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水分监测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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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土壤水分监测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主编单位(签章):水利部水文局
2012年6月6日
一、制修订背景
土壤墒情是反映农作物受旱状况的一项直接的重要指标,也是分析旱情演变规律和开展抗旱灌溉的重要依据。目前,北京、天津、山东、重庆、河北、山西等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部门现有土壤墒情站约1768个,其中人工监测站831个,自动监测站937个。这些墒情监测站点提供的墒情信息在近年来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墒情自动监测设备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缺乏规范的市场准入机制,带来自动墒情监测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在当前我国干旱灾害呈现频发和重发的态势,抗旱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急需加强有关产品开发、质量标准研究、市场准入机制建立等基础技术工作,从而提高土壤水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为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因此,制定水利行业标准《土壤水分监测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是十分必要的。
《土壤水分监测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分类及组成、基本参数、通用技术条件、试验方法、安装要求等。该标准由国家防办作为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为主编单位。鉴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按部领导要求,主编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土壤水分监测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编制,统一土壤水分监测仪器产品技术要求,作为二期工程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的项
目标准先期投入生产应用。
二、制修订过程
1、2012年1-2月,项目前期准备,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2、2012年3月8日:项目启动会议,部署标准编制工作及完成标准编制技术大纲,进行大纲审查。
3、2012年3月10日~5月31日:收集国内外土壤墒情监测仪器及已开展的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应用情况,分别到重庆、江西、辽宁、吉林等省市进行专题调研,编制完成标准初稿和征求意见稿。
4、2012年6月1日~7月20日:征求意见,修订形成《标准》送审稿。
5、2012年7月21日~8月31日:修改完善,完成《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形成报批稿及各类技术文档。作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标准先期报批使用,此后按水利行业标准颁布。
三、对主要条文的背景、指标来源与可靠性等进行说明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制格式要求,主要技术指标依据水利部水文局2009-2011年组织开展的两期“国内外主要土壤水分传感器对比测试研究”成果,并参考引用了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
标准,包括《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364-2006)、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基本技术条件(报批稿)(GBTXX-2012)、《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03)、自动土壤水分观测规范(试行)(中国气象局,2010)、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功能需求书(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2008)、《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1―1996)等技术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来源清晰,主要技术指标是根据目前土壤墒情监测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应用需求和野外对比测试结果等提出的。
四、与上一阶段成果主要变化对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由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急需此标准指导项目建设,建议尽快按水利行业标准颁布。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原计划安排,2012年7月份,完成征求意见,进行稿件修改,形成送审稿;8月份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以形成报批稿,报部审批,先期作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的项目标准投入使用,此后按水利行业标准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