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7
030107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030107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学为主导的专业学科群,主要为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培养经济法律应用人才,同时,为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培养经济法师资和理论研究人才。
本专业的具体要求是:(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系统了解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注重经济立法的比较和应用,具备经济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研究和法律应用的能力。
(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进行经济法学专业书刊的阅读和专业论文的撰写。
二、学习时间:学制三年。
其中第一、第二学年属于课程学习及实践活动阶段;第三学年为毕业论文阶段。
学生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院长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制一年。
三、研究方向01、民族地区经济法制建设(宏观调控法)02、公司企业法03、市场规制法四、课程设置详见课程设置表五、学位论文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生至少用二年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及撰写学术论文。
1、选题和开题报告本专业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完成论文选题开题工作。
应提交论文撰写计划,并向指导小组做开题报告,经过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方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创造性和可行性,应强调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学科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基地研究项目等相结合。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本专业每隔3-5个月,要求硕士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帮助硕士生分析论文工作进展中的难点,及时给予指导,促进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经济法学
学院 一级学科名称
适用年级
法学院
培养类别
法学
一级学科代码
从 2016 级开始适用
修订时间
学术型硕士 0301 2016 年 06 月
覆盖专业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专业代码:030107;
基本学制 学分
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 3 年
学术型硕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36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31 学分,非学位课学分≥5 学分
本专业主要培养在经济法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经济法科学 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经济法专门人才,具 体为:宽口径、厚基础,精法律、懂经济、通外语,融通复合,立足实践、富有创新意识,人格健 全,能够胜任经济法教学科研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公司企业、涉外律师等领域的高级 人才。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遵照《学位授予工作办法》
社会实践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
教学实践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训练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
学位论文
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执行。
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选填)
序 号
著作或期刊名称
1
《科学研究方法》
2
《共产党宣言》
3
《德意志意识形态》
本专业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和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课堂讲授、自学、研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培养。在课堂讲授方面,导师组选择优秀的老师授课,传播理论与思想;重点鼓励学生 自学,开具指定阅读书目,召开读书会进行集体研讨,定期进行读书检查;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社会 实践,实习单位不仅应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也应该有政府机关,尤其是税务、工商、 发改委等 部门 。在硕 士研究 生培养方面,强调采用“双导师制”,即除专业导师外,还在政府部 门 、 公检法机关、高级律师以及大型企业高管中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水平的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共 同指导学生,帮助学生与社会无缝对接,全面发展。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学科代码:030105、030107)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学科代码:030105、030107)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具有科技和管理背景、精通中外法律制度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具有独立开展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一 定的司法实践能力。
本专业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求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满足法学教学与研究、司法实践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需求。
二、研究方向
1.民商法学
1)民法、2)商法
2.经济法学
1)经济法、2)知识产权法、3)科技法
三、学制及学分
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四、课程设置
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和必修环节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
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如下所列。
基础课:
LW05111 知识产权法(4) LW05112 罗马法(4)
LW05113 社会保障法(3) LW05114 公司法(3)
LW05115 合同法(3)
专业课:
LW05101 经济法(3) LW05102 行政法(3)
LW05210 现代竞争法理论与实践(3) LW05211 房地产法理论与实践(2) LW05213 金融法理论与实践(2) LW05214 中外法律制度史(3)
LW05215 证券法(3) EM05222 公司控制权分析(2)
CO15215 传播伦理与法规(3)
五、科研能力要求
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六、学位论文要求
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经济法专业培养计划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专业代码:030107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1.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2.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经济法学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探索学科前沿知识及解决复杂实践问题的能力,具有从事经济法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学术基础和科研能力;3.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悉的进行本专业外文文献的阅读;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1. 宏观调控法研究;2.市场规制法研究。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5年。
四、培养方式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导师(组)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指导学习与科学研究、组织开题及指导(毕业)论文等。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具体内容详见《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六、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方式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方式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论文、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成绩评定应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评定方式主要采取三种:百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二级制(合格、不合格)。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1.学术活动:必须参加5次以上学术会议及学术报告活动,并提交听讲报告。
2.科学研究: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田野调查、资料整理工作,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发表: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学位论文:第四学期结束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难度、深度、先进性和专业性,应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经济法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经济法硕士点研究特色主要在于经济法基本原理、各经济法的主要部门法,如金融法、竞争法、企业法、劳动法等,以及民法、房地产法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经济法理论功底、掌握经济法各部门法以及民法等市场经济重要法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研究方向1.经济法总论该方向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经济法部门法的理论问题,主要涉及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价值、主体、行为、责任等内容,主要从法学、经济学等视角研究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基本原理,包括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政府应该如何干预经济等问题。
2.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的部门法,也是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
民法学方向以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为研究对象,重点培养民法理论和实务方面的高级人才,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具有扎实的民法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民法实践技能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3.公司证券法方向公司证券法主要研究公司法基本制度、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股东代表诉讼、上市公司的收购和重组制度、证券发行、证券交易等问题,重点培养公司法理论和实务方面的高级人才。
4.房地产法方向房地产法研究方向,以房地产开发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房屋所有权制度、土地征用法律制度、房屋拆迁法律制度、房屋开发建设法律制度、房地产建设规划法律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法律制度、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房地产出租法律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等学术理论与实务操作为研究对象,涵盖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主要科学知识,且每一板块的学术研究,都直接关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5.知识产权法方向随着时代的进步,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已日益突出。
知识产权法方向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版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培养知识产权法理论和实务方面的高级人才。
经济法学 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代码:030107 )
教师 公共课 1 公共英语 5 108 1、2 考试 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 公共政治 3 54 1 考试 研究生部 邓中心 学位基础课 1 法理学专题 3 54 1 考试 法学所 邓少岭等 2 经济法学专题 3 54 1 考试 法学所 杨鹏飞等 3 民法学专题 3 54 1 考试 法学所 成涛 4 商法学专题 3 54 3 考试 法学所 张国炎 学位专业课
具有良好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的高素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立场、观点、方法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
忠于法律
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2、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
(德)费肯杰著
张世明等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选读 18 现代西方经济学概论 厉以宁
北京大学出版社 必读 19 经济法学 劳动法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 选读 20 民商法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 选读 21 宪法行政法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 选读 22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博登海默著
要求学生按照社科院、研究生部或任课教师的安排
有组织地参与社会服务工作
例如向市民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
对于学生实践
由研究生部、法学所以及导师及任课教师共同进行考核评分
七、考核
(时间、方式、内容等基本要求) 七、考核
(时间、方式、内容等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二年级时应接受中期考核
7、论文写作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中国政法大学030107(学术学位)经济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030107 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是在2002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院系调整改革中,在整合原有的经济法系、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和民事诉讼法教研室、科研系列的环境法团队的基础上成立的,是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领域最大的人才培养基地和教学研究平台。
经济法学属于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经济法学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030107)经济法学有下面10个研究方向:01 经济法总论02 竞争法学03 企业与公司法学04 破产法学05 消费者法学06 财税法学07 会计法学08 金融法学09 证券法学10 房地产法学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七选一,详见目录说明){701}法学综合{807}经济法学2022年考研复试分数线:375分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审计、汉语国际教育等10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应用心理、工商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的学制为3年。
诺登学习网配套题库: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701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考研全套1.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701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视频讲解【28小时高清视频】全国名校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等)考研真题汇总全国名校法学综合(含民法学、刑法学等)考研真题汇总全国名校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汇总2.教材教辅2023年法理学考研题库2023年宪法学考研题库2023年民法学考研题库2023年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2023年刑法学考研题诺登学习网配套题库: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807经济法学》考研全套1.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807经济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总(含部分答案)全国名校经济法学考研真题汇总2.教材教辅马工程《经济法学》(第3版)研究生毕业前景:该专业为我过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政府部门提供专业人才通道,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的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具备在法律实务、法学教学以及相关领域从事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培养具备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人才。
培养要求1. 学科基础课程•法学导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 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法律史学•法学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法律逻辑学•法学思维与创新•比较法学•网络法学3. 选修课程•草根公益法律援助•城市规划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科技法学•法医学•心理学与法律•法国法学•金融法学4. 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实践•案例分析•科研项目实践•模拟法庭实践•法律文书写作实践5. 学位论文•在法学领域选取一个研究课题,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培养模式•学分制培养模式,总学分要求大致为40-45学分;•课程实行小班授课,注重互动和讨论;•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结合,提供实际操作机会。
培养时间•2年全日制培养;•3年兼职培养。
培养效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获奖等;•实践能力评估:实习考核和实践成果;•学位论文评估: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
毕业与学位授予•完成培养计划和规定学分要求;•成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以上为“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并提供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续)培养模式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导师指导;•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实践导向•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供实践教学环节,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暨南大学培养方案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7)
一、学科简介
经济法是暨南大学法学院最早的学科,1990年在经济学院建立的第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即为经济法专业,1987年开始挂靠企业管理专业招收经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2002年正式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起开始挂靠国际关系专业招收国际民商与经济法方向博士研究生,2007年起在香港设立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面授点。
经过20余年的学科建设,经济法已经成为我校实力最为雄厚的法学学科之一,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硕士生导师5人;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6人,有国外访学经历的3人;先后有3人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人大的立法顾问;有两名教师在本专业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担任常务理事、三人担任理事。
本专业教师先后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承担司法部、广东省等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0余部,其中有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经济法专业学科特色鲜明,在市场规制法、企业法、财税金融法、区域经济法等领域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普遍赞誉;培养的学生以基本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全面而在就业和实际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二、研究方向
1、市场规制法
2、经济法原理
3、企业法
4、财税金融法
5、区域经济法
三、课程设置
四、必读书目。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中国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7-31一、培养目标根据国家对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基本政策要求,结合经济法学的学科特点,本专业的培养标是: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
2、能较好地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经济法学专业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经济法学领域较高层次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能独立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能够独立承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和疑难案件处理工作。
3、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及时准确的把握国内外法学领域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动态:掌握一般的经济基础理论;具备开拓型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本专业设以下研究方向:1、企业与公司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企业法的基本理论、公司产权制度、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权力制衡机制、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企业公司制制度改造等。
2、市场管理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市场管理法基本理论、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产品质量制度、特别交易监管制度等。
3、财税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财税法基本理论、国债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流转税制度、所得税制度以及我国的税制改革等。
4、金融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论、中央银行制度、商业银行制度、政策性银行制度、金融监管和农村金融制度等。
三、学习年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满规定学分39学分即可毕业。
入学后的前三个学期为课程学习阶段,后三个学期为论文写作阶段:为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一般在第四学期或修满规定学分后由考核领导小组主持进行—次包括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衡量的课程学习阶段水平考核。
只有通过课程学习阶段考核,才能进入论文阶段的学习。
030107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petition cases from the European Union : the ultimate guide to leading cases of the EU and all 27 member states,Sweet & Maxwell,2008.
10.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11.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12.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3.邱本著:《经济法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4.[英]亚当.斯密著:《国富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经济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7
一、学科、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本院)于2008年9月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本院招收以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5.贾俊玲.张智勇:《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改革出版社1995年版
6.曹士兵著:《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7.李昌麒.许明月编著:《消费者保护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8.王晓哗:《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9.王晓哗:《竞争法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二、培养目标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宽广知识面,具有应对经济全球化对经济法制建设的挑战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经济法律实务和经济法教学科研高层次专门人才。
掌握坚实的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经济法律应用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熟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法制建设的重大实际问题,了解当前经济法学及密切相关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既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事现实经济法制实际工作的能力,又具备处理WTO体制下经济法和相关国际经济法律问题的良好素养,能够承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相关司法、法律管理、咨询、决策及教学科研工作。
二、研究方向1.比较经济法;2.经济法与法律经济学;3.涉外经济法;4.竞争法;5.环境与资源法6.房地产法;7.企业公司法;8.财政税收法三、招生对象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四、学习年限学制2年,在学时间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五、课程设置原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补修三门法律专业本科课程。
六、培养方式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专业有特殊要求需注明)七、考核方式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八、学位论文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十、参考书目1.《邓小平文选》第3卷。
2. 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的报告(1997年9月12日);在中共十六大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
3.《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3年10月14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
5. 程信和、周林彬、慕亚平主编:《当代经济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济法硕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07 授法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3. 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求真精神,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4. 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法学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5. 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相关实务工作。
二、研究方向:1. 高技术法2. 知识产权法3. 竞争法三、学习年限:普通硕士生实行以两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学校提供奖学金的时间为2.5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总学分要求≥34学分,其中学位要求课程学分要求≥22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总学分≥34学分修课学分≥22 校级公共课程≥6学分(一外2、马克思经典著作选读2、科社1、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他类1)学科(专业)要求课程≥16学分(含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14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研究环节≥12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1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览表:类别课程课程代码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 注学位要求课程公共必修课程411.500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32 2 秋.春 外国语学院408.55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 1 春 马克思学院 408.55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2 2 秋 马克思学院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 本学科专业要求的课程403.500 法理学专题 32 2 秋 法学院 403.600 民法总论专题 32 2 秋 法学院 403.570 民事诉讼法学专题32 2 秋 法学院 300.540 知识产权法专题 32 2 春 管理学院 403.582 竞争法专题 32 2 春 法学院 300.541 合同法专题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42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审查 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43 专利战略 32 2 秋 管理学院 300.538 国际技术转让法 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39 无形资产评估 32 2 秋 管理学院 300.544 知识产权行政法 32 2 春 管理学院 300.513 管理研究方法论32 2秋管理学院跨一级学科课程 2 秋.春 非学位要求课程补修课程研究环节650.5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管理学院 650.502 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 1 管理学院 650.503 学位论文10管理学院注:硕士生修课应从硕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500-799);博士生修课应从博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800-999)。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培养硕士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质良好,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的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各部门经济法原理与法律制度,了解经济法学科建设和国家立法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理论研究,教学以及经济法律实务的能力。
掌握一门外语。
能够熟练地操作计算机。
3.具有良好、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1.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2.宏观调控法研究3.市场规制法研究4.企业(公司)法研究三、学习年限与学分本专业硕士生实行学年学分制和中期分流制。
1.学习年限二年至三年;2.总学分为35—38学分;3.中期分流考核在修完学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即第四学期进行。
末通过者,作结业处理。
四、课程设置(二)指定选修课程(按研究方向设置)教学实践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本专业硕士生必须参加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的对象是本、专科生;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授本、专科生课程若干章节或某个专题,协助主讲老师辅导与答疑,主持课堂讨论,指导社会调查,指导论文写作等。
教学实践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时间为四周左右,至少完成8个学时的讲授工作量或相当于此量的其它工作。
六、调查研究硕士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其形式可以是实地考察、收集资料、咨询服务、参加学术会议等。
调研工作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安排,一般应定在第四、五学期,累计时间为四周左右。
调研工作前,导师应指导硕士生制定计划。
调研工作结束,硕士生应写出调研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
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1.硕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6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
其中必须有2篇论文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上一篇)。
2.本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第4学期中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3.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1)论文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体现本专业的学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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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7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经济法专门人材。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和系统掌握经济法、民商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则,了解本学科的法律现状与研究动态,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学位论文应独立完成,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性和和应用价值。
二、研究方向
1.经济法总论
2.部门经济法
3.中德经济法
三、招生对象
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经济法总论、部门经济法方向三年,中德经济法方向三年。
五、课程设置
六、教学方式
1.公共课(A类课),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BCD类课),以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辅以自学,其中课堂讲授不应少于课内学时的2/3。
3.注意对硕士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创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
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并确定导师,制订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面培养工作。
4.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论文写作和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科研或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为主,也可以出卷笔试考核,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在硕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期末进行,由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完成学位论文能力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
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考核结果作出公正评价并评定成绩,以确定该生是否有资格进入论文准备阶段。
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应劝其退学或作肆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能力的关键环节。
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
期末进行,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性和先进性,并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选题确定后,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会同本专业其他导师进行审议。
学位论文的提纲拟定与论文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能充分反映作者本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观点。
学位论文在引用他人观点时必须注明出处,并在论文最后列出参考文献资料。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至少要经过两位同行专家(其中一位校外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2.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院指定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方可进行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导师回避。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和院系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十、质量监测
1.建立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与科研档案。
2.认真执行中期考核制度,定期进行学习评估与检查。
3.奖学金的评定,严格以专业成绩和科研成果为标准进行。
4.积极创造条件,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检查。