平真爱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1、太平真爱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2、太平真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3、太平安益长期健康保险14、太平附加防癌健康保险15、太平防癌还本型健康保险16、太平团体附加意外医疗保险(200212)17、太平绿洲附加团体生育医疗保险18、太平团体女性疾病保险19、太平附加团体驾驶员意外医疗保险20、太平抗非典附加团体健康保险21、太平附加团体意外收入保障保险22、太平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23、太平游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24、太平游附加境外紧急门诊医疗保险25、太平附加团体婴儿特定疾病保险26、太平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27、太平附加团体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8、太平绿洲高端医疗保险29、太平账户式管理医疗保险30、太平长期健康保险31、太平还本型长期健康保险32、太平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二)年金保险1、太平状元附加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3、太平状元附加大学教育年金(分红型)4、太平状元附加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5、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6、太平状元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7、太平福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8、太平常青年金保险(分红型)9、太平英才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0、太平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1、太平英才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2、太平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A款)13、太平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B款)14、太平智选团体养老金投资连结保险15、太平智选团体企业年金投资连结保险(三)普通寿险1、太平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太平抗非典定期寿险3、太平家得乐购房贷款定期寿险(A款)4、太平家得乐购房贷款定期寿险(B款)5、太平真爱附加定期寿险6、太平关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款7、太平关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款8、太平寿比南山附加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9、太平寿比南山附加养老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10、太平丰登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11、太平盈丰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12、太平盈丰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13、太平玉满堂两全保险14、太平福满堂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15、太平福满堂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16、太平盈家投资连结保险A款17、太平智胜投资连结保险A款18、太平一世终身寿险19、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20、太平福满堂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21、太平抗非典团体定期寿险22、太平学生、幼儿定期寿险23、太平团体母婴定期寿险24、太平团体终身寿险(分红型)十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2、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3、成长绿荫定期寿险4、附加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附加智多星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6、附加智多星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7、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8、福如东海终身寿险(分红型)9、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10、锦绣年华养老金保险(分红型)11、转换定期年金特约12、转换养老年金特约13、附加员工福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4、附加如意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5、开元永祥还本定期寿险16、附加开元安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7、开元丰瑞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18、开元丰瑞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19、开元丰瑞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20、红双喜·望子成龙两全保险(分红型)21、红双喜·养老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22、裕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23、开元永安还本意外伤害保险24、附加开元安心住院津贴保险25、团体旅游求援医疗保险(代理)26、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个人)27、福如东海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8、福如东海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9、锦绣年华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30、锦绣年华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31、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32、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33、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十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一)寿险1、太平盛世长安定期寿险2、母子福利定期寿险3、太平盛世特种定期寿险4、团体特种疾病定期寿险5、小康之家事业有成两全保险6、红利来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2003年9月)7、红利来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2003年9月)8、红利来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2003年9月)9、红利来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2003年9月)10、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年9月)11、太平盛世状元红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年9月)12、红葵花少儿两全保险(二)年金1、利恒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2、小康之家长命百岁年金保险3、信恒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三)健康险1、太平盛世特种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团体特种住院补贴医疗保险3、附加母子福利健康保险4、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5、太平洋师生团体人身保险十三、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1、中保康联附加递增年金保险2、中保康联康乐定期寿险3、中保康联康乐终身寿险4、中保康联康乐终身寿险(分红型)5、中保康聚宝盆两全保险(万能型)6、中保康联收入保障定期寿险7、中保康联金色人生两全保险8、中保康联翡翠人生分红终身年金保险9、中保康联翡翠人生分红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10、中保康联金满堂两全保险11、中保康联金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12、中保康联金色童年两全保险(分红型)13、中保康联锦绣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14、中保康联两全保险15、中保康联附加额外两全保险16、中保康联万年终身寿险17、中保康联乐得保消费信贷(个人型)定期寿险18、中保康联乐得保消费信贷(联合型)定期寿险(二)健康保险1、中保康联钟爱一生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2、中保康联附加女性长期健康保险3、中保康联附加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4、中保康联附加长期住院补贴医疗保险5、中保康联附加长期伤残收入保障保险6、中保康联附加豁免保险费健康保险7、中保康联附加每日住院补贴医疗保险8、中保康联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十四、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中宏附加额外女性健康保险2、中宏附加女性健康保险3、中宏“阳光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4、中宏附加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5、中宏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6、中宏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7、中宏附加“惠选”定期寿险8、中宏附加“智选”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十五、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普通人寿保险1、国寿少儿保险2、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4、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5、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6、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7、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8、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9、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二)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检保险(B)(三)长期健康保险1、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国寿康泰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四)一年期健康险1、国寿康乐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2、附加意外伤害保险3、附加住院医疗补贴金保险4、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5、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6、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7、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8、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9、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0、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11、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12、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13、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人寿保险14、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15、国寿安乘意外伤害保险16、国寿安达意外伤害保险17、附加残疾保险十六、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瑞泰财富工程投资连接保险十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友邦金阳年金保险2、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3、友邦金泰年金保险4、友邦金安年金保险5、友邦金瑞年金保险6、友邦丰盛十五年两全保险7、友邦丰盛二十年两全保险8、友邦丰盛二十五年两全保险9、友邦丰盛五十周岁两全保险10、友邦丰盛五十五周岁两全保险11、友邦丰盛六十周岁两全保险12、友邦丰盛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13、友邦如意宝5年期两全保险14、友邦节节高分期给付两全保险(分红型)15、友邦金色年华两全保险(分红型)16、友邦附加天之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7、友邦附加天之骄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8、友邦理财宝十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19、友邦理财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20、友邦护花神健康保险21、友邦附加女性护花神健康保险22、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24、友邦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25、友邦附加恩慈女性生育健康保险26、友邦附加加惠五年期定期寿险27、友邦附加加惠十年期定期寿险28、友邦附加加惠十五年期定期寿险29、友邦附加加惠二十年期定期寿险30、友邦附加加惠二十五年期定期寿险31、友邦附加加惠五十五周岁定期寿险32、友邦附加加惠六十周岁定期寿险33、友邦附加永安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4、友邦附加儿童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5、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6、友邦附加加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附加守护神重大疾病保险38、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39、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0、友邦附加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1、友邦附加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42、友邦附加加惠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43、友邦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44、友邦附加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45、友邦附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6、友邦附加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7、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48、友邦附加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49、友邦附加护身符定期保险(AcIR)50、友邦至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B款)51、友邦长鸿终身寿险52、友邦附加豁免保费及预支保险金定期寿险53、友邦金祥年金保险54、友邦综合定期寿险55、友邦康华两全保险56、友邦常青树终身寿险(分红型)57、友邦年年红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58、友邦年年红二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59、友邦年年红二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60、友邦年年红五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61、友邦年年红五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62、友邦年年红六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63、友邦年年红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64、友邦年年红八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65、友邦金色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66、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67、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伍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68、友邦附加常春藤陆拾周岁养老两全保(分红型)69、友邦附加豁免保险合同费用定期寿险70、友邦附加儿童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71、友邦安居宝抵押贷款定期寿险72、友邦育才宝两全保险(分红型)73、友邦红牡丹七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74、友邦金牡丹七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75、友邦护身符定期寿险76、友邦附加育才宝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77、友邦安心保终身寿险78、友邦附加安翔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79、友邦附加安翔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80、友邦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81、友邦附加日日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82、友邦附加境外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83、友邦附加境外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84、友邦附加阳光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85、友邦附加七年期意外伤害保险86、友邦加惠抵押贷款还本两全保险87、友邦金钥匙抵押贷款定期寿险88、友邦附加二十年期身故给付意外伤害保险89、友邦附加十年期身故给付意外伤害保险90、友邦安康保两全保险。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YF5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2003版分红型)

YF5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2003版分红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2003版)(保监复[2003]91号核准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有关的投保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企业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投保人,以与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为被保险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

被保险人提前开始领取年金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主管机关和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公共账户、个人账户的设立、撤销及权益归属本公司为投保人设立公共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设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分为“单位交费”和“个人交费”二部分。

投保人解除合同,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撤销;被保险人身故、开始领取年金或离职,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

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的权益归属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在投保人解除合同、被保险人离职情形下的权益归属由投保人决定,其他情形下的权益归属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第六条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年金开始领取日前,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地向本公司交纳保险费。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也可以通过投保人交纳保险费。

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按照投保人要求,分别划入投保人公共账户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被保险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划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

管理费的提取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公共账户的资金转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本公司不再提取管理费。

第七条账户保证收益本合同项下的账户(包括公共账户、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下同)享有保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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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松鹤延年(2003)两全保
险(分红型)
[适用范围]
凡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不含六十五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给付:如被保险人身故,经保险人查核属实,确在保险保障责任范围以内,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终止。

二、生存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保险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之
和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斗殴或醉酒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本保险终止。

投保人未缴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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