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民用电收费标准2023年_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2023年
民用电收费标准2023年_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2023年民用电收费标准2023年民用电收费标准2023年介绍如下:1、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费为0.59元/度;2、每月电费210-400度的用户:电费是0.64元/度; 3、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电费是0.89元/度。
我国电价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区有所区别,且电费多少钱一度并不是固定的,很多地区采用阶梯定价,使用电量档次决定电价。
用电相关拓展介绍:一、居民用电1千伏以下0.5元,1-110千伏以下0.49元;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千伏0.842元,1-10千伏0.832元,20千伏0.83元,35-110千伏0.822元;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1千伏0.842元,1-10千伏0.832元,20千伏0.83元,35-110千伏0.822元;三、农业生产用电1千伏0.708元,1-10千伏0.698元,20千伏0.696元,35-110千伏0.688元;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2023年近日,河北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发布,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记者就本地情况咨询了本市供电部门。
12月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和条件: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均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
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元、谷段电价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元、谷段电价元。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7]101号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我省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含税,下同)。
调价后,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
“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
调价后,“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
我省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按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执行。
二、调整电网销售电价。
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35分钱。
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
电网企业要按照规定,在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售电公司要及时向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
以上价格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附件:1.安徽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3.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安徽省物价局2017年8月30日附件1安徽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单位名称机组装机容量上网电价备注(万千瓦)(元/千瓦时)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1-21280.3844脱硫脱硝除尘华能巢湖发电有限公司#1-21260.3844脱硫脱硝除尘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1630.3844脱硫脱硝除尘#2660.3844脱硫脱硝除尘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1-21320.3844脱硫脱硝除尘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1-2270.3844脱硫脱硝除尘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3-4126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1260.3844脱硫脱硝除尘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1320.3844大唐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1-21320.3844脱硫脱硝除尘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6640.3844脱硫脱硝除尘大唐淮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210.3844脱硫脱硝除尘大唐安徽洛河发电厂#1320.3824脱硫脱硝大唐安徽洛河发电厂#2320.3844脱硫脱硝除尘大唐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600.3844大唐淮北发电有限公司虎山电厂#1-21320.3844脱硫脱硝除尘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1-21260.3844脱硫脱硝除尘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413.750.3724脱硫#5-6700.3844脱硫脱硝除尘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21320.3844脱硫脱硝除尘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262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3-4600.3844脱硫脱硝除尘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51050.3844脱硫脱硝除尘#4320.3844脱硫脱硝除尘#3320.3844脱硫脱硝除尘#6100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南矿业集团煤矸石综合利用顾桥电厂#1-2660.3844脱硫脱硝除尘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12.5关停机组#5630.3844脱硫脱硝除尘#660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北国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2640.3844脱硫脱硝除尘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640.3844脱硫脱硝除尘#3-42000.3844脱硫脱硝除尘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1-2640.3844脱硫脱硝除尘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公司660.3844脱硫脱硝除尘#1-2660.3844脱硫脱硝除尘合肥联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700.4134脱硫脱硝除尘安徽金源热电有限公司#1-27.50.3844脱硫脱硝除尘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1-22000.3844脱硫脱硝除尘池州市三二五发电有限公司(贵池电厂)50.3724淮北新源热电有限公司3.60.3844脱硫脱硝除尘皖北煤电集团祁东煤泥矸石电厂3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北杨庄矸石电厂#1-22.40.3844脱硫脱硝除尘合肥东方热电厂0.60.3574合肥众诚热电厂3.30.3844脱硫脱硝除尘合肥安能热电公司#41.20.3844脱硫脱硝除尘#1-30.90.3844#1-2机关停#50.60. 3844脱硫脱硝除尘合肥天源热电2.7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北长源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80.3574安徽新源热电厂#1-280.3844脱硫脱硝除尘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1.90.3844脱硫脱硝除尘滁州热电厂3.90.3574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4.50.3574安徽恒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1-21.2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1-230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钱甸电厂#1-2270.3844脱硫脱硝除尘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炉桥厂)#1-2600.3674脱硝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7.50.3844脱硫脱硝除尘铜陵新亚星能源有限公司15MW余热发电项目1.50.357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淮南花家湖)1.20.3574宿州芦岭阳光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4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北市热电有限公司0.30.3844脱硫脱硝除尘淮北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0.3844脱硫脱硝除尘滩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燃用焦炉煤气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1.660.3574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20.5114定远县大元能源有限公司压气站燃机余热发电1.20.3724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户侧并网光伏电站1.450.3724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项目10.3724光大光伏能源(怀宁)公司0.20.3724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19.40.3844佛子岭水电站6.010.3844梅山水电站40.3844响洪甸水电站40.3844白莲崖水电站50.3844安徽明生电力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康源)发电机组0.3844非统调水电站0.3844附件2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56530.5503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76580.75080.7358三、大工业用电0.64600.63100.61600.60604030四、农业生产用电0.55580.54080.5258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35160.33660.3216附件3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平段0.5953低谷0.3153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高峰7,8,9月1.22761.20281.1781其他月份1.15651.13331.1100平段0.76580.75080.7358低谷0.47450.46570.4568三、大工业用电高峰7,8,9月1.02991.00510.98040.96394030其他月份0.97080.94760.92430.9088平段0.64600.63100.61600.6060低谷0.40390.39500.38620.3803 ——结束——。
2024年阶梯电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阶梯电价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____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确保阶梯电价政策顺利实施,依据____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____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沪发改价管【____】____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过本市有关部门的认真研究和同意,____市电力公司秉承“客户至上,服务为本”的服务宗旨,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时间依据《实施方案》,本市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实施,以____月份抄见电量为起始计算点。
二、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一)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涵盖____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采用“一户一表”方式的城乡居民客户。
居民客户以住宅为单位,每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视为一个“户”。
若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则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客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合表客户除外)。
(二)对于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客户以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客户(例如学校、养老院等),暂不实行居民阶梯电价。
此类客户的电价将按照每度电____元的平均提价水平进行调整。
三、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及电价水平本市居民阶梯电价以年度电量为单位进行实施。
在实施阶梯电价后,现有的按月抄表及结算电费方式保持不变。
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时,将启动阶梯加价机制。
具体的分档电量和电价水平详见下表:注:①____年____月-____月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根据____个月计算(实际抄见用电量为8-____月,共计____个月)。
即第一档户均____度(含)、第二档为户均____度(含)、第三档为超过____度的部分。
从____年起,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将根据____个月计算,抄见电量亦为1-____月,共计____个月。
②分时居民客户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第二、第三档分别按____元、____元的平均加价水平执行;____月份抄见电量起,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发改价格[2011]2618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8号)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网公司,南方电监局,云南、贵州电监办,南方电网公司: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有关省(区)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2.3分钱、广西自治区3.65分钱、云南省2.6分钱、贵州省4分钱、海南省2.5分钱。
上述省(区)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广东省经营困难的云浮、韶关、坪石、鲤鱼江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一)核定云南省龙江、三江口、太平江、金安桥和功果桥水电站临时结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26元、0.26元、0.26元、0.273元和0.3元,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贵州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7分钱,云南省以礼河、鲁布革、绿水河、大寨、六郎洞、大盈江四级、马鹿塘二期、云鹏、赛珠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分钱,广西自治区西津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海南省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三、调整“西电东送”送电价格将贵州省、云南省向广东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四、开展脱硝电价试点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广东省、海南省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价格调整通知函(整理11篇) - 其他范文
价格调整通知函(整理11篇)-其他范文篇1:物业电价调整通知函尊敬的XX物业小区全体业户: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上述规定自201x年7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
参考电费调整后的价格,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物业小区为合表用户单位),本物业小区将全体业户的电费电价进行统一调整,自201x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0.77元/千瓦时,调整为0.81元/千瓦时,以后统一按此标准进行核收。
希望广大业户按照管理处的通知,积极配合小区的电费收取工作,按照新的电费标准及时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致电管理处:xxxx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XX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XX物业管理处二OXX年八月二十日篇2:产品价格调整的通知函致客户函尊敬的客户:你们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我公司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
国内企业生存环境承受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售后服务环节增加、通货膨胀趋势加重等多重挤压,我们成都瑞拓公司也不例外。
20下半年以来,我公司一直承受着因原材料、人力成本(加工费、人工费)、运输、市场研发费等价格上涨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的困扰。
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地为客户长期服务,本着长期诚信服务、共同发展、质量取胜的经营理念,经过多方面的`慎重考虑,我公司决定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现各型产品价格涨幅约10%),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
此次价格调整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广东**公司电话********。
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以高品质的专业服务全力回报广大客户的厚爱和支持。
居民阶梯电价作业指导手册
居民阶梯电价作业指导手册国家电网公司2012年5月前言本手册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12〕429号)编制,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作业指导材料。
手册内容主要涵盖算费规则、算费范例、相关分析报表和帐单。
范例取2012年6月及以后时间,从执行方式、用户类型、抄表周期、相关业务和场景等方面进行举例说明。
手册主要编写人唐文升、方学民(总部营销部),郑培智(天津公司),倪峥、江涛(湖北公司),吴朝阳(浙江公司),吴琼(河北公司),黄会(重庆公司),潘玲娇(北京公司),李颖(冀北公司),杨成(湖南公司),吴国奇(江苏公司),王明珠(辽宁公司),王恒(安徽公司)。
目录一.主要算费规则 (7)(一)不同执行周期分档电量的确定 (7)(二)不足或超出一个执行周期分档电量的确定 (7)(三)抄表例日和抄表数据的确定 (7)(四)调整抄表例日分档电量的确定 (8)(五)以月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费的计算 (8)(六)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电量电费的计算 (8)(七)本次调价前后电量电费的计算 (9)(八)同时执行阶梯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用户电费的计算 (9)(九)购电量预付费(本地量控)电能表退费的处理 (9)(十)低保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减免电费的处理 (9)(十一)退补电量电费的处理 (10)二.主要算费范例 (10)(一)相关参数 (10)(二)电价标准 (10)(三)场景说明 (11)1.普通一户一表 (11)1.1月阶梯标准 (11)1.1.1正常月份(非分时) (11)1.1.1.1正常月份(分时) (12)1.1.2调价当月(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14)1.1.2.1调价当日不抄表 (14)1.1.3抄表例日调整 (15)1.1.4相关业务 (16)1.1.4.1新装 (16)1.1.4.2销户 (17)1.1.4.3过户(不换表) (18)1.1.4.4换表 (19)1.1.4.4.1普通表换普通表(合并计算) (19)1.1.4.4.2普通表换费控表(分开计算) (19)1.1.4.5改类(不换表) (20)1.2年阶梯标准 (22)1.2.1正常月份(非分时) (22)1.2.1.1正常月份(分时) (23)1.2.2调价当月(自2012年6月1日起按用电量执行) (24)1.2.2.1调价当日不抄表 (24)1.2.3抄表例日调整 (26)1.2.4相关业务 (26)1.2.4.1新装 (26)1.2.4.2销户 (26)1.2.4.3过户(不换表) (28)1.2.4.4换表 (30)1.2.4.4.1普通表换普通表(合并计算) (30)1.2.4.4.2普通表换费控表(分开计算) (30)1.2.4.5改类(不换表) (31)1.2.5电量电费退补 (33)2预付费本地费控表 (33)2.1月阶梯标准 (33)2.1.1正常月份(非分时) (33)2.1.1.1正常月份(分时) (35)2.1.2调价当月(自2012年6月1日起按用电量执行) (36)2.1.2.1调价当日不抄表 (36)2.1.3抄表例日调整 (37)2.1.4相关业务 (39)2.1.4.1新装 (39)2.1.4.2销户 (39)2.1.4.3过户(换表) (40)2.1.4.4换表 (41)2.1.4.4.1费控表换费控表(分开计算) (41)2.1.4.5改类(换表) (42)2.1.5电量电费退补 (43)2.2年阶梯标准 (43)2.2.1正常月份(非分时) (43)2.2.1.1正常月份(分时) (45)2.2.2调价当月(自2012年6月1日起按用电量执行) (46)2.2.2.1调价当日不抄表 (46)2.2.3抄表例日调整 (47)2.2.4相关业务 (47)2.2.4.1新装 (47)2.2.4.2销户 (48)2.2.4.3过户(换表) (49)2.2.4.4换表 (50)2.2.4.4.1费控表换费控表(合并计算) (50)2.2.4.5改类(换表) (50)3.预付费本地量控表 (52)3.1按购电量发行不抄表结算 (52)3.1.1存量用户调价后购电 (52)3.1.2调价后新增用户购电 (53)3.1.3销户 (53)3.2抄表结算(年阶梯) (54)3.2.1正常月份(非分时) (54)3.2.1.1正常月份(分时) (55)3.2.2调价当月(自2012年6月1日起按用电量执行) (57)3.2.2.1调价当日不抄表 (57)3.2.3抄表例日调整 (58)3.2.4相关业务 (58)3.2.4.1新装 (58)3.2.4.2销户 (59)3.2.4.3过户(不换表) (60)3.2.4.4换表 (62)3.2.4.4.1量控表换费控表(分开计算) (62)3.2.5电量电费退补 (63)3.2.6退费业务 (64)3.2.7跨年折算 (65)4.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 (66)4.1先征后返 (66)4.2即征即免 (66)4.2.1月阶梯标准 (66)三.电费通知单及电费发票要素 (67)(一)总体原则 (67)(二)电费通知单 (68)1.月阶梯不分时一户一表 (68)2.月阶梯分时一户一表 (68)3.年阶梯不分时一户一表 (68)4.年阶梯分时一户一表 (68)5.共同要素 (69)5.1不分时一户一表 (69)5.2分时一户一表 (69)(三)电费发票 (69)1.月阶梯不分时一户一表 (69)2.月阶梯分时一户一表 (69)3.年阶梯不分时一户一表 (69)4.年阶梯分时一户一表 (70)5.共同要素 (70)5.2分时一户一表 (70)四.统计分析报表(附表) (70)(一)《执行居民电价用户销售情况统计表》 (70)(二)《执行居民电价用户销售情况分析表》 (70)(三)《低保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电量电费情况统计分析表》 (70)(四)相关说明 (71)一.主要算费规则(一)不同执行周期分档电量的确定1.以月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抄表周期为1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计算当期分档电量;抄表周期为2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2计算当期分档电量。
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要求,我委制定了《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江西电网(含县级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
二、电量分档与电价将居民用户用电量以年为周期划分三档,电价分档递增。
(一)电量分档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即月均180千瓦时以下。
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即月均180千瓦时至350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年用电量4200千瓦时以上,即月均350千瓦时以上。
(二)分档电价第一档电量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每千瓦时0.60元;第二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每千瓦时0.65元;第三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即每千瓦时0.90元。
三、鼓励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一)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用户选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12元。
《安徽省电价说明》word版
《安徽省电价说明》word版安徽省电价说明第一部分分类电价销售电价实行分类电价,用户按不同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
含有多种用电性质的用户,供电企业应分别装表计量,难以分表计量的,可采取定比定量的方式计收电费,但一年应至少核对一次。
一、居民生活电价(一)适用范围:1.凡属城乡居民家庭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2.虽不是居民生活用电,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执行居民生活电价:(1)居民住宅楼的楼道照明、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及居民高层住宅电梯等用电;(2)学生宿舍用电,全日制大专院校内食堂和澡堂用电;(3)部队营房内照明、电风扇、空调器等用电;(4)属国家、集体兴办,在民政部门登记,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用电。
徽风报刊亭用电。
(二)其他规定:1.凡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不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2.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及社会福利企业,仍按其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适用范围:除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大工业用户生产车间照明以外的照明及空调、电热用电,或者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3千瓦的非工业性质动力用电,均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
主要有:1.党政机关、部队、列入国家事业编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财政拨款的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照明用电(不包括居民生活用电);2.铁道、航运等信号灯用电;3.市政亮化、路灯、交通信号灯用电;4.电信小灵通、移动、联通中继机站、有线电视、各类数字线路的放大器等用电;5.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用电,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电、自行车停车棚、停车场、小区内部路灯、门卫室等用电;6.公益性广告用电,公共厕所、不收费的开放式公园用电。
三、商业电价适用范围:凡从事商品交换或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有偿服务的电力用户,不分容量大小、不分照明和动力,均执行商业电价。
用户商业用电性质难以界定的,参照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确定。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4.11.26•【字号】皖价商〔2014〕149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安徽省电价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销售电价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价说明的通知》(皖价服〔2005〕306号)同时废止。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价分类第三章计价方式第四章其他第五章附则安徽省销售电价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电力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
第三条销售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第四条制定销售电价的原则是坚持公平负担、兼顾公共政策目标、有效调节电力需求和促进能源节约,并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依法批准注册的所有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
第二章电价分类第六条销售电价按用电类别、分电压等级制定。
用户按不同用电性质执行相应分类电价。
各类用电原则上应分线分表计量,不具备分线分表计量条件的,可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收电费,但一年应至少核对一次。
第七条现行安徽省销售电价分类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四类。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行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实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网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
(一)单独使用一块电能表,且对应一个房产证明(或宅基地证,下同),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二)单独使用一块电能表,因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明的居民用户,如果户口簿地址与用电地址相同,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三)共同使用一块电能表,同一用电地址对应着多个房产证、或两个及以上户口簿的住宅,认定为“合表”居民用户。
(四)因历史原因,一户居民的一处住宅在电网企业登记有两个及以上单独装设电能表用电情况的,可以暂按电能表分别执行阶梯电价,但应逐步归并为一个房产证明或一处住宅对应一块电能表。
二、执行周期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一)对于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自电网企业上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至本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作为一个执行年度;对于使用实收制量控卡表的居民用户,以日历年度为执行年度。
(二)年分档电量的确定。
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份计算,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1.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新装业务时,按新装业务电网企业归档之日起的当年执行年度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2.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非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电网企业应按改类前当年执行年度居民用电的实际用电月数进行电费清算,待居民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办理改类业务;非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时,按改类业务受理之日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2]181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渝价〔2012〕181号)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关系,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2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范围重庆市境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月用电量201-400度(含),每度提高 5分;第三档月用电量在401度(含)以上,每度提高0.30元(详见附表)。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一)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电量。
(二)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三)“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抄表周期为一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确定当期分档电量;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2确定当期分档电量。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19〕311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通知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19〕31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要求,现就降低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及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5.03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见附件1,峰谷分时电价见附件2,输配电价见附件3。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9〕842号文规定,因增值税率降低到13%,三峡水电和秦山核电二期1-2号机组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227元(含税)、0.3998元(含税),实际落地电价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除外),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目录电价不作调整。
各售电公司要及时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向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
四、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同步降低被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确保降价红利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1.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3.安徽电网输配电价表2019年5月31日附件1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56530.5503二、农业生产用电0.55580.54080.5258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35160.33660.3216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0.61980.60480.5898两部制0.63420.61920.60420.59424030附件2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分类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平段0.5953低谷0.3153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高峰7,8,9月0.97950.95500.9306其他月份0.92240.89940.8765平段0.6048 0.5898低谷0.3857 0.3769 0.3680两部制高峰7,8,9月1.0030 0.9785 0.9541 0.9378 4030其他月份0.9444 0.9215 0.8985 0.8832 平段0.6342 0.6192 0.6042 0.59420.39420.38540.37650.3706附件3安徽电网输配电价表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0.24770.23270.2177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0.16710.15210.13710.12714030——结束——。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各区域电监局、各省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这次电价调整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试点推行。
试点过程如遇相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一、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
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电费通知(通用14篇)
电费通知(通用14篇)电费通知第1篇尊敬的溢盈物业小区全体业户: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上述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
参考电费调整后的价格,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物业小区为合表用户单位),本物业小区将全体业户的电费电价进行统一调整,自20**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0.77元/千瓦时,调整为0.81元/千瓦时,以后统一按此标准进行核收。
希望广大业户按照管理处的通知,积极配合小区的电费收取工作,按照新的电费标准及时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致电管理处:**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市溢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溢盈物业管理处二o**年八月二十日电费通知第2篇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xx】182号)和扬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民用类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扬价工【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 年3月1日起民用水费由2.77元/立方米上调为3.00元/立方米,对学校教职工住宅区的居民用电费由0.5283元/度上调为0.5483元/度。
特此通知后勤保障处20xx年2月27日电费通知第3篇尊敬的____栋____楼____号房间业主:阁下公寓的管理费仅缴至_____年___月___日,物业管理公司至今未收到贵公寓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的管理费,共计___________。
为了保证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本公司现特致函通知,敬请阁下尽快前往缔煌城管理处交纳。
此致敬礼!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_____城管理处____年___月___日电费通知第4篇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xx】182号)和扬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民用类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扬价工【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 年3月1日起民用水费由2.77元/立方米上调为3.00元/立方米,对学校教职工住宅区的居民用电费由0.5283元/度上调为0.5483元/度。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范文(4篇)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为了促进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根据能源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阶梯电价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阶梯电价”,是指按照电力消费的用电量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用电量对应不同的电价标准。
第三条:阶梯电价分为三个级别:基本电量、第一阶梯电量和第二阶梯电量。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电价级别的用电量范围和相应的电价标准,具体如下:1. 基本电量:用电量在每个计量周期内不超过一定的基本用电量的部分,按照基本电价标准收取电费。
2. 第一阶梯电量:用电量超过基本电量的部分,且不超过一定的第一阶梯用电量的部分,按照第一阶梯电价标准收取电费。
3. 第二阶梯电量:用电量超过第一阶梯用电量的部分,按照第二阶梯电价标准收取电费。
第五条:具体的基本电量、第一阶梯用电量和第二阶梯用电量的范围和电价标准,由能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能源政策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电力用户按照实际用电量和相应的阶梯电价进行电费结算。
第七条:能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评估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效果,对需要进行调整的阶梯电价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电力用户应当按照阶梯电价政策合理合法使用电力,并配合能源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电力用户,将依照能源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能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延长。
【说明】本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范文(2)为正确贯彻和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____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确保阶梯电价政策平稳实施,根据____市发展改革委《____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____》(沪发改价管【____】____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同意,____市电力公司本着“你用电,我用心”的优质服务理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
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是指芜湖市对居民和企业用户提供的电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电费是指用户使用电力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保障电力公司正常运营和维护电网设施的重要来源。
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合理确定用户的用电成本,同时也要考虑到电力公司的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以保障电力供应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首先,针对居民用户,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按照居民生活用电和居民生产用电两种情况进行划分。
对于居民生活用电,电费收费标准按照阶梯电价制度执行。
即在一定的用电量范围内,电价较低;而超出该范围后,电价将逐渐上涨。
这样的设计,一方面可以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另一方面也能够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用电需求。
对于居民生产用电,电费收费标准则根据企业性质和用电量大小进行分类,并执行不同的电价政策。
其次,对于企业用户,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则更加复杂。
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规模,电费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型工业企业的用电成本较高,但由于其对电力的需求量大,电费收费标准相对较低。
而小型企业的用电成本较低,但由于用电量较小,电费收费标准相对较高。
此外,芜湖市还对节能型企业给予一定的电费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最后,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的制定不仅要考虑到用户的用电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还要兼顾到电力公司的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
因此,在制定电费收费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确保用户能够合理支付电费的同时,也能够保障电力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电网设施的维护。
同时,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还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电费收费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总的来说,芜湖市电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综合考虑用户需求、企业利润和电力公司运营成本的复杂问题。
通过合理制定电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效平衡各方利益,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芜湖市未来在电费收费标准的制定上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为用户和企业提供更好的电力服务。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电力消费结构,激励电力用户提高电力使用效率,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各地区的工商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用电。
第三条电价按用电时段的不同分为尖、峰、平、谷四个时段。
每个地区具体的用电时段由供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向用户公告。
第四条电价按用电量大小的不同分为多级阶梯,每级阶梯电价的具体标准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向用户公告。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根据用户的用电时段和用电量等因素,结合本细则的规定,合理制定用户的电价。
第二章用电时段第六条用电时段分为尖、峰、平、谷四个时段,具体划分如下:(一)尖时段:每天的8:00-10:00、12:00-14:00、17:00-20:00为尖时段。
(二)峰时段:每天的7:00-8:00、10:00-12:00、14:00-17:00、20:00-21:00为峰时段。
(三)平时段:每天的21:00-23:00、5:00-7:00为平时段。
(四)谷时段:每天的23:00-5:00为谷时段。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向用户提供用电时段表,并定期进行公告。
第三章阶梯电价第八条阶梯电价分为三级,具体划分如下:(一)第一级:用电量在500千瓦时以下的为第一级。
(二)第二级:用电量在500千瓦时至1000千瓦时之间的为第二级。
(三)第三级:用电量在1000千瓦时以上的为第三级。
第九条各级阶梯电价的具体标准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向用户公告。
第十条用户的用电量用每月累计的方式计算,供电公司应当每月向用户提供用电量明细,并计算相应的电费。
第四章电价计算第十一条供电公司根据用户的用电时段和用电量,按照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进行计算。
第十二条用户的电费计算公式如下:电费=尖时段用电量×尖时段电价+峰时段用电量×峰时段电价+平时段用电量×平时段电价+谷时段用电量×谷时段电价第十三条电费的计算结果应当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关于芜湖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2]121号各市、县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公开听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档电量和电价(一)电量分档水平。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
(二)电价标准。
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为每千瓦时0.5653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加价0.3元。
(三)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
具体免费办法另行规定。
二、实施范围(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家庭用户。
(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家庭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
三、其他事项(一)考虑我省居生活民用电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
2012年7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计量周期。
从2013年起,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
新报装用电、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不满一年的,以按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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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皖价商[2012]121号
各市、县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公开听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档电量和电价
(一)电量分档水平。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181-350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
(二)电价标准。
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为每千瓦时0.5653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加价0.3元。
(三)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
具体免费办法另行规定。
二、实施范围
(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家庭用户。
(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家庭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
三、其他事项
(一)考虑我省居生活民用电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
2012年7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计量周期。
从2013年起,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
新报装用电、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不满一年的,以按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