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斜井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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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规范员工入井考勤制度,为严格控制煤矿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精确掌握煤矿井下人员旳数量及位置,保证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如下简称“系统”)旳稳定、可靠运营,充足发挥作用,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监测旳考勤信息作为职工计酬旳原始根据旳精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及山西省、山焦集团、汾西矿业集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3条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旳规定进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旳设计、计划、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4条看护责任区划分1、井管站责任区:副立井2、运搬队责任区:副斜井3、主皮带队责任区:主斜井4、综采队责任区:综采面材运两巷5、掘进队责任区:各队组掘进巷道6、监测队责任区:各采区轨道巷7、下皮带责任区:各采区皮带巷8、下机电责任区:井下各变电所第5条监测队职责1、负责整个系统旳设计、安装、调试、维护、故障解决和撤出工作以及责任区范畴内平常管理等工作。

2、安装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6条信息中心职责1、负责监控中心站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软件平常管理等工作,以及人员变动信息旳更新。

2、负责系统质量原则化达标验收工作。

第7条综采队职责1、负责其责任范畴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和辨认器旳平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平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精确旳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信息中心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第8条掘进队职责1、负责其责任范畴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和辨认器旳平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平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精确旳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监测队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煤矿)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煤矿)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一、井口管理工作由搬运工主管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由把钩工具体负责。

正常情况下,井口
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把钩工的统一指挥。

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二、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
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
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必须有机电部门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才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工安排装车下井。


降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施工作。

五、在井口及井筒内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把钩工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

六、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
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动火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提升道。

八、严格按规定装载量提升或下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配重提升。

九、信号规定:检修及提升开车和慢车调绳必须有区别,并有灯光保留。

信号标志:以主滚
筒为准,使用电铃声响,一声为停车,二声短为提升,三短声下放,二长声为慢速提升,三长声为慢速下放。

十、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严防井筒坠物。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井下作业,加强对于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井下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煤矿实际,制定出一套符合井下实际的入井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煤炭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监盘人员等。

三、管理责任1、矿长是井下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矿长、总工程师等主要领导要定期督查井下作业现场,认真分析井下事故的原因,完善相应措施,并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井下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矿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矿方领导的指挥,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四、安全教育培训1、入井前的安全培训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在入井前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井下作业,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规定、作业规程、自救逃生等。

2、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井下作业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于矿井安全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3、事故应急演练矿方要不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事故发生时的迅速处理和自救能力。

五、作业管理1、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矿井安全规定,不得私自违反操作规程。

2、井下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操作。

3、井下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矿方领导的指挥,遵守作业指令,保障作业安全。

六、安全生产检查1、矿方要定期对井下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措施改进。

2、领导要对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整改。

七、井下作业环境1、井下作业环境应该保持清洁整洁,通风良好,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2、井下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事故。

3、井下作业人员要注意防范火灾、瓦斯等危险,保障自身安全。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3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3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一、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精力。

二、劳保用品穿戴不全,严禁上岗作业(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照明灯具等)。

三、上岗后非机电人员,不准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四、禁止在电线上挂任何东西。

五、禁止进入已封闭的地方和不熟悉的没有指派的工作地点。

六、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七、不准从高处往下投掷东西。

八、不准在硐内取暖睡觉,休息时不准坐安全帽。

九、不准随地大便,保持硐内卫生。

十、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拥挤和打闹。

十一、斜井提升时,不准与矿车同行,禁止手扶矿车。

十二、下列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区域内:耳聋;精神病;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四肢有残疾;高度近视;孕妇;职业病。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井口区域的安全,有效控制人员出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出入井口管理制度的例子:1. 出入井口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出入井口必须持有有效的许可证件,包括工作证、入井证等,进行登记和验证。

3. 出入井口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工具设备检查等,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性。

4. 出入井口必须按规定的通道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进入井口或绕过检查程序。

5. 出入井口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和交通规则进行,不得擅自穿越或改变原有通行路线。

6. 出入井口必须按照规定的人数限制进行,不得超员或携带不符合规定的物品进入。

7. 出入井口必须进行钥匙管理,钥匙严格控制和记录,确保井口的安全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8. 出入井口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9. 出入井口必须按照安全信号和指示进行,包括警示标识、指示灯等,确保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

10. 出入井口必须及时报告和记录相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安全隐患等,确保管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通过实施出入井口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人员出入井口的数量、频次和时间,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风险,保障井口区域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

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副井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规范副井口作业流程,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副井口安全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整个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对副井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 副矿长负责具体执行副井口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安全员为副井口的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 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四、副井口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安全标识管理:副井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警示标志、应急通道等,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 安全设施管理:副井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救生器材、通风设备等,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有效。

4. 安全监控管理:副井口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和报警设备,实时监测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5. 事故应急预案:副井口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作业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正确应对,保障安全。

五、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人员在副井口作业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变工作方式或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停留。

4. 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沟通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副井口的安全。

5.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1. 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矿井安全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罚。

2. 对轻微违规的人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并进行安全教育。

煤矿出入井管理制度

煤矿出入井管理制度

宜兴煤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我公司在井口实行了自动考勤系统后,进一步规范了员工的出入井打卡行为,有效杜绝了各类违章。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出入井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矿灯、定位仪,和其它必备仪器,衣带整洁,从文化长廊入井通道,按规定线路入井,不得逆向行走。

2.打卡人员要按顺序逐一打卡。

入井打卡时待电脑发出声音确认信号后,即可离开,尽快入井。

出、入井人员,应尽快打、销卡。

严禁在井口逗留,拖延打、销卡时间。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打卡后及时入井,出井后及时销卡,严禁打空卡,严禁不打卡入井,严禁出井不销卡、代销卡、净衣打、销卡。

有上述违章打卡行为的人员,处罚当事人200元/人次。

4.上级领导、外单位参观人员入井时,需由调度通知井管站,并进行入井打卡。

厂家维修人员、技术指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入井时,必须持有调度、安监等部门的批条,经井管站核实人数并在井口登记后方可入井。

5. 入井时间超过12小时为超点,因工作原因需超点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具体超点人数,及时通知调度、井口管理站,予以核实。

非工作原因而超点的,由井管站及时反馈调度室落实具体情况,根据超点人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及个人给予罚款处理。

6.入井后由于工作原因需临时出井的人员,必须销卡,入井时再重新打卡。

7.全公司出入井人员,只有一个正常出入井口,即副立井口。

因生产需要或特殊情况,需从主、付斜井或其它入井口入井时,需由生产组队或入井作业人员申报调度,经批准后,通知安监、井口管理站,方可入井。

出井后在井口及时登记销卡。

否则,按违章处理。

8.在矿井突发灾害事故时,井管站要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停止所有人员入井,并配合有关部门在所有安全出口核对出井人数,同时清点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报调度室及相关部门和领导。

9.井管站作为井下考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入井考勤管理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管到位,杜绝各类违章行为,确保入井人数的真实性。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本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本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和管理,有效控制出入井人员,并保证所有人员在井下工作前进行必要的检身工作。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工作场所。

二、管理要求1.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和访客,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2.在进入井下作业前,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适当的检身,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具体要求如下:a)头盔:头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保护头部免受碰撞、落石等伤害。

b)面罩和眼睛保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罩和眼镜,以保护眼睛免受粉尘、化学物质和飞溅物的伤害。

c)呼吸器:在有毒气体或粉尘较多的作业环境中,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呼吸器。

d)手套和护肤用品:根据具体作业要求,必要时人员应佩戴适当的手套和护肤用品。

e)安全鞋:安全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保护双脚免受砸伤、刺穿和滑倒的伤害。

f)其他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可能需要佩戴其他防护装备,如耳塞、安全带等。

3.所有人员进入井下时,必须通过检身站进行检身和登记。

检身站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工作场所标准,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

4.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要求。

5.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应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身体外观检查,特别是检查可能影响工作安全的因素,如酒精、毒品等。

如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主管人员。

6.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照明设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装备,并遵守相关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

7.在井下工作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始终保持警觉,并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指示和命令。

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主管人员。

8.离开井下工作区域时,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检身站进行检身和登记。

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应在人员离开前进行身体外观检查,确保人员的安全。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井下作业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检身和人员清点管理措施,并确保所有人员严格遵守。

出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

出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

出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一、总则为了保障井下安全生产和保障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范出入井人员的行为,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出入井人员管理1. 出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效井下作业证和井下安全资格证,并在入井前进行考核。

2. 出入井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下时,必须进行及时登记,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必须听从井下监工指挥,服从现场管理规定。

4. 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严禁乱穿乱戴。

5. 出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路线来往井下,不得私自变更。

6. 出入井人员禁止擅自在井下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 出入井人员不得私自离开井下作业区域,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批准。

8.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严禁无故闲谈和四处游荡。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私自擅动设备。

2.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不能擅自处理。

3. 出入井人员在井下遇到异常气体或温度情况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待处理完毕后方可返回。

4. 出入井人员在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清洗身体。

5. 出入井人员在进行高温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并做好防晒措施。

6. 出入井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作业。

7. 出入井人员在进行机械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能随意开机。

8. 出入井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妥善保管,按照规定使用,禁止私自改装。

四、应急管理1.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撤离。

2.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事故或伤害时,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接受现场救治。

3. 出入井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切勿慌乱行动。

4. 出入井人员在发现井下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进行整改。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为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高效工作,规范入井人员管理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承包商及访客。

1.3安全责任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安全责任,负有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责任。

1.4相关法规和标准入井人员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标准。

第二章入井人员分类2.1根据工种划分2.1.1井口工作人员2.1.2井下作业人员2.1.3井下监测人员2.1.4井下紧急救援人员2.2根据经验和技能划分2.2.1初级工作者2.2.2中级工作者2.2.3高级工作者第三章入井人员培训3.1培训计划3.1.1初次入井前培训3.1.2定期安全培训3.1.3紧急情况培训3.2培训内容3.2.1井下作业安全规程3.2.2紧急情况应对流程3.2.3井下设备操作规范3.2.4气体检测和防毒装备使用3.3培训记录3.3.1初次培训记录3.3.2定期培训考核记录第四章入井前准备4.1健康检查4.1.1入井前身体检查4.1.2特殊病史申报4.2装备准备4.2.1穿戴防护服及相关装备4.2.2检查井下通讯设备第五章入井流程5.1出入证件检查5.1.1核对入井人员身份证明5.1.2检查培训合格证明5.2安全会议5.2.1井下安全事项说明5.2.2紧急情况演练说明5.3井下通讯系统测试5.3.1通讯设备正常运行5.3.2紧急通讯渠道测试5.4气体检测5.4.1测定井下气体浓度5.4.2确认气体安全范围5.5紧急救援计划5.5.1井下紧急出口示意图5.5.2紧急救援通讯流程第六章井下工作安全监管6.1巡回检查6.1.1设定巡回检查点位6.1.2填写巡回检查记录6.2安全生产会议6.2.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6.2.2处理井下安全问题的流程第七章紧急情况处理7.1事故报告7.1.1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7.1.2事故报告的填写和提交7.2紧急撤离7.2.1紧急撤离信号的发布7.2.2井下紧急撤离程序7.3井下急救7.3.1井下急救箱位置和配置7.3.2井下急救流程第八章制度执行与监督8.1考核评估8.1.1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考核8.1.2不定期组织模拟紧急演练8.2违规处罚8.2.1违反入井制度的处理流程8.2.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8.3制度修订8.3.1定期进行制度评估8.3.2制度修订的程序和流程。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二、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上岗资格证,严禁无证者入井。

三、上下井人员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炸药、雷管、烟草;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无措施的电气焊器具;不防爆或不符合入井要求的照相、摄像器材;“三证”不全的电气设备;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可能危及他人及携带者本人安全的工具材料等。

火工人员确需携带火工产品上下井时必须征得调度室同意,并由井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钩上下井。

专业人员携带的易损测量、测试器具确需随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若可能危及他人安全必须安排专钩上下井。

四、人员不得同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同罐上下。

严禁人物混合提升。

五、井口检身工作由上下井口把钩工兼任或安排专人负责,检身人员必须掌握人员入井的有关安全规定、每班的上下井人员数量、火工产品的运送常识及规程中有关规定等。

六、违禁物品检查及上下井人员检身方法:1、由上下井口把钩工对上下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不得拥挤。

2、检身把钩工要严格检身,恪尽职守,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3、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改正。

4、对可能携带的如上所述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检查部位包括:上下身衣裤、工具包、材料箱、其它容器包裹等。

5、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上下井。

对放炮员、火药管理人员、可疑人员要重点检查。

6、发现上下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七、人员上下井时必须自觉服从把钩工的指挥,下井人员在等候室椅子上等候,检查验收人员可单独列队,经把钩工检身后方可进入栅栏区内。

严禁拥挤、打闹。

禁止自其他地点进入井口。

八、人员进入井口后,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指挥,注意操车设备的运行状况,严禁在操车设备运行期间进出罐笼。

2024年煤矿入升井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入升井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入升井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为了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及车辆数量,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车辆及设备入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矿、专业化服务单位及承包商。

第三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安全矿长签发的入井安全资格证方可入井,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安全管理办公室是井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井口出入井人员的管理与业务保安工作。

(二)负责井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入井人员入井证办理,外来人员入井监督检查。

(四)井口检身人员职责1.清查核对出入井人员,严格准确清点出入井人数和车辆数,做到一车一杆一检,精确核查井下实时人数,检查每位员工是否符合入井要求。

2.认真做好出入井人员、电气焊登记、车辆及机电设备和物料的检查登记。

3.负责所有人员和车辆出入井时间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负责火工品入井数量登记和升井销号管理。

5.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机电信息中心职责(一)机电信息中心是人员定位系统和矿灯房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系统软硬件的运行管理,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配置、用户注册、使用权限的分配和系统维护。

(二)负责协调解决在使用人员定位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矿灯、射频卡报废的鉴定以及回收处置。

第六条生活服务部矿灯房职责(一)负责矿灯的发放、台帐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工作。

(二)负责矿灯的集中充电、放电、维护和统计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定时(每小时)进行矿灯数量发出、领交超时的统计,并及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第七条各单位职责(一)带班队长负责清查核对入井人员,登记填写、递交入井人员签证。

(二)带班队长对升井人员数量负责清查、核对和注销工作。

井口管理制度

井口管理制度

井口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工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2、凡入井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检身,未经检身人员检查,不准乘罐入井,对违犯规定又不听规劝者,要从严处理。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物品入井,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一般的通讯、照相、摄相设备,严禁酒后入井。

4、凡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戴安全帽、穿矿用水鞋,严禁穿化纤衣服。

5、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同时佩带安全工作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6、井口检身工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否则,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7、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等候制度,不足6人不得进入副井口房内,要听从检身工安排。

8、检身工有权检查其携带的证件和考勤卡及相关记录本等,无资格证和考勤卡,不准入井。

入井考勤制度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入井刷卡考勤。

2、入井刷卡考勤实行“一班两考”,即入出井各刷卡一次。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入井要求,方可进行刷卡入井,否则不予考勤。

4、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入井考勤卡,上下井时要先在考勤机上刷卡,考勤员要随时监督入井人员刷卡情况,并与电脑内记录进行比较,发现不一致者,要及时汇报调度员调查处理。

5、每月1号以前考勤室对上个月的入井情况进行汇总,各单位报工、计资必须以调度室考勤为准(入井时间不达2小时,不予考勤)。

6、井口考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空岗现象发生,考勤员必须随时掌握清楚井下人数,发现超规定1小时还没有升井者,考勤员必须调查原因,进行登记说明,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7、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禁虚打代打,发现弄虚作假者,按“三违”论处。

8、凡井下作业人员,原则上不能打连班,特殊情况需打连班者必须报批,否则,不予考勤。

对外来检查、参观学习人员的入井考勤必须由带队和负责接待人员统一办理有关入井考勤手续并领取临时卡,刷卡后方可入井。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所有入井人员入井后,考勤室必须认真核对,查阅入井情况,对各单位入井人数填入值班记录。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是工矿、石油、建筑等行业必不可少的工作环境。

由于特殊的工作条件,井下作业需求特殊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一份关于入井人员管理制度范文,力求简明扼要地描述各项管理措施,以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一、入井前的准备安排1. 入井人员管理责任划分:(1) 井下作业责任人:负责井下作业任务的组织和安排。

(2) 入井人员监管人员:负责入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2. 入井前培训:(1) 入井人员培训内容:井下工作环境安全规定、应急处理知识、应用工具设备操作等。

(2) 入井人员培训周期: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入井人员新员工要求参加入井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3) 入井人员培训记录:入井人员培训结束后,需签署培训记录,加盖企业章。

3. 入井人员健康检查:(1) 入井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体温、心率、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以及相关检查如肺功能检测等。

(2) 入井人员健康检查周期:每年至少一次健康检查,新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3) 入井人员健康检查结果记录:健康检查结果需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并有专人负责审核和存档。

二、入井作业的安全要求1. 个人防护措施:(1) 穿戴防护服:入井人员需穿戴防护服,包括防火服、安全鞋、安全帽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2) 佩戴安全装备:佩戴安全带、安全头灯等必要的安全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磨损的装备。

(3) 使用呼吸防护设备:根据井下环境气体情况,合理选择并正确使用呼吸防护设备。

2. 通风、照明和疏散设施:(1) 井下通风系统保障:井下作业必须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通并达到一定的新鲜度。

(2) 合理照明:井下作业区域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水平,以确保入井人员的工作安全。

(3) 疏散设施完备:井下应设置避险通道和疏散设施,以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人员的快速疏散。

三、入井作业的监督和管理1. 入井作业考核制度:(1) 入井人员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熟练掌握工作技能等。

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

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

入井人员规章制度牌板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维护入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入井人员指的是在矿山内工作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入井人员在进入矿山工作前,必须接受矿山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方可进入工作。

第四条入井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绝不能擅自行动。

第五条入井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第六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七条入井人员禁止在井下吸烟、乱扔废弃物等行为,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第八条入井人员如有不适应矿山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强行作业。

第九条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山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条入井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电气设备,避免发生电击等事故。

第十一条入井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设备,不得违反维修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在工作中需保持警觉,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切勿掩饰。

第十三条入井人员不得私自下井,必须通过正规通道进入井下工作。

第十四条入井人员请勿在工作中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入井人员如发现矿山内有其他人员擅自进入工作区域,请立即报告,切勿擅自处理。

第十六条入井人员禁止在工作中饮酒,避免影响判断能力。

第十七条入井人员需遵守矿山的值班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入井人员应保护好自己的证件和证书,切勿遗失。

第十九条入井人员如遇到矿难事故,应听从指挥,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做好自救工作。

第二十条入井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退出井下,不得滞留。

第二十一条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入井人员,矿山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以矿山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入井人员须知:请遵守以上规章制度,保障矿山安全,同时也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矿山和谐稳定,共同创造美好的工作环境。

斜井行人管理规定

斜井行人管理规定

副斜井行人管理规定为保证我矿副斜井提升运输和行人出入安全,加强提升运输和行人管理,所有出入井人员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

1、副斜井出入人员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

未安要求执行的,处罚100元/人次,发生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未经同意的人员进入副斜井提升运输活动区域。

未制止的处罚当班信号把钩工100元/次,发生事故的由双方各承担50%。

3、在提升绞车停止运行并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信号把钩工才能允许行人。

4、行人进入斜井前,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当“正在行车,不准行人”的警示信号时,严禁进入。

人员在副斜井通行时,必须提前向井上下车场及各交叉口处信号工请示,禁止行车。

经同意并停车后,方可通行。

5、人员在斜井行走时,严禁在非人行道及轨道中行走或逗留,注意观察,如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意外情况时,要及时躲到安全躲避硐及其他安全地点。

6、提升机正常运转时,行人不得擅自闯入提升运输活动区域,制止不听劝者,处罚100元/次,发生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7、井筒内行人或施工时,信号把钩工不得发出开车信号,待确认无人行走或施工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8、严禁任何人抓车、蹬钩、跳车,一旦发现,处罚200元/次,发生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9、提升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开车前必须确认提升运输活动区域安全,发现人员行走和施工作业的,停车并驱散人员,轨道上不得有影响行车的障碍物。

10、提升绞车司机信号不明确的不开车,并用电话联系确认,信号把钩工重新打点方可启动提升绞车。

11、提升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认真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对自己所在的岗位的安全和工作负责。

12、工作中收发信号时必须集中精神,严肃认真,发送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凡因误发信号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入井作业是指人员进入井下进行勘探、开采、修复等工作的过程。

由于井下环境特殊,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并严格执行良好的入井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入井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企业参考和借鉴。

二、一般规定1. 公司将入井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 入井作业前,必须进行入井安全教育培训,获取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

3.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4. 入井作业前,必须检查并确保工作装备和工具处于正常状态。

5.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身体状况适宜才能从事入井作业。

三、入井作业准入管理1.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技能,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考核,具备相关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4.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擅自违规行为。

四、入井前安全措施1. 入井前必须组织安全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2. 入井前必须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逃生通道,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 入井前必须进行通风检查,确保井下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4. 入井前必须检查井下的光照和照明设施,确保光线充足。

五、入井安全操作要求1.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擅自更改。

2.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护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发生事故时有及时救援。

3.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沟通畅通,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区域的划定和隔离,避免其他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六、井下安全管理1. 井下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系统,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逃生通道。

2. 井下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结合XX煤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主、副斜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2.检身工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或衣衫不整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工对外来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入井。

5.检身工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出入井人员在主斜井或副斜井出入井时,要及时填写《长子县XX煤矿出入井登记表》和《XXXX煤业领退灯登记表》。

2、主斜井或副斜井检身工、充灯员要分别及时汇总《长子县XX 煤矿出入井登记表》、《XXXX煤业领退灯登记表》的登记情况,每班次检身工、充灯员都要与监控室核对出入井人数,做到准确无误。

3、井口检身工、充灯员每天都要按照班次分别对出入井情况、矿灯发放情况进行核对,如发现未按时升井的人员,要及时查明情况,向调度室汇报。

4、调度室应随时与检身工、充灯员和监控室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并做好主、副斜井入井人数的统计、归档工作。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井口检身工、充灯员、监控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6、主斜井或副斜井出入井人员必须在签到井口出入井,严禁签到后别处入井,一经发现扣除责任人当日出勤,并处罚300元(如需从别处入井时,必须由调度室通知主斜井充灯员、副斜井检身工做好登记,方可入井)。

入井人数“三对口”执行规定

入井人数“三对口”执行规定

入井人数“三对口”执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工作,严格做到人员定位系统、队组(部室)汇报、矿灯房入井人员统计“三对口”,特制订如下执行规定:一、各队组(部室)值班领导入井前,将当班入井总人数及需走其它井口的人数一并上报调度室,并由当班跟班队干携带统一带领人员到矿灯房领取矿灯;班中如有零星出入井人数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升井前将井下实际升井人数和需要加班人数向调度汇报,由值班调度做好人员增减情况核实登记。

二、人员定位系统值机室、要设立人员定位系统记录台账,每2小时记录一次人员定位识别卡的动态变化情况,矿灯房每2小时记录一次人员领灯情况,随时掌握矿灯领退数量的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以便于调度室核对人员动态数量。

三、调度室设立台账或专门记录,对人员增减情况必须落实清楚,如有不能在短时间内核实清楚的必须及时汇报值班主任,值班主任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或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处理。

四、凡下井人员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全部由人行井入井。

其他井口允许入井人员为:副井运搬队人员,主井机运队人员,配风斜井通风区各队人员;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从副井、主井及配风斜井入井的(包括检查人员),必须由调度开具入井通知单,需入井人员告知负责队组,由负责队组安排或协助,方可入井工作。

五、检身员负责对人行井入井人数进行清点登记,如有出入井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其他井口(副井、主井及配风斜井)因工作需要从此入井的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其中副井入井人数由运搬队负责汇报,主井入井人数由机运队负责汇报,配风斜井由通风队负责汇报。

六、罚则1、凡汇报记录必须按时、真实,对汇报情况必须认真记录、落实清楚,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项,因此造成延误加倍处罚。

2、需特殊情况从副井、主井及配风斜井入井未按规定开具入井通知单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开具通知单未通知负责队组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

安监部、调度室对汇报、登记及入井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罚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公示。

主、副斜井施工标准管理规定

主、副斜井施工标准管理规定

主、副井施工质量标准管理为切实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圆满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稳固提升,创建本质安全型生态矿井,特制定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

(一)锚杆施工质量标准1、锚杆施工(1)在打眼时应使用与锚杆直径相配套的钻头打眼。

(2)安装锚杆时,必须轻轻将锚固剂送入眼底,然后再旋转搅拌,帮部锚杆必须使用放大器加压,确保初锚力达到4吨。

(3)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10—30mm。

(4)锚喷巷道锚杆间排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布置,间排距达到零误差。

2、铺网标准要求:菱形网、高分子网拉紧铺平无皱褶,网边铺设成直线,隔一连一,肩窝的网连接、接茬平整,无翘角、坠网现象,连接扎丝头朝帮。

金属网的布置要成排成行,帮部的金属网要和巷道的坡度一致,顶帮的金属网要成排,不准出现人为截网现象。

(二)管线吊挂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掘进工作面两巷的电缆、风水管路的吊挂标准,做到掘进采煤交接一次成巷,特对巷道的电缆、风水管路的吊挂做以下规定:1、管线吊挂全部固定在帮部的专用固定点上,一端固定在锚杆上,另一端通过倒正丝吊挂管线。

吊挂电缆必须拉钢丝绳,电缆钩固定在钢丝绳上。

2、吊挂管线的固定点在掘进时一次施工,每隔两个锚杆设一个固定点,验收员班班验收,严禁迎头后部锚杆帽加固定钩。

3、顶帮固定点锚杆必须拉线施工.锚杆前后、上下、左右误差不得超过10mm.过地质构造带时及时补充措施进行说明。

4、细钢丝绳的拉设距迎头不得大于100m.电缆钩、风水管的吊挂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和上级有关要求规定。

5、风水管路、电缆悬挂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位置施工,做到平直美观,风水管无跑风、漏水现象。

跟综掘机的风水软管必须成束管理,规范吊挂,后部的冲尘软管在不用时必须随时盘放到架内,无论用或不用的软管严禁落地盘放。

6、电缆吊挂锚喷巷道有设计的按设计施工,无设计的按腰线施工电缆钩吊挂眼,腰线上、下电缆钩间距达到零误差,电缆钩必须与腰线垂直。

2023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2023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2023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023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井下出入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应具备的条件1、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所以从事井下劳动的必须是男性成年人。

2、入井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经检查不适合井下工作的人员(如聋、瞎、哑、傻、癫、痫、精神分裂症、活动性肺结核等)不准从事井下工作。

3、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种形式的用工),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4、入井人员必须了解本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熟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及紧急求救联系电话。

了解本矿井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二、入井前的准备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电钳工穿绝缘靴),携带矿灯、随身携带自救器。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者,不准下井。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

3、矿井规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从主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出入。

主斜井井口设井口工作站,每班设专人负责检身。

主斜井井口,要悬挂包括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制度牌板。

入井人员要听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规定进行排队乘坐,不得拥挤、插队。

4、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严格落实;各矿井要在井口值班室建立入井人员管理牌板,考勤人员要认真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工作,并对每一个班次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按照单位、生产区域进行统计上报;入井人员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

未经检身或拒绝检身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5、矿井对矿灯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矿灯管理制度,每台矿灯都要有标注矿灯编号和职工姓名的矿灯牌,做到专人专灯。

6、严格按照批准的通风能力核定指标,根据年度矿井通风设计、供风标准核定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限,严禁超通风能力入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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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斜井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副斜井职工上下班出入井秩序,适应安全新常态,保障矿井安全稳定。

根据《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晋北煤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第一部分:井口管理
第一条主(副)井井口范围内,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二条第二条进入井口范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身携带易脱落、易燃、易爆、烟草及点火物品。

第三条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第四条井口内从事电气焊、下长件或大型物品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相
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五条主井临时提升人员时,必须经矿长同意,听从调度室统一指挥,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井口附近严禁嬉戏、打闹,严禁抛掷物品。

第七条外来人员必须由矿有关业务部门陪同,接受井口把钩工检查后方可入内。

第八条爱护井口范围内各种设施,确保设施齐全完好。

第九条禁止在井口房内乱涂乱画;严禁在井口范围内堆放杂物,保证井口清洁卫生。

第二部分:入井要求
第十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按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酒后、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拆卸及摔打矿灯。

第十一条检身内容及要求:
(一)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胶鞋、毛巾)未穿戴整齐者不准入井。

(二)自救器、矿灯未随时携带者不准入井。

(三)测量酒精,酒精含量达到检测仪器报警值者不准入井。

(四)烟草和点火物品携带者不准入井。

(五)穿化纤衣服者不准入井。

(六)携带大件或小件未放入工具包者不准入井。

(七)精神状态可疑者不准入井。

(八)未带证件者不准入井(对应岗位证件等)。

[
第十二条各单位入井人员班前会结束后,以区队为单位在规定入井时间内到副井口等候室,对迟到者原则上不允许再入井,有特殊情况必须请示矿调度室,得到允许后方能入井。

第十三条运输队严格执行各班次的入井时间,保证职工入井期间不组织运输作业。

第十四条入井人员在接受酒精检测时不得触摸酒精检测仪,待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正常后方可准予入井。

第十五条所有人员必须听从井口安全员的指挥,自觉接受验身,且不得代替他人带人员定位卡。

外来人员(上级公司以外)必须经安全培训方可入井,安全责任由牵头、对接单位负责。

第一十六条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主井升、入井时,入井秩序由运输队结合矿相关科室维持。

第三部分:井下行走要求
第一十七条井下大巷及所有斜巷行走时,不得肩扛(可以手提)长度超过500mm的长件(背药工背药,放炮员携带雷管箱、发爆器,地测工携带测量工具除外),否则,按违章处理。

第一十八条大巷行走期间必须走人行道,不得在非行人侧行走;若发现有车辆行驶时,行人必须到就近躲避硐室内,待车辆安全通过后方可继续行走,否则,按违章处理。

第一十九条行人通过上下山时有台阶的必须走台阶,没有台阶的必须在行人侧行走,否则,按违章处理。

第四部分:升井及乘车要求
第二十条升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出井,禁止脱帽、脱胶靴、坐在齿轨道上休息,违者按“违章”处理。

第二十一条升井人员在候车去等候坐车时,未经把司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车门进入重车线,违者按“违章”处理。

第二十二条上车时要按照座位的顺序,主动接受把安全员检查,不按规定排队者按“违章”处理。

第二十三条严禁私自随身携带火工品等违禁物品乘车;有抬设备需要升井
的职工,应提前和调度室联系。

第二十四条人员升井后要排队沿指定路线离开井口房乘车。

第二十五条严禁在车内内嬉笑、打闹,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探出车门外,严禁向车外投掷任何物品,违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第五部分: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井上安全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维护好上、下井的秩序,发现有员工不按规定排队候车,升、入井的,要及时汇报给调度室。

第二十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安检员和调度员要自觉维护好井上、下秩序,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的,要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并汇报给调度室。

第二十八条各区队带班人员要主动管理本单位员工,自觉按照升、入井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升、入井管理秩序由安全科监督执行,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由安全科在调度早会上通报,罚款由安全科落实,构成“违章”的交安检科信息室处理。

第三十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文明卫生的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卫生意识,不能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塑料袋、果皮、纸屑、饮料瓶、废旧油漆桶等)随地投扔,要将垃圾投放到就近的垃圾箱中。

第三十一条发现乱扔垃圾的,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人;对不能落实到当事人的,且只属于一个区队区域的,对队长、书记各罚款100元;对可能属于多个区队经过的区域,对该区域内的所属区队队长、书记均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罚款。

第三十二条对大胆举报且落实到当事人的,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对乱扔垃圾者也可采取不交罚款,但必须停止工作到井下直到抓到下一个乱扔垃圾者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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