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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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明确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 规范监理工作程序, 保证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l 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l 安生部、计划部(计划、物资)、综合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管理工作, 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l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电力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 行使监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 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监理工作的奖励

l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达到项目法人要求的达标投产标准或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主体工程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项目法人将按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附加协议条款”之规定给予奖励。

l 在监理严格的管理下施工(调试)单位保证质量, 准时、安全实现网络计划节点时, 按照风电场的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将给予监理部相应的奖励。

l 在监理工作中有显著成效, 如对提高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有重大贡献时, 项目法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4.2 监理人员资质与素质

l 进入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工作人员, 必须持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 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l 进入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与该工程施工阶段技术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具有单机1.5MW建设监理的工作经历(本工程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应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l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 如发现监理工程师兼任两个工程工作, 则扣罚监理部3000元/人次, 并保留要求监理部撤换相关人员的权利。

l 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 秉公办事, 不以权谋私,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发生经营关系, 不得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外的活动, 不得违反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0元/人次。

l 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 或者与设计、施工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串通给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造成损失的, 视其情节轻重扣罚监理部10000元--30000元/人次, 并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且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l 当发现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有吃、拿、卡、要行为时, 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 当发现同一监理人员重复出现上述行为时, 项目法人将要求监理部将该监理人员调出该现场, 监理部须无条件执行。

l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监理工作, 对工作要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尊重客观事实, 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每天至少巡视现场二次以上, 发现监理工程师该到而不到现场、工作不负责任, 影响正常验收工作, 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

l 监理人员不虚心听取建设方的意见、不接受监理主管部门的指导, 应给予批评或警告,累计三次及以上, 除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外, 将要求监理部将该监理人员调出该现场。

l 监理单位应保证在现场的实际监理综合人月数与合同相符, 发现监理综合人月数少于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并经项目法人确认过的综合人月数的90%时, 将按照实际低于90%的百分点, 扣减总监理费(要求监理部按月提供考勤表)。

4.23.4.3 管理工作考核要求

l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合

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建

设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协调方面的工作, 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

l 项目监理部进入现场后, 应编制监理规划及编制监理细则, 及时向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进行报告和交底, 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

l 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参与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及年、季、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联系单等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

l 认真复查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或乙供材料供货商)的资质条件、信誉及分包(供货)范围, 并予以确认, 发现对分包单位(或供货商)审查不严或出现人情交易将通报批评, 出现后果者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

l 监理部未执行有关会议精神或建设方的正常要求, 考核监理部1000

元/次。

l 监理部未及时按照规定(或授权)主持工程调度会和其他专题会议, 未及时签发相关会议纪要, 定期编制监理月报等, 考核监理部500元/次。

l 监理单位应监督参建各方保证MIS按要求实施, 信息录入达不到要

求应给予处罚, 考核监理部300元/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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