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外遭巨额索赔 中国企业海外巨亏案例
中铁建海外揽金 41亿巨亏藏警示
中铁建海外揽金 41亿巨亏藏警示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招标》
【年(卷),期】2010(000)047
【摘要】10月25日,中国最大的海外工程承包商中铁建发布公告,称公司承建的沙特麦加轻轨项目预计将发生巨额亏损,总亏损额约为41.53亿元人民币。
此次海外受损,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意味着什么?开疆拓土海外揽金10月25日晚,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的中铁建发布公告称,公司承建的沙特麦加轻轨项目预计将发生巨额亏损。
【总页数】2页(P9-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9.23
【相关文献】
1.中铁建巨亏 [J], 赵鹰
2.从中铁建沙特巨亏看海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J], 齐荣光;梁权
3.浅议中国企业的境外项目成本管理--中铁建沙特项目巨亏带来的启示 [J], 张慧德
4.软预算约束对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研究——基于中铁建沙特巨亏案的分析[J], 李琬珩
5.揽英络秀聚玉藏金——江西书坛二十家作品展(一)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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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外波兰项目解析
极与业主进行沟通,努力采取措施,尽量消除分歧,但由于双方分歧
严重,为了保护联合体的利益,避免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带来的更大损
失,联合体于2011年6月2日向业主发出了终止A2项目合同的通知。业 主随后亦于2011年6月13日向联合体发出了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已 于6月30日前终止。6月初,位于北京的中海外总公司最终决定放弃该 工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中海外联合体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约 合25.45亿元人民币)。
竞标失败的欧洲公司甚至提出了书面抗议,说中 国海外不可能在有利润的情况下,实现其中标时的承 诺。针对外界对低价的质疑,中海外当时曾对外解释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波兰经济很快复苏,为了2012年夏天即将举
办的欧洲足球杯,波兰开始兴建大量基础设施,各种基建原材料价格大幅
上涨,一年多来,部分原材料和挖掘设备的租赁价格上涨了5倍以上,基
这些争端甚至惊动了波兰的总理。到2011
二、项目解析
1. 政治工程害死人 为了欧洲市场,中
海外采用了标准的
2. 不平等合约 所有“魔鬼”都出在之前中海外掉以
轻心的诸多“细节”之中。最关键的就是 2009年9月28日签署的这份合同。即使在 一向被认为“业主市场”的国际工程承包 市场,这一合同对于承包商的约束也显得 过于严苛。
3. 语言也是一大障碍。 波兰的官方语言是波兰语,英语在波兰人日常生
活与工作中并不普及,精通中文且具备法律和工程专 业背景的翻译更是凤毛麟角。财新《新世纪》记者了 解到,中海外联合体和公路局公路管理局签署的是波 兰语合同,而英文和中文版本只是简单摘要,一位知 情人士透露说,“中海外甚至只是请人翻译了部分波 兰语合同”,并且,由于合同涉及大量法律和工程术 语,当时聘请的翻译并不胜任。
波兰雨蛙倒咬中海外,央企国际基建征程上的五大滑
波兰雨蛙倒咬中海外,央企国际基建征程上的五大滑哈哥、梵笛祖国基建近年来突飞猛进,国内一些建筑企业养成了先低价中标再搞“二次经营”,合同面前讲政治不讲法律,凭借实力排除反对与阻碍,环保只是走个形式,劳动力成本低,工人可任意加班的种种习惯。
但是这些最惠式国企待遇在它们的海外征程中却遭遇到了挫折,损失惨重。
下面列举几个案例,希望我们在“一带一路”高歌猛进中,引以为戒,保持清醒。
1.中铁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报价比本地承包商低10亿美元,业主一再压缩工期,却只有龟一样的拆迁速度,业主指定供应商及分包商引起成本大幅攀升,工人8小时工作制,2个月的朝觐,沙特工人雷打不动的一天4到5次的礼拜,不讲条件的政治赶工,但这种政治赶工石油富国沙特到现在也不愿认账,中国铁建为此承受了41.53亿元的亏损。
随后,中国铁建将项目移交给了其母公司中国铁建总公司,巨额的亏损最终由谁买单,没了下文。
2.中海外波兰公路项目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
由中海外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以低于波兰政府28亿兹罗提预算一半的价格(13亿兹罗提)中标波兰A2高速公路A、C两个标段。
原材料价格大幅提升、本地设备租赁价格昂贵、因设计忽略雨蛙通道将追加10%的项目投资等等因素积累,项目进行到中期,中海外不得不向波兰方面要求追加2.5亿美元工程款,但波兰政府依据《公共采购法》拒绝了这一请求。
由于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拨付困难,严重超支,继续做完预计亏损3.94亿美元,最终中海外选择放弃该工程,联合体面临2.71亿美元的索赔和罚款。
中海外为该项目赔光了家底,总经理被撤职,中国中铁被国资委严肃问责。
本想波兰雨蛙美味到口,没想到反给波兰雨蛙倒咬一口。
3.中国中建巴哈·玛度假村在金融危机中失去美国赞助后,巴哈·玛度假村项目被中国中建美国有限公司接手。
该项目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25亿美元,中建美国公司也斥资1.5亿美元购买该项目股权。
中海外遭巨额索赔中国企业海外巨亏案例资料讲解
中海外遭巨额索赔中国企业海外巨亏案例COVEC是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下称“中海外”)的英文缩写,现在波兰已声名狼藉。
从今年5月起,因中海外联合体在A2高速公路项目中拖欠费用,引发多起分包商游行示威与烧砸办公场所等暴力事件,招来波兰政府、媒体及社会对中国企业的广泛批评,多个与中波有关的投资项目搁浅。
6月初,位于北京的中海外总公司最终决定放弃该工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中海外联合体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约合25.45亿元人民币)。
7月20日,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法律科主任特罗森斯基向记者透露,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已向中海外以及联合体发出索赔律师函。
同时,该管理局也已向于2009年出具“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的中国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出律师函,并已收到这两家银行回复的收件确认函。
特罗森斯基表示,这只是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索赔的“第一步”,“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计算损失。
”此前,波兰高速公路局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的索赔估算为7.41亿兹罗提(约合17.51亿元人民币),同时禁止联合体四家公司三年内参与波兰市场的公开招标。
目前还有多家分包商和供应商向波兰法院对中海外联合体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拖欠的工程款项。
而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也于近日被撤职。
同时,国资委已于两周前,委托审计机构进驻中海外北京总公司,对其进行独立审计。
一场原本为打入欧洲市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赢得的工程,为何如此惨淡收场?1为了欧洲市场中海外采用了标准的“中国打法”,先报低价,再通过变更将价格慢慢抬上去一开始就算错了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非常想拿下A2这个合同。
A2高速公路连接波兰华沙和德国柏林,是打通波兰和中西欧之间的重要交通要道。
因为波兰2012年6月和乌克兰联合举办欧洲足球杯,这条路招标时要求必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建成通车。
中国中铁全资拥有的中海外,是中国最早实施非洲援外项目以及开展境外承包工程的公司之一,在海外承揽过1000多个项目,但主要集中在非洲,直到近年才在新加坡、圣卢西亚等亚洲和北美洲国家拿到三四个项目。
a股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
a股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2012年,中石化宣布以15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石油公司诺华石油的资产,这被视为中国企业迄今为止在海外的最大一笔并购交易。
中石化希望通过收购诺华石油的资产,能够实现扩大国际业务规模、推动国际化战略的目标。
然而,这笔交易最终以失败告终,中石化损失了数百亿美元。
一、并购背景1. 中石化的海外并购历程中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主要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石化企业之一。
自2000年代初以来,中石化开始大举向海外发展,积极进行海外并购,以实现国际化战略目标。
2. 诺华石油的资产诺华石油是加拿大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拥有大量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主要业务涉及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
3. 并购意图中石化希望通过收购诺华石油的资产,进一步扩大在全球石油市场的份额,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并购过程1. 收购方案中石化提出收购诺华石油100%股权,总价值150亿美元。
该交易被认为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史上最大的一笔。
2. 谈判过程中石化和诺华石油就收购事宜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双方就收购价格、资产规模、合作模式等方面展开充分的讨论。
3. 签署协议最终,中石化和诺华石油达成一致,签署了收购协议。
根据协议,中石化将以现金支付150亿美元,获取诺华石油全部资产。
三、并购失败原因1. 石油价格波动自2012年至2014年,全球石油价格不断波动,大幅下跌。
这导致中石化收购诺华石油的资产后,面临石油市场的巨大压力。
2. 资产估值不准确中石化在收购诺华石油之前,并未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对于诺华石油的资产估值不准确。
实际上,诺华石油拥有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规模被高估了。
3. 经营管理困难中石化作为中国国有石油公司,与诺华石油的经营管理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收购后的整合困难。
中石化未能有效地管理诺华石油的资产,导致产能利用率低下。
4. 政治风险中石化收购诺华石油的过程中,受到了加拿大政府的监管和审查,政治风险较高。
中海外遭巨额索赔 中国企业海外巨亏案例
中海外遭巨额索赔中国企业海外巨亏案例COVEC是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下称“中海外”)的英文缩写,现在波兰已声名狼藉。
从今年5月起,因中海外联合体在A2高速公路项目中拖欠费用,引发多起分包商游行示威与烧砸办公场所等暴力事件,招来波兰政府、媒体及社会对中国企业的广泛批评,多个与中波有关的投资项目搁浅。
6月初,位于北京的中海外总公司最终决定放弃该工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中海外联合体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约合25.45亿元人民币)。
7月20日,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法律科主任特罗森斯基向记者透露,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已向中海外以及联合体发出索赔律师函。
同时,该管理局也已向于2009年出具“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的中国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出律师函,并已收到这两家银行回复的收件确认函。
特罗森斯基表示,这只是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索赔的“第一步”,“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计算损失。
”此前,波兰高速公路局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的索赔估算为7.41亿兹罗提(约合17.51亿元人民币),同时禁止联合体四家公司三年内参与波兰市场的公开招标。
目前还有多家分包商和供应商向波兰法院对中海外联合体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拖欠的工程款项。
而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也于近日被撤职。
同时,国资委已于两周前,委托审计机构进驻中海外北京总公司,对其进行独立审计。
一场原本为打入欧洲市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赢得的工程,为何如此惨淡收场?1 为了欧洲市场中海外采用了标准的“中国打法”,先报低价,再通过变更将价格慢慢抬上去一开始就算错了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非常想拿下A2这个合同。
A2高速公路连接波兰华沙和德国柏林,是打通波兰和中西欧之间的重要交通要道。
因为波兰2012年6月和乌克兰联合举办欧洲足球杯,这条路招标时要求必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建成通车。
中国中铁全资拥有的中海外,是中国最早实施非洲援外项目以及开展境外承包工程的公司之一,在海外承揽过1000多个项目,但主要集中在非洲,直到近年才在新加坡、圣卢西亚等亚洲和北美洲国家拿到三四个项目。
中国建企海外工程项目成亏损案例
中国建企国外工程项目成损失事例1背景在接手沙特轻轨项目从前,中铁建已在国外市场历练 30 余年,此时俨然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工程承包商,中铁建也正向“世界建筑业的领军者,全世界最具竞争力的大型建筑公司”的目标迈进。
但是这条仅 18 公里的轻轨线改变了这全部,而这已创下了中国在国外建设项目的最大损失记录。
随之而引起的是中公公众(特别是中小股民 )的激烈不满,究其原由就是其巨额损失会由谁来买单,此处点到为止,大家不言自明。
中铁建在中东马失前蹄给中国国外公司敲响了警钟,而他在中东打拼奋斗的历程是中国工程类公司在国外发展的缩影:经过中国式援建翻开世界之窗的中国承包商们,在面对复杂的现代商业环境时需要付出更多的智慧。
中铁建在麦加的教训也给所有期冀在中东掘金的中国公司上了一课。
2原由中铁建在沙特拥有十年的基础,也吃过亏,应当熟习这里全部的游戏规则,可是中间铁建在 2010 年年初就已经核算出巨亏,却没法依据商业逻辑实时踩刹车,而是明知巨亏还要讲其达成,可否刹车已经不是中铁建可以左右的。
这应当算是巨亏的一个客观原由,政治要素起决定作用。
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对于这个轻轨项目最开始夺标呼声最高的也并不是中铁建,而是沙特当地实力最强的铁路建设公司,当年沙特公司报出 200 亿的高价,而中铁建却报出 120 亿的廉价,这难免让人思疑中铁建能否能达到世界标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 120 亿是依据国内广州轻轨的招标成本测算出来的,这就是巨亏的一个主观原由,因为中铁建没有全面考虑当地条件与国内的差别而惹起报价的强盛偏差。
问题还在于, 2009 年正式签约到 2010 年 11 月达成 35%的运能,留给中铁建的工期只有 20 个月,这在国内还算富裕,但这里是沙特 ----一个工作节奏慢的稀罕的国家。
事实证明不论是人员配置仍是工作态度中铁建都没做好准备,随之而来的不确立要素让这个项目变为了不行能达成的任务。
1 / 2旋即,沙特业主方的一个设计更改让全部变得不行逆转起来,两方的商定是在 2010 年 11 月 13 日开通营运,要达到 35%运能,在这一点上中铁建的理解是开通 35%运能,在车站建设方面只要开通 4 个车站就能知足业主要求 ;但业主以后要求他们九个站在 2010 年 11 月就所有开通,这直接致使了工期的吃紧,而以后业主又在技术设施方面的要求更改达到了让人不行理喻的地步。
中国企业近年来部分海外金融投资亏损案例
中国企业近年来部分海外金融投资亏损案例1、案情——中信泰富事件(2008年)背景介绍: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的前身泰富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991年泰富正式易名为中信泰富。
中信泰富的业务集中在香港及广大的内地市场,业务重点以基建为主,包括投资物业、基础设施(如桥、路和隧道)、能源项目、环保项目、航空以及电讯业务。
案情简介:中信泰富2008年10月20日宣布,集团为了澳洲铁矿石项目进行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已引致亏损共8.07亿港元,而仍在生效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按公平价定值的亏损更高达147亿港元。
10月21日,中信泰富股价全日暴跌。
截至收盘,中信泰富开盘报9.00,收盘报6.520,下跌8.00,跌幅55.10%。
而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中信泰富股价为14.52。
中信泰富因经营钢铁业务一直拥有澳元外汇合约,以寻求平抑澳元波动对铁矿石价格的影响,但该公司订立的合约背离了对冲的原则,随后造成了巨额损失。
根据今年3月25日中信泰富公布的2008年全年业绩,该公司去年亏损127亿港元,其中外汇损失159亿港元。
2009年,中信泰富创始人荣智健因之辞去董事及主席之职。
——国航、东航失手燃油期货(2008年)背景介绍: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AirChina”),简称“国航”,其前身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成立于1988年。
2004年9月30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作为中国航空集团控股的航空运输主业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在北京正式成立。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China Eastern Air Holding Company,CEAH)于2002年10月11日成立,是以原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原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原云南航空公司组建而成,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我国三大骨干航空运输集团之一。
案情简介:2008年,东航和国航在航油套保合约上遭受了公允价值的巨亏。
中海外波兰工程折戟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启示
工程 失败 。本文通过对失败原 因的 踵而至 ,首先 是延期付款 问题 , 由 际市场 的一系列建议 。 外也 因此不断拖欠分包 商款 ; 其
归纳总结 ,提 出了我国企业走 向国 于波兰投 资机 构付款不及 时, 中海 缺 乏 清晰 地 认 识 国际投资是跨 出国门的投资行
一
能需要调整的 内容承包方可 以与业 署合同总价 4 . 5 亿美元、合 同工期 不高而且是进军欧洲 的重要机遇 的
主方在合 同中做出约定, 按照惯例 , 上都可 以找到,如企业的法人治理 详细汇报 ,接受国家相关机构 的风 情况属实 ,取得现场工程师的认可 结构不合 理 , 机 构重叠 , 权 责不清 , 险监督 ,这其实相 当于给企业 自身 及业 主方 同意后 即 可相 应调 整 报 企业 内部审计制度不严格,决策机 装上一道风险安全 门槛 。 从波兰 A 2 价, 当然一般是追加报价 。 在 国内和 制透明度差 , 没有风险评估 系统 , 内 高速公路案和沙特麦加轻轨案中可 非洲 ,我国公司一般都喜欢这么操 部监 督缺乏力度等。中海外一直沿 以看 出,目前中国企业还非常缺 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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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样升
三峡 大 学
中海外波兰工程是是 中国中铁 3 2 个月的 A 2 项目A 标、 C标段施工 投 标 活 动 由于 自己的失 误连 连 最 终 走向欧洲工程市场的试验场 ,按照 总承包合同。这 是迄今为止 中铁系 折戟 。 技术要求 ,该工程应该会有一个 圆 统在欧盟 国家投标成功的第一个大
程必须在 2 0 1 2年 5月 3 1日前 完
付晨、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付晨、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16【案件字号】(2020)鲁11民终3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红王春燕刘丽艳【审理法官】李红王春燕刘丽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付晨;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当事人】付晨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付晨【当事人-公司】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高玉裕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成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高玉裕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成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高玉裕王成【代理律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付晨【被告】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上诉人以上诉人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侵权书证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上诉人以上诉人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被上诉人应对其解除与上诉人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首先,上诉人作为被上诉人的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应当接受被上诉人的用工管理,遵守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
被上诉人提交《员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学习记录,能够证明上诉人应当知道公司相关请假程序、旷工后果等规定。
国际贸易索赔案例
国际贸易索赔案例在国际贸易中,贸易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当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发生争议时,索赔案件就变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贸易索赔案例,以说明其复杂性和影响。
案例一:美国钢铁产品运输问题在这个案件中,美国一家钢铁公司向中国一家买家出售了大量钢铁产品。
然而,由于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钢铁产品在运输途中受损。
买家认为这是卖家的责任,要求其进行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索赔案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来解决。
首先,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
最后,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以诉诸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构,如世界贸易组织(WTO)。
案例二:欧洲食品安全标准争议这个案例涉及到欧洲国家与亚洲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
欧洲国家宣布了一项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必须符合其标准。
然而,亚洲国家认为这是一种贸易壁垒,削弱了他们的出口竞争力。
在这种情况下,亚洲国家可以提起索赔并要求欧洲国家放宽其食品安全标准。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考虑诉诸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构进行仲裁。
这个案件对食品出口国家和进口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涉及到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平衡。
案例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知识产权侵权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争议类型。
例如,一个国家的公司可能在世界其他地方销售侵权产品,侵犯了他人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提起索赔要求赔偿。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在被告所在国寻求法律救济,起诉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
当然,还可以考虑诉诸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寻求跨国争议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索赔案例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涉及到贸易纠纷的解决和争议双方的权益保护。
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可以解决许多贸易争议。
然而,对于更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依靠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构来提供公正和客观的解决方案。
十大有影响力仲裁案例
十大有影响力仲裁案例1. 菲律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仲裁案(2013年-2016年)这是菲律宾对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提起的仲裁案。
菲律宾声称中国在南海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要求仲裁法庭做出裁决。
然而,中国坚持不接受仲裁,并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
2. 阿根廷与英国马尔维纳斯群岛争端仲裁案(1982年)这是阿根廷和英国之间关于马尔维纳斯群岛(福克兰群岛)主权的仲裁案。
阿根廷声称该群岛属于其领土,但英国则坚持主权归属于自己。
最终,英国在1982年的马尔维纳斯群岛战争中击败了阿根廷,继续控制该岛。
3. 英国与美国关于苏伊士运河国有化的仲裁案(1956年)苏伊士运河的国有化引发了英国和美国的争议,这两个国家是运河的主要股东。
英国和美国将争议提交给了国际法院,并最终达成了解决方案,允许埃及国有化运河,但确保了航道的公平和无歧视使用。
4. 阿根廷债务违约仲裁案(2014年)阿根廷违约引发了与债权人之间的争议。
仲裁庭裁定,阿根廷必须支付债权人全部应付的金额,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这个案例对国际债务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引发了对主权债务违约的讨论。
5. 朝鲜与韩国海战仲裁案(2002年)朝鲜和韩国之间发生的海战事件引发了两国之间的争议。
争端通过第三方仲裁解决,仲裁庭宣布朝鲜应对袭击韩国军舰负责,并支付赔偿金。
这个案例对朝鲜和韩国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6. 荷兰与俄罗斯股东权益仲裁案(2014年)荷兰的一家公司在俄罗斯的投资遭到了俄罗斯政府的干预,导致该公司遭受了损失。
该公司将争议提交给了仲裁庭,仲裁庭裁定俄罗斯政府应对公司进行补偿。
这个案例对国际投资者保护产生了重要影响。
7. 美国与加拿大木材争端仲裁案(1982年-2006年)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关于软木木材出口的争端持续了多年。
争端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庭裁定加拿大政府对美国木材行业进行补偿。
这个案例对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8. 日本与韩国慰安妇问题仲裁案(2012年)韩国慰安妇问题引发了与日本之间的争议。
央企海外投资失败案例
央企海外投资失败案例
【财新网】中铁建沙特轻轨项目净亏逾41亿元,损失由国家补贴。
这已不是第一次中国企业,特别是央企在海外遭遇巨亏,财新网对近年来著名的中国企业海外巨亏的案例统计如下:
时间企业外海投资项目亏损情况
2010年6月中钢集团澳大利亚Weld Range铁矿石项目项目暂停,具体损失暂无统计
2010年10月中国铁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预计净亏损41.48亿元
2008年3月中国兵装天威新能源收购美国Ho ku公司预付7900万美元货款,后又投入近1亿美元,具体损失暂无统计
2009年年底中化集团在海外投资的3个油气田项目累计亏损1526.62万美元
2009年9月中国中铁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合同总额4.47亿美元,具体损失暂无统计。
中海外波兰项目失败的经验教训
中海外波兰项目失败的经验教训一、中海外波兰项目进展概况波兰A2高速公路连接波兰华沙和德国柏林,是打通波兰和中西欧之间的重要交通要道。
2009年9月,中海外和中铁隧道联合上海建工集团及波兰德科玛有限公司中标最长的A、C两个标段,总里程49公里,总报价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72亿美元)。
中海外联合体夺标的报价低于政府预算一半以上,一度引来低价倾销的讼争。
但现在,工期已经过去一大半,而工程量只完成不到20%。
中海外承认,要按13亿兹罗提的报价如期完工是不可能的事。
6月初中海外总公司最终决定放弃该工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中海外联合体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
波兰业主则给联合体开出了7.41亿兹罗提(约合2.71亿美元)的赔偿要求和罚单,外加三年内禁止其在波兰市场参与招标。
联合体中的波兰合作伙伴德科玛公司,亦可能在业主方的强硬追索下破产。
二、主要失败原因1、中海外公司在投标期间没有事先仔细调查和研究工程的地质情况以及研究当地法律、经济、政治环境等情况,准备工作不充分,打了一场无准备之仗,为后续出现的各种情况埋下了伏笔。
2、管理失控及联合体内部矛盾重重,联合体内部中,中海外与上海建工的合作基础不牢靠,在投标前没有明确各方的职责和具体分工,联合体中的当地公司也缺乏必要的支持,由于联合体内部的矛盾和相互协作的不顺利,导致后期合作方出现了分歧和裂痕,另外在工程实施中对分包商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
3、一方面寄希望于低价中标,后期靠变更和索赔追加费用,但在合同中有关因工程成本和工程数量增加而引起的价格调整条款被业主删除。
相当于与业主波兰公路管理局签下了总价锁死的合约,以致后期因原材料涨价、工程数量激增、成本上升、工程变更及工期延误都无法从业主方获得补偿。
4、没有仔细研究合同和附件,忽略了在执行期间潜在的风险,在投标期间和签订合同后,没有及时对当地咨询公司所作的设计进行吻合性检算,而导致后期工程数量发生巨大变化时,无法获得索赔。
G外高桥案例分析(审计)
普华永道在 2003 年和 2004 年都对 G 外高桥出 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现在看来,审计意见书失实, 更为严重的是,两次对 G 外高桥的此笔保证金进行审计 时,审计人员都没有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控制函证过程, 而是把函证信交给挪用资金的参与者即 G 外高桥的财务 经理助理全权处理。正是因为函证过程中的失误, G 外 高桥认为普华永道应对公司的损失负责。在 2005 年 8 月, G外高桥的律师发出律师函,要求对G外高桥的损失赔偿 事宜进行谈判,在同年 9 月的回复函中,普华永道断然 否认了其对 G 外高桥损失的责任,并拒绝就赔偿事宜进 行协商。双方再无沟通,此后, G 外高桥依据审计合同 中的约定选择了仲裁的方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请仲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 不保持,对重要的业务和实物不予关注;对注册会计师而言, 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执业准则或没有按执业准则的基本要求 执行审计。
在本案中,普华永道没有遵循应 有的谨慎性原则,在对重要的货币资金进行审 计时,将询证函的发出和收回控制在客户手中, 没有表现出一个注册会计师应有的专业胜任能 力。但是否询证不当就应该算作重大过失呢? 我们的观点是否定的。由于询证不当,可能造 成该询问事宜造成错漏,但要视该询证项目的 重要性而定。如果该询证项目十分重要,则普 华永道的做法就应该是重大过失,但如果该询 证项目重要性不是很大,那么不应该构成重大 过失。
会计师承担补充责任
焦点二 普华永道是否应该赔偿?
从四个方面分析:
① 不实报告 ② 注册会计师的过失 ③ 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④ 会计师事务所的过失与损害 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虽然由于普华永道的重大失误而造成此次审计失败,但普华永道不应 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侵权责任,有四个法律要件,即存在 不实报告、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利害关系人的损失、会计师事务所的过 失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年度十大经典仲裁案例
年度十大经典仲裁案例一、美国与伊朗的财产争端案这是一起关于美国和伊朗之间财产归属权的争端案。
伊朗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革命后,冻结了许多美国投资者在伊朗的财产。
美国投资者随后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返还其被冻结的财产。
仲裁庭最终裁决,伊朗政府应返还被冻结的财产。
二、中俄天然气供应合同案此案涉及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天然气供应合同纠纷。
中国公司声称,俄罗斯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按时供应天然气,导致中国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仲裁庭认定,俄罗斯确实违反了合同条款,并责令俄罗斯支付巨额赔偿金。
三、德国与西班牙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案这是一起关于德国和西班牙之间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争端案。
西班牙政府在2010年修改了该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导致德国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德国投资者随后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获得赔偿。
仲裁庭最终认定,西班牙政府的政策修改违反了国际投资协定,并判决西班牙支付赔偿金。
四、中国与菲律宾的南海争端案此案涉及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南海领土争端。
菲律宾政府声称,中国非法侵占了菲律宾的领土,并损害了菲律宾的渔业和能源资源。
菲律宾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裁决中国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
仲裁庭最终裁决,中国的南海行为违反了菲律宾的主权权益,并判决中国应停止相关活动并赔偿菲律宾。
五、沙特阿拉伯与卡塔尔的石油供应争端案这是一起关于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之间石油供应合同纠纷的案件。
沙特阿拉伯声称,卡塔尔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供应石油,导致沙特阿拉伯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仲裁庭最终裁决,卡塔尔确实违反了合同条款,并责令卡塔尔支付巨额赔偿金。
六、英国与欧盟的脱欧合同解释争端案此案涉及英国与欧盟之间关于脱欧协议的解释争端。
双方在脱欧谈判中就部分条款的解释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仲裁庭最终裁决,解释争端应根据国际法原则进行处理,并提出具体的解释建议。
七、日本与韩国的历史战争赔偿争端案这是一起关于日本与韩国之间历史战争赔偿的争端案。
韩国受害者及其家属声称,日本在二战期间犯下了战争罪行,并要求日本赔偿受害者。
触动央企“海外神经”问诊央企海外贪腐新病
触动央企“海外神经”问诊央企海外贪腐新病作者:张春续王团辉来源:《祖国》2013年第17期目前不少报道都推测中石油“窝案”或涉及中石油海外资产,而央企海外贪腐这头曾被“视而不见的大象”也由此进入公众视野。
“海外背景”成“石油系窝案”一大特色中石油的海外业务在此次涉案官员所辖业务里占很大比重。
涉案5人的學习和工作经历高度重合被广泛讨论,而他们所涉及的业务也同样值得玩味。
“勘探与生产业务”和“海外业务”是他们工作经历里两个避不开的关键词。
无论是石油设备,还是海外各类收购项目的投资,皆与中石油每年高额的“勘探与生产”支出费用密切相关。
2012年,中石油“勘探与生产”板块的资本性支出高达2272亿元。
而2012年中石油在“勘探与生产”板块上的这部分开支,主要用在了购买加拿大油气区块的矿区权益、伊拉克哈法亚和鲁迈拉油气开发项目的资本性投入,以及交易对价42.1亿美元的意大利埃尼石油的埃尼东非公司28.57%的股权。
而此次涉案的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在执掌中石油时,其主要业绩就是加快了中石油“走出去”步伐。
2009年开始的一系列伊拉克油气服务合同大招标,中石油以低价连续中标,一跃成为在伊拉克运营的最大外国石油公司。
而蒋洁敏在几次招标中都担任了最后拍板的“关键先生”。
另一位被调查的李华林也有海外工作背景,兼任了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和中油国际(哈萨克斯坦)公司总经理,主管的正是中石油的海外业务。
而目前中石油集团产能有40%都来自海外。
实际上,中石油这些海外业务一直以来都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就在不久前的6月底,还出现过一条关于中石油的新闻。
消息涉及到美国歌手珍妮弗·洛佩兹,这位唱片明星在今年6月的一个活动上登台表演,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是活动的组织方和主要出资人。
在活动中,洛佩兹向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献唱了一曲特别的“生日快乐”歌。
而西方人认为别尔德穆哈梅多夫是一位独裁者,因此严厉抨击洛佩兹。
国际工程亏损案例——中国公司在波兰
中海外波兰项目巨额亏损中国中铁也差钱2011-06-27 02:56:14 来源: 《新世纪》-财新网有465人参与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0)这样的路有必要修下去吗?对中海外而言,终止项目面临2.71亿美元的索赔和罚款,做下去则要亏损3.94亿美元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海外)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
6月13日,业主方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宣布解除与中海外签署的工程承包协议,并可能向中海外索取7.41亿波兰兹罗提(约合2.71亿美元,17.51亿人民币)的赔偿和罚款,同时禁止中海外三年内参与波兰的公开招标。
中海外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601390.SH,下称中国中铁)下属专门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全资子公司。
这个声明来得有些突然。
三天前,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还在官网上表示,正与中海外谈判沟通,称“中国公司将加快A2高速公路的建设,相信工程能够如期完工”。
谈判显然没能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波兰A2高速公路A、C标段项目(下称A2高速公路)曾是中海外与欧洲数家竞争对手竞相追逐的“香饽饽”。
2009年9月,中海外以低于政府预算一半多的价格中标拿下,将之视为进入欧洲高端基建市场的重要切入口。
其时,中国的高铁盛宴正如火如荼,整个基建市场都沉浸在大跃进的气氛中。
这桩现在看起来激进的投资,对于彼时的中海外及其母公司中国中铁来说,却是一个吸引投资者的好题材。
但是,现在这一项目已变成中海外的“烫手山芋”——终止项目面临波兰当局的巨额索赔与罚款,坚持把工程做下去则需承担高达3.94亿美元(约25.45亿人民币)的亏损。
由于近年来原材料、人工、汇率等成本骤升,加之施工过程中多项重大工程量变更没有获得波兰政府补偿,中海外该项目严重超支,面临巨额亏损。
而市场情况与两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腐败案东窗事发,国内高铁建设大干快上的局面戛然而止;同时,国内宏观政策收紧。
双重因素叠加,导致铁路企业与铁道部之间正常的工程结算受到影响,原先“不差钱”的中国中铁资金捉襟见肘。
中海油新加坡巨亏案例分析
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巨亏一.案例介绍: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由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
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十分困难,一度濒临破产,而后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一举扭亏为盈,从单一的进口航油采购业务逐步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业务。
经过一系列扩张运作后,公司已成功从一个贸易型企业发展成工贸结合的实体企业,实力大为增加。
短短几年间,其净资产由1997 年的16 . 8 万美元猛增至2003 年的1 .28 亿美元,净资产增长了700 多倍,公司于2001 年12 月6 日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
同时也是新加坡“全球贸易商计划”的成员。
挂牌上市后,其股价也是一路上扬,市值超过65 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石油业的第四大巨头,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一时成为资本市场的明星。
公司几乎100 %垄断中国进口航油业务,同时公司还向下游整合,对相关的运营设施、基础设施和下游企业进行投资。
通过一系列的海外收购活动,中国航油的市场区域已扩大到东盟、远东和美国等地,成为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实施跨国经营的一个成功典范。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在取得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 0 03 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意在希望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利用衍生工具的保值和锁定价格的功能,降低其在国际市场中进行石油交易的价格风险。
但事与愿违,在2003 至2004 期间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并且采用多种手段掩盖其交易事实,期间陈久霖和日本三井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和新加坡麦戈利银行等订了期货交易场外交易合约即OTC 。
陈久霖卖出看涨期权,赌注每桶38 美元。
从2003 年下半年,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就开始交易石油期权,最初涉及200 万桶石油,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在交易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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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外遭巨额索赔中国企业海外巨亏案例COVEC是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下称“中海外”)的英文缩写,现在波兰已声名狼藉。
从今年5月起,因中海外联合体在A2高速公路项目中拖欠费用,引发多起分包商游行示威与烧砸办公场所等暴力事件,招来波兰政府、媒体及社会对中国企业的广泛批评,多个与中波有关的投资项目搁浅。
6月初,位于北京的中海外总公司最终决定放弃该工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中海外联合体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约合25.45亿元人民币)。
7月20日,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法律科主任特罗森斯基向记者透露,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已向中海外以及联合体发出索赔律师函。
同时,该管理局也已向于2009年出具“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的中国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出律师函,并已收到这两家银行回复的收件确认函。
特罗森斯基表示,这只是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索赔的“第一步”,“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计算损失。
”此前,波兰高速公路局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的索赔估算为7.41亿兹罗提(约合17.51亿元人民币),同时禁止联合体四家公司三年内参与波兰市场的公开招标。
目前还有多家分包商和供应商向波兰法院对中海外联合体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拖欠的工程款项。
而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也于近日被撤职。
同时,国资委已于两周前,委托审计机构进驻中海外北京总公司,对其进行独立审计。
一场原本为打入欧洲市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赢得的工程,为何如此惨淡收场?1 为了欧洲市场中海外采用了标准的“中国打法”,先报低价,再通过变更将价格慢慢抬上去一开始就算错了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非常想拿下A2这个合同。
A2高速公路连接波兰华沙和德国柏林,是打通波兰和中西欧之间的重要交通要道。
因为波兰2012年6月和乌克兰联合举办欧洲足球杯,这条路招标时要求必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建成通车。
中国中铁全资拥有的中海外,是中国最早实施非洲援外项目以及开展境外承包工程的公司之一,在海外承揽过1000多个项目,但主要集中在非洲,直到近年才在新加坡、圣卢西亚等亚洲和北美洲国家拿到三四个项目。
如果拿下A2,将不仅是中海外,也是“中国中铁系统在欧盟国家惟一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海外新闻稿)。
在A2项目之前,中海外就曾联合上海建工竞标华沙地铁二号线项目,因报价高出对手意大利-土耳其-波兰联合体10%而惜败。
2009年9月,中国中铁旗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中海外和中铁隧道联合上海建工集团及波兰德科玛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外联合体),中标A2高速公路中最长的A、C两个标段,总里程49公里,总报价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72亿美元/30.49亿人民币)。
中海外的撒手锏是13亿兹罗提的标价,这一价格仅是波兰政府预算28亿兹罗提的46%,一时令市场震惊,近20家同业竞争对手向欧盟指控中海外联合体“低价倾销”。
这份报价同样也出乎波兰公路管理局的意料。
一位接近该局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透露,当时公路管理局招标负责人多次与内部工作人员开会,商讨中国人的合同是否真能履行。
波兰公路管理局最终决定将合同授予中海外联合体。
据一位波兰政府顾问回忆,由于中国在全球经济危机中表现出色且发展潜力大,当时波方十分希望通过该项目,为两国今后更深入的合作奠定基础。
中海外则把欧盟国家波兰视为打入欧洲市场的第一站。
一位接近中海外的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透露,“当时就是急着想先拿下来。
竞标前的勘察设计、竞标文本的法律审查、关键条款的谈判等等,中海外都认为不必过细,他们觉得这一总价应该做得下来,中国公司会有很多低成本优势。
”一些熟悉国际工程建设的业内人士在评述此次事件时说,“这是标准的‘中国打法’,就是先报低价,再通过变更将价格慢慢抬上去。
”一条公路或铁路的建设往往耗时数月甚至数年,涉及大量原材料成本的变迁、汇率的变动以至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因此往往会出现各种变更。
这些变更的范围和方式承包方可以与业主方在合同中做出约定,一般情况下,取得现场工程师的认可以及业主方同意后即可相应调整报价。
“在国内和非洲,中国公司都是这么干的,但这一套在欧洲行不通。
”后来的情况显示,中海外不清楚波兰市场的特殊性和欧洲法律的严肃性,而所有这些风险包括变更的困难早已呈现在波兰公路局发给各企业的标书之中。
欧洲建筑商之所以报出高价,就是用价格来覆盖未来各种不可控的风险。
2 不平等合约对细节的掉以轻心,导致中海外签订了这一份对自己保护不足的工程合同所有“魔鬼”都出在之前中海外掉以轻心的诸多“细节”之中。
最关键的就是2009年9月28日签署的这份合同。
即使在一向被认为“业主市场”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这一合同对于承包商的约束也显得过于严苛。
财新《新世纪》记者获得的A2项目C标段波兰语合同显示,主体合同只有寥寥四页A4纸,但至少有七份合同附件。
其中,仅关于“合同具体条件”的附件就长达37页。
招标合同参考了国际工程招标通用的菲迪克(FIDIC)条款,但与菲迪克标准合同相比,中海外联合体与波兰公路管理局最终签署的合同删除了很多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
此外,波兰业主还在合同中增加了一些条款,用以限制承包商权利。
比如,菲迪克条款规定,如果业主延迟支付工程款项,承包商有权终止合同,这一条款被明确删除。
中海外曾在今年5月向波兰公路管理局提出,由于沙子、钢材、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要求对中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但遭到公路管理局的拒绝,公路管理局的理由和依据就是这份合同以及波兰《公共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语言也是一大障碍。
波兰的官方语言是波兰语,英语在波兰人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并不普及,精通中文且具备法律和工程专业背景的翻译更是凤毛麟角。
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到,中海外联合体和公路局公路管理局签署的是波兰语合同,而英文和中文版本只是简单摘要,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中海外甚至只是请人翻译了部分波兰语合同”,并且,由于合同涉及大量法律和工程术语,当时聘请的翻译并不胜任。
一位中方工程师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造成工程大变更的原因是对当地地质条件缺乏了解,“项目说明书上的很多信息并不清晰,但由于这是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后来发生的实际工程量很难被界定为工程变更”。
由于这些变更得不到业主方的承认和相应补偿,中方不得不垫付资金以继续施工,今年4月陷入了资金链紧张,向波兰公路管理局提出调价,但对方表示要“按照合同来”。
一家央企长期从事海外工程承包的高管表示,国际工程项目竞标之前的工作非常重要,一定要进行现场勘查,对设计方案进行专业评估,同时要对各种原材料价格和工人功效进行核对。
如果使用中国工人,要根据当地法律判断中国工人在当地工作的功效变化情况;如果使用当地工人,要了解当地工人功效的历史记录;如果业主项目说明书技术标准不清晰,还要和业主通过文函往来确认具体的设计标准,“比如设计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地质条件前提下”。
这些前期工作都要做得非常细致,“否则因为你的专业素质不够导致中标后成本失控,你就只能从自己兜里掏钱,不可能从业主方获得赔偿”。
波兰公路管理局强调,中海外在签订合同之前并没有表示异议,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默认承包商已经考虑到成本上升的风险,并把上述风险包括在其竞标价格中。
3 政府关系失灵两国政治关系不能为经济决策失误兜底2009年12月15日,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联合体董事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海外大厦举行。
会议当天选举了方远明任联合体董事会董事长,郭大焕(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任副董事长,并聘任傅腾玄为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履行合同,签署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
53岁的傅腾玄的首要任务,便是主持A、C两个标段的设计工作,寻找分包商;与此同时,安排现场的具体分工,并为第二年的正式开工做好准备。
但很快,傅腾玄就领教到了合同支付条款的苛刻。
菲迪克条款规定业主应在开工前向承包商支付垫款作为启动资金。
但在中海外联合体取得的合同中,关于工程款预付的菲迪克条款全部删除,工程没有预付款,同时另外规定,工程师每个月根据项目进度开具“临时付款证明”,核定本月工程额,承包商则据此开具发票,公路管理局收到发票之后才付款。
据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方远明亲自到华沙,与傅腾玄一道拜访了波兰主管公路建设的基础设施部副部长拉多斯瓦夫·斯滕皮恩(Radoslaw Stepien)。
斯滕皮恩在会谈中热情有加,但并未承诺要求公路管理局预支款项。
斯滕皮恩的热情,却被傅腾玄误解为波兰方会竭尽所能为中方提供方便。
一名接近傅腾玄的波兰商人称,傅遇事常将“波兰政府非常欢迎我们,我们与他们关系很好”挂在嘴边,暗示不要着急,船到桥头自然直。
由于不了解波兰当地建筑行业操作流程,加之手头现金流吃紧,在多次与当地分包商接触时,傅不轻易决策。
“当时老傅的战术是,等着当地供应商上门求合作。
他认为,人家找上门,价格就可以再低。
”一位在2010年与其共事的人士称。
这招在欧洲并不灵。
在前述消息人士看来,中海外原本当时就可确定采购数量,支付定金,锁定一年后施工时的原材料价格,傅腾玄的拖延贻误了时机。
一位波兰商人回忆说,傅腾玄刚来波兰时,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堪忧,且同时中标的其他路段施工亦未展开,因此原材料供应并不紧张,价格尚处于低谷。
另一些“中国特色”的做法则令供应商不适。
在采访中,财新《新世纪》记者听到一些供应商抱怨,当时中海外在召集询价后,往往以“价格太高”不予回应。
但在供应商沮丧离去后,有的会接获“神秘”电话。
在电话中,对方称自己为中海外内部人士,提出“单独谈”,而见面时除了谈价以外,往往还传达出一层隐晦的意图要“回扣”。
由于启动资金捉襟见肘,傅腾玄只好着力于“节流”。
中海外原本聘请了一家当地的法律事务所担任顾问,后来傅认为价格太高服务太少而辞退,最后雇了一位要价不高、20多岁的波兰女孩来做项目律师。
翻译也择便宜的用。
一位接近该工程的波兰学者对财新《新世纪》记者描述了一个细节:有一次,一位波兰翻译帮助两位中波技术管理人员沟通,因其中文专业词汇量很不够,只得先将词汇从波兰语翻成英语,再通过字典将英语转换成中文。
整个翻译过程颇费周折,效率极低。
最后中方技术主管彻底糊涂了,频频追问:“这说的是什么?没听说过。
”而管理混乱也导致成本上升。
有两位联合体中的中方工程师举例说,在波兰,设备分包商的酬劳是按小时计算,“而中方总是稀里糊涂,波兰设备分包商写多少小时就是多少小时,经常出现一天被写成工作16个小时,甚至24个小时。
”此外,波方的工程师对质量要求极为严苛,有些地方中方认为做一半厚度即可,波方不同意,要求按合同来,中方也因此抱怨波方“过于保守”,但中方工程师没有当地从业资格,最终只能听波方工程师的。
更多的沟通障碍来自对环保的认识。
2010年9月,负责C标段设计的波兰多罗咨询公司多次向中海外邮件交涉,要求中海外在做施工准备时必须妥善处理“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