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办事指南
一、所有省级以上信息系统单位应当在四川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办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二、办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应当填写和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和定级报告,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
(二)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
(四)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其认证、销售许可证明;
(五)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六)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
(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意见;
(八)备案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
三、信息系统备案材料提交后,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对信息系统的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在收
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发现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标准的,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发现定级不准的,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重新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