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经学院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由总务处指导和监督的院级学生组织,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本委员会积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校园文化活动,致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以建设特色校园和公寓文化、维护良好公寓秩序和环境、维护公寓同学正当权益为主要目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经院相关部门批准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成员全部由本院学生组成。

本会由总务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宗旨:致力于实现我院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代表广大学生与院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氛围。

第三条基本任务:(1)围绕学院的工作要求,按照总务部的工作安排,以服务和教育为中心,以公寓为基地,切实代表学生利益,服务学生,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做出贡献。

(二)维护学院的校纪、校规,倡导优秀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学院做好日常公寓管理工作。

(三)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公寓进行卫生检查,及时汇总检查数据并予以公布,并对不合格宿舍进行上报。

(四)定期进行宿舍走访,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动态,收集学生建议及意见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总务处进行反馈。

(五)负责推进学生公寓“6S”管理,开展文明公寓的评选以及健康有益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对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吸烟、损坏公寓消防设施、私换寝室及床位、在公寓内的进行非法传销、经商、饲养动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总务处。

(七)以本院学生管理工作为基础,加强与其他高校及相关组织的沟通和交流。

(八)不断加强和完善自管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骨干。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入会条件:凡我院在册、能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的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学生委员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2.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办公室、部门和班级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1)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和助理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事务。

(3)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各类部门,如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事务。

(4)班级委员会:每一个班级设立委员会,负责班级事务,与学生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

三、选举与任期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

2. 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可连任一次。

3. 部门负责人和班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和班级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与主席团成员一致。

四、职责与权力1. 学生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代表学生群体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学生权益。

(2)组织和协调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协助学校管理,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4)宣传学校精神,增强学生凝结力和归属感。

2. 学生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制定和修改学生委员会章程,并报学校批准。

(2)参预学校决策,对学校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调和管理学生组织,监督学生活动的开展。

(4)与学校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需求。

五、工作方式1. 学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2. 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安排和协调各项工作。

3. 各部门和班级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讨论并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4. 学生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特定任务的执行。

六、经费管理1. 学生委员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学生会费。

2. 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主席团负责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3.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定期向全体学生发布经费收支情况。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居住环境,加强学生的自治本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由宿舍内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构成的自律性组织。

本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是维护宿舍内的安全、卫生,处理和协调宿舍内的管理问题,促进学生宿舍自治的发展。

第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二章组建与选举第五条每个学生宿舍自行组织成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

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组建应遵从自己乐意原则,任何学生都可以自己乐意加入或退出。

第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定期进行,选举方式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商讨确定。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席由全体宿舍成员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常务委员由全体宿舍成员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条在学生自治委员会成立之初,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权责与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权对宿舍内的学习、生活、卫生等问题进行管理和调整。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责任维护宿舍内的安全和秩序,订立并执行宿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种管理职责,确保高效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在处理问题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全体宿舍成员的看法,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老师反映问题。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管理本领和综合素养。

并定期组织宿舍成员的集体活动,增长宿舍内的凝集力和友情。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宿舍内的紧急情况,如火灾、意外损害等,确保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违规与惩罚第十八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对违反宿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学生班级自治组织章程

学生班级自治组织章程

学生班级自治组织章程一、宗旨与原则班级自治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建立一个民主、公正、和谐的班级管理机构,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班级内的成员良好发展。

我们秉持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每个班级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

2. 民主原则:班级内决策应采用民主的方式,充分尊重每个成员的参与和意见。

3. 公正原则:班级自治组织的运作要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

4. 和谐原则:班级自治组织的目标是促进班级内的和谐氛围,并通过相互合作实现共同进步。

二、组织结构班级自治组织包括主席团、学习委员会、生活委员会和体育委员会。

1. 主席团:由班级主席、副班长和班级秘书组成。

他们负责班级相关的各项事务。

2. 学习委员会:由学习委员和助理学习委员组成。

他们协助班级主席完成学习相关的任务,组织学习活动和讨论。

3. 生活委员会:由生活委员和助理生活委员组成。

他们负责组织班级内的生活事务,如卫生、安全等。

4. 体育委员会:由体育委员和助理体育委员组成。

他们组织班级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选举与任期1. 主席团成员由全班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每学期选举一次。

2. 委员会成员由全班投票选举产生,每学年选举一次。

3. 主席团和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任满后可连任一次。

四、权责与职责1. 班级主席:主持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协调各委员会的工作,代表班级向学校提出和沟通相关事宜。

2. 副班长:协助班主任工作,监督班级纪律和学习效果。

3. 班级秘书:负责记录和传达会议纪要,协助班级主席安排各项事务。

4. 学习委员:组织学习小组,协助解答同学们的学习问题。

5. 助理学习委员:协助学习委员开展工作,替代其职责。

6. 生活委员:组织班级生活事务,维护班级卫生和安全。

7. 助理生活委员:协助生活委员开展工作,替代其职责。

8. 体育委员:组织体育活动,促进班级成员身心健康。

五、会议制度班级自治组织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提高学生宿舍环境质量,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建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学生宿舍内的住户自行选举产生,每个宿舍楼设立一名主任委员和若干委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主任委员负责协调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决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委员负责协助主任委员执行工作,参与委员会的议事决策。

第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2.组织并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3.开展学生宿舍的文化活动;4.协调解决学生宿舍内的纠纷;5.监督学生宿舍的环境卫生;6.提出改善学生宿舍设施的建议;7.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理。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学生宿舍内的住户自行选举产生。

第七条:每个学年末进行一次选举,选举产生下一学年的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

第八条: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任期届满后可连续当选职务。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第十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决策项由全体委员讨论、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会议的议程由主任委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与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权根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住户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限制入住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住户,经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讨论后,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收入和支出明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需记录并备查。

第八章:章程修改第十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章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需经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学校自管会管理章程模板

学校自管会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管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直接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和谐校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奉献精神;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自管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 自管会成员由学生自愿报名,经选拔、考核后产生;2. 自管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自管会主任职责:1. 领导自管会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2.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 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4. 代表自管会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自管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等工作;2. 宣传部:负责自管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3.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4. 纪检部:负责监督学校纪律,维护学生权益;5. 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6. 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自管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工作计划。

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学校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自管会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自管会负责解释。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形式1. 学生委员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法独立运作。

2.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委员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体育部、生活服务部等。

三、职责与权力1. 学生委员会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参与学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2. 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学生委员会有权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

4. 学生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四、选举与任期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 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3. 班级委员会成员由班级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

五、选举程序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学生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2. 部门负责人的选举,由各部门成员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各部门负责人。

3. 班级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班级学生代表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班级委员会成员。

六、职责分工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学生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各自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3. 班级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班级内的学生活动,代表班级学生与学生委员会进行沟通和协商。

七、会议制度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委员会的重要事务。

2. 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部门工作进展和问题。

3. 班级委员会定期召开班级会议,讨论班级内的学生事务。

八、决策程序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决策由主席团成员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1、职师学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

1、职师学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学生自治委员会性质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是学生自发组建的组织,是为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与能力的一个组织,它是传达、宣传和执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前哨,它给予我院学生们一个更高的平台锻炼自己。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委员会在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以鲜明的政治立场、浓郁的学生气息、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院的安全维稳和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学生自治委员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全心全意为学院服务第三章学生自治委员会职能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维稳教育工作;第二条发挥学院各级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致力于学院各方面安全维稳,学院大数据维护;第三条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第四条团结全体同学,勤奋学习,尊师守纪,配合学院贯彻执行“能做·会教·善学”的办学理念,督查学院学生学习纪律,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第五条配合学院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生活环境,与其他年级相互学习、相互交往、增进友谊;第六条加强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平台,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章学生自治委员会组成第一条学生自治委员会成员由本年级各班级同学自由竞争、民主评选产生;第二条学生自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技术部、权益部、外联部、纪检部、安全部;第三条学生自治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每年换届,具体视其表现情况而定;第四条学生自治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管理和指导。

第五章学生自治委员会干部素质要求第一条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心态,有为同学、学院奉献的精神;第二条对人对事公正、民主、正直、诚实、大公无私,受同学信任;第三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验;第四条虚心好学,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能起示范作用;第五条若自治委员会成员出现违纪现象(被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首先被撤销自治委员会成员资格。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章程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力职责和运作方式而制定的守则。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章程制度的组成部分:1. 目的和宗旨:明确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目标和宗旨,确保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安全、卫生的宿舍环境,并促进学生自治和共同负责的意识。

2. 组织结构:a.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等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

b. 部门委员:根据需要设立各类部门,如宿舍维修部、宣传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

c. 代表委员:每个宿舍楼选举一名代表委员,代表宿舍楼的利益和需求。

3. 成员选举:a. 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b. 部门委员由主席团根据需要选拔产生。

c. 宿舍代表委员由各楼层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4. 权力与职责:a.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b. 各部门委员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如协调宿舍维修工作、组织宿舍文化活动等。

c. 宿舍代表委员负责收集和反映宿舍楼层的问题和需求,并与委员会沟通。

5. 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宿舍相关事务,做出决策和安排。

a.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团安排。

b. 会议需要有足够的出席人数才能进行决策。

c.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议题、决策和行动计划。

6. 资金使用和管理:a. 委员会有权使用一定金额的经费,用于宿舍维护、社区活动等用途。

b. 资金的使用须经过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7. 宿舍规章制度:a. 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宿舍规章制度,以确保宿舍居住秩序和安全。

b. 宿舍规章制度须经全体住户的讨论和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章程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三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三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一、总则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促进宿舍卫生、提升宿舍文化建设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自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运作机制等相关事务。

二、组织机构自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主任由全体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成员通过申请并经主任审核后加入。

三、主要职责1. 组织并推行宿舍内部规章制度,如宿舍安全规定、卫生管理细则等,确保宿舍秩序良好。

2. 处理宿舍内部纠纷,协助解决与宿舍生活相关的问题,维护学生权益。

3. 监督宿舍卫生情况,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并督促整改不合格行为。

4. 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如举办宿舍晚会、座谈会等活动,增进宿舍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友谊。

5. 定期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指导。

四、职责分工1. 主任负责召开自治委员会会议,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成员履行职责。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代理主任职务时,具备主任的权力与职责。

负责联络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与校内其他组织。

3. 成员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如宣传工作、纠纷处理、卫生检查等,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主任和副主任的工作安排。

五、会议制度自治委员会月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会议前需提前五天通知成员,并确定议题。

会议形式灵活,采取集体讨论、决策或进行部署工作等方式。

会议记录需详尽,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议题及讨论结论等。

六、选举制度主任任期为一学年,每年12月举行一次选举,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

参选人需提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体成员提交书面申请。

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成员由申请人向主任递交书面申请,经主任审核后决定是否加入。

七、纪律要求1. 全体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不得私自放弃职责或擅离职守。

2. 在会议中,成员应保持纪律,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扰乱会议秩序。

3. 成员应尊重他人的意见,不得采取人身攻击或言行不当。

立新中学自治委员会章程

立新中学自治委员会章程

立新中学自治委员会章程一、宗旨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给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锻造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学校决定成立了学生自治委员会。

学生自治委员会由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同时聘请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级部主任和有关老师作为顾问。

主要负责化解、仲裁各类纠纷及违纪事件,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同学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行为,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决。

对重大违纪学生,学生自治委员会审议学校的处理意见草案,听取违纪学生本人的申诉或辩护,并通过集体讨论、民主评议、投票表决,决定对其处理意见。

对因重大违纪而受过处分的学生,学生自治委员会负责进行跟踪考察,以便采取相应的后续措施。

通过对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的审理、判决,向同学传递民主与自治精神,以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治观念、平等意识和民主精神。

学生自治委员会在处理纠纷或违规违纪现象时,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事件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二、领导小组领导机构设置: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聂淑香栾小平孙述文2、级部领导小组成员:初一级部:级部主任2人:王明新常强。

受级部大部分学生爱戴的任课教师4人,以及本级部推选出的6名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学生名单各级部章程中体现)及家长代表2人共14人。

初二级部:级部主任2人:李玉泉赵娟,受级部大部分学生爱戴的任课教师4人,以及本级部推选出的6名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学生名单各级部章程中体现)及家长代表2人共14人。

初三级部:级部主任2人:仪策欣张永涛,受级部大部分学生爱戴的任课教师4人,以及本级部推选出的6名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学生名单各级部章程中体现)及家长代表2人共14人.3、班级领导小组成员:班主任1人,最受学生爱戴的任课教师2名,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4名。

家长代表2名共计9人。

立新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自治委员会领导机构三、学生自治委员会职责1、自治委员会负责化解、仲裁班级及级部内出现的各类纠纷和违纪事件,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同学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行为,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决。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的生活环境和权益,提高学生的自治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委员会”)是由学生宿舍内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组织。

其任务是负责协助学生宿舍楼管委会进行宿舍管理,组织和开展学生宿舍内的各项活动,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成员和产生第三条每栋学生宿舍楼的学生宿舍内,设立一名自治委员会主席。

主席由该楼内的学生自行组织选举产生,并报学生宿舍楼管委会备案。

第四条产生自治委员会主席的办法由学生宿舍内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首先进行候选人提名,然后进行投票选举产生,获得最高票者当选为主席。

第四章职权和责任第五条主席是自治委员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代表自治委员会向学生宿舍楼管委会反映学生宿舍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主席有权召集自治委员会会议,制定宿舍内的规章制度,安排活动事项,并组织宿舍内的学生自愿参加志愿活动。

第七条主席有权对违反宿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警告、劝导和纠正,并及时向学生宿舍楼管委会报告情况。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所有的学生宿舍内的学生有权参加自治委员会的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来促进学生宿舍的发展和管理。

第九条所有的学生宿舍内的学生有义务遵守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自治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学生宿舍内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并决定学生宿舍的规章制度和活动事项。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工作,由主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分工。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应编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向学生宿舍楼管委会报送备案。

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共青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二0一一年十月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宿治会”)成立于2011年10月,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该委员会与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工作的四驾马车。

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综合治理、寝室文明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的专门机构。

第一条: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并以“自律、自立、自强,服务学生成长”为宗旨,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将学校各项制度措施得以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性质:宿治会是学校学生组织结构之一,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自觉接受宿治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宿治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围绕学校对宿舍寝室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校团委、学工处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良好生活环境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寝室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发挥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环境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积极主动的参加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热情为同学服务,帮助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宿舍文化生活,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四条:会训自信团结真诚第五条:会歌《钢铁的心》第六条:口号钢铁卫士,风雨兼程,无私奉献,大道为公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未在留校察看期间的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中学学生的民主管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发展健康成长,建立中学学生委员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中学学生委员会是中学学生在校服从校长领导下,履行与校务有关的民主权益、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自治组织。

第三章组织原则第三条学生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平等、依法、公正、自愿、务实。

第四章学生委员会的职权第四条学生委员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一)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和服务;(二)代表学生对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和学校改革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学生管理、宿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四)开展学校活动和组织学生自律教育;(五)代表学生对外联络与交流。

第五章学生委员会的成立与选举第五条学生委员会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必须有学生自愿组成的领导班子;(二)学生委员会成立前应经过学生的投票表决,并以多数同意的结果通过;(三)学生委员会成立应得到学校领导的认可。

第六条学生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委员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二)学生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应经过学生大会通过;(三)学生委员会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秘密进行。

第七章学生委员会的组成与人员要求第七条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委员会的组织人数应适当,不得超过10%的学生总数;(二)学生委员会的组织应由代表全校学生的学生代表组成;(三)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应有党员、团员等先进分子,确保委员层次合理。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的人员要求:(一)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习成绩;(二)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积极主动、乐于服务、善于沟通;(三)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组织和协调能力;(四)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严守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学生委员会是学校内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本章程旨在规范学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力职责和运行方式,确保其有效运作。

二、组织结构1. 学生委员会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设主席团和各部门。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委员会的整体运作和决策。

3. 各部门包括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生活服务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权力职责1. 学生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学生自治规章制度,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

2. 学生委员会有权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建议和诉求,并参预学校决策的过程。

3. 学生委员会有权组织各类学生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4. 学生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工作和学校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运行方式1. 学生委员会每学年召开全体味议,讨论重要事务并进行决策。

2. 主席团每周召开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发展。

4. 学生委员会与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五、选举与任期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推荐并经全体学生表决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 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六、违纪与处罚1. 学生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滥用职权、泄露学生隐私等,处罚方式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

七、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全体学生委员会成员提出,并经全体学生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2. 修改后的章程须报学校批准,并在学校网站等途径发布。

八、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全体学生委员会成员。

2. 对于未尽事宜,可由学生委员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完善。

小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第一条筹备和组织1.小学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

2.委员会成员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主席由全校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条职责和权力1.委员会负责代表全体小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权益和福祉。

2.委员会组织并推动校内各种活动和项目,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委员会就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提出建议,为学校提供意见和反馈。

4.委员会可以与校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促进学校管理和学生参与的良性互动。

第三条工作原则1.委员会成员应恪守法律法规,尊重学校规章制度,以示范和引领学生遵守。

2.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团结合作,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

3.委员会成员应当保守学生的个人信息和秘密,维护学生的隐私权。

4.委员会成员要以学习为首要任务,充实自己,发展个人素质,为学校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条会议和决策1.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主持。

2.委员会的决策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讨论和表决,多数支持即可通过。

3.主席在会议期间有权决定议程和规划工作。

4.主席对外代表委员会,发表委员会的意见和决策结果。

第五条变更和解散1.如有需要,对委员会章程的变更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讨论和表决,多数支持即可通过。

2.委员会可以自愿解散或因不适当行为而被解散,解散决定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讨论和表决,多数支持即可通过。

第六条附则1.本章程自校方批准之日起生效。

2.委员会应当配合学校相关工作,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3.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委员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

以上为小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2024年学生自治组织章程

2024年学生自治组织章程

2024年学生自治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生自治组织的名称为具体名称。

第二条本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章成员第四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承认本组织章程,愿意参加本组织活动,均可申请加入本组织。

第五条成员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本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对本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有权获得本组织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六条成员的义务:1、遵守本组织章程,执行本组织决议。

2、积极参加本组织的活动,完成本组织交办的任务。

3、维护本组织的荣誉和利益,不得损害本组织的形象。

4、关心学校和同学的利益,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负责人若干名。

第八条主席的职责:1、负责本组织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经验。

2、召集和主持本组织的会议。

3、代表本组织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联系和沟通。

第九条副主席的职责:1、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各部门的工作。

2、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各部门的职责:1、组织部:负责组织本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会议、培训、竞赛等。

2、宣传部:负责本组织的宣传工作,如制作海报、发布通知、撰写新闻稿等。

3、学习部:负责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如学术讲座、学习经验分享会等,促进同学们的学习进步。

4、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5、生活部:关注同学们的生活需求,如宿舍卫生、饮食安全等,为同学们提供生活服务和帮助。

6、外联部: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组织活动筹集资源。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本组织的活动应当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开展,具有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创新性。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学生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学校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增强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维护学生权益,推动学生发展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学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选举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确保学生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二、组织结构1. 学生委员会由全体学生组成,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个部门。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定期向全体学生汇报工作进展。

4. 各个部门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设立,包括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公益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活动和项目。

三、职责权限1. 学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

2.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委员会的会议,制定会议议程,并组织实施学生委员会的决议。

3. 常务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4. 各个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活动和项目,组织学生参与其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选举制度1. 学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 选举程序包括提名、竞选和投票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3. 学生委员会的其他职位由各部门自行选举产生,任期根据需要确定。

五、运行机制1. 学生委员会设立定期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负责组织。

2. 学生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包括工作汇报、重要决策、活动计划等,确保学生的参与和表达权利。

3. 学生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与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信息和反馈问题。

4. 学生委员会应定期开展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关注的问题。

5. 学生委员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六、附则1.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学生委员会所有,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

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

苏合初中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自治委员会简称学生会,是代表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主要任务(一)在学校党总支、团委、教导处的统一领导下,带领学生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二)积极开展科技、文艺,体育等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

(三)维护学校整体利益,搞好卫生清扫及检查工作,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四)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适时汇报。

(五)协同团委、教导处办好宣传栏、黑板报、播音等宣传工作。

(六)促进学生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第三条工作原则:在教导处、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坚持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本校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服从本会领导的义务。

第三章机构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它的职权:(一)审查和批准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一届学生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日常工作由学生委员会主持。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

职能部门设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安全部,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各一人。

各部部长经学生会委员会同意后,可以聘请干事两人,协助开展工作。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职责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一)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决定干事人选。

(二)组织全校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

(三)组织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会议,布置领导班级工作。

第十条各部部长职权(一)布置并检查监督各班班委、团支部和本部干事的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班学生自治自律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精神及目的:
XXX班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简称自治委。

是协助班主任建设良好的班级学习生活环境和秩序的学生自治管理组织。

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科任老师之间的和谐沟通,反应学生意见与要求。

自治委的成立就是为了通过“自主、自治、自律、自强自、尊、自理”做到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通过自治形成一个良好的班级生活环境,由以往的以师治生,以师治舍,转变为以生治生,以生治舍。

二、成员设置
1. 设顾问一名(由班主任担任),主席一名(由班主任物色成熟稳重,敢管敢干的学生或原班委会成员担任),轮值副主席一名(班长或副班长兼任),书记员一名(重要和得力干部担任),理事一名进行管理(重要和得力干部担任)。

2. 成员5名,由55人额班级每11人中产生一名,选举产生.
3. 班级自治自律委员会受学校领导集体指导,归口学校德育处学生会统一领导,受班主任直接指导.
三、工作纪律
1. 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要求
3. 保证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四、具体工作
1.高瞻远瞩,从比较高远的角度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思考班级管理问题。

提出科学管理办法,形成科学管理方案和修订管理制度。

指导各线班干部落实工作,并负责干部考核。

1. 自治会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管理方法,各项班级管理工作由各成员商讨并形成,将决议结果交由当月轮值副主席(也即轮值班长)布置下去,执行到位。

并于每周周一自治会会议上向自治会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2. 将所有本班寝室长,宿管部成员纳入管理,每周天询问寝室长和宿管部成员检查寝室两情况,及时通报结果,由相应班级奖励和处罚部门给予奖优或罚劣. 3. 及时反映学生的建议和要求。

XX班学生自治自律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