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规避职业风险思考和实践
防范和化解基层警察执法风险对策的研究(一等奖)
防范和化解基层警察执法风险对策的研究(一等奖)防范和化解基层警察执法风险对策的研究(一等奖)高明监狱钟自会张世扬人们常常把监狱比喻为“火山口”、“炸药库”并非危人耸听,而是喻示监管压力和从事监狱工作的风险系数大,担负一线执法直接管理罪犯的基层警察更是首当其冲。
从近年发生的内蒙古自治区某监狱出现几名重刑犯合伙串谋杀害值班警察越狱逃跑事件;湖南省某监狱罪犯乔装打扮成警察企图利用监门值班警察的疏忽蒙混过关,脱逃未遂事件;广东某监狱一新投犯因丧失改造前途信心悲观失望而自杀等事件,在危及监管安全的同时也显现监狱警察面临着极大的执法风险。
一桩桩个案充满血泪教训,一次次敲响警钟。
因此,客观审视监狱基层警察的执法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这是监狱工作面临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担负着直接监管和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线基层警察面临的执法风险形势有日益增大的趋势。
当前,仍有少部分基层警察因不能正确认识面临的执法风险而在实际工作中消极作为或不作为,成为目前执法中的一大瓶颈。
监狱警察必须明确了解我国现阶段规范执法的基本情况,促进监狱执法行为规范化,公正执法,文明管理,促进自身在对罪犯执行刑罚过程中降低执法风险。
一、当前监狱系统基层警察的执法风险意识及履职能力概况(一)风险一词的含义是指发生伤害、毁损、损失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监狱基层警察执法的风险性是指在监狱的刑罚执行过程中从事直接监管改造罪犯的一线岗位警察在日常的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遭受导致严重后果的的危险,主要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刑事责任追究或被行政处分等。
在监管改造实践中,这种风险表现形式多样,包括暴力袭警、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突发性事件。
(二)当前由于基层警察队伍的年龄结构、工作履历经验、学历专业背景等多种因素成为制约基层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提高或成为执法风险存在的客观原因。
近年来,为了适应监狱工作需要,同时为了应对监狱外流人才较多的情况,监狱系统招考的新警察较多,队伍结构趋向年轻化。
关于民警执法风险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思考
关于民警执法风险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思考课题组负责人:章鑫彪成员:吴晨达沈丽娜2008年7月1日上午,发生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的袭警案件,造成6名民警牺牲和4名民警受伤的特大恶性事故,举国震惊。
而究其原因,是由公安民警执法引发的。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改造罪犯、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
作为监狱工作主体的监狱人民警察和公安民警一样,都是执法者,都面临着特殊职业的挑战和考验,其中之一便是执法风险。
近年来,随着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民警面对的执法风险有日益增加的趋势。
客观审视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避免类似闸北案件的发生,是一个现实和紧迫的话题。
本文试就监狱民警执法风险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监狱民警执法风险的内涵和种类: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是指监狱民警在参与刑事司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使民警招致严重后果的危险。
在监管改造实践中,这种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1、暴力袭警。
部分罪犯因仇视社会和犯罪心理较强,为了达到脱逃的目的或对监狱民警的教育管理不满,伺机报复,采取暴力手段,武力袭击警察,给民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如福建省龙岩监狱罪犯林培清和何锦龙,趁打饭和送开水之机,窜入警察值班室,持凶器报复袭击值班的大队长陈雄平,致陈重伤。
湖南省郴州监狱罪犯邓勇根趁监狱民警朱红兵与其谈话不备之机,将朱红兵打晕(后经抢救无效牺牲),邓犯趁机换下警服脱逃,后被抓获。
2、行为对抗。
有些罪犯因犯错误被处理或对处理结果耿耿于怀,总是想找机会对民警的正常执法工作进行阻挠和破坏。
如我监罪犯田启峰,离开自己的劳动岗位,窜到玩具装配线上与他犯聊天,经值班民警数次劝阻无效。
当民警欲强制其回自己劳动岗位时,田犯突然恼羞成怒,挥拳击打民警。
省长湖监狱罪犯司徒安国,在改造期间曾多次因违规被严管和隔离审查。
在小组月正常调动时,该犯拒不执行命令,认为民警故意在整他,当面顶撞民警,并说出“我就是不搬,有种就搞死我,搞不死我要你们好看”等话。
浅谈警察职业风险及其防范
浅谈警察职业风险及其防范职业风险,是指在执业过程中具有一定发生频率并由该职业者承受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人身风险。
警察职业风险就是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或者在业外所遭受的风险。
近年来,繁重、高强度的工作导致部分民警或要求改行走人,或要求辞职经商,或要求调入党政机关,致使警察队伍人才流失,思想不稳,尤其是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不愿选择警察这个职业。
因为警察职业的高风险保障差,高负荷责任大,待遇低压力重等特点,所以,有人把警察这一职业称之为贫穷的高风险职业。
一、警察职业风险的主要表现一是警察人身人格权遭受侵犯。
警察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其职业特点决定着警察是社会治安的执行者,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因而警察始终处于社会矛盾的中心。
但是,以暴力或非暴力手段对抗,干扰警察依法履行职权,诽谤,诋毁警察,甚至对警察实施人身伤害的恶性事件不绝于耳。
警察在接处警,特别是涉及纠纷,打架斗殴等较棘手的警情时,容易遭到案件当事人的攻击。
有的公然谩骂挑衅,有的暴力抗拒警察,对民警进行辱骂殴打,此类事件的报道早已不是新闻。
警察在查缉、清查、盘查、缉捕等过程中,遭遇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辱骂、围攻、殴打、甚至杀害的事件屡有发生。
据有关资料统计,从建国初至今,全国公安机关共有一万余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十六万余名民警因公受伤。
平均每天牺牲1.2人,负伤2007人,几乎是“日日有牺牲,时时有流血”。
警察的人身人格权屡屡遭受严重侵害,严重侵犯,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是警察职务履行难以保障。
警察不仅要承受来自于当事人方面对其人身人格权的侵犯,还要时刻提防着执法过程中被停职免职的风险,即使民警小心谨慎,但每天都在与群众打交道,参与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等,也难以保证绝对“安全”。
例如有的公安机关对错案追究制的“细化”,使民警办的案件说不准哪一天就撞进了“细化”后的错案范围,被追究责任。
探索建立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制度
探索建立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和公安民警一样,常年奋战在执法执勤一线,每天都面对罪犯,进行繁重的对罪犯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的任务。
同时还必须时刻面对罪犯产生的大量违反监规纪律的问题,压力大、任务重、风险高。
如何切实维护监狱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保证监狱人民警察排除各种干扰执法是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标签:监狱警察;依法履职;免责;顶层设计一、监狱工作的职业风险性监狱是关押罪犯的监管场所。
监狱人民警察在押犯高度集中的监管环境中执法履职必将面对职业风险。
在现阶段,我国不少监狱的监管设施与当前监狱工作的要求及狱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产生明显的冲突。
又因为我国监狱在实行“分押、分管、分教”中无法严格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分别关押,分类管理,罪犯间易产生交叉感染。
监狱基层民警在改造罪犯过程中不仅要防范罪犯间的拉帮结伙、起哄斗殴;还因涉黑、涉毒、涉枪、涉暴和高智商罪犯的收押而预防这些罪犯将对社会的仇视心理转嫁到监狱警察身上。
甚至这些罪犯抗拒改造、不服管理而采取暴力袭警、越狱等极端手段,造成监狱民警受伤甚至牺牲。
如某监狱罪犯趁打饭和送开水之机窜入警察值班室,持凶器报复袭击值班民警致重伤;湖南某监狱罪犯趁监狱民警与其谈话之机暴力袭击民警经抢救无效牺牲。
由此可见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是始终存在。
近年来罪犯对监狱民警的行政、刑事诉讼,涉法上访事件不断增多,他们在监狱服刑改造中往往钻法律的空子,抓民警执法不规范的“小辫子”,打着“维权”的幌子对民警的正常履职管理采取对抗、威胁、谩骂、甚至用暴力袭警等方式,或者通过驻监狱检察室诬告民警,给监狱基层民警的执法带来新的挑战。
在现有的执法环境下,监狱缺乏对严重违规违纪罪犯的强制性惩戒措施和手段,监狱基层民警在罪犯告状下由于无法拿出相关证据自证清白,有些监狱领导主观上认为有罪犯告你就肯定监狱民警在执法中存在问题,就立即启动民警问责机制进行追责。
试论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思考
试论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思考论文摘要在信息传递无约束,媒介传播无节制的境况下,监狱警察的职业危机感、职业风险性认识空前强化。
从当前现实工作来看,明晰警察执法职责,完善监狱执法运行规则成为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根本保障。
监狱系统有必要以制度的完善来保障警察的职业安全。
论文关键词监狱警察职业风险监狱工作法治是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博弈选择,从现有的监狱工作要求来看,监狱执法水平与社会效益被置于反映着社会法治质量的平台之上,监狱警察作为一种职业,其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在社会期望中被放大,监狱警察的职业要求愈来愈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新卖点,因而,职业的风险困扰着监狱警察,建立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体系刻不容缓。
一、当前监狱警察面临的主要职业风险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不断攀升,押犯结构不断恶化,狱情形势日益严峻,警察警戒看押的压力与日俱增,即要开展斗智斗勇的罪犯改造工作,又要时刻防范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暴力袭警等违法违纪、甚至重新犯罪行为;社会形势与国家治理任务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无论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工作标准之高前所未有;而监狱警察队伍的发展却并未与这种形势任务相适应。
大量非专业警察的涌入,培训量不足,队伍凸显出专业技能不足、业务水平不济的现象,监管与改造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三种局面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职业风险。
从当前的局势来看,警察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法治安全风险、人身安全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四大类。
(一)法治安全风险监狱执法依据严重不足是监狱警察职业安全最大的危险因素。
除了因势因时而作的监狱法几款简陋的条文以外,在实体法上,监狱警察几乎无法可依;在程序上,我国还没有以国家法的形式出台监狱执法具体的规范性条文,仅有的司法部长令或者司法部文件大多是粗犷原则性的,只能依据各省、各监狱单位自行制定没有普遍约束力的内部文件,监狱警察执法仿佛是在“走钢丝”。
没有详尽的法规,又在强势的社会舆论高压下失去“公平、公正”的监督,监狱警察的执法风险犹如狂风中的枯叶。
当前监狱民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监狱民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的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率也在不断上升,监狱的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监狱民警是维护监狱安全和秩序的主要力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他们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二、存在的问题1. 工作压力大监狱民警需要长时间值班,每天都需要面对各种危险和挑战。
这些工作压力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2. 缺乏专业技能监狱民警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心理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培训和教育,部分民警可能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
3. 职业风险高由于监狱环境特殊,民警面临着被囚犯攻击、伤害甚至生命危险等职业风险。
4. 人员流动性大由于监狱管理属于特殊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
这样会导致新进人员缺乏经验,老员工流失后,监狱管理的连续性受到影响。
三、对策1. 加强培训和教育监狱应该加强对民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样可以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减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 提高待遇和福利监狱应该适当提高民警的待遇和福利,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
这样可以增加民警对工作的满意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3. 建立健全安全机制监狱应该建立健全安全机制,保障民警的人身安全。
例如在监狱中设置报警器、视频监控等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危险情况。
4.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监狱应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连续性。
例如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流程标准化等措施。
五、总结以上是当前监狱民警存在问题及对策。
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待遇和福利、建立健全安全机制和管理制度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监狱民警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保障监狱的安全和秩序。
论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
论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摘要:监狱警察在管理罪犯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职业风险,罪犯与监狱警察冲突是产生职业风险的原因之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冲突的出现,防范和化解职业风险,稳定监管改造秩序。
关键词:监狱警察冲突防范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公正执法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实现司法公正也就要实现监狱执法公正;同时监狱警察作为监狱的管理者、刑罚的执行者,面临着新的工作要求,特殊的监狱工作环境给警察带来了较大的职业风险。
监狱警察职业风险虽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物,但长期以来,监狱及监狱警察对其认识不足或认识偏误,面对风险措手不及,甚至束手无策,付出了不少沉痛的代价。
一、监狱警察职业风险的概念、来源风险是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种危险和灾难。
从近年来发生的监狱警察违规办理罪犯“减假保”案件到罪犯杀害监狱警察而脱逃的血案中,我们能清楚的了解到:监狱警察职业风险是指可能对监狱警察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各种环境因素总和,具体包括责任追究风险、精神损害风险、人身伤害风险等。
目前,监管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几乎每年都有暴力越狱、杀害干警的案件发生。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监狱作为“火山口”、“炸药库”的特点并没有改变,罪犯是最为危险的社会人群,监狱警察天天与罪犯零距离接触,可想而知其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在当前监狱工作中,由于国家监狱经费保障、监狱体制改革等原因,罪犯加班加点、超时劳动非常普遍,不少罪犯的生理、心理状况常常处于紧张的边沿,罪犯与警察的关系比较对立,警囚矛盾比较突出,罪犯与警察的对抗,包括直接身体对抗大大增加了。
在犯情复杂、执法要求高、监狱法规跟不上监狱工作变化的前提下,监狱人民警察执法风险日益增大,成为监狱工作实践者和监狱理论研究者关注的重要课题。
笔者试图以罪犯与监狱警察的冲突通过为视角,通过综合分析,探讨罪犯与监狱警察冲突的原因,提出防范冲突的对策,以期为监狱和监狱警察在减少和控制监狱警察的职业风险的工作中提供更多的思考。
监狱看守所民警警察工作心得体会
监狱看守所民警警察工作心得体会
作为监狱看守所民警警察,工作了多年,感受颇深。
我始终认为这是一项神圣的职业,需要充满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工作的动力和信念。
在工作中,我经常需要面对一些罪犯,这些人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来到这里,对于社会和家庭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但是,我始终不会对他们产生歧视或者偏见,因为每个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面对罪犯,我的职责是保卫他们的生命安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看来,这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会试图逃脱,或者反抗我们的工作。
但是,我始终保持冷静,不失分寸地处理事情。
在工作中,我还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每个人都需要尊重别人的生命和尊严。
因此,无论我面对的是谁,我都会保持尊重和耐心,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行为。
除此之外,我还需要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
因为监狱看守所是一个有风险的工作场所,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所以,我始终保持警惕,不放松对环境和罪犯的监控,以确保我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这个职业中,我还收获了许多的感悟。
我认为自己的工作不仅是为了维护罪犯的生命安全和权益,更是在弘扬法律精
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我为自己能够在这个职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而感到自豪,并愿意将自己的力量传递给更多的人。
综上所述,我在监狱看守所民警警察这个职业中得到了许多的锤炼和感悟,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和素养。
我也始终坚信,只有不断进取,才能更好地为这个职业和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狱警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治理对策
狱警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治理对策作者:曹剑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2年第02期为了确保监狱正确执行刑罚,预防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结合工作实际,对监狱干警职务犯罪易发的廉政风险点、发生原因及治理对策进行调研分析,通过防范管理,有效减少监狱人民警察职务犯罪案件。
一、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的五个廉政风险点呈报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材料环节。
在目前实行的《罪犯计分考核办法》制度下,有的罪犯拿到了减刑所需的行政奖励,且间隔期已满,就是历年累积基础分排名不够,于是部分罪犯开始两方面活动,一方面找所在监区教导员或监区长,即能帮上忙的主管一把手领导,在减刑前的几个月甚至是半年前就开始想办法,将该犯的基础分排名逐月往上提,如果还是不能达到减刑的范围,就在另一方面活动,找到具体分配减刑、假释名额的管教部门领导,在该犯减刑的当季度,适当考虑增拨少量名额,使该犯能达到减刑的目的。
更有甚者,到监狱乃至更上一级主管部门去疏通关系,送礼行贿。
(目前南京监狱职能部门的层级结构是三级制:监狱——管教部——监区,相比其他监狱而言,少了分监区一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的范围,特别在分配减刑、假释名额上,增加了直接管理的透明度。
)罪犯特殊工种安排环节。
按照规定,罪犯中事务犯、大组长一般处于较高的档次,岗位系数也较高,每月获得的奖励分、获得减刑的频率和幅度以及享受的处遇都要高于一般罪犯,而事务犯、大组长与一般罪犯相比,每天的劳动时间要少,劳动强度要低。
这就使得少数罪犯不惜代价,拉拢、腐蚀监狱民警,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罪犯违反监规纪律处理环节。
有的罪犯违反监规,按照《监狱法》和《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等监管法规的规定,本应受到处罚,但为了逃避处罚,便向监区民警行贿。
个别监狱干警受贿后,便对罪犯予以庇护,网开一面,有的甚至为其呈报虚假减刑材料,使之获得减刑。
罪犯入监分配监区环节。
有的刚入监的新犯,为了分配到改造条件较好的监区改造,便由其亲属出面,找监狱负责分配新犯的管教部门负责人,在分配时进行适当考虑。
基层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风险成因分析与防护
基层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风险成因分析与防护作者:黄梅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9期摘要:监狱警察职业风险是指可能对监狱警察的生命、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以及与其紧密相关的其他事物带来不利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
近年来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日趋严峻,在基层民警所从事的监管工作中某些风险已经演变成切实的危险,因此有必要对基层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风险的来源及形成作出剖析,进而建立监狱警察执法保障体系,实现监狱经费全额保障,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一名监狱警察的从业安全。
关键词:基层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护中图分类号:D9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6-0097-02一、基层监狱警察职业风险的种类(一)人身安全风险基层监狱警察人身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于罪犯袭警造成监狱警察伤亡。
近年来狱内重新犯罪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暴力袭警甚至杀害监狱警察的案件时有发生。
2009年10月1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罪犯董佳继、乔海强、李洪斌和高博在企图控制民警兰建国时遭到反抗,随即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裁纸刀将其捅死,随后1人穿上狱警的制服与其他3人混出大门,并捅伤一名值班民警。
(二)身心健康风险1.工作压力大造成监狱警察身体健康受损新时期监狱押犯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四涉犯”、“三类犯”、累犯及超轻刑犯人数攀升令监狱监管压力加大,而国家对监狱工作的标准不断提升令监管事务更加细致繁琐,由于警力不足,在监区工作的为数不多的一线民警承受着多重压力轮班值班工作,正常的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
高强度的工作造成高血压、心脏病、胃溃疡、神经衰弱等疾病成为监狱警察的职业病,每年都有狱警因突发心脏病、脑溢血倒在一线工作岗位上。
2.工作压力大还造成监狱警察心理健康受损持续的超负荷工作,长期的精神紧张,造成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
某省曾对辖内10个监狱6000多名狱警进行调查,发现逾90%的狱警感到有心理压力,51%的狱警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存在中度心理障碍,2.5%已构成心理疾病,特别是监区一线警察焦虑、抑郁、偏执心理严重。
规范执法与监狱民警执法风险
规范执法与监狱民警执法风险 添加日期:2009-07-09 16:37:57 来源:法律博客【大中小】内容提要规范执法和监狱民警执法风险是辩证关系,规范执法有利于降低监狱民警执法风险。
在我国当前监狱执法环境下,监狱民警执法的法律依据存在不足,且犯情、狱情日益复杂;执法现状面临严峻挑战,监狱民警必须正确执行刑罚,有效保障罪犯法定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既达到规范执法的要求,又能有效地降低执法中风险带来的人身伤亡、财产受损、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其他不测事件的可能性。
关键词规范执法降低执法风险当前我国监狱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制约有效的要求,朝着“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目标迈进,监狱职能趋于单一化,执法将更加公正、廉洁、文明、高效。
监狱民警必须明确了解我国现阶段规范执法的基本情况,促进监狱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执法,促进自身在对罪犯执行刑罚的过程中降低执法风险。
一、监狱民警执法风险概念及规范执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规范是“标准,法式”或“模范,典范”[1]的意思,执法则指“执行法令,按律讯囚,量刑惩罚”[2]的意思,规范执法就是标准执行现行生效的法律,法令,条例和制度。
风险指人们在生产建设和日常生活中遭遇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受损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不测事件的可能性[3]。
监狱民警执法风险就是监狱民警在对罪犯执行刑罚过程中遭遇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受损、执法错误和其他不测事件的可能性。
监狱机关,是我国执行刑罚的重要部门。
监狱民警执法工作有多重要,清末的修律大臣沈家本曾经有过一段经典的论述:“监狱与立法、司法鼎峙而三,纵有完备之法与明允之法官,无适当之监狱,以执行刑罚,则迁善感化,犹托空言。
”再言:“监狱尤为内政外交最要之举。
”又言:“其监狱之实况,可测其国程度之文野。
”[4]英国17世纪杰出的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国家的管理制度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法律、胜任的公职人员,以及对这些法律的认真的执行。
关于监狱人民警察执法风险防范的思考
关于监狱人民警察执法风险防范的思考作者:徐伟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5期摘要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为监狱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同时,也加大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风险。
罪犯维权意识不断高涨,对民警执法活动质疑的意识非常强烈,一旦民警的执法活动与其认为的抽象标准不符,罪犯便采取各种方式对抗民警执法;罪犯亲属对监狱整个执法环节一知半解,偏见颇多,使得民警强烈地感受到了执法风险不断加大。
必须完善法律规定,加强民警能力建设,加大对罪犯的管理教育力度。
关键词执法风险过度维权保护不对等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5-067-02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及执法规范化活动的日益深入,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等执法理念已经深入警心。
然而由于先行法律规定的滞后,一些执法理念本身缺乏具体而明确的内容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得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实践中遇到了种种困惑,如罪犯的过度维权与现行法律滞后的矛盾,规范执法的理念与监狱执法行为界限标准不明的矛盾,文明执法概念的广泛性与监狱民警执法实践的具体性之间的矛盾,罪犯及其家属投诉的增加与监狱应对乏力之间的矛盾,本文将对以上矛盾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解决这些矛盾进行一些探讨。
一、当前监狱人民警察所面临的执法风险探析(一)罪犯的过度维权与现行法律规定滞后带来的风险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有力推进,依法治监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于法有据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民警在执法工作中的共识,对罪犯合法权利的保障已经成为监狱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然而在实践中有些罪犯往往会利用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借维权来对抗管教,顶撞民警,不服管理,怠慢甚至拒不劳动,反改造心理突出,无理维权行为日益严重,以致于影响了监管秩序。
现行法律内容的滞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尤其是详尽的执法程序的欠缺与罪犯的过度维权之间的矛盾逐渐彰显,导致很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常常有执法无据的困惑,对罪犯的过度维权行为时常感到束手无策,很容易造成民警的不作为。
试论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性
试论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性[摘要]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性是指在监狱中从事一线罪犯管理岗位的民警在日常的执法中存在的遭受导致严重后果的危险,包括暴力袭警、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突发性事件。
客观审视基层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这是监狱面临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
笔者拟从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来分析探讨应对基层民警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性;职业特点;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对策监狱里关押的是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监狱民警每天都要去面对和管理他们,把监狱称为“火山口”不为过。
因为在这当中存在着很大风险性,既要同罪犯重新犯罪作斗争,也要时刻防范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暴力袭警等行为。
笔者认为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性可以定义为:是指在监狱中从事一线罪犯管理岗位的民警在日常的执法中存在的遭受导致严重后果的危险,包括暴力袭警、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突发性事件。
当前,仍有少数民警因不能正确认识面临的执法风险而在实际工作中消极作为或不作为,成为目前执法中的一大瓶颈。
因此,客观审视基层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这是监狱面临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
一、基层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一)监狱民警的职业特点形成了执法风险的特定性监狱民警是国家刑罚的具体执行者,担负着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任务。
监狱民警在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过程中,必然存在改造与反改造的矛盾,也必然会因为罪犯逃避改造、对抗民警管理而形成执法风险。
在这场斗争中,由于罪犯处于暗处,民警处于明处,在具体的管理和应对中对民警非常的不利。
同时由于当前监狱的基层警力配备不合理、且不足,监狱民警超负荷劳动,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未能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落实民警的工作时间和相应的待遇,导致很多民警积劳成疾,没有很好的体质去应对突发的事件,导致民警麻痹大意、受伤牺牲的可能性增大。
监狱工作创新思维抓管教-降低风险保安全
创新思维抓管教降低风险保安全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监狱工作呈现押犯构成复杂化、罪犯诉求多元化、罪犯权益敏感化、工作标准精细化、工作要求严厉化、责任追究连带化等新特点新情况。
监狱警察在日常执法和管理教育罪犯的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人身伤害、诬告诬陷、寻衅报复、追责受刑等十分宽泛的可控和不可控安全风险。
监狱民警执法活动中涉法涉诉案件增多,监狱民警职业风险的频度和强度空前凸显,监狱民警承受着越来越繁重的工作压力,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职业风险。
监狱工作的职业风险既然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监狱民警如何才能有效地降低职业风险、消除工作隐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狱安全?这是每一名有责任心有事业心的监狱民警都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是监狱工作坚巨的任务和永恒的主题。
不能科学的认识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
不能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评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我国目前监狱职能层级设置和职能运行系统中,监狱民警的职位不论处于哪种层面,责任与风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
尤其对监狱直接从事管理教育罪犯的基层民警而言,更是责任重于泰山,风险如影随形。
面对监狱巨大的工作压力、工作风险,有的同志怨天尤人、不堪重负;有的同志得过且过、无所作为;有点同志诚惶诚恐、手足无措。
那么,究竟有没有缓解监狱基层民警工作压力、降低监狱基层民警职业风险,带领监狱基层民警走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高压困局、具有救人于水火功效的灵丹妙药呢?答案是肯定的。
事实上,监狱基层民警的职业风险主要来自于罪犯行为的不确定和不可控因素,监狱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主要来自于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
只要我们从监狱工作的根本出发,认识监狱工作压力、隐患、风险的本质;只要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把握监狱工作压力、隐患、风险的发展变化规律;只要我们从监狱工作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出发,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能力,织密织严风险防御网络;只要我们把提高本质工作的效率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夯实工作基础,增强工作自信,我们就能够必然地开拓出一片低压力、低风险、低隐患的工作领地。
监狱基层一线警察如何规避职业风险
监狱基层一线警察如何规避职业风险近年来监狱屡屡发生的监管安全事故,有些是基层警察的责任心不够,有些是不合理的体制机制造成的。
在发生重大事故之后,有些警察受到处分,有些丢了饭碗,更有甚者还要坐牢。
鉴于此我一直在思考在现有体制下如何正确规避职业风险。
首先要强调的是规避职业风险不等于推卸责任。
责任应当在权责对等的理念下勇于担当、合理规避。
监狱基层一线警察作为监狱职能的直接执行者,在现有体制下承担着非常大的责任(详见我的文章:《监狱基层一线警察权责陷阱》一文)。
这种与自身权力不对等的责任源于不合理的体制机制。
所以在目前的体制机制下需要有勇气和智慧去维护自身的权益,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来遇见可能发生的职业风险,在风险未发生的时候就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要充分利用法律规章的条款来保护自己。
必要的时候为自己设立法律保障的壁垒(详情见我的文章:《监狱基层带班警察免责声明》《监狱基层警察权责声明与解释》)下面就我实际工作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分享。
也欢迎各位同行秉持这种理念交流更多更好的规避职业风险的方法。
第一,清点人数的时候一定要到现场,(摄像头的能照到的地方)最好养成点名的习惯,当然,本职工作做好是应该的,认真核查人数是监狱内看守推不掉的责任。
这是最基本的。
如果认真做到了,发生越狱事件之后,责任会相对减轻。
至少不容易被套上玩忽职守的帽子,玩忽职守是要上刑的,上刑和丢饭碗孰轻孰重,一目了然!第二,当特殊工种犯(牢头狱霸)打人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制止,一定要做处理,要记录在案,扣不扣分是一回事,但是一定要表明自己的立场——我没有纵容他打人。
一定要将事情报告给当班领导,以及监区主要领导(检察院最近对牢头狱霸打人“躲猫猫”事件查得非常严,没有必要背上这种无妄之祸,因为你没有资格任免特殊工种犯,如果特殊工种犯打人以后,领导继续任用的,那么则可以追究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
第三,生产区现场管理的时候尽量做到区间点名。
关于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思考
关于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思考作者:罗鲲冯啸炜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11期摘要:当今社会媒体传播信息的力量不断壮大,监狱警察的职业风险不断变大,想要降低监狱警察的职业风险,最根本的就是要完善监狱的法律法规,让警察明白自身职责所在,并在执法时受到监狱系统的有效保护。
关键词:监狱警察;职业风险;罪犯中图分类号:D9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241-01作者简介:罗鲲(1985-),男,湖南常德人,硕士研究生,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武术、跆拳道、警察格斗教学与训练;冯啸炜(1986-),男,湖南长沙人,本科,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武术、散打、警察格斗教学与训练。
监狱警察这一高尚职业在法治社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监狱警察执法能力的强弱和执法水平的高低都代表了社会的治安情况的好与坏,同时监狱警察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让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降到最低是当期工作的重点。
一、当今监狱警察职业在工作中面临的风险(一)法治安全上存在风险在监狱执法时缺少必要的依据,监狱警察无法可依,给监狱警察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
在监狱中很多明文条例都是因时因势而制定出来的,所以监狱法的条文都比较简陋,不够全面。
在程序上,我国监狱法的条文在出台时不同于国家法在出台时具有具体的规范性,我国监狱法很多文件缺少原则性,很多监狱依据的监狱条文都是本省各个监狱单位自制的,这些文件缺乏一定的约束力,而且也有失公平。
(二)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目前社会中罪犯所犯的罪行各种各样,涉及到杀人放火、抢劫、绑架他人、贩卖毒品、洗黑钱等等,具有这些罪行的罪犯刑期一般很长,所以很多犯了这些罪行的人为了躲避抓捕,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很可能会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来进行逃脱,所以很多时候会把监狱警察当做攻击对象,通过袭击监狱警察的方式进行逃脱,这种情况就会给监狱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的影响。
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思考
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思考作者:陶新胜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18期摘要在信息传递无约束,媒介传播无节制的境况下,监狱警察的职业危机感、职业风险性认识空前强化。
从当前现实工作来看,明晰警察执法职责,完善监狱执法运行规则成为警察职业风险防范的根本保障。
监狱系统有必要以制度的完善来保障警察的职业安全。
关键词监狱警察职业风险监狱工作作者简介:陶新胜,江苏省无锡监狱法制办主任、法学研究室主任,江南大学客座教授,研究方向:监狱法学、监狱管理学。
中图分类号:D9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6-158-02法治是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博弈选择,从现有的监狱工作要求来看,监狱执法水平与社会效益被置于反映着社会法治质量的平台之上,监狱警察作为一种职业,其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在社会期望中被放大,监狱警察的职业要求愈来愈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新卖点,因而,职业的风险困扰着监狱警察,建立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体系刻不容缓。
一、当前监狱警察面临的主要职业风险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不断攀升,押犯结构不断恶化,狱情形势日益严峻,警察警戒看押的压力与日俱增,即要开展斗智斗勇的罪犯改造工作,又要时刻防范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暴力袭警等违法违纪、甚至重新犯罪行为;社会形势与国家治理任务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无论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工作标准之高前所未有;而监狱警察队伍的发展却并未与这种形势任务相适应。
大量非专业警察的涌入,培训量不足,队伍凸显出专业技能不足、业务水平不济的现象,监管与改造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三种局面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职业风险。
从当前的局势来看,警察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法治安全风险、人身安全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四大类。
(一)法治安全风险监狱执法依据严重不足是监狱警察职业安全最大的危险因素。
除了因势因时而作的监狱法几款简陋的条文以外,在实体法上,监狱警察几乎无法可依;在程序上,我国还没有以国家法的形式出台监狱执法具体的规范性条文,仅有的司法部长令或者司法部文件大多是粗犷原则性的,只能依据各省、各监狱单位自行制定没有普遍约束力的内部文件,监狱警察执法仿佛是在“走钢丝”。
狱警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狱警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都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
以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狱警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由工作心得体会频道为您精心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5月13日,市纪委组织全市各乡镇办及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襄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在襄北监狱,我们参观了服刑劳教人员队列训练成果和监舍管理情况,了解了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情况,,听取了3名职务犯罪人员的现场忏悔和现身说法。
这次警示教育使我们这些干部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短短一上午的活动,特别是服刑人员的报告流露出的真情实感,使自己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反差,就象黑白照片与彩色照片的反差一样,令人触目惊心,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更使我感受到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以党员的身份提醒自己,约束自己。
一、要知足常乐,甘于平淡,乐于奉献。
三位服刑人员都因贪欲之念,没有珍惜手中的权力,葬送了美好前途,毁掉了幸福家庭,失去了可贵的自由。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己决不可贪图财富,决不可贪图享受,不能一切都向“钱”看,不能搞“攀比”,要“攀比”也只能“比”工作、“比”成绩,“比贡献”,“比”人格,要甘于清贫,甘于平淡,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权力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才能做到以清风明月般的淡然心境去演绎漫长美好的人生。
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通过实地参观监狱和高墙电网、通过听取现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能够深入人心、能够经久不忘。
监狱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他们所犯罪行,都是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曾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狱警察规避职业风险思考和实践监狱工作一直被喻为一种看守“火山口、炸药库”的高危职业,特别是在新形势下,随着押犯结构的不断复杂,狱内改造与反改造斗争日益激烈,现实的社会因素对监狱工作的影响逐渐加深,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狱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承受着比常人更大的职业风险。
近年发生的茂名监狱集体腐败案件及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更是为我们敲响警钟。
在执法实践中,监狱警察面临的职业风险是多方面的。
如何认识这些风险,并做好积极的防范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
下面就本人工作的一些经验谈谈对这一问题一点粗浅的的看法。
一、存在的风险(一)因价值观念偏差而引发的风险监狱警察是监狱的管理者和刑罚的执行者,肩负着教育改造罪犯的职责任务,致力于矫正罪犯被扭曲的心理和灵魂,法律赋予了其神圣的职责和光荣的使命。
但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观念、价值观念多样化,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日益多样化,这些都在客观上影响并冲击了广大监狱警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部分警察对监狱工作的艰苦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艰苦奋斗意识不强,不比贡献比待遇,不比成绩比轻闲,认为监狱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回报低,工作环境相对封闭,在职务上的发展空间和希望也不大,于是对工作产生疲惫厌烦的心理,“庸、懒、散”问题尤为突出。
监狱警察手中不同程度地掌管执法权力和行政资源,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部分警察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迷失了方向,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不惜铤而走险,顶风违纪,把改造罪犯,行使权利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形成廉政岗位风险。
(二)因执法水平不高而引发的风险随着国家法制宣传的加强和监狱狱务公开的深入开展,罪犯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
在执法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个别监狱警察仍习惯于按经验办事,对某些执法环节不清,靠行政式命令推动工作,对监狱内外执法环境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反应不敏锐,法制观念不强执法能力低下。
这表现在比如个别警察因管理方法简单粗暴,发生执法不文明,侮辱罪犯人格所引发的责任风险;因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或直接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责任风险;在管理罪犯过程中考核奖罚不公,对罪犯的日常考核奖惩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所引发的责任风险;在与罪犯亲属及其他群众接触中处理方法不当,引发投诉、信访问题所引发的责任风险;在执行禁令上我行我素,违反禁令携带违禁品进入监管区等等所引发的责任风险;对罪犯警告、记过、禁闭的处罚没有遵守呈报审批、公示公开和告知复议的程序,最终使自身工作陷于被动所引发的责任风险。
(三)因监管压力过大而引发的风险监狱警察因工作任务重而面临的风险。
监狱警察属“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类型职业,有人形象的把监狱警察说成是“8小时的待遇,12小时的工作量,24小时的责任”,监狱警察精力、心力、体力严重透支。
广东省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致使警察的休息得不到保障,引发警察心力交瘁、厌倦、烦躁等不良心境。
监狱警察面临的都是在社会上残暴、罪恶的人群,危险随时可能发生,自己却无法预料难以掌控,这种职业性的风险使监狱警察时刻处于危险包围之中。
从每年各监狱警察体检的情况看,很多重大疾病正由年纪大的监狱警察向中青年的监狱警察扩散、增加。
(四)因落实直接管理而引发的风险监狱警察因押犯高度集中而面临的风险。
随着大量无期徒刑、暴力型罪犯和高智商罪犯被收押,这些罪犯不仅刑期比较长,犯罪手段凶残,而且犯罪方法日趋智能化,他们往往将对社会的仇视心理转嫁到监狱警察身上,甚至为了逃避改造而采取暴力袭警、越狱等极端手段,近年来发生的狱内案件显现出预谋性、凶残性、团伙性特点,部分警察因罪犯的狱内重新犯罪而受伤甚至死亡就是很好地例证。
监狱警察因监管对象而引发的心理问题。
罪犯群体最集中、最典型地反映着社会的阴暗面,监狱警察常年累月与罪犯接触,打交道,难免会受到罪犯阴暗面的影响,从而催生出各种各样心理垃圾。
如果没有做好及时的防御或疏通,难免使监狱警察比常人更容易出现情绪悲观,心态失衡,消极偏激,既不利于自身的心理健康,也不利于监狱工作的安全稳定。
监狱警察因监管传染病罪犯而面临潜在危险。
监狱警察在履行职责,监管一些有传染病的罪犯(如肺结核罪犯)的过程中,不得不与其进行近距离接触,增加了受感染的机率,造成身体健康受到威胁。
(五)因管理监督薄弱而引发的风险监督的软弱化。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狱工作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规定,但不少监区,不少同志,背离监狱的工作宗旨,出现了一些违规操作,视规章制度为摆设,造成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
但出现这些现象之后,各级领导部门没有进行及时的监督处理。
有些部门本着“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家丑不外扬”的态度,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关起门来低调处理,该深究的不深究,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的不移送。
长此以往,造成监狱警察职工对原本错误的东西见怪不怪,犯错不知错,司空见惯,最终导致过失变失足、小错酿大祸。
二、如何规避职业风险面对风险,我们应该积极防范,而不是坐以待毙。
有效地规避和化解职业风险,是确保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安全稳定,监狱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强化教育,增强思想工作的实效教育培训能使监狱警察的法律意识、执法能力等方面有全面的提高。
毛泽东同志早就告诫我们“政治,是统率,是灵魂,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
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在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强化警察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努力构筑监狱警察队伍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的思想防线。
第一、切实抓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以“公正执法廉洁从警”为主题的岗位廉政教育和以茂名监狱案件为鉴的警示教育活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第二、重点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务求取得实效;第三、进行对比反思,利用节假日和纪念日举行组织生活会、座谈会,引导监狱警察比过去、看现在、想将来,发扬传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第四、进一步组织监狱警察学习党纪条规,使大家明确是非界限,增强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第五、要强化自我教育,把预防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和家庭及社会延伸,使监狱警察不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都能慎独自省。
通过系列载体丰富的教育活动,使每个监狱警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执法,踏踏实实做事,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不仅要做好队伍的教育工作,对每一期新入监的罪犯也要进行反行贿教育,告知罪犯不得向监狱人民警察行贿,不得唆使纵容罪犯亲属行贿;在每年年底和罪犯会见期间向罪犯家属寄送公开信,做好罪犯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规范执法,营造公正执法的环境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对监狱警察的执法活动以及对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办理程序要制定操作性强的程序规定,程序规定不仅要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还要相互制约,利于监督。
对罪犯的行政奖惩、分级处遇、特殊工种罪犯的选用等行政管理行为,也要分别制定相关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对其条件程序以及操作行为进行规范,为监狱警察公正、文明、严格执法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援助,从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从权力运行中识别查找廉政风险。
制作工作流程图,再针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人查找廉政风险点,使每一道工作程序、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相对的廉政风险点明晰化。
通过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制定出周密细致的防范措施。
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动态管理手段,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制度为线、以单位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构建适合监狱科学发展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三)加强保障,建立行之有效的体系执法保障。
目前《刑法》、《监狱法》对警察职业风险保护和职业行为约束缺乏可操作性规定,应尽快制定出对违纪罪犯切实可行、能真正起到震慑效应的约束手段,惩戒、处罚措施。
对于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打架斗殴、暴力袭警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急需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让执法警察明确职责,区分权责,更能安心工作。
科技保障。
加大对监控设施的投入,实现全面监控,特别是晾衣场等重点部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把人的工作和技术侦查技能结合起来,这样警察既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狱内敌情动态,及时化解危机,又能为警察的人身安全多增添一份保障。
能力保障。
提升警察的业务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培训、考核。
围绕业务要求,要求警察熟悉掌握监狱工作常用法规和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降低执法风险。
健康保障。
要建立队伍减压机制,保障警察身体健康。
定期对全体警察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落实好年休假制度,适时安排休整,缓解警察的紧张状态;提高警察的身体素质,多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鼓励警察参加体育兴趣小组活动;充分发挥监狱心理矫治部门的作用,开展监狱警察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减轻和解决监狱警察心理压力和心理问题。
经费保障。
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警察职业风险的安全系数。
购置各类保障装备,保证基层监区的警用装备、防暴器械配齐配足;对负责监管传染性疾病罪犯的警察,要按照国家有关医治、管理传染性疾病病人的规定,落实各种各种防护措施,避免警察因职业暴露而受到感染;适当提高警察的经济福利待遇,为警察购买与职业风险相关的各类保险等。
(四)注重监督,提高风险防御的能力着力构建和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制度,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范围、内容、形式及结果应用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化、规范化。
对省厅局纪委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更加贴合监狱工作实际的监督制度和规范。
注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群众评议方式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切实以群众评价衡量“一把手”工作成绩。
加强对权力运行领域的监督。
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权力运行领域(包括对罪犯的日常管理、考核、工种安排、任务下达、奖惩、呈报减刑、假释等)、人事任命领域(包括晋升、调配、考核、竞争上岗等)的监督。
拓宽监督检查的领域和范围,把警察职工工作中出现的软、懒、散、乱乱等作风,以及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尤其是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纳入监督重点内容,依据有关规定加强责任追究。
加强对经济运行领域的监督。
在生产经营方面,重点加强对生产项目引进、价格洽谈、合同签订等环节的监督;在物资采购方面,重点监督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予以落实的情况,严防假招标、“串标”、“围标”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
加强对监狱警察执法的监督。
加强监狱执法监督,要在狱务公开、提高执法过程透明度的基础上,主动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