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
安全管理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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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
监督抽检与风险评估
03
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确保餐饮服务环节
的食品安全。
进出口食品的监管
入境检验检疫
对进口食品实施严格的入境检验检疫,确保进口食品符合中国食 品安全标准。
出境检验检疫
对出口食品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确保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的食品 安全要求。
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
某地通过严格控制食品生产原料,确保食品生产源头安全,有效 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强化过程监管
该地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力度,采取定期 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创新监管手段
某地积极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某地食品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
统一标准管理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管理,确保标 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推动标准与国际接轨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中国食品在国际 市场上的竞争力。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中国政府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因素进行科学评估,为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制定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
参照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
提高标准实施力度
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预警食品安全问题。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国家形象和国际 声誉的重要手段。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PPT 161页)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PPT 161页)](https://img.taocdn.com/s3/m/5504bc857c1cfad6185fa75a.png)
第二阶段:卫生监管阶段
——《食品卫生法(试行)》时期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试行)》。
首次将食品卫生管理的重点从预防肠道传染病发展到 防止食源性疾患 。
首次明确提出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的概念。 首次明确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必须取得卫生许可,
第三阶段:分段监管阶段
针对“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暴露出的问题,国家决定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 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正式印发。
《决定》中提出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 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 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第三阶段:分段监管阶段
三鹿奶粉事件的影响: 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对国家和社会 稳定以及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 巨大冲击。引发公众对食品安 全的心理恐慌,沉重打击消费 信心,给我国乳制品行业的发 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同时,直接促成《食品安全 法》的加速出台。
第四阶段:分段监管与综合协调阶段
《决定》中明确要求: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 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阶段:分段监管阶段
山雨欲来风满楼,危机已现!
2007年3月份以来,我国出口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 全出现的问题,被一些国家大肆炒作,并对中国出口 产品采取限制措施,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核心内容是“两 加”,一是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二是 加重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中国市场监管发展历史
![中国市场监管发展历史](https://img.taocdn.com/s3/m/21b83dfc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c3.png)
中国市场监管发展历史导言中国市场监管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自古以来,市场经济在中国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中国的市场监管发展历史中,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和改革。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市场监管发展的重要节点和相关政策措施。
1. 古代市场监管在古代中国,市场监管主要是由政府和地方官员负责。
他们通过颁布法令和政策来管理市场,以确保商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在宋朝时期,政府颁布了严格的市场准则和监管措施,以维护公平竞争和稳定市场秩序。
2. 中央计划经济时代的市场监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实行了中央计划经济体制。
在这个时期,市场监管主要由政府来控制和管理。
政府对市场进行严格的调控和计划,包括商品定价、供给和分配等。
然而,由于中央计划体制的局限性,市场监管效果并不理想,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歧视的现象。
3. 市场经济改革与监管体制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启动了市场经济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监管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进行监管体制改革。
3.1. 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中国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以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
这个制度包括了对企业注册、投资、资格认证等方面的管理,以确保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市场准入制度不仅为市场提供了有序的竞争环境,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3.2. 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了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国于200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该法案制定了对市场垄断行为的处罚和监管机制,以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
3.3. 市场监管机构的设立中国设立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市场监管的主要机构。
该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市场监管政策,监督和管理市场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一系列的行业监管机构,对特定行业进行监管和管理。
3.4. 信息公开和消费者教育为了提高市场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中国政府推动信息公开和消费者教育工作。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变迁及综述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变迁及综述](https://img.taocdn.com/s3/m/d5f5f40e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44.png)
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旳变迁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中国目前急需解决旳问题,也是一种亟待解决旳全球性难题。
每年世界各地都要发生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仅以乳制品安全事件为例,近年来就发生过:1955年日本出名乳制品公司森永公司有毒化合物当作乳质稳定剂在奶粉中添加事件,日本最大奶制品公司雪印公司特大污染事件,丹麦产荷兰“多美滋”奶粉受微小金属颗粒和润滑油污染事件,美国雅培婴儿奶粉事件,旳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美国Gentilease婴儿奶粉含金属颗粒超标事件等。
食品安全事故使各国加快了健全监管体系旳步伐,一批法律相继出台并不断调节完善。
发达国家旳食品监管体系大都通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旳发展。
目前食品安全旳问题已远远超过老式旳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旳范畴,而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旳整个食物链旳管理与保护问题。
经济形式旳变更、产业分工旳专业化以及新技术旳发展,都决定了食品安全监管是个不断变化、与时俱进旳过程。
美国旳食品安全监管,就经历了一种由乱到治旳过程,非常典型。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旳变迁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由竞争阶段,时间是从美国建国到18代初期。
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大规模发展,与食品有关旳商业贸易多限于各州境内。
因此,当时重要由州政府负责对食品旳生产和销售活动进行监督,而联邦政府则重要负责管理食品旳出口。
第二阶段是由乱到小治阶段,时间是在1850年代到19代初期。
到了1850年代中晚期,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旳迅猛发展,食品贸易由各州而扩展至全国。
在巨额利润旳驱使下,食品市场浮现了制伪、掺假、掺毒、欺诈现象。
牛奶掺水、咖啡掺炭在当时司空见惯,甚至尚有不法奸商在牛奶中加甲醛、肉类用硫酸、黄油用硼砂做防腐解决。
在公众旳重压之下,19,国会通过了《纯食品和药物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
这标志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走上了法制化旳道路,极大地遏制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旳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是由小治到大治阶段,时间是在19代初期。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变迁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变迁](https://img.taocdn.com/s3/m/4da63045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5f.png)
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经济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的变迁。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制度演变、现状与挑战等方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变迁进行探讨。
二、历史背景1.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主要依靠政府部门,以行政手段为主。
这一时期,食品安全问题相对较少,但由于监管手段单一,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2.改革开放初期(1979-1990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逐渐放开,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凸显。
此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以《食品卫生法》为基础,强调食品卫生监督。
3.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阶段(1991-2010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
这一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开始逐步完善,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监管体系逐渐从卫生监督向全面监管转变。
三、制度演变1.食品卫生监督阶段(1949-1995年)这一阶段,食品安全监管主要以《食品卫生法》为依据,强调食品卫生监督。
主要监管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标签等。
2.食品安全监管阶段(1995-2015年)这一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完善,从《食品卫生法》过渡到《食品安全法》。
主要变化如下:(1)监管范围扩大:从单纯的食品卫生监督,扩大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过程的监管。
(2)监管主体多元化:从以政府部门为主,逐步引入行业协会、企业、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参与监管。
(3)监管手段多样化:从行政手段为主,逐步发展到法律、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
3.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阶段(2015年至今)这一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更加注重风险治理,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管理在中国什么体制
![食品安全管理在中国什么体制](https://img.taocdn.com/s3/m/7cf1eaae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38.png)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 制的历史演变
早期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建立来自1949年-1979年:食品安全的 起步阶段
1979年-1992年:食品安全的 初步发展阶段
1992年-2003年:食品安全的 规范发展阶段
2003年至今:食品安全的全面 发展和完善阶段
近年来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跨部门协作:加强食品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 同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
政府主导: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和法规,加强监管和执法。
企业自律: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 品质量安全。
社会监督: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途径对食品安全问题进 行监督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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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 概念: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为保障食品安全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的总称。 ● 构成: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包括多个方面,如监管机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其中,监管机构是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核心,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
展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特点 •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特点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效能提升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推进科技应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和准确性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的完善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解析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99decd3a581b6bd97f19ea6d.png)
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油料、饲料等在加工和购销环节的质 量管理。
化肥、农药以及部分与食品生产有关的化工原料则由化工 部门管理。
商业部门负责对各类食品在城市地区的计划调拨、市场流 通、交通运输、仓库储存等过程的质量管理等。
农村地区,这些职能则由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
第一,在管理体制上,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包括生产、 加工、采购、贮存、运输、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 当把食品卫生工作纳入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并且制定适 当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 作”、“卫生部门应当负责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和技术指 导”、“卫生部门制订食品卫生标准,应当事先与有关主 管部门协商一致”,即实行的是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 生部门监督管理为辅、寓食品卫生管理于企业管理和行政 管理之中的体制。
经济转轨时期的食品卫生管理体制:混合型体 制(1979-1992)
与当时经济改革中的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趋势相一致, 食品工业发展中也推行了“多成份、多渠道、多形式”的 原则,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齐发展的策略,大中小企 业与前店后厂相结合,生产经营模式和所有制机构都发生 了很大的变化。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颁布,但是该条 例多从道德规范要求,只是笼统规定了违反条例、标准和造成 中毒等事故要进行处罚,直至向司法部门起诉,但对违法者如 何处理和量刑则没有明确规定,司法部门多无法管理,肇事者 往往逍遥法外。
新增了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新资源食品 等品种的卫生监管制度,同时还增加了违法造成食物中毒 和食源性疾病的法律责任。
城乡集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畜、禽、兽卫生检验工作由农牧渔业部门负责,出口食品 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监督、检验,同时铁道、交通、 厂矿系统内的食品卫生由其各自的卫生防疫机构主管。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历史沿革和现状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历史沿革和现状](https://img.taocdn.com/s3/m/f9b46d80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86.png)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历史沿革和现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公众能够放心食用食品,各国逐渐建立起了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全球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一、历史沿革1. 英国制定第一份食品法律1847年,英国通过了第一份规定食品安全的法律——《食品及药品的危害预防法案》。
该法规定了严格的制作和存储食品的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进行了惩罚。
2. 美国成立“食品及药品监管局”1906年,美国通过了食品和药品管理法案,成立了食品及药品监管局。
该局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检测并认证食品的安全性。
3.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成立1955年,联合国成立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
该委员会致力于制定国际上通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准则,以确保全球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4. 欧盟建立单一市场1992年,欧盟成立了“单一市场”,该市场让欧盟成员国的商品自由流通。
为了确保欧洲市场上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欧盟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
5. 中国出台《食品安全法》2009年,中国通过了《食品安全法》,成立了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该法规定了生产、运输、销售、进口、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并规定了食品生产、销售等行为的监管措施。
二、现状1. 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由于食品生产和交易越来越全球化,各国之间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关注。
因此,国际上逐渐建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
例如CAC制定了一整套的食品安全标准,欧盟也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指令,美国则有FDA(食品及药品监管局)等机构制定和实施食品相关的标准。
2. 国内食品安全标准在国内,食品安全标准由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实施。
该局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公告,包括GB5009、GB2762、GB/T 22424等,对从生产到销售的食品进行监管。
叙述中国食品安全政策的发展历程
![叙述中国食品安全政策的发展历程](https://img.taocdn.com/s3/m/08835f4e6c85ec3a87c2c5f3.png)
叙述中国食品安全政策的发展历程导读:本文是关于叙述中国食品安全政策的发展历程,希望能帮助到您!叙述中国食品安全政策的发展历程刘成江我国的食品安全政策在建国初期的发展是非常缓慢的,主要侧重于工业卫生和疾病预防。
但是从总体角度来看,新中国初期的食品安全政策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1958年1月中央人民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批准的《卫生部关于全国卫生行政会议与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的报告》一文正式提出了“卫生监管制度”,文中明确提出了“重点推行卫生监督调度”。
1958年我国又实施了放射卫生监督等等,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卫生机关领导下的,分别由各级卫生防疫站承担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体系。
此阶段的食品安全政策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大都规定明确,但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1966年——1976年间是新中国历史上比较艰难的岁月,我国的食品卫生工作也没能逃过这一浩劫。
因此,这段时间的食品卫生立法、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卫生检疫防疫工作也几乎全面停顿,几乎没有任何进展。
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全党工作也由此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政策也由此迎来了它快速全面发展的春天。
中国的食品安全政策发展首先是进行各项法规制度的完善并实现与国际接轨。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1982年以来,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律地位得到确认,卫生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得到充实和扩展,卫生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了依法监督、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法律手段,总的来说,卫生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法制化和系统化的发展时期。
1981年9月,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食品卫生学术会议对《食品卫生法》的制定进行了专题讨论。
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食品卫生法》,规定于1983年7月1日试行。
《食品卫生法》是新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门法,也是中国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
1985年12月1号颁布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试行)》。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https://img.taocdn.com/s3/m/b02f357ef46527d3240ce0ca.png)
浅谈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摘要】食品安全一直以来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自1990年以来,各个发达国家先后都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食品安全发展的趋势。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关键要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体系或体制。
2004年,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从农田到餐桌的模式转变为“分段监管”,建立起多部门监管的体制。
【1】但此监管体制仍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如何使这一体制更加完善,无疑成为法律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性监管“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本,洁以法为准”。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大家最为关切的。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形势相当严峻,这些问题都不可避免的引起全世界的普遍关注。
这样的形势导致许多国家纷纷进行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我国也不例外。
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结构和权力配置都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能提出怎样的建议与方案也值得关注。
本文主要从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比较和社会性监管角度去研究,从而发现在法律监管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有效控制食品安全的建议。
一、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状况分析【2】(一)、各国食品安全体制1、“美国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部门组成。
在联邦政府层面上,共有12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但主要的监管部门是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监督局(fsis)、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3]因此,fsis和fda被称作美国的两大食品安全系统,其中fsis负责肉、禽及蛋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管,而fda则负责农业部监管之外的食品安全监管。
由此可见,美国实行的是多个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们暂且把这种模式称为“美国式”监管体制,与这种体制一致的还有日本、法国、西班牙、印度等国家。
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及厚生劳动省。
法国的监管部门为农业部、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及卫生团结部等三大部门。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https://img.taocdn.com/s3/m/18148139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33.png)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无到有,从分段监管到最终形成现阶段的食品安全由一个部门统一监管的体制总共经历了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依据我国食品安全的时代背景、经济特征、监管机构和模式的变化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1.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为主的阶段(1949—1982年)该阶段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刚刚建立,经济刚刚起步,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发展水平较低,食品的生产供给与社会的现实需求存在矛盾,温饱问题都不能得以解决。
所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然一直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但该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是食品的数量安全上,即怎样保障人们吃饱的问题。
同时,当时我国经济形式主要是以计划为主,国有企业在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下,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食品一般也不会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政府主要是管理由食品卫生引发的问题。
政府注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能够对大量发生的食品卫生和食品中毒事件作出及时处理。
因此,当时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主要是防疫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形成。
1950年国家在卫生部内部设立了药品食品检验所,作为专门的食品检验机构,专职管理食品卫生问题,并且开始对食品进行化验和制定食品标准。
1956年后,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逐步形成了多部门管理的格局,卫生部按照职权划分开始联合相关部门管理涉及多部门分管的食品问题。
随着1956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各个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为主,卫生行政部门为辅的监管局面。
1965年,国务院批准了卫生部等部委颁布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根据该《试行条例》的规定,食品卫生管理只是生产行为或经营行为的一个环节。
在具体管理职责分配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是食品卫生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卫生行政部门处于协助地位,承担技术指导和监督的辅助性工作。
自此,由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模式正式确立。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现实评价和未来选择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现实评价和未来选择](https://img.taocdn.com/s3/m/9efc624fa8956bec0975e316.png)
1 9 8 2年 ,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试行 ) 》 , 对我国食品安全 的监管体 制作出了重大调整 , 食品安全立法第一次从行政法规的层面上升到 了法律 的层面 , 从此 , 我国实现了食
品卫生 管理 工作 真正 意 义上 的 “ 有法可依” 。这一 阶段 里 ,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成 为食 品 安 全监 管 的 主要 部 分, 我 国也具 有 了一 支初 步具 有一 定技 术水 平 和执 法能 力 的食 品卫生 监管 队伍 , 食 品卫生 监 管 网络 基本 形成 , 食 品卫 生状 况 也得 到 了明显 的改 善 。 ( 二) 分散 监 管 阶段 ( 1 9 9 5 -2 0 0 3年 )
2 0世纪 8 0年代 中后期 , 随着食 品安全方面一些零星案件 的发生, 我 国对食 品安全 的关注度随之提
高, 1 9 9 5年中央人 民政府颁行 了《 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 品卫生法》 , 该法将食品卫生监督 的职责 由县级 以 上卫生防疫站或食 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调整至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并且具体规定了各级卫生行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现实评价和未来选择而根据此类犯罪危害最主要最直接的法益应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公共安全这一特点应该将其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更为合适而这两章最大的区别之一就在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后者较之于前者无论是刑罚的处罚方面还是附带民事的处罚方面都要严厉都要重这就等于我国刑法客观上放松了减轻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罚方面的处罚和附带民事方面的处罚
政部 门的食 品卫 生监督 职 责①。从 此 , 食 品安 全 的监管 种类 和 监管 内容 不断 扩 大 , 食 品安 全监 管 机 构 的 数量 也 随之增 加 。这 时候 , 食 品安 全监 管 的最大 特点 就 是众 多 机 构 分散 管 理 。而 这 种 分散 管 理最 大 的 问题 就是 各部 门之 间的监 管行 为难 以协 调 。从 而导 致食 品安 全监 管 不力 、 效 率 低下 , 出现 了“ 龙 多不 治
食品安全制度法规体系变迁的核心
![食品安全制度法规体系变迁的核心](https://img.taocdn.com/s3/m/dbf00720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b3.png)
食品安全制度法规体系变迁的核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经历了多次变迁,在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成果。
2009 年《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监管理念从1995 年的保障“食品卫生”转变为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5 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首次出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三大类食品为特殊食品的法律概念,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特殊食品作为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特殊食品消费市场,市场规模超过6000 亿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以营养保健为主的食品消费正逐步成为民众消费的主流,特殊食品市场需求在不断增长。
特殊食品正成为食品企业转型升级的新热点。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70 周年,亦是新《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第四年。
回首过去,我国的三类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经历了惨痛的教训,亦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中谋求新的发展。
回顾和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三类特殊食品的监管法规体系演变历程,必将为推进新时期持续做好特殊食品安全性监管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至2015年以前,中国三类特殊食品监管体系经历了混合过渡阶段,各自在阵痛中不断完成自我成长01 保健食品1 保健食品制度的确立(1)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济委员会在协同劳动部对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的保健食品和矿山工人的粮食、营养补助食品的供应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于1963年3 月向国务院总理写了《关于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的食品供应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以国经周字216 号文件批转了这个报告 [2]。
根据此文件, 原劳动部、原卫生部等七部门于1963 年7 月19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 据此, 我国正式建立保健食品制度。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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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浅析我国食品安全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改革,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
本文将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历史沿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历史沿革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主要集中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政策和法规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主要依靠自我管理,监管体系相对薄弱。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食品安全监管亟待加强。
为此,国家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国家还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各级各类监管机构,组建了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加大了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全产业链的监管力度,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现状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构建了立体、多元的监管体系。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许多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在监管机构方面,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及各级地方监管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了由国家、省、市、区县多级监管体系。
在专家委员会方面,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是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食品安全的评估和咨询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在社会监督方面,公众通过媒体、网络、投诉举报等渠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为监管的重要力量。
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监管力度不够,监管范围不够广,有的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过去长期存在的“分属多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改革开放40年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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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演进文/胡颖廉编者按:新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经历了多次变迁。
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食品安全工作经历了混合过渡阶段(1979-1993年)、全面外部监督阶段(1994-2002年)、科学监管阶段(2003-2011年)、治理现代化阶段(2012年至今)。
研究发现,食品产业基础和消费者饮食需求是影响食品安全状况的基本因素,市场失序和突发公共事件是导致食品安全政策议程变化的重要契机,法律法规、监管体制、政策工具随政策目标变化。
2012年以后,中国进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时期,食品安全被赋予公共安全新定位和国家战略新高度。
从温饱到放心再到质量,不仅反映食品安全工作范式转变,更折射监管型国家的中国路径。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机构改革引言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质基础。
食品安全一头关乎产业,一头牵着民心,拥有最为广泛的利益相关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1]。
食品安全已成为重大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经济问题和重大政治问题 [2]。
当前中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仍面临艰巨任务。
回顾和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食品安全体制和机构变迁,是重要的理论命题,更有助于探索大国食品安全治理之道。
食品的属性包括数量、种类、质量、营养、口味等要素。
相应地,食品安全综合概念体系包括粮食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和食物营养安全三个层次 [3]。
三类安全彼此关联且相互影响,分别扮演基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食品的属性包括数量、种类、质量、营养、口味等要素。
相应地,食品安全综合概念体系包括粮食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和食物营养安全三个层次。
三类安全彼此关联且相互影响,分别扮演基础、枢纽和目标的角色,人们通常所说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质量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考察弊端分析和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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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考察弊端分析和完善建议作者:邓纲来源:《检察风云·创新社会管理理论》2013年第01期近年来,几乎每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都让当下的监管体制备受指责,这其中的许多批评固然有其道理,却并不一定公允和客观,更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现行体制的形成绝非盲目或偶然,缺乏历史纵深的分析往往就会使一些研究结论简单而偏颇。
事实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数十年的变迁历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当代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典型范例,外部环境、制度惯性和突发事件等因素都对该体制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对现行监管体制的评价应当符合历史唯物观从历史唯物观出发,只有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历史考察才能得出公允的结论。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按照监管权力主体为标准,可大致分为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化管理为主(1949-1982)、以卫生行政部门单一管理为主(1982-2004)和多部门分段专业化管理为主(2004-今)三个时期。
这三个时期的监管体制建设都与当时的宏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监管主体也经历了从多元到一元再到多元的辩证否定之路。
如今的多元化监管是在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环境下,行政管理部门间基于专业分工优势和监管规模经济等因素形成的,与建国初期的多元监管不可同日而语。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三个阶段的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
当上个世纪50年代卫生部门介入食品卫生工作后,数十年管理工作积累的各种资源,使得该部门不断自我强化,进而成为无可争议的食品卫生或食品安全的核心监管部门。
尽管借鉴美国FDA经验,曾经赋予食药监局组织协调职能,但随后很快暴露出其资格、能力和经验上的力不从心,短短几年后的正式法律制度不得不将协调职能交还给卫生行政部门,数十年前的选择依然对后续的监管体制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力。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遵循着改革成本最小化的路径。
迄今为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施的改革,除了一方面要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外,另一方面还尽可能地选择改革成本最小的方案。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沿革和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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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时期:上世纪90年代至2003年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撤消了轻工部,食品企业在体制 上正式与轻工业主管部门分离,食品生产经营方式发生 了较大变化
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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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2)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制度建构历史分析随着全球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入开展,各国从强调有机农业到关注绿色食品到制定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的标准,各地区从关注食品的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到监管重点发展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全球的食品安全经历了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的发展历程。
(一)食品安全监管萌芽期中国在建国后长达三十年的时问里,一直在为国民的温饱而努力,直到1978年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后,中国才开始实施严格意义上的食品安全监管。
1978年,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大而且深远的变化,粮食的供应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要求,紧接着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卫生及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律制度顺应这种要求进行了开始逐步的健全。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出台,这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萌芽期,条例共七章二十八条,条例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了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质量,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品中有害因素引起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和其他疾病,增进人民身体健康,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该条例重大的意义体现在:以列举的方式定义了何为食品,并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进行了界定;食品卫生的标准备首次提及;对食品在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具体的卫生要求进行了规定。
该条例在1982年被修订升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但新的法律制度的认可与实施总是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博弈的,规制与被规制主体的博弈在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变迁的时候尤为激烈。
1984年后,农业及食品发展的任务逐渐从保障食物足够供给的基础上提升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萌芽期还是强调食品的卫生,以防治食品引起的各种疾病为目标,并且提出了提高食品质量的要求。
此后,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始转向主要解决食品质量问题的阶段。
(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期1984年至2003年,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菜市场发展起来,老百姓的餐桌也悄然发生了变化,品种渐渐丰富,蔬菜、瓜果、蛋、禽、肉类摆上了货架,同时统筹解决菜篮子工程,解决副食供应紧张的局面,市民可以尽享丰富可口的各种美食,90年代中后期,中国主要食品总产量保持持续的增长,这个时期人们逐渐注重自身的生存和健康问题,对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变革的历史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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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Shanghai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Vol. 30 No. 1JanuaD 2018文章编号:1004-9231(2〇18)01-0〇26-07 •专稿:健康上海共建共享!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变革的历史回顾顾振华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上海200233专家介绍:顾振华,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
原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全国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食品相关产品分委员会主任委员。
先后在上海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主要从事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制订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三十余项;参加卫生部组织的食品中镉、黄曲霉毒素、煎炸油、色拉、生食水产品、食品包装用 20多项;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论著包括《上海市重大活动公共卫生 &《中某些 量的评价(译文)》《食源性疾病防制与应急处置》《食品与化妆 全监督 K〈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法〉办法解读》# 全与监管政策研究报告(2011 —2013)》10余本。
摘要:本文回顾了建国以来上海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变革情况。
从法制建设、体制变迁、能力和网络建设、机制和食品安全水平等方面叙述了本市食品安 工作的历史变化。
关键词:食品安全;)回顾中图分类号:TS201. 6 文献标志码:A DOI:10. 19428/ki.sjpm.2018. 18506引用格式:顾振华.上海市食品安 变革的历史回顾[J].上海预防医学,2018# 30(1): 2631 #37.Reviewonthe history of f oodsafety supervisionandreform in S hanghai E5 Chen-hua(Shanghai Foof Safety Federatioo,Shanghai V00233,China'Abstract:This paper reviews the changes of food hygiene (safety 'supervision in Shanghai City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describing the historical changes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from the aspects o f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institutional change,supervision ability and networlc construction,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food safety level in Shanghai City.Keywords:food safety;supervision;review自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的经济和社会得到 以本文对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变化和成绩进行发展,全监管体制进一步 ,监 回顾和总结。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https://img.taocdn.com/s3/m/490543a7b8f67c1cfbd6b83b.png)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一、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管理体制(1949-1978)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的近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式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温饱是当时食品安全的最大目标”。
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食品质量安全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食品卫生。
这期间,政府主管部门主要采取内部管控方式对企业行为进行约束,较少使用经济奖惩、司法审判、信息披露与技术标准等现代化的食品监管的政策工具。
总体而言,实行的是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生部门监督为辅,寓食品卫生管理于行政管理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一)卫生防疫体系的形成建国初期,受苏联卫生防疫体制的影响,食品卫生管理自然落到了卫生部门的管理职权范围之内。
1949年,原长春铁路管理局成立了我国最早的卫生防疫站。
从1950年开始,各级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建立起了省、地(市)、县各级卫生防疫站,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对食品进行卫生管理,同时陆续制定了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和卫生管理办法。
1953年1月,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正式批准在全国建立卫生防疫站,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与管理。
1954年,卫生部颁布了《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和各级卫生防疫站编制》。
1956年底,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部建立了卫生防疫站。
1959年,大部分的人民公社也建立了相应的卫生防疫机构,从而基本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卫生防疫体系。
1964年,卫生部颁发实施了《卫生防疫站工作试行条例》,首次明确了卫生防疫站作为包括食品卫生监督在内的卫生监督体系的主体机构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内容。
到1965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2499个,专业防治机构822个,人员77179人。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1949年到1978年这一时期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但由于卫生防疫机构兼有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的双重职能,工作重心在卫生防疫,而卫生监督又包括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等诸多内容,所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在卫生防疫系统中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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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一、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管理体制(1949-1978)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的近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式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温饱是当时食品安全的最大目标”。
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食品质量安全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食品卫生。
这期间,政府主管部门主要采取内部管控方式对企业行为进行约束,较少使用经济奖惩、司法审判、信息披露与技术标准等现代化的食品监管的政策工具。
总体而言,实行的是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生部门监督为辅,寓食品卫生管理于行政管理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一)卫生防疫体系的形成建国初期,受苏联卫生防疫体制的影响,食品卫生管理自然落到了卫生部门的管理职权范围之内。
1949年,原长春铁路管理局成立了我国最早的卫生防疫站。
从1950年开始,各级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建立起了省、地(市)、县各级卫生防疫站,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对食品进行卫生管理,同时陆续制定了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和卫生管理办法。
1953年1月,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正式批准在全国建立卫生防疫站,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与管理。
1954年,卫生部颁布了《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和各级卫生防疫站编制》。
1956年底,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部建立了卫生防疫站。
1959年,大部分的人民公社也建立了相应的卫生防疫机构,从而基本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卫生防疫体系。
1964年,卫生部颁发实施了《卫生防疫站工作试行条例》,首次明确了卫生防疫站作为包括食品卫生监督在内的卫生监督体系的主体机构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内容。
到1965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2499个,专业防治机构822个,人员77179人。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1949年到1978年这一时期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但由于卫生防疫机构兼有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的双重职能,工作重心在卫生防疫,而卫生监督又包括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等诸多内容,所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在卫生防疫系统中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
(二)主管部门承担管理职责的体系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我国模仿苏联建立了一套专业化分工色彩浓厚的工商业部门管理体制。
轻工部、粮食部、农业部、化学工业部、水利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供销合作社等不同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不同的食品进行卫生和质量监管,并建立了本部门独立的卫生检验和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各自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表)(三)指令性管理体制的特征1、寓企业于行政管理之中。
1965年卫生部、商业部等五部门颁布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明文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加工、采购、贮存、运输、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把食品卫生工作纳入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并且制定适当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卫生部门应当负责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卫生部门制定食品卫生标准,应当事先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即实行的是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生部门监督管理为辅,寓食品卫生管理于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之中的体制。
2、管理工具以软性管控为主。
《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当经常性对所属单位的基层领导干部、职工进行重视卫生的思想教育,自觉地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同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应当把食品卫生工作列为成绩考核和组织竞赛、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外,还规定了群众性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由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实施。
由此可见食品安全所涉及的大部分管理工作均属于思想教育、质量竞赛、发动群众等组织内部的软性管控手段,而经济奖惩、司法审判等现代化的监管政策工具运用较少。
3、司法机制很少介入。
《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对认真执行本条例,经常坚持做好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对违犯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者限期改进,或者责令停业改进;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或者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应当予以行政处分,必要时建议法院处理”。
由此可见,对企业违规行为,仅限于批评或者限期改进以及行政处分,而司法机制介入极少。
二、经济转轨时期的混合管理体制(1979-1992)这一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仍然侧重于食品卫生,但管理体制是介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政企合一与政企分离、传统管理与现代监管之间的过渡或者混合模式。
(一)多元所有制格局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经济政策的放开,与食品相关的产业部门迅速发展,食品工业总产值在1979-1984年间年均增长9.3%,到1987年时总产值达到1134亿元,是1978年的四倍。
以乳业为例,1949年全国各类乳制品工厂不到10家,1980年增长到700多家。
按照当时经济改革中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要求和“多成分、多渠道、多形式”的原则,食品工业推行了国营、集体、个体共同发展,大中小企业与前店后厂相结合的改革举措,多年来国有企业一家独大的局面逐步改变。
多元并存所有制格局的形成,使得原有的主管部门为主,卫生部门为辅的指令性行政管控体制已不能适应要求,大量的集体和私营生产企业游离于主管部门的管理体制之外,而卫生部门又没有相应足够的资源进行管理,从而使政府对食品卫生质量的管理变得力不从心。
(二)混合型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1、卫生行政部门是食品卫生监督的执法主体。
198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卫生法(试行)》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县以上卫生防疫站或者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并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是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申请工商执照的前提条件,同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权赋予卫生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作为食品卫生监督的执法主体地位得到了正式确认。
2、多部门共同管理食品卫生的格局继续保留。
《食品卫生法(试行)》仍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食品卫生工作,并对执行本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因此,卫生部门虽然名义上取得了食品卫生监督的主导权,但由于食品生产经营中政企合一的体制并未彻底瓦解,食品生产经营各个领域中主管部门的部分管理权限仍然得到保留,卫生部门的监管权陷于分割化的尴尬境地。
3、食品卫生管理呈现分散化态势。
《食品卫生法(试行)》将一些特殊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管权赋予了非卫生部门。
如城乡集市的食品卫生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禽畜兽医卫生检验由农牧渔业部门负责,出口食品的监督检验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负责,同时铁道、交通、厂矿的食品卫生由其各自的卫生防疫机构主管;粮油、副食品、土特产、饮食服务等方面的生产经营与卫生由商业部负责;食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由原在国家标准局、计量局基础上组建的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
因此,从地方政府层面看,工商,标准计量、环保、环卫、畜牧兽医、食品卫生监督等六个部门都涉及食品质量监督的职能。
(三)混合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面临的挑战1、食品安全开始出现市场因素。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客体在数量上呈现大规模增长的趋势,在生产规模、所有制结构、技术手段等方面也日益复杂。
新出现的集体和私营企业以追求商业利益为重要目标,旧的国营企业也因经济模式的改革产生了独立的商业利益诉求,食品企业逃避、扭曲食品卫生管理政策的动机明显增强,食品企业和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日益明显,食品安全开始出现了因市场竞争而引发的人为安全风险因素。
2、管理主体在经济发展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之间产生冲突。
大量出现的集体和私营企业与国营企业直接构成了竞争关系,在国有企业逐步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背景下,为了保证所辖的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一些主管部门放松了对食品卫生的管理要求,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严重影响了食品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卫生法律的实施效力。
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与利润导向的经济体制的矛盾直接导致和放大了管理主体在经济发展与食品卫生监督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3、立法与经济手段的管理工具极度缺乏。
行政命令、思想教育、群众运动等软性管控措施的管理效果已经明显下降,为了适应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政府开始有意识地通过立法、行政执法、经济奖惩和司法审判等方式来丰富食品卫生监管的政策工具。
但在短时间内,当时的环境下还是无法完全取代传统的管理工具。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监管型体制(1993年至今)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之,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逐步形成了基于市场经济的“监管型体制”。
(一)卫生部门主导的监管体制十四大之后,食品工业领域中也开始实施政企分开改革。
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等7个部委,分别改组为轻工业总会、纺织工业总会等行业协会。
存在了44年之久的轻工业部门退出历史舞台,食品企业开始逐步成为独立生产经营的主体。
这标志着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正式转变为外部型、第三方的监管型体制。
1995年10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是通过了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立了卫生部门在食品卫生监督上的主导体位,同时废除了政企合一下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职权,由此形成了相对集中与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高了食品卫生监管的水平与效果。
(二)多部门分段式的监管体制1992年以后,食品全程产业链体系不断完善,与之相对应的,多环节综合安全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也逐步被政府接受。
1998年,国务院明确由新成立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承担原来由卫生部承担的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职能,以及由原国家粮食局承担的粮油质量标准、粮油检测制度和办法制订等职能,工商行政部门则取代原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而农业部门则依然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这种调整为后来的分段监管体制奠定了基础。
200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赋予了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
致使189名婴儿营养不良、12名婴儿死亡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进一步催生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的确立。
2004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正式确立了“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可以说,该决定正式从政策面确立了分段监管体制的地位,食品监管体制正式从卫生部门主导转变为“五龙治水”的多部门分段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