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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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XX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区工商质监局结合实际,在放宽准入条件、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商事主体年检备案制、创新管理模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部门协作,经营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宽进严管”方面还需要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为此,区工商质监局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市中区商事制度改革情况

XX市长调研商事制度改革时,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袁晓松副市长对落实改革举措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安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多次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将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整合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

改革的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方向,将改革任务细化为“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两大类,制定

了改革工作任务表,细化分工、明确实施时间、定期督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市中区“法律七进”活动,通过短信平台、网络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电话通知等方式,确保辖区内每位经营者知晓年报制度,应报尽报。印发《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册3000份,发送“温馨提示”年报短信251户条,电话通知XX余户次。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审批事项,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对8项行政许可项目,仅保留个体名称预先核准及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户外广告登记3项,合并3项。全面清理含有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纪要,有效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

四是深化并联审批。按照“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窗口材料的受理、材料传递、并联审批启动、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发照以及优先办理、提示催办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并联审批网络系统的办件提示信号,严格实行并联审批事项优先办理、限时办结;严格执行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协调、监督,对在并联审批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窗口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请政务服务中心会商协调解决,加大对并联审批办理情况的效能跟踪,确保并联审批高效运行。

五是放宽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了原注册资本最低限制;除国务院规定的27类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外,其他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不能按章程规定期限出资,也可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同时按照《乐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备案实施意见》,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

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是激发市场活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辖区内市场活力、发展动力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数量大幅上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目前,辖区内有各类市场主体达7811户,自改革以来,新登记注册企业1339户,同比增长30.22%,新增注册资金62499.6万元,同比增长23.2%。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改革以来,全区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达11.30%,第三产业企业占所有企业比重提高到了83.96%。改革对新兴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新登记信息传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3户,新登记文化、体育和娱乐类企业7户,新登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户。

三是增速提效明显。在原来各类企业注册登记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完成压缩为5个工作日完成的基础上,再次将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结,即办件当场办结,在原有

的基础上提速30%。在审批流程中,明确了各审批项目的环节、流程、办理时限、具体承办人员。

四是促进就业创业。改革促进了创业就业观念的转变,提高了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在促进就业中作用的认识,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新增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五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运行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效扩大了社会监督。自XX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已完成信息联络员备案企业476户,完成年报公示企业445户,年报率96.86%;组织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9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不断完善。

二、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问题

部门职责必须厘清。不论是企业信息公示,还是市场监管,都需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如果市场监管部门之间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不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就不能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严管的目的就难以实现。工商部门登记的需要凭后置审批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通过登记平台向相关审批部门推送,由其认领并实施监管,增强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

营工作机制的意见》第六条第二项“对涉及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业,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部门为该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的规定,加强对无证经营的查处取缔力度。防止有照无证情况的出现,形成责任明确、信息共享、部门配合、共同监管的良好格局。

部门认识应该加强。有些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只是工商职能部门一家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部门干部没有引起重视,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措施上未能及时跟进,主动学习不够,影响了全区的改革推动进程;有的部门具体经办同志在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心”系统时,有畏难情绪,认为行政审批流程更加繁琐了,工作量增加了;甚至有的部门认为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出了问题应该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忽略了自己在对市场主体依法实施监管的责任。

信用监管有待强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放宽准入、激发活力,同时又要大力强化监管,净化市场,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宽进严管”是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在市场主体“宽进”后落实“严管”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宽进严管”的具体体现,是商事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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