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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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100问

新版GSP100问

检查员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现场有关提问: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依据是什么?2、质量领导小组成立时间、成员、主要职责是什么?3.本企业的质量方针是什么?4.2014年你公司的质量目标是什么?5.新《药品管理法》何时实施?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多久进行一次?7.有关假药、劣药的定义。

8.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有一免责条款,你知道吗?9.质量否决权是针对谁说的?发生16种情况会否决,你知道哪些情况下会否决?10.质量事故如何界定?上报程序是什么?三不放过原则是什么?11.企业是否有造假或藏遗药品行为?12.质量管理部和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是否可互相兼任?13.企业制定了哪些管理制度?有哪些工作程序?14.奖惩制度是否有?GSP检查员对劳资部办公室负责人现场提问:15.新来人员上岗前需做哪些培训?企业目前有无新来人员?养护人员、验收人员、发货人员、销售人员分别有哪些学历要求?16.哪些人员要体检?多长时间检测?检测的项目有什么?17.哪些岗位要求有特殊的检查?检查什么?18.体检有问题如何办?有何手续?员工中有无不合格人员?19.本年共培训了几次?培训内容是什么?培训方式是什么?培训计划什么时候定的?20.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学历的要求是什么?21.企业中哪些岗位需要取证?22.企业有多少个部门?哪些部门会接触药品?人员调动有无手续?23.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在企业中有吗? 录用哪些人员国家会有相应的税收减免?G SP检查员对财务部负责人现场提问:24.财务工作如何体现在全员参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25.依据什么给供货商结账?有何手续?什么部门或人员签字? 签字顺序怎样的?26.与质量管理部之间有何衔接?27.谈一谈结账的过程?货、帐、票不相符时,怎样处理?GSP现场检查员对采购部负责提问:28.进货的原则是什么?29.进货程序是什么?30.有多少供应商?如何审其资质?“一证一照”需要注意些什么?31.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如何审?如何审核供货方业务人员资格?32.编制采购计划依据什么?哪些部门、人员参加?签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要注意些什么?33.发现手写体“许可证”如何办?34.我本人想与公司进行进货业务,如何办理?35.进口药品如何审?中药饮片、精神药品、生物制品如何审?36.一些新包装、新规格、新剂型药品如何进货?37.购进记录是谁做?内容是什么?38.如何理解进货质量评审? 质量事故如何界定?上报程序是什么?39.制度中规定效期多少时间期限不允许进货?40.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有哪些二类精神药品?对哪些情况可以由质量负责人直接进行质量否决?GSP检查员对业务开票员现场提问:41.开票员开票的原则是什么?特殊药品开票我们企业有何要求?42.如业务与库房分离,如何传递票据? 如何确认销售退回药品?43.销售员突发性要货,如何办? ((药品出库清单))要注明哪些内容?什么是假药?劣药?GSP检查员对验收员现场提问:44.验收程序是什么?45.进口药品如何验?中药饮片如何验?首营品种如何验?二类精神药品如何验? 46.举一种超范围品种或项目,问是否验过?47.验收时限、场所?大宗货物如何验收?48.销后退回药品如何验?49.整件药品如何验?抽样比例是多少?50.处方药、非处方药、外用药品、包装、标签、警示语?51.如果来5件货,其中2件一个批号,3件一个批号,如何抽样?52.进口药品注册证与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区别?注册证的期限已过,如何验收药品?53.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如何处理?54.验收记录怎么记录?内容是什么?55.接受过公司几次培训?培训内容是什么?培训结果如何?56.企业质量方针知道吗?GSP检查员对养护员现场提问:57.药品为什么做养护?职责是什么?58.平时从事哪些工作?59.中成药、西药、中药饮片如何养护?中药饮片有几种养护方法?60.温湿度范围?超标如何处理?61.养护中发现问题如何处理?62.公司有无重点养护品种?什么品种要进行养护?63.如何汇总、分析养护信息?64.设施设备登记、检查、维修工作做没做?有何记录?65.发现过期药品如何办?假如是过期药品,供货方又同意给退换,如何处理? 66.养护记录的内容是什么?67.验收养护室仪器的使用?(实际操作)68.检查黄牌?69.公司质量方针?接受过何种培训?GSP检查员对保管员现场提问:70.依据什么收货?何种情况下拒收?71.如何储存药品?如何识别中西药、非药品、生物制品?72.垛距?色标?贮藏药品注意什么标识?73.码放药品注意什么?74.出库原则?哪些情况不允许出库?优先遵循哪条原则?75.发现问题如何处理?(如原装少、破损等。

【最全】医药批发零售gsp检查100问(附答案)

【最全】医药批发零售gsp检查100问(附答案)

【最全】医药批发、零售GSP检查100问!(附答案)一、基本知识1.您对GSP认证工作的理解、认识?GSP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规程。

2、质量领导小组成立时间、成员、主要职责是什么?质量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公司负责人),副组长(质量负责人),组员(各部门经理)2008年1月1日成立,主要职责:1) 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 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3) 制订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4) 讨论并制定公司年度质量目标。

批准各部门质量目标;5) 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6) 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7) 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8) 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9) 主持质量考核工作;10) 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

3.本企业的质量方针是什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回答”4.您对GSP内部评审的理解? a、内部评审是根据《规范》规定必须执行的企业行为,以衡量企业是否持续符合《规范》的各项要求,确保《规范》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评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

b、企业定期进行内审。

一般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组织检查,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c、企业制定内审的程序和内审规程。

d、成立内审小组。

成员必须熟悉《规范》,能对《规范》执行情况作出正确判断。

e、内审要编制内审计划和方案,方案包括检查内容、方法、标准。

我公司制定有《GSP内部评审制度》规定了具体的审核程序、时间、审核报告以及审核后的整改通知、评审通报等相关内容。

内部GSP评审由质量领导小组每年初组织进行,通报上年的GSP执行情况。

相关评审记录由质管部保存。

5.新《药品管理法》何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GSP现场认证提问

GSP现场认证提问

GSP现场认证提问一百问GSP检查员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现场有关提问:1.您对GSP的理解、认识?答:意义,控制药品在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为保证药品质量,防止质量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程序。

2、质量领导小组成立时间、成员、主要职责是什么?答:成立时间:2006年成员: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组成公司质量领导小组。

职责: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3.本企业的质量方针是什么?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

4.您对GSP内部评审的理解?答:是指企业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标准,对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价,核实质量管理工作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对缺陷加以改进,以保证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5.《药品管理法》何时实施?答:2001年12月1日。

6.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何时执行?答:2006年9月11日。

7.有关假药、劣药的定义。

答: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b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c变质的;d被污染的;e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f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a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b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c超过有效期的;d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e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f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8.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有一免责条款,你知道吗?答: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GSP百问百答

GSP百问百答

1、如何购进药品?答:1、药品必须从总部委托配送单位---丰沃达医药物流(湖南)有限公司购进,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药品。

2、门店根据销售+ 情况以及顾客需求定期向丰沃达公司报送请货计划。

请货计划应做到优化存储结构、保证经营需要、避免积压滞销的原则。

3、购进药品要依据配送票据建立购进记录,票据或购进记录应记载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有效期至等内容。

票据或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五年。

4、门店应当收集、分析、汇总所经营药品的适销情况和质量情况,收集消费者对药品质量及疗效的反映,及时向营运督导部反馈,为优化购进药品结构提供依据。

2、如何对药品进行收货?答:1、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2、核实运输车辆是否使用封闭式货车,冷藏药品到货时是否采用冷藏措施,核实冷藏药品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做好冷藏药品运输交接,保存冷藏药品运输交接记录和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冷藏运输过程中温度超过2-10 C的,由门店质量负责人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处理。

3、根据随货同行单(票)和请货计划核对药品,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做到票、账、货相符。

4、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冷藏药品在冷柜的待验区)通知验收员。

5、门店拒收的药品按丰沃达公司物流管理部或质量管理部回复的意见进行处理,同意退货的,将药品退回丰沃达公司物流管理部,不能退回丰沃达公司物流管理部的药品由门店进行报损处理。

3、什么情况不得对药品进行收货?答:1、没有随货同行单(票)的2、随货同行单(票)内容: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不符的。

3、冷藏药品到货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不符合要求的。

新版GSP认证实操问题解答100问

新版GSP认证实操问题解答100问

新版GSP认证实操问题解答100问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问题解答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依据是什么?答:制定《规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规范》中第三条已明确,除药品经营企业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符合《规范》要求。

3、企业的认证申请资料或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如何处理?答: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假行为,可直接判定该企业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应多久进行一次?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一般分为定期内审(建议每年度进行一次)和有因内审(即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重大政策出台、企业股权变动、仓库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因药品质量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

企业应根据规范和企业有关制度要求开展内审。

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由同一人担任?答:不能。

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质量负责人必须单独设置,不得兼职其他岗位,保证相互监督和制约。

6、质量负责人能否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答: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7、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必须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这三个岗位?答:是的。

但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兼任质管员。

8、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存储药品的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还需设验收员的岗位?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发生直调行为的,必须由本企业验收员负责直调的验收工作或者委托验收。

9、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是否需设置两名验收员?答:特殊管理药品要求双人验收,故须设一名验收员,一名验收复核员。

10、在新规范中对质量管理员资格要求中“相关专业”指的是哪些专业?答:“相关专业”指的是条款中所叙述的“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

GSP常见问题

GSP常见问题
一些问题
1.依据什么收货?何种情况下拒收? .依据什么收货?何种情况下拒收? 按验收员签字( 同意入库”或是“可收” 合格” 答:按验收员签字(“同意入库”或是“可收”、“合格”)的 收货单收货,数量不相符或是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 收货单收货,数量不相符或是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并按相应 手续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手续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2.如何储存药品?如何识别中西药、非药品、生物制品 .如何储存药品?如何识别中西药、非药品、生物制品? 按药品的储存要求存处在相应条件的仓库中:看批准文号, 答:按药品的储存要求存处在相应条件的仓库中:看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中药,国药准字 中药, 化学药( ),国药准字 国药准字 中药 国药准字H---化学药(西药),国药准字 化学药 西药),国药准字S--生物制品,非药品没有过国药准字,是保健品、食品、化妆品、 生物制品,非药品没有过国药准字,是保健品、食品、化妆品、 消毒品等。 消毒品等。 3.垛距?色标?贮藏药品注意什么标识? .垛距?色标?贮藏药品注意什么标识? 药品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10cm,与墙、柱子、散热器、祛湿机、 药品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 ,与墙、柱子、散热器、祛湿机、 屋顶的距离不小于30cm。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为 屋顶的距离不小于 。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为10cm。 。 待验药品库( )、退货药品库 退货药品库( 为黄色、 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 (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待发药品库( 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 为红色 待发药品库
12.搬运时注意什么? 搬运时注意什么? 搬运时注意什么 注意所有包装箱的图示,如小心、易碎、向上、堆层极限、 注意所有包装箱的图示,如小心、易碎、向上、堆层极限、 防水、避光等图标。 防水、避光等图标。 13.特殊药品如何运输?生物制品如何运输? 特殊药品如何运输? 特殊药品如何运输 生物制品如何运输? 生物制品一般都要在冷藏条件下运行运输, 生物制品一般都要在冷藏条件下运行运输,我公司在少量药 品时用冰袋、 品时用冰袋、泡 沫箱等设施,多辆药品时用冷藏车运输。 沫箱等设施,多辆药品时用冷藏车运输。

GSP现场认证一百问答及答案(仅供参考)

GSP现场认证一百问答及答案(仅供参考)

2019年最新GSP现场认证100问答及参考答案GSP检查员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现场有关提问:1.您对GSP认证工作的理解、认识?GSP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规程。

GS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检查的认可和监督管理的过程。

通过GSP认证,完成治理整顿的任务,确保人民的有药安全有效.2. 质量领导小组成立时间、成员、主要职责是什么?成立时间:2016年7月11日成员: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主要职责: 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质量领导小组组成:组长(何慧),副组长(杨娟),组员(向涛、高倩、苏磊、曾旭文)2016年7月11日成立。

主要职责:1)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 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3) 制订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4)讨论并制定公司年度质量目标。

批准各部门质量目标;5)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7)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8) 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9)主持质量考核工作;10) 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3.本企业的质量方针是什么?加强质量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4.您对GSP内部评审的理解?审核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与GSP的符合程度,使之完善。

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意识,规范药品经营。

a、内部评审是根据《规范》规定必须执行的企业行为,以衡量企业是否持续符合《规范》的各项要求,确保《规范》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评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

GSP认证问答

GSP认证问答

GSP现场检查常见问题及参考答疑1、GSP全称是什么?新版GSP何时实施?GSP全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13年6月1日实施.2、您对GSP认证工作的理解、认识?GSP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严格执行GSP要求,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才能确保药品质量。

3、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什么?质量方针:严谨、高效、满意、健康;我公司2013年质量目标为:1)全年无经营假劣药品行为;2)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3)GSP&ISO认证或跟踪审核中不得有主缺失项并不得重复出现相同不符合项;4)客户满意率达到95.6%以上;5)不合格药品报损率低于年销售总额的0。

3‰;6)帐物相符率达100%;7)对于分子公司年度稽核检查覆盖率达10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总目标,每个部门都分解了各自的部门目标。

4、公司是否组织了关于新版GSP内容的培训,有几次,分别是什么时候?是的,关于新版GSP内容我公司组织了很多次培训,在上半年5月份有全员培训,接着有分部门的培训,还有各种专项知识的培训,比如特殊药品知识培训,冷链药品知识培训等。

5、是否制定了岗职责?简单说出你的岗位职责?每个岗位都制定了岗位职责,各岗位职责详见人力资源部印发的《岗位职责》。

6、是否制定了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制度,新的制度何时开如执行的?根据新版GSP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规程》,经过总经理批准后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7、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

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4。

被污染的5。

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药生产的。

GSP认证现场检查常见提问

GSP认证现场检查常见提问

《GSP认证现场检查须掌握的及提问的问题》采购员:1、企业的审核流程:(1)什么是首营企业?(定义)(2)首营企业审批须收集哪些资料?资料有什么特殊要求?(3)收集完后填写什么表?报哪个部门及领导审批?2、首营品种的审批流程:(1)、什么是首营品种(定义)(2)、首营企业品种审批须收集哪些资料?资料有什么特殊要求?(3)、收集完后填写什么表?报哪个部门及领导审批?3、如何判定企业的合法性?4、如何判定所经营品种的合法性?5、购进药品流程:(1)如何制定采购计划,须哪个部门的审核?(2)采购药品的原则?(3)质量协议书中必须的质量条款?6、购进药品退出的处理过程?7、采购时须提供什么资料给保管员收货?8、采购进口药品时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资料?资料的要求?9、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机构设置?验收员:1、药品验收的整个过程(包括销后退回)(1)验收员凭什么进行验收?(2)验收员在待验区进行哪些操作及检查哪些项目?(3)验收员在验收养护室进行哪些操作及检查哪些项目?(4)验收合格的,下一步是什么?(5)验收不合格后该如何处理?(6)验收完毕后填写什么与保管员交接?(7)验收首营品种时必须检查什么资料?(8)验收的抽样原则?2、验收养护室仪器的实际操作3、验收进口药品时须检查什么资料?保管员:1、收货过程:(1)货到了仓库之后,凭什么单据核查哪些项目收货?(2)收货后如何通知验收员验收?(3)货到仓库后,先摆药品存放在哪个区域?(可以流动待验的又如何摆放?)(4)验收完毕后凭什么单办理入库手续?(5)入库时药品摆放的原则?2、药品在库:(1)须不定期检查药品的外包装质量;发现质量有问题或者怀疑质量有问题时该如何操作?(2)对于在库品种凭什么单据进行移库(从某一区域移到另一区域)?(3)仓库设置了哪些储存区域?各自区域的色标是什么?(4)冷库、阴凉库、常温库的温湿度要求?(5)药品包装的相关标识及储运图示所表达的意思?3、药品出库:(1)药品凭什么单据才能发货出库?(2)药品的发货原则?拼装的原则?并示范复核拼装操作。

企业负责人GSP现场检查必问问题

企业负责人GSP现场检查必问问题

企业负责人GSP现场检查必问问题:一、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答:《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药品管理法》关于经营假劣药的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问题答疑汇总291问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问题答疑汇总291问

第一章总则1、新版GSP规范第三条指出: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请问此处的“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主要指哪些领域?答:新版GSP第三条明确了适应主体,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涉药物流等的相关活动纳入适用范围,是GSP为适应新的要求,弥补监管工作空白,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条款,旨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社会物流企业相关活动的监管,消除各种影响药品安全的风险隐患。

对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在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方面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新版GSP规范,逐条落实本规范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以及所有涉药储存与运输企业(含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应当符合新版GSP相关要求。

2、请问企业应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版GSP改造,目前有统一的要求吗?答:对于企业实施新版GSP改造的开始时间,目前没有统一要求。

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明确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新建(改、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4年12月31日前,经营疫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批发企业、经批准可以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批发企业,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符合条件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核减其相应经营范围或取消其被委托资格。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企业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早规划、早准备、早通过”。

新版GSP认证常见问题

新版GSP认证常见问题

新版GSP认证常用问答第一章总则1、新版GSP规范第三条指出: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请问此处的“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主要指哪些领域?答:新版GSP第三条明确了适应主体,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涉药物流等的相关活动纳入适用范围,是GSP为适应新的要求,弥补监管工作空白,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条款,旨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社会物流企业相关活动的监管,消除各种影响药品安全的风险隐患。

对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在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方面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新版GSP规范,逐条落实本规范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以及所有涉药储存与运输企业(含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应当符合新版GSP相关要求。

2、请问企业应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版GSP改造,目前有统一的要求吗?答:对于企业实施新版GSP改造的开始时间,目前没有统一要求。

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明确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新建(改、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 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4年12月31日前,经营疫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批发企业、经批准可以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批发企业,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符合条件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核减其相应经营范围或取消其被委托资格。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新版GSP认证实操问题解答100问

新版GSP认证实操问题解答100问

新版GSP认证实操问题解答100问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问题解答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依据是什么?答:制定《规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规范》中第三条已明确,除药品经营企业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符合《规范》要求。

3、企业的认证申请资料或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如何处理?答: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假行为,可直接判定该企业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应多久进行一次?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一般分为定期内审(建议每年度进行一次)和有因内审(即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重大政策出台、企业股权变动、仓库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因药品质量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

企业应根据规范和企业有关制度要求开展内审。

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由同一人担任?答:不能。

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质量负责人必须单独设置,不得兼职其他岗位,保证相互监督和制约。

6、质量负责人能否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答: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7、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必须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这三个岗位?答:是的。

但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兼任质管员。

8、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存储药品的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还需设验收员的岗位?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发生直调行为的,必须由本企业验收员负责直调的验收工作或者委托验收。

9、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是否需设置两名验收员?答:特殊管理药品要求双人验收,故须设一名验收员,一名验收复核员。

10、在新规范中对质量管理员资格要求中“相关专业”指的是哪些专业?答:“相关专业”指的是条款中所叙述的“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

GSP认证检查问题答疑

GSP认证检查问题答疑

GSP认证检查问题答疑第一篇:GSP认证检查问题答疑GSP认证检查问题答疑1.何为认证检查项目的合理缺项?合理缺项是指由于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等因素,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的工作内容,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中相应的部分条款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而形成检查项目的合理空缺。

药品批发企业:(1)不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其合理缺项有6项:2301、2601、2602、2804、3507、4203。

(2)经营中药饮片但不开展中药饮片分装的,其合理缺项有2项:2601、2602。

(3)不经营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其合理缺项有6项:*2201、3302、*3512、*4108、4402、5101。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不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其合理缺项有12项:2301、2601、2602、2804、3507、4203、*6802、6804、*7404、*7706、7707、8110。

(2)经营中药饮片但不开展中药饮片分装的,其合理缺项有2项:2601、2602。

(3)不经营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其合理缺项有9项:*2201、3302、*3512、*4108、4402、*6802、*7404、7702、*8301。

(4)非跨地域连锁的,其合理缺项有1项:1102。

药品零售企业:(1)不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其合理缺项有5项:6807、7508、*7707、7708、8111。

(2)不经营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其合理缺项有5项:*6801、*7007、*7402、*7703、*8301。

对企业涉及的合理缺项情况,应在检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在计算一般缺陷项目比例时,对涉及的一般项目合理缺项,应从一般项目的总数中扣除。

2.在现场检查时,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中未开展经营的,如何检查?企业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并审核其相应条件依法批准的。

GSP现场认证100问

GSP现场认证100问

GSP现场认证100问GSP检查员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现场有关提问:1.您对GSP认证工作的理解、认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法律法规制定,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主要内容是:确保药品进、存、销三个环节的质量所必备的质量管理程序和制度与文件管理系统(软件)、设施设备(硬件)以及人员资格。

它从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各个环节做了相应的制度规定。

用于有效控制经营全过程。

2、质量领导小组成立时间、成员、主要职责是什么?现在质量领导小组成立于2009年3月,以张培贺同志为组长,武全、慕和平、万海萍、常燕、张燕军同志为组员。

主要职责:a、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b、建立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c、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目标。

d、设置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确保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e、监督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质量裁决权和否决权。

f、审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g、定期召开质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处理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h、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并保证有效落实,在企业中充分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管理理念。

3.本企业的质量方针是什么?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第一、用户至上4.您对GSP内部评审的理解?GSP内部评审即通常所说的“GSP自查评审”,是企业通过自我评定方法,查找缺陷,从而完善目标,理顺职责,规避风险,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以自身的能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对于申请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而言,是在准备阶段完成后,对自身准备情况进行的一次自我检查;对于已经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则是对照GSP有关规定,对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价,以核实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从而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经营质量的过程。

GSP现场认证100问及答案[更改]20525708

GSP现场认证100问及答案[更改]20525708

GSP现场认证100问及答案GSP检查员对企业负责人、质量治理负责人、质量治理员现场有关提问:1.您对GSP认证工作的明白得、熟悉?二、质量领导小组成立时刻、成员、要紧职责是什么?3.本企业的质量方针是什么?4.您对GSP内部评审的明白得?5.新《药品治理法》何时实施?6.企业质量治理制度何时执行?7.有关假药、劣药的概念。

8.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中有一免责条款,你明白吗?9.质量否决权是针对谁说的?否决的形式有哪些?10.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原那么是什么?11.企业是不是有造假或藏遗药品行为?12.质量治理部的职能,下设部门有哪些?13.企业制定了哪些治理制度?有哪些工作程序?14.奖惩制度是不是有?GSP检查员对劳资部办公室负责人现场提问:15.新来人员上岗前需做哪些工作?企业目前有无新来人员?16.哪些人员要体检?多长时刻检测?检测的项目有什么?17.哪些职位要求有特殊的检查?检查什么?18.体检有问题如何办?有何手续?员工中有无不合格人员?19.今年共培训了几回?培训内容是什么?培训方式是什么?培训打算何时定的? 20.从事质量治理工作的人员、职称、学历的要求是什么?21.企业中哪些职位需要取证?22.人员调动有无手续?23.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职位在企业中有吗?GSP检查员对财务部负责人现场提问:24.有无财务制度?25.依据什么给供货商结账?有何手续?什么部门或人员签字?26.与质量治理部之间有何衔接? 27.谈一谈结账的进程?GSP检宣员对采购部负责人现场提问:28.进货的原那么是什么?29.进货程序是什么?30.有多少供给商?如何审其资质?“一记一照”需要注意些什么?31.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如何审?32.编制采购打算依据什么?哪些部门、人员参加?签定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要注意些什么? 33.觉察手写体“许可证”如何办?34.我本人想与公司进行进货业务,如何办理?35.入口药品如何审?中药饮片、精神药品、生物制品如何审?36.一些新包装、新规格、新剂型药品如何进货?37.购进记录是谁做?内容是什么?38.如何明白得进货质量评审?39.制度中规定效期多少时刻期限不许诺进货?40.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GSP检查员对业务开票员现场提问:41.可否做到先产产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42.如业务与库房分离,如何传递单据?43.销售员突发性要货,如何办?GSP检查员对验收员现场提问:44.验收程序是什么?45.入口药品如何验?中药饮片如何验?首营品种如何验?二类精神药品如何验?46.举一种超范围品种或项目,问是不是验过?47.验收时限、场所?大宗货物如何验收?48.销后退回药品如何验?49.整件药品如何验?抽样比例是多少?50.处方药、非处方药、外用药品、包装、标签、警示语?51.假设是来5件货,其中2件一个批号,3件一个批号,如何抽样?52.入口药品注册证与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区别?注册证的期限已过,如何验收药品? 53.验收进程中觉察问题如何处置?54.验收记录怎么记录?内容是什么?55.同意过公司几回培训?培训内容是什么?培训结果如何?56.企业质量方针明白吗?GSP检查员对养护员现场提问:57.药品为何做养护?职责是什么?58.平常从事哪些工作?59.中成药、西药、中药饮片如何养护?中药饮片有几种养护方式?60.温湿度范围?超标如何处置?61.养护中觉察问题如何处置?62.公司有无重点养护品种?什么品种要进行养护?63.如何汇总、分析养护信息?64.设施设备记录、检查、维修工作做没做?有何记录?65.觉察过时药品如何办?假设是过时药品,供货方又同意给退换,如何处置?66.养护记录的内容是什么?67.验收养护室仪器的利用?(实际操作)68.检查黄牌?69.公司质量方针?同意过何种培训?GSP检查员对保管员现场提问:70.依据什么收货?何种情形下拒收?71.如何贮存药品?如何识别中西药、非药品、生物制品? 72.垛距?色标?贮藏药品注意什么标识?73.码放药品注意什么?74.出库原那么?哪些情形不许诺出库?优先遵循哪条原那么? 75.觉察问题如何处置?(如原装少、破损等。

新版GSP认证各类人员问答题汇总

新版GSP认证各类人员问答题汇总

GSP认证各类人员问答题汇总向总经理提问:1.企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答:经营方式为批发;经营范围为:抗生素、化学药制剂、中成药。

2.其他药店或诊所来购药能否销售?答:能。

我们企业是批发企业。

3.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药品经营管理负什么责任?答:负领导责任。

4.我国与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有那些?答:?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管理标准?〔GSP〕5.什么是GSP:答: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英文缩写。

6.员工患有何病调离其工作岗位?答: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与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向质量管理员提问:1.质量管理员职责有几条?有哪些?答:11条,〔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

〔2〕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催促制度执行。

〔3〕负责首营企业质量审核。

〔4〕负责首营品种质量审核。

〔5〕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查询与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药品验收管理。

〔8〕负责指导与监视药品保管、养护与运输中质量工作。

〔9〕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审核,对不合格药品处理过程实施监视。

〔10〕负责收集与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11〕负责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教育或培训。

2.什么是首营企业:答: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

3.什么是首营品种:答: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药品,包括药品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从药品经营企业购进不是首营品种。

4.药品质量标准有哪些:答:?中国药典?与国家药品标准。

5.药品质量档案表后附哪些材料?答:〔附药品质量标准与药品使用说明书复印件〕6.你们企业制定制度有多少个?答:18个〔有中药饮片、有仓库〕。

7.企业对各项管理制度检查与考核多长时间进展一次?答:企业对各项管理制度每半年进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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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按新版GSP要求,是否还需要设置“验收养护室”?答:新版GSP第48条规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

74、请问按新版GSP要求,澄明度检测仪等养护设备可以不要了吗?答:如果不设验收养护室,澄明度检测仪可以不要,但如果企业从保证液体制剂质量的角度,企业也可以配置。

75、按新版GSP要要求,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还需要配备样品柜吗?答:新版GSP要求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需要设置样品室(柜),只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可以不设,但是鉴于工作中常常需要标准样品的比对,建议经营中药管理局验收合格也可以储存药品。

76、按新版GSP要求,易串味和危险品库都不需要单独设置了吗?答:新版GSP不再强制要求设易串味库。

对原易串味的药品,如出现串味,则视为不合格品,不得验收入库。

若企业认为有必要,也可以设易串味库。

由于对危险品的管理主要由公安等部门负责,不属于药监管理的范畴,故新版GS P未强制要求设险品库。

但若企业经营危险品,仍需按安监部门要求单独设库,且其库房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77、新版GSP要求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请问要有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光用探头可以吗?答:库房的安全防护,首先应做到人流与物流的分开,人流通道可采取门禁、保安等安全防护措施,达到事前控制;物流通道应严格规定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不建议只采用探头做为防护措施(事后控制)。

78、请问企业需建立备用冷库吗?当较大数量的冷链药品进出库以及冷库停机化霜时,企业应该怎么办?答:新修订GSP“第四十九条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按照条款要求,只有经营疫苗的需要建立备用冷库。

企业应对冷库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制订规章制度,明确冷库开关门时间,保证冷链药品进出库时的温度要求;根据验证结果,制订冷库停机化霜管理制度,避免冷库因进出库量大或化霜等因素造成温度超标。

79、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仓库必须设待处理区吗,如果不设,那么待处理的药品可以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吗?答:仓库是否设待处理区由企业自行规定,新修订GSP没有要求。

待处理药品可以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

前提是待处理药品不能与待验药品混放。

80、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需要专库和双人双锁?原料药是否要专库存放?答:国家局目前对于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的药品要求实行专库、专人,专帐“三专”管理,没有要求一定要双人双锁。

具体按照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新版GSP没有明确要求原料药必须专库存放,但要设专区,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具体按当地药监部门规定执行。

81、请问哪些经营范围的药品需要配备冷链设施设备?答:一般而言生物制品是必须配备的,其他经营范围中如果有冷藏药品也应配备冷链设施和设备,具体按药品标示的储存条件执行。

82、按新版GSP要求,经营冷链药品必须有冷藏车吗?答:按新版GSP要求,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必须要有冷藏车,不能以冰箱代替。

83、按新版GSP要求,经营疫苗应有两个独立冷库,可不可以和其他低温药品共用冷库?答:新修订GSP没有明确提出经营疫苗不能与其他低温品种共用冷库,但明确提出经营疫苗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为体现其独立性,可以理解为在保证库容的前提下,其他冷链药品可以储存于疫苗冷库中。

84、虽然有冷库,也有经营范围,但是一直未经营冷藏品种,问还需要配备冷藏车、冷藏箱和保温箱吗?相关验证还需要做吗?答: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有该经营范围,无论是否经营,都要要配备相关设备,也要做相关验证。

若长期不经营,应申请核销该经营范围。

对于其他经营范围比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也是一样要求。

85、请问如果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暂无冷藏药品,可以关闭冷库吗?答:可以。

但要注意以下几点(1)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即使正常停用期间,也要定期启动(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

(2)在启用前必须按照企业相关制度,做好维护检查工作;(3)如果停用时间超过企业规定的限度,要做性能验证,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86、请问零售连锁总部冷藏药品能在冷藏箱中储存而不设冷库吗?答:不可以。

按新版GSP要求,连锁总部应按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管理,而批发企业要求,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企业一定要要设冷库的。

87、请问公司总部与下属非法人分支机构能否共用冷库与冷藏运输车?答:按照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88、请问按新版GSP相关内容的理解,现在只是对冷链药品的运输有温度控制要求,那么阴凉药品的运输有没有温度控制的要求?答:目前只对冷链药品运输有温度要求,其它药品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但仍要控制运输时限。

89、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冷库还需要进行湿度的监控吗?答:需要监控。

90、冷链运输每个保温箱都要放温度记录仪吗?对于经过验证的批量保温箱在运输中只在几个保温箱中放温度记录仪是否可以?答:不可以,验证只是证明保温箱达到了药品运输过程中的保温要求。

但验证结果不能取代实际运输过程中的运行记录。

实际运输过程中,仍需按要求放置温度记录仪,对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部分地方药监部门的要求,对于同类型同规格完全一致的多个冷藏设施或保温设施,做验证时仅需做一个即可。

91、面积较小的库房(50平方米以下)或冷藏车是否可以只安装一个温湿度自动记录仪?答:按照新版GSP附录《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三条药品库房或仓间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一独立的药品库房或仓间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

(二)平面仓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 “第十四条每台独立的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车辆或车厢,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不得少于2个。

车厢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20 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计算。

”所以至少要安装2个温湿度测点终端。

92、请问多个常温库房,可以共用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等区域吗?答:原则上如果库房内药品处于同一管理级别是可以共用的。

对于温度控制或安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要在其相应的要专库或专柜内设上述区域,不得与普通药品共用。

93、请问发货区和待验区按常温库设置行不?那如果不行,那么发货区也要分阴凉和常温分别存放吗?答:待验区和发货区必须按药品具体储存条件要求和安全特性进行设置,不得全部设在常温库。

各库房发出的货也要按上述要求暂存。

94、在合格品库房内将不合格药品悬挂明显标示,并在微机中锁定,不放在专有场所是否可以?95、答:新修订GSP规定四个专用场所,一是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二是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三是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四是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

所以不合格药品必须放在专用存放场所,以加强质量风险的控制,有效防止不合格品混淆、污染合格药品。

95、请问新版GSP第五十条要求的“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主要包括哪些运输工具?答:封闭式运输工具是指具备有效的措施,将药品完全封闭在内,保证药品运输安全,可以是自带封闭车厢、集装箱、厢式货车、面包车等。

96、请问新版GSP还要求做空调使用的手工记录吗,内容包括哪些?答:仓库空调机如果是自动启动的,可以不做手工记录。

如果是人工控制的,则需要做手工记录。

空调使用记录可以包括设备编号、型号、使用地点、使用日期、使用目的、启动时间、停止时间,运转效果、操作人这些内容。

97、请问对于库房和办公场所的灭火器要配置数量有没有要求。

是否应经过验让后确定其配置数量和位置。

答:库房和办公场所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和位置按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执行,不存在经过验证后确定其配置数量和位置的问题。

第六节、校验与验证98、请问需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和校准的设备和仪器包括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干湿球温湿度计、水银式温湿度计、各类台秤磅秤等衡器等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应由具备合法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定期检定,完善检定档案,设备加贴检定标志。

99、请问,新版GSP所要求企业配备的温湿度记录仪必须到计量所校准吗?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要求,温湿度记录仪不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范畴。

但有的省市药监部门已经明确要求至少应送检一个,其他的以此为基准进行校对,具体按当地药监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100、药品经营企业需要验证的设备包括哪些范围?验证时限有什么具体要求?答:新版GSP第53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及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

”药品经营企业应对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等设施设备的进行验证。

验证一般分为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专项验证和使停超过规定时间验证几种类型。

101、请问专项验证和定期验证什么区别?答:专项验证就是当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改变、超出设定的条件或用途,或发生设备严重运行异常或故障时,应当针对所调整或改变的情况进行专项验证,以确定其性能及参数符合设定的标准;定期验证,是对设施设备或系统的具体情况定期进行验证,以确认处于正常使用及运行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的参数漂移、设备损耗、异常变化趋势等情况。

定期验证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应当超过1 年。

102、请问,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定期验证和停用时限验证的时间范围如何确定。

答: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在制度中明确定期验证和停用验证的时限,最长不能超过1年。

同时应当根据相关设施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参数以及通过验证确认的使用条件,分别确定最大的停用时间限度;当超过最大停用时限重新启用前,应当评估风险并重新进行验证。

103、请问阴凉库和常温库的温湿度监测系统需不需要验证?答:需要。

104、请问冷库的验证只是针对温度吗,湿度还需不需要验证?答:冷库验证只针对温度就可以了,湿度不需要进行验证。

但企业仍要保证日常运行过程中湿度符合标准。

温度项目的验证内容按新版GSP相关附录内容执行。

105、请问冷库的定期验证是每年至少做几次呢,还是可以几年做一次?答: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原则上定期验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年。

在新建库房初次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进行空载及满载验证;年度定期验证时,进行满载验证。

106、请问药品经营企业各环节所属的操作方法和规程都需要验证吗?答:验证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设备设施符合设定的要求,能起到设定的作用,能证明其操作方法和规程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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