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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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08[1].6.1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08[1].6.1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续期业务各项工作,特制定《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凡公司有关期交保单续期收费的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期交是指交费频率为“趸交”之外的定期交费频率,包括月交、季交、半年交、年交。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总公司客户服务部设专职续期管理岗,负责续期收费的流程和风险管理;二级机构运营部设专职或者兼职续期岗,负责续期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和推动;保单服务人员负责为客户提供具体的续期服务。

第四条总公司客户服务部续期管理岗职责:1、制定并维护续期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2、建立并维护续期收费业务应用系统;3、开拓并维护续期收费渠道,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4、机构续期业务的指导和效果追踪;5、检查机构续期作业质量,有效管控业务风险;6、执行公司各项业务制度,持续改进续期收费体系;7、制定机构续期指标考核标准;8、制定续期收费推动方案,有效推动收费进度及指标达成;9、建立续期报表、报告的制作和报送体系,搭建续期数据信息平台;10、分析考核指标,撰写全系统业务分析报告。

第五条二级机构运营部续期岗职责:1、执行并宣导续期业务制度,搭建续期收费业务体系;2、开拓并维护续期收费渠道,建立便捷的收费体系;3、督导并检查三级机构续期作业质量,防范业务风险,持续改进业务流程;4、制定续期推动方案,有效推动续期收费进度及指标达成;5、逐步建立和完善本机构续期数据信息传递体系,及时、准确的传递业务数据;6、续期收费信息的追踪、记录、备份;7、续期各种信函的寄发、效果追踪,以及续期退信的管理;8、每月定期制作并下发续期应收及应收未收清单,督促续期收费进度;9、制作续期业务统计报表,督导并及时追踪续期收费进度;10、撰写续期业务分析报告;11、其它与续期收费业务相关事项的处理。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保单服务人员续期服务职责:1、通知客户续期交费事项;2、定期追踪和督促所服务保单的续期交费进度;3、及时向客户提供续期上门服务,及保全、理赔等相关的咨询服务;4、代办保单及客户资料变更手续。

阳光人寿续期服务体系基本管理办法

阳光人寿续期服务体系基本管理办法

阳光人寿续期服务体系基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阳光人寿续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续期服务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阳光人寿公司各分支机构、网点及其代理人的续期服务工作。

第二章续期服务管理第三条续期服务体系建设阳光人寿应建立完善的续期服务体系,包括续期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技术支持和培训等。

第四条续期服务流程续期服务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客户通知:保单续期前,应提前通知客户,告知续期方式和续期费用等相关信息。

2.续期确认:客户确认续期方式,并缴纳相应续期费用。

3.续期核算:对续期费用进行核算,确保续期费用的准确性。

4.支付结算:完成续期费用的支付和结算工作。

5.续期信息更新:及时更新客户的续期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条续期服务标准续期服务应符合以下标准:1.及时响应:对客户的续期需求进行及时响应,确保客户的权益不受损失。

2.服务质量:提供优质的续期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的提升。

3.客户教育:向客户提供有关保单续期的相关知识和建议,帮助客户做出明智的决策。

4.技术支持:为续期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续期服务管理第六条续期服务统计阳光人寿应建立续期服务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和分析续期服务的情况,为续期服务的改进提供依据。

第七条续期服务培训阳光人寿应定期组织续期服务培训,提高员工的续期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续期服务投诉处理阳光人寿应建立健全的续期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续期服务投诉,并进行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续期服务质量评估阳光人寿应定期对续期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对优秀的续期服务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续期服务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续期服务体系的管理由阳光人寿总公司负责。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险总公司续期管理制度

保险总公司续期管理制度

保险总公司续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续期管理行为,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续期,是指保险公司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协商的条件,对原保险合同进行延续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保险公司续期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续期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公平信实的原则开展保险合同的续期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合理确定保险费率,严格执行续期政策。

第二章续期管理职责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续期管理机构和续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设立续期管理专门岗位,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续期管理机构负责续期业务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方案研究、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续期管理专门岗位负责制定续期管理具体方案,开展续期业务的具体操作、跟踪和风险控制。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续期业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范围,确保合规运作。

第三章续期管理流程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续期管理流程,包括续期申请、审核、批准、通知、比对、签单等环节。

第十条续期申请环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续期政策,要求投保人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期申请。

第十一条续期审核环节,保险公司应当对续期申请进行审核,核对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合同条款、保费支付情况等,确保续期申请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续期批准环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审核情况判定是否批准续期,并按照约定制定续期方案。

第十三条续期通知环节,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将续期结果通知投保人,并告知续期保费金额、续期保障范围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续期比对环节,保险公司应当核对续期保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续期保单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续期签单环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续期申请情况签发续期保单,并告知投保人有关续期条款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续期管理政策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续期管理政策,包括续期条件、续期保费、续期保障等具体细则,明确续期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保险总公司续期管理制度范文

保险总公司续期管理制度范文

保险总公司续期管理制度范文保险总公司续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保险总公司的续期管理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续期率,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保险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暂行办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续期管理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保险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续期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续期:指投保期限届满后,投保人请求继续保险合同效力,保险公司同意的行为。

2. 续期管理:指保险公司在续期过程中的操作和管理。

3. 续期率:指续期保险合同的数量与投保期满保险合同数的比率。

第四条续期目标保险总公司的续期目标为提高续期率,降低客户流失率,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

第五条续期工作机构保险总公司设立续期工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公司的续期管理工作,并与各分支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第二章续期管理流程第六条续期提醒1. 续期提醒是保险公司续期管理的第一步,保险总公司应该在保险合同到期前,提前向投保人发送续期提醒函件或通过电话进行续期提醒。

2. 续期提醒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保险合同到期日期;(2)续期保费金额;(3)续保方式选择;(4)续期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

第七条续期保费缴纳1. 投保人可以通过邮寄、银行转账、网上缴费等方式缴纳续期保费。

2. 续期保费应在保险合同到期日前缴纳,否则保险合同将自动失效。

3. 如投保人选择分期缴费方式,保险公司应按约定时间及金额自动扣款。

第八条续保方式选择1. 续保方式包括自动续保和主动续保两种。

2. 自动续保是指保险公司在投保期满后自动续期保险合同,无需投保人另行申请。

3. 主动续保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到期前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

第九条续保审核1. 投保人申请续保时,保险公司应进行续保审核。

2. 续保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保人的健康状况;(2)投保人的历史理赔情况;(3)合同条款的变更和调整。

3. 续保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投保人。

寿险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版)

寿险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版)

寿险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版)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各项续期收费服务工作,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为公司创造更大内涵价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一)续期保费:是指约定按期交方式交纳保费的保险单,其第二次及以后各期保费。

二)续期收费:是指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的以收取续期保费为核心的一系列服务工作的总称,简称续收。

(险单。

(三)孤儿单:指保险合同项下原业务员已经离职的保四)在职单:指保险合同项下的初始业务员在职的保险单,在职单的保单持有人称为在职单客户。

(五)二次保费、三次保费、四次保费:二次保费是指期交年交保单的第二次期交保费;三次保费是指期交年交保单的第三次期交保费;四次保费是期交年交保单的第四次及以后各期的期交保费。

(六)个险续期服务人员:负责孤儿单续期服务的运营部续收内勤和负责在职单续期服务的个险业务员。

七)电销续期服务人员:电销客户经理(坐席人员)、(电销团队长、电销现场经理各负责分配给其名下的续期保单的催交工作,统称为电销续期服务人员。

第三条续期收费服务模式(一)个险续期收费服务模式个险孤儿单客户由运营部续收内勤负责其续收服务工作。

个险在职单客户的续收服务由其保单对应的业务员负责,业务员由个险部统一管理,运营部负责对其续期收费业务进度进行追踪督导,并提供后援支持。

(二)电销续期收费服务模式电销客户的续收服务由运营部和电销部共同负责。

电销部主要负责未收保单的催交和追踪,运营部负责对其续期收费业务进度进行追踪督导,并提供后援支持。

为促进电销渠道续期保单收取的成功率,电销部需将保单继续率指标纳入电销续期服务人员的基本法利益和考核中。

第二章续期收费关键指标第四条续收业务指标(一)当月二(三、四)次保费/件数/综合达成率1 .指标定义:评估统计期内二次(三次)应收在当月的实收状况,是统计评估期内二次(三)应收在当月的实收保费/件数与当月应收保费/件数的比值。

保险公司续期追收方案

保险公司续期追收方案

保险公司续期追收方案
保险公司续期追收方案:
保险公司在续期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部分客户未能按时支付续期保费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追收方案:
1. 及时通知客户:在保险合同到期前,保险公司应向客户发出续期通知,提醒客户需要支付续期保费的事项,并说明续期截止日期。

2. 多种支付方式:为方便客户支付续期保费,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信用卡支付、支付宝等。

确保客户有便捷的支付方式可选择。

3. 延长续期期限:对于未能按时支付续期保费的客户,保险公司可以考虑延长续期期限,给客户更多的时间进行支付。

4. 发送催缴通知:如果客户在续期截止日期后仍未支付续期保费,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客户发送催缴通知,提醒客户尽快支付续期保费。

5. 客服电话催收: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客服电话,通过电话催收未付续期保费的客户,提供及时帮助和解答客户的疑问。

6. 提供优惠政策:为鼓励客户及时支付续期保费,保险公司可以考虑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提供续期保费的折扣或免收滞纳金等。

7. 合作机构代收:保险公司可以与银行、支付平台等合作机构建立代收机制,让客户可以通过这些机构支付续期保费,提高支付的灵活性和便捷性。

8. 建立黑名单制度: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客户违约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未能按时支付续期保费的客户,限制其购买其他保险产品,以强化客户对于续期保费支付的重视。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推动客户按时支付续期保费,如及时通知客户、多种支付方式、延长续期期限、催缴通知、客服电话催收、提供优惠政策、合作机构代收、建立黑名单制度等。

这样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续期率,确保保险合同持续有效。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防范风险,促进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以下简称中短存续期产品)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中短存续期产品是指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账户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二、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应基于公司经验分析、产品设计目的、销售渠道特点、退保扣费、服务质量等因素综合审慎评估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提交相关报告,董事会或管理层需对报告进行审议。

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与产品实际经营情况有明显偏差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保险公司和总精算师的相关责任。

三、保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应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时,应立即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

四、保险公司将中短存续期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前,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中应列明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计划销售额度和预计费差损额度。

保险公司应在中短存续期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时一并提交由董事长及总精算师签字确认的上述书面决议。

五、分红型、万能型产品形态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如有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投资策略、分红策略或结算利率策略,保险公司应设立相应的分红子账户或万能子账户,单独核算,保证核算清晰、公平。

保险公司个险区域收展部续收保单管理办法5页

保险公司个险区域收展部续收保单管理办法5页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个险区域收展部续收保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续期收费的管理,规范处理续期收费中出现的问题,减少失效件的发生,提高公司特别是孤儿保单的续收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个险区域收展服务为经营理念,以《收展管理办法》等制度为基础。

本办法所称续期收费包括各客户经理责任区域内所服务客户孤儿保单、无佣金件的续期收费、自行拓展新单业务的续期收费及由公司安排的其它临时性业务的续期收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孤儿保单”是指个人代理人在终止保险代理后同时遗留的,其在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间所负责的保单。

“无佣金单”是指目前由在职个人代理人负责,并已全部提取完直佣的保单。

第二章续收保单的分配及调整第三条:对于续期收费业务的分配遵循区域服务、区域服务责任人的原则。

对于已存在的续收保单,续收时根据确定的区域服务责任人进行分配;对于客户经理离司后业务的续收,由续收管理部确定的责任人,按新接替该区域的客户经理进行分配;对于业务人员离司产生的新孤儿单或新归入的无佣金单,由续收管理部按区域服务原则,分配该区域责任人负责续收。

续收管理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对孤儿保单和无佣金单的续收及服务责任人进行调整。

第三章资料的发放及续收服务第四条:续收件资料的发放包括下月应收资料和上上月应收未收资料两部分。

续收管理部于每月结束日之前发放下月应收资料;于每月15日之前发放上上月应收未收资料,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发放时必须按要求做好签字交接手续。

各客户经理领到续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分发错误的续收件,应立即与发放人员联系核对,并于自领取续收资料3天内处理完毕,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者,考核时不作为免考核件,但续收管理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

分发人员应对分发错误的续收件及时查找原因,予以调整,同时做好调整申报登记。

第五条:客户经理应及时缴纳收取的保费,并及时完成客户要求办理的服务项目;在续收及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地址、电话及其他客户资料已变更时,应及时到客服部门办理保全变更手续,未及时变更者,查实后每件扣罚责任人10元。

3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

3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续期收费组织架构 (3)第三章续期收费流程 (4)第一节个险续期收费流程 (4)第二节银行保险续期收费流程 (6)第四章续期收费服务人员 (6)第一节银行保险续期收费的服务人员 (6)第二节个险续期收费的服务人员 (7)第五章续期服务代理人的职责 (8)第六章续期服务代理人的教育培训 (9)第七章附则 (10)相关名词解释:【续期保费】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期缴方式缴纳的保险费,在客户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所再缴纳的第二次及第二次以后的保险费。

【续期收费】是指公司代理人或公司内勤人员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的以收取续期保费为核心的一系列服务工作的总称,简称为续收。

【G类保单】是指客户在我公司购买保险时由原代理人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的保单。

【R类保单】是指客户在我公司购买保险时的原代理人已离职,由分公司后援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的保单。

【DM类保单】是指客户在我公司通过电话、邮寄等销售方式购买的保单。

【服务代理人】G类保单的服务代理人为佣金代理人,即销售业务员。

R 类保单的服务代理人为分公司后援服务中心续收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各项续期收费服务工作,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创建良好的公司品牌,特制定《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个、银险)》(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续期收费组织架构、续期收费流程、续期收费服务人员、续期服务代理人的职责、续期服务代理人的教育培训等五部分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总公司客户服务部备案。

第二章续期收费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的续期收费运行模式采用全国性集中处理模式,以总公司客户服务部为主导,以分公司后援服务中心为辅助。

续期收费管理单位分为总公司、分公司二个层级。

第五条总公司客户服务部是全系统续期收费的管理单位,负责公司系统续期收费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推动、监控和教育培训等事项。

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规定

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规定

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险业务收付费的管理,明确收款与付款的职责与流程,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收费,包括首期保费收费、续期保费收费、保全补费、营销员单证抵押金收费等;本办法所指的付费,包括各类理赔款、保全给付及新契约退费、营销员单证抵押金付费等。

第三条收付费方式分为批量转账方式与其他方式。

其中批量转账方式指从业务系统生成报盘文件传递给银行进行代收付操作,并往业务系统回盘确认收付结果的收付费方式;其他方式包括现金、POS、支票和银行代理代收,银行代理代收方式限用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能够采用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的业务,公司尽可能采用批量转账收付费方式处理。

第四条各网点业服柜面只能处理POS、支票收费。

客户服务中心柜面可处理现金收费及所有付费。

银行代理代收的录入在网点业服柜面、客户服务中心柜面都可以进行。

第五条单笔付费金额较大的业务,应向财务部预约资金。

批量转账方式付费在承诺到账时间时,应考虑资金预约、转账不成功等因素。

关于资金预约的金额与时间标准,由各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明确。

第六条保险业务收付费涉及的流程、制度,均依本办法执行。

如客户与公司签有特约或批注,从其特约或批注规定。

第二章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有关操作规定第七条批量转账方式实行报盘人员与回盘人员分离。

报盘由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统一操作,回盘由财务人员统一操作。

第八条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银行账号由预收录入员、客服柜面人员维护。

第九条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一般为当天报盘当天回盘,或当天报盘次日回盘。

具体转账操作的频率与时间,根据业务需要和银行转账代收付协议由各机构确定。

第十条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必须进行账号校验,即银行要对报盘文件中的姓名、证件号、账号等要素之间对应关系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校验通过的数据进行收付操作,校验不通过的数据不进行收付操作。

经代业务续期管理办法(修订版)2

经代业务续期管理办法(修订版)2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代业务续期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代业务续期收费各项工作,明确管理及操作流程,特制定《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代业务续期收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凡有关公司经代业务续期收费相关管理及操作事项,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岗位权责第三条总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权责如下:(一)总公司保费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经代业务续期收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包括业务流程设计、制度制定、系统开发等事宜。

(二)总公司电子保险部负责对分公司经代业务续期收费工作进行整体追踪和督导。

第四条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岗位权责如下:(一)分公司保费部(室)负责落实续期收费各项工作,并设立经代督导岗(兼岗),工作职责包括清单发放、通知书寄发、收费数据提供、《经代业务续期收费上月经营分析暨本月业务计划》制作等相关工作。

(二)分公司经代渠道负责推动经代业务续期收费工作有序开展,并设立续期管理岗(兼岗),工作职责包括各代理公司清单发放与反馈、各代理公司续期业绩追踪、定期与各代理公司召开续期业务通报会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流程及规定第六条分公司保费部(室)经代督导岗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清单发放工作:(一)下月应缴清单每月15日前将经代下月应缴清单分缴次(二次、三次等)发送至分公司经代渠道续期管理岗。

(二)下月应缴保单电话催收清单分公司保费部(室)收到总公司下发的下月应缴保单电话催收清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经代保单相关信息发送至分公司经代渠道续期管理岗。

(三)当月应缴未缴清单每周五内将经代当月应缴未缴清单分收费进度(当月、宽一、宽末)发送至分公司经代渠道续期管理岗。

(四)实收清单每个转账日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及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内,将月初第一个工作日至转账日缴费成功、上月续期缴费成功的经代客户清单发送至分公司经代渠道续期管理岗。

(五)转账不成功问题件每个转账日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经代保单转账不成功问题件发送至分公司经代渠道续期管理岗。

保险业务收支管理办法(2017版)

保险业务收支管理办法(2017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收付管理办法(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业务收付管理,理顺各系统中的保险业务收付操作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关于印发**省财产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收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展保险业务的机构和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的“保险业务收付”指保费业务的收入项目和支出项目,收入项目指原保费收入、保险分入业务、共保保费、预收保费和涉及保费增加类批改收入;支出项目指赔款支出(含预付赔款,下同)、手续费支出(包括中介机构和代理人等各渠道手续费下同)、退保支出、共保支出、分保支出和涉及保费减少类批改支出。

第二章保险业务收支管理基本要求第四条公司采用“集中结算”方式,各分支机构和各部门的保险业务收入及支付结算均集中在总公司指定账户统一进行处理。

第五条公司对所有保险业务收支均实行“零现金”管理,公司与客户订立保险合同所缴保费均需通过POS机刷卡或转账支付至公司指定保费收入账户;保险业务支出均通过公司指定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支付。

第六条为保证业、财数据的一致性,保险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均由业务系统(包括核保核赔、销管、再保等)发起,系统自动传输数据到收付系统,收付系统收到业务收款和付款的数据,即进入业务收入和支付状态。

非转账方式收取保费收入、退保、以及各项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均可由收付系统传输到资金系统后自动进行结算,不得人工干预和手动修改。

转账方式收取保费的,再保和共保业务需财务部门在收付系统中进行手工确认,但不得做其他操作。

第七条总公司产品部门职责(一)拟定公司核保、核赔等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各级核保人、核赔人的审批权限,对符合反洗钱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情况进行审核;(二)按照监管要求确定保险业务的收入和支付对象,对承保、理赔、销售费用等业务收入和支出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寿险续保管理制度

寿险续保管理制度

寿险续保管理制度一、续保管理的基本概念寿险续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期满后,对被保险人提供继续保障的一种服务。

在寿险行业中,续保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增加客户粘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建立完善的续保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的必然选择。

二、续保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客户黏性。

通过及时提供续保服务,可以有效增加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和忠诚度,使客户更愿意继续选择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

2. 降低客户流失率。

保险公司通过续保管理,可以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变化,将客户投保需求转化为实际的保险保障,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减少客户流失率。

3. 促进业务发展。

通过良好的续保管理,可以不断挖掘客户的保险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从而促进业务的不断扩张和发展。

4. 提高公司利润。

通过续保管理,保险公司可以降低客户获取成本,提高客户续保率,减少客户流失率,从而增加保险公司的利润。

5. 加强合规管理。

建立完善的续保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公司内部流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防范潜在风险,提高公司的合规管理水平。

三、续保管理的主要内容1. 续保政策的制定。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续保政策,包括续保对象、续保方式、续保条件、续保费率等内容。

2. 客户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单信息、健康状况等进行归档和保管,保证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续保宣传和推广。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客户积极宣传续保政策和优惠,提高客户对续保的认知和了解度,增加续保的吸引力。

4. 续保策略的实施。

根据客户的保单到期时间和续保需求,及时联系客户,介绍续保产品,并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建议,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5. 续保审核和跟踪。

对客户的续保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客户信息和保单信息的真实性,及时跟踪续保进度,确保续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6. 续保服务和管理。

提供优质的续保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和疑虑,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确保客户满意度的提升。

中国人保-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办法(DOC15页)

中国人保-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办法(DOC15页)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险业务收付费的管理,明确收款与付款的职责与流程,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收费,包括首期保费收费、续期保费收费、保全补费、营销员单证抵押金收费等;本办法所指的付费,包括各类理赔款、保全给付及新契约退费、营销员单证抵押金付费等。

第三条收付费方式分为批量转账方式与其他方式。

其中批量转账方式指从业务系统生成报盘文件传递给银行进行代收付操作,并往业务系统回盘确认收付结果的收付费方式;其他方式包括现金、POS、支票和银行代理代收,银行代理代收方式限用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能够采用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的业务,公司尽可能采用批量转账收付费方式处理第四条各网点业服柜面只能处理POS、支票收费。

客户服务中心柜面可处理现金收费及所有付费。

银行代理代收的录入在网点业服柜面、客户服务中心柜面都可以进行。

第五条单笔付费金额较大的业务,应向财务部预约资金。

批量转账方式付费在承诺到账时间时,应考虑资金预约、转账不成功等因素。

关于资金预约的金额与时间标准,由各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明确。

第六条保险业务收付费涉及的流程、制度,均依本办法执行。

如客户与公司签有特约或批注,从其特约或批注规第二章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有关操作规定第七条批量转账方式实行报盘人员与回盘人员分离《报盘由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统一操作,回盘由财务人员统一操作第八条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银行账号由预收录入员、客服柜面人员维护。

第九条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一般为当天报盘当天回盘,或当天报盘次日回盘。

具体转账操作的频率与时间,根据业务需要和银行转账代收付协议由各机构确定。

第十条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必须进行账号校验,即银行要对报盘文件中的姓名、证件号、账号等要素之间对应关系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校验通过的数据进行收付操作,校验不通过的数据不进行收付操作。

要求至少校验各要素中的一种对应关系。

第十一条批量转账方式收付费操作时,报盘人员应对报盘操作的时间、银行、业务类型、报盘笔数、报盘金额等进行记录并存档,报盘操作数据记录后应传递至转账回盘人员核对。

续期收费管理工作方案

续期收费管理工作方案

续期收费管理工作方案续期收费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各类保险产品。

然而,很多人购买保险后,对于保险续期收费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收费工作效率低下、信息不准确等情况。

因此,为了提高保险续期收费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合理的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1.提高续期收费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自动化水平。

3.增强信息准确性和安全性。

4.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信任度。

三、具体方案1.引入信息化系统建立一套完善的续期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将各项数据集中管理,实现信息的自动化处理和存储。

通过系统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失误和数据泄露的风险。

2.优化收费流程通过分析和评估现有收费流程,找出其中存在的繁琐环节和低效操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简化。

减少重复劳动和耗时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为了保证续期收费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对每一位需要续期收费的客户建立档案,包括个人信息、保险产品信息、续期费用信息等。

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保险费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4.增加收费方式的灵活性为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将续期收费方式扩展到多种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APP、自助终端等。

方便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最适合的收费方式。

5.加强服务意识和培训对续期收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得到及时、准确、高质量的服务。

同时,建立客户服务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实施计划1.建立信息化系统: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系统的采购、安装和配置工作。

2.优化收费流程:在第二季度内完成对现有流程的分析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方案。

3.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在第三季度内完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试运行。

4.增加收费方式的灵活性:在第四季度内完成各种渠道的开通和测试工作。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08[1].6.1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08[1].6.1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续期业务各项工作,特制定《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凡公司有关期交保单续期收费的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期交是指交费频率为“趸交”之外的定期交费频率,包括月交、季交、半年交、年交。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总公司客户服务部设专职续期管理岗,负责续期收费的流程和风险管理;二级机构运营部设专职或者兼职续期岗,负责续期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和推动;保单服务人员负责为客户提供具体的续期服务。

第四条总公司客户服务部续期管理岗职责:1、制定并维护续期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2、建立并维护续期收费业务应用系统;3、开拓并维护续期收费渠道,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4、机构续期业务的指导和效果追踪;5、检查机构续期作业质量,有效管控业务风险;6、执行公司各项业务制度,持续改进续期收费体系;7、制定机构续期指标考核标准;8、制定续期收费推动方案,有效推动收费进度及指标达成;9、建立续期报表、报告的制作和报送体系,搭建续期数据信息平台;10、分析考核指标,撰写全系统业务分析报告。

第五条二级机构运营部续期岗职责:1、执行并宣导续期业务制度,搭建续期收费业务体系;2、开拓并维护续期收费渠道,建立便捷的收费体系;3、督导并检查三级机构续期作业质量,防范业务风险,持续改进业务流程;4、制定续期推动方案,有效推动续期收费进度及指标达成;5、逐步建立和完善本机构续期数据信息传递体系,及时、准确的传递业务数据;6、续期收费信息的追踪、记录、备份;7、续期各种信函的寄发、效果追踪,以及续期退信的管理;8、每月定期制作并下发续期应收及应收未收清单,督促续期收费进度;9、制作续期业务统计报表,督导并及时追踪续期收费进度;10、撰写续期业务分析报告;11、其它与续期收费业务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保单服务人员续期服务职责:1、通知客户续期交费事项;2、定期追踪和督促所服务保单的续期交费进度;3、及时向客户提供续期上门服务,及保全、理赔等相关的咨询服务;4、代办保单及客户资料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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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各项续期收费服务工作,保证公 司的长期稳健经营,为公司创造更大内涵价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续期保费:是指约定按期交方式交纳保费的保险 单,其第二次及以后各期保费。

二)续期收费:是指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客户 (提供的以收取续期保费为核心的一系列服务工作的总称,简 称续收。

( 险单。

( 三)孤儿单:指保险合同项下原业务员已经离职的保 四)在职单:指保险合同项下的初始业务员在职的保 险单,在职单的保单持有人称为在职单客户。

( 五)二次保费、三次保费、四次保费:二次保费是指 期交年交保单的第二次期交保费;三次保费是指期交年交保单的第三次期交保费;四次保费是期交年交保单的第四次及以后各期的期交保费。

(六)个险续期服务人员:负责孤儿单续期服务的运营部续收内勤和负责在职单续期服务的个险业务员。

七)电销续期服务人员:电销客户经理(坐席人员)、(电销团队长、电销现场经理各负责分配给其名下的续期保单的催交工作,统称为电销续期服务人员。

第三条续期收费服务模式(一)个险续期收费服务模式个险孤儿单客户由运营部续收内勤负责其续收服务工作。

个险在职单客户的续收服务由其保单对应的业务员负责,业务员由个险部统一管理,运营部负责对其续期收费业务进度进行追踪督导,并提供后援支持。

(二)电销续期收费服务模式电销客户的续收服务由运营部和电销部共同负责。

电销部主要负责未收保单的催交和追踪,运营部负责对其续期收费业务进度进行追踪督导,并提供后援支持。

为促进电销渠道续期保单收取的成功率,电销部需将保单继续率指标纳入电销续期服务人员的基本法利益和考核中。

第二章续期收费关键指标第四条续收业务指标(一)当月二(三、四)次保费/件数/综合达成率1 .指标定义:评估统计期内二次(三次)应收在当月的实收状况,是统计评估期内二次(三)应收在当月的实收保费/件数与当月应收保费/件数的比值。

2 .统计公式:当月保费(件数)达成率=应缴月在本月的应收保费(件数)经本月实收的保费(件数)/应缴月在本月的应收保费(件数)*100%当月综合达成率=(当月保费达成率+当月件数达成率)/2(二)宽末二(三、四)次保费/件数/综合达成率1 .指标定义:评估统计期内二次(三次)应收在60 天宽限期内的累计实收状况,是统计评估期内二次(三次)应收在60 天宽限期内的累计实收保费/件数与应收保费/件数的比值。

2 .统计公式:宽末保费(件数)达成率=应缴月在上上月的应收保费件数)经上上月、上月、本月实收的保费(件数)/应缴(月在上上月的应收保费(件数)*100%宽末综合达成率=(宽末保费达成率+宽末件数达成率)/2(三)13个月继续率1 .指标定义:评估统计月13个月前生效的保单在统计月的实收保单情况。

是某一考核时段内承保生效的期交保单 在经历 1年零 60天后仍然缴费正常的实收保单保费与该时 段实际承保期交保单保费的比值。

2 1 .统计公式:3 个月保费(件数)继续率=某一时间段保单经 1 年零 6 0 天后仍然有效的保单实收保费(件数)之和/某一时间段 实际承保的保单保费(件数)之和 *100%3 .2011年 13个月累计保费继续率的评估统计月的生效 区间为 2009年 11月至 2010年 10月。

四)25个月继续率 .指标定义:评估统计月 25个月前生效的保单在统计 (1月的实收保单情况。

是某一考核时段内承保生效的期交保单 在经历 2年零 60天后仍然缴费正常的实收保单保费与经历 1 年 60天后仍然有效的保单保费的比值 。

2 .统计公式:5个月保费(件数)继续率=对应某一生效时段的保单 的期交保费总额在2年零60天后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件数) 对应某一生效时段的保单经历1年60天后仍然有效的保 2/ 单保费金额(件数)第五条 续收业务目标1 3个月继续率 72%宽末二次达成率 85%5个月继续率 85% 2第三章 续期收费管理流程第六条 续期交费方式我司续期交费方式为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是指客户授权 银行将其存入个人账户的保费划账至保险公司账户的方式。

从成本控制及服务便捷的角度考虑,客户投保时必须提供银 行转账账号以便于续期交费。

第七条 续期银行转账财务扣款模式因部分银行划账不成功也需要收取手续费,从节省成本 角度考虑,保单在宽限期内每隔 9日报盘一次,宽限期最后 7 天每日报盘,遇节假日银行不报盘。

第八条 银行转账相关流程注意事项1 .财务部每日生成转账数据,范围为在宽限期最后 7天, 及每隔 9日应报盘的当前有效未收保单。

2 3 .财务部根据每日转账结果做扣款回销处理。

.续收内勤每日在回盘后下载转账成功及转账不成功 保单明细,续收内勤需核实转账不成功原因,及时通知客户 变更相关资料,以保证再次转账成功。

4 .续期服务人员电话提醒客户交费时,应与客户认真核 对交费金额、开户行、银行账号(开户行姓名与投保人姓名 应一致), 并告知存入账户金额应略大于续期应交保费金 额,以避免因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而造成扣款失败。

另需告 知客户,为避免因错过最后一次转账机会而造成保单失效,客户最好在宽限期结束前 7个工作日之前将保费存入银行账 户。

第九条 个险续期收费作业流程( 一)续期收费作业流程.续收内勤在每月 11 日打印下月的应收清单(包括上 月、上上月应收未收保单)。

.针对应缴日在下月的保单,运营部打印《续期交费提 醒函》,通知客户缴费注意事项。

.续期交费提醒函由个险部分配给业务员人工送达,具 123体办法请见附件 1.1《个险续期交费通知书人工送达管理办 法》4 .续收内勤在 2个工作日内将在职单清单分发给个险在 职队伍,续收内勤及个险业务员需在应缴日前通过电话完成 客户续期交费催缴工作。

5 .为加强续期收费过程管理,续收内勤及业务员应在保 单缴费期内加强客户催缴,协助客户完成缴费事项,同时, 运营部需对在职单的续期收费进度进行追踪和督导。

6 .保单停效后运营部保全岗应向客户寄送《保单停效通 知函》,告知客户效力中止及保单复效办理等注意事项。

通 知书每月打印和寄送一次。

运营部续收内勤应对尚未永久停 效客户进行动态追踪,促其复效。

7 .对于宽限期内交费成功的客户,续收内勤需向其寄送《 续期划账成功通知书》或续期发票。

通知书每两周打印及 寄送一次。

( 二)续期收费作业流程图< 总公司> <分支公司续收内勤> <财务部> <分支公司续收内勤及个险业务员> 人工送达个 险《续期交费提醒函》打印下月应收清单 个险业务员领 取应收清单 续期抽档 财务收费(银行报回盘) 应缴月前电话 催缴是 收费是否成功 否寄送划账成功通知书或发票 财务收费(银 行报回盘) 持续电话催交是是否在宽限期内 是 收费是否成功 否否寄送《保单停效通知函》 保单停效两年内动态追踪促其复效第十条 电销续期收费作业流程一)续期收费作业流程 .运营部续收内勤每日查询续期划款失败清单,选择保 单范围为应交日在本月、上月及上上月。

(12 .针对首次划款失败保单,由运营部续收内勤联系客户 电话提醒交费,财务对该保单进行再次扣款,若二次扣款仍 失败后,由续收内勤将扣款失败清单反馈至总公司电销部续 期管理岗,由电销部续期管理岗进行保单分配。

3 .续期保单原则上分配给该保单的原签单坐席人员,若 原签单坐席人员离职,则分配给其上一层级主管。

分配顺序 分别为:电销客户经理(坐席人员)——电销团队长——电 销现场经理。

负责催交电销续期保单的人员统称为电销续期 服务人员。

4 .为加强续期收费过程管理,电销续期服务人员应在保 单宽限期内加强客户催缴,协助客户完成交费事项。

.运营部续收内勤根据银行回盘情况每日向总公司电 销部续期管理岗反馈保单扣款情况。

.针对保单在宽限期内交费成功的客户,运营部续期内 56勤每一个保单年度向客户寄发一次银行划账成功通知书或 续期发票。

若客户交费次数不满一个保单年度则不予寄送。

7 .保单停效后运营部保全岗向客户寄送《保单停效通知 函》,告知客户效力中止及保单复效办理等注意事项。

电销 续期服务人员应对尚未永久停效的客户进行动态追踪,促其 复效。

(二)续期收费流程图<分支公司运营部><财务部><总公司电销部><电销续期服务人员>提取首次划款不成功清单提醒客户交纳续期保费财务二次收费(银行报回盘)提取连续二次扣款失败清单,反馈至总公司电销部续期管理岗根据续期保单归属情况分配给电销续期服务人员财务收费(银行报回盘)宽限期内持续电话催交否反馈保单后期扣款情况至总公司电销部保单转账情况反馈至电销续期服务人员收费是否成功满保单年度寄送银行对账单或发票是过宽限期仍未交费寄送《保单停效通知函》保单停效两年内动态追踪促其复效第十一条保单未收件的管理对于宽限期末仍未交费的客户,运营部续收内勤需对其进行持续追踪,记录其未收原因并存档。

运营部续收内勤第N月月初对应交月在N-2月个险及电销保单的未收原因进行汇总统计,填写格式及方法请见附件1 .2。

续收内勤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向总公司上报未收原因分析,同时运营部需就未收原因分析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与个险及电销部门沟通,提高各渠道续期保费收取的成功率。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未尽事宜由总公司客户服务部拟订,呈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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