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房地产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房地产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工程签证行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签证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工程签证的范围包括:(一)设计变更签证: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工程结构变化、材料品种及规格变更等产生的费用变化;(二)工程量签证:因工程量增减导致的合同价款变化;(三)施工条件签证:因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变化,如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等;(四)其他签证: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价款变化。
第六条工程签证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签证项目名称;(二)签证原因及依据;(三)签证工程量及单价;(四)签证费用;(五)签证时间;(六)签证单位及签证人;(七)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三章签证程序第七条工程签证的提出:(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签证申请,并附上相关依据材料;(二)监理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签证依据、工程量及费用等无误后,报建设单位审批;(三)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签证协议,并报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工程签证的审批:(一)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签证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二)建设单位审批不同意签证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说明理由;(三)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第四章签证费用管理第九条签证费用的确定:(一)签证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签证协议的约定计算;(二)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签证协议没有约定的,签证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单价计算。
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doc
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实施办法为了规范与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地支付承包人变更签证的价款。
二、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1、发包人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及签字,否则承包人可以不接受;承包人出具的(要求发包人结算价款)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及签字,发包人将不予认可,不予计取费用。
2、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发包人印章式样)(承包人印章式样)(监理印章式样)1、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计取相关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关于变更、签证计价的约定1、设计变更1)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下发的设计变更实施前至少24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的估价。
每份设计变更的结算造价不得高于此估价,否则按照此估价结算。
2)承包人在本月30/31日前向本项目监理公司报送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前的有发包人指定盖章的所有设计变更的预算书一式两份,否则不再接收及计费。
3)承包人在3日内配合监理公司完成资料及工程完成情况审核工作,4)发包人在收到预算的当月25日前将预算审核完成,并在30日前与承包工作。
5)核对完成的预算书经双方核对人员签字后在发包人合约部编号存档。
其造价不作为结算金额。
6)承包人完成每份设计变更的内容后,应视情况在3天内及工程内容隐蔽前24小时通知监理公司及发包人项目部确认工程完成情况,如存在变更文件上无法确认之工程量或项目,承包人必须要求监理及发包人当时当场确认并在一周内书面确认。
如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量或项目无法计算或核实,则视同其未实施,不予计取费用。
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前言在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签证是对已有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没有签证管理,很容易导致工程进度的延误,甚至会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二、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在施工现场需要进行施工变更时,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签证申请,并说明需要进行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 签证评审总包单位或业主单位应当视情况成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签证申请进行评审。
根据签证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对工程的影响程度,评审小组可以由4-6名专业人员组成,包括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不同专业的技术人员。
3. 签证审批评审小组对签证申请进行评审后,需要向总包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审批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证审批流程。
4. 签证变更已经批准的签证需要在现场工地进行变更,并填写相关的签证条款。
施工员需要按照签证要求进行施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签字确认。
三、签证管理注意事项1. 签证申请施工变更需要及时提出签证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申请时需要附上变更设计图纸、明细及变更造价,并由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
2. 签证评审评审小组成员要求专业技术对口,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签证评审流程。
评审小组评审时,需要按照签证评审表格进行评审,并填写意见。
3. 签证审批总包单位或业主单位需要及时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流程。
如未能按时审批,要及时向施工方反馈情况。
4. 签证变更签证变更需在现场工地进行,并严格按照签证要求施工。
施工员必须认真阅读签证条款,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5. 签证存档签证变更完成后,应当将签证申请、评审表格、变更设计图纸、明细及变更造价等材料进行存档。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和效率性,促进工程顺利进行,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工程变更签证原则1. 工程变更应当遵循合规、合理、合法、合同约定的原则。
2. 工程变更应当依据实际工程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合理调整。
3.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及时、周密、有效、规范。
四、工程变更签证流程1. 工程变更提出发生工程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当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工程变更签证申请,并提交变更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后预算等相关资料。
2. 工程变更评估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影响程度,并形成评估报告。
3. 工程变更审批评估报告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给项目业主或委托的监理机构审批。
审批程序应当符合相关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4. 工程变更签证经项目业主或监理机构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为工程变更发放签证,变更签证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后预算等必要信息。
5. 工程变更执行领取工程变更签证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内容完成变更工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程验收手续。
6. 工程变更记录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变更签证的申请、评估、审批、签证、执行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工程变更档案。
五、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要求1.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依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避免不必要的变更。
2. 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避免不符合规定的变更通过。
3.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障各方权益。
4. 工程变更签证执行过程应当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整体顺利进行。
六、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责任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工程变更签证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工程变更。
地产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地产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满足用户需求,可能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一定的变更。
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变更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设计变更管理1.设计变更的主体设计变更主要由地产公司的工程部门负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设计单位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协助。
2.设计变更的程序(1)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形成变更申请;(2)设计单位接收变更申请,分析变更的技术、经济影响,并出具评估报告;(3)评估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部门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由工程部门向设计单位下达设计变更指令;(5)设计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指令进行方案变更,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部门沟通;(6)变更方案形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部门共同审批,并进行文件备案。
3.设计变更的管理原则(1)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2)设计变更必须明确变更的目的、内容、范围、影响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3)设计变更必须经过科学性评估和合理性审核,确保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4.设计变更的记录和归档地产公司工程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变更的原因、审批意见、变更的履行过程和结果等。
设计变更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并在项目完工后进行总结和归档。
三、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的主体现场签证主要由工程部门负责,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协助。
2.现场签证的程序(1)项目负责人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并形成签证申请;(2)签证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由工程部门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下达现场签证指令;(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现场签证指令进行任务分工和施工组织,并及时与工程部门沟通;(5)签证工作完成后,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并进行相关文件备案。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签证管理。
第三条原则工程变更及签证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四条变更分类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其他变更。
第五条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申请的流程和责任人。
第六条变更审批设立变更审批流程,包括初步审查、专业评估、决策审批等。
第七条变更记录建立变更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及处理结果。
第八条变更执行确保变更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九条签证定义明确工程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第十条签证申请规定签证申请的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签证审批设立签证审批流程,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签证执行明确签证执行的责任人和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签证记录建立签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签证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情况。
第四章变更及签证的流程管理第十四条流程设计设计详细的变更及签证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限。
第十五条流程执行确保流程得到严格执行,对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流程优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变更及签证流程。
第五章变更及签证的文档管理第十七条文档分类将变更及签证文档分为申请文档、审批文档、执行文档和记录文档。
第十八条文档保管建立文档保管制度,确保文档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文档查阅规定文档查阅的条件和流程。
第二十条文档归档明确文档归档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第六章变更及签证的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监督机制建立变更及签证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标准制定变更及签证的考核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明确考核结果的应用,包括奖励和惩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修订,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初稿)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前言本办法明确了变更/签证管理中的权责划分,规范了变更签证操作程序,建立了变更签证审批路径,为变更签证管理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办法由公司成本合约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范围本办法对变更签证办理过程中的权责划分、操作流程、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是开展变更签证管理的制度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1、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由项目公司设计部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主管部门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2、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
包括签字认可的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等。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需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第三条职责与权限1、项目工程部(1)对变更、签证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时性、准确性及对工期质量的影响综合评判,严禁事后补单。
(2)负责对发包人提出实施的零星工作、零星工程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下发承包人和监理人,并监督承包人的执行情况;(3)负责对承包人提出并将引起现场签证的工(作)程联系单进行审核,分析其实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4)负责现场计量的组织,签证工程量的计算,跟踪签证单的审批过程。
(5)工程部是与施工单位进行资料对接的唯一出口,负责变更、签证的收集整理、归档、发放,并对各种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6)配合成本合约部对变更、签证的结算工作。
2、项目成本合约部(1)根据施工合同、工程计价办法和定额、现行的造价管理部门文件,对现场签证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签证;(2)在变更/签证工程实施前,预估可能发生的变更/签证费用,并通过数据的整理与分析,提出相应管理建议,供公司领导参考和决策;(3)跟踪检查现场签证工程的实施情况,参与现场计量,复核签证工程量,审核签证/变更的工程造价。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XX(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置业”)的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降低项目成本,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天津置业开发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天津置业组织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发生。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程序,杜绝随意变更签证。
项目各类工程变更签证一律出具《设计变更单》或《工程洽商签证单》,写清变更签证事由,必要的附图说明。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四条施工单位将需要签证的工程内容汇报给监理和工程部,得到初步认可后,施工单位将书面的《工程洽商签证单》和此签证单内容对应的《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签证费用审批单》一同上报给监理。
第五条监理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上报给工程部,工程部对此签证内容进行审核并委托造价公司审核此洽商签证预算费用,如果同意此洽商签证内容,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资料上报给总公司工程管理部、业务分管领导和相关的职能部门审核审批。
第六条《工程洽商签证单》签署确定后由工程部下发给监理、承包方实施,并由工程部转发,造价工程师存留。
签证内容实际发生过程中,施工单位人员应会同监理公司、甲方公司,必要时还需有造价咨询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签证价款,如果与事先所报《工程洽商签证单》签证价款有出入,且签证价款(单次10万元以上),则报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业务分管领导、职能分管领导审批。
最终签证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
隐蔽工程施工时未通知签证有关各方到场监督察看,一律不予签证。
第七条需要洽商签证的工程内容完成后,如需重新办理《工程洽商签证单》,施工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洽商签证手续,否则此洽商签证单视为无效,损失由施工方自负。
第八条每月要完成对需要签证的工程内容封闭。
对3个月不完成工程签证封闭的一律不予签证,视同由施工方自负。
第九条对于洽商签证工程质量低劣,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人可拒绝签证。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一、背景介绍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这些变更与原建设方案的区别程度各不相同,有些可能只是小范围的调整,有些则可能涉及到全面的改变。
为了保证房地产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二、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变更签证是指对房地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变更签证适用于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2.变更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申请:建设单位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
(2)审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对变更签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变更签证。
3.变更签证的审查与批准条件(1)合规性:变更签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不得影响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必要性:变更签证必须是出于必要性的考虑,即在原建设方案下无法完成工程施工或无法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时才能进行申请。
4.变更签证的实施和监督(1)实施:建设单位在获得变更签证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和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方案,并按照变更签证的要求进行调整或修改。
(2)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变更签证的监督,确保其实施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变更签证的实施情况。
三、变更签证申请流程1.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包括变更说明、变更设计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影响评估报告等。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相关要求,则进行初步评估。
3.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并重新提交变更签证申请。
工程变更与签证办理工作流程
工程变更与签证办理流程第一条、为了明确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办理的流程,依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条款,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设计变更办理流程1、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均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就现有设计图纸提出优化和建议。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承包人等对工程变更进行洽商,形成初步意见。
必要时,可要求公司招标和预结算部或造价咨询单位对变更工程进行成本评估。
由设计部或者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进入发包人内部审批流程。
如果内部审批结果是同意变更,则进入下一步流程;否则本次变更动议终止。
2、如果设计变更需设计单位出图,则由设计部(必要时可以会同工程部参与)联系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如果无需设计单位出图,则由设计部(必要时可以会同工程部参与)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3、设计变更文件经审查后转交监理公司,由工程总监签《工程变更令》,发各有关承包人。
公司内部确定设计文件的分送部门是: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设计部、工程部、招标和预结算部并送造价咨询公司。
4、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递交工程变更合同价及工期变更的相关文件,填写《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至监理公司。
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工程部,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签署意见后进入发包人内部审批流程。
5、审批完成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填写《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再由发包人工程部、监理公司返回承包人,做为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签证办理流程1、种类。
①因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引起的合同外增加的已完、拆除、返工等。
②发包人委托的合同外增加工程③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提出的合同外增加工程。
④非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外增加。
2、因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引起的合同外增加的已完或返工部分签证,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入结算。
承包人在接到设计变更图纸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现场实际填写《工程签证单》,标明设计变更单编号以及此次签证内容,交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工程部,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签署意见后进入发包人内部审批流程。
万科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万科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根据万科房地产工程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以下是一份详细的说明,共计超过1200字。
一、背景简介万科房地产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旗下涵盖了住宅、商业地产及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
在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因此万科制定了专门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以确保变更工程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并且能够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管理办法及流程概述三、变更签证的识别与申请1.识别变更需求:项目经理负责识别变更需求,分析变更的影响范围、时间节点和变更的类型。
2.编制变更申请书: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变更申请书,具体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影响、变更的范围、变更的时间节点和附带材料。
3.提交变更申请书:项目经理将变更申请书提交给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
四、变更签证的审核与批准2.提交审核意见: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提交给项目经理审核意见,并注明变更的批准流程。
3.上级审批:如果变更涉及重大影响或者超出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则需要向上级管理层进行审批。
五、变更签证的实施与验收1.变更签证的实施:项目经理根据变更批准书的要求,指导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工程,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质量要求。
2.变更签证的验收:项目经理组织对已完成的变更工程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反馈给工程管理部门。
如果存在不合格情况,则需要重新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六、变更签证管理的注意事项1.变更签证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进行,不得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2.变更签证必须经过合法程序,遵循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3.变更签证必须与其他部门进行及时沟通,确保变更工程符合项目的整体规划和需求。
4.变更签证需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监督机构,以确保变更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七、总结。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一、引言建筑工程签证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工程合同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的情况下,进行签证管理的一种制度。
它不仅能够合理调整工程合同内容,还能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使工程能够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二、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签证的定义和范围:签证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调整、变更或补充工程合同内容的需求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核并报业主同意的一种管理制度。
签证范围包括设计变更、工序调整、施工条件变更、材料变更等。
2.签证的申请与审批:施工单位应在需要签证的情况下提出申请,包括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及费用等。
监理单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业主并记录签证变更内容。
3.签证费用的确定与支付:签证费用应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材料差价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确定。
业主应按照约定支付签证费用,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账目。
4.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合理管理材料和工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同时,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签证管理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签证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5.监理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单位应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批。
同时,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业主签证结果,并记录相关签证变更内容。
在施工中,监理单位应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三、建筑工程签证管理流程1.施工单位申请签证施工单位在发生需要签证的情况下,向监理单位提出正式的签证申请,包括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及费用等。
2.监理单位审核和审批监理单位收到签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业主并记录签证变更内容。
3.签证费用确定与支付监理单位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材料差价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并经审核后确定签证费用。
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制度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根据施工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第一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约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施工图。
2) 施工中承包人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变更设计时,先报监理单位审核,再报发包人审定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
3) 图纸会审中提出的变更设计意见,监理单位汇总后,先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再报原设计单位校核签发。
2、现场签证的确认:1)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专业工程师签字,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报经发包人总经理审核批准生效。
若签证牵涉设计变更的需送设计单位确认。
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2) 所有签证,承包人必须在进入下一工序前24小时将联系单报送监理人校核,并经发包人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签认才能有效。
否则视为无效,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行承担。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必须按经确认的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实施。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变更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设计单位或工程施工单位发现需要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变更内容和理由说明。
2.变更评估业主或监理单位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变更评估,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等方面的影响,并编制变更评估报告。
3.变更审核业主或监理单位按照变更评估报告的内容,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4.变更审批变更审核通过后,业主或监理单位应当向设计单位发出工程设计变更的书面审批函。
设计单位收到审批函后,应当按照审批函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
5.变更记录业主或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并保存工程设计变更的记录。
记录应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批准单位和批准时间等信息。
四、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签证内容和理由说明。
2.签证评估监理单位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签证评估,评估签证是否符合工程施工标准和规范要求。
3.签证审核监理单位按照签证评估的结果,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4.签证批复签证审核通过后,监理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现场签证的书面批复函。
施工单位收到批复函后,应当按照批复函的要求进行现场签证。
5.签证记录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并保存现场签证的记录。
记录应包括签证的原因、内容、批准单位和批准时间等信息。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经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业主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版)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015 版)(2015年1月28日总经办会审核通过)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1目的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有效地控制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部 项目公司/集团收发文档审核程流理管证签场现和更变程工接收文档 收发文档,编号审核,发起现场签 证确认审批流程, 上传〈〈现场签证验 收单》 审核,上传〈〈现场 签证计价单》 根据签证确认审 批,完成建设单位 意见、签字、盖章 等内容 签证申请明源 审批 签证确认明源 审批 收发文档、审核根据〈〈甲方通知单》发起〈〈签证申 请单》实施完成,发起签 证验收,〈〈现场签 证验收单》现场验 收人员签字,承包 单位签章审核根据签证验收填报〈〈现场签证计价 单》项目成本。
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开发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
3重要说明3.1.现场签证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在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本规定的条件下,要求承包人必须通过有效的申报(即:《现场签证申请单》)并获得我司流程审批和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属于无效行为。
签证经审批实施后必须及时办理确认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相关结算、付款。
32签证验收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必须在验收时提交工程量确认文件(即:《现场签证验收单》),并在完工后最迟不超过7日内完成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审核和支付费用。
3.3.隐蔽工程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人,我司现场工程师及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支付费用。
3.4.停工、窝工对于停工、窝工类事件,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现场签证申请,经监理及我司现场工程师确认并完成了流程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国家对工程变更的规定_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国家对工程变更的规定_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 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 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3.4 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5 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6 工程总工; 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7.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 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万科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⑤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
⑥要符合结算的要求。(见结算资料整理规定)
3.成本控制部在接到签证单二个工作日内估算完毕,小于5000元(含5000元),由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施工,5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报总经济师审批,2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报工程副总审批,50000元以上报总裁
①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量或人工工日数量;
②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过程应详尽;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
③机械台班的签证,工程部只签台班,由工程部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台班费用,并签署约谈记录,由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3.7.总经理:
3。7。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7.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
4.相关流程:
4.1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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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甲方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元以上,100000 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 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合同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工程部:3.1.1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负责变更的实施;3.2工程设计部(李总):3.2.1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2.2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2.3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2.4受理工程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2.5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3.3 合同预算部:3.3.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3.2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3.3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4 技术总监;3.4.1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4.2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4.3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5.总经理:3.5.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 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4.2工程部、监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填写完成后,需要报给技术总监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间不能超过1.5 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4.3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由规划设计总监确认批准,转至合同预算部进行费用估算,在三日内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出对变更经济性、合理性的意见;4.4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合同预算部不予受理;4.5合同预算部在接到变更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
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容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合同预算部。
合同预算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
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向甲方合同预算部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甲方合同预算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
4.6合同预算部在接到变更后,要做好变更资料存档、统计工作,对变更通知单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统计汇总已完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变更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随时调整动态成本变化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
4.7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规划设计部同时下发《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给合同预算部、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所有资料一式四份。
4.8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图二。
5.其他:5.1.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市场营销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需经公司批准),计入项目成本;5.2.工程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结构问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解决申请,建筑问题提前15天提出解决申请,修改意见和材料代用提前7天提出申请,如果没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3.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范围内;须规划设计部提供多种方案,并经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测算及方案经济对比分析,经专题会议讨论、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6.相关附表6.1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6.2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6.3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一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编号:本单原件甲方工程目部、合同部、监理公司各一份,施工单位三份.章该单无效。
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
设计变更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设计变更回执单的不予结算。
设计变更回执单编号:后7 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预算,无此回执单的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结算;变更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
汇总表备注:此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各执一份,每月日前甲方成本控制部与施工单位对上月日至本月19 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涉及到的费用进行核算,双方共同确认结算结果。
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完全接受双方最终核对价格。
第二章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七条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1.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填写签证通知单,并附签证原因、签证草图,并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技术总监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给合同预算部;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合同预算部专业预算工程师在接到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4.合同预算部部长应安排预算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领导汇报;第九条相关流程:一、审批流程1.按正常流程审批;2.紧急情况下非正常流程审批;二、流程图,见图三、图四。
三、相关要求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签证经办人先填写签证单并判定该签证费用的承担单位;对需要计量(点、线、面、体)的大宗签证和隐蔽项目签证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专业工程师参加计量,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无法准确计量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 .签证单应写清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工程量以及在需要的情况下绘制草图,具体填写要求:①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量或人工工日数量;②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过程应详尽;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③机械台班的签证,工程部只签台班,由工程部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台班费用,并签署约谈记录,由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
④安装材料设备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⑤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⑥要符合结算的要求。
(见结算资料整理规定)3.工程部不得以金额的形式签署签证的费用,需要事先约定费用的签证, 由工程部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签证费用。
4.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 7 天内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报监理公司、工程部部审核,由工程部报送合同预算部。
合同预算部应在收到《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后30 天内与施工单位完成核对工作,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
施工单位在签证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和向成本控制部报送预算并进行核对的,按甲方成本控制部单方面核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
5.签证的结算费用和估算费用差额不得超过10%,如果超出10%报总经理审批。
6.成本控制部对工程部上报的现场签证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汇总已完签证增减费用,签证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
7.属于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加的工作内容或合同中明确按实结算的工作内容按工程签证办理,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的工作内容严禁按签证办理结算。
合同中明确按实结算的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时应会同成本控制部共同验收后办理签证,进行结算。
8.合同部部应做好每月收到的签证资料整理、存档工作,按月统计签证数量及发生费用,做好动态成本的更新工作,并每月向领导汇报;第十一条对工程签证单整理的要求1.对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必须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不能笼统地签认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必须将工程名称、签证的原因、时间、签证内容、材料材质、施工方法等描述清楚,如果文字描述不能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要求附简图,并达到根据签证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