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原因与对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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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的原因及对策

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的原因及对策

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的原因及对策一、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的现状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们过去很少把这一问题与跨国公司联系在一起,因为在中国民众的心目中,跨国公司往往意味着经营规范、诚实守信、质量可靠。

但近年来所出现的一系列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典型案件使中国民众对于跨国公司的形象产生了怀疑,同时也使众多跨国公司在华的商业贿赂活动浮出了水面。

2021年11月,朗讯中国向北京市反贪局提交了一份长达800页的文件,就其公司在中国运营中涉嫌向有关中国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进行了汇报,其中涉及到中国几大电信运营商。

2021年5月,美国司法部发表调查报告,认为美国DPC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 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

2021年 5月,有媒体报道宝洁公司曾陆续向已被取缔的全国牙防组“捐款”1000万元人民币,用途不明。

2021年 8月,法国零售巨头家乐福中国区曝出采购环节商业贿赂案,8名涉案管理人员因收“黑钱”被司法机关拘留。

2021年7月,美国司法部通报了CCI行贿案及相关涉嫌企业的名单,CCI全球工厂销售总监承认:从2021年3月到2021年8月,为了获得订单,他的手下和代理人支付总计100万美元给中国国有企业官员,公司因此获得利润约500万美元。

2021年8月,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4名员工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件中涉及买卖知识产权、倒卖原材料、高薪挖角、倒矿套利等行为,所提出的经济损失额度高达7000亿人民币。

这些著名跨国公司在中国所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不仅影响了跨国公司自身的声誉,干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引起了国际舆论对我国商务环境的不利评论,进而影响我国国际形象。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商业贿赂问题的严重性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了商业活动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它破坏了公平竞 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危害到企业的生存。
商业贿赂的隐蔽性
商业贿赂往往以各种隐蔽的方式存在,如提供回扣、好处费等,难 以被发现和取证。
商业贿赂整改的必要性
商业贿赂整改是打击腐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商业道德水平的重 要举措,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诚信体系
建立诚信档案
为涉案企业建立诚信档案,记录 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供
公众查询和监督。
加强信用管理
将商业贿赂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 价体系,与银行贷款、税收优惠 等挂钩,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
法规。
推行廉洁认证
在招投标、采购等环节推行廉洁 认证,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 业取消资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
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
强化监管机制
完善监管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 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实现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全方位
监管。
加强信息公开
推行阳光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工 程项目等领域的招投标信息,增加 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防止权力寻租 。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鼓励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对提 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激发社 会监督的积极性。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总结词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详细描述
商业贿赂问题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该共 同搭建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以便更好地发现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该平台可以包括企业信息公示 、行贿黑名单、司法判决等信息,同时也可以提供举报渠道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医药商业贿赂成因及对策

医药商业贿赂成因及对策

医药商业贿赂成因及对策
医药行业是一个与人们健康息息相关的重要行业,然而,也正因其
特殊性,商业贿赂等不道德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


文将探讨医药商业贿赂的成因以及相应的对策。

成因分析:
1. 利润驱动:医药企业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可能会通过非法手段
向医生、医疗机构等进行贿赂,以获取更多销售机会。

2. 企业文化问题:一些医药企业存在道德风险,缺乏廉洁从业观念,导致了商业贿赂的滋生。

3. 信息不对称:患者对于药品的选择依赖于医生的处方,医生的选
择又可能受到企业的影响,从而产生商业贿赂现象。

对策建议:
1. 加强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医药企业行为的监督力度,对
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形成有效的威慑。

2. 强化企业自律:医药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
教育和培训,树立廉洁从业意识。

3. 完善处方审核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独立的处方审核机制,杜绝
商业贿赂对医师开处方的影响。

4. 提升患者知情权: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其识别商业贿赂
行为的能力,增强维权意识。

结语:
医药商业贿赂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

只有通过加强管理监管、企业自律、完善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医药商业贿赂问题,维护医药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浅析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第一篇:浅析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

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以及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绝迹的商业贿赂行为又重新出现和泛滥,成为严重破坏经济秩序,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为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社会公害,运用党纪、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党的形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笔者现就国有企、事业单位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谈几点自己的肤浅看法。

一、商业贿赂犯罪产生的原因(一)唯利是图是从事商业贿赂的主观动机。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它始终激烈地存在于市场商品交易之中。

一些参与竞争的经营者为了通过“捷径”,取得比其他经营者更大的优势,往往抛开应有的商业道德,违背正当的竞争规则,利用少数人的贪财心理,暗中以金钱或其他好处贿赂交易对方的负责人或对交易有影响的其他个人。

追根求源,经营者愿意冒违法犯罪的风险,直接暗中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好处,或者唆使雇员在业务活动中,以回扣开路进行交易,其目的是为了取得交易机会,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收取回扣方为牟私利,置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于不顾,其贪婪动机更是显而易见的。

可见,唯利是图则是从事商业贿赂者的主观动机。

(二)供求失衡是产生商业贿赂的市场条件。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市场已由过去计划体制下商品短缺的卖方市场,逐渐转变为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品种数量繁多的买方市场。

尤其在国外商品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之后,现在已很难找出使用货币买不到的商品。

众多的货物在供买方选择之时,市场总会千方百计使商品循环流通,其中包括了合法与非法渠道。

可以认为,商业贿赂是供求失衡状态下,市场代谢的扭曲,然而,人们追求的供求平衡,只能是暂时的、局部的,供求矛盾却是永恒的。

为此,商业贿赂的产生,有其普遍的市场条件,制止商业贿赂的工作,也就成为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

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重要性
反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反 腐败斗争、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内容。
紧迫性
随着商业贿赂手段的不断翻新,反商业贿赂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切 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02
商业贿赂的原因分析Fra bibliotek市场竞争压力
02 诚信意识不足
企业缺乏诚信经营的理念,容易滋生贿赂等不正 当行为。
03 内部管理松懈
企业管理层对内部管理不够重视,容易使员工产 生违法违规的侥幸心理。
监管制度漏洞
法律法规不完善:商业贿 赂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 ,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 机。
监管力度不足:监管部门 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不 够,使企业产生贿赂行为 的成本较低。
信息披露不透明:企业内 部及行业间的信息披露不 充分,为商业贿赂提供了 掩护。
针对以上原因,应采取相 应的整改措施和对策,从 源头上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的发生。
03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制度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反商业贿赂政策,明确禁止员工接受或提供贿 赂,并对违反者进行严厉处罚。
强化市场监管
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维护市场秩序,降低企业通过贿 赂获取市场份额的诱惑。
培养健康企业文化,弘扬诚信经营
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企业应树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经营 理念,通过诚信经营赢得市场和 客户的信赖,从而降低通过贿赂
获取利益的动机。
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防 止员工利用职权进行贿赂。同时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 高员工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对策思考

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对策思考
支持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关注和参与反商业贿赂工作,形成社会监督 的大环境。
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记录企业的诚信行为,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进 行公示和处罚。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
培养企业诚信意识
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推行道德教育
在学校、企业和社会开展道德教育,提高公众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道 德认知和抵制意识。
提高经济效率
商业贿赂导致资源分配不公,部分企业通过贿赂获取更多资源,而其他企业则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治理商业贿赂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建立良好商业环境
商业贿赂破坏了商业信誉和形象,使消费者对市场失去信心。
治理商业贿赂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商业环境,提高消费者信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03
CATALOGUE
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
维护公平竞争
商业贿赂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使部分企业通过非法手段 获取利益,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治理商业贿赂可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市场透明度, 增强企业创新和竞争力。
保持社会稳定
商业贿赂破坏了社会公正和诚信原则,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
治理商业贿赂有助于树立社会公正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 度。
社会监督的力量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商业贿赂的监督和打击工作,通过舆论监督、举报奖励等方式,共同营造公平竞 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行为
01
跨国商业贿赂的危害
02
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03
合作的具体措施
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往往跨越国界,给 国家和企业带来严重的危害和损失。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商业贿赂犯 罪行为,是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公平 竞争的必要手段。

[关于工商治理商业贿赂存在问题及对策]治理商业贿赂

[关于工商治理商业贿赂存在问题及对策]治理商业贿赂

[关于工商治理商业贿赂存在问题及对策]治理商业贿赂关于工商治理商业贿赂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也愈演愈烈,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负面影响,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诚信原则,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对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投资环境,毒化社会风气,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严重阻碍。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不正当交易行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治理商业贿赂,是当前各级工商部门必须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 由此可知,商业贿赂就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利益,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商业贿赂现象的成因(一)不良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手段。

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渐得到确立,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初步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格局。

由于每个经济主体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中,不良经营者就会实施商业贿赂,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

(二)我国市场体系还处在发育不成熟阶段。

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行政干预经济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原料和辅助材料短缺的条件下,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各种手段获得行政的支持,获得项目、获得物资成为必要和可能,这也使得商业贿赂得到滋生。

浅析新时期商业贿赂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新时期商业贿赂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新时期商业贿赂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廉政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商业贿赂作为廉政工作的重点应该得到相关法律的规制,文章分析了商业贿赂犯罪形成的原因,并提出了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以期为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制度参考。

【关键词】商业贿赂;市场经济;国家人员;整治近些年,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势头强劲,在诸多的行业不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商业贿赂问题,并且这一问题进一步的扩大了。

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不仅投机钻营,甚至大肆行贿官员,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私吞国家集体财产,破坏商业运行规则,增加了反腐工作的难度。

所以,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是近年来规范市场秩序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积极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整治社会不正之风,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纯净、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涵义企业的经营者为了取得与对手相比较的竞争优势,比如说优先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贿赂对方的行为被称为商业贿赂。

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与交往日益密切,另一方面也使商业贿赂不断渗入商业交往的各个方面。

商业贿赂的泛滥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还造成了商户间的恶性竞争。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由商业贿赂带来的经济犯罪,我国刑法将商业贿赂纳入其中。

商业贿赂犯罪与经济犯罪密切相关,它是指企业或市场主体为了获得竞争优势而采取违反竞争规则贿赂政府或相关机构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犯罪形成的原因(一)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够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为市场经济体制。

新的市场规则尚未形成,却是先打破了旧的市场规则,所以在现行的经济环境下市场混乱不可避免的。

商业贿赂犯罪这一现象很容易出现了,一些人认为搞好市场竞争必须要有一些特殊手段,但是把商业贿赂等同于搞好市场竞争的特殊手段,这就有点“不正常的”,我国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制度,虽然在制度的具体的执行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会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节市场活动。

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蓬勃开展。

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在造就一批成功人士先富裕起来的同时,也催生了商人强烈的逐利欲望。

但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加之拜金主义、“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以及管理法规滞后等原因,培育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土壤。

商业贿赂犯罪已成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的社会公害。

从北仑法院2022年以来审理的与商业贿赂犯罪有关15起案件来看,这类案件有着许多共性,值得研究和重视。

下面就我院审理的该类案件作一初步分析。

一、北仑区域商业贿赂犯罪的特征1.建筑领域是非多。

在北仑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15起案件中,其中有8起案件与建筑领域有关,或涉及房产开发,或涉及公路建设,或涉及房屋拆迁等,都有着典型的商业贿赂特征。

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时机,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效劳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置到商品或接受效劳。

2.窝案、串案多。

在上述商业贿赂案件中,受贿人大多有多人参与这种非法交易,并形成利益共同体。

如上述建筑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一个基建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等环节,按规定有多道程序把关,商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行贿手段,打通多道关节。

因此在案件侦破中,利益链上的各个人员就会相继落马,发生窝案、串案现象。

3.过年、开学时节行贿多。

在已结15起案件中,除一次性行贿案件外,有10起案件的行贿人与受贿人在过年或受贿人小孩升学时机用不同数目金额进行感情联络。

逢年过节,走亲串戚,属于人之常情,此时人的抵御心理防线最为薄弱。

而选取小孩开学、升学之时,那么是行贿人抓住了父母特别关注子女教育的弱点,以关心子女教育为名,使受贿人找到了可以接受的理由。

4.行贿、受贿人中“好友〞、“牌友〞多。

对贿赂“照单全收〞的毕竟只是少数,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大多有从不认识到相识,最后成为“好友〞的过程。

浅析我国商业贿赂的成因及治理对策(一)

浅析我国商业贿赂的成因及治理对策(一)

浅析我国商业贿赂的成因及治理对策(一)摘要]目前,我国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些行业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它不但破坏了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而且影响着我国社会制度经济的健全和发展。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环境、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完善性以及立法方面的缺失等问题是我国商业贿赂形成的主要原因。

对此,应从制度改革入手,加大打击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协作机制等措施,遏制商业贿赂。

关键词]商业贿赂;市场机制;法律制度近年来,商业贿赂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尤其存在于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电信、金融、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这种隐形的非市场的人为手段破坏了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违反了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更令人担忧的是,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

目前,这一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200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定从今年开始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2006年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全国检察长会议也提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是今后检察机关的一个重点工作。

可见,加大力度治理商业贿赂,已经迫在眉睫,成为反腐败工作的热点问题。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界定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来规定商业贿赂,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是因为,倘若经营者不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参与竞争,而是通过贿赂手段购买或者销售商品,那么必然违背竞争原则,扭曲市场关系,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法学领域,我们如此界定商业贿赂:所谓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论商业贿赂及其治理

论商业贿赂及其治理

「摘要」 〔内容摘要〕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因⽽长期⼤⾏其道。

它严重危害国家的政治肌体、经济肌体,如何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受到社会各⽅⼴泛关注。

本⽂通过分析商业贿赂及其危害,并结合国外经验提出治理对策。

⼀、商业贿赂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采取秘密⼿段,向交易相对⼈的负责⼈、代理⼈、采购⼈员以及对交易业务具有决定权的⼈提供个⼈收⼊或其他报酬,以引诱他们在交易过程中作出有利于⾏贿者的决定,达到促成交易或取得经营上的便利,以挤掉同业竞争者或使⾏贿⼈处于经营优势的⾏为。

商业贿赂具有以下特征: (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其他经济组织和者个⼈。

既可以表现为经营者为了销售商品⽽向有关⼈员⾏贿,这⾥的有关⼈员包括国家机关⼯作⼈员,也包括其他经营者或个⼈;也可以表现为经营者或个⼈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介绍贿赂。

(2)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其⽬的是获得交易机会或更多利益,并排除诚实的同⾏竞争者。

如果贿赂的⽬的不是销售或购买商品,如为了解决户⼝、私放罪犯⽽⾏贿受贿等就不是商业贿赂。

(3)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的法律法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酬,具有很⼤的隐蔽性。

(4)商业贿赂的对象常为经营者的交易相对⼈和对商品成交具有决定作⽤和重⼤影响的⼈。

商业贿赂的形式 在实践中,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

回扣通常出现在商品的流通领域,如商品购销、⼟地的转让与开发、药品采购等过程中,有时也存在于建筑⼯程的承包,银⾏贷款以及为取得政府对某种经营业务的⾏政许可等领域。

在上述领域进⾏回扣的⽬的有以下⼏种: (1)为向供⽅购得市场上紧俏的商品⽽向对⽅个⼈⽀付回扣。

(2)为取得银⾏贷款⽽向信贷⼈员、银⾏经理⽀付定额回扣。

(3)为取得⼟地转让权、建筑⼯程承包权,⽽向⼟地出让⽅及项⽬发包⽅的负责⼈⽀付回扣。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总结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总结
定商业 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打击商业贿赂提供 法律保障。
增强企业诚信意识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企业诚信意识教育,推动企业建立诚信 文化,提高企业对诚信经营的认识和重视程 度。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举报商业贿赂 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氛围。
06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建立道德文化
培养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强调诚信、责任和公正,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商业 贿赂与企业文化的冲突。
建立合规体系
完善规章制度
制定严格的反商业贿赂规章制度,明确行为准则和处罚措施,使员工有章可循,不敢违规。
设立监督机构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合规执行。
严格执法和监督
商业贿赂行为通常会抬高商品或 服务的价格,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同时也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过 程中难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损害企业声誉
商业贿赂行为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影 响,降低企业的信誉度和形象,对 企业的发展和生存造成威胁。
商业贿赂的成因
01
02
03
利益驱动
企业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 ,不惜采取商业贿赂行为 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 利润。
目的和意义
本文旨在总结商业贿赂整改措施的相关经验和做法,为政府 和企业打击商业贿赂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深入探讨商业贿赂的危害、成因和整改措施,有助于提 高公众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 经济发展。
02
问题概述
商业贿赂定义
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以金钱、物品或其他服 务等形式向交易对方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贿赂的行为。
与第三方合作
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合作,共同 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提高工 作效率和质量。

商业贿赂原因与对策

商业贿赂原因与对策

商业贿赂:原因与对策关键词: 商业贿赂/原因/对策内容提要: 从犯罪学或刑事政策的角度,探讨对我国反商业贿赂之由来、商业贿赂现象之原因以及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途径。

研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情世故”、我国垄断行业太多、追求最大化利益、供求关系不平衡是产生商业贿赂的社会、制度、心理、市场原因。

而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借鉴国外反商业贿赂经验,综合治理,多管齐下。

近年来,“商业贿赂”乃是新闻媒体和社会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显然,商业贿赂并非什么新鲜事物,而是古已有之。

本文并不打算对商业贿赂问题进行完整全面研究,而仅是从犯罪学或刑事政策的角度,对我国社会中的商业贿赂现象之原因与如何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进行粗线条的探讨。

有必要说明,本文所称“商业贿赂”,泛指发生在经济交往或者商业领域的行贿与受贿,而不是指刑法学上相对于普通贿赂犯罪的商业贿赂犯罪。

一、中国反商业贿赂之由来商业贿赂(bribery in business),意指发生在商业领域的贿赂,是相对于普通贿赂而言的一个概念。

现代商业贿赂行为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西方经济活动中,其起源是西方国家的铁路运输部门为增加货运量而付给托运方或其代理人一定数额的回扣,本质上是一种为了获得高额利润而采取的一种不公正竞争措施。

2003年以来,发生在中国的几件具有重大意义的几其商业贿赂事件引发了中国全社会对商业贿赂的严重关注:其一,2003年以来。

一场关于医生收受“红包”的是否触犯中国刑法的讨论在国内各种媒体展开讨论,并由此引发了卫生系统反商业贿赂斗争的序幕。

其二,2003年12月,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因在审批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默认其妻收受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邹丽佳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原因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

治理商业贿赂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

治理商业贿赂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

治理商业贿赂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第一篇:治理商业贿赂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治理商业贿赂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解决好惩治和预防工作的难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特点与执法办案的难点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违法行为的隐蔽性。

商业贿赂行为因其破坏法律规定的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贿赂行为通常掩饰于“招投标”等正当的竞争形式之下,贿赂过程非常隐秘,他人难以知晓。

二是违法手段的多样性。

交易双方通常采用以下方式达成目的:⑴.“账外暗中回扣”,往来钱款不入账,或通过开设“账外账”、设立“小金库”等途径获得非法利益;⑵.巧立名目入账,即以“宣传费”、“劳务费”、“手续费”等项目入账,使非法所得合法化;⑶.无中生有做假账,通过虚报损耗、红票冲账或以“餐费“、礼品费”、“差旅费”等票据顶账等方式,使得账目收支持平。

三是违法案件的复杂性。

具体表现在受贿方在同一类商品上可能有多个销售方在销售不同种商品时对其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是销售方在同一商品上对多个销售对象进行贿赂。

这在医药行业表现尤为突出,一家医院在选择进院药品时,由于药品种类繁多,可能出现多个药品厂家或医药公司同时与该院发生贿赂和受贿关系。

另外,商业贿赂协议往往依靠所谓中间人的参与和支持而达成。

因此,一个案件的一条线索可能牵动很多隐蔽的涉案对象甚至是涉案群体,案中案的情况非常普遍。

商业贿赂这些特点给执法办案工作带来以下突出的困难:一是取证难。

除商业贿赂隐蔽性因素外,法律本身对行使执法权限规定不细,造成对商业贿赂行为取证难并成为办理此类案件的突出问题。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第一篇: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战略工程、系统工程,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2.加快完善法律制度,形成依靠法律制度治理商业贿赂的强大力量。

我国现有的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比较多,但是,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法律制度本身的完备性差;二是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差;三是执法主体多头且职责不清;四是制裁力度较轻;五是执法尺度不统一。

因此,目前急需在现有基本法律制度框架的基础上,有效整合法律资源和执法主体。

在当前最为重要、最为紧迫的是制定一部《反商业贿赂法》,先试行,再完善,并且严格执行,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3.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养奸。

好范文版权所有4.建立和完善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与奖励的制度。

5.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实权人物的制约和监督。

好范文版权所有6.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堵塞实施商业贿赂的渠道。

7.在全社会实施廉政文化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公众的廉洁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人人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对策之我见》第二篇:国外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商业贿赂在各国都是打击对象。

严格的法律,成熟的市场机制,全面打击的氛围,是使其危害降低到最小的必要条件。

以下介绍一些国家治理和打击商业贿赂的做法,以供学习和借鉴。

新加坡:采取一切措施减少腐败机会。

新加坡最重要、最有效的经验就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腐败的机会。

新加坡是公认的亚洲最廉洁的国家。

早在1960年,新加坡政府就修改了早年殖民时期的《预防腐败法》,到1993年共进行了七次修改。

《预防腐败法》对贪污、贿赂行为做了非常严密和具体的规定。

在证据上,对官员腐败采取有罪推定。

论述商业贿赂及其治理

论述商业贿赂及其治理

论述商业贿赂及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的社会竞争, 是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一个经济发展难题, 它的危害也引起了党和政府及人们群众越来越多的重视。

商业贿赂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影响是深远的,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存在着显著的负面影响。

研究商业贿赂的形成与发展, 表现与危害, 有效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这对于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同时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树立我国的良好国际形象、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等也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贿赂的的概念、含义及特征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而采取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式,商业贿赂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贿赂行为具有隐蔽性;2)商业贿赂行为的多样性;3)商业贿赂行为目的的明确性;4)商业贿赂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商业贿赂行为出现的原因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原因,既有经营思想上的偏差和监管不严的问题,又有法制不健全和惩治不力的问题,还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弊端等。

因此商业贿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经济主体的利益驱使;2)商品的供求失衡;3)资源的短缺滋生腐败;4)经济成份的多元化导致商业贿赂;5)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规则严重缺失,投资监督体系不健全;6)现有的法规制度没有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和强大威力。

三、商业贿赂的危害性近年来,商业贿赂在行业中不断滋生繁衍,影响面越来越宽,对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商业贿赂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商业贿赂行为违反了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原则,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商业贿赂行为使价值规律不能正常发挥作用,预期的市场目的也无法实现,还会助长其他违法行为:3)商业贿赂助长了不正之风,加剧了腐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4)商业贿赂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加大了国家的经济负担;5)商业贿赂将直接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损害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6)商业贿赂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格格不入。

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当前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及影响商业贿赂作为市场经济的顽疾,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侵害了其他合规企业的正当利益,毒化了社会风气,阻碍了诚信、创新、效率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

对企业而言,商业贿赂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破坏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社会而言,商业贿赂扭曲了资源配置,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降低了社会整体福利。

因此,我们需要下大力气治理商业贿赂问题,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导致商业贿赂的重要原因。

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源。

其次,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为商业贿赂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是商业贿赂得以存在的原因之一。

三、反商业贿赂的意见和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明确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同时,要完善举报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 强化监管力度: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要重点监督,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 建立诚信体系:推动企业建立诚信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同时,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记录企业的诚信状况,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进行公示和惩戒。

4. 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法律法规教育和诚信意识培养,让员工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员工行为规范和奖惩机制,鼓励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5. 鼓励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反商业贿赂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曝光和谴责。

6. 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反商业贿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关于商业贿赂成因、危害及治理对策的思考-精品文档资料

关于商业贿赂成因、危害及治理对策的思考-精品文档资料

关于商业贿赂成因、危害及治理对策的思考关于商业贿赂成因、危害及治理对策的思考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表象商业贿赂是一种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一些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采购和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财物和开单提成,造成“看病贵”问题;教辅资料、教学设备、校服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加重学生负担问题;保险领域不正当竞争,向被保险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行贿问题等等。

二、商业贿赂出现及长期存在的原因(一)对商业贿赂的认识模糊。

商业贿赂行为开始表现为交易的各方给对方提供账外暗中的各种好处时,一些人还认为这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是正常的。

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在进行经济项目运作时,也公开或半公开的动用资金购买礼品,到后来则直接使用现金,对上级有关部门或实权人物进行所谓的“攻关”;一些领导和职能部门,对这种贿赂开道发展经济的做法或默许或支持。

这些,都是商业贿赂行为普遍存在和得以发展的直接原因。

(二)权力的商业化。

我国目前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手中具有的审批权、执法权等,与商业行为中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一个工程项目的运作,如果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照,特别是有实权者的照顾,经济利益会特别丰厚。

因此,我们看到在项目审批、工程发包等经济行为中,政府的市场准入行为和执法监管行为,存在着大量商业化运用的事实,直接导致了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这是商业贿赂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预防和治理措施滞后。

在立法方面,主要是立法滞后,缺少一部较高立法层级的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不能适应目前惩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需要。

在执法方面,主要存在着多头执法,执法手段简单,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这就给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造成了目前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局面。

三、商业贿赂的危害(一)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措施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和考核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题讲座、宣传周 等活动,提高公众对商业贿赂的认知度 和抵制度
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查处 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线索 通报机制
CHAPTER 03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法 和措施
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全面深入的摸排
• 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只有通过打击商业贿赂,才能建立健康、公 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竞争力。此外,治理商业贿赂还有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 生,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治理商业贿赂的意义和影响
• 治理商业贿赂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推动经 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打击商业贿赂,可以建立健康 、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企业的 信誉度和竞争力。同时,治理商业贿赂还有助于减少腐败 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商业贿赂整改措 施的实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加大了对商业贿赂的 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医疗 、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监管 。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公众对商业贿赂的认 识和抵制意识。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存在漏网之鱼
由于商业贿赂行为越来越隐蔽,一些人可能逃脱 法律制裁。
缺乏长期机制
目前的治理措施大多是短期性的,缺乏长期有效 的机制。
强化外部监督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 积极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 围。
严格依法查处
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 姑息迁就。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药品流通领域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及对策

药品流通领域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及对策

博州药监局关于治理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的调研报告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手段纷繁多样,从巧立名目以“宣传费、广告费、润笔费、劳务费”给付现金,到提供汽车、家用电器、移动电话等实物,以及提供居室装修、安排国内外旅游考察等,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其中以财物给付最为常见。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赤裸裸地给付财物外,商业贿赂行为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所采用的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

同时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在药品流通领域中也是暗流涌动。

一、药品流通领域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形式药品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可能与其它经营使用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的行贿受贿行为。

二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可能与药品监管职能部门、技术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行贿受贿行为。

由于我州地处偏远,没有药品生产企业,再者从本身的职能及监管的角度看,可能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从业人员与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药品行政许可中和GSP认证中的贿赂行为;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行政处罚中的贿赂行为;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药品检验中的贿赂行为;游医药贩为逃避监管而向单位和个人进行商业贿赂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在药品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和中介代理机构与药监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其它商业贿赂行为。

二、可能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分析以上产生商业贿赂的情形,可能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一)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行政许可和GSP认证中可能存在商业贿赂的行为。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申请开办企业审批的程序不了解,在递交申请、筹建及验收阶段,总是害怕审批单位不予审批或通过,于是便四处托熟人说情、请吃饭、送东西以达到审批或通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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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原因与对策关键词: 商业贿赂/原因/对策内容提要: 从犯罪学或刑事政策的角度,探讨对我国反商业贿赂之由来、商业贿赂现象之原因以及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途径。

研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情世故”、我国垄断行业太多、追求最大化利益、供求关系不平衡是产生商业贿赂的社会、制度、心理、市场原因。

而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借鉴国外反商业贿赂经验,综合治理,多管齐下。

近年来,“商业贿赂”乃是新闻媒体和社会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显然,商业贿赂并非什么新鲜事物,而是古已有之。

本文并不打算对商业贿赂问题进行完整全面研究,而仅是从犯罪学或刑事政策的角度,对我国社会中的商业贿赂现象之原因与如何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进行粗线条的探讨。

有必要说明,本文所称“商业贿赂”,泛指发生在经济交往或者商业领域的行贿与受贿,而不是指刑法学上相对于普通贿赂犯罪的商业贿赂犯罪。

一、中国反商业贿赂之由来商业贿赂(bribery in business),意指发生在商业领域的贿赂,是相对于普通贿赂而言的一个概念。

现代商业贿赂行为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西方经济活动中,其起源是西方国家的铁路运输部门为增加货运量而付给托运方或其代理人一定数额的回扣,本质上是一种为了获得高额利润而采取的一种不公正竞争措施。

2003年以来,发生在中国的几件具有重大意义的几其商业贿赂事件引发了中国全社会对商业贿赂的严重关注:其一,2003年以来。

一场关于医生收受“红包”的是否触犯中国刑法的讨论在国内各种媒体展开讨论,并由此引发了卫生系统反商业贿赂斗争的序幕。

其二,2003年12月,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因在审批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默认其妻收受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邹丽佳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原因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

2004年4月6日,朗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指出朗讯将解除其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的职务,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回扣。

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报告指出,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德普公司从中赚取200万美元的利润。

上述事件在媒体先后曝光,商业贿赂不仅在社会上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热门话题,而且引起了我国党和国家高层领导及其决策机构的严重关注。

尤其是2005年5月德普事件曝光后,同年7月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拿出方案解决中国的商业贿赂问题。

我国反商业贿赂由此提速。

2005年8月16日和11月25日中纪委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就商业贿赂以及相应的行业自查问题邀请有关部委的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研究。

此间,其还牵头在9月成立了由18个部门组成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

与此同时,相关的调研也随之展开。

200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根据此前的调研结果,中央正式决定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同时将负责单位从原来的18个增加到 22个。

一个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执法机构在内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随之成立。

2006年2月15日,温家宝在部署行政监察工作时,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

同年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

在2006年1月6日举行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第六次全会上,反商业贿赂首度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并被确定为 2006年的工作重点。

中国的反商业贿赂由此被提高到反腐败的高度。

二、商业贿赂犯罪的原因犯罪学的研究表面,犯罪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一个人为什么会犯罪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

就商业贿赂而言,其犯罪原因也是极其复杂的。

但是,从宏观上言之,我们可以根据中国的情况,将商业贿赂犯罪的原因归主要结为以下几方面:(一)从历史层面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情”乃是商业贿赂大行其道的社会原因。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讲究“礼尚往来”的国度,而礼尚往来的核心即是崇尚“人情往来”,换言之,中国人的做人准则要求人与人之间有人情往来。

经典名著《红楼梦》中佳句“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更是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情世故”上升到了文化哲学的高度。

此种传统文化延伸至商业领域,就演变成“如果要从别人那里赚取利润,就要给人家相应回报”的商业哲学理念。

由此一来,“如果要从别人那里赚取更大的利润,则应当给予别人更大的回报”便是理所当然的了。

这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使得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很自然会去考虑送给商业合作伙伴一定好处,特别是在自己有求于人时更会如此。

这就使得在商业活动中行贿受贿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商道”或“潜规则”了。

(二)从现实权力分配情况来看,我国垄断行业太多,某些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权力太大,这无疑给商业贿赂大行其道奠定了制度基础。

事实表明,我国商业贿赂犯罪大多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这 6大领域。

而这6大领域恰恰是在我国具有部门垄断性的特点。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曾经提出“权力寻租”理论,用以解释掌握有公共权力者以其掌控的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现象;“权力寻租”本质上是一种非生产经营性活动,它本身不会产生实际经济效益;任何一种“权力寻租”行为,都是因为先有“租金”的诱惑;公共权力的“租金”,那就是产生于行政垄断的利润,在西方经济学中,这就是由于垄断而获得的“消费者剩余”。

根据“权力寻租”理论,掌握有权力的一方势必会寻找机会通过出租自己的权力获取好处,而拥有金钱却没有支配权力的一方则自然而然地会用自己的金钱换取(租取)权力。

在没有科学有效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权力制约机制的前提下,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钱权交易。

如果此种现象发生在商业领域,就形成了商业贿赂。

(三)从行为人内心角度来看,追求最大化利益的巨大内在动力则是商业贿赂的心理原因。

趋利避害乃是人的本能。

每个人都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活动方式。

在商业领域,人们往往会挖空心思去追求最大的利益。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的一段西方明言极好地说明了人们追求最大利益的心态:“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

只要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百分之二十,就会活泼起来;有百分之五十,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百分之百,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那么,在此种心态驱使下,行为人为了获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当然会不择手段——包括使用行贿与受贿手段。

(四)从市场供需资源分配来看,供求关系不平衡乃是产生商业贿赂的市场经济条件。

尽管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较为成熟,生产经营者也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投入产出的风险预测能力,但市场的风云变幻总会给人们造成始料不及的事实发生,无论是供方或需方,都不能总是保证他们的生产经营行为永远保持在良好平衡水平。

因为自然的原因或者人为的原因,有些物资可能属于稀有物资,会处于需要大于供给的状态;有些产品又会出现供给大于需求的状态。

因此,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为了推销过剩的商品或者买到紧缺的商品,拥有过剩商品的一方或需要紧缺商品的一方就会不择手段。

因此,采取商业贿赂行为谋求市场供需资源分配平衡就在所难免了。

三、反商业贿赂之对策关于商业贿赂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我们可以将其简要地概括为: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秩序;败坏了中国在国际商业领域的良好形象;削弱了我国的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造成国家与社会大量经济损失;等等。

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面对甚嚣尘上的商业贿赂行为,我们必须尽快找到有效扭转局面的措施!不少实务部门的专家与学术界的有识之士提出了诸多遏制商业贿赂的措施。

有人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尽快进行专门的反商业贿赂立法;有人则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已经有完善的反商业贿赂立法,无须进行专门立法;还有人从宏观与微观不同角度提出了若干有益的反商业贿赂建议。

但是在我看来,综合考虑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应当重点解决如下主要问题:(一)借鉴国外反商业贿赂经验,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立法。

我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刑事法律主要是刑法(第163条、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做了规定,《刑法修正案(六)》已将第 163条和164条的主体范围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第385条至3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单位的贿赂犯罪做了规定)。

此外,还有少数行政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

但是,我国对自己的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规制,目前尚无完备法律可资遵循。

因此,我认为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对反商业贿赂进行统一立法,为反商业贿赂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

(二)严肃认真执行有关国际公约。

我国已经在于2003年12月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10月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该公约对各类国际性腐败行为(包括国际商业贿赂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

我国一方面应当及时调整国内法律,以与国际法相协调;另一方面,根据“国际法效力高于国内法效力”的原则,对我国的跨国公司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该公约严肃惩处。

(三)确立法律至上原则,培养唯法是从精神。

现代法治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有效管理国家的唯一途径就是依法治国。

换言之,大到国家的内政外交事务.小到商品交易秩序,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社会事务才能有序进行。

因此,应当教育全体国民,特别是教育那些掌控商业交易大权的人士,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即自觉把自己的行为控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如果掌控商品交易大权者自觉在商品交易中依法行事,那些试图通过行贿受贿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目的者便无法得逞。

(四)加大反商业贿赂力度,严惩腐败官员。

总结中国历史上打击贪污腐败犯罪的经验,一个值得借鉴的做法就是对腐败官员严惩不贷。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主席也曾经运用从严治吏的刑事政策惩治贪污腐败。

上世纪50年代,刘青山、张子善因为贪污财物而被处以极刑。

此后近30年间,我国党政机关干部两袖清风,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

而今天,我国对贪污腐败行为虽然规定有死刑,但是现在已经较少适用。

尽管我并不主张对贪污腐败分子一律适用死刑,然而我认为对其应当加大打击力度,即使不对其适用死刑,也应该多适用无期徒刑,并附加没收或者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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