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概论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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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概论复习提纲

税收概论复习提纲

税收概论复习提纲一、名词解释1、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即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称纳税主体。

2、税率:是税法上对征税对象或税目从价或从量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

3、起征点:即征税对象数额达到开始征税的起点,亦称起税点。

免征额:即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4、公需说:国家的职能是满足公共需要和增进公共福利,这一职能的实现需要税收来提供物质资源,故此,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

5、义务说:国家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依存于国家,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就应有征税权,人民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例外。

6、牺牲说:税收对于国家是一种强制征收,对于人民是一种牺牲。

10、外部性: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强加于市场之外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效益。

11、受益原则:认为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12、能力原则:是根据个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3、税收弹性:在财政需要增加支出或是税收以外的收入减少时,税收应当能基于法律增加或自动增收。

14、税收收入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变化率与经济变化率之间的比率,反应税收收入对于经济增长的灵敏度。

用公式表示:Er=(T/T)/(Y/Y)15、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或效应。

16、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减少了纳税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导致商品生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

17、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纳税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通过变动价格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的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

18、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通过转嫁的最终落脚点。

19、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价格)为课税依据的一类税。

20、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单位(重量、面积、体积、数量等)为计税依据的一类税。

二、简答题1、怎样认识税收价格?税收价格是指税收是个人为支付由政府通过集体筹资所提供的商品与劳务的价格。

第一章节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第一章节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税法笔录(原始)PA:税法(要点:三个油田税和三个所得税,比率70%)第一章:税法概论1.税法的观点1.税法的定义:税法和税收不行切割的详细内容税法税收:实质性国家为了执行功能而获取收入的方式。

法律表达式税金的特色:强迫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收法律关系:收益分派关系。

法律上明确权益和义务进而上涨到特定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别性有。

1.权益主体:拥有权益和义务的当事人,权益主体:税务机关固然权益主体两方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

行政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权益和义务不平等,与民法不一样,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特色是。

2.权益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益和肩负的义务,最实质的税法的灵魂。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边灭税法是惹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自己是详细的税收法律关系(判断问题),不可以产生税金。

接受法律的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更改和消灭。

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收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类的经济活动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税收和法律关系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次序就是说。

比如,在限期内缴税征收。

罚款所有4.税法的构成因素:总则、纳税义务者、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程序、纳税限期、纳税地址、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要点)(1)总则:立法依照、目的和合用原则。

(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执行所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余组织。

(3)收税对象:纳税人、征收两方共同指的对象,不一样税目区分标记。

(4)税目:各税目规定的详细课税项目,课税对象详细化,如:花费税的详细规定香烟和酒等11个项目。

(5)税率:对征收对象的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度。

权衡税负的轻重与否很重要封面比率税率与金额的大小没关,是同样的比率增值税、营业税、征收城市建设税、公司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按大小分为几个等级,税率按次序个人提升所得税定额税率固定税额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船舶使用税超税率累进税率的几级距离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异税率。

《税法》课程笔记

《税法》课程笔记

《税法》课程笔记第一章:税法概论一、概述1. 税法的定义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 税法的特点a. 强制性:税法规定了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的职责,违反税法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

b. 无偿性: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无偿的,国家不需要直接向纳税人提供等值的物质回报。

c. 固定性:税法的税率、税基、征税对象等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会随着个别情况的变动而变动。

d. 普遍性:税法适用于所有符合征税条件的纳税人,不分地域、身份、性别等。

3. 税法的作用a. 调节收入分配:通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b. 调控宏观经济: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就业、物价稳定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c. 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金保障。

d. 规范税收行为: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税收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制度和税法1. 税收制度的定义税收制度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和。

2. 税法在税收制度中的地位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收制度通过税法来体现和实施,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3. 税收制度的类型a. 直接税制度:以个人和企业的所得、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b. 间接税制度:以商品和劳务的交易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c. 混合税制度:同时包含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税制,大多数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混合税制。

三、税法分类1. 按照征税对象分类a. 所得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征税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笔记

税收笔记

税收主讲教师:费金华讲师第一章概述一、税收的概念1、税收的实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税收的内涵:(1)税收的主体:国家及其各级征税机关;(2)征税的前提及依据:满足国家行政职能的需要;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利;(3)税收参与分配的对象:国民收入(V+M);(4)征税的目的:取得国家财政收入。

3、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核心在于法律制裁;(2)无偿性:针对单个具体纳税人而言;(3)固定性:在征税之前,先行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内容: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征税方法等。

4、税收的范畴:税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范畴。

5、税收的形态二、税收的产生(一)税收产生的条件1、税收产生的前提:国家的产生和存在2、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二)税收产生的过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雏形阶段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成熟阶段。

(三)税收的职能1、财政职能: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来源包括:债务收入、税收收入、国企利润收入、其他基金收入)2、经济职能:运用税收来调控经济运行的功能。

2008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通过降低税收的方式恢复市场信心(2008年10和12月,中央政府两次推出房地产新政策,鼓励住房市场交易和消费。

上海市除落实中央政策外,还增加了对普通商品房交易免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并提供了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便利。

“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3、税收的管理功能约束纳税人社会经济行为的功能。

三、税收的分类(一)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1、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3、资源税:资源税4、财产税:房产税5、行为税:印花税(二)按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的不同分按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的不同:分为中央税(关税)、地方税(个人所得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第二节、税收要素一、税收构成要素(一)纳税义务人。

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学习笔记

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学习笔记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复习要点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最重要来源,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独立的经济概念,属于财政范畴。

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税收的定义可以从以下三点来理解:(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可分,是政府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管理和维护国家政权等方面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其收入的稳定;二是税收的源泉十分广泛,能从多方面筹集财政收入。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

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

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力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在国际交往中,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第一章 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第一章 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税法笔记(原创)PA:税法(重点:三个流转税和三个所得税,占分比例70%)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和税收密不可分,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税收:实质国家为了行使职能取得收入的方式。

法律表现形式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利润分配关系。

经过法律明确权利和义务上升到特定的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有其特殊性。

1、权利主体: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权利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和纳税人。

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行政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则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与民法不同,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

2、权利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是最实质的,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判断题),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税收法律关系,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形式和方法很多如: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偷税漏税的处罚,纳税人不服,行政复议。

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一)总则:立法依据、目的和适用原则。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纳税客体,征纳双方共同指向的对象。

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四)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例: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1个项目。

(五)税率:对征收对象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度。

计算税额的尺度,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六)纳税环节:应当纳税的环节。

第一章税法概论(笔记)

第一章税法概论(笔记)

税法笔记(原创)PA:税法(重点:三个流转税和三个所得税,占分比例70%)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和税收密不可分,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税收:实质国家为了行使职能取得收入的方式。

法律表现形式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利润分配关系。

经过法律明确权利和义务上升到特定的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有其特殊性。

1、权利主体: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权利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和纳税人。

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行政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则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与民法不同,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

2、权利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是最实质的,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判断题),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税收法律关系,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形式和方法很多如: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偷税漏税的处罚,纳税人不服,行政复议。

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一)总则:立法依据、目的和适用原则。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纳税客体,征纳双方共同指向的对象。

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四)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例: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1个项目。

(五)税率:对征收对象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度。

计算税额的尺度,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比例税率不论金额大小,相同的征收比例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按大小分成若干等级,税率依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固定的税额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超率累进税率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笔记

第一节:税收概述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征税的主体是国家。

2、税收的特征: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3、税收的种类(1)按征税对象。

✋流转税。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

包括企业/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

✋资源税。

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

包括印花税、城建税。

(2)按征收管理分工。

✋工商税类。

由税务机关征收。

✋关税类。

由海关征收。

(3)按征收权和收入支配权。

✋中央税。

包括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

包括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席税、个人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包括增值税、资源税。

(4)按计税标准。

✋从价税。

实行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

✋从量税。

实行定额税率。

包括资源税、车船税、行为税✋复合税。

4、税收和税法的关系: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税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5、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功能。

✋税收实体法。

税法核心部门。

✋税收程序法。

是关于如何实施税法的规定。

(2)按国家行驶税收管辖权。

分为国内、国际、外国税法。

国际税法效力一般高于国内税法。

(3)按税法级次。

✋税收法律。

效力仅次于宪法。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税收行政法规。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规章。

分为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税收规章。

(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6、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

征税主体是国家,我国征税主体具体部门有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海关。

✋纳税义务人。

对谁征税。

✋征税对象。

对什么征税。

✋税目。

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

无需设立税目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

✋税率。

①比例税率。

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地方差别比例税率:城建税);幅度比例税率。

②定额税率。

使用该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③累进税率。

税收知识学习笔记

税收知识学习笔记

税收知识学习笔记一、税收分类依据不同的目的和标准形成不同分类。

主要有:(1) 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2) 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3) 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4) 以税收收入的实体形态为标准,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5) 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6) 根据计税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复合税;(7)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组成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8) 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9) 根据课税客体,可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10)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11)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12)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13)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这多种分类均可以从不同方面对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内容复杂、名称各异的税收制度进行比较,为本国税收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制定的找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性税收制度,它是国家税收的制度重要组织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重要组成部分。

现行税种:17种,分别是1、增值税2、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8、印花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土地增值税11、车船使用税12、船舶吨税13、关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烟叶税17、环保税18、车辆购置税。

税收关税知识点总结笔记

税收关税知识点总结笔记

税收关税知识点总结笔记税收是指国家通过法定程序向纳税人征收的资金,用于支持政府的日常运作、社会福利项目以及国家发展。

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是指个人和企业按其收入或利润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款,例如消费税、增值税等。

税收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用于支持政府的日常运作、社会福利项目以及国家发展。

2. 资源调配:税收可以通过改变个人和企业的行为,来调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3. 调节经济: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可以调节经济运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稳定。

4. 社会公平:通过税收来实现社会公平,减轻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税是指政府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款,是国家对外贸易的一种重要手段。

关税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国内产业:通过征收关税来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

2. 调节国际贸易:通过征收关税来调节进口和出口,并且保护国内产业不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

3. 财政收入:关税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可以用于支持国家的发展和建设。

税收和关税是国家和个体之间的一种经济联系,通过税收和关税,政府可以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下面是税收和关税的一些基本知识点总结:一、税种1. 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是对个人和企业直接纳税的税种。

2. 间接税:包括消费税、增值税等,是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种。

3. 地方税: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是地方政府征收的税种。

4. 其他税种:还包括资源税、环境税等,是针对特定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征收的税种。

二、税收政策1. 税率:税收政策的核心是税率的确定,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负担和政府的财政收入。

2. 免税政策:对于一些特定的人员和行为可以实行免税政策,以调节社会关系和鼓励相关行为。

税收学原理笔记 第九章 财产税及其他税

税收学原理笔记 第九章 财产税及其他税

第九章财产税及其他税●9.1财产税概述●财产税:是对纳税人在某一时点拥有、支配或处分的财产课征的各种税的统称。

各国开征的财产税常见的有房产税、土地税、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和资本净值税等●9.1.1财产税的特点财产税以国民收入存量或者以往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为税源,一般不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财产税是一种对社会财富存量的课征作为财产税课税对象的财富,多不参与当年的国民经济循环●财产税的课征会妨碍资本形成在很多情况下,资本都是由财产转化而来的●财产税收入稳定但缺乏弹性●财产税征收管理的难度相对较大要对种类繁多的有形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本身就很难,而对日益涌现的无形资产价值的测度就更加困难除了财产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之外,财产中的动产还常常成为隐匿对象,从而轻松地逃避财产税●9.1.2财产税的发展与功能●财产税的发展◼财产税体系在税种设置上,经历了由单一税种到多税种配合的发展过程财产税已经逐渐从单一财产税体系发展为多税种相互配合的复合财产税体系,从原始的税制体系发展成较为完善的现代财产税体系◼财产税的征收方法,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财产税由从量征收发展到从价征收,税率从定额税率为主发展到以比例税率为主,有的国家甚至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财产税的功能◼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财产税直接对国民财富存量课征,它遵循“有财产者纳税,无财产者不纳税,财产多者多纳税,财产少者少纳税”的基本原则,较好地体现了支付能力原则。

通过课征税负高低不等的财产税,可以有目的地对财产分配不均的状况进行调节,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个人所得税不能对存量财富课税的缺陷,从而有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有效引导资源配置对遗产和闲置的资产,尤其是土地资源课征财产税,可以促使这些资源从非生产性转化为生产性的资源,增加用于生产的投资,也可以促使财产所有者增加即期消费和投资,减少财富的过度积累,同时通过将存量财富引入消费领域,促进有效需求的扩展,从而刺激经济增长●9.1.3财产税的分类●静态财产税(财产保有税)静态财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某一时点的财产占有额,依其数量或价值进行课征。

税收概论知识点总结

税收概论知识点总结

税收概论知识点总结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强制性支付,用于满足政府运作和公共服务支出的一种收入形式。

2. 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

纳税人必须依法缴纳税款,没有选择权。

(2)普遍性。

税收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不分贫富,不分阶层。

(3)公共性。

税收是用于政府公共支出的一种收入来源,用于满足国家公共服务和建设的资金需求。

(4)稳定性。

税收是国家的稳定收入来源,能够保障政府的运作和发展。

二、税收制度1.税种分类(1)依纳税对象分类。

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2)依税收方式分类。

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3)依税收对象分类。

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2.税收征收和管理(1)税收征收机构。

由税务局、海关等部门负责税收的征收工作。

(2)税收管理。

包括纳税申报、抵扣、汇缴等管理工作。

(3)税收征收程序。

包括税收申报、核定、征收和缴纳等程序。

三、税收的作用和意义1. 财政收入来源。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能够保障政府的基本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2. 调节经济和社会发展。

税收政策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征收方式,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3. 调节收入分配。

税收能够通过纳税人负担的不同来实现财富的重新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

四、税收的原则和政策1. 税收的公平原则。

税收应该符合纳税人的付费能力和经济收入水平。

2. 税收的公正原则。

税法应该公正透明,避免不公正和歧视。

3. 税收的效率原则。

税收应该尽可能的减少税收的破坏性,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有效的资源配置。

4. 稳定原则。

税收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能够保障政府财政的稳定收入来源。

五、税收政策和改革1. 税收政策的目标。

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社会公平等。

2. 税收改革的内容。

包括税收体制改革、税种改革、税率调整等。

3. 税收政策的实施。

通过采取差别化税率、减免税款和调整税收征收方式等措施来完善税收政策。

六、税收与经济发展1. 税收与经济增长。

税务知识点笔记总结

税务知识点笔记总结

税务知识点笔记总结第一部分: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一、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国家对个人和企业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是国家维持社会稳定、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的基本概念包括:税收的主体和对象、税收的种类、税收的特征等。

二、税收的分类税收根据征收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根据税收的性质可以分为正税和附加税;根据征收的范围可以分为地方税和国家税等。

第二部分:税收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一、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便捷原则、积极原则、负担能力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税收征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税收政策和调整税收政策是指政府对税收的总体设计和安排,目的是为了达到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

税收政策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征收范围等手段来实现。

第三部分:纳税人的税务义务和权利一、纳税人的税务义务纳税人的税务义务包括:按时缴纳税款、提供真实和完整的纳税申报等。

纳税人有义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纳税人的税务权利纳税人的税务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诉权等。

纳税人有权依法享有纳税过程中的各种合法权利。

第四部分: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收入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对象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等。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稿酬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泛。

第五部分:增值税一、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一种按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当广泛。

第六部分: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利润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两档。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企业的利润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泛。

第七部分:税务稽查一、税务稽查的基本概念税务稽查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检查和核实的一种监督手段。

税法知识点笔记归纳总结

税法知识点笔记归纳总结

税法知识点笔记归纳总结一、税法基础知识1.1 税法概论税法是规范国家税收制度的一门法律学科,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法律基础。

税法的目的是把国家的税收规章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保证国家能够合理地征收税收,同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2 税法的分类税法可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两大类。

直接税法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间接税法主要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

1.3 税法的功能税法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规范纳税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税收的合理征收以及保障国家利益。

1.4 税法的制定程序税法的制定程序主要包括税法的起草、审议、通过、公布和实施等环节。

二、税法基本原则2.1 税法平等原则税法平等原则是指税法应当适用于所有的纳税人,不得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

2.2 税法公平原则税法公平原则是指税法应当按照纳税人的财产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来确定税收的征收标准和征收水平。

2.3 税法合法原则税法合法原则是指税法的征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4 税法便民原则税法便民原则是指税法的征收应当便利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简化税收征收程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5 税法限制权原则税法限制权原则是指税法的征收应当符合国家的征税权限,不得超越国家的征税权限。

2.6 税法稳定原则税法稳定原则是指税法的征收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税收政策。

三、税法基本内容3.1 税收主体税收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和纳税人两个方面。

政府是税收的征收主体,纳税人是税收的缴纳主体。

3.2 税收对象税收对象是指需要缴纳税款的具体对象,包括个人、企业、组织等。

3.3 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征收方式、税率、税种等具体规定。

3.4 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指国家对税收制度的总体规划和调控,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激励政策等。

3.5 税收征收税收征收是指政府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的征收行为。

《税收学》课程笔记

《税收学》课程笔记

《税收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税收概论一、税收的起源与发展1. 税收的起源税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剩余产品,私有制和阶级分化,以及国家机器的形成。

以下是税收起源的三个关键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与剩余产品的出现: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生产力提高,人们能够生产出超过自身消费需求的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为税收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

(2)私有制和阶级的分化:私有制的产生导致了财产的不平等分配,阶级分化使得社会出现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税收成为统治阶级维护政权和满足公共需求的经济来源。

(3)国家的产生: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国家机器应运而生,税收成为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支柱。

2. 税收的发展税收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奴隶社会税收:在奴隶社会,税收主要以土地税和人头税为主,税收制度相对简单,征收方式直接。

(2)封建社会税收:封建社会的税收制度逐渐完善,出现了以土地为基础的田赋、以人口为基础的户赋以及针对商业活动的商税等。

(3)资本主义社会税收:资本主义社会税收制度进一步发展,所得税和增值税成为主体税种,税收的职能从单纯的财政收入扩展到经济调节和社会公平。

(4)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在社会主义社会,税收不仅是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调节经济、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

二、税收的概念和性质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对纳税人的财产或所得进行强制性的、无偿的征收,以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活动。

2. 税收的性质税收具有以下四个基本性质:(1)强制性: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不得拒绝或逃避,国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征收。

(2)无偿性: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不直接与国家提供的具体商品或服务相交换,而是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3)固定性:税收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会随着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而变化。

(4)共同性:税收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利益,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经济活动。

自考工商管理本科税收重要笔记

自考工商管理本科税收重要笔记

1、税收是最早出现的一个财政范畴,2、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 无偿地征收实货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3、马克思主义认为, 税是国家的经济基础。

4、税的演进: 赋税、租税、捐税5、税收在本质上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6、税收是对社会产品的分配C\V\M三部分组成。

C部分;V是必要产品,学习和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M主要应以剩余产品为分配对象8、税收要素: 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9、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 即征税的目的物。

10、税止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

11、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征收的计算问题。

12、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来源,处。

13.个人。

14.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

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5.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16、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 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级定额税率。

17、纳税环节, 就是对处于运动之中的征税对象,应该交纳税款的环交。

18、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19除税负的一种规定20、起征点是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

21.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22.按税收交纳形式分类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

用途分类,分类, 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

23、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的职能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答的是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

24、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利润总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退税额=再投资额/(1-企业所得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税*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40% 预提所得税20%、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1-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税率为20%, 对稿酬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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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的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论述1.定义: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标准,对部分社会经济资源的集中性、强制性分配。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财政职能地位:基本职能税收占财政收入95%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2.税收本质的内涵: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规范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一)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单选,填空(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三、税收法律关系(一)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2.征税证体⑴定义: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税务机关。

⑵组成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

⑶权利:征税权;税法解释权;估税权;委托代征权;税收保全权;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税收检查权;税款追征权。

⑷义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的义务。

为纳税人保守秘密的义务。

多征税款立即返还的义务。

在税收保全中的义务。

解决税务争议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

3.纳税主体⑴含义:是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⑵组成:包括纳税人、纳税担保人。

⑶权利:延期纳税权;申请减免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委托税务代理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⑷义务:依法办理纳税登记、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

依法设置帐簿,合法使用有关凭证。

按规定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主动接受和配合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

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罚款,并接受其他法定处罚。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征税对象)1.定义: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2.组成:应税的物质财富;主体的应税行为。

四、税收法律责任(一)涵义:指税收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上的责任,也就是由于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内容:违反税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偷税抗税的法律责任。

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责任。

单位的法律责任。

擅自减税免税的法律责任。

税务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一税收要素: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中心环节),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

前三个为基本要素。

(一)征税对象1.定义: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

(规定了税的名称)2.与之相关的几个概念: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的内容。

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从量、从价)税源:税收收入的来源。

(二)纳税人1.定义: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其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纳税的问题。

2.涉及的有关人员:法人、自然人、扣缴义务人、负税人(实际承担税负的人)(三)税率:1.定义:是税额与征收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

其规定解决了征多少税的问题。

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2.公式:税率=税额/征税对象数量3.种类:⑴按性质不同分名义税率=应纳税额/征税对象的数量。

实际税率=实纳税额/实际征税对象的数量。

差异因减免税的存在⑵按税率形式不同分P28,①比例税率:单一的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②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③定额税率L: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级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1.定义:是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2.种类:☆一次课征制(一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只在一个流转环节征税,以避免重复征税。

二次课征制(二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中选择二个环节征税。

多次课征制(多次纳税制):即在商品流转各个环节多次征税,道道征收。

(五)纳税期限1.定义: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确定纳税期限的含义:①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②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3.确定依据:☆⑴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确定。

⑵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来确定。

(反比)⑶根据纳税行为发生的情况,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为纳税期限。

⑷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预先缴纳税款。

(六)减税、免税1.定义:是税法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少或免除税负的一种规定。

2.减免税与起征点、免征额的区别。

二、我国现行三种税率形式的比较★(一)概念的比较:1.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为等比关系,不因征税对象数量多少而变化的税率,却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率征税的税率,其税额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等比例增加。

2.累进税率:是指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其税额增长幅度大于其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幅度。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二)三种税率具体形式的比较1.比例税率可分为:⑴单一比例税率⑵差别比例税率(又分为三种:①产品差别比例税率②行业差别比例税率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⑶幅度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可分为:⑴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⑵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可分为:⑴地区差别定额税率⑵幅度定额税率⑶分级定额税率(三)三种税率形式的优缺点比较1.比例税率:优点:⑴计算简便。

⑵不论征税对象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税率,不影响流转额的扩大,适合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

缺点:对收入调节的效果不理想。

就高,低收入者难以承受。

就低,对高收入者缺乏调节作用。

2.累进税率:优点:⑴最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多得多交,少得少交,无得不交,最适合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

⑵据以征税,将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

缺点:计算和征收都比较复杂。

3.定额税率:优点:⑴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⑵征税对象应该是价格固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

⑶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

⑷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缺点:客观上会减少税收收入。

三全额(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率)累进税率的概念及其区别(一)定义1.全额累进税率:是累进税率的一种,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二)区别(不同特点)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

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

2.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而超累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3.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

4.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

四按各种税率形式计算税额的实例(一)比例税率计算。

例1:已知甲企业营业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为150万元,(税率33%)分别求其所得额。

甲:100×33%=33(万元)乙:150×33%=49.5(二)累进税率计算:1、按全额累进税率、例二:已知甲全年收入1000元,乙全年收入1020元,按教材(P30)的税率分别计算各自应纳余额累进税款。

甲:1000×10%=100(元)乙:1020×15%=1532、按超额累进税率☆(1)定义法(分段<级>计算法)例3:根据例2分别计算甲乙的超额累进税款。

甲:400×5%+600×10%=80(元)乙:400×5%+600×10%+20×15%=83(元)(2)速算扣除法:第2级速算扣除数=400×(10%-5%)+0=20(元),第3级速算扣除数=1000×(15%-10%)+20=70(元),甲:1000×10%-20=80(元)乙:1020×15%-70=83(元)3.全率累进税率计算税额:例4:甲销售收入为12000元,利润率6%;乙销售收入28000,利润率18%,根据第P35税表分别计算机应纳全率累进税额。

甲:12000×6%×10%=72(元)乙:28000×18%×30%=1512(元)4.超率累进税率计算超率累进税额。

甲:12000×(5%×0%+1%×10%)=12(元)乙:28000×(5%×0%+5%×10%+5%×20%+3×30%)=672(元)(2)速算扣除法:第2级速算扣除率=5%×(10%-0%)=0.5%第3级速算扣除率=10%×(20%-10%)+0.5%=1.5%第4级速算扣除率=15%×(30%-20%)+1.5%=3%甲:12000×(6%×10%-0.5%)=12(元)乙:28000×(18%×30%-3%)=672(元)五、税收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 2、所得税 3、资源税 4、财产税 5、行为税(二)按计税依据分类:1.从价税 2.从量税(三)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 1.中央税(属于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2.地方税(税源分散,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的税)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兼顾各方利益,调动中央与地方两方积极性)(四)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1.直接税(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2.间接税(纳税人把税转嫁给负税人)(1)前转(由卖方向买方转嫁)(2)后转(由买方向卖方转嫁,厂商让利)(3)消转(提高效益,消化掉税负)(五)其他分类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1.实物税2.货币税2.按税收用途分类:1.一般税(用途不明确,一般经费)2.目的税(专款专用)3.按税款确定方法分类:1.定率税(固定税率)2.配赋税(先定总额再摊派,如人丁税和田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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